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7章 吴英雄来信 车祸

“卧槽!情圣!”

“低调低调。”

“我勒个去,真是情圣!”

“同学,能别咋呼吗。”

“快来人啦,活着到一只情圣啊!”

李建昆:“……”

这糟心的上学路啊,半个小时还没达到目的地。

磕磕绊绊,好容易溜进37号楼吧,又被系里的一帮牲口堵住。

“学长,你去哪了?上次诗歌大赛你要是继续参加,第一名唾手可得啊!”

“就是就是,那帮文学系的能羞愧而亡!”

“天大的荣誉,你说不要就不要呀!”

“痛心!”

对待这帮低头不见抬头见的家伙,李建昆可没那么客气,弹簧腿见一个凑上来弹一个。

“滚滚滚滚!”

可算回到307。

里头静悄悄的,只有窗边的桌子上趴着一人。

“呦嗬!够认真呀。”

“舍得回了?”胡自强头也不抬。

“强哥伱这是吃错啥药了,窗外阳光明媚,暑气渐浓,裙摆渐短,你竟然沉得住气不出去浪?”

“……少跟我嬉皮笑脸。”

胡自强握着钢笔的手仍没停,片刻后,蹦出一句,“一件好事,一件坏事,你想先听哪个?”

“坏的。”

“老高的毕业论文交上去了,正在准备答辩。”

李建昆脸上的笑容一下僵住,沉默半晌后,走到窗边,低头望去,发现强哥也在写论文。

该来的终究来了。

以老高的悉心准备,没有不过的道理。只怕顶多过完这个夏天,便要道别。

强哥的论文也在成书,又能待多久呢?

李建昆的脑子里,不禁回想起当初四名室友初次见面时的情景,仿佛只在昨天。

时间,真是猝不及防啊。

属于他们的学生时代,终归走到了最后一程,落幕在即。

“好事呢?”

胡自强反手递过来一卷厚厚的信纸,“英雄来信了。”

“是吗!”

李建昆把心头的那股伤感,暂且压下,麻溜薅过信。

【老高,昆哥,强哥:

见字如面。

一别半载,不知三位兄长可还安好,小弟在大洋彼岸甚是挂念……】

刚看完一个开头,李建昆不由一阵无语,这封信在路上怕是走了几个月。

信很长,足足七页信纸。

前半部分,英雄主要讲述了他到大美丽国后的所见所闻,给三位兄长描绘了一个真实的大美丽国,有其繁华,也有其肮脏,非常客观。

后半部分,英雄讲起自己的留学经历。

刚过去时,他只是一名普通留学生,后面他利用半年时间发愤图强,以优异成绩考入了非常难进的哈佛商学院。

他在信中慷慨激昂,定下目标,让三位兄长做个见证:他要在哈佛商学院拿到两个博士学位,一个是理论经济方向,一个是金融方向。

信中有一段他专门写给李建昆的话,原文如下:

【昆哥,真正到了这边后,我才知道你的理念和思想是多么超前。你对经济发展的直觉,实乃小弟平生仅见。

【你是对的,经济学其实有两条出路,理论和实践,后者在国外叫作金融,咱们国内甚至都没有,而你已经在做……】

李建昆摸了摸鼻尖,没啥好自豪的,倒委实被小英雄的雄心壮志给震撼到。

哈佛商学院双博士学位,这是啥概念?

不过小英雄这样说,他信!

这小家伙是个天才啊。

16岁以全省状元的成绩考入北大,去到大美丽国半年跳到哈佛商学院……读书这块,传说中的人物李建昆是没见过,现实中只服他。

要知道,他今年才18周岁啊!

算他十年拿到这两个博士学位,还不到三十岁。

再说了,他需要十年吗?

“你回信哈。”胡自强冷不丁来一句。

李建昆耸了耸肩,能怎么办,谁让他看起来最闲呢。

等把信一字不漏看完,他随口搭话,“强哥,你毕业论文啥主题啊?”

“国企改革。”

行吧,是个好课题。当下面临的很实际的问题。

强哥这一年多是变得有点浪,但谁如果认为他丢了脑子,那可大错特错。

“你呢?方向总有吧?”

那是……真没有。或者说,眼睛一闭,全是方向。

李建昆闲来无事时,倒也合计过毕业论文该写啥。目前只有一个想法:最后一下,必须放个大招。

不为显摆,只是想留下点东西。

在宿舍待了会后,李建昆想想,出了门,有什么一惊一乍,一拨受完算逑。省得像尿不尽样,没完没了的。

他这么一主动,闹出的动静着实不小。

在生活区一圈晃荡下来,被围攻多少次,连他自己都不记得。

什么叫人怕出名猪怕壮,这拨他是切身体会到了。

临近中午,想起跟沈姑娘的约会,他不得不脚底抹油。

“各位,到此为止吧,你们都知道我是学经济的,根本算不上诗人,一辈子也就憋出那么几首,我为啥不继续参赛?没有了呀。”

“哼哼,你以为我们会信?”

“你的淡泊名利燕园现在谁不知道?”

“我信你才有鬼!法律系那边都传开了,说你前一阵溜回燕园,被人发现,还塞了一首诗求放过。”

李建昆:“……”

唰!

奶奶个腿的,管你们信不信,他瞅准一个机会,撒丫子就跑。

天大地大,也大不过他跟沈姑娘约会。

如同一阵风,刮过小南门。

这边进进出出的学生不少,他不好戳在门口等,一溜烟穿过马路,来到长征食堂外面,依着一颗白杨树。

等了大约一刻钟,小南门内走出一个换上夏装的窈窕身影。

军绿裤子配白衬衫,很希拉平常的造型,燕园里这样穿的姑娘一块砖头能砸中俩。可是姑娘跟姑娘,还是有区别的。

沈姑娘算不上前凸,至少后翘,小腰盈盈一握。

肤色白皙,脸上透着股粉嫩,大眼睛,小樱唇,微微上扬的鼻尖,再搭配上乌黑柔顺的学生头,有股极其复杂的美感。

既清纯,又性感;既气质,又可爱;既漂亮,又呆萌……

好似一道川菜,底味丰厚。

如果再适当装点一下……馋死人不偿命的!

李建昆扬起手招了招。

正在四下寻人的沈红衣,瞅了一会才发现,扬起笑脸,挥手回应,“学长!”

李建昆赶紧做个噤声的动作。

沈红衣反应过来,掩嘴偷笑,带着股雀跃,蹦蹦跶跶横穿马路。

正此时,李建昆的余光似乎瞥到什么,侧头望去,脸色骤然大变!

只见一辆锈迹斑斑二八大杠,满载着麻布袋,不输奥德彪,从东头驶来,明显刹不住了。

“红衣,让开!”

李建昆如离弦之箭样冲出,狂奔而去。

但是,终究慢了。

“嘭!”

自行车撞上了沈红衣,姑娘娇小的身躯,硬是被撞飞出去,腾空而起。

随后,如一只折翼的蝴蝶,跌落在地。

水泥路亲吻了她的小脑瓜。

“啊——”

巨大的痛苦使李建昆瞬间红了眼,撕心裂肺的怒吼,从喉咙管里喷薄而出。

(本章完)

第288章 学长卖血!

李建昆跪在地上,把沈红衣抱起,发现姑娘已经昏厥过去。

小南门附近的北大学生,纷纷围拢过来,有几人认出李建昆,此时却实在不好搭讪。

锈迹斑斑的二八大杠,倒在马路牙子旁,前车轱辘瓢了,后车轱辘转悠几圈才停下。

几只麻布袋散落在地上,摔出一些绿色汁液,里头装的约莫是刚采摘的瓜果蔬菜。

驾车的,是一个皮肤黝黑的干巴老头。

他同样狠狠摔倒在地,膝盖磨破。

此时仓皇爬起,吓得脸色苍白,一时间手足无措。

“这,这姑娘,还…还好吧?”

李建昆猛抬头望向他。

干巴老头如同被无形的怒火击中,蹭蹭后退几步。

那是一双怎样的眼睛啊,布满血丝,戾气冲天!

干巴老头畏惧不已,赶紧伸手摸向裤兜,掏出一把毛票子,“我…我只有这些钱,您看……”

“滚!”

李建昆大致查看过沈姑娘,除去几处擦伤,外表上没有严重伤势。关键应该还在于小脑瓜,刚才结结实实磕在地上。

不幸中的万幸,没有磕破。

他焦急四下踅摸,没有发现黄包车,又丝毫不愿多等。

遂一手托住沈姑娘的背,一手挽着她的脚洼子,把她公主抱起来,迟疑中,没去距离最近的五道口卫生所。

狂奔向稍远一丢丢的老虎洞卫生所。

他曾路过那里,发现门脸更大,想必医疗条件更好些。

他寻思,先让卫生所的医生看看怎么样,有什么问题先稳定一下,再转去距离更远的大医院。

“我说大爷,你这车都锈成这样,还拖这么多东西?”

“您推着走也行啊,这边都是校区,您还敢卖力蹬。”

“这要遇到一个不客气的主,打你一顿都是轻的。”

身后叽叽喳喳的声音很快消失,耳边只剩风声。

老虎洞卫生所。

“医生!医生!”

李建昆狂奔而入,放声大喊。

现场所有人都被惊到,齐齐扭头探来,以为出了什么了不得的大事。

闻讯,几名白大褂也抢着脚跑过来。

“小伙子,怎么回事啊?”

“被车撞了!”

“什么!车?”

“自行车。”

白大褂们:“……”

“小伙子你先别急,自行车撞的应该没什么大碍。”

“医生,麻烦伱们赶紧检查一下吧,人都晕过去了!”

“行行,你抱过来。”

一番检查后,医生确认只有几处皮外擦伤,昏厥过去的原因,可能是受到惊吓,可能是大脑撞击所致,也或许二者皆有。

医生建议先挂点药水,把外伤处理一下,观察一段时间再说。

李建昆自无不从。

半下午。

一间病房里,沈红衣静静躺在床上,好似熟睡过去,李建昆默默守候在床边。

小卫生所住院的人反倒不多,病房里另一张床铺空着,此时房间内最大的动静,是缓缓滴落的点滴药水。

一刻钟前,医生来复查过,说可能有轻微的脑震荡。

不过即使转到大医院去,也不会有更好的办法,这种情况主要得靠病人的自我恢复。

医生还宽慰李建昆,说瞳孔没有充血,不会有太大问题。

这让他长松口气。

除了等待,他现在也干不了什么。

时间缓缓流逝,令人惊喜的是,黄昏时分,李建昆留意到沈姑娘的手指微动。

这显然是即将苏醒的征兆。

他想起沈姑娘中午没吃饭,现在快到晚上,醒来只怕要饿坏。遂起身,打算出去买点清淡的吃食回来。

“嗯?”

静坐整个下午,这一起身,李建昆感觉鼻尖一热。

伸手一抹,好家伙,又来!

赶紧拿出手帕拭擦,匆匆离开病房。在廊道中前行两步时,李建昆脚步微顿,发现斜对面有个采血窗口。

想想后,走过去。

野生老王八吃太多,血气忒旺,干脆献它几碗。

“你好,我要献血。”

窗口内坐着两名护士。

“头一回?”

“啊…对。”这辈子确实是第一次。

“有体检证明吗?没有的话要先抽一管检验。”

这个李建昆还真有,只是两年多前的,上大学时做的。他一直夹在学生证里头,拿出来给护士瞅瞅,居然管用。

这便坐下,抬起胳膊。

“是用的新针头吧?”

护士看他一眼后,当着他的面,用酒精炉对针头进行消毒。

另一名护士问:“准备抽多少?”

“200CC吧。”

“这点?我看你身强力壮的,抽800CC也没问题啊。”

还带这样?

李建昆讪讪一笑,“太多了太多了,400CC吧。”

该说不说,抽走两大管子血后,人确实舒坦不少。

他用酒精棉摁着针孔,正准备起身时,护士喊住他,“诶,你等等呀,钱不要了。”

护士说罢,隔着窗口递过来四张大团结。

李建昆怔了怔,“我是献血。”

“赶紧拿着吧,我们要下班了。”护士颇有点不耐烦。

李建昆这才反应过来,这年头,似乎还没有无偿献血这回事,约莫90年代才提出来。

与此同时,他想起一本书,莫言老师……哦不,老余的《许三观卖血记》。

在贫困年代里,许多穷苦人民把卖血视作一种快速致富的手段。

背后涉及的是一场“血浆经济”。

血液中能分离出一种在医疗上拥有广泛用途的昂高药剂——白蛋白。

这无疑是时代的悲哀。

他这边正盯着递到面前的四十块钱,神游天际,唏嘘不已时。斜对面的病房里,沈红衣悠悠转醒。

姑娘揉揉脑子,有些晕沉,四下瞅瞅,想起晕倒前的一幕,大抵揣测出是怎么回事。

李学长把她送到了医院。

只是,学长人呢?

姑娘扫了扫缠着白纱布的几处擦伤,感觉疼!但并非生理上的疼,而是心疼。

她顶好的一身衣裳,就这样毁了。

现在还住在医院,又不知道要花多少钱。

姑娘咬咬牙,从床上爬起,举高高还剩一半的吊针瓶,摸索到房门口,想要找找学长或者医生。

她觉得自己没什么大碍,就不要住在这里浪费钱了。

房门轻轻打开。

姑娘脑壳探到门外,左右打量,眼神定格住,她看到一抹熟悉的身影。

但下一秒,姑娘漂亮的大眼睛,骤然收缩。

她看见学长站在采血窗口前面,左手摁着右手手背,并反手从窗口里伸出的手上,接过几张大团结。

姑娘立马意识这是什么情况:学长在卖血!!!

天哪!

因为什么不言而喻。

一层水雾顿时弥漫姑娘的眼眶,不可言述的剧烈震动,犹如十二级地震,在姑娘脑海中爆发、蔓延……

波及得姑娘整个心头都在震荡。

再说李建昆这边,也是醉了,还说不通,护士非得把钱塞给他。

索性只好接过,没打算带出去,寻思沈姑娘的医药费还没付,头也不回走向不远的财会窗口。

身后,沈红衣默默看着这一切,已经哭成泪人,一只手紧紧捂住嘴巴。

看到李学长交完钱,欲要转身时,姑娘立马退到病房里面,没有发出一丝声响,带上房门。

等李建昆回到病房时,推门而入的一刹那,惊喜道:“诶!红衣你醒了。”

沈红衣坐在床上,扬着笑脸,脸上泪水失去踪影,只是眼眶还红红的。

李建昆也是走近后才发现,大惊失色,“哎呀!红衣,你眼睛怎么了?充血了!我去叫医生!”

然而他仓皇转身的时候,只觉左手传来一股温热与柔软。

一只小手拉住了他。

李建昆微微一怔,扭过头,咧嘴傻笑。

这还是这辈子,沈姑娘第一次主动牵他手。

“学长,我没事。”

“还是找医生看看,大意不得!”

“真不用。”

“不行!”

“学长……”沈红衣忽然从床上跪坐而起,扑进他怀里,双手揽过他腰间,紧紧抱住他。

李建昆浑身一颤,脑瓜仁一时嗡嗡响:“!!!”

啊这……

幸福,来得如此突然吗?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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