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7章 足迹学

“那是春耕时的事,我休沐回家帮忙犁田,与伯兄,还有姊丈三个人赤着脚干活。回到家后,也赤着脚一起冲洗泥土。这时我便发现,并排站立时,三人的脚长,姊丈为最,我为其次,伯兄最短。在身高上也一样,姊丈最高,足足有八尺,我高七尺六寸,伯兄高七尺三寸。”

“这时我便突发奇想,找来秦尺量了量我三人的脚长,将那数字记在木板上。待回到亭部后,反复揣摩,却不得其解。直到上个月,亭中没有太过公务,闲暇之余,我找来算筹,试着用三人身高,除以各自的脚长。结果让我大吃一惊,得到的数字,竟出奇的一致!”

“六又四分之三!诸君,这便是我算出的,人身高与足长的比例!”

黑夫将他发现此事的“经历”缓缓道来,说的言之凿凿,跟真的一样。

其实,这不过是前世警校三年本科里,一门名叫《足迹学》的选修课教他的,好歹他每节课都去上了,没有把知识全部还给老师……

他在解释此事时,喜、怒、乐还有安圃四人听得入神,黑夫也不必担心他们不知道什么是“除以”什么是“分数”,真要这么以为,那就太小看古人了。

秦国这种细致入微的律令行政,需要一大批精通数学的官吏,所以学室就有专门教授《数书》的。安陆县官府里的小吏,尤其是仓曹、户曹,基本都会背秦代版本的“九九乘法表”,不过是从“九九八十一”倒着数,数到“二半而一”,那已经是除法范畴了。没办法,谁让他们每天的工作就是计算各种粮食、户籍呢,提供给官吏的口粮,更是常精确到分数。

而且这年头,已经有了分数运算法则,有合分(分数加法)、减分(分数减法)、乘分(分数乘法)、约分(分数除法),甚至还有课分(比较分数大小)、平分(求分数的平均值),除了不用阿拉伯数字,和后世几乎没有差别。

毕竟李斯的同门师弟,那位名叫“张苍”的大数学家,如今就在秦国咸阳的御史府里工作,九章算术虽然成书于汉,实际上却是脱胎于秦国百余年的实用数学积累……

既然在场众人都有点数学基础,黑夫解释起来就不那么累了。他言简意赅地抛出了六又四分之三这个数字,接下来要做的,就是验证这个比例是否可靠。

众人仍有迟疑之色,毕竟秦国令史办案虽然记录足迹大小,但多数是在抓住案犯后才进行对比,却很少反过来,利用足迹逮捕案犯。

于是黑夫笑道:“我这几天,让湖阳亭中几个人都试过了,其身高与足长,无一例外,相除后都得到了这个数字,若是诸君有疑,不如也试试?”

“好,黑夫亭长,且用我的足履之长,来算出我的身高!”

尉史安圃第一个站了出来,他接过一根秦尺,脱下靴,量了量自己的脚后,报出了自己的脚码:“不多不少,正好一尺一寸!”

乐在几个人中算数最好,便捏着算筹计算,算筹是一些小棍子,运用起来颇为复杂。

黑夫见他算得艰难,但也没贸然抛出“阿拉伯数字”和“竖式运算”两样东西,他知道,现在还远不是献上去的时候。

秦国的制度太特殊了,与历朝历代都不一样,那些来自后世的东西,只有它们可以获得利益最大化时,才值得献上……

花了一小会时间,乐才得出了结果:“尉史身高可是七尺四寸?”

安圃原本还有些不信,此刻得知结果却微微一愣:“相差无几!”

“来试试我的!”

怒作为令史,跟脚印打交道这么多年了,却第一次得知靠足迹还能推断凶犯身高,不禁大感兴趣。

很快,怒和乐二人的身高,也由脚长推算出来了,果然与他们原本的高度相近。

“虽尚未到毫厘不差的程度,但也极为相近了,黑夫亭长,你又发现了了不得的断案之术啊……”

喜在一旁观看多时,在肯定黑夫发现的同时,也不由嗟叹了一声:“若是早有此术,那这么多年来,我经手的不少案件,就能更快破获,也能少去一些穷凶极恶的盗贼侥幸逃脱,再度作案杀人。”

既然黑夫的“足迹法”已经被证实是可靠的,接下来,就是调出那一日怒记录下来的《封诊式》,看看凶犯留下的足迹了。

这时候安圃又提出,虽然依靠足长的确能推算出身高,但若是穿着鞋履,会不会有偏差?

黑夫看了看安圃脚踩着乘马用的鹿皮靴,笑道:“尉史,那些凶犯贼人可比不了官吏,他们穿不了好履,更别说舄、靴,只能穿麻履。”

原来,这时代的鞋子,主要有舄(xì)、靴、履等形制。舄是以锦缦文绣缝起来的木底鞋,只有不事生产的贵族才穿。靴是皮质的,战国以后才随着胡服骑射流行开来,常见于官吏、骑手。

大多数的黔首士伍,还是草鞋,布鞋为主,通称为履。由于履是一种仅裹脚部的鞋子,鞋印和足长的误差比较小。

《封诊式》很快就取来了,按照当天的记载,那脚印长一尺二寸……

“按照秦制一尺等于23.1厘米计算,盗贼是一个可以穿44码鞋的人啊,好一双大脚……”黑夫腹诽起来。

另一边,乐也算出了贼人的身高,惊喜地说道:”算出来了,乘以六又四分之三后,贼人身高约为八尺一寸!“

“1.87米,即便放到营养更好的后世,也称得上是彪形大汉了……”

水落石出,黑夫情不自禁吹了一声口哨,这下好找了,这个高度的人,安陆县内,不会超过五十个!

秦国人的身高,可不是像兵马俑塑造的,个个都将近一米八,或许那是关中人的标准身材?

反正在安陆县,黑夫发现自己1.75米的身高,已经算鹤立鸡群了,大多数县城男性,都在1.7米以下,乡里地区营养差一点的,甚至有许多人身高仅1.6米。

这也难怪,毕竟秦国的成年标准是“六尺七寸”,约155厘米……

算出“凶犯”身高后,乐喜气洋洋,陷入瓶颈已久的疑案,终于有了突破性的进展。

尉史安圃也摩拳擦掌,准备去带着县卒搜索身高体庞,并佩戴刀剑的人了,就算那人现在将刀鞘和里面的剑扔了也没用,以他们的手段,肯定能找到破绽。

怒看向黑夫的眼神也越发佩服,甚至都为自己做了令史这么多年,却屡屡被黑夫提出新颖的法子感到羞愧。他下意识地觉得,不论是保护现场,还是足迹法,都应该记录下来,上报郡府、廷尉,让它们成为惯例,甚至是律法,流传全国!

唯独喜十分谨慎,他接过乐的算筹,自己又演算也一遍后,发现“八尺二寸”这个数字是对的,却不喜反忧,眉头皱的更紧了。

“如此一来,便又有一个新问题。”

他盯着众人道:

“一个身高八尺二寸的大汉,是如何身手灵活,跃入宽仅三尺的窗户杀人行凶的?”

黑夫这时候也发现了这个破绽,顿时满头冷汗,惊觉自己忽略了重要问题。

那个脚印很新鲜,的确是当日留下的,但,真的是凶犯留下的么?

若不是,那凶犯从泥地爬上窗口,在脚步用力的情况下,为何没留下自己的脚印?

众人犹如被泼了一瓢冷水,刚才的兴奋顿时没了,都皱眉苦思起来。

“还有一个可能。”

黑夫脑筋转的飞快,脱口而出道:“吾等之前将此案想得太简单了。”

“凶犯,很可能不止一人!”

(本章完)

第98章 没那么容易

在县城的“专案小组”定下破案的方向后,狱曹和县尉立刻向安陆县各亭下达了命令,让各亭亭长去排查各自辖区内,身高八尺以上的男子——足迹术虽然能推算出大概的身高,但难免因人而异,会略有偏差,所以黑夫建议,在查访嫌犯时,可将身高定在八尺以上较为妥当。

在此期间,黑夫还进一步利用足迹学知识,找到了一个嫌犯很可能拥有的特征。

“履印前部花纹密,长四寸;中部花纹稀,长五寸;跟部花纹密,长三寸……”

黑夫抬起头,问怒道:“令史,你是否觉得,这足迹有何不妥?”

怒摸着颔下的胡须想了想道:“这盗贼所穿的,应该是一双方口船型布履,前宽后窄才是正常的,可这足印,却前后窄、中间宽,真是咄咄怪事。”

黑夫却知道,之所以会出现这种情况,与嫌犯前脚掌后脚跟受力情况较强有关。且足弓部位花纹稀,而不是呈现出半有半无或全无的状态。可以推断,这位高大的嫌犯存在足弓低,甚至足弓塌陷的问题,有可能是扁平足甚至是膨胀足。

“由此判断,留下脚印的人不但身形高大,且走路姿势还有点问题。”

黑夫和怒就这个问题达成一致后,对前来接受命令的众亭长道:“诸君,务必严查那些身高八尺以上,近期有外出、更易刀剑、木鞘者,尤其要注意走路有异于常人者!”

“诺!”

众亭长领命而去后,刚走出门,便开始窃窃私语起来。

“他湖阳亭长也是个亭长,如今怎么对吾等下起命令来了。”有人心怀不甘。

另一个亭长便酸酸地说道:“还不是县右尉提携,让他与尉史、令史一同办案,瞧那样子,好似吾等的上吏一般。”

不过他的话没有得到响应,其余几名亭长冷笑道:“休要在这说风凉话,这也就黑夫亭长有本事,汝二人若有能耐,怎么不见坐在他那位置上?却与吾等一起奉命奔波劳碌?”

因为黑夫这个亭长,是实打实地擒贼立功,并通过了考绩得来的。上任后,他又屡立大功,在县中渐渐有了名望,让人挑不出毛病来,甚至有几个亭长,也开始敬仰起这个同行来……

“还是好好听着吧,说不准到了明年,他就真成吾等上吏了!”

……

另一边,黑夫安排那些个亭长去寻访,他自己则留守乡邑,坐在案牍前继续思索案情。

在之前的查案过程中,令史们已经详细询问了两名死者的亲友、邻居,爰书上是这么记录的:“又问,是否有乡党与争斗、相怨,取葆庸,里人知识弟兄贫穷,疑盗杀里监门者,曰:里监门好为寄豭,常与里中寡妇往来,毋他怨。”

这死去的里监门生前真是风流,家中有妻有子,还四处沾花惹草,勾搭里中寡妇,甚至和有夫之妇滚了床单。除了猎户蒙在鼓里外,在柳树里,知道、看不惯此事的人还真不少,但也没到为正柳树里道德风气,非要去将他杀了的程度。

除了私生活不检点外,里监门其他方面倒是做的不错,他在里中威望较高,与邻为善,对家里的庸耕者不错,常资助贫困的闾左里人,这么多年来没有与谁发生过口角,而且也不算富裕……

如此一来,仇杀、情杀等几种可能都被排除,最大的可能就只剩下了一个:为财杀人。

令史怒擅长做现场勘查,乐则擅长做知情人询问,细细盘问之后,他向黑夫等人说了自己的新发现。

“里监门之妻说,在案发前几天,里监门突然带回家两千钱,问他钱从何而来,里监门却不说。”

“依我看,这两千钱,多半就是里监门死的缘由!”

“但里监门那两千钱都藏在家中,现已查封,他出门只带了两三百钱。”

黑夫提出了自己的疑惑,这年头,你出门带的钱多钱少,一看褡裢的轻重便知,凶犯既然谋划已久,不可能看不出来。

“若是为劫财,为何不直接去空无一人的里监门家中作案,却偏偏选在猎户家里?以凶犯的手段、谋划来看,不至于犯这种错误。”

“凶犯不也一时贪婪,将猎户家的钱财搜刮一空,还带走了里监门的剑么,或许他并不如黑夫想的那般聪慧。”

“是两名凶犯。”黑夫强调道。

因为脚印推算出来的凶犯身高很高大,所以只能假设凶犯是两人,身材高大的那人在屋外,助另一人破窗,用自己的身体为梯,送他入室杀人,所以另一人才没在泥地里留下脚印。

但,这一切都只是推论,真正的案情,或许得等他们找到其中一人后才能知晓……

是日傍晚时分,负责抓人的尉史安圃带回了好消息。

嫌犯抓到了!

……

“吾等是在与柳树里相邻的邑东里抓到他的。”

安圃拿着陶壶,大口大口地往喉咙里灌水,看来是渴坏了。

喝完水后,他才接着说道:“此人名为‘石’,身高八尺二寸,右脚走路时略跛,吾等去询问他时,此人正在地里割稻,远远见到亭长赤帻,竟心虚得往稻田深处逃去,吾等花了不少气力才将其抓获……”

这时候,那嫌犯也被带上来了,他像是一头被捕获的野兽,兜在渔网里,被四个人连拖带拽拉了进来。却见其身材高大,即使此刻蜷缩着,依然能感到那体魄的力量,他身上沾满稻芒,裸露的手、足被渔网网眼割得满是血痕,神情十分落魄,眼睛里带着一丝愤怒。

“果然是个彪形大汉。”乐哈哈大笑起来,随即板起脸,质问那汉子道:“说说罢,亭长例行询问,你为何要逃?”

大汉经过一番追逐打斗后也累着了,在渔网里喘息一阵后道:“怕官吏,故而惊慌而走,并无他意。”

“若你没有犯罪,何必害怕官吏?”

“动辄拘禁上百,处死十余,怎敢不惧?”

“你这厮,还敢嘴硬!”安圃气得踹了他一脚。

黑夫摇了摇头,越发觉得此人有嫌疑:“人虽然看似胖大,却看不出伶牙俐齿。”

乐倒是很喜欢这种猫鼠游戏,他拎起那人佩戴的刀,笑道:“里中的铁匠说,你三个月前在他那打造了一把拍髀,且让吾等瞧瞧此物。”

说着,乐便将武器从那刀鞘里抽出,却不是拍髀短刀,而是一把短剑!

见此情形,石顿时脸色大变。

“刀鞘里却装着剑,若是猜的没错的话,这剑,想必就是柳树里死去的里监门的吧!”

身高、凶器都符合,据亭长们报告说,在询问石的邻居后,得知案发当日正是农忙,石却借故说要去乡市一趟,天没亮就走了,朝食方归,期间那两个时辰,不知去了何处,做了何事。

在如此证据面前,石垂下了头,似是认命地说道:“既如此,我便承认了,那里监门,的确是我杀的……两个里本就离得极近,我那天看见里监门带着褡裢,走入里墙外,便贪图钱财,尾随他到了那户人家,跳窗进去将二人杀了……”

“休要再胡言,你这胖大身材,如何跳窗作案?”黑夫打断了石的胡言乱语,逼问道:“快说,你那同党,真正的杀人凶手是谁,在哪!”

如果说方才石只是惊讶,如今却是愕然了,但被黑夫说破后,他竟闭上了嘴,再不发一言。

黑夫几度逼问无果,只好道:“令史,此人嘴硬,应该立刻拘禁起来。尉史,不如先去提审其家眷亲友,看看此人近年与谁往来亲密,能冒着风险一同作案的,定是熟人。”

安圃离开后,乐又问了石几句,却都得不到回应,便怒道:“既然嘴硬不说,那么也办法,吾等只能动用下策了。”

他一挥手:“拖下去,动肉刑吧!”

半个时辰后,令史怒前去嫌犯家中勘查,而乡邑内,经过一通鞭笞,已经满身血痕的石也被拖了上来,他已经十分虚弱,被两名亭卒按在尉史、黑夫、乐三人面前。

尉史安圃道:“石,你的乡党已经说了一切,你过去一年间,与一伙庸耕者走的很近,是不是他们其中一人与你一同作案?”

“我说……”听到这句话后,石抬起头,虚弱地道:“我说,还望令史能将我绳子稍稍解开些,缚太紧,我说不出话来……”

室内有五个人,都带着兵刃,乐不疑有他,让人给石松了松。

石似乎好受了些,他喃喃道:“与我一同作案的人,他叫……”

突然,石猛地站了起来,八尺二寸的大汉爆发的力气惊人,双手被拴在一起,竟还能将背后两名亭卒撞得飞了出去!尉史安圃大惊,欲拔剑阻止,也被石低头一撞!顿时靠到了墙上,只感觉胸口剧痛,肋骨都要断了!

随即,石便扑向了眼前的令史乐,吓得他坐倒在地。

然而,石的目标却不是乐,而是案几上的剑!作为证据的那柄剑!

夺剑在手,石艰难地举起被缚着的双手,却没有斩向任何人,而是将青铜剑刃,对准了自己的脖子!

他不是想逃走,他是想自杀!

“哐当!”

说时迟那时快,离得最远的黑夫出手了,他抽剑在手,用剑身狠狠砸向石的双手,一下便击飞了他手里的武器!

“想以死隐瞒同党?可惜,没那么容易!”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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