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82章 爬山

天虎山,原本是晋地有名的方外圣地。

在这座山上,远的,曾走出过两代天师,一代,曾被当代晋皇册封为国师,一代,曾被当代闻人家家主引以为家族客卿,甚至让自己的子嗣,拜其为道父。

近的,

那位曾坐镇燕国皇宫大内近三十年的太爷,也是从这座山上走下去的。

原本,天虎山是香火不断的,尤其是逢年过节,上山祭拜的信徒游客,那更是络绎不绝。

周鞭就一直记着天虎山当初的盛况,因为他家就住在天虎山下,后来,将家底拿出来又借了一些债,盘下了天虎山下的一座小酒肆。

天虎山下有一座小镇,当然,规模其实不大,比一般的村子都小得多。

铺面二十家不到,有客栈,有酒肆,有茶馆,也有卖香烛的,这些是正儿八经地铺子,都得从天虎山那里去租聘来做生意。

那几个节日,香客必然会很多,自然也会吸引来很多小贩过来趁机做点儿小买卖,天虎山会有专门的一众弟子在山下负责登记,都得缴一笔抽头。

周鞭以前就是做小商贩的,也常来天虎山摆摊,每次被收取摊位费时,都会在心里骂这群方外之人居然也这般贪财;

等到他好不容易盘下一个酒肆后,再遇到节日其他摊贩涌入时,则会恨那群方外之人为什么不对那些摊贩多收一些钱,平白地让那些卖吃食的小摊贩抢了自家的生意。

只不过,好景不长,那一日,侯爷上山,宫中太爷兵解,天虎山上燃起大火,祖庭付之一炬。

确实是山不在高有仙则灵,山上没了天虎山的人后,这里,也就真的成了山脚了。

不仅仅是小商贩们不会再来抢生意了,连自己旁边的那些铺面,人也早就不干了,但周鞭依旧和自家媳妇儿以及儿子住在这里。

因为当初为了盘下这个酒肆,原本自家的屋子已经卖了出去,不继续留在这儿,他一家三口连个落脚的地儿都没了。

生意,也就是凑合地做做,也不去刻意地进什么新鲜菜食了,基本上自家吃什么也就顺道卖什么,倒是酒,因为存得住,还有不少以前的没卖完,可以继续卖着。

隔三差五的,周鞭也会带着妻子去山上梯田里转转,天虎山祖庭没了,曾属于天虎山的田产,也就荒芜了。

周鞭种了一些东西,没人收税没人管,倒也能给家里添上一口吃食。

另外,原本今年应该要续交铺位费的,自然也就没人来收了,这样一想,也挺好,原本只是盘个铺子,现在至少落得个房子。

今儿个,周鞭原本打算再去山上梯田里看看的,但大上午的,就来了两拨客人。

头一拨来的客人,是一个书生一个女侠以及一个和尚。

很好认,

因为书生一看就是书生,女侠一看就是女侠,和尚,也一看就是和尚。

他们要了三碗疙瘩汤,这本是周鞭一家三口的午食,但哪有不卖的道理?

这第二拨客人,是一个酒鬼和一个账房先生。

酒鬼大上午的脸就是红通通的,一坐下来,就喊着让周鞭上酒。

那个账房先生随身携带着一个算盘,放在一边,没要菜,而是从自己行囊里拿出饼子向周鞭要了一碗面儿汤泡着吃。

期间,周鞭媳妇儿抱着一小坛酒送上了桌。

酒鬼也不知道是喝多了还是本性如此,指了指周鞭媳妇儿的大腚道:

“龟龟,你这厮在这荒山野岭地开个没啥子生意的铺子,你婆姨居然还能跟着你,啧啧。”

做买卖的,可不能随便生气,周鞭媳妇儿直接瞪了一眼酒鬼,骂道:

“闭上你的狗嘴,喝你的马尿吧。”

骂是骂了,

但骂中带着风情,

让人不觉得生气。

待得自家媳妇儿下去照料孩子后,

周鞭笑呵呵道:

“俺名儿就一个字,鞭,没办法,老天爷赏饭吃,打小活儿就大,俺爹一开始都是喊我:

驴啊,驴啊。

后来要取正名儿时,就干脆自己做主,取了个鞭。”

酒鬼闻言,哈哈大笑,

道:

“得得得,我信了,我信了,不和你比,不和你比。”

“您要再来点儿东西下酒不?”周鞭笑呵呵地问道。

“凑合着弄吧。”酒鬼也清楚这家酒肆里,也没什么好东西可弄。

“您等着。”

周鞭去了后厨,自己亲自动手拌了个野菜,又掏弄了俩本是给自己儿子准备的咸鸭蛋,出后厨时停下,对自家婆姨道:

“媳妇儿,再蒸点儿饭,把那块熏肉也给刮一下。”

“咋啦,又来客了?”

“没,但这生意不顺畅的时候,这客人,要么人影都没一个,但要来,他来了两拨必然后头还有。”

“知道了。”

周鞭端着凉菜和咸鸭蛋出去,当即就看见从一辆马车上,下来三个人。

走在最前面的人,一袭白衣,手里拿着一把用布包裹起来的物件儿;

在其后头,跟着一男一女,男女都很年轻。

男的,一身黑色绸服,腰间挂着钓鱼佩,女的一身紫色长裙,头戴梅花簪,身材圆润,面容娇憨。

“哟,三位客官,吃点啥?”

酒鬼当即笑骂道:

“还问人家吃啥,你这破店里还能有啥?有啥上啥就是了,反正只求打发打发五脏庙。哦,倒是这里的酒,还是可以,历天城内苗庄酒铺的酒,就是水兑得比历天城的酒楼多了点儿,但毕竟在这荒山脚下,还算可以。”

“那可不,咱这卖的啊可没比历天城内的酒楼贵,这兑的水啊,就当是我辛辛苦苦一个人用车推回来路上流的汗了。”

周鞭倒是个灵活人。

“哈哈哈,你小子。”

酒鬼用筷子夹起野菜,送入嘴里,清脆爽口,点点头,道:

“这菜拌得,不孬。”

“那可不,天虎山脚下的野菜,那也是沾着灵气咧。”

就在这时,第一拨来的客人里那个书生男子开口道:

“现在这天虎山上哪儿来的灵气,我看呢,是鬼气森森吧。”

酒鬼闻言,“呵呵”了两声,抿了一口酒。

周鞭则走到新来的客人面前,此时,三位客人已经落座。

“客官,小店吃食不多,要不来三碗猪油拌饭?再倒腾几道小菜过过?小店条件简陋,实在是对不去。”

一身便服的郑伯爷笑着点头,道:

“你看着弄吧。”

“好嘞,客官,您等着。”

周鞭又去了后厨。

而这时,

酒鬼的目光,落在了剑圣身边的那把被布包裹着的剑上,忍不住道:

“呵,是什么好玩意儿啊,居然舍得用这么好的料子包着。”

剑圣没搭理他,坐着,闭目养神。

而先前曾出声过的书生则站起身,走过来,道:

“看样子,里头应该包着的是一把剑吧?丁姑娘,他和你一样,也是一个剑客呢。既然用这般精致之物包裹,想来也是一把不俗之剑,可否借个光,让我等也开开眼得幸欣赏一番?”

剑圣依旧没搭理他。

剑用布包着,是因为它叫龙渊。

书生见剑圣不搭理,微微皱眉,语气一下子变得生硬多了,道:

“我家小妹也是爱剑之人,还请座下,给个面子。”

“哟哟哟,面子面子,出门在外,荒郊野岭的,面子,值得几个钱?更何况,你又没把牌子挂脖子上,谁知道你的面子,到底能称个几斤几两?”

酒鬼端起酒碗,喝了一大口,

随即擦了擦嘴,

道:

“后生,这一桌,可是三个贵人啊,那位黑衣服的公子,形神兼具,其身上,有一抹贵气环绕,绝不是普通人等。”

书生笑了,

道:

“难不成我看不出来么?”

这三人身上衣着,本就是不俗之物。

人靠衣装马靠鞍,在这个时代,身上穿什么衣服,可以很清晰地体现出那个人的身份等级。

“呵,你可只知其一不知其二,这位黑衣公子,身上不仅仅有贵气,还有一股子随遇而安的洒脱劲儿,即使入这破酒肆,即使坐这脏凳,也都自如自若。

真乃入海则化蛟,入溪则变鱼。

要么,是出自极为富贵之家,以贵气滋养,不得燥火;

要么,就是靠着自己一手打拼出的高位。

前者,你惹不起;后者,呵呵,有本事的人,比有家世的人,更惹不起。”

“哈哈哈哈。”

书生闻言,放声大笑,

道:

“你这人好生奇怪,我就是想看一把剑,不是正问着么,怎么,你是看相的出生,非得给我整出这么多的弯弯绕绕?

巧了,

我身边随行的这位小师傅,也精通看相之术,他都没说什么,你在这里胡咧咧这么久。”

酒鬼摇摇头,

道:

“这位小师傅,是有慧根的,但怎么说呢,看相看相,哪里真的是在寺庙里打坐念经学来的?还不是看人看出来的?

看人形,观其气,再纵览全身,再加上入世半载,什么人都看得多什么事也都经历得多了,才敢说一声自己对看相一术有所涉猎;

其余的,都是贻笑大方。”

正在吃着疙瘩汤的和尚闻言,马上起身,面朝着酒鬼,双手合什:

“阿弥陀佛,贫僧,受教了。”

书生却有些不依不饶,继续问道:

“那你说,你凭什么觉得,我惹不起?凭什么认为,这剑,我就看不得?”

酒鬼伸手指了指坐在那边的女侠,

笑道;

“美人在侧,心则急切,焦躁遂生,需知真龙鱼虾,不露其威,鲲鹏鱼雀儿,不展其翅;

你且看看,

你这般言语无礼且令人生厌,

那位白衣先生,可曾有过任何表示?

那位黑衣公子,可是脸上还带着笑呢。”

“呵呵呵。”

郑伯爷真的是被逗乐了,恰好这时周鞭先送来了茶壶和茶碗,告罪了一声后就又回后厨忙活了。

熊丽箐帮郑伯爷倒了一碗水,

郑伯爷端起茶碗,

对着那酒鬼虚敬了一下。

“哎哟哟。”

酒鬼慌乱起身,双手捧着酒碗,弓着腰,赔着笑脸,道:

“您请,您请。”

郑伯爷小小地喝了一口,放下茶碗。

酒鬼则将一碗酒一饮而尽,碗口朝下,示意自己一滴不剩,这才重新入座。

而这时,

那位女侠,也不自觉地将目光落在了郑伯爷身上,随后,又落到了熊丽箐身上。

熊丽箐不是那种绝色美女,但她的气质好,这种气质,让女侠心里微微不悦,因为在这一点上,她感觉自己被完全比了下去。

那书生则摇摇头,道:

“既然出了门,自然就不能以门第而论,这剑,我今儿还真想看了。”

酒鬼摸了摸自己的胡子,道:

“看不得,看不得啊。有人是靠着门第过日子,门第是其唯一依靠,张口乃祖闭口乃父如何如何;

有人出门第后,反而更为自在逍遥。

一样的门第,有人觉得是门板,有人则认为,是囚牢。

门板后头养鸡豚,囚牢里头,关猛虎。”

“嘿,你这醉斯,只说他,为何不说说我呢?”

“你,唔,我瞅不出来。”

“既是瞧不出,又因何断定我看不得?”

“成,那我就给你再说道说道,黑衣公子旁边的佳人,发式盘的是云流式,乃贵人发式,身上擦着的,是香水,市价堪比黄金;行进来时,步态雍容,这绝不是富家受宠丫鬟所能比拟,前者只得其珠光宝气,后者,真正的贵女,才能有这般仪态端庄。

且瞧入坐这破酒肆之中,分明嫌弃这里之脏破,却依旧随之而坐;

茶碗送上,以自己衣袖亲轻拂之,再自斟茶入碗以侍公子,这不仅仅是爱煞了,更像是怕煞了。

其伴如此,那这位黑衣公子,又当如何?

再提点提点你,

先前这位公子进来时,步履幅度,行走肩微斜,这是骑惯了战马所致,于战马之上,时常需闪转腾挪,于螺丝壳里做道场,才有这种习惯;

再看公子先前端起茶碗喝茶时,其虎口和手心位置,虽经修剪,但仍有一层细光茧,定然平日里练箭不断,同时,擅使之器为刀。

弓马长刀傍身,

这位公子必然是行伍中人。

再者,

这位公子未着甲胄,乃便衣出行,却依旧穿得大方得体,金贵,不着甲,是不想惹眼,不着简,乃是为了舒服自在,不愿惹眼,但也不怕被人瞧见,此等气度,呵呵。

当下晋地,晋军头子也有不少,但燕人,才是现如今三晋之地真正的主子,晋人出身的将领,现在基本都得夹着尾巴过日子。

所以,

这位黑衣公子,定然是一位燕国贵人。”

说着,

酒鬼双手合什,道:

“贵人福康。”

郑伯爷不置可否,心里则在盘算着,这个酒鬼,到底是不是真的猜出自己身份的。

“燕地贵人?燕国将领?哈哈哈哈哈。”

书生忽然大笑,

笑得眼泪都要流出来了,

道:

“如此说来,这剑,我这次还真看得了。”

酒鬼不再言语,只是冷眼看着书生。

书生转身,看向郑凡,道:

“此剑,取与我看。”

郑伯爷双手搭起,撑着自己的下巴,看着书生,道:

“凭什么?”

酒鬼身边坐着的那位账房先生忽然站起身,

一时间,

那位先前刚刚坐下的和尚也猛地站起来。

两个人身上的气机在刹那间发出了碰撞。

账房先生持算盘转身,算盘向前推出。

与此同时,年轻和尚也砸出自己腕间佛珠,碰撞在一起后,并未发出声响,反倒是二者被互相吸引贴在了一起。

然而,

就在这时,

年轻和尚目光一凝,低喝一声。

“嗡!”

账房先生被强行压下身子,坐回了椅子。

年轻和尚顺势一扯佛珠,连带着对方的算盘也一并收入手中,随意地拨弄着。

酒鬼眯了眯眼,

赞叹道:

“佛武双修,一正一奇,这不禁让我想到了大燕的那位南侯。

当年,

于晋国京畿之外,

南侯曾与晋地剑圣一战,剑圣败!

我曾事后去那片林子里寻过交战之处,查看痕迹,发现那位南侯,不仅仅是肉身强悍,同时其也擅长方外之术。

故而,我推断:

剑圣之败,非战之罪,而是南侯将双方的对决,看成两军对垒,其有后招,故而得胜。

这位小师傅,佛武双修,说不得日后也能走上像那位南侯一般的路子。”

“阿弥陀佛。”

年轻和尚念了一声佛号,摆手之间,算盘重新落向账房先生,其伸手接过,放回了桌上。

酒鬼指着账房先生笑骂道:

“叫你多学点打斗本事你不学,弄得我现在都很没面儿。”

这位账房先生应该是一位炼气士,第一轮交锋,他是和年轻和尚以方外之术对拼,但随后,当和尚显露出自身武夫体魄后,就变成了一力降十会,直接将其给反压了回去。

见这边的短暂冲突结束,

书生再度看向郑凡,

问道:

“你刚刚问我凭什么?”

郑伯爷点点头。

“行,那我就告诉你,其实,咱们是一路人,你不认识我,也很正常,因为我寻常不会露面。”

说着,书生从怀中掏出一块令牌,向着郑伯爷展示,

同时道:

“我乃,

大燕平野伯麾下第一客卿,

郑樊力。”

————

晚安。

(本章完)

第483章 浑门

郑樊力。

剑圣原本平静的神色微微地有了些变化,这个名字,有点耳熟啊,仿佛在哪里听过。

所谓的江湖的风,其实早已经吹不到剑圣这种层次了,但他还是听过这个名字,很快,他想起来了,当初那位“北先生”面对乾国银甲卫时,自报家门,说出的,就是这个名字。

剑圣并不知道这个名字有多火,因为他就住在郑伯爷隔壁,他去了解郑伯爷不用去根据“哎,我听说”或者“呵,你知道么”。

但不管怎么样,

这个当着正主的面儿自称自己是座下第一客卿的行为,

还真是让人有些憋不住。

“咳………咳………”

剑圣假借咳嗽,以抑制笑意。

但在外人看来,这是被书生的身份给吓到了。

其实,在江湖上,关于“郑樊力”的故事有很多个版本,原本,是不温不火的,毕竟,江湖很大,鱼龙混杂。

有故事的,本就很多,没故事却硬要编故事扬名的,那就更多。

但架不住这两年平野伯平步青云,威名远扬,连带着将平野伯麾下那位叫“郑樊力”的客卿,也带着一起名声大噪。

有人说,郑樊力是一个谋士,站在平野伯身后,运筹帷幄,平野伯出征,后方粮草军中补给,全是他一人操控;

有人说,郑樊力是一个刺客,飘忽于阴影之间,来去无痕,当年乾国的福王在城内被杀,就是他干的,杀完人后,带着首级淡然离去;

有人说,郑樊力是一个军中将领,擅长冲锋,平野伯千里奔袭雪海关,就是他的手笔。

还有人说,郑樊力是一个武将,体格高大,于战阵之上身披厚重甲胄,持双斧,攻城时一人可扛一重锤,冲锋时奔踏如牛!

只不过最后一个说法其实并不被江湖所认可,毕竟江湖事儿江湖人听,没人喜欢郑樊力居然是那种大傻个一般的形象,实在是过于欠缺了美感,玷污了“郑樊力”这个名字。

听到书生自称后,

熊丽箐先看了一眼郑凡,

樊力是谁,她是知道的。

但眼前这个人,居然当着自己相公的面,告诉自家相公,他是相公麾下的第一客卿?

那自己岂不是他的主母?

郑伯爷没笑,而是拱了拱手,道:

“久仰久仰。”

书生见郑凡并没有低下姿态,一时间有些踌躇。

显然,在其看来,依靠着“郑樊力”和平野伯的名号,就算是燕国军中贵人,也得礼让三分才是,不至于这般淡定。

郑伯爷没去故作惊讶,装出诚惶诚恐地去配合他;

因为,

扮猪吃老虎,也很累的。

这里头,爽感是给别人的,而不是给自己的,所以,让自己去给这座酒肆里的其他人演戏?

如果这里坐着的,是燕皇,是镇北侯和靖南侯,

得,

郑伯爷不介意卖个丑,做个乖,放下身段,您们乐呵乐呵。

人活于世,总是少不得戴上点面具,但辛辛苦苦这些年一步步打拼熬起来,所求的,不就是让自己的生活里演戏的场次越来越少么?

让此时的郑伯爷去配合逗弄眼前的书生,

就跟修炼几千年的元婴老怪还在为了女人争风吃醋和别人打生打死一样,很莫名其妙。

“饭来了。”

周鞭出来了。

猪油拌饭,俩盘野菜,一盘是凉拌的,一盘是炒的,还有一壶酒。

郑伯爷低下头,闻了一下,嗯,香。

搁在平时在家,吃这个,未免腻得慌,但出门在外,一则身体疲惫,二则吃喝不便,这个,就很合时宜了。

郑伯爷摊开右手,

熊丽箐拿起一双筷子,将酒倒在筷子上,再用自己的帕子细擦拭了后,筷头朝前,放在了郑伯爷掌中。

郑伯爷扒拉了一口饭,

闭着眼,

道:

“嗯,好吃。”

熊丽箐又用酒水洗了和擦了第二双筷子,起身,递给了坐在斜对面的剑圣。

剑圣其实已经拿起一双筷子准备吃了,他没那么多的讲究。

但见公主都站起来递给自己了,犹豫了一下,剑圣微微颔首,接过了筷子。

懒得起身去接了,

因为剑圣算是看透了,

这夫妻俩,都是那种能把“士为知己者死”整车整车进货再大量卖出的人。

别人,稍微来一段,若是传扬出去或者写进札记里,都是一段佳话,在这俩人面前,尤其是这个男的面前,直接量大管饱。

三个人,开始就着野菜,吃着饭。

刚刚自报家门的书生,被尴尬地晾在一边。

酒鬼舔了舔嘴唇,又喝了一大口酒,笑笑,低头,开始用筷子拨弄着用来下酒的咸蛋。

那边,

女侠开口道:

“回来吧。”

这话自然是对那书生说的。

书生的脸色一阵阴晴不定,显然是觉得有些落不下面子,但对着这面前正在吃饭的三个人,他又没有勇气去发难。

女侠站起身,走过来,伸手抓住了书生的肩膀,将书生拉到自己身后。

书生还欲向前,女侠手中的那把剑却忽然一颤。

书生犹豫了一下,止步。

酒鬼瞅着这一幕,罕见地没再说话,仿佛先前滔滔不绝点评的,并不是他。

女侠持剑行礼,

对剑圣道:

“这位先生,剑本正大光明之器,有何不见人?”

剑圣没搭理她,继续吃着饭。

郑伯爷懒得搭理郑樊力,剑圣自然也懒得跟一个路上遇到的拿着剑的小姑娘就开口谈天说地什么的。

女侠依旧不依不饶,

道:

“这位先生,天下之剑,都有其光泽,现如今先生以物裹之,使其光泽不能透出,岂不闻剑之悲鸣?”

剑圣依旧在吃饭,顺道,夹了一筷菜。

郑凡吃得最早,也就吃得最快,在军中待久了的人,吃饭的速度往往都很快。

熊丽箐马上放下自己的筷子,拿出自己的另一条手帕,帮郑凡仔细地擦嘴。

剑圣眼角余光注意到这一幕,

一时有些怅然。

郑凡看向剑圣,道:“想嫂子了?”

剑圣点点头,道:“以前无牵无挂不觉得,成家后,也不觉得,一出门,就开始想了。”

“呵呵。”

郑凡笑了笑。

女侠和书生一样,也被晾在了一边。

女方抬头,露出一种好笑的神情,

又道:

“先生,岂不闻剑之悲鸣?”

郑伯爷抬头,看着女侠,道:

“剑能发光?”

女侠回答道:“自然。”

“哦。”郑伯爷点点头,道:“藏着掖着,不是不想让你看见它发光,而是怕亮瞎你的眼。”

顿了顿,

郑伯爷从熊丽箐手中接过递过来的牙签,

又道:

“想看啊,走到外头去,睁大眼睛,看看太阳,是一样的。”

“所以,依照这位公子所言,这位先生的剑,足以让我等汗颜?”

郑伯爷沉吟了少许,

手指摩挲着自己的下巴,

道:

“你没胸。”

“什么?”

“也太瘦。”

女侠这才意识到,眼前这位黑衣公子,是在对自己的身材进行品评,当即脸上露出一抹羞怒之色,道:

“你可知就凭你刚刚的两句话,我就有理由将你双手斩断,是,燕人是入了晋,但你燕人不在大城之中却在这山野之间依旧这般放肆,是真的欺我晋地无人了么!”

郑伯爷摇摇头,道:

“我不是这个意思。”

“那你是什么意思?”

“我的意思是,你不是我喜欢的类型,长得跟个麻杆儿一样,稍微动一动,还容易硌到自己。

男人一般都容易对女人宽容,但因你长得不够好看,所以我的宽容也有限。

所以,

现在,

坐回去,

乖乖吃你的饭,不要再来烦我了。”

熊丽箐从取出一个铁盒,打开,从里头抽出一根卷烟,送到郑伯爷嘴边:

“相公不气,来根华子。”

因为这次是熊丽箐陪着郑伯爷入京,虽说要用她的身份帮郑伯爷扬名,但她毕竟不是一个纯粹的花瓶展示作用。

她自己不想这样,四娘也不会容许家里出现一个高冷无比的花瓶摆脸子。

就是那柳如卿,也红着脸被四娘要求练习十八摸的曲子。

对于熊丽箐,四娘则是将伯爷的所有生活细节和爱好都告诉了她,让她好好照顾。

公主拿出火折子,帮郑伯爷点了烟。

而这一幕,

完全落入了酒鬼眼里,

他拿着酒碗的手,微微发抖。

再之后,

他的目光又落在了一身白衣的剑圣身上,碗里的酒,都抖撒出来了。

女侠却抽出了自己的剑,

道:

“这还是第一次有人在我面前说这种话。”

“姑娘,那是因为你平时接触的人,太不入流了。”

女侠微微一笑,

道:

“是么,我这些年基本都和我师傅在一起,或许,我师傅在你眼里,也算是不入流了?”

郑伯爷吐出一口烟圈,

道;

“敢问尊师?”

女侠昂然道:

“家师姓虞,乃晋地剑圣!”

“………”剑圣。

剑圣放下了筷子,他吃完了。

郑伯爷则笑道:

“那么,那位和尚师傅,应该是释迦牟尼吧?”

“阿弥陀佛,施主,佛祖不可辱。”

年轻和尚站起身,向郑伯爷郑重告诫道。

“也是有意思了。”

郑伯爷对熊丽箐道:

“结账吧。”

熊丽箐掏出一块碎银子,放在了桌上。

郑伯爷起身,剑圣也起身;

见这三人准备离开,

女侠马上横剑拦住,

道:

“剑,我还没看呢,我这人嗜剑如命,今日,非看不可!”

郑伯爷的目光,阴沉了。

他可以不介意人家打着“郑樊力”的旗号,因为江湖很大,他不可能管得住。

他介意的,是这三个人,已经过了让自己吃饭时解闷儿的范畴了,且自己先前还提醒过她,你长得不是很好看。

不想与你们一般见识那是自己现在阈值高了,但真当自己这个用军功首级堆砌起来的伯爵,脾气是好相与的不成?

“我烦了。”郑凡说道。

剑圣点点头,“我也烦了。”

当那个女孩冒认自己为师时,原本一直在隔岸观火纯当看戏的剑圣大人,恼了。

说白了,

能一剑弑君,能迫使自己弟弟造反,敢于孤身入历天城找靖南侯比武的剑圣,其脾气,怎么可能好?

是,盛乐城和雪海关的日子,让剑圣品味出了另一种生活的味道的,但归根究底,他依旧是剑圣。

他现在在乎的东西没以前多了,但师承这种事儿,他很在意。

剑圣从未开宗立派过,因为他是有师承的人,是他的师傅将他从贫苦的落魄虞氏生活之中领出来,使得自己走出了属于自己的路。

可以说,哪怕你当着剑圣的面编排他名不副实、卖猪肉的如何如何,剑圣多半会一笑置之,不予理会。

但,

这位女侠触犯了逆鳞。

剑圣出手了,

本身,

他们的身份就不用去藏着掖着。

剑圣没动用龙渊,直接指尖向女侠点去。

女侠双目一凝,当即感到一股恐怖的气机向自己袭来,她手中的长剑马上竖起,护于身前。

剑圣的指尖点在了剑身上,指尖止住了前势,但指尖所蕴含的剑意,却在顷刻间穿透了长剑,直接没入了女侠的身体。

“小心!”

年轻和尚发出一声低吼,双掌向前,拍在了女侠后背位置,而后掌心向下,剑圣刚刚注入女侠体内的剑气就这般被年轻和尚引渡出了体外,疾射入地面。

地面当即被射出一道小洞。

剑圣一指之后收回,立身原地。

女侠吐出一口鲜血,被年轻和尚抱在怀中,她其实没有那么不堪,但她错就错在,居然在先前企图用自己的剑气去抵御眼前这个男子的剑气,这就使得其剑气顷刻间就溃散,而后对方的剑气得以长驱直入。

若非和尚出手及时,那道已经进入自己体内的剑气就会将自己的五脏六腑一举捣碎。

剑圣不是陈大侠,陈大侠对乾人,向来有一种悲天悯人的情怀,但剑圣不喜欢婆婆妈妈。

要么,一笑置之;

要么,你死。

“阿弥陀佛。”

和尚将女侠交给身旁的书生,双手合什,道:

“施主,萍水相逢,何必上来就动这般杀意?需知,上天有好生之德。”

郑伯爷伸手牵起熊丽箐,带着她后退了几步。

同时感慨道:

“这几年,我砍过的人不少,但你们三个,快要成我最想砍的人了。”

一个个地上来,

一个个地挑拨火气,

赶着趟地送死?

今日,

原本天气不错,

郑伯爷打算先上天虎山凭吊一下,然后再和瞎子他们大部汇合入历天城。

本来,心情挺安逸,谁成想,在这山脚小店吃个饭,却被人硬生生地拉出了杀意。

年轻和尚上前一步,意欲找回场子,在其周身,隐然有一道微弱的金光在流淌。

酒鬼发出一声感慨:

“佛门金刚体魄。”

武者修行,看似一条宽敞大道,但其实也有着很多分支,分支之关键,在于各自炼体方式的不同。

这年轻和尚先前压制住了账房先生,就是靠着自己的佛门金刚体魄。

剑圣摊开手,

“嗡!”

剑声颤鸣,龙渊出鞘,飞入剑圣手中。

一边坐着的账房先生见到这把剑,目光中当即露出了震惊之色。

反倒是其身边的酒鬼,因为心里早有猜测,所以并未多么惊讶,只是面容变得凝重了不少。

龙渊,

乃楚国造剑师为剑圣亲自锻造而出的当世名剑,其形其态,其实早早地在江湖中所流传。

军中好刀,江湖喜剑。

一来,剑本就是江湖捉对厮杀的趁手兵器,二来,长剑傍身,衣带飘飘,很符合江湖的审美。

多少少年初入江湖时,哪怕是砸锅卖铁,也得给自己配一把剑在身,否则这江湖啊,就没了味道。

而龙渊的剑式,也是江湖中不少锻造师的必炼之剑体。

大城重镇,管辖比较严格的地方,其铁匠铺内,锻造民间兵器受到制约,毕竟,当权者不会希望铁器大规模地流入民间。

但猫有猫道鼠有鼠道,江湖,本就是不同于正统的一种别称,江湖人买刀买剑,自然也有自己的渠道,也专门有铁匠做这种江湖人的营生,毕竟,锄头耙子能赚几个铜板?

而江湖中,

一大半的铁匠铺,铺子里,永远不缺一把仿造的龙渊,就是缺了,也是因为卖断货还没来得及仿制而已。

所以,龙渊一出,谁都认识。

至于剑的真假,那就得看使剑的人。

先前,以指尖剑气强行伤人,再招出一把龙渊,此人身份,已然呼之欲出!

然而,

就在龙渊剑出现的当口,

在书生怀中的女侠忽然喊道:

“我师傅的剑为何会在你手中!”

“……”郑凡。

“……”剑圣。

这女人,莫不是个傻子吧!

“阿弥陀佛,伤了青青姑娘,还敢用其师尊之剑,贫僧从未见过如此厚颜无耻之人!”

说完,

和尚竟然直接向剑圣打来。

而且是以自己的佛门金刚体魄,强行压下!

这是武者经常用的一种打斗方式,就是靠自己的体魄以最简单粗暴的方式去拼下对手,当然,前提是对方没能力在短时间内破开你的身体。

然而,

就是昔日的靖南侯和剑圣对决时,

靖南侯也不会去选择直面剑圣的剑,而是以自身的体魄去消耗剑圣的剑意,再以方外之术做奇招收尾。

这世上,

一个人,

敢于直面剑圣龙渊的,寥寥。

但这个和尚敢,

因为他似乎笃定这不是真的剑圣,是个冒牌货!

然后,

战局,

就简单了。

确切地说,

剑圣自己都已经很久没打过这种架了,对手居然直接往自己剑锋上撞!

“咔嚓!”

碎裂之音传来,

龙渊毫无悬念地刺开了和尚的金刚体魄,和尚见状,目露惊愕之色,赶忙双手前推。

剑圣没有继续去剑,而是选择一个回撩,因为他也觉得,这三个人,未免过傻了一些。

剑锋划了一个弧,

年轻和尚退是退出来了,但胸口位置破了一个血口子,双手也是鲜血淋漓,

他低头打量了一下自己的伤势,

不禁感慨道:

“虽然不是真的剑圣,但你的剑,应该可以追到剑圣的影子了。”

而这时,

书生也从怀中掏出一枚信箭,

道:

“此箭发出,历天城外大营兵马将即刻开赴这里,到时候,尔等插翅难逃!”

熊丽箐当即低头看向自家相公的腰,

郑凡摇头道:

“我没这个。”

是的,真正的郑伯爷也没这玩意儿。

调动雪海关的兵,简单,但在外面调动其他兵马,在没有虎符的前提下,只能靠郑伯爷自己本人去刷脸。

而这时,

酒鬼起身离开了桌子,

对着郑凡跪伏下来,

叩首道:

“参见平野伯爷,参见剑圣大人,参见公主殿下。

伯爷,

这仨人不是疯傻,若是小民猜得不错,他们应该是浑门中人,练的,是骗术之法。

他们现在不是故意在伯爷和剑圣大人面前装疯卖傻,而是他们自己现在就认为自己是郑樊力,是剑圣高徒。

此乃浑门之中自欺之法,

所以,

他们现在是自己把自己给骗了。”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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