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9章 肉夹馍(7):美食(求首订!)

“传说中,锅盔是周武王伐纣时发明的士兵行军粮。

“士兵把硬邦邦的锅盔用绳子串上,挂在肩头,挡住前胸后背,有时候甚至还能卡住射来的弓箭!

“军队中把它视为‘用锅烙出来的面粉盔甲’,打仗时可以防御敌人攻击,打完仗扯下来就能吃,是为‘锅盔’。”

郝贤手上搓着小麦面粉,滔滔不绝地介绍道。

陕西锅盔是中国古代最出名的行军干粮,自秦朝开始流行,之后风靡了数个朝代。

锅盔保质期长、饱腹感强,烤得特别瓷实,在中间挖个洞,两个一组用绳子串上,挂在肩头,前胸一个,后背一个,方便携带且防御力强。

敌军的箭矢如果射过来,恰好卡进锅盔了,你拔下来,把箭头上的面粉舔干净,这箭还能接着用。

三国有诸葛亮草船借箭,但其实大秦时就已经有秦兵锅盔借箭了!

“一个锅盔居然还有这么大的来头哇!”老爷子很是捧场,恰到好处地惊讶道。

“果真是专业的厨子,居然知道这么多,说得头头是道的。”老婆婆的笑意中也满是慈祥。

其实他们俩作为老秦人,哪里会不知道锅盔的好处呢?

可以说,当年秦军就是靠着锅盔打败六国的!

但凡秦人出门,家中必定会烙好锅盔让人带上,这玩意儿既能保命(生理),又能保命(物理)!

“但我想做的东西,比寻常锅盔要小一些,应该叫锅盔馍。”

郝贤并没有让两位老人家再拿块锅盔给他,因为大小不合适,那玩意儿一个重五六斤,拿来做肉夹馍,得夹多少肉进去才能填满啊?

不过他要了点老面,用来做发酵的面引。

他做的是锅盔肉夹馍,后世所有肉夹馍的原型。

郝贤给老面裹上小麦面粉,用水反复搅拌,和成了面团,便用布盖上,好让面团充分发酵膨胀。

面团努力变好吃的这段时间,郝贤自然也不会闲着,他开始倒腾来之不易的猪肉。

“我接下来要做腊汁肉,腊汁肉最早也被叫做‘韩肉’,是韩国人发明的,后来韩国为我大秦所灭,‘韩肉’的做法就被传了回来,名字也改成了‘寒肉’。”

郝贤也不管自己的两位听众是两千年前的老祖宗,并不是店里的顾客,习惯性地解释道。

“寒肉,老夫听过的。”老爷子连连点头。

“就是从来没见过,今天可以一饱眼福了。”老婆婆依然含笑。

郝贤和二老询问一番后,找出了一些不值钱的草药,混杂在一起做成药包,熬制了一锅带有香味的腊汁。

之后,他将二老家中的最后一块猪肉下锅。只见猪肉在腊汁中被他用筷子拨弄着不断翻滚,表皮渐渐裹上了一层红润的色泽,一股奇特的香味弥漫在空气中。

老爷子喉头不由耸动了几下,忍不住吞了吞口水。

老婆子当即拧了老伴一下,轻声咬耳朵道:“都老不死的了,别馋孩子的吃食,等下都让孩子吃了,你不准吃!”

老爷子连连点头:“省得!省得!”

郝贤盯着肉看了一会儿,然后又走向之前被他放置着的面团,撩开布,发现面团的色泽已比之前光润了不少。

他决定进行下一步。

其实还有更好的做法,再加碱水揉搓一轮,不过郝贤不具备这样的条件,只好直接将发好的面团揉成长条,分成三段,用擀面杖做成圆饼子,铺平在铁鏊子上文火慢烙。

鏊子是一种形状有点像乌龟壳的锅,是古时候最适合用来做锅盔的厨具。

随着面粉中的水分渐渐被蒸发,锅盔的表面呈现出微微焦黄的颜色,一股香醇的味道从鼓起的饼子里升腾而起。

饿了两个月的郝贤如今嗅觉十分敏感,闻香识菜成,很快就做好了三块香喷喷的锅盔馍。

两位老人家没有奇怪他为什么做了三块锅盔,只当是郝贤实在饿得紧,想要多吃些。

他们奇怪的是,为什么明明家里还有没吃完的锅盔,这小伙子非要自己再烙?

不过,他们马上就不奇怪了。

只见郝贤将锅里的腊汁肉盛起,剁碎成丝,然后将锅盔馍切开,把剁好的肉夹了进去……

这一下,不光是老爷子,老婆婆也忍不住开始流口水了。

郝贤转过身,将两块夹好的馍递给二老:

“锅盔肉夹馍,请品尝!”

“诶哟,不行不行,这么好的东西,给我吃浪费了!”老爷子连连摆手。

“对啊,孩子,你全都吃了吧,不用惦记我们的。”老婆婆也忍住食欲。

“您二位要是不吃的话,我可也一口都不吃的。”郝贤摇了摇头,“趁热吃了吧,凉了可就真的浪费了。”

老爷子有些犹豫,偷偷瞄了瞄自家婆娘,见她瞪了自己一眼,便又怂了回去。

郝贤继续劝说道:“爷爷,奶奶,你们把我当成亲孙子给我吃喝,那就也让我把你们当成亲爷爷亲奶奶孝敬,这锅盔肉夹馍就是我孝敬你们的!”

“好孩子!好孩子!”老婆婆终于接过了肉夹馍,轻轻张嘴咬了一口,本来有些泪眼婆娑的眼睛突然变得明亮了起来!

老爷子不用人教,也立刻开吃品尝肉夹馍,从老态龙钟的小口小口,转眼间就变成了胃口大开的狼吞虎咽!

郝贤看着二老的样子,笑着拿起了最后那块肉夹馍,咬了下去。

若是放在后世,这猪肉显然不够肥,没有什么油水,这腊汁的用料很随意,就地取材,这馍也远远谈不上多么香脆,选用的小麦粉算不得上等。

但此时的郝贤只能说出两个字:

“好吃!”

肉汁浸润着麦香弥漫在他的唇齿间,这是久违了两个月的肉,阔别了两个月的美食。

“好吃!”

“真好吃!”

二老也激动不已,他们从来没有品尝过这样的人间珍馐。

郝贤一边吃得很香,一边看着两位老人吃得比他更香,这次任务至今为止的所有压抑突然烟消云散,只留下了一丝明悟。

人饿了,就要吃。

有的时代,人吃得饱。

有的时代,人吃不饱。

但不管身处何种时代,他身为厨师的使命都是一样的——

在眼前有腹中饥饿、期待饱餐之人时,将最基本的能够填饱肚子的食物,烹调成能让对方感到幸福的美食!

先一更,你们是知道我没有存稿的,明天还要上班所以先睡觉了,晚上下班回家后争取再多更点。

(本章完)

第110章 肉夹馍(8):锅盔肉夹馍(继续求首

厨师,是一个给“食物”附加“幸福感”使之成为“美食”的职业。

正因为有一代代厨师们不懈努力,才会有未来令人惊叹的中华美食!

郝贤闭上眼睛,细细回味着口中美味。

他回味了很久,很久。

然后睁开眼睛,奇怪地抬起头,左看看,右看看。

没有!

菜姬没有出现在自己的肩头。

《彭祖厨经》也没有现身显示任务完成。

所以,还有什么问题?

我这不是已经把肉夹馍做出来了嘛!

看两位老人家吃得多开心啊!

郝贤看着二老慢吞吞吃着肉夹馍,生怕太快吃完的样子,有些欣慰又有些无奈。

如果活在后世,老婆婆可能每天都会出门跳广场舞,老爷子则在公园里下下象棋练练毛笔字,过着平静的日子吧。

儿孙可能孝顺,也可能不孝,可能无微不至地照顾他们,也可能只等着争夺他们的房子,但无论如何,总比膝下无人要好。

总比孩子都累死在长城上要好。

啊……不过未来也有不少人加班猝死呢,这说明资本家的酷烈不输暴秦?

想远了想远了。郝贤摇摇头,阻止自己发散思维,他已经明白为什么肉夹馍的传承还没有被他所拯救了。

他只是把这道菜做了出来,还没有达成把它传播出去的条件。

推测肉夹馍的发明和传播过程可比锅包肉难多了。郑新文终究是两百年前的人物,哪怕历史被迷雾遮掩,很多事情还是能找到史料印证,通过各种历史的碎片拼凑出一个八九不离十。

但肉夹馍的发明者在青史上根本没有留名,事实上许多基本菜式都是找不到发明人的,也就是清代康熙和乾隆频频下江南“微服私访”,带火了他们吃过的各种美食,民间才开始流行给食物的发明配上故事,让后人得以有据可考。

虽然这也导致了另外一个问题:很多故事都是瞎鸡儿编的。

至少郝贤就看到过两位数的菜,其发明过程清一色是康熙或者乾隆来微服私访,村民/村姑/村爷爷/村奶奶灵机一动,做出这道菜,令皇帝赞口不绝,甚至亲自为这道菜赐名,从此驰名远近!

这,就是老百姓的生存智慧。

不过,这些乱七八糟难辨真假的故事,对于郝贤推演名菜发明历史就纯属一个个大坑了。

肉夹馍的发明过程郝贤也没能查到一个准确的答案。但通过对秦朝民生、军事的了解,以及他的亲身经历,郝贤终究拨云见日,推演出了一个他觉得比较合理的解释。

首先,锅盔作为行军粮,由锅盔演变而来的肉夹馍最有可能诞生的地方,自然是军队。

郝贤猜测,或许原本的发明者是某位无名的秦兵,在攻打韩国时缴获了韩人百姓做的腊汁肉,夹到锅盔里一吃,哇塞,绝配!

于是,肉夹馍在军队中风靡起来,而随着这批士卒归家回到秦地,也就是如今的陕西,肉夹馍便落地生根,在后来的两千年里都成为陕西人生活中必不可少的色、香、味。

用后世厨师界流行的话来说,肉夹馍其实是秦国菜与韩国菜融合的一道FUSION菜*!

【*注:将不同菜系烹调手法结合起来做出的融合菜。】

不过,这个推测可不能让未来的高丽国人听去,不然他们要说肉夹馍也是他们发明的了……

现在的问题是,原发明者恐怕在肉夹馍传承被吞噬之后,就横死战场了,这不光阻止了肉夹馍的诞生,也断绝了肉夹馍通过复员的秦军迅速扩散到整个陕西的可能性。

现在整个世界上品尝过肉夹馍的只有三个人,郝贤和两位老人。

难道把传播肉夹馍的重任交给两位走路都不稳的老头老太吗?

显然是郝贤刚刚想得太简单了,当然,与其说是没有想到这一层,不如说是他实在太馋了,两个月没见荤腥,当然会无论如何都想先把肉夹馍做出来吃一口再说。

他看着两位老人家终于舔完手指上最后一抹麦香,笑道:

“爷爷,奶奶,咱把村里人都聚起来吧,叫他们把剩下的面粉、草药、肉都带过来,我想让每个人都吃上肉夹馍。”

“这玩意儿叫肉夹馍?香咧!”老爷子直竖大拇指。

“娃娃傻,你个老不死的也傻?”老婆婆扭了一下老伴的老腰,“万一有人报官去呢?”

老爷子其实腰部已经不会有什么太痛的感觉了,但还是假装吃痛求饶:“对啊,对啊,老太婆说得对,娃娃你还是休息两天,等天黑的时候离开村子,想办法回家去吧!”

郝贤只是微笑:

“爷爷,奶奶,你们觉得我刚刚做的肉夹馍好吃吗?”

“好吃,当然好吃!”

“城里的老爷怕不是才能吃到这么好吃的东西咧!”

郝贤摇了摇头:

“别说城里的老爷,这个肉夹馍啊这世上只有我会做,始皇帝都没吃到过!”

“嘶……”老爷子和老婆婆似乎都被郝贤斩钉截铁的话语吓住了,对他们来说,县城里的老爷就是顶天金贵的人物了,至于始皇帝,那是云端上的人物啊!

哪怕自己家的孩子是因为始皇帝的命令去修长城才再也没能回来,他们也从来没有恨过始皇帝。

恨不起来,离得太远了,天上地下,怎么去恨?要恨就恨自己命薄吧!

他们平日里是不敢去多想始皇帝的事情的,至多也就是一些乡野村民的淳朴幻想:

始皇帝,或许吃的是用金鏊子烙出的锅盔吧?

现在听到郝贤居然说这肉夹馍是连始皇帝都没吃过的好东西,两位老人脚都有些软了!

“村里还有妇孺吧?做完这餐我就准备回家了,我想让孩子们也都能有机会尝一尝。”郝贤继续说道。

听到郝贤提到孩子,两位老人心里也立刻软了下来。

到了他们这个年纪,白发人送黑发人,其实已经没有什么牵挂,随时都准备好了下去一家团聚,也就是看到孩子时才能露出真挚中带着一丝丝心酸的笑容。

二老最终还是被郝贤说服,不过他们邀请村民时可不敢提什么“始皇帝都没吃过”,只说“县城里的老爷都没吃过的好东西”,将村人都吸引了过来。

一眼看去全是老弱妇孺。

郝贤数了数,有十几个还没长大的孩子。

够了。

星星之火,可以燎原。

首订超过名著了,不用自闭了,我超容易满足的,虽然还是扑街,但是有进步才是最重要的!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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