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55章 疑似谋杀

林家宅院里,白绸满目,两班鼓乐手轮番吹奏着,哀乐声声。

前来吊唁的人们,满脸肃穆,唉声叹气,排队上前给亡者上香。

气氛悲伤而庄重。

场面盛大。

不过几乎所有人望向瘫跪在烧纸钱的火盆旁,浑浑噩噩,无声啜泣的女人时,眼神里都会生出一股凌冽,表情多有憎恶。

周围旁观的人们之中,不乏对着女人指指点点,窃窃私语者。

院门外传来不小的动静,引得众人纷纷侧头望去。

只见为首一人大步流星直穿庭院,连撞到几人都浑然不顾,看清他后,站在披麻戴孝的女人不远处的一个壮实青年,立马带着几名跟班模样的人,迎接上去。

双方接近。

不待壮实青年开口,李建昆抬腿便是一脚。

壮实青年防备不及,险些向后栽倒,所幸身后的跟班将他扶住,然而下意识地扶住之后,几名跟班像是触电一般,惊慌散开,却也没有走远,在周围立正站好,纷纷垂下头去,像是犯错的孩子。

遭了李建昆一脚的壮实青年,走回到刚才被踢中的位置,耷拉着脑瓜,与几名跟班差不离。

李建昆抡起双拳,左右开工,脚也没闲着,将壮实青年打趴在地后,一顿猛踩。

饶是脸贴在地上,吃进一嘴灰,壮实青年仍然一声不吱。

李建勋上前拉扯住弟弟,喝道:“你干什么?!”

李建昆没有理会他,眼里布满血丝,扫视着院子里挤满的当地人,破口大骂道:“你们这些垃圾!猪狗不如的东西!良心都被狗吃了,还是脑子灌了粪?!”

茶花村不少村民知道他的身份,不敢与其对视,他的视线落到哪里,人们纷纷垂下脑瓜。

连村里的老支书也一样。

能怎么办呢?

不提其他,入村的这条水泥路,是人家出钱修的,尽管似乎只是想让当年刚学会开车的他姐姐,出行更方便。

但是惠及了整个茶花村却是事实。

“你特么的骂谁呢?!”

不过,也有人并未认出这张脸,更不乐意遭人这样骂。

从人堆里冲出来的是一个留着寸板头的男青年,外号二痞,刚从里面出来不久,他平生谁都不敬,但是林校长去世,这个头他必须来磕。

他被判五年进去之后,媳妇儿跑了,留下一个女儿。

老母亲能照顾他女儿不饿死都算万幸,哪里上得起学?

是林校长亲自找到他家,接他女儿去上学,免费。

出来这段日子,每天看着女儿认认真真做作业,那字写得是真好,一个个小方块,大小一模一样,像是拿尺子量过似的,反正二痞这辈子都写不出那样的字,女儿还会把不要钱的课本拿给他,让他帮忙核验完成背诵,那小嗓子,黄鹂般,看着都头晕的文字,从她小嘴里吐出来,透着一股灵性。

二痞总捧着课本,挡着脸,乐得合不拢嘴。

他二痞凭本事欠的债,向来没有还的道理,但是欠林校长的几年学杂费,他想好必须要还,还得算上利息。

必须强调一点,有时候看着女儿,他也想过找个正经事干,不是没有去找过,然而像他这样的人,工地搬砖都没人要,于是他只能重操旧业,所幸几年大牢不白蹲,这事搁道上叫资历,轻轻松松收到一帮小弟,这不正在筹划着发财大计么?

谁承想天妒英才。

他欠的钱还没凑齐,林校长却撒手人寰。

二痞冲出来后,跟他一起过来的几名小弟自然也没闲着,一个个手指着李建昆,面露凶相,带着嚣张姿态走上前,准备赏李建昆一顿胖揍。

“哎呀!”

从侧边飞起一脚,踹在二痞身上。

是那个刚被李建昆打成死狗的壮实青年,犹如一头受伤的老虎,将二痞摁在地上一顿疯狂输出。

双方小弟都没闲着,很快扭打在一起。

只是实力悬殊,局势一边倒,很快便形成壮实青年这边的人马,每人身下摁住一个,往死里抽,仿佛都憋着一股气。

尤其是壮实青年,现在每一拳头下去已是鲜血四溅。

他回头望一眼李建昆,见后者没有说话。

砰砰砰!

拳头愈发用力,愈发密集。

他又回头看一眼李建明,见后者仍没有反应,目光一扫,起身从旁边薅过一条长板凳,双手抱住,竖起拿着,对着二痞那张肿成猪头的脸,就准备用力砸下去。

全场惊骇。

这一下还不得要命?

“够了。”李建昆低喝一声。

板凳距离二痞的脸,不到十公分顿住。

壮实青年侧头望向说话的男人,红着眼睛,嘶吼道:“我错了!是我没保护好大姐!”

他叫阿贵,贵气的贵。

而事实上,他出生在一个十分贫困的家庭,二十岁那年,听闻特区经济发展火热,在大量招工,待遇蛮不错,他背着简单的行囊,来到特区打工,在一家港商开办的电子厂里,邂逅了一位同样打工的姑娘。

他认为自己找到了幸福,开始更努力存钱,盼望能将她娶回家,每天憧憬着,两人一起憧憬,无话不谈。

直到有一天傍晚,当阿贵再次见到姑娘时,发现她泣不成声,失魂落魄。

她失身了,被厂里的一名管理,一个港城人,用了强。

阿贵怒不可遏。

姑娘劝他别做傻事,说那人不是他们可以招惹得起的,但是他实在无法抑制心头的怒火,所有道理他都明白,在决定行动之前,他想到至少要让人们明白,他为什么要这样做,他不是一个坏人,只是有些禽兽,该宰!

他认识一个人,尽管不太熟,但是大家都说她是个好人,说话还有份量。

一天傍晚,他来到工人之家,见到负责人桑冬琴。

也就是陈亚军的前女友。

桑冬琴听完阿贵的话后,并且意识到自己无法阻止他,找理由暂时拖住他后,火急火燎赶到华电工厂,找到李建昆说明情况。

李建昆创建工人之家的目的有很多,比如为以后能招聘到趁手的工人更方便,也有一点:希望工人们能团结一致,不受无良老板欺压。

这个心理的来源是有前因的,他切切实实见过那种把人当驴马使的事。

那么既然工人之家是他创建的,现在有工人遭受如此大的屈辱,还被他得知,不能不管。

恰好这家电子厂是华电的一个供应商,李建昆当即联系了对方老板。

当晚李建昆就带着阿贵,来到这家电子厂,当时在一间办公室里,那名让阿贵的女友失去清白的管理人员,正跪在地上瑟瑟发抖。

他的老板向李建昆提议,要不然打断他第三条腿。

李建昆望向阿贵,阿贵想,那倒是比宰了这畜生更解气,点头同意。

当老板的保镖准备动手时,异状突起,阿贵的女友突然从门外冲进来,护在跪在地上的那名管理人员身前,恳求老板放过他。

阿贵呆立当场,脑子宕机。

女人搀扶着那名管理人员离开时,向他说了声对不起。

都说男儿有泪不轻弹,只是未到伤心处。

那晚阿贵哭得昏天暗地。

回去的路上,李建昆让张富将车停在四下无人的马路边,任由他哭,又让张富去买了瓶酒。

阿贵这辈子都忘不了他说的那些话。

他走上前递过酒,说喝点吧,喝醉就不痛了。

阿贵照做,奈何农村糙汉子出身的他,干别的不行,酒量好得很,却是越喝越清醒,他问:“为什么?为什么?”

“你想听到什么答案?有些女人不值得?”

男人点燃一根烟,慢慢嘬着,缓缓说道:“其实这个世界上经得起风雨的爱情,本来就很少,以后只会越来越少,所谓忠贞,只不过是因为背叛的筹码还不够。

“没人能保证,自己找到的是永恒不变的爱情,对象跟人跑了,更大的责任还在于你。”

阿贵猛地抬起头,目眦欲裂,仿佛下一秒便要和他拼命。

男人冷笑,低头问道:“你有什么?是有一大坨子存款,还是在港城有花园小区房,或者大学文凭?”

阿贵沉默。

“那个男人他都有,他是离异之后灰心失意才来的大陆,他的确禽兽了一回,但是完事后他承诺会娶她。

“现在假设你是一个女人,你的第一次也被他拿走,那么你告诉我,你会怎么选?”

阿贵双拳攥得咔咔响,然后缓缓松开。

男人扔下烟头,用锃亮的皮鞋碾灭,耸耸肩,转身之前说道:“活着吧,活着你才有希望娶到比她更好的媳妇儿。”

待李建昆走出几步时,身后忽然传来声音,“我知道你!”

“哦?”

李建昆转过身时,发现阿贵单膝跪地,昂着头说道:“我想给你做事。我现在思想通透,死都不怕,全世界只有你最了解我,你给我机会,我把命给你。”

彼时华电产业园在建,偌大一个工程,牵扯到方方面面,比如拆迁,总有喂不饱的人;比如各种建筑材料,总有小鬼惦记,确实需要一些狠人。

于是李建昆收了他。

在往后的日子里,阿贵靠着一股不要命的狠辣,渐渐成长为一个小人物,拥有不少手下。

二姐来到这边后,不住在特区,众所周知二线关外面总有想潜进去的人晃荡,什么人都有,李建昆忧心她的安全,但是又清楚直接给她派俩保镖,她肯定不会要,于是这个暗中保护的任务,便落到阿贵身上。

只是现在,他非常不满意!

“你个废物,最伤人的永远不是拳头,别人不懂,你还不懂?!”

撂下一句话后,李建昆再懒得看他一眼,大步走向被老母亲搂在怀里的二姐。

往事在脑海中浮现,阿贵双目血红,像一头濒死的猛兽,环伺周遭,从嗓子眼挤出嘶哑的声音,“谁再敢不怀好意看大姐一眼,我弄死他!”

众人低眉敛目,噤若寒蝉。

————

林云的葬礼由林新甲主持,风光大葬。

老李家的人几乎没有插手,今天上午上山,一家人送到山上后,直到坟堆覆完最后一铲土。这之后的琐碎事情,老李家的人没再露面,或者说,不去碍眼。

尽管家人二十四小时陪伴在身边,几天下来,李云裳仍不见任何好转。

看似是个大女人,实则性子极其柔软的姑娘,正经历着有生以来最大的伤痛。

这天晚上,姑娘挨着老母亲一起睡觉,问:“妈,是不是真是我克死了他?”

最狠莫过于诛心。

玉英婆娘紧紧抱住大女儿一整晚。

隔日把这件事悄悄告诉给小儿子,李建昆意识到,如果不解开二姐的这个心结,她或许一辈子都挥不去自责。

正好李建昆也想搞清楚,一个感冒,怎么就能死人?

以二姐现在的状态,有些事他不好问,在宅子里翻找一番后,被他找到不少药,以及一张市人民医院开具的单据。

当天下午,李建昆来到市人民医院,拿着单据,找到了当初给林云看病的医生。

办公室里,医生孔劲松望着摘掉鸭舌帽和墨镜的年轻男人,战战兢兢从办公桌后的靠背椅上站起来。

当他把一张单据拍在桌面上,说道:“这个人死了,是我姐夫。”

孔劲松腿肚子打颤,脸色苍白,汗如雨落。

这还是在他已经知道,迟早会被这个人找上门,并且他认为责任并不在他的情况下。

否则他还敢来上班?

奔命有没有机会都不知道。

孔劲松知道死者林云和眼前这人有关系,还是几天之前的那个晚上,林云被送过来抢救时,因为是半夜,只有值班医生,林家那个漂亮媳妇焦急大喊道:“我弟弟是李建昆,求求你们救救我丈夫吧,我一定会报答你们的……”

然后连院长都被惊动。

他们医院真尽力了,实在是为时已晚。

“李先生,您先别激动,请坐,请坐,听说一五一十告诉您。”

“我有激动吗?”

李建昆在他刻意过来搬了一下的椅子上,坐下来,话锋一转道:“不过你的道理如果无法说服我,那就别怪我真的要激动。”

“是是……”孔劲松暗抹冷汗,两步路走回办公桌后面的距离,好似在翻山越岭。

两人相对而坐。

孔劲松深吸一口气,拿起那张白色单据道:“您看这上面的日期,快半年前的,您姐姐带林校长来我们医院,挂我的号看病,一共就两次,时间间隔不到半个月。

“第一次,的确就是最常见的伤风感冒,都不需要住院的那种,我给开了两盒药,一盒感冒药,一盒消炎药,喏,这上面也有,老字号品牌,没有任何问题。

“容我说句放肆的话,就算没病的人,吃这两个药也不会有大碍,您肯定知道,许多感冒药也有预防感冒的效用,至于消炎药,其实对于每个人而言炎症都是避不可免的,甚至可以说是正常的,因为它是身体免疫系统的一种保护机制……”

李建昆不耐烦打断他,问:“那为什么我姐夫吃了你的药,病情越来越重?”

孔劲松吞咽一口唾沫道:“您听我慢慢说。”

李建昆不置可否。

孔劲松仍按照早打好的腹稿,不漏掉任何一个字,娓娓道来,“林校长的身体实在不好,长期操劳,经常熬夜,免疫力非常差,所以我当时说过一句‘要是一个礼拜没好,再过来看看’,这一点您可以向您姐姐求证。

“不止一个礼拜,听说是林校长不愿意来,最后被您姐姐强拉来的,这回我检查,病情有所加重,呼吸道感染引发的肺炎,不过还是在很常见的病症范畴之内。

“我开了三天药,主要是点滴,因为看出来是殷实人家,我还建议要不然在医院住三天,也好实时观察,但是林校长不同意,和您姐姐商量过后,打算把药带回去,说能找到帮忙打针的人,我特意打听过,说是他们那里的一个赤脚医生,不过打点滴是个医生都会,我也就没强求。

“这些您都可以向您姐姐求证,我没有半句谎话。

“后面几个月时间,他们再也没有来过,我都以为病好了,直到前几天晚上,林校长突然被送过来抢救。”

孔劲松说到这里,表情怪异:

“林校长去世前的状态,有些不对劲,整个人瘦得像皮包骨头,皮肤干瘪,嘴唇乌青,似乎有些……中毒的迹象。”

李建昆挑眉道:“似乎?”

“您息怒,听我慢慢讲。”

李建昆冷哼一声。

孔劲松喟叹道:“林校长的抢救其实没持续多久,我们只是做了些类似心跳起搏的紧急措施,走得实在太快了,我们倒是想做些具体的化验检测啊,可是哪有时间?所以谁也不敢妄下断言。事后因为了解到他是您姐夫,老实讲,我们医院从上到下都压力山大,院长特地找到我,毕竟我和您姐姐之前有过两面之缘,想让我说服您姐姐,对林校长的遗体做个检查。

“但是不等您姐姐开口,帮忙一起送人来的年长者们,一口回绝了,说人都不在,还不得安宁。”

说到这里,他再次叹息一声:

“农村,其实不光是农村,有些说法。我们也十分无奈。

“第二天早上遗体就被运回去了。”

孔劲松看一眼李建昆,做总结陈词道:“等于说,林校长在我手上看病时,最多只是个轻微肺炎,时隔几个月再送过来时,骨瘦如柴,疑似有中毒症状,却到了鬼门关……”

“你想说什么?”李建昆皱眉。

“猜测,仅仅是猜测。”

“说!”

“林校长在没来我们医院的那几个月时间里,应该还用过别的药,”孔劲松咬咬牙道,“用错了药。”

李建昆眸如冷刀,“你的意思是说,有庸医乱治,毒死了我姐夫?”

“猜测,只是猜测,从林校长去世前的肉色皮相上看,有那么一丁点依据,这可不是我一个人的想法。”

李建昆想起了刚才提及的赤脚医生。

如果是这样的话,这件事他更要查个水落石出。

这很可能是谋杀!!

(本章完)

第1156章 功德汤

在八十年代之前出生的人,肯定记得曾经有这样一群人。

他们白天在家耕耘自己的土地,晚上则背着一个简陋的木制医药箱,脚穿草鞋,走村串户,给当地农村人治病。

他们本身也是一个农村人,医疗技术并不算高,用后世的医疗资质来看,他们中的许多人甚至称得上是庸医。

林新甲领着一个皮肤黝黑、戴解放帽,身穿一套洗得泛白的同色布衣的瘦削中年人,沿着楼梯来到二楼小客厅。

李建昆说了声坐吧,瘦削中年人大大方方在一张单人位真皮沙发上落座,坐姿端正,腰杆笔直,目不斜视。

林新甲亲自替他倒来一杯茶水,说了声“童医生请喝茶”。

名叫童小华的赤脚医生道过谢,双手接过。

赤脚医生四个字,乍一听似乎带点贬义色彩,其实不然,这类搁后世被许多不明就里的人打上庸医标签的人,在这个年代的农村,却有一个特别高大上的尊称。

正是赤脚医生。

在建国之初直到五十年代末,我们的医疗资源和条件都非常紧张,尤其是在更广袤的农村里,农村人生病,基本靠拖和等来应对。

“拖”就是拖延,根本不去管,任疾病自生自灭;“等”就是等待,等待死神来临。

并非农村人真的无知到这种地步,连疾病生死都敢忽视,是真的没有办法,如果距离城市近一些的地方还好说,可以去城市就医,反之,大多情况下只能如此,或者找些道听途说的偏方来治疗。

因此那个时候的农村因病去世的人很多,特别是在新生儿这一块,有个数据,那一时期,新生儿病死率一度达到30%。

这是什么概念?

它预示着在3-4个婴儿当中,就有一个会在襁褓里死掉。

这一切都是因为受当时农村匮乏的医疗资源限制,无医无药,疾病才会肆虐。

须知,我们当时拢共七亿多人口,而农村就占据六亿。

六十年代在教员的亲自关心之下,这一情况得以改变,听从他的伟大号召,农村多出这样一群人,既有本身就是当地的农村人,也有来自于城市的上山下乡知青,他们大多从零开始,克服种种困难,看书学习,在自己身上练习扎针,以此艰难地掌握了基础的医疗知识。

农村人很忙,白天要下地干活,赤脚医生们除了要做好自家的农活,还要背着药箱,爬坡上坎来到田间地头,为村民们普及防疫知识;不论阴晴,不分昼夜,有村民染上疾病,赤脚医生就得冒着雨雪,顶着月色,踩着泥泞的乡间小道,匆匆而至。

那时候农村人很穷,看病治病最关心的不是病情,而是需要多少钱,赤脚医生往往会对他们说不用收费,其实却是赤脚医生们自掏腰包……

一种无比崇高的信念砥砺着他们。

恰恰就是这样一群“庸医”,在六十至八十年代期间,竭尽所能挽救着六亿多农村人的生命,其实,他们完全算得上是新中国真正的医生。

医术高超固然可敬,倘若无悬壶济世之心,反落下乘。

人们不应该忘记这样一群“庸医”。

作为同样是农村人的李建昆,对于赤脚医生没有任何偏见,但是,任何群体内都有害群之马,如果确实是眼前这人胡乱医治,造成林老师中毒身亡,这个债,身为小舅子的李建昆,必须讨要。

“童医生,我想跟你确认几件事。”

“你说。”

“你替我姐夫治过病吗?”

“治过。”

“能具体说说吗,都是怎么治的,用过什么药?”

“林云从小身体就不好,我给他治病的次数多了去,记得他大概十岁出头的时候,有次发痢疾,家里穷用不起西药,是我去山上采的草药。”

童小华看着李建昆,压抑着一股怒火说道,“我知道你想打听什么,怀疑我治死了林云。林家富起来后,看病吃药根本算不上花销,犯得着再找我这个半桶水?正规大医院当然更好,他们找我我都得推过去。

“之前林云从医院带回些吊瓶,倒是找我扎过,三天,没好利索,我让他再去医院看看,后面显然没去,村里人、他那些叔伯姨婶儿们更信镇上的神医……”

李建昆打断他,“神医?”

“你随便打听一下就知道,传得神乎其神,说是癌症也能治,我董小华虽然不是什么文化人,但是也知道既然现代医学把某种病判定为癌症,说明是人力很难回天的事,一个小镇上的医馆、医生敢说这种话……呵。”

似乎有千言万语,最终只化作一声讥笑,其中饱含着深深的无奈。

董小华不止一次试图向村里人阐述清楚这个道理,虽然没有被骂得狗血淋头,却也没少听到些风言风语。

诸如“自己医术不行,嫉妒别人”、“要是都去镇上找神医看病,他每年可得少一份好收入”、“人总是会变的”,此类。

李建昆皱眉问:“所以我姐夫后来是去镇上找的所谓的神医治的病?”

“这你问我干嘛,你们自家人不是更清楚。”

李建昆望向林新甲,后者摇摇头,表示自己并不知情。

事实上,此事让林新甲非常自责,他甚至认为林云的死,他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如果他多回来看看,如果他足够重视,如果他抽出些时间把林云安排到港城治疗,林云大概率还活得好好的。

他不知道,这种心理李建昆也有。

而归根结底在于一件事,他们获得的信息都说,没有那么严重。

李建昆曾专门为此事,询问过姐姐,姐姐说是感冒引起的肺炎,去过大医院,看过医生,开了药,医生也没强留着住院,又说医生讲林老师身体太差,需要慢慢调养。

单从这些话上听,谁会联想到大问题?

只是他现在才后知后觉到,姐姐口中的“医生”,并非同一个人。

李建昆有些怨恨自己当时听岔了,没有仔细打听。

前面大医院的医生,从现在查证的情况来看,应该没有过失。

而后面那个医生,很可能在谋财害命!

尽管姐姐现在的状态,不适合询问某些事,但是为了将事情查个水落石出,李建昆还是准备找她谈谈。

个中细节,她无疑最清楚。

让林新甲送走童医生后,李建昆来到二楼主卧,姐姐肤色暗沉、两眼呆滞躺在床上,老母亲守在床边,小妹和红衣刻意讲着有趣事,也不曾换来她一丁点兴趣。

示意沈姑娘带着小妹先出去,李建昆坐到床沿边的老母亲身边,侧身握着姐姐冰凉的双手,柔声问:“姐,听说姐夫还去镇上看过病?”

李云裳干裂的嘴唇翕合,仿佛说了声嗯。

李建昆十分为难,不知道该怎么跟这种状态下的她沟通,思忖片刻后,沉声说道:“我去过市人民医院,找过那位孔劲松医生,我就是想搞明白,一个感冒引发的病,也不是没治过,怎么就会……死人?

“孔医生告诉我一桩蹊跷,说那天夜里姐夫送去抢救时,嘴唇发乌,中医讲究望闻听切,说他和好几名医生一致认为,或许是一种中毒症状。

“姐,姐夫后面还有没有找过别的医生治病,有没有吃过其他药?”

原本浑浑噩噩的李云裳,此刻算不上漂亮的大眼睛里,恢复一些生气,死死盯着弟弟问:“你是说,你姐夫是吃错药,被毒死的?”

“不是没有这种可能。”

“有!有啊,呜呜呜……我其实也觉得那药好奇怪啊,可是他们都说没问题,人家得癌症的人也这样治,说那人是神医,救死扶伤的活菩萨……”

听着姐姐一边哭泣,一边断断续续地将事情道来。

林老师后续治疗的过程,在李建昆脑子里拼凑出一个完整的情景。

彼时因为去市人民医院看过两次病,林老师的病仍然没有好利索,于是和老林家沾亲带故的一些村中长辈,纷纷建议让林老师去镇上的福禄寿医馆看看。

说那位坐馆的庞福生医生如何如何了得,不少外地人都慕名而来求医,连不少身患癌症的人都被他治好。

林云当时说过,肯定夸大其词了。

仍没有学会本地话,对此不甚了解的李云裳,觉得也是如此。

耐不住长辈们的怂恿和打包票,夫妻俩商量着去看看倒也无妨,路程比去市人民医院要近很多,不耽误时间。

再说林云得的也不是大病,想着能开医馆的人总能治好,就近就医,符合他心意。

于是两口子慕名来到镇上的福禄寿医院,见到被称作神医的庞福生医生,后者给林云看过之后,也说不是大病,不过说他身体孱弱,邪气入体,想要彻底根治,还需要耐住性子慢慢调养。

李云裳觉得有道理。

林云知道中医确实有邪气入体的说法。

然后夫妻俩遵听医嘱,买了一种叫“功德汤”的药。

“……那种药的吃法好奇怪,那个庞医生让吃完后要多喝水,我问喝多少,他说一直喝,喝到喝不下去为止,林云用过一副后,上吐下泻,庞医生说是正常现象,说这样体内的毒素才能排出来,村里人也说都是这样的……”

李建昆面沉如水,不过很快收敛,安慰姐姐让她躺睡下去,表示自己一定会查个水落石出。

隔日上午,李云裳的那辆黑色皇冠轿车出现在万宝镇。

镇子不大不小,纵横两条街,十字路口处人满为患,福禄寿医馆落座在路口南面,聚集的人们也都面朝那个方向。

在医馆门口,支起一口大铁锅,两个青壮小伙用一只大号锅烧在锅里轮流搅拌,里面是一锅奶白色的浓稠汤水,空气中弥漫着复杂难明的药味。

“干什么干什么!排、排……呵呵,你请,你先请。”

李建昆带着富贵,从人堆里直插医馆门前。

如果说衣着光鲜、只是脸像见不得人一样的李建昆,还能让许多人生出不爽,那么当他们回头看到身高两米、魁梧如大山的富贵后,纷纷敢怒不敢言。

不过对于这种插队行为,医馆的人并不惯着。

一个留着齐耳短发的姑娘,在医馆门口拦下两人,昂着下巴淡淡道:“回去,排队。”

李建昆从棕色皮夹克内衬,摸出一沓钱,在姑娘惊愕的表情中,抽出一张,塞进她碎花褂子一侧的斜口兜。

第四套人民币虽然八七年就开始发行,但是时至今日,仍然有许多人不曾见过“老人头”,更别提一沓崭新的老人头。

那可是一个万元户!

姑娘弯下腰,嘻嘻笑着,做邀请状,“您请,您二位请进。”

尽管李建昆二人先走进医馆,但是这姑娘比他们跑得更快。在她的安排下,李建昆得以很快插队见到神医庞福生。

李建昆走进门时,廊道里排着一排人,脸色自然不太好。

房间里,红漆五屉桌后面坐着一个穿白色对襟衫的中年男人,蓄着一指长的山羊胡,见到头戴鸭舌帽和墨镜的李建昆,伸手捋着胡须,颇有些仙风道骨的意味。

李建昆漠无表情说:“我有病,慕名而来。”

庞福生捋须笑道:“看得出。”

李建昆墨镜后的双眼眯了眯,摊摊手,意思是接下来什么流程的意思。

庞福生示意他在五屉桌对面的同色靠背椅上坐下。

李建昆一边照办,一边问:“要把把脉吗?”

庞福生不屑一笑,摇摇头,开始询问他哪里不舒服。

“心里躁得慌,好像有团火在烧,前两天还浑身发抖……”

三句半话后,庞福生露出了然于胸的神色,开始提笔写药单。

“我得的是什么病?”李建昆问。

“内疾,肝火过盛,以至于五脏火燥、干涩。我有一个方子,专治此症。”

李建昆接过药方,上面的字迹比大医院的老中医写得还要认不清,真真是一个字都不认识。

“怎么用?”

“口服,一日两次。吃完记得多喝水,越多越好。”

李建昆说了声好,起身离开,来到楼下抓药的地方,正好看见那个穿碎花衫的姑娘,李建昆摊开手中药单,呈给她看,问:“认识吗?”

姑娘摇摇头,遂笑嘻嘻地小声道:“不用认识,都是‘功德汤’。”

说罢,向门外努努嘴。

那口大锅里煮的正是功德汤,不过是半成品,李建昆支付五十六块钱后,获得两瓶成品功德汤。

离开福禄寿医馆,徒步两分钟回到皇冠车上,李建昆把两瓶药递给司机小张,“拿去化验,我要知道主要成份是什么。”

他现在已经完全确定,这个所谓的神医庞福生就是个骗子。

可悲的是,这年头这样的骗子还真不少。

怒火在心头压抑着,在揭发庞福生,向他讨债之前。

李建昆一来想拿到确凿的证据,二来,要搞清楚林老师到底是死于什么毒。

人,不能死得不明不白。

何况是那样一个好人。

何况是他的亲人!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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