第805章 第八〇六章 老爷回府了(第四更)

虽然谢家并未主动声张要嫁孙女的事,但这天谢府门前人头攒动,足有数百人围观,来谢府送贺礼的人并不比去沈府的少。

谢家这天并未张灯挂彩,只是一大早便将府门打开,等候迎亲队伍的到来。

沈溪此番虽为纳妾,但行的却是正统的三书六礼,毕竟谢恒奴是谢府的千金大小姐,并非普通小门小户人家的姑娘,要娶进门,要依足礼数,算是给足谢迁的面子。

但因婚事准备仓促,在三书六礼的基础上,一切从简。

所谓三书,即订亲的聘书、过大礼的礼书和迎亲时的迎书。有此三书,方可到官府报籍,妾侍正式从娘家户籍,转到夫家户籍下。

在明朝,妻就是妻,妾就是妾。

妻子是一家主母,而妾侍则是男主人的附庸,不过妻妾的子女都拥有祖产的分配权,只是嫡子的权力更大。

当然,虽然《大明律》和《大明令》上规定妾侍子女同样有财产分配权,但实际操作中,大部分是按照宗族礼法来执行,大多数家族并没有予以妾侍及其子女的分配权,甚至在男主人死后,没有子女的妾侍会被赶出家门,甚至被变卖。

大明是法治之邦,但大多数时候都不是按照朝廷法度来行事,私刑遍地,潜规则无处不寻,很多时候连杀人放火都可以靠宗族礼法来解决,而并不需要通过官府。

六礼,通常是指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和亲迎。

四月初三这天,已进行到了最后一步,沈家迎亲的同时,把迎书送上,婚事就此结成,谢恒奴成为沈家的一份子。

“……听说没有,这次谢阁老家出嫁的长孙女,那可是阁老的心头肉。谢小姐芳龄十五,生的那叫一个貌美如花。”

“可不是,但迎亲的这位来头也不小,己未年的状元郎,这才三年,就是正三品的大官。之前还给太子当讲官,经常进宫面圣。”

“就是三年前轰动京城的沈状元?”

“就是就是……这次谢阁老把孙女嫁过去是做妾,听说沈状元家里已经有一妻一妾,儿子都有了。”

“那谢阁老可真开明,孙女嫁过去,那不是吃苦受罪?沈家又不是什么豪门望族,过去指不定还要做粗活累活呢……”

谢府外面的议论很多很杂。

大明百姓喜欢凑热闹是出了名的,谢阁老嫁孙女这么大的场面,他们岂能不来凑上一嘴?把自己所知道的,跟别人进行交流,一个八卦就变成两个,一个谣言就变成两个谣言,然后大事小情迅速传遍街坊四邻,成为京城百姓茶余饭后的谈资。

本来沈溪不用亲自前来迎亲,毕竟只是迎娶小妾,他这个新郎官只需要在家里等着即可,但为了表示对谢家人的尊重,还有对谢恒奴的怜爱,他还是选择了亲自前往,而且第一次骑上高头大马。

沈溪上战场多次,可对于骑马依然一窍不通。

此番为了显示他这个新郎官的英姿,不得不骑坐在由朱起牵着的、走得慢悠悠的马背上,沈溪努力稳定自己的身体,双腿夹得紧紧的,等走到半路腿都快麻木了。

“死要面子活受罪,早知道坐马车就好了……”

沈溪提醒自己要放松,可被那么多人瞧着和议论,说心里不慌张那是骗人的,本来就不会骑马,非要逞强。

不过好在路途不长,终于到了谢府门前,沈溪从马背上跳下来,需要朱起搀扶才能站稳。

“老爷,您小心些。”

朱起看起来是个淳朴的庄稼汉,但却是山贼出身,眼力劲儿出奇地好。

沈溪勉强站定,往谢府门前看去,谢迁不在,出来迎接他的是谢恒奴的二叔……他的学生谢丕。

“先生,恭候多时了。”

谢丕笑着迎了过来,向沈溪行礼。

按照辈分来说,沈溪迎娶谢恒奴之后,跟谢恒奴是同辈,成为了谢丕的晚辈,但在“天地君亲师”的排序中,沈溪跟谢丕并无直接的血缘关系,还是谢丕的“师”,这涉及到不敬的问题,谢丕在礼数上不敢有任何怠慢。

“客气了。”

沈溪回了礼,问道,“阁老可在?”

谢丕无奈摇头:“家父这两日忙于政务,并未回府。”

沈溪心想,你谢大学士对家人何其刻薄,居然连孙女大婚也不出现,难道工作真的那么重要?

正说话间,谢府门口的鞭炮声“噼噼啪啪”响起,妆扮一新的大门处,三姑六婆把一身红妆、蒙着红盖头穿着绣花鞋的谢恒奴背了出来。

“恭喜恭喜,状元郎!大登科后小登科!”

很多人过来恭贺谢大学士嫁孙女,如今谢迁没露面,他们就把恭贺的目标放在沈溪身上,过来自报家门恭贺新婚大喜的人连绵不绝。

等沈溪好不容易从人堆里挤出来,谢丕恭敬行礼:“先生,恭送回府。”

沈溪道:“我三日后便要动身南下,两日后送君儿回门。”

“好。”

谢丕知道沈溪说的是“三朝回门”的事。

本来为人小妾没那么多讲究,管你回不回门,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嫁给人家当小妾,连姓氏名字都随了夫家,不敢做任何奢求,但沈溪到底是按照娶妻的标准来进行婚礼,娶妻该有的礼数一应俱全。

谢恒奴进了小轿,媒婆把轿门上锁,然后把钥匙紧紧地攥在手中。这是媒婆讨喜的一种方式,等到了夫家,不给足红包喜钱,别想把钥匙讨到手。

沈溪翻身上马,一行人吹吹打打热热闹闹往沈府老宅方向而去。

沈府老宅门前,同样聚集大批街坊。

这些街坊可都是与医药世家谢家一条心,对于沈溪这种“忘恩负义”、“喜新厌旧”的行为带着几分不耻。

“……那谢家小姐,多好的大家闺秀,清清白白嫁进他沈家门,听说那时沈状元只是个秀才,现在当了状元,不但早早纳了妾,如今又纳一个,若说是三四十岁家中香火不旺也就罢了,现在才几岁,儿子都有了,还不知足?”

“沈家把动静闹得这么大,生怕别人不知道……其实迎娶的这位是阁老府上的千金小姐,别是状元郎想巴结人家阁老吧?”有人带着一点不忿说道。

但毕竟沈溪平日里的声望不错,立马有人反驳:“你们谁听说巴结阁老,有纳阁老家孙女当小妾的?”

“那可说不准,指不定阁老家的小姐是个残花败柳呢?”

那些大娘大妈的嘴可不饶人,她们替谢韵儿不值,说话就显得难听,这也跟周氏最初听说儿子要迎娶阁老家的孙女反应基本一致……

人家堂堂阁老位高权重,要嫁的还是嫡长孙女,凭什么给你当小妾?那不是不清白,就是有隐疾。

有那对沈溪推崇备至的人想从另一方面诠释沈溪纳妾的正当性:“听说这沈状元的正妻,不仅年龄大许多,以前还许配过人家……”

“许配怎么着?又没嫁过去,清清白白的……”

“干嘛,你是想打架吗?”

沈家这边尚未如何,倒是前来观礼的街坊四邻先争吵起来。

大娘大婶先是动嘴,后来吵得厉害都把丈夫、儿子拽上,随即拉拉扯扯起来,沈家门前一片混乱。

不过很快因为迎亲的队伍到来,骚动戛然而止。

虽然嘴上非议沈溪纳妾,不过该讨喜还是要付诸行动,谁叫状元郎如今高升正三品大员,财大气粗,纳妾又舍得花钱呢?

周氏让丫鬟出来撒铜钱,一次就洒出去四五贯钱,等于是用铜钱来“买路”,让街坊把门口给让出来。

等轿子落地,鞭炮声震天响起,接下来就是给轿夫、乐班、随从赏钱,给媒婆谢礼,然后把钥匙讨要过来。

沈溪下马踢轿门,再让媒婆把人背着,一起进入沈府用来拜堂的前院正堂。

在新娘子正式拜堂前,脚是不能沾地的,一直到夫妻对拜送入洞房,新娘子脚底下最好都要一尘不染,这也是这个时代婚礼的繁琐规矩之一。

进入老宅大门,谢韵儿和林黛并未出现,沈溪跟谢恒奴的洞房并不在老宅这边,之后他要带着谢恒奴回自己的家。等到了那边,谢恒奴要给正妻谢韵儿敬茶。

到了正堂,屋里屋外挤满了宾客。

在拜天地的礼数中,以拜高堂最为繁琐,除了要行礼磕头,还要敬茶,父母长辈赠与红封,最后是夫妻对拜。

中间谢恒奴都老老实实,一句话不讲,若不是沈溪熟悉谢恒奴的身形,真以为这是找了个丫鬟来代替。

这事儿听起来荒唐,但若是谢大学士真要反悔,确实能做得出来……你沈溪娶了个小妾回去,等掀开盖头才发现是找人假扮的,你有本事来跟老夫闹啊,你敢吗?

礼成后,本来有“送入洞房”的环节,然后需要沈溪出来招待宾客。

但沈溪毕竟“位高权重”,在婚宴中需要顾忌的地方不多,我行我素,别人也不敢对他如何。因此,沈溪只是出来给宾客敬了三杯酒,便以身体不适为由告退。

宾客只当沈溪急着回去跟新纳的小妾成其好事,笑闹打趣一番,便在沈家前院以及外面的街道上饮酒吃宴。

载着谢恒奴的轿子悄悄从后院出发,前往状元府邸。

本来小妾入沈家门,应该走后门,以示地位卑贱,可沈溪没那么多讲究,照样让谢恒奴从府邸正门进院。

到了正堂内,谢韵儿和林黛已经等得有些心焦,见到沈溪牵着大红花球,跟谢恒奴一前一后进来,谢韵儿赶紧迎上前,笑道:“老爷回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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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

第806章 第八〇七章 新婚燕尔

到了前院正堂,沈溪来到主位上坐下。

新进门的妾侍给正室夫人敬茶,新郎官是不用行礼的,因为没有一家之主给夫人行礼的道理。

谢恒奴跪在早就准备好的红垫子上,小妮子婚前将过门后的一应礼仪学了个十足,虽然蒙着盖头,目不能视物,但还是恭恭敬敬地把茶杯举过头顶,送到谢韵儿面前。

谢韵儿接过茶水,抿了一小口,笑道:“妹妹进门,以后就是一家人,起来说话吧。”

“好啊。”

这还是今天谢恒奴第一次说话,也是周围安静下来后,她惶恐不安的心情得以舒解所致。

“妹妹的声音很清脆悦耳呢。”谢韵儿说着,去扶同为谢姓的妹妹,而一旁站着的林黛则面带幽怨地望着谢恒奴。

本来单双轮换,再加上谢韵儿总是让着她,令她陪沈溪的时候很多,可现在多了个谢恒奴,她陪沈溪的时间被大幅度削减,这让她心中极为不满。

至于后面立着的两个小丫头,神色中带着好奇和羡慕,一个是尹文,另一个则是陆曦儿。

原本谢韵儿不许她二人出来打扰,可沈家毕竟没有那些大家族的规矩,二人要出来看,也没谁拦着。

“我能看看你的样子吗?”新娘子突然问了一句。

谢韵儿抿嘴一笑:“妹妹别急,明日必然会认识的,没有老爷的准允,就连妾身也不能碰你的盖头。小玉,快送新夫人进洞房。”

府内特别给谢恒奴准备了独属于她的房间,作为闺房,但她第一天入府门,洞房却是安排在沈溪的卧房内。

小玉和朱山出列,扶着谢恒奴进到内院。

谢韵儿起身为沈溪整理了一下衣服,带着几分娇羞道:“天色尚早,不过相公还是早些进房,妾身会让丫头把酒菜送进去。”

“好。”

沈溪微笑着点头,看了旁边撅着嘴一脸幽怨的林黛一眼,微微摇头叹息,转身出了正堂,往自己的小院而去。

到了卧房内,小玉和朱山已经把枣、莲子、桂子等物撒好,桌上摆着大红蜡烛,不过离天黑还有段时间,红烛并未点燃。

此时的谢恒奴正蒙着盖头坐在床榻上,双手撑着床沿,小腿前后晃悠,就好像小姑娘坐在溪边戏水一般。

“不知老爷还有何吩咐?”小玉过来请示。

“不用了,你们先出去吧。”沈溪摆摆手道。

小玉应了声“是”,低着头,脸色稍显失落地带着朱山出了房门。

小玉自从被卖到药铺,已有近十年时间,这其中她见到沈、陆两家的悲欢离合,也见到沈溪娶妻纳妾,每逢喜庆时,她都会感怀身世。

不过她也即将有着落,周氏和谢韵儿已经在给她张罗与马九的婚事,从眼下看来,两个人虽然没什么感情基础,但彼此对这门婚事都没反对,显然他们自己也想有个家,能互相依偎,少年夫妻老来也有个伴。

“七哥,你进来了吗?”谢恒奴想仰头从缝隙往外看,却没有成功。小姑娘很调皮,她不太懂婚姻的责任,一场婚事下来,她都是循着别人教她的做,而她是个聪明伶俐的女孩,从头到尾都做得很好。

沈溪拿起秤杆,将她的盖头挑了起来。

小妮子两腮抹着腮红,显得极为明艳,见到沈溪立在身前,她浅浅一笑,露出一对可爱的小酒窝。

皓齿明眸,琼鼻玉耳,美得不可方物!

小妮子逢自己大婚,多了几分女儿家的娇美,或许是被沈溪盯着看有些害羞,她螓首微颔,嗔怪道:“七哥,你怎么总看着人家?”

“因为你好看啊!”

沈溪笑着,用手指扶着她的下巴,让她迷离的眸子重新跟自己对视,这才说道:“真漂亮,小美人,几岁了?”

被情郎夸赞漂亮,谢恒奴很开心,抿了抿嘴唇回道:“十五啦。”

“及笈之年,真是如三月绚烂的桃花般的年岁。”

沈溪笑着问道,“嫁给我,会不会不开心?”

谢恒奴正经地想了想,摇头道:“不会,我很喜欢七哥,一直想嫁给七哥。可是……爷爷总说七哥不适合我,还说七哥已经娶了妻子,如果我过门来,是要吃苦头的,可我知道七哥很疼我,是不是?”

“嗯。”

沈溪笑着点头,“只要我在这个世上一天,就绝不会让你受丝毫委屈。”

谢恒奴得到婚姻的承诺,心里由衷地感到高兴。她从床边跳了下来,站在沈溪面前,好像要跟沈溪比比谁高。

可惜最后她发觉,自己比沈溪矮了半个头,她低下脑袋,拨弄着衣角道:“七哥,我婶婶说,嫁给你之后,两个人就要住在一起,睡在一起,还要做一些妇人应该做的事。婶婶教给我很多东西呢。”

沈溪揽过谢恒奴的纤腰,谢恒奴身子颤了一下,却没有挣扎,而是顺从地靠过来,不过因为紧张,小妮子的脸绯红一片。

沈溪先坐下来,让她坐在自己的腿上,这才问道:“你婶婶教你什么了?”

“很多啊,教我做针线活,洗衣服,叠被子,整理屋子,还有如何打扮自己,什么腮红啊、蔻丹啊、脂粉啊……好多呢。”

谢恒奴用天真无邪的大眼睛望着沈溪,问道,“七哥,你怎么这样打量人家,是不是我的腮红不好看?”

沈溪笑着摸了摸她细滑的脸蛋,问道:“除此之外,没别的了?”

谢恒奴瞬间面红耳赤,羞得连头都抬不起来,把头往沈溪怀里钻了钻,双臂环着郎君的身体,声如蚊呐:“还……还有一些……不过……好羞人,还是不说了……”

“起来吧,一起喝杯交杯酒,然后,我们就是正式的夫妻了……这个你婶婶应该教你了吧?”

沈溪松开手,让谢恒奴先站起来,他自己才站起。

“都说了羞人了,七哥还问。哼,再也不理七哥了,就知道捉弄人家。”

谢恒奴贝齿咬着下唇,言语间似生气,但嘴角却流露出开心的笑容,沈溪拉起她的手,二人一起来到桌前,沈溪正要拿起酒壶,她抢先一步把酒壶拿在手上,道:“婶婶说,以后能帮七哥做的事,都要代劳,这样才是称职的妻子。”

“嗯。”

沈溪笑着点头,果然世家千金有讲究,在史小菁耳濡目染之下,谢恒奴具备大家闺秀的气质,做事不像林黛那么没规矩。

不过萝卜青菜各有所爱,沈溪并不会因此而对林黛有所嫌弃,林黛也有谢恒奴身上所不具备的独立个性。

两个人把手臂交缠在一起,喝过交杯酒,只是一小口,谢恒奴就已经咳嗽起来。

小妮子吐了吐舌头道:“我当酒是什么好东西呢,原来这么辣,一点儿都不好喝。”

“酒对某些人来说,确实是好东西,会让人沉醉其中。”

沈溪说着,把酒杯放下来,这次却把谢恒奴直接揽进怀里。

……

……

沈溪趁着谢恒奴翻身的时候,起来简单整理了一下衣服,将染红的白帕放在桌上,点燃红烛,门口那边传来细微的敲门声,打开来一看,却是谢韵儿亲自把饭菜送了过来。

“相公……如何了?”

谢韵儿等了许久,在丫鬟确定屋子里没动静之后,又发觉蜡烛燃起,才亲自过来。

沈溪笑着把白帕递给她,谢韵儿抿嘴一笑,小心收好,道:“相公不解美人意,不太会疼人哩,还是回去多陪陪君儿妹妹。”

“嗯。”

沈溪笑了笑,端着饭菜回到桌子前面。

不多时,谢恒奴想翻身重新睡入沈溪怀里,发觉情郎不在,略带惶恐地坐起身来,才发觉沈溪坐在桌前,她微微撅嘴:“七哥吃东西,也不叫人家。好香啊……”

谢恒奴摸了摸肚子,把中单披在身上,整理好,想下床,却发觉行动不便。

“不用动,我拿过来给你。”

沈溪就好像照顾病号一样,把饭菜端到床边,两个人你一口我一口地用食。

谢恒奴眼角还有泪渍,不过这会儿她脸上满是娇羞喜悦之色,全然没了之前的痛苦。

沧海月明珠有泪,蓝田日暖玉生烟。

沈溪突然想到李商隐的这句诗,跟眼前的情景何其相似,但他不会让此情成追忆,他要好好疼惜眼前的美玉,让她做世上最幸福的女人。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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