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八宝山下好风光

不远处的绿色马上就印证了罗冲的猜测,那是孔雀石的颜色,而孔雀石就是铜矿的标志啊。

其实学过初中化学的都应该知道,硫酸铜溶液就是绿色的,所以绿色的石头大部分都含铜,包括翡翠。

中国云南和缅甸盛产翡翠,正是因为那里有一个酸性火山,云南腾冲火山,当火山喷发时,地心的硫酸铜溶液随着岩浆一起喷发出来,经过几万年的时间,侵入石头后,就变成了翡翠。

所以,如果钱比较多的话,买块翡翠砸碎了烧一烧,也能炼出铜来,可惜没有人那么干。

再往旁边挖一挖,就出来了很多蓝的发紫的蓝铜矿,就是硫化铜的自然结晶体,一层靛蓝,一层深蓝,一层蓝紫,呈放射状析出结晶,很是漂亮,就像长着一圈圈纹路的蓝色灵芝。

再翻过一个小山坡,放眼过去就变成了一大片白色,罗冲在四周挖了半天,白色的矿脉很杂,地表层大部分都是观音土,也就是白云石,又叫高岭土,是一种耐火粘土,主要用来烧制瓷器,或者制作融化金属的坩埚。

高岭土里面夹杂着石灰,再往下挖也是石灰,还有白色半透明的云母石,最下面的还有白垩和冰洲石,也就是方解石,无色透明,方块状长得和冰糖很像的就是冰洲石,方块状纯白色不透明比较硬的就是白垩,其实这些东西都是石灰,只不过因为埋得比较深,受到的压强较大所以成了石灰的变种。

翻过八宝山的山梁,最后就剩下灰色的花岗岩了,还有共生在花岗岩旁边的锡矿,这点从花岗岩表面渗出的银色金属反光就能看出来。

就这样到处乱挖了大半天,罗冲躺在八宝山东面的一块花岗岩上,花岗岩被晒得很暖和,武大和西门就带着马羚群吃着周围的低矮灌木,而罗冲则是在内心感谢着国防大学的那些地质学教授和化学教授,感谢他们教会了自己那么多东西,不然他就算坐拥宝山也不知道怎么利用。

总结了一下今天勘探的情况,这就是一个富铜矿,其他的矿产都是铜矿的伴生矿而已。

不过那些伴生矿也有用处,锡可以和铜做成铜锡合金,也就是大名鼎鼎的青铜,目前来说,青铜是罗冲可以得到的最好的金属了。

其实青铜合金一直在现代也广泛使用,一般都用来制造机器的轴承,只不过大部人不知道而已,以为青铜就应该出现在哪个大王的古墓里,其实不然。青铜合金在一些方面确实要优于钢铁,所以即便经过了数千年依然没有被淘汰。

当初秦始皇统一六国的时候,秦军就是使用的青铜武器,而六国却已经装备了不少的铁器,但是早期的铁器根本就不能跟成熟的青铜比,所以六国输的不冤。

铁质兵器全面替代青铜兵器还是在汉朝,那时的早期百炼钢技术已经比较成熟,经过不停的折叠锻打的铁料确实比青铜更加锋利。

但是青铜的使用并没有因为钢铁的兴盛而被淘汰,一直到了明清时代,青铜还用来制造过火器,大明神机营的火铳,红衣大炮,大多数都是用青铜铸造的。

八宝山的硫化铁很少,根本不够支持炼铁,所以罗冲以后也只能和青铜干到底了。

所幸八宝山离着自己的部落不远,步行也就是三天的路程,一个来回要六天,如果用蓝马羚来拉车的话,时间应该还能快上许多,蓝马羚有家驴那么大,拉个车应该没问题,实在不行,那就两只马羚拉一辆车,只要回去先架个桥就好了。

做好了今后的打算,罗冲也有时间好好欣赏一下周围的景色了,八宝山从远处看很美,在近处看则让人心潮澎湃,一个遍地是铜的地方怎能不让人欢喜。

八宝山的东面水系发达,是一望无际的湿地沼泽,一眼看不到尽头,山脚下水草肥美,武大和西门正撒欢的带着马羚群吃草。

湿地,常年被浅水层覆盖的土地,水位最深处不超过两米,是动植物栖息的天堂,其中由以水鸟为最。

这里当然也不例外,膝盖高的黑麦草,齐腰高的苜蓿,也就是四叶草,这玩意辨识度太高了,四个桃心形的叶子长在一起,在现代被称为幸运草,很多装饰品也经常出现四叶草的造型,是各种食草动物的最爱,也是小女生的最爱,谁让它是桃心形的呢。

一丛丛高大挺拔的芦苇,长的像树一样高的甜象草,每株都有六七米高。就在这片山脚下的湿地草原上,罗冲还看到了马群,但是一点也提不起捕捉它们的兴趣。

这里的马也就到他腰那么高,还没有个羊大,拉不了车,也不能骑,皮还不好看,也不保暖,养来吃肉更不划算,因为它长的太慢,对罗冲来说简直鸡肋到了极点,一点用处都没有。

这里也没有山羊和绵羊,蓝马羚倒是不稀罕,光是十只以上的小群就有三四个,罗冲很希望武大和西门能争点气,再拐回来一些母马羚。

草丛里还有长的和家猪大小一样的河狸,浑身棕褐色的皮毛油光水滑的,在水草丛里时隐时现。

还有挂在红树林上的大蛇皮,卧槽,光是褪下来的蛇皮就有十多米长,小孩的腰围那么粗,啧啧,可千万别遇到活的啊,要不然还真干不过它,罗冲腹诽道。

巨蟒的蛇蜕被罗冲不客气的笑纳了,他现在正愁没有袋子一类的东西。

要袋子是打算拿来装草籽的,黑麦草,甜象草,野苜蓿,还有宽叶水韭和水芹,弄点回去炒个鸡蛋肉片神马的也好啊,适当的补充一下维生素。

当然也不能光顾着自己吃,以后还要发展自己的养兔大业,还有蓝马羚,将来拉车就指望它们了,罗冲不介意对它们好一点,部落山洞前的空地正好用来种这些牧草。

半个下午的时间,罗冲累的腰酸背痛,才收集到了一袋子草籽,也没有分类,全部混装在一起,绑在一头母马羚的背上。

蓝马羚吃了个心满意足,罗冲也打到了他的晚餐,一只远古巨鹅,花白的毛色,整体是白色的,翎羽和脑袋有杂色,身高两米多,比现代的丹顶鹤还大一号,翼展足有五米以上,被藏在草丛里的罗冲射了两箭才掉下来。

能做箭的羽毛被罗冲拔了个干净,开膛破肚,罗冲打算把它整个给烤了,来补充背篓里已经见底的兔肉干。

就在罗冲蹲在水岸边宰鹅的时候,他突然就哭的泪流满面了,眼泪在眼眶里转了好几圈,最后还是没忍住流了出来,那滚烫的泪水里,全是他对地球的思念。

宰过鸡的人都知道,鸡的消化系统很弱,吃进去的东西会在胃里保存很长时间。电视剧里康熙曾让御厨给他做一碗糠,可是皇宫里哪有那玩意,那都是喂鸡的东西,最后只能杀鸡从鸡胃里取糠,鸡的消化系统由此可见一斑。

其实其他的鸟类也是差不多的情况,比如这只远古巨鹅,罗冲居然在它的胃里发现了小鱼小虾,还有没来得及消化的稻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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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

第27章 深入沼泽(上)

天知道罗冲在看见稻谷的那一瞬间,心情是多么的激动,多么的委屈,多么的想家,直接导致了他的泪崩,男儿有泪不轻弹,只是未到伤心处罢了。

好好的一个小伙子,还没娶过媳妇就死了,又莫名其妙的来到了这个鬼地方,变成一个原始人。没有植物油,没有蔬菜,没有调料,没有铁锅,没有大米和白面,天天不是烤肉就是肉汤,他都快吃吐了。

虽然天天吃肉他也能适应,但这不代表他不想吃主食啊。

罗冲擦干了眼泪,一拍脑袋,稻谷就是大米,而大米不就是水稻吗,野生水稻当然应该长在沼泽地里,沼泽地就是大自然中纯天然最好的水田啊,怎么早没想到这点呢。

找到它,这是一个根本不用思考的决定,罗冲在这个世界发现的第一种粮食作物,怎么可能置之不理。

鹅胃里的那些稻谷已经被腐蚀外皮,露出了里面的大米,罗冲不知道这样的稻子还能不能种的出来,所以必须找到完好的稻种。

而且这种米他根本就没见过,每一粒都比绿豆还要大一些,不知道是不是没有经过现代机械抛光加工过的原因,一粒顶得上现代大米的两三粒了,但他绝对相信这就是水稻。

吃完了烧鹅,晚上没有休息的时间,罗冲在紧张的制作深入沼泽的装备,现在必须抢在那些动物之前收获那些稻谷,哪怕多收一粒,来年都能变成几百粒。

在红树林中就地取材,用石斧砍了一些直径两厘米的长树枝和树苗,扎成一个两头尖中间宽的梭形独木舟框架,底下包上那块巨大的银色肺鱼皮,鱼皮是防水的,包在树枝框架上就是简易的独木舟了。

考虑到要承载不少东西,所以做的比较大,四米半长,80厘米左右的宽度,分成前中后三个仓斗,中间坐人,两头放东西,也是这张鱼皮的极限大小了,用长方形鱼皮对角线的长度当作船长正好。

这种独木舟很轻,一个手就能拎起来,他以前也做过,不过那时候用的是塑料布和柳树枝,现在用的鱼皮。这种简易的独木舟甚至用保鲜膜都可以做,只要多缠上两层,照样能够坐人,非常的简单而又实用。

又找了些细树藤编成几个藤牌,两个小一点的有50厘米长,30厘米宽,用绳子绑在脚上就可以在沼泽里行走了,把脚绑在这个简易脚蹼的中间,两脚中间的距离也就20公分,虽说有点别扭,但是不影响走路,而且能减小压强,能保证不陷进沼泽里才是王道。

还有一个大一点的藤牌,半米宽,一米五长,这是最后的保障,如果不小心摔倒了,就把这个大藤牌垫在身子下面,肯定能救自己一命。

做完了这些,罗冲一边检查着装备,一边给蓝马羚扎篱笆,篱笆很简单,立上几根木桩,搭上几根横木就行了。

简易的羊圈,里面有牧草,有小溪,够它们一天吃的就行了,他不会在沼泽里待到天黑。

第二天早晨,罗冲在晨雾里喝了一碗鹅肉汤,又给武大和西门砍了些6米高的甜象草,拎着他的简易独木舟就出发了。

找了一处水略深处放下独木舟,划着一个倒Y字形,包了一层蛇皮的简易船桨,向着沼泽湿地的深处划去。

而在与此同时,暗黑森林里的树部落,大树正在带着族人捕捉雪兔,现在它们不止晚上狩猎,甚至白天也开始抓兔子。

因为答应了罗冲,帮他捕捉活的雪兔,可他们自己也要储存过冬的食物,虽然罗冲答应他会用别的猎物交换,可万一没有呢,握在自己手里的才是自己的,不是大树不相信罗冲,而是他身为首领,绝对不能用族人的生命开玩笑。

为了满足罗冲和自己部落的需要,树部落几乎全族出动,只留下了长老和6岁以下的孩子看家,其余的人抓兔子的抓兔子,采集蘑菇的采集蘑菇,还有一些雪兔爱吃的草,这是留着给兔子吃的。

大树为了增加产量,已经不满足用食物诱捕的方式了,他甚至开始了暴力拆迁,找到兔子洞后,直接开挖,不出来就用火烧,用烟熏,还真让他抓到不少,甚至还抓到了几窝刚出生不久的小兔子。

这个结果是罗冲没有预料到的,不然他肯定会好好的感谢一番大树。可更让人预料不到的是,大树他们在狩猎的时候碰到了一些敌人。

秋季,不管是什么部落都要储存食物,食人部落也不例外,而他们的食物就是人,活人。男人可以用来吃,女人可以留下生孩子或者干活。人这种动物,没有锋利的尖牙利爪,也没有又厚又结实的皮毛,跑又跑的不快,最好抓了。

就在罗冲深入沼泽的这天,一个食人部落的狩猎队和大树他们遭遇了,这支队伍全部由成年男性组成,人数足有40人,而且他们居然骑了两头恐象,两头恐象不大,比人高点有限,还未成年,应该是从小被俘获饲养的。

他们手里的武器全是石斧和木矛,可谓战力强大,而树部落和他们相比,就是全族男女老少加起来都没他们人多,更何况对方都是成年男性。

而双方遭遇的原因,就是大树用来烧兔子洞的火光吸引了他们。

面对这么强大的敌人,大树直接选择了跑路,开玩笑,难道拿着树枝过去硬刚,对方一个斧子就能砸死你,更何况对方还是是骑着恐象来的,那怪物看着就吓人。

大树仗着主场作战,呸,不对,是跑路,因为他熟悉地形,所以马上召集族人逃跑,食人部落在后面紧追不舍,大树专门挑了不好走的路走,敌人一时也追不上,可还是有人落到了后面。

一个帮着出来采蘑菇的小女孩,才刚刚九岁,因为害怕,跑路的时候被树根绊了一下,落到了后面,结果就被飞来的一斧子砸中了后背,紧接着就被追上来的敌人一矛刺死,一群野蛮的食人族就哈哈笑的围上去开始喝血。

大树看的眼睛都红了,牙齿咬得咯咯响,可他没有停下,他知道自己绝对不是对手,就算全族人齐上阵,最后也只有被敌人鱼肉的份。

因为那个死掉的小女孩,敌人的追击终于停滞了一下,大树赶紧回到了部落的树屋,和树长老说了这件事。

敌人太强大,根本打不过,只有迁移一条路可选,可他们世世代代都生活在这片黑森林里,又能搬去哪呢,外面的世界他们了解的也不多。

木桶提议去找罗冲,当初罗冲留下一支羽箭,说是有困难可以去他的部落找他帮忙,而且光是从罗冲使用的武器来看,他的部落就应该很强大。

大树也是赞同这个意见的,可是他们根本就不知道罗冲的部落在哪,只知道是在河的另一边,这还怎么搬救兵。

眼看敌人就要打到家门口了,树长老最后做了决定,让大树带着族人向黑森林的东面去寻找罗冲,他自己留下来拖住敌人,反正他也快死了,走也走不动,就不拖累族人了。

大树悲伤的点了点头,匆匆的让人收拾行李。

树部落每人身上一身兽皮,只带了少量的肉干,多了他们也拿不走,把部落里所有的木桶都背上,容器是最值钱的东西。木桶里还装了很多活的兔子,这是罗冲点名要的,大树也是希望罗冲能看在这些兔子的份上帮助他们,这也算是一个筹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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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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