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36.第1313章 天子立法(2)

第1313章 天子立法(2)

回到汉室给滇国使者专门安排的使馆后,武信立刻迫不及待的关上门,然后躲进书房里,将乌孙人给的纸条拿出来。

一看之下,武信立刻眉飞色舞起来。

“上国善政,果然是上国善政啊!”

纸条上,只有三句话。

一:天子者,天下之子,社稷之后也,故其承天下而履万邦。

二:执政大夫,选于州郡,立于中枢,奉天下以尊天子,而守制度、尊典章。

三:君拜臣,则臣拜君,君不拜臣,则臣不拜君。

只是看完这三句,武信就已经激动的手舞足蹈,兴奋的想要冲到那丞相官邸前磕头大喊:张丞相文成武德,千秋万岁!

没办法,若这三句话是真的。

那么也就意味着,汉室这部天子法的总则和精神已经出来了。

第一句话,虽然看似是点明了君王的重要性,强调了君王的地位。

但实则,潜台词中透露出来的消息却和从前汉朝报纸上的那些文章里说的意思差不多。

皇帝,只是天下人的儿子。

因为历史和传统的缘故,天下人将天下的治权,授予有德之人。

但倘若皇帝不能履行承天下而孝万民的职责的话。

汤武革鼎,武王伐纣,就是顺天应人,吊民伐罪,理所应当。

第二句话,则是明明白白的确定了执政卿大夫的地位——不是你皇帝(国王)任命,而是天下百姓从天下州郡的两千石、列侯与贤能之人中选拔出来服务天下的大臣。

特别是那最后几个字,堪称是点睛之字!

所谓守制度,遵典章,不就是汉丞相曹参当年与那位惠帝说过的话吗?

今陛下垂拱,臣等守职,遵而勿失,不亦可乎?

所以,这句话的潜台词就是——皇帝你做个样子,垂衣裳就可以了,天下事,还是交给专业的执政大臣来做吧!

再配合前一句,总结起来就是——皇帝只能在涉及天下、社稷这样的大问题上有发声的资格,而其他大小庶务、正治、人事,他都将统统不得干涉。

因为,按照汉朝人现在的理解。

所谓天子,便是受命于天的君王。

只不过这个天,被儒生和墨家、黄老的士大夫们,悄悄的从从前‘不可知、不可测’冥冥中的上苍、上帝,改成了‘天听自我民听,天视自我民视’,也就是天下百姓共同构成了冥冥上苍,他们的意志和诉求,集合在一起,产生了上帝。

所以,天子乃是天下人之子。

必须孝顺百姓,忠于天下、社稷。

不然就是不孝!

现在,这两条将这个原则彻底用法律的形式确定下来。

换而言之,也就在另一个意义上,将执政大夫的地位,抬到了和皇帝近乎相同的地步。

只不过,可能皇帝是受命于天下,而执政大夫,则只是受命于一部分的天下。

但,三公,特别是丞相,必然是和皇帝一般,受命于天下的主宰者。

而且,在某种意义上,丞相的权力和地位说不定还要高一些。

因为天子只是受命于天,有监天下。

但丞相却是受命于天,总览阴阳,通治上下。

所以第三条,特地将前面两条的精神强调一般——君拜臣,则臣拜君,君不拜臣,则臣不拜君。

看看,大臣向天子提出要求与责任了。

若是手握大权的独断君王,看到这三条,必是火冒三丈,说不定要怒而拔剑。

但,武信却是兴奋的脸都涨红了。

只觉得每一条,每一个字都说到了自己的心坎上。

“妙啊!大妙啊!”

他呢喃着,忍不住感慨起来。

执政这么多年,他自然早有了自己的心思。

如今,汉室率先,推出这么一部法律来,对武信来说,不啻是久旱甘霖!

完全,彻底的挠到了他的痒痒处!

…………………………………………

“丞相这是真的要当圣人了?”吕惠把玩着自己面前的那张帛书,脸上的神色满是不可思议。

须知,若这三条成为那部天子之法的总则。

那么未来,那位称帝后,也一样会成为未来新朝的律法的核心条文。

最起码也会是主要条文!

换而言之,新朝皇帝将来也会受到这些条文的制约。

除了那位真的铁了心要当当代的周公外,吕惠想不出其他可能性。

“吕兄……何必苦恼?”在吕惠对面,坐着一位戴着獬豸帽,穿着黑衣的大臣,正是胡建,一个月前,胡建出任廷尉丞,正式踏上了那条通向执政的道路。

只是,一个法家的大臣和一个儒家公羊派的领袖,却成为了莫逆之交。

这个事情,怎么看画风都有些不太对。

须知,如今儒家,除了内部总爱互斗外,最喜欢的就是按着法家摩擦了。

光是在这长安城内,倾向儒家的《神京旬报》和倾向法家的《帝都月刊》,从创刊之日起就已经互相撕在了一起,撕了足足五年了。

传说,这两家机构地址都在少府官邸前的嵩街大道上的报刊编辑们,平日上班都是带着刀剑,背着弓弩的。

为的就是万一碰到对面的死敌挑衅时,可以拔剑而起,用物理说服的方式震慑对方!

但,法家终究底蕴差了些,基础薄了些。

在这长安城,被儒家压得都喘不过气来。

但谁又料到,这儒家巨擘吕惠居然和法家巨头胡建,能好的一起喝酒,甚至还称兄道弟,就差一起逛花街了。

“这是好事!”胡建认真的说道:“无论是对天下,还是对你我,都是好事!”

“对!”吕惠点点头:“确实是千古未有的好事!”

皇权是恐怖的!

每一个见过它的人,都会为之战栗。

而吕惠就曾直面过皇权的恐怖——他的父亲吕温舒就曾被皇权逼着,做下了欺师灭祖的大罪!

虽然,董师心里明白,也没有怪罪他父亲。

但……

天下人,却不那么看。

如今,这部天子之法一定,皇权的恐怖和专横就要降低起码九成!

口含天宪,一言而决人生死,甚至以喜怒定天下兴衰的事情,就可能趋近于零。

但吕惠难以理解,那位丞相为什么要这样做?

对他有好处吗?

仔细想想,好像除了名声,没有其他好处。

甚至,未来还得反受其咎,连自身也被限制。

而那位,素来擅长谋定而后动,喜欢钓鱼执法,去年的那场雪灾,就清清楚楚的表明了那位,过去是,现在是,将来也肯定是不拘程法,甚至视制度于儿戏的人。

他从来都是只要有利,就不顾什么道德与制度。

只要符合其意志,便不管什么善恶的人。

张蚩尤之名,更是人尽皆知!

在吕惠看来,那位丞相就是一头伪装的非常巧妙的凶兽。

现在,这凶兽居然打算打个铁笼子把自己关起来?!

谁信?

反正吕惠不信!

看着吕惠的神色,胡建给自己舀上一碗温好的热酒,喝了一口后,借着酒劲,他神秘兮兮的道:“吕兄,当年,吾为丞相征辟,用为新丰尉时,吾曾请教过丞相一个问题……”

“法之制所为何?”

“是禁暴诛邪,还是维护秩序的工具而已?”

吕惠听着,抬起头来,神色肃穆。

他对法家也是有深入研究的,特别是胡建交往这些年来,他不断的深入阅读法家先贤的著作,又和胡建、丙吉等当代知名的法家学者、官员交流,探讨,以求以他山之石来增进自身的学问。

就像董仲舒一样,博采百家之长,融入自己的思想中。

故而他知道,胡建的那个问题,其实就是法家的终极问题。

特别是在现在,更是直接成为了法家的致命缺陷——因为比起儒家,其实法家才是真正依附皇权,靠着揣摩上意,借助着皇帝至高无上的权力来实施自己的抱负。

法家的权术势,就是围绕着皇权而立的。

但在同时,法家的学者和官员也相信,法律和制度可以解决一切问题。

就连人民,也可以用法律和制度来教育好。

所以,就形成了一个悖论。

法家所依托的是君王的信赖,靠的是皇帝的威权,来彰显自己的理念,推动自己的政策。

是一个自上而下的思想学派。

但,法律、制度,都是君王意志的体现。

朝令夕改,乃是常事!

先帝在时,大臣杜周就说过:前主所是著为律,后主所是疏为令。

法律、制度,都是皇帝的夜壶。

想要就用,不用就丢。

本来,这也没什么,但问题是现在的汉室,所谓天子成为了傀儡,比泥塑的雕像还不如。

丞相大权在握,高呼‘天听自我民听,天视自我民视’,举着‘天下乃天下人之天下’的旗帜,开放言论,解禁思想。

法家的问题,于是越来越大,漏洞越来越多。

所以,才会这些年来,困守长安,影响力只限于廷尉官署。

不像那墨家、黄老,一朝脱困,就是龙归大海。

特别是黄老学派,现在影响力,已经深入河洛、齐鲁,甚至连西域都有人在尊奉。

西域精绝国国王,就曾亲自派人来长安,延请了几位黄老名士回去,尊为国宾,礼遇非常,常常向他们请教治国安民之道。

所以,吕惠一听胡建的话,立刻就问道:“丞相怎么回答的?”

胡建喝了口酒,道:“当时,丞相对我道:律法和制度,若只是禁暴诛邪,那么,就会变得很可怕……”

“因为,人人都可能会成为法律的受害者!”

“而且是被打着禁暴诛邪旗号的人,强行加害……”

“若是工具,那就更可怕了……因为,夏桀善战,商纣更是智勇双全……这样的人,倘若手持利刃,而且不受控制,天下人人自危!”

“所以,什么是法律呢?什么是制度呢?”

“法律,从有开始出现以来,就是国家、组织为了惩罚、制止犯罪,稳定社会的框架,而制度则是为了确定框架不被破坏的手段……”

“但……”胡建的目光迷茫起来:“律法和制度,还当有双重责任和目标……”

“不止要面对罪犯,以禁暴诛邪,也要面对廷尉法官,保护罪犯……”

“制度则要支撑这个框架……”

“只有这样,法律和制度,才叫真正的法律与制度……”

说道这里,胡建叹道:“当年,吾年少无知,不知丞相深意……如今才终于有所领悟,然而……正是因此,吾才越发迷茫……”

在那以前,胡建的三观里,从来都没有想过用法律约束国家廷尉法官,保护罪犯。

在他看来,罪犯刑徒,死光了最好!

只要证据确凿,何必关心他们?

但,随着年纪增长和见识的增加,胡建才渐渐知道当年丞相那一席话的重要性与预知性。

汉家的律法,太过严苛,制度太过无情!

所以,冤假错案是常事,栽赃陷害是本能。

丙吉任廷尉时,带着廷尉上下努力奋斗,一年就查出了一万多件错判误判的冤假错案。

更纠正了数万起地方官适用法律不合的案件。

而这仅仅是冰山一角,只有天才知道,汉家一百三十六郡,每天要出现多少起冤假错案,有多少冤魂在哭诉。

而地方官和刑法官常常不会理会和关心这些事情。

但胡建这样的高层官员,却知道,若放任不管,现行法律和制度长期崩坏下去,迟早有一天,整个系统都会完蛋。

所以,胡建知道,当年丞相所言,极为正确!

可是……

他又不知道如何去做,才能做到丞相当年所言的事情。

“法律当有界限所在,制度当有底线约束……”

“所以,法律和制度,有时候会表现出悖论……”

他悠悠叹息着:“当年,吾不能明,如今,虽然明了其中道理,却不知道如何去做……”

“可悲啊!”

“而如今丞相,却是在示范了……”

那三条总则,在胡建眼中,就表现出了悖性。

吕惠听着胡建的话,心头剧震,似乎有什么东西被捅破了,他感觉自己好像抓到了什么。

脑海中,无数念头纷飞,数不清的文字都在呼啸着。

“胡兄……”吕惠看向胡建,郑重的拜道:“未知胡兄,可愿在寒舍逗留数日,方便吾就近请教……”

吕惠感觉,自己抓到了开山立派的东西。

(本章完)

1337.第1314章 千年对头

第1314章 千年对头

“这是丙吉的新文章吗?”张越拿着一份刚刚从西域快马送回来的报纸,细细的阅读着:“有意思……”

如今,已经是三月中旬了。

去年的纷纷扰扰,渐渐淡去。

而长安内外,都已经重新繁荣、热闹起来。

甚至,若不知道的人,恐怕都不会清楚,这座城市已经悄然进行了一次换血。

数不清的达官贵人,已是阶下之囚,无数的富商巨贾,人头落地,更有执政大臣、外戚宗室或家破人亡或沦落天涯海角。

就连长安城的百姓,也差不多忘记了去年的血雨腥风与提心吊胆。

街头巷尾,八卦党满血复活,闾里坊间,键正局重新上线。

作为穿越者,深谙舆论操作之妙的张越,更是在动乱刚刚平息的时候,便开始了各种操作。

首先,就是鼓噪舆论。

身为丞相,张越通过丞相府、太尉和大将军府,直接控制和影响天下州郡的所有主要城市的读报亭。

许多地方,控制读报人的所谓游侠巨头,甚至私底下还有着锦衣卫的身份。

于是旬月之间,在张越一声号令之下。

真真是地无分南北,人无分老幼。

有读报亭之地,便知国家要立‘天子之法’的事情。

而且,通过舆论引导和前期铺垫,汉室士民,对此都表示理解和接受。

哪怕是从前嗷嗷叫着‘国家养士百五十年,仗义死节,就在今日’的清流们,这一次也罕见的闭嘴了。

于是,张越立刻趁机而动,利用着早在数年前就已经在天下时报编辑部里准备好的一个马甲,悄悄的将几篇文章刊载了上去。

瞬间,一时激起千层浪。

这首先做出激烈反应的,就是法家!

因为,张越悄悄的用他的那个叫‘肆零肆’的马甲,连续刊登的三篇文章的标题分别是:恶法非法、自然为法以及理法是理。

这下子,就戳到了当代法家巨头们的痛脚。

甚至直接威胁到了法家思想的根本!

一个个法家巨头,纷纷跳出来,或是破口大骂,或是写文章反驳。

然而,张越在发完那三篇文章后,就将那个马甲束之高楼。

叫法家学者和大臣们一拳打在空气中。

偏偏这个时候,黄老学派回过味来了。

他们仔细研究了张越的那三篇文章后,总感觉哪里有些熟悉。

然后就有聪明人醒悟过来了。

恶法非法,那么秦法是不是恶法?

汉承秦制,现行汉律是不是恶法?

那它们还算法律吗?

致命三连叫人浮想翩翩。

野心在不安中骚动,特别是黄老学派的学者,对此兴趣无比浓厚。

毕竟,在如今的天下诸子中,法家怎么看都是一个软柿子。

因为有原罪的缘故,他们影响力局限在廷尉官署,困守在司法官员之间。

通常都是父子相传,口口相授。

若能打趴下法家,那么……

廷尉官署不就是黄老家的了?

更不提,那后面两篇文章,简直是给黄老学派送炮弹啊!

自然为法,法理是理!

无数人只是看到标题,就已经血脉偾张,再看内容,就激动的嗷嗷叫了。

于是,在三月初,黄老学的钜子,从儒家的谷梁学派横跳过去的胶东人王甫,吹响了进攻的号角!

一篇《法者,天地之理,物之自然》就像飞龙骑脸,骑在了当代法家学者的脸上,直接输出起来。

在这篇文章里,这位王博士,引用尸子、老子、孔子、孟子、墨子甚至韩非子的名言,再用张越提供的理论,搭建起了一个新的法学结构。

这位王先生在文章里提出了三个前所未有的法学原则。

第一:法,乃天地自然之道,亘古存在之规律,先王圣人见之,以立条贯,教之万民。

第二,法,永恒不变。如青山、绿水,似日月星辰,上及阴阳,下涉万民,故天地不变,法不变。

第三,法与令,必须遵循法的本性与法的理性,上应天地,下顺万民。

这其实,就是后世所谓的自然法学的雏形了。

而这自然法学和黄老学派,天生就八字相合。

简直是天造地设的一对!

于是,王甫文章一出,顿时天下皆惊。

黄老学派的聪明人纷纷跟进,蹭起了热点,由此衍生出无数文章。

而这些人对着法家,就是一顿猛批!

更因为如今,汉家盛行的‘我注诗书’思潮,黄老学者根本不在乎自己引用其他诸子的言论。

于是,便出现了黄老道家之士,截着韩非子、商君说过的话,掐头去尾,批判法家的荒诞场面。

更荒诞的是,儒家的一些派系,也纷纷加入战场,摇旗呐喊,对着法家一顿输出。

不过,儒家的着眼点,基本上都在‘恶法非法’这个理念上。

自然也是免不了悄悄掺私货。

面对凶狠大敌的步步紧逼,法家一开始也被打懵了。

根本不知道如何反应,更不知道如何抵抗。

因为对手是直接站在道德制高点上开火,拿着秦法说事,又高举‘自然之理,天地之道’的旗帜。

法家的铁憨憨们则大多数都留在旧时代。

习惯了服从上级,依靠皇权办事。

但现在,汉室早已经放开了言论束缚,解除了言论与思想的禁锢。

平日里,长安城里的太学生们喝醉了酒,在御街上公开骂当场执政,也没见官府插手。

太学生们跑去北阙城楼下散步,更是被认为是义士之举。

那里有人敢管这些文人的嘴炮?

顿时,法家就被打了满头包,几乎丢掉了所有的阵地。

以至于黄老学派公开叫嚣:廷尉的释法博士,未必一定要用法家出身的刑名文学。

假如丞相不介意的话,俺们黄老道家之士,其实也可以为丞相和天下分担的。

这下子,终于让法家感受到了威胁。

因为,黄老学派,这是冲着挖他们的根来的。

一旦,廷尉左右师的释法博士,出现了非法家的学者。

那么,法家恐怕马上就要根基动摇,甚至沦为历史的符号。

生死存亡之际,法家的人也顾不得许多了,立刻就是快马加鞭,派人前往天下州郡,联络法家巨头,打算展开反击。

这就有了如今,张越手上的这篇文章。

在半个月前,刊载于河西发行的《居延月报》上的文章。

作者,便是故廷尉卿丙吉。

文章的名字叫:法所以为法,乃实也!

张越看着这篇文章,都忍不住啧啧称奇。

“实证法学啊……”

“太有意思了!”

“想不到丙吉这些年,也没有闲着,居然靠着我平时的只言片语,加上自身所得,竟萌发出了实证法学的雏形!”

“了不起啊!”

在他所知的后世,法学界,有两个冤家对头,天天撕逼。

一个就是自然法学派,另外一个则是实证法学派。

自然法学,就是后世人们耳朵都听出茧子来的什么‘天赋人权’‘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自有民猪’等思想的法学理论支撑来源。

其主要主张,大抵就是法律和法律观念,必须和人们的思想、价值以及社会现实联系。

认为法律就是反应自然客观规律的条文。

这些观点和理想,天生就和黄老学派有着极大的适配性。

甚至连改动都不需要太多,就可以用直接用黄老思想来阐述。

只是角度不同,论点和说法不同。

但框架与思想是一致的。

而这实证法学,讲的则是法律就是法律,是一个封闭的逻辑,是国家的意志,也是统治的表现。

所以,恶法也是法!

这又莫名的击中了法家,特别是韩非子一系的g点。

丙吉如今稍稍修改,用韩非子和商君的思想加以包装后,用儒家的一些思想进行装饰后,居然也是条条有理,逻辑严密,近乎无懈可击。

于是,这篇文章一经刊登,便立刻从河西刮向天下州郡。

吹响了法家反攻的号角。

一时间,思想领域真的是打的火花四溅,热闹非凡啊!

放下手里的文章,张越感慨着:“这对冤家,起码还能纠缠几百年!”

后世自然法学和实证法学,打了三百多年,也没见分出胜负来。

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

如今,这对冤家,披上黄老和法家的皮,用着老子、黄帝、尸子、庄子、孔子、孟子、商君、韩非子、尉缭子的思想和理论来阐述。

恐怕也起码能敌对个几百上千年。

不过,这正是张越想看到的。

法家和黄老,互为磨刀石。

互相刺激,互相竞争,互相进步。

所以,他在看完丙吉的文章后,本着看热闹不嫌事大的心理,便在廷尉派人送来请求批示的公文上,用毛笔写了一个大大的‘可’字。

这公文送到他这里,已经差不多一个月了。

但他一直拖着没有批复,今天看完丙吉的文章,知道法家已经喘过气来后,他就毫不犹豫的批准了。

于是,公文立刻通过丞相府,送抵廷尉官邸。

廷尉旋即宣布,廷尉左右师的释法官,原则上准许其他学派的学者竞争。

只不过,必须‘如制度’。

如制度的意思就是,必须有一位执政大臣的推荐和保举,然后再经过执政大臣会议投票,丞相任命。

瞬间,整个汉室的思想学派,全都沸腾了!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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