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要做大事的人

曹玉昆并不讨厌跟一帮小姐姐一起吃饭。

然而黄佳朋第一时间就表示了坚决反对,且理由很充分,“我们才不跟你们一起吃!我们俩男的,坐你们一帮女孩儿中间,丢不丢人!”

曹玉昆哑然失笑。

这还真是跟原主的思路完全一致——他们自认自己是男子汉,要做些男子汉才做的事情,私底下喜欢谁也好,搞对象也罢,都很正常,但是咱混江湖的汉子,吃个饭跟一群莺莺燕燕的坐一块儿,那还不被人瞧扁了?

一听这话,好几个小姐姐脸上都露出失望的神色,然而黄佳颖也是拿自己弟弟没什么办法的,只好说:“就许你喝两瓶啤酒,多了不许喝,知道吗?”

这回黄佳朋倒是答应了。

于是大家虽然前后脚进饭店,但是各坐各桌,各点各菜。

等到点完菜,曹玉昆笑着说:“伱也真是的,干嘛那么不给你姐面子。”

黄佳朋闷声不吭,正好老板先把四瓶啤酒给送上来,直接给开了盖子,他抓起一瓶,也不管凉不凉,咕咚咕咚就灌,一口气灌了半瓶,这才放下,却是又闷了半天,才忽然开口,气闷闷地说:“你听见她刚才说的了没?她早就知道你的事,知道你被抓起来了,都这么几天了,她都没告诉我!”

曹玉昆闻言一下子愣住了。

嘴巴张了几张,他愣是没能说出话来。

但随后,他却忽然抬起手,越过桌面伸过去,狠狠地揉了揉他的脑袋,“没事儿,不能怪她!她是不想你跟我这些破事儿沾上,很正常!”

他仍是气闷闷的,不肯说话。

这个憨憨!

然而等曹玉昆也拿起一瓶啤酒,跟他碰了一下,喝酒的工夫,跟他聊起最近一段各自的生活和工作,他到底还是渐渐开朗起来,等到点的菜上了桌,俩人边吃边喝边聊,就开始有说有笑。

他性子其实算不得多么要强,被自己老爸给丢到了县棉二厂,他也是并不觉得怎样,上班也算踏实,只是真的聊起来,尤其还是跟最好的兄弟,他倒是逐渐流露出一些对未来的迷茫。

他知道自己笨,没有自己姐姐的那份聪明剔透,也知道因为自己是男孩儿,所以爸妈那里对自己很是有些无奈,有些怒其不争的意思。

但他是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

所以苦闷,所以迷茫。

于是曹玉昆笑着安慰他,“没事儿,别急,等哥们我混起来了,你来跟我吃饭!我保证你吃香喝辣!”

他闻言果然笑得格外开心,“那最好了!”

…………

吃饭的工夫,黄佳颖往不远处黄佳朋那桌看了好几次,发现他们果然一人只要了两瓶啤酒,这才渐渐放下心来。

不由得就又多看了那个曹玉昆两眼。

事实上不止自己,吃饭的工夫,几个同事一直都在绕着弯的打听这家伙,至于盯着看,而且还一看就走神,就更是基本操作——

他们不知道在聊什么开心的往事,两个人都正笑得开心,那曹玉昆手里夹着烟,不时地抽一口,又长长地吐出一道烟气来,那烟气氤氲在他身边,配上他那张英俊异常的脸,那开心的笑容,乃至他身上那件皮夹克,实在是有着一种令人赏心悦目的不羁的浪子气质——简直叫人迷醉。

但黄佳颖还是强迫自己收回了目光。

且忍不住自嘲地在心里骂了自己一句:色迷!

然后,她又劝诫自己的小姐妹,“真的别看啦!你们别看这家伙是个混小子,女人缘可好得很,我听说高中时候就有不知道多少女孩子给他写情书呢!”

只看长相,这个曹玉昆简直是让所有女孩子都逃不开的一眼迷。

又有谁知道他内里其实是个草包呢?

其实黄佳颖记得很清楚,当初第一次见到这个曹玉昆,自己的表现并不比身边的这些小姐妹好到哪里去,也是一眼就迷上了——哪怕他是自己弟弟的好兄弟,比自己还要小了足足三岁!

当然,当她了解到曹玉昆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之后,这种迷恋很快就消退了。

她从小就是一个特别冷静、特别有自制力的女孩子。

当然是绝对不会允许自己为一个草包男人沉迷的。

更何况这家伙不光不学无术,还打架斗殴!

而自己却是个要做大事的人!

这是一个多好的时代呀,只要你愿意动心思、动脑筋、出力气,你就总能得到自己想要的回报——那宋红星酿酒,也就刚十年,那谢兆方干纺织,甚至是84年才动手的,看看他们现在!

他们能行,自己也能行!

这样的时代,自己又正年轻,哪能辜负!

储蓄所里的同事,包括小姐妹们在内,不少人都取笑自己,觉得全县人都知道宋红星不可能缺钱,此前他做生意做了十年,也是从来没从银行贷过一分钱,自己居然跑上门去,要找他来贷款,纯粹是想得美,是异想天开——这又有什么可笑的呢?不试试怎么知道,他是不是需要贷款呢?

别管什么事情,不是首先应该想得美,然后认真去做,才能真的美吗?

我偏要异想天开,我偏要想得美!

我就要找他贷款,过几天我还去,就不信见不到他人!

要做大事,就从让宋红星从自己手里贷款开始!

…………

喝了酒也吃了饭,曹玉昆毕竟身上还有事情没交代清楚,相亲不成,也得早点回去跟爸妈有个交代和说法才行,于是就跟黄佳朋道了别,俩人分头回家。

他回家要出城往南去,有大概十六七公里的样子。

富平县地近水乡,身处江南,但出了县城往南七八公里,就已经是一片丘陵区,一过他老爸当派出所副所长的浒关乡,稍入山区,土路就开始不大好走。

骑在平路上的时候,曹玉昆还能分神想些事情,一等到进了山,他也是不得不小心地骑车,不过即便如此,也就不到一个小时,他就还是回到了自己这辈子的家——感觉海拔得有个四五百米了,山坡上错落分散着一小片人家,加一起也就三五十户的样子,其中那栋最新的两层小土楼,就是他们家。

结果才刚回家,他竟意外地发现,老爸居然提前下班回来了,跟老妈他们两个,正在堂屋里点着火盆,在烤火闲话。

看见自己回来,他俩的表情明显都有些奇怪。

想来是相亲不成的反馈已经传过来了?

不过曹玉昆倒也不觉得自己做错了什么,他打个招呼,扯了把竹编的矮椅子也坐到火盆边,打算说这件事。

然而,还没等他开口,老爸曹卫国忽然说:“中午的时候,我在所里接到你宋伯伯的电话,他说,想让你明天再去一趟,还是老地方,还是上午十点前。”

曹玉昆愣了一下,“啊?为什么?干嘛去?”

老爸曹卫国的语气有些奇怪,“还是相亲。”

曹玉昆又愣,“还相亲?”

他心说不该呀,宋玉华那种骄傲的女孩子,就算吃了亏、让人打了脸,也只会找机会还回来,想必是不会因为自己胡扯了几个乱七八糟的名词,就让她忽然做出一百八十度大转弯的——那不符合她那种人的性格!

“你宋伯伯说,他还有个小女儿,叫宋玉倩。”

(本章完)

第7章 已负前世,莫负今生

这天晚上,曹玉昆差点儿失眠。

这事儿……简直不合逻辑!

原来那个曹玉昆到底有哪里好呢,也值得让宋红星这种人非要塞女儿?

一个没成,马上来第二个?

你救人的性价比有点高啊老宋同志!

可问题是,曹玉昆虽然长得帅绝人寰,但他蠢呀!

像宋红星这种大富豪,尤其还是盘踞乡间的大富豪,他会不知道原主连人中吕布都算不上,充其量只是马中赤兔?

以他的智慧,也颜值党不成?

百思不得其解。

甚至一时间把曹玉昆筹谋发财大计的心思都给打散了。

他觉得,看来宋红星是真的想让自己当他女婿了!

在不解中迷迷糊糊的睡去,夜来窗外却又忽然下起冷雨,且一下起来就淅淅沥沥个不停,似更添人愁一般。等到早上起来,透过窗子向外看出去,整个山间已是雾蒙蒙一片,远山沆砀,近水迷濛。

小雨还在继续下。

吃早饭的工夫,曹玉昆妈妈忽然念叨起来,“待会儿你们爷俩走时,再给小晖和囡囡各自带件衣裳。”

父子俩都闷声应下。

这说的是曹玉昆的弟弟妹妹,没在本乡读书,而是去了浒关乡,曹玉晖大,读初三了,小囡囡曹玉敏今年初一。

他们本来是该住校的,但派出所副所长嘛,便利条件多少总是有一些,所里有两间小宿舍,男一间女一间,供民警临时休息的,但也就中午有人休息下,晚上没人,曹卫国就帮他们各自弄了一个铺,两小晚上就去那里住,又方便又安全。

这一下雨,山路必然泥泞难行,曹卫国要上班,曹玉昆要约会,都不敢耽误时间,匆匆吃过早饭带上衣服,爷俩就一辆摩托车下了山。

不敢骑快,生怕摔了,可即便如此,等他们下了山上了大路的时候,依然是各人一身泥点子了,到浒关乡所门口放下老爸,又被他特意拽到所里去,给找了条毛巾,把雨披上的泥点子也给擦了,才放他走。

然而他居然又很快追出来。

曹玉昆跨坐在摩托车上,看他微跛着一条腿走过来,以为他还有话交代,就等他说话,结果他站到了摩托车前,却又好长时间不说话。

他的性子的确是有点闷。

足足好几秒,他终于说:“骑慢些。”然后就又扭头回了所里。

曹玉昆在原地愣怔半天,咂摸他这句话里的滋味。

嗯,这老头儿之前在部队里是侦察兵,79年在南边挂了彩,虽然拿了个二等功,但腿好不了了,就转业回来。

在原主的记忆中,早些年他更习惯用拳脚和竹竿跟儿子对话。

这两年倒是不打了,哪怕儿子闯下那么大的祸,也不打了。

但依然话少得可怜。

倒是让曹玉昆一下子就又想起自己上辈子的老爸来。

一个明明是做老师的,给学生讲题,那叫一个深入浅出循循善诱和蔼可亲,却偏偏回到家跟自己的儿子,几乎没什么话好说的老头儿。

不由得就仰天叹了口气。

濛濛细雨却恰好铺天盖地。

曹玉昆摸索半天,从兜里掏出烟来,却是刚点上抽了一口,就被淋湿了半截,烟也灭了——噗噗地努力抽两口才发现灭了,这一刻也不知道怎么,就忽然的那么一下子,他的情绪莫名烦躁起来,不由奋力地把烟丢进雨中。

倒也不是说有多么的留恋自己的上辈子,主要是后事还完全没处理呢!

要是早知道会穿越,以自己的性子,是肯定会提前料理好后事的。

一直以来,那个同样倔强而沉默的老头儿,就是这么教自己的:属于你自己的事情,伱要知前知后,善始善终才行。

唉……

想想,一对从乡下来的老头儿老太太,一辈子加一起只出过三趟远门,现在却要远赴千里之外,去办自己儿子的后事!

老娘不知道要哭成什么样子了!

而且……光是为了要继承自己死后留下来的那点存款和房子,要开的那一连串的证明,就能把他俩给为难死。

房子还有贷款,行情不好,卖估计也是不怎么好卖,就算勉强卖掉,也不知道能不能抹平欠款。

草!

算是猝死吧?应该是。

早知道该买个意外险之类的东西的。

长长地叹了口气,此刻他内心滋味复杂到无法形容。

也不知是多长时间过去,他始终就那么呆呆地坐在摩托车上,一直到心境终于又渐渐平缓下来。

…………

说也奇怪,离开浒关乡也没几里路,雨竟渐渐停了。

等曹玉昆进了城的时候,甚至隐隐约约有些要云开雾散的感觉。

雨后的石板路倍添湿滑,曹玉昆骑得很小心,眼看四方茶楼就在前头了,转过弯去,他第一时间就看到了昨天的那辆沃尔沃小汽车。

哦,对了,它现在其实不叫沃尔沃,叫富豪。

但这个时候,有个年轻人正站在车旁抽烟。

不知是听到了摩托车的声响,还是下意识的感应,曹玉昆也就刚转过街角,他忽然就扭头看了过来——他有些瘦削,但五官清朗,通身似有浓浓的书卷气。

相貌五官上,隐约能看出些昨天宋玉华的影子。

只是神态有些不大友好的样子。

充满审视的意味。

而等曹玉昆小心地骑到四方茶楼的门口,把车子停下,再次抬头看过去的时候,他甚至已经不假掩饰地露出了一抹鄙夷和不满。

压抑着的愤怒的感觉。

啧啧啧……

曹玉昆见过他不止一次,虽然众所周知,他主要是有个好爸爸,但人家毕竟也是县里著名的企业家来着,他去县里开会,县里领导下去他厂里视察,不止一次——只是,显然,宋大公子肯定不认识当时的小司机就是了。

熄火拔了钥匙下车,曹玉昆先就把自己的雨衣脱下来,随意一甩、甩去雨水,然后简单一叠、拿在手上,冲街对面车旁的男人露出笑容,点了点头。

宋玉淮抿了抿嘴唇,忽然把手里的烟掷到地上,然后看也不看,转过车头,拉开驾驶座的车门,坐进去之后狠狠地关上了车门。

啧啧啧……

曹玉昆倒也不恼,反而颇觉好笑,拿着雨衣转身进了四方茶楼。

居然还是在牡丹听涛。

踩着嘎吱嘎吱的楼梯上去,时隔二十四小时之后,曹玉昆又一次敲响了那扇门。

这次里面是个清清亮亮的声音,“请进。”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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