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第100章 又给他装到了

第100章 又给他装到了

虽然程旭远和程家人极力挽留马广重等人,但是马广重等人,还是坚持离开。

最终,程旭远不得不将他们送出家门。

走在村口干硬崎岖的土路上,程旭远认真的叮嘱道:“这已经是78年了,虽然77年的高考才刚刚录取,但是我觉得,在今年的夏天,可能还会再考一次。”

程旭远说的,实际上是十拿九稳的事情。

但是眼下,程旭远可不敢说死。

他只能说,我觉得。

“就算过年,你们也不能太放松。”

“现在正是人才紧缺的时期,别说考上大学,就算考上中专,也是能改变命运的。”

“当然,考取的学校越高,对大家今后的改变越大。”

马广重沉声的道:“程老师,你对我们好,我们心里是清楚的。”

“你放心,我们一定好好学习,绝对不让伱失望。”

程旭远笑了笑道:“那就好,我预计过了初七才回燕京。”

“这一段时间,你们有什么问题,尽管可以来找我。”

“能回答的,我一定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马广重感激的看着程旭远,他心里想,程老师要是过完年也不回京就好了,那他就可以和他随意畅谈,或者讨论问题,每次讨论完,都能使自己的头脑多开一扇窗户。

就在这时,走在最后,一直没有开口的陈江,突然问道:“程……程老师,我能问一个问题吗?”

对于陈江,程旭远并没有太多的敌意。

毕竟这人开始的时候斗嘴没有斗过自己,现在和自己又没有太多的冲突。

而且两个人的差距,也开始变得越来越大。

这样的人,根本就不在一个跑道上,又怎么可能成为自己的劲敌?

他笑着道:“陈江你有什么问题尽管问。”

“能回答的,我一定不会让你失望。”

听到程旭远的回答,陈江郑重的道:“程老师,你……你是不是徐凌云?”

程旭远一下子愣住了。

如果这个时候,在程家庄有人问他,你是不是当年明月,他觉得一点都不意外。

因为他收稿费的时候,就已经把这件事情告诉了程家栋和程家兴兄弟。

村里有不少人都知道,程旭远通过写作挣了钱。

可是现在,陈江竟然问自己是不是徐凌云。

因为《当幸福来敲门》已经没有了稿费,所以程旭远根本就没有给家里人说,自己就是徐凌云。

为什么陈江会知道这个消息?

这可不是在燕京,这是在程家庄大队哩!

“陈江你说什么?”程旭远用这种方法,来缓解了一下自己的情绪。

陈江并没有着急,而是一字一句的问道:“程老师,你是不是《当幸福来敲门》的作者徐凌云?”

看着陈江郑重的神情,程旭远迟疑了一下道:“你怎么会把我和徐凌云联系起来呢?”

莫非这个陈江是福尔摩斯?

就因为自己讲作文的时候,某一个爱好,所以将自己和徐凌云联系在了一起。

如果是这样的话,那自己对他,可真要好好佩服了。

马广重等人,也都紧紧的盯着程旭远。

对于这个问题,他们的心中虽然已经有了答案。

但是毕竟事主本人并没有承认。

对他们而言,他们也先想要听到,程旭远对于这件事情的亲口承认。

陈江从口袋里拿出了一封信,郑重的递给了程旭远。

程旭远看了一眼信封,就见上面写着《燕京文艺》编辑部。

这一刻,他的心中就有一些了然。

但是此时的程旭远并没有吭声,而是从信封中拿出信看了起来。

“陈江同志你好,我是《燕京文艺》的编辑张德宁,接到你的来信,非常高兴。”

“非常感谢您对我们杂志,对当幸福来敲门小说的喜爱。”

“我们一定会将您对小说的想法,转达给作者程旭远老师……”

看到这里,程旭远就觉得牙根儿有点痒痒。

好你一个张德宁,你说转交给作者徐凌云就行呗,为啥还提我的真名。

接着,程旭远就看到了下面那行说他离开燕京回老家的内容。

看着这些,程旭远感到,自己如何的狡辩,都已经没有用了。

张德宁已经将他的所有事情,都说清楚了。

他将信收起来,爽快的笑着道:“我就是徐凌云。”

看着昂首挺胸的程旭远,听着那句我就是徐凌云,陈江就觉得自己的心抽搐了一下。

这一刻的他,觉得有一些东西,好似崩塌了一般。

最后的一丝侥幸,也消失的干干净净。

“程老师,能谈一下,当时您为什么写《当幸福来敲门》吗?”刘建凯不等陈江开口,就好奇的问道。

“马广重猜测,你写这个,是为了表达……表达自己对幸福生活的期许。”

程旭远看着一道道变得炽热的目光,心说这就是爱好文学的年轻人嘛?

刚才我还语重心长的给你们说,让你们一定要好好学习,考上大学,你们虽然激动,却也没有如此的激动。

现在这是咋了?

“我可没有你们说的那么高大上,我写《当幸福来敲门》纯粹就是为了吃肉。”程旭远也不藏着掖着。

话说的直截了当:“我在区文化馆上班的时候,一个同事在《燕京文艺》发表了一篇文章。”

“靠着这篇文章的稿费,请我们吃了一顿东来顺的火锅。”

“我当时觉得火锅特别好吃,所以也跟着写东西,为的就是能吃上肉。”

马广重有点不知道说啥了。

陈江有点语塞,《当幸福来敲门》他不知道看了多少遍,对于作者为什么写这篇文章,进行了无数次的阅读理解。

却没想到,这家伙居然说,他只是为了吃肉。

这让他心里想象的一些东西,一下子崩塌了。

“你没开玩笑吧?”

程旭远笑了笑道:“哎,咱都是老朋友,我有什么好隐瞒的。”

“行了,你们既然不吃饭,那我就不送你们了。”程旭远看几个人已经到了村口,就停下脚步道:“以后有空再聊。”

说话间,程旭远就大踏步的朝着村子走去。

陈江望着程旭远的背影,心情复杂。

尽管他早已对嫁过程旭远的沈瑜墨死了心,或者说,即便将来俩人按约定离了婚,他也不会再考虑他陈江和她还有可能性,但是,一看到程旭远如此的与众不同,他就伤心地意识到,恐怕这辈子,他再怎么快马加鞭也撵不上程旭远了!

最终,还是陈江打破了众人的沉默:“你们相信程旭远写《当幸福来敲门》,是因为吃肉吗?”

听陈江如此问,马广重挠了挠头道:“乍一听还是有点不可思议,可是仔细想想,好像也有点儿道理。”

“毕竟,程老师不是一般人。”

这一句话,让陈江突然感到,这一次又被程旭远给装到了。

他纯粹为了吃肉,就大手一挥,写了这么好的文章。

如果他为了理想,为了信念创作的话,那么他写的作品,又该有多好啊!

而自己就是一个为了理想,为了信念想要创作的人,可是自己却什么作品都没有。

“我床头下面还藏了多半瓶的地瓜烧,你们两个喝吗?”刘建凯突然提议道。

马广重第一时间响应道:“喝啊!过年家里给我寄过来一些炒花生,正好可以当一道菜。”

“陈江,啥也别想了,一起喝点儿吧。”

陈江点了点头道:“行,走吧。”

“我前天去亲戚家,他们给我了一罐头瓶黄豆萝卜条,用油炒过的。”

黄豆萝卜条是咸菜的一种,每年秋天的时候,一些农户都会做,在冬天当成一种下饭的主菜。

不过这东西清汤寡水的,吃着口味也就那样。

可是一旦被大油炒过,那就不一样了,不但喷香,而且还保留了萝卜的清脆,可谓是非常的下饭。

“那还等什么,赶紧走吧!”马广重一挥手道:“走,不醉不归。”

……

程旭远的家里,此时也开了席,开席的地方是程家的院子里,虽然天有些冷,但是气氛却是无比的热烈。

冬闲时节,又临近过年,没有了庄稼活儿的熬累,这些平日里素食惯了的人们,很是心满意足。

至于说热菜会不会上去就被空气冻凉,这个根本就不用担心。

第一道热菜大葱炒肉片一端上去,也就是半分钟的功夫,不但肉片一扫而空,而且大葱也消失的干干净净。

程旭远坐的主桌还好一些,坐在这里的基本上都是村里的头面人物。

比如二爷爷程福来,比如辈分最大的程五老太爷,比如程旭远的爷爷程福高……

这些年纪大的人,虽然也是食指大动,但是他们还是边吃边聊,让热菜多留一点时间。

清炖鸡,红烧肉,排骨,红烧鲤鱼……

伴随着一道连着一道菜端上来,坐席人的热情也越来越高,吃菜垫过底儿的男人们,开始吆三喝四的喝起酒来。

等菜全部上齐之后,程旭远就跟着程家兴开始一张桌一张桌的敬酒,虽然程旭远喝的不多,但是一圈下来,他依旧有点头脑发晕。

赶紧吃了两口红烧排骨,这才好了不少。

也就在这时,二爷爷程福来端起酒杯道:“大远,这次你考上大学,回咱村的时候会越来越少。”

“你是一个有本事的娃,我相信你以后的路,一定会越走越宽。”

“不过你要记住,这里是你的家,有空的时候,一定要多回来看看。”

“来咱们喝一杯。”

看着一副郑重模样的程福来,程旭远的目光就落在满脸通红,已经有了四分醉意的程家兴身上,然后又透过坐在自己对面的程家栋,落在了正一边吃饭,一边和人闲聊的王桂兰身上……

目光慢慢的收回,程旭远的内心开始翻腾。

他一边和程福来碰酒,一边郑重的道:“二爷爷,我一定会经常回来的。”

火辣辣的酒入喉,程旭远就觉得四周的喧闹,和自己越来越近,而他自己,慢慢的成为了这喧闹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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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

101.第101章 背上行囊,你还是那个少年

第101章 背上行囊,你还是那个少年

从睡梦中醒来,程旭远就感到口干舌燥,头疼欲裂。

怎么回事?

我好像喝醉了!

睁眼朝四周一看,就见四周昏暗,天快要黑了。

一张瘸了一条腿儿的八仙桌上,放着一只大碗和一个镂空的暖壶。

有点忍不住的程旭远,当下就下了床,拿起暖壶倒了一杯水,尝试了一下不是太热,就咕咕嘟嘟喝下去。

甜甜的味道,冲击着程旭远的味蕾,让他顿时感到舒坦了不少。

现在,喝酒好像不是自己的强项啊!

就在程旭远摸着脑袋,思索着自己在喝醉之前,是不是说了什么不该说的话时,房门从外面被推开。

就见嘴角还带着一层油腻的程若苗跑了进来,看到正在喝水的程旭远,顿时吓了一跳。

那样子,就好像偷吃的小猫被抓住了一般。

“大哥,你醒了?”程若苗小声的道。

程旭远笑着道:“小苗,你跑过来干啥?”

程若苗迟疑了一下,最终还是仗着胆子道:“哥,我渴了,来你这儿喝点水。”

程旭远看着手中的大碗,又看了看那镂空的水壶,顿时明白了。

妹妹这是来偷喝糖水的。

他当下笑了笑道:“渴了我给伱倒一碗。”

喝着哥哥倒的糖水,程若苗带着激动的道:“哥,放电影的布已经搭好了,说是等天黑了就放。”

“放映员正吃饭呢!”

“爹让人给他们每人弄了一碗红烧肉。”

说到红烧肉,程若苗不由得舔了舔嘴唇。

虽然杀了一头猪,但是大部分的肉,都用来摆席了。

作为主家,程家也就是留了一块三四斤的肥肉,准备过年包饺子吃。

程旭远知道,在这个电视机都没有的年代,电影放映员一到村里就是贵客,还是非常受欢迎的。

特别是这种专门请来放电影,不但要出钱,而且还要好烟好酒招待着。

“哥,人家本来说只给放两部电影,听说你考上了燕京大学,又决定放三部了!”

程若苗的声音中,充满了激动的道:“我听旭业哥说,今天除了放《冰山上的来客》和《地道战》,还放……放《羊城暗哨》呢!”

听着这三部电影的名字,程旭远不由得笑了笑。

虽然前世之中,他看过的电影很多,但是这三部电影,依旧是小时候难以忘却的记忆。

没想到,自己考上大学,竟然也放这三部。

“哥,你快去吃点饭吧,妈还给你留了半碗红烧肉呢!”程若苗道:“吃完咱俩去看电影。”

程旭远朝着有点暗的屋外扫了两眼,真的有点不愿意出去。

毕竟,冬夜的寒风,可不是一般的冷。

但是这一场电影,毕竟是专门为自己演的,如果不去,有点辜负了程家兴这个当爹的一片好心。

“你要不要和我一起吃点?”程旭远朝着程若苗问道。

“好啊!”程若苗刚刚答应了一声,好似又想到什么一般道:“哥,我已经吃过了,就不吃了。”

“走吧,我看你还能吃点。”程旭远拉着程若苗的手,朝着家里的厨屋走去。

厨屋不大,主要是用土坯垒成的,尽管没什么像样的摆设,但是被王桂兰收拾得汤清水利,有模有样。程旭远走进厨屋的时候,灶台里的火虽然灭了,却还有不少发红的火星。

掀开大锅盖,就见箅子上温着半碗红烧肉和三个大白馒头,不用问,这是专门给自己留的。

将红烧肉和馒头拿出来,程旭远给程若苗递过去一个馒头道:“来,拿这馒头掰开,我教你一种新吃法。”

实际上对程若苗来说,是不是新吃法,她可不在乎。只要让她吃就行。

现在,掌握这个权力的是大哥,所以她就对自己的大哥言听计从。

把多半碗红烧肉刨了个净光,而且还吞咽了一个半大白馒头。她本来还可以再吃一个馒头的,但被哥哥制止住了。

他怕妹妹没饥饱,以至于吃得太多太快,肚子不舒服,按说,这个家里最小的娃娃,应该娇惯一些。可是这娃娃长了这么大,也没特殊对待过。平日里消化高粱面馍的胃口,能承受得住半碗红烧肉的宠爱嘛。

“苗苗,馒头好吃吗?”

“好吃!”

“红烧肉好吃吗?”

“好吃!”

“那以后还想吃吗?”

“还想。”

看着意犹未尽的程若苗,程旭远笑了笑道:“想要以后多吃肉,只有唯一一个办法:好好学习。”

“如果你能像我一样考上大学,那以后你吃肉的机会多着呢!”

“当然了,如果你不能像我一样好好学习,那你以后想吃肉,只能等过年了!”

听到学习,本来流口水的程若苗顿时露出为难之色。

不过看着程旭远面前,还剩下一半的红烧肉,她最终一咬牙道:“哥,我以后一定好好学习。”

“我也要像你一样,多吃肉。”

看着咬牙切齿,好似非常难受的程若苗,程旭远不由得想要笑。

吃了馒头和几块红烧肉,程旭远觉得自己的肚子好了很多。

而用馒头将碗里最后一点油水擦干净的程若苗,又喝了半碗糖水之后,这才满足的拉着程旭远,来到了村口。

从得知演电影这个消息的那一刻起,整个程家庄就一直处在一种难以言状的亢奋之中。

人们对演电影的渴望,就像在干旱的春天里,盼望着能够下一场透地的春雨一样。

在这个物质十分匮乏娱乐方式极为单调的年代,露天电影给在这片黄土地上辛苦劳作的人带来了无穷的乐趣。

程旭远不知道的是,今个儿后半晌,缓缓西沉的太阳还在普照大地,有些心急的娃娃们就迫不及待的提着用竹木制成的大小不一的凳子,一溜儿小跑,兴冲冲的来到村口,抢占地儿了!

他和妹妹赶到放映地儿的时候,电影已经开始了,放的是《羊城暗哨》。

此时的电影刚刚开始,不过屏幕下方,已经挤满了黑压压的一片人。

有坐着小板凳的,也有直接拿了一块半截砖头坐下的,更有一些人来到打麦场,爬到一个垒得特别瓷实的麦秸跺上……

看眼前的场景,程旭远觉得,一个程家庄没有这么多人。

这其中,也有很多是十里八乡外村的人。

不过在电影屏幕的正下方,穿着一身黑色呢子大衣的程家兴坐在正中间,一边看电影,一边和人说话。

程旭远带着程若苗走过去,在人群中,就听有人道:“你们村的大学生来了没?”

“听说中午喝多了。”

“哎,你说人家这脑子是咋长的啊,竟然能够考上燕京大学,我们家连十个数的加减,还算不清……”

“行了,别唠叨了,快看电影吧。”

程旭远跟着程若苗来到程家兴的身边打了个招呼,就有人递过来了一个凳子。他坐在凳子上,看着已经展开的剧情,脑子就快速的转动了起来。

这《羊城暗哨》已经有不少年了,现在还如此的受欢迎。

自己的《渴望》已经写了十几万字了,差不多已经到了结尾的部分。

等写完之后,不如写个谍战小说。

这种小说要是自己写的话,那绝对很烧脑。

可是用来抄的话,那就舒坦的多了。

毕竟,时间线已经确定的谍战小说,基本上不用他进行什么调整。

抄东西,就是纯粹的抄。

而不是像现在,很多时候他都要删删减减,大部分的时间,都放在这个方面了。

写什么呢?

要不,先写《潜伏》算了!

电视剧版本的潜伏,变幻一下,最少也能弄一篇中篇小说……

就在程旭远脑海中各种念头闪动的时候,一个带着火车头帽子的中年汉子突然站起来道:“换胶卷了,准备换人。”

随着这话,就见放映机旁边,两个已经累得气喘吁吁的年轻人从脚蹬发电机的座子上脚步蹒跚的走下来,另外两个早就准备好的年轻人,则快速的坐上去,然后用力的蹬着发电机。

对于经常停电的程家庄大队来说,放电影靠的就是这脚蹬的发电机。

也就在这时,那戴火车头的中年汉子大声的道:“今天咱们放这场电影为了啥,大家都很清楚。”

“可是我呢,还是想多说一句。”

“恭喜咱们村的程旭远考上燕京大学!”

“等一会,咱们播放的就是《冰山上的来客》,我要说程旭远就是咱们李果屯公社,飞出去的金凤凰。”

金凤凰,听到这夸奖,程旭远就觉得自己的脸有点发红。

这个形容,实在是……

而随着那中年放映员的话说完,观看电影的人,就响起了一阵掌声。

更有人直接扯着嗓门,大声叫好。

这种热烈的场景,一直过了两三分钟,才算是随着电影的再次播放,慢慢的平息了下来。

寒风中,人们时不时的活动一下冻得发麻的手脚,也不舍得离场。

过些年后,这样聚在一起,只是为了看一场电影的场景,恐怕就不存在了。

虽然是在看着电影,但是程旭远的思绪,却飘得越来越远。

……

过年,吃饺子,走亲戚!

农村的过年,分外的热闹,辛苦了一年的庄稼人,都想着趁这个机会,好好的放松一下。

很多地方,都有一个说法,那就是不出正月,那都还是年。

不过对程旭远而言,一个多月假期过完的他,带好了自己的录取通知书和各种材料,就坐上了北上的火车。

这一次去燕京,依旧是卧铺。

票是程家栋找人买的,听他说买票之所以如此的顺利,完全是人家售票处的负责人看在程旭远这个燕京大学新生的面子上。

人家听说程旭远要去燕京,直接就给了一张卧铺票。

躺在铺位上,听着火车咣咣铛铛的声音,程旭远的心中又映现了自己出发时的情形。

虽然家里人对于自己去燕京上大学充满了欢喜,可是临走的时候,就连作为父亲的程家兴眼中,都充满了不舍。

不过和家人的不舍相比,程旭远此时最纠结的,还是程家兴交给他的一件事。

一件他他心里并没有想过的事情。

程家兴让他到了燕京之后,先去给沈云良拜个年!

尽管当不成女婿,但是人家能把他调到燕京上班,总还是留着一份情谊。

就算为了这份情谊,过年的礼数,也不能少。

为此,程家兴还专门让他捎了两斤老家非常有名的炸果子。

习惯了干脆利索的程旭远,不想和沈家纠缠太多。

但是程家兴的话,也不是没有道理,沈云良给他安排了燕京文化馆的工作,还帮他分了房子。

就算是注定要离婚,从过年的角度而言,好像也应该去拜个年。

要不,趁着去拜年,顺便说一下离婚的事情?

毕竟三月份就要入学,入学后离婚,还不如入学前,就赶紧把这个婚给离了!

快要十二点了,新的一天就要开始,祝愿所有的高考的同学,金榜题名!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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