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3章 三龙会,幽灵现,谁是黄雀?

“轻点!轻点!疼死我了!”

李兆廷疼得龇牙咧嘴。

一剑秒杀霍休这种用十几车天材地宝堆出来的铁王八,李兆廷不可能毫发无损,骨骼经脉肌肉多处受创。

少林武当作为中原武林双璧,均有护体罡气法门,原理各不相同。

武当护体罡气在于吸收、化解,如漩涡、如水流、如海绵、如沧海,把一切外来劲力,消弭于无形之间。

方才花满楼卸去反震之力,飞身接住李兆廷,用的是弱水柔易九转功,以水之柔和,轻巧卸掉外来冲击。

少林护体罡气在于硬怼、反震,如铜墙、如铁壁、如锣鼓、如编钟,外来劲力撞上去,必然会引发反震。

外来冲击越强,反震之力越强,就算一招轰碎护体罡气,该有的反震半点不会少,人若犯我,以牙还牙。

如果李兆廷与霍休打持久战,用如来神芒连续轰击,或许可以轰破金刚不坏体神功,但在此期间剧烈反震,形成无相音罡,在山洞这种封闭空间肆无忌惮的回弹反射,后果很难预料。

这相当于连续不断在耳边敲锣,容易把四人震得七窍流血、五脏碎裂,有一个算一个,全都逃不过反震。

与其拖拖拉拉,不如一招取胜。

陆小凤一边给李兆廷疗伤,一边阴阳怪气:“哟~~这不是一剑秒杀青衣楼主的大英雄吗?大英雄怎么能怕疼?刚才的英雄豪气去哪儿了?你这家伙就是喜欢逞英雄,就是应该疼死你!”

“陆小凤,等我恢复体力……”

“你现在体力不足是吧?”

“废话!霍休是一只铁王八,我稍有半分保留,绝对打不动他,为了刺穿护体罡气,我耗尽全身精气神。”

“啧啧啧~我的意思是,你终于落到我的手里,混蛋,你受死吧!”

陆小凤露出得意的贱笑。

“老花~救命~救命啊~~”

李兆廷手舞足蹈的求救。

三人并不急着出去。

因为,三人根本出不去。

霍休的“同归于尽”计划,封闭所有出入机关,只保留足下石台。

厉胜男毁掉石台机关,相当于封闭全部出口,要么慢慢打盗洞,要么从外部突破,短时间内肯定出不去。

山洞里的物品都被反震摧毁,没有吃的也没有玩的,只有随身携带的大饼肉干冷酒,还有金疮药和纱布。

李兆廷被陆小凤包裹成粽子。

花满楼去一旁打坐。

陆小凤熟练地“舔包”。

霍休这种人,肯定会把最珍贵的宝物随身携带,他不相信任何人,也不相信秘密宝库,这货只相信自己。

“李兆廷,你看看这个!”

陆小凤发现霍休背后有个背包,背包里面藏着一张精致的面具,角似鹿、头似驼、眼似兔、项似蛇,竟是一张青龙面具,属于青龙会十二青龙。

李兆廷撇撇嘴:“青龙会四月分堂负责财务,以青龙会的体量,有资格做青龙会财务总管的不超过十个。

无外乎是霍休、万三千、陆长青、王相卿、张大鲸、阎铁珊等富商,算的宽泛一些,花伯父也在名单上。

说来也怪,金鹏国是南方小国,被外敌轻松灭掉,逃出来的几人有三位成为顶尖人物,峨眉道宗掌门、天下第一珠宝商、中原首富兼青衣楼主。

金鹏国的王国运数,怕是都在四位顾命大臣身上,真是时也命也!

还有什么物件吗?”

青龙会是隐秘势力。

什么是“隐秘势力”?

就是不能公开展露的势力。

必须笼罩一层神秘面纱,用装神弄鬼的方式忽悠人,什么十二青龙、三百六十五路分舵,都是这种套路。

接触的越多,了解的越多,越容易对青龙会祛魅,有朝一日,找到青龙会幕后大龙头,或许会大跌眼镜。

江湖有可能高手在民间,但江湖隐秘势力,不可能胜过公开势力。

如果隐秘势力真的有那么强,为何不敢公开展露?私下里的生意再多,终归不如光明正大做生意来钱快。

什么是江湖绝顶?

一世王朝,金口玉言。

少林武当,中原双璧。

一仙二佛三魔尊,四绝五邪八大魁。

这才是真正的高手。

藏头露尾之辈,如何登临绝顶?

陆小凤也是这般想法。

很多人都小觑了陆小凤,觉得陆小凤打斗时躲躲闪闪,算不得高手,却不知高手相争,胜负在毫厘之间。

陆小凤、楚留香之类的高手,都是以随机应变为主,先观察敌人破绽,然后骤然出手,一招击败敌人,花里胡哨没什么用,一招败敌才是真谛。

从某种方面来说,陆小凤比李兆廷更适合“五步一杀”,因为陆小凤绝大多数战斗,是与敌人一招决胜。

赌的就是“一招”。

灵犀一指!

接住兵刃,此战取胜。

接不住兵刃,等待转世投胎。

陆小凤活得好好的,因为他每次都能接住兵刃,说明他百战百胜。

一个整天在江湖中管闲事,走到哪死到哪的瘟神,至今无病无灾,比武百战百胜,从未遇到过致命危机。

如果这不算强,什么是强大?

陆小凤很喜欢这种江湖传闻。

如果江湖人都觉得他没那么强,唯独运气好的时候,他们针对陆小凤的布局肯定会出现漏洞,只要有漏洞,就能反败为胜,就能继续潇洒江湖。

陆小凤在霍休身上翻找。

一张青龙面具。

一件被刺穿的内甲。

两瓶用于疗伤保命的丹药,一个瓶子里面有两枚少林大还丹,另一个瓶子里是一枚药王谷的九转紫金丹。

瓶子都是用万年药玉雕琢而成,能有效锁住药力,百年不会流失。

药瓶本身就是价值千金的珍宝,三枚丹药更是至宝中的至宝,有活死人肉白骨的药效,还能增长功力,如果与霍休打持久战,有这三枚丹药傍身,霍休以一敌三,至少能有两成胜率。

一叠银票,加起来有一百万两。

陆小凤吐槽:“李兆廷,你前几天说自己穷得快揭不开锅,今天就赚到一大笔钱,你赚钱还真是容易啊!”

“赚钱,还是劫掠来得快!”

李兆廷晃了晃萝卜般的手臂。

手臂创伤没那么严重,是陆小凤挟私报复,包裹的像是大白萝卜。

山洞里实在没什么乐趣,陆小凤闲着无聊,看向霍休的鞋子,想到金鹏国的遗传特征,想看看霍休的……

“李兆廷,霍休是六趾!这个霍休不是上官木,他是……上官瑾!”

陆小凤脱掉霍休的鞋子,惊讶地发现这货是六趾,是金鹏国皇室。

逃出来的皇室成员只有两个。

风流浪荡的小王子。

忠心耿耿的国舅上官瑾。

霍休怎么会是上官瑾?

霍休不应该是上官木吗?

这是怎么回事?

上官瑾假死脱身?

上官瑾凭什么能取代霍休?

如果上官瑾取代了霍休,执行任务的上官飞燕是他的孙女,为何要让亲孙女陷入险地?上官瑾想做什么?

陆小凤满脑子都是疑惑。

李兆廷心中疑惑解开一部分。

“陆小凤,记得上官飞燕对上官丹凤的抱怨吗?从那个时候开始,我就在好奇一件事,如果上官瑾对大金鹏王忠心耿耿,上官飞燕为何会抱怨?”

“我搞不清这个问题的逻辑。”

“如果你捡到一个婴孩,把这个婴孩从小养大,告诉他,你是他爹,在这个婴孩心中,你就是他的父亲。

同样的道理。

如果上官瑾对金鹏国忠心耿耿,他对子女后代的教育同样是忠心耿耿,上官飞燕从小到大被灌输的理念,都是忠诚于金鹏国,她怎么会有抱怨?

上官飞燕非常怨恨上官丹凤。

说明从上官飞燕记事开始,有人不断灌输背弃金鹏国的理念,或者经常听到抱怨,让她觉得非常不公平。

‘抱怨’来自于谁?

当然是上官瑾。

刚刚到达中原的时候,上官瑾或许对小王子忠心耿耿,随着时间推移,随着财宝花光,随着家族变成穷光蛋,不得不厚着面皮找金鹏旧臣要钱。

上官瑾内心发生了变化。

小王子觉得这是天经地义,上官丹凤或许也是这么想的,这是皇室独有的孤高傲慢,但他们忽略一件事。

他们不是皇室!

他们是流亡到中原的亡国奴。

如果小王子有复国的念头,他可以用皇室自居,但他不想复国,既然不存在金鹏国,怎么会有金鹏皇室?

或许是在某次要钱的时候,或许是某天早晨吃饭不太爽利,积压已久的怨气彻底爆发,上官瑾彻底黑化。

上官瑾偷袭霍休,由于霍休行动神秘甚少现身,下属大多不认识他,只要能模仿字迹,找到霍休的印章,就能取代霍休,成为青衣楼总瓢把子。

最近一段时间,青衣楼内部管理越发松懈,接连出现问题,就是因为现如今的霍休,实际上是个西贝货。

还有最后一个问题。

我方才和‘霍休’交手的时候,明明白白感受到童子功的气息,上官瑾有儿女有孙女,怎么可能是童子?

要么是收养的义子义女。

要么修行特殊秘法。

你们对此怎么看?”

李兆廷长篇大论,口干舌燥。

山洞里一滴水也没有。

想长篇大论的时候,写字吧!

……

金鹏庄园。

上官飞燕正在收拾东西。

上官飞燕并非没有退路。

半年前,在“霍休”的安排下,上官飞燕与天禽派掌门、阎铁珊的管家霍天青相恋,这是她最后的退路。

三位保镖依旧忠心耿耿。

有人爱慕上官飞燕。

有人想成为天禽派长老。

有人想学到天禽派绝学武技。

上官飞燕快速整理好细软,正想离开房间,门外传来银铃般的笑声,一个绝对不可能出现的人,俏生生站在卧室门口,背后站着一个斗笠怪人。

“上官丹凤,不可能!不可能!我明明杀了你!我用飞凤针杀了你!你怎么可能还活着,这绝对不可能!”

上官飞燕失魂落魄的跪倒在地。

“因为你太过怨恨我,希望我饱受痛苦而死,所以用飞凤针杀我,被飞凤针射中的人,实际上处于假死。”

上官丹凤眼神中满是杀意。

上官家的女儿各有一种暗器。

飞燕针见血封喉,快速毙命。

飞凤针能麻痹全身气血,让人肌肉僵硬恍若僵尸,进入假死状态,实则大脑保持清醒,会在活着的情况下,被人封入棺材,被人埋在地下,感受蛇虫鼠蚁的撕咬,在无尽痛苦中死去。

飞燕针是用来杀人的。

飞凤针是用来折磨人的。

原剧情中,上官飞燕用飞凤针射杀峨眉四秀,西门吹雪一眼看出飞凤针的原理,抱着孙秀青翻山越岭,疏通孙秀青的血脉,再用内力为她排毒。

上官飞燕自幼时常听到上官瑾抱怨大金鹏王,非常怨恨上官丹凤,不希望她痛快死去,要让她受尽折磨。

这给了上官丹凤假死的机会。

提前服下解药和假死药物,看起来与死亡一般无二,同时用银针封穴,让身体彻底进入假死、龟息的状态,除了身体没腐烂,与死尸没有区别。

心跳脉搏变得非常微弱,肌肉表皮变得非常坚硬,相当于给自己套上一层僵尸壳,从外面进行感知,只能感觉到冷硬尸体,感觉不到心跳脉搏。

任谁也不会想到,在地下埋了三天的人其实并未死去,只当是用某种剧毒做了防腐处理,防止尸体朽坏。

世上防腐烂的药物太多了,欧阳亭和方灵姬服用的水晶绝命散,能保证尸体坚如磐石,数十年不会腐烂。

美人总是会有一些特权。

比如……死后数年容貌不变!

这里有一个问题。

假死也是需要呼吸的!

埋在地下,上官丹凤如何呼吸?

当然是有人帮忙挖掘透气孔。

这个人就是……花匠!

金鹏庄园的花匠。

只有他能随时随地松土。

只有他能走遍花园每个角落。

“你……你为何要假死?”

“我不死,你怎么执行计划?你不执行计划,谁去杀青衣楼主?上官瑾真是好算计,杀了霍休,夺取财富,从一无所有的穷光蛋变成青衣楼主,这还不知道满足,还想获得更多财富!”

上官丹凤讥讽道:“我不需要做任何算计,我只需要轻轻推一把,上官瑾贪心不足,他早晚会自取灭亡。”

上官飞燕突然想到了什么。

这种手段,这种做事风格……

青龙会!

上官丹凤是青龙会的人。

斗笠怪人轻轻抬起头,露出活灵活现的青龙面具:“自我介绍一下,我是青龙会九月分堂堂主老刀把子!

只有通过死亡的考验,才有资格成为我的下属,我麾下都是死人!

机会只有一次。

这个机会属于上官丹凤。

所以,你们可以去死了!”

老刀把子拔剑。

剑光一闪。

金鹏庄园再也没有活人。

老刀把子不是活人。

上官丹凤当然也不是活人。

他们是死人。

死去的人是幽灵。

幽灵应该住在幽灵山庄。

上官飞燕、柳余恨、萧秋雨、独孤方接连倒下,毫无还手之力,他们甚至没能看到剑光是从何处出现的。

实力差距太过巨大。

老刀把子看都没看一眼,带着上官丹凤离开,上官丹凤通过了考验,有资格加入青龙会,加入幽灵山庄。

……

青衣第一楼。

厉胜男没有带人挖掘山脉,她在追杀一个人,一个戴着青龙面具的人,这家伙是个杀手,青龙会专职杀手,根据职权判断,他属于十二月分堂。

他是来追杀叛徒的!

上官木是青龙会财务总管。

上官瑾不是。

上官瑾盗用了上官木的身份,对青龙会若即若离,根据青龙会规矩,必须除掉上官瑾,恰在此时,上官瑾设计对付老伙计,被青龙会抓住机会。

九月堂主老刀把子是总负责人。

上官丹凤是策划者和执行人。

十二月堂主负责查漏补缺,清理所有相关痕迹,把所有与之相关的人事物尽数除掉,保证青龙会的隐秘。

然后,他被厉胜男发现了。

厉胜男毫不犹豫的发动追杀。

十二月堂主是杀手。

杀手,不擅长正面对决!

(本章完)

第174章 搏命之王,此人剑术不在我之下

“轰!”

山洞石壁被轰出通道。

厉胜男临走之前,把山腹之事告诉阎铁珊,阎大老板非常够意思,雇佣一批土夫子,硬生生挖穿了山腹。

这些摸金校尉、卸岭力士,做别的事情不擅长,做这种事,没有比他们更擅长的,这是他们吃饭的本事。

观山寻脉、火药开路、生克制化、长锄大铲,管他什么机关陷阱,什么铜浇铁铸,不过是土鸡瓦狗罢了。

“李大侠、陆大侠、花大侠,你们怎么样了?上官木在什么地方?”

阎铁珊慌慌张张带人走来。

由不得他不慌张。

霍休设计杀光金鹏旧臣,阎铁珊在必杀名单上,众所周知,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太监的人缘非常非常差。

阎铁珊就曾说过,自己是吃人不吐骨头的内务总管,在金鹏旧臣中,他可以说是人缘最差、名声最臭的。

按照上官木的脾气,如果有对阎铁珊落井下石的机会,肯定会把阎铁珊大卸八块,尸体扔到山沟沟喂狼。

阎铁珊不怕死,只不过,他从五岁开始便是残缺的,想留个全尸,想死后有人给他披麻戴孝、烧香祭奠。

一个太监,活到七十多岁,他大概率不怕死,只担心做孤魂野鬼。

李兆廷道:“阎大老板,劳烦你过来看看,他到底是户部尚书上官木,还是国舅上官瑾,我有些迷糊……”

阎铁珊身形如电,一步掠至。

李兆廷有些感叹。

或许是某几位作家影响太大,武侠世界的太监,大多有两种特点。

一是葵花宝典,速度比较快。

二是天罡童子,防御比较高。

阎铁珊属于前一种。

当年就是他背着小王子,在千军万马中冲杀出来,一路逃到中原。

阎铁珊低头查看霍休的脚趾。

天生六趾。

这个特征做不得假。

紧跟着撸起霍休的衣袖。

金鹏贵族手臂有禽鸟纹身。

皇族有专用纹身,百鸟之王。

臣子有特定纹身,鸟中贵族。

两种纹身看起来很相似,实际上截然不同,皇族纹身栩栩如生,就像被凤凰大鹏盯着,臣子纹身相对呆板,带有工具属性,样式以鹰隼雕为主。

尸体身上有两种纹身。

超过甲子的皇族纹身。

不超过两年的臣子纹身。

“他是……他是上官瑾,无论他如何易容,除非把手脚砍掉,否则纹身和足趾不会改变,我不可能看错。”

阎铁珊快速反应过来:“青衣楼主原本是上官木,上官瑾杀了上官木,取代了他的位置,成为青衣楼主。”

“上官瑾会武功吗?”

陆小凤随口问了一句。

“国破家亡之际的顾命大臣,能力可以不够,但武功必须高强,否则如何护卫小王子杀出重围?上官瑾的武功非常特殊,这是金鹏国的传统……”

金鹏国有独特武道体系。

臣子是数值怪。

皇亲国戚是机制怪。

皇族掌握的武功,对付江湖侠客远远不够,对付臣子有绝对压制。

换而言之,上官瑾的武功,能够克制上官木、阎铁珊、独孤一鹤。

以李清冥为例。

李清冥三剑击杀上官瑾。

上官木两招秒败李清冥。

上官瑾一招生擒上官木。

阎铁珊感叹:“事到如今,金鹏国彻底覆灭,没什么值得隐瞒的,金鹏皇族修行的绝学名叫《枯木禅》。

这是一门非常特殊的禅功。

心如死,目不用,不准开眼看;

腹中空,不饮食,不准想时长;

禅功分为正反两种效果。

正着施展可以给人灌顶传功。

反着施展可以吸收敌人功力。

金鹏臣子修行的武功,全都留有致命漏洞,会被枯木禅功克制,如果我没有猜错,三位大侠与上官瑾交手,上官瑾表现出的核心绝技是童子功。

上官瑾偷袭上官木,用枯木禅功吸干上官木毕生苦修的童子真气。

可怜上官木甲子苦修,明明是身体正常的男人,过得比太监更清苦,苦心积蓄的真元,为他人作嫁衣裳。

时也!命也!何苦来哉!”

阎铁珊非常非常厌恶童子功。

因为阎铁珊是太监,毕生心愿是留有后裔,可惜,他没有这种能力,因此他怨恨明明有能力传宗接代,却为了一门内功心法,主动做太监的人。

当然,这是阎铁珊的理念。

太监残缺不全,内心多有扭曲。

不能指望太监的思想理念,完完全全维持理智,尤其是七旬老太监,对于后代的渴望,快要写在脸上了。

如果有人跪在地上拜干爹,表示我愿意改成你的姓氏,给你披麻戴孝,给你打幡捧骨灰盒,给你烧纸上香,等我有了孩子,也都姓你的姓氏,阎铁珊很可能当场把万贯家财都送出去!

为什么没人这么做?

难道没有人想到这些?

难道没有人算计阎铁珊的家产?

当然不是!

人为财死,鸟为食亡。

江湖最不缺要钱不要命的人。

只不过,阎铁珊有位年轻英俊、武功高强、办事妥帖的大管家霍天青,掌握阎家五成生意,所有人都觉得,阎铁珊百年之后,财产留给霍天青!

李兆廷道:“阎老板,这桩案子还有几个疑点,我要去趟金鹏庄园,等我把案件解决,再与你痛饮美酒!”

阎铁珊闻言哈哈大笑:“长安谪仙楼有窖藏一百三十多年的汾酒,咱家这就去买三十坛,招待三位大侠!”

或许是看到老伙计的惨状,让阎铁珊想到过去,说话的时候,不可避免带上口癖,略有尴尬的讪笑两声。

“大侠……勿怪……我……”

说到此处,明显苍老了许多,看向三人的目光,竟然有几分祈求。

太监的名声非常差!

江湖好汉大多慷慨豪气,却又在豪气中藏着一条特殊鄙视链,没几个人愿意与太监喝酒,尤其是热血方刚、一剑成名的少年郎,大多孤高自傲。

李兆廷道:“咱们说好了,我带个朋友过来喝,阎老板不要小气!”

陆小凤道:“在喝酒方面,陆小凤从不弱于人,老子要多喝几坛。”

花满楼道:“我三哥、四哥、六哥都是好酒量,我也能多喝几杯。”

阎铁珊满脸感激:“老夫去把谪仙楼的酒窖搬空,咱们喝个痛快!”

谪仙楼中的“谪仙”二字,很明显来自于李白,据说李白在此饮酒,酩酊大醉后提笔挥毫,在墙壁题诗。

时光荏苒,数百年时间过去,题诗早已散佚,酒水却保留下来,在谪仙楼酒窖深处,有五缸从唐朝窖藏到现在的超级酒王,每年只出售一小坛。

这当然难不住阎铁珊,世上很少有什么事情是钞能力无法解决的。

如果有,那就多发动几次。

买一缸酒王很难。

但如果拉着两车金银珠宝,把谪仙楼买下来,一切就能轻松很多。

购买酒王是纯粹的消费支出。

购买酒楼是正常收购,可以源源不断的赚钱,成本反而小了很多。

……

快马加鞭,一路返回金鹏庄园。

整座庄园都是空荡荡的。

里里外外认真翻找,李兆廷只找到四具尸体,数目很显然对不上。

“柳余恨、独孤方、萧秋雨、上官飞燕,他们四人是被一剑秒杀。

凶手的剑术登峰造极,他当着四人的面拔剑,让四人做好准备,然后再出剑杀人,姿态潇洒,招数悠闲。

我只能想到‘悠闲’这两个字。

懒懒散散的,舒缓闲适的,嘴角带着淡淡的嘲讽、不屑、逗趣,就当是给自己解闷,随手挥洒致命杀招。

好可怕的剑客!

此人剑术不在我之下!”

李兆廷查看四人咽喉上的伤口,脑中分析站位、局势、出手方向,分析凶手的剑路,得出一个可怕结论。

陆小凤道:“李兆廷,你的剑法与西门吹雪、叶孤城并驾齐驱,我不知道你距离浪翻云有多远,但我相信你早晚登临绝顶,凶手是什么人?剑术与你并驾齐驱,这种人似乎不是很多!”

李兆廷摆了摆手:“不是剑术,而是剑术、内功、经验三者兼备,我们俩生死决斗,胜负之数各占一半。”

“我不觉得在搏命的情况下,有人能胜过你,你的剑术不是天下第一,你的搏命之术,我没看过更强的!”

陆小凤的语气非常认真。

尤其是看过李兆廷和霍休决战。

在这一战中,李兆廷用术、用谋、用剑、用勇、用力,把自身优势完美发挥出来,一剑斩杀超级铁王八。

这不是单纯的武技能做到的。

如果李兆廷是纯粹武夫,恐怕早就被霍休用乌龟壳战术活活耗死。

霍休以一敌三,内心充满戒备,李兆廷先表示单挑,霍休降低了戒备,李兆廷紧接着表示要用五步一杀搏命,原本对如来神芒颇为忌惮的霍休,内心彻底放轻松,从重视变为小觑,只想着增强护体罡气,却忘了留有余力。

月满则亏,水满则溢。

飞龙在天,盛极而衰。

倘若没有余力,没有回旋余地,待到气势升到最高点,必然盛极而衰,一落千丈,一泻千里,一触即溃。

霍休精通多种少林护体神功,把金刚不坏体神功练到大成,身怀三枚顶尖疗伤灵药,还有一件护体宝衣,最克制五步一杀这种孤注一掷的杀招。

但是,在李兆廷的引导下,霍休放下戒备心,内心从谨慎变为傲慢,待到气势最盛之时,抓紧时机出招,一剑破去护体罡气,刺穿霍休的脏腑。

若无智慧,哪有这般精准布局?

若无勇气,谁敢孤注一掷出招?

若无技艺,怎能这般精准无误?

在以命搏命的短短时间内,李兆廷把智慧、勇气、技艺发挥到绝巅,这般搏命之法,让陆小凤大开眼界。

在陆小凤看来,李兆廷的剑术与西门吹雪、叶孤城处在伯仲之间,但如果殊死搏杀,一定是李兆廷取胜。

这家伙太擅长搏命了。

把凶悍热血的搏命演绎出美学。

生死一线的刺激。

热血勃发的艺术。

这家伙哪是天生“剑种”?

这家伙明明是天生“魔种”!

陆小凤暗暗有些庆幸,李兆廷是中原武林的侠客,不是魔门圣子,否则中原武林必然会被这货犁地血洗。

诶?

似乎已经犁地血洗好几次了!

陆小凤心思电转,问道:“我怎么觉得少了一具尸体?上官雪儿呢?以凶手的性格,不会放过任何活口。”

花满楼沉声道:“你错了,不是少了一具尸体,而是少了两具尸体,花园里的上官丹凤的尸体,不见了!”

李兆廷闭幕沉思,半晌,说出一个让人目瞪口呆的结论:“上官丹凤,其实没有死,咱们看到的是假死。”

“不可能,她明明死了,就连花满楼都感知不到她的心跳和脉搏!”

陆小凤就算不相信自己,也会相信花满楼的灵觉,绝不可能看错。

李兆廷道:“飞凤针,上面淬了一种类似水晶断肠散的毒药,能让人的身体好似僵尸,头脑却维持清明。

这是一种非常歹毒的毒药。

让人在保持清醒的情况下,听到家人为他痛哭,把他放在棺材里面,把他入土为安,被蛇虫鼠蚁撕咬……

这一切都能清醒的感知到,但什么都做不了,直到被憋死、饿死,被蛇虫鼠蚁咬死,半个月后,毒性消散,尸体快速朽烂,只剩一具腐烂白骨。

任谁也查找不到痕迹。

如果用飞凤针混合水晶断肠散,再用银针封穴,让身体进入龟息状态,由于体表坚硬如僵尸,就算请药王谷的神医号脉,也感知不到任何脉搏。

再者说了,发现上官丹凤时,咱们急着验证她的身份,分析她的来历,哪有心思关注埋在土里三天的人,到底是一具尸体,还是被人下了剧毒?

上官丹凤是青龙会的人。

我大概能猜到事情经过。

你们想听听我的猜测吗?”

李兆廷脑中有了事情梗概。

有些地方有问题,需要陆小凤和花满楼做补充,把这件事搞清楚。

谁杀了谁?

谁伪装成谁?

谁是真正的幕后黑手?

幕后黑手是哪方势力的人?

金鹏国藏着多少秘密?

“事情要追溯到五十年前,金鹏国被外敌覆灭,四个顾命大臣保护小王子来到中原,小王子吃不了复国的苦,和国舅上官瑾隐居在金鹏庄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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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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