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4章 所有人都朦胧了

“徐庆有,下来下来。”

陈剑功招手,这还需要他们进行裁定吗?

丢人!

徐庆有没动。

李建昆搭眼望去,呦嗬!挺倔强啊,脸皮也是真厚。

他倒想看看,这孙子还想耍什么花样。

“各位裁判,这个回合就算他赢了……”

“吁——”

满场嘘声。

哪来的脸喂?

“就算”这俩字,也好意思说出来?

徐庆有终究是爱脸的人,但他更清楚,此时下台,那他就成了正儿八经的loser。

说点实际的问题,以后他哪还好意思在沈红衣面前,嘚瑟诗歌?

这条路会彻底堵死。

而他暂时还想不到其他的路。

沈红衣懵懵懂懂的,相当不好追。你跟她吃个饭啥的,她根本不会多想。唯有每回找她讨论诗歌时,才能从她身上感受到些许异样——

心弦被撩动的感觉。

有件事他没有骗老贼,他是真的喜欢上沈红衣了。

这样一个漂亮单纯、甜美可人的姑娘,但凡是一个正常男人,越接触下去,越难以把持。

徐庆有主动屏蔽掉那些嘘声,继续说道:“但按照比赛规则,我还能继续,不是吗?”

初选PK赛的规则,的确如此。

两两对决,直到一方黔驴技穷为止。

这样安排,主要是考虑到诗歌体裁有很多,有时候两首诗很难互相比较,同时一首诗的失利,似乎也难以说明选手的真正实力。

为了绝对公平起见。

裁判们你看我我看你,话虽这样说。问题是,伱有啥作品,能打败对方的这首《见与不见》?

没听到教授的评价吗,他都自愧不如。

这首诗哪怕是放到大赛尘埃落定之后,绝对也是数一数二的佳作。

纯属,浪费时间。

可是呢,按照规则,选手一定要继续,他们也不能阻扰。

只有陈剑功低声啐了几口,真是还嫌不够丢人啊!当初就不应该同意这小子参赛。

搞定裁判后,徐庆有又望向李建昆,他是有计划的,因为他心里比任何人都清楚。

《见与不见》这首诗,他怼不过。

他已经不求赢得比赛,但求扳回一城,在名义上不输老贼。

他要挖个坑,给老贼跳。

他有点把握。

没有人比他更了解老贼,这是一个极度自负的家伙。

“我已经不考虑比赛结果了,哪怕算你赢也无所谓,你敢不敢跟我比点别的。”

好家伙!

底下多半学生,简直被他的厚颜无耻给惊呆了。

他又“算你赢”……搞得好像他不屑于结果,让对手赢的一样。

不过也有些学生,满怀期待。这姓徐的无不无耻,暂且不论,倒是说出了他们心中的诉求。

谁不想再听听情圣的佳作?

李建昆都懒得喷他,这鸟人什么德性,他一清二楚,见怪不怪。

这是还有点不服的意思呗?

来嘛!

踩这孙子狗头的事,还嫌多吗?

“甭搞拙劣的激将法了,有什么招,尽管使,我招盘全接。”

徐庆有笑了,瞧瞧,老贼就是这么自负,即使看破前面有坑,他也一定认为自己能跨过去。

你不栽跟头,谁栽?

现场众人总算看出点猫腻:这两人似乎有过节!

难怪。

“当下诗歌体裁,如果说最火的,无疑是朦胧诗,咱俩比这个。”徐庆有道。

朦胧诗很不好写,越是对诗歌有研究的老派诗人,越难写。

它与传统诗歌风格迥异,重意不重形。所谓朦胧,不是表现在诗句上,而是意境,往往一句话能带来诸多解释,带给读者无限的遐想空间。

当然了,这是徐庆有对朦胧诗的定义。

他不是不太擅长诗歌吗?

所以升入大学,进入文学系后,刻意在恶补这方面的短板。恰逢诗人食指的一首《相信未来》,火爆诗坛,后有北岛、芒克、顾城,舒婷等人涌现,朦胧诗兴起。

简而言之,他赶上了朦胧诗的潮流。

他研究得最多的,就是朦胧诗,颇有心得。

徐庆有刚才已经看出来,老贼所有诗歌的段落,情感充沛有余,而意象不足。

朦胧诗,他绝对不会!会,也是个渣渣!

李建昆呵呵一声,“好。”

早晨社的阵营里,李春等人脑壳凑在一块。

“卧槽,这家伙要跟建昆比朦胧诗?”

“失心疯吧。”

“一首《生活》,一个‘网’字,朦胧到他爹都不认识他。”

“自作孽不可活啊。”

“但,有没有一种可能,朦胧诗,建昆只会一个‘网’?毕竟……过于简洁了。”

“春哥啊!你这人啥都好,就是对自己同志缺乏鼓励,还老打击!”

“……我只是就事论事。”

沈红衣静静听着他们谈论,悄悄抬起头,望向舞台,心头小鹿仍然乱撞不止,仿佛下一秒行将蹦出。

舞台上,徐庆有已经摆开造型,学着李建昆迈着仿佛绑了沙袋的脚步,目光沉凝,抬起手掌。

“这个早晨,”

“我,忘记了我们的年龄。”

“冰在龟裂,石子,”

“在水面留下了我们的指纹。”

“我低头看,”

“狂跳的心,搅乱着水中的浮云……”

哎呦喂!

现场咋咋呼呼。

可以呀!

就连裁判席上的众人,也听得频频点头。

中文系教授点评道:“这首不错,远强过他之前那首《如你》,这位同学在朦胧诗上有些造诣。”

诗毕。

徐庆有将现场反应尽收眼底,心神大定,这可是他压箱底的作品,熬死也不知道多少脑细胞,近期刚写出来。

只等着这次诗歌比赛上大放异彩。

同时,在一首《如你》表白过后,近一步俘获沈红衣的芳心。

不承想,还能一箭三雕……射死老贼这头畜生!

快哉!

徐庆有对着舞台下方,躬身致意。

这一拨,给他挽回不少好感度。

做完这些,他才扭头望向李建昆,眸子里有股戏谑,“到你了。”

李建昆没有反应。

哈哈!

徐庆有心头狂喜。

懵逼了呀这是!

底下也议论纷纷起来。

“完,情圣好像不怎么会朦胧诗。”

“情有可原,我听人说,越是以前的老诗人,越玩不转朦胧诗。”

“可朦胧诗现在是主流啊,情圣拿不下朦胧诗,以后很难在诗坛出头。”

李建昆的心思,旁人哪里晓得?

他正在合计着,拿哪一首出来,痛踩徐孙子。

忒多了!

行吧,选一首顾城,这家伙现在火,写的东西格外受这年头的人喜爱。

虽说这首他好像快写出来了,但,毕竟没有发表……

这首诗,被誉为“十大朦胧诗之一”,受欢迎程度,跟“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我却用它寻找光明”,不分伯仲。

李建昆向前两步,斜睨向徐孙子,朦不死你!

随即,报了个诗名,缓缓开口,念得很慢。

这首诗相当短,也是顾城的特色。

“你,”

“一会看我,”

“一会看云,”

“我觉得,”

“你看我时很远,”

“你看云时很近。”

诗毕。

现场鸦雀无声,朦了,胧了,没有一个人能在短时间内回过神。

诗很短,内容很简洁,甚至没有一个复杂的字。

但不知为何,就是这简简单单的24个字排列起来,仿佛饱含着无尽深意。

越琢磨,越耐人寻味。

充斥着哲学。

透射出一种人与人、人与自然之间的思考。

如一坛老酒,不品不知其味。细品,方知其悠长绵延……

(本章完)

第275章 封神燕园

“不是…有一说一,这首诗我有点理解不了。”

“乍一听希拉平常,细细琢磨,又晦涩如海。”

“可真够朦胧的。”

“我败了,谁能给我解解惑啊?”

良久,有些眉头紧锁的学生,唉声叹气地放弃思索,大伙议论纷纷,产生了两种截然不同的论调:

一,这首诗平淡中隐藏着深意,一时半会难以剖析透彻。

二,故弄玄虚。

舞台上,你猜徐庆有会站队哪种论调?

“故弄玄虚!故弄玄虚!”

徐庆有愤愤道:“这首诗根本没有什么意义和核心思想,我说句不好听的,大家忘掉他擅长的那些爱情诗,再去看这首诗,小孩子都能写出来!”

李建昆瞥他一眼,这孙子,真是嫌跪得不够脆啊。

这首诗好不好,他不做评价。

但是,这首诗是历经这个时代验证过的,被时人奉为神作。

放在别的地方,他还不敢保证有人能理解,这里,可是燕园。

所以他干脆啥也不说,扫扫场下,再看看裁判席。

“啪!”

一只纤纤素手,猛拍在桌面上。

看得李建昆高低有点心疼,查姑娘这明显是在替他出头。

“蠢货,休得口出狂言!”

查健英一张萝莉脸上,横眉冷对,无知真可怕,这样一首佳作,在他口中竟然成了小孩子的涂鸦之作。

旁边,陈剑功拉了拉她,没拉动——大姐,注意点形象啊,你好歹是裁判。咱有话坐着说不行吗?

徐庆有:“……”

这个看起来像小丫头片子的姑娘,他可真不敢得罪。

几家文学社都有挂职,燕园内但凡出版的诗歌刊物,有一本算一本,多多少少跟她沾点关系。

陈剑功在文学系男生中什么地位,她在女生中就是什么地位。

但她自个不写东西,她说……累。

“诸位。”

查姑娘踢开靠背椅,环视全场,“诗歌因人而异,正所谓一千个人眼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朦胧诗尤其如此,我们可以读不懂,但请不要不假思索地去贬低一首诗。

“如果要批评,你至少说出个子酉寅卯来。”

“这首《远和近》,在我看来,放在当下所有的朦胧诗中,都能排进前五!”

嚯嚯!

现场嘈杂一片,再怎么觉得这首诗有韵味的学生,也没想到中文系77届的大才女,竟然会给出如此高的评价。

所有朦胧诗排前五。

这可已经到了食指、北岛、芒克、顾城,舒婷的高度。

他们正好五人。

那岂不是说,在这位大才女眼中,这五人中至少有一个,所有作品全拿出来,都没有一首能比得上这首《远和近》的?

情圣……竟恐怖如斯吗?

“我跟他不同!”

查姑娘手指台上的徐庆有,“我既然这样评价,自然有我的解读和理由。”

来了来了!

全场学生皆竖起耳朵。

正等着有人能替他们解惑呢。

查健英缓缓道:

“我对这首诗的理解是,它通过伱对我,你对云的距离比照,暗示出了某些深刻的哲学。

“天边的云很远,却比站在你面前的我显得更近。这是一种心理的错位,一种心灵的隔膜——我在你跟前,你却视而不见,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莫过于此。

“人与人之间,可能因为心灵的隔阂,而变得遥不可及。

“人与自然之间,本没有共性,可能因为心情失落,而变得无比亲近。

“诗人用短短24个字,创造出了拥有无限解读的人的情感纠结,以及人对自然的情感寄托。

“这是我的初识这首作品的浅显解读,我相信每个人理解这首诗后,都会有与众不同的解读。

“这是何其独到而优秀的对于生命的发现,对于艺术的创造?

“所以是的,我私以为,这首诗的作者,已经站在了朦胧诗的顶端。”

轰!

查姑娘的一番话,仿佛醍醐灌顶,让现场许多学生茅塞顿开。

再去回味这首诗,果然感受完全不同,思维一点点深陷进去。

“啪啪啪!”

鼓掌的是中文系教授,他犹如酣喝了二两,显得极为痛快。

查健英小脸一扬,谦逊道:“老师以为我解读的可有偏差?”

教授哑然失笑,“你不都说了,一千个人有一千种解读?我只能说这首诗确实相当优秀,十分耐人寻味。”

他顿了顿,望向台上,被查姑娘捧得都有点不好意思的李建昆,朗声笑道:“后生可畏啊!”

哗哗哗哗哗!

全场续接了教授的掌声,经久不息。

无论男女,眼神望着台上那抹挺拔的身姿时,皆透着一股炽热。

这个李建昆熟。

跟后世演唱会上,粉丝看偶像的眼神,一毛一样。

“姓徐的,下去!”

也不知谁喊一嗓子。

节奏立马被带起。

“下去!下去!下去!”

徐庆有一张脸已经胀成猪肝色,羞愧难当,无地自容。蓦然,他想起当年在望海中学毕业典礼上的那一幕。

历史仿佛在这一刻交汇。

他再次败了。

败得更加彻底。

当初起码没人轰他啊……

“不!我不信!我不信这首诗是他写的!”

徐庆有癫狂怒吼,“我跟他是老同学,我太清楚他了,他没有这样的诗才!你们不知道,我和他早有约定,要在这次诗歌大赛上一较高下,这是一场阴谋,阴谋!”

这人,是疯了吗?

全场大眼瞪小眼。

陈剑功也坐不住了,蹙眉起身,表情复杂,“徐庆有,下来,承认别人优秀没那么难。”

“剑功兄,我说真的,你不知道,李建昆在社会上的人脉和资源,超乎你的想象,这首诗绝不是出自他的手,他完全有能力……”

“闭嘴!”

狗孙子,真的有点精神失常了。

李建昆不得不开口打断他,否则鬼知道他会爆出什么瓜。

不提其他,单是大学生捣腾买卖这件事,便足以见新闻。

“要我闭嘴也行,你有种再来一首跟这一样水准的!”徐庆有双眼布满血丝。

没人有他了解老贼,《远和近》经过查健英的解读后,他也意识到这是一首封神之作,只此一首,足以在诗坛占据一席之地。

这是老贼能拥有的诗才?

鬼才信!

他有十足的理由相信,这首诗是老贼花钱买的,别人办不到,但身家数十万的他,绝对有这个能力。

“胡闹!”连一直和颜悦色的中文系教授,都愠怒了。

堂堂诗歌大赛,搞成什么?

输不起,死皮赖脸不下台可还行?

全场骂声一片。

虽然他们也想再听情圣的佳作。但这姓徐的,说话简直不过脑子,文章本天成,妙手偶得之,像《远和近》此等佳作,多半诗人终其一生而不得一首,以为市场买菜呢!

“我满足你。”李建昆淡淡道。

全场学生:“!!!”

中文系教授:“!!!”

徐庆有:“???”

李建昆踱步到舞台中央,面朝下方,阖上眼睛,嘴角噙起一抹笑容。

“一首抒情诗,送给大家……”

旋即,用一种欢快的语调,娓娓道来:

“从明天起,做一个幸福的人,”

“喂马,劈柴,周游世界。”

“从明天起,关心粮食和蔬菜,”

“我有一所房子,面朝大海,春暖花开……”

欢快的诗音在大饭厅中回响,在场上千人,皆有一种被幸福包裹的感受。

心旷神怡!

“陌生人,我也为你祝福,

“愿你有一个灿烂的前程,

“愿你有情人终成眷属,

“愿你在尘世获得幸福,

“我只愿面朝大海,春暖花开。”

诗毕。

大饭厅的屋顶仿佛被揭开,有和煦的阳光洒落,温暖如春。

全场皆惊。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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