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9章 乞儿(一)

“卖报,卖报!”

“这位小姐行行好,给口吃的吧!”

“掌柜的行行好,给口吃的吧!”

“这位老爷行行好,给口吃的吧!”

“这位夫人行行好,给口吃的吧!”

“这位少爷行行好,给口吃的吧!”

秦淮目瞪口呆地看着一路跪一路磕,一路丝滑小连招的安悠悠,惊讶得嘴都张大了。

安悠悠现在是一个看上去约莫十一二岁的孩子模样,穿得破破烂烂的,脸上、身上、手上甚至头发上全部都是泥土和污渍,脏到看不出性别,非常标准的乞儿打扮。

怎么说呢,他知道精怪的第一世都是不走寻常路的。

陈惠红把自己埋土里,屈静想躲进深山里,罗君艺高人胆大伪装留洋归来的富少,陈功稳扎稳打抗包赚取第一桶金,这四种秦淮其实都能理解,属于不同精怪的不同流派。

但是安悠悠这种乞丐流是什么打法?

什么种族啊?教材里究竟写了啥呀?和屈静一样不走寻常路当小孩就算了,怎么还当起乞丐了?

看安悠悠这娴熟的行行好吧式乞讨,要到就是赚到,没要到迅速溜走,有同行抢夺食物就闪避拉满,能打赢就抡起拳头一顿猛揍,秦淮就知道安悠悠一定是一个资深乞儿。

来人间之后没少要饭。

别的不说,入世挺成功的。

也就是生错了时代,不然拿个手机高喊一句兄弟们又要到饭了,安悠悠现在已经财富自由了。

秦淮就这么看着安悠悠兢兢业业的要了一天饭。

别说,竞争还挺激烈。

安悠悠要饭的场景秦淮很熟,是沪上。因为身份原因安悠悠没能要进租界,只能在普通城区和偏远郊区之间打转要饭,但是不少建筑秦淮之前在罗君的记忆里已经见过了,所以可以很明确的确认安悠悠一定是在沪上要的饭。

大城市就是不一样,安悠悠、罗君和陈功的第一世都在这里,只不过时间不同,身份不同,不然三人第一世没准还能碰面。

作为一个专业乞儿,安悠悠在要饭讨钱的时候很会看人脸色。

碰到一看就知道涉世未深,衣着得体出行还有佣人跟随的富家小姐,安悠悠就扑上去在地上打滚哭嚎,用夸张的肢体语言和悲惨的语言唤醒富家小姐的同情心,让富家小姐随便从兜里扔出点三瓜两枣。

甚至连打滚的时候,安悠悠都会刻意保持距离,让富家小姐能够看清她的表演但是不靠近观众,免得被佣人揍。

碰上携美同行的富家大少,安悠悠就跪在地上采取语言攻势,小嘴跟抹了蜜一样,说话一套一套的,把少爷哄开心了也能丢出个三瓜两枣的。

碰到傻白甜她就死缠烂打。

碰上学生就疯狂卖惨,但是不能对一群学生卖惨,得抓那些落单的。

碰到一看就不好惹的狠角色就躲得远远的,只是默默在边上小声乞讨,万一运气好扔点呢。

酒楼的乞讨在饭点后,而且要挑那种生意很好的酒楼。不能在正门乞讨要在侧门,要感恩戴德,要声泪俱下,要表现出一副今天再不吃明天就要饿死的悲惨模样。

碰上心软的伙计和掌柜,不光能要来不知道是什么做的一团糊糊,运气好还能要来有些发馊的剩饭剩菜。

就连普通人,也有目标客户群。

穿短褂的劳工和力工肯定不能乞讨,对方不仅没钱还有力气还能打,要是碰上黑吃黑还不一定谁讨谁。

黄包车夫也不能乞讨,大部分黄包车夫都瘦得跟麻杆一样看起来比安悠悠更需要乞讨,更不要说他们跑得快,安悠悠在技能点上不占优。

但是看上去比普通人丰满一点,脸颊和下巴上都有些肉,没那么黑也没那么操劳的妇人是很好的乞讨对象。

只需要装作病得要死的模样往地上一躺,边躺边滚,通过沾满黑泥的脸和脏而凌乱的头发也看不出来她是不是真的要病死了。妇人们往往会一边嫌弃的后退,一边嘴上念叨着真是可怜,然后从家里拿些简单的吃食,糊糊或者煮好的豆子。

当然,在要饭的过程中也不是没有危险。

在罗君剧情中出现了很多次,充当惨叫背景板的黑帮小弟,同行的乞儿都是潜在的危险因素。

前者会因为心情不好直接发泄心中的恶,后者会因为眼红安悠悠当日的业绩开启一场险恶的黑吃黑。

对于安悠悠而言,前者能躲就躲,后者能揍就揍,将能屈能伸发挥到了极致。

在夕阳西下,光线已经渐渐变暗,太阳即将落山之际,安悠悠轻快地哼着不着调的小曲一蹦一跳地往郊外走。

安悠悠的要饭路线很明显是回家路线,从城里一路往郊区要饭,上午开始一天的工作,要完最后一单水边好心妇人家的黑豆正好结束一天的工作,下班回家。

河流沿岸有不少人家,这个点还有很多孩子在水边嘻戏。农户的孩子和流浪的乞儿一眼就能看出来区别,虽然农户家的孩子不富裕,身上也不干净,因为玩闹脸和手都是脏兮兮的。短褂磨损严重,但至少穿的是完整的衣服。

乞儿就不同了,乞儿里能像安悠悠这样精准掌握要饭技巧的是极少数尖端人才。在安悠悠要饭的大半天里,秦淮见到了不止一个因为嘴笨惹人生气,或者卖惨卖得不够惨,又或者太惨以至于让贵人不开心,遭受殴打、唾骂甚至毒打的乞儿。

普通的乞儿能做到最基本的衣蔽体,裹点碎布条在身上就已经不错了,像安悠悠这种能穿一套完整的短褂在身上的是绝对的精英中的精英。

大半天的时间里,秦淮只在下午想黑吃黑,从安悠悠身上抢东西的对面小团体的老大身上看到过相似的套装。

顺带一提,那个团队一共9人,8个被安悠悠按在地上锤,老大跑了,一上午的业绩6个铜板还被安悠悠顺走了4个,留下2个免得这个团队真的饿死。

安悠悠远远看着在河边玩的普通小孩,眼里没有羡慕,只是默默找了一处水浅的地方蹲在河边洗脸,把脸上的黑泥全部洗掉,头发也随便洗一洗。

最关键的是洗手,她洗手洗得非常认真,反反复复洗了五六遍,确保指甲缝里没有一丝泥才作罢。

“老大,老大你回来啦!”

远处,一个上衣破得只剩一条碎布条,勉强当腰带系在腰间,中裤也磨损得跟短裤一样,整个人跟泥里钻出来似的,让人一时分不清皮肤黑究竟是晒的还是纯粹的脏的乞儿兴奋地朝安悠悠跑来。

“十三…十三哥今天找到工作了!”乞儿兴奋的声音几乎能划破天际。

安悠悠刚刚洗完手,宝贝似地从怀里掏出包了好几层的布包,没怎么搭理乞儿,而自顾自地清点今天的战果。

布包里有十几枚铜版,几张法币,一个缺了角的饭碗,还有一张白色的英镑。

贡献这张白色英镑的是一位乐善好施的傻白甜大少爷,见安悠悠哭得真切,卖惨卖得可怜,掏出钱包就给了一张英镑。

奈何安悠悠没文化也没见识,不认得英镑,只知道这玩意好像是钱,但不知道究竟值多少钱。对英镑不是很重视,最重视的反而是中午好心的酒楼伙计给她的碗。

碗里的饭安悠悠已经吃完了,下午从富家小姐那里讨来的糕点也吃完了。安悠悠腰间还有一个用碎布条编成的袋子,袋子里装着她讨来的豆子、糊糊和不想吃的发馊的糠。

之前秦淮还奇怪安悠悠不想吃留着这些吃食做什么,现在看到安悠悠居然还有小弟秦淮就明白了。

给小弟带的饭。

作为精怪,安悠悠就算当乞儿也不会当普通的乞儿,她是乞儿头头,手底下养了很多小弟要吃饭的。

物理意义上的要吃饭。

“找工作?”安悠悠皱眉,几乎把不理解三个字写在脸上,“我们还要找什么工作,我们不是有工作吗?”

秦淮:……

6啊,重新定义有工作,这才是真正的灵活就业。

小乞丐也不敢反驳老大的话,只能弱弱地说:“十…三哥说当乞儿没前途,现在世道乱,到处都是难民,育婴堂都不施粥了。城里的乞儿年年增加,大半都活不过冬天,当乞儿要么冻死在冬天,要么被人拐去工厂没日没夜的做活,几个月就累死,要么偷东西被人打死。”

“乞讨没前途,长大了也会因为吃不饱,营什么……”

“营养不良。”安悠悠补充。

“对,反正就是类似的东西,瘦瘦小小的没力气,扛包当苦工都没人要。”

“当乞儿不是长久之计,找一份稳定的工作学手艺才是。”小乞丐老老实实地说。

安悠悠听完,就问了一句:“记得这么清楚,说的这么溜,小九,十三和你们说了多少遍这种话?”

“半个多月吧。”小九老老实实地说。

安悠悠暴起,狠狠敲了小九一个毛栗子,直接把人敲得摔到地上:“这就是你们这半个月不好好要饭的理由?”

“我辛辛苦苦,每天起早贪黑、早出晚归、宵衣旰食、夜以继日、日…日夜兼程,反正就是这么辛苦的出来要饭打架,你们就听十三的鬼话想要出去找工作是不是?”

“你们忘了你们都是怎么活下来的,你们都是被我捡到破庙里才活下来的。这个世界上还有比要饭更好的工作吗?”

“你们不都是我要饭养活的?”

“还有这个十三,有手艺了不起啊,不也是被我捡回来的。为什么会被我捡回来,还不是因为之前的工作不行,不如要饭,所以才活不下去了。”

“小九我跟你讲,要饭才是最好的工作!没有什么工作比要饭更稳定了,你去码头扛大包还有一天要你没一天要你呢,要饭什么时候都能要!”

“你今天要来个什么?”

见领导突然开始检查工作,小九一个哆嗦:“一…一…一个红薯。”

安悠悠深深叹了口气:“也不怪十三劝你们去找工作,你们这要饭水平真是不如我。”

安悠悠把腰间的袋子扔给小九,一副王者风范的大跨步向前走去:“走,我倒要看看十三能找到什么工作。”

小九小心翼翼地接住袋子,捧在手里紧跟在安悠悠后面,一边走还不往一边把手伸到袋子里偷偷摸黑豆吃。

秦淮:……

好奇幻的剧情。

陈惠红是我在灾年学做人,罗君是我在沪上当大少,陈功是我在人间找老板,屈静是我在乡下救爷爷。

轮到安悠悠这儿,居然变成了我在乞丐窝里当老大。

果然是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别看安悠悠现在每天为了升职加薪努力奋斗,卷生卷死卷成了萝卜糕姐姐,第一世的时候也是当过老大,手底下有13个小弟的。

怪不容易的,一个人要饭养13个小弟,怪不得要饭这么成功看上去还这么穷。

安悠悠和她的13个小弟住在一间城郊的破庙里。

物理意义上的破庙,庙已经塌了一半,只有几处土墙可以避风,遇到下雨和下雪天估计得所有人都蜷缩在角落才能保证不被淋到冻到。

安悠悠的13个小弟,包括跟在她屁股后面的小九一个不少,全部都在破庙里。

11个小弟都围聚在一起,全部都是半大的孩子,看年纪小的只有三四岁,大的看上去和安悠悠年岁差不多。被10个孩子围聚在中间就是那个看起来最大的少年,不光年纪大个子也高,看出来曾经家境应该不错,底子很好,瘦但不脱相,甚至看上去还比较精壮。

“十三哥你太厉害了,你居然能进福记酒楼当杂工!我们平时要饭都不敢去福记酒楼,那家酒楼的伙计可凶了,看到我们靠近就要拿棒子打,上次小七的腿就是被这家酒楼的伙计打断的,老大花了好多钱给他治呢。”

“对对对,福记的伙计可坏了!”

“他们家的剩菜和泔水从来不倒,也不卖给收泔水的,都是直接倒进河里。说就算是贵人的剩菜也不能被别人吃了,这样会脏了贵人的剩菜。”

“我见过福记往河里倒剩菜可香了,福记的人走了之后我跳进河里捞,什么都没捞到。”

“十三哥,福记的工钱是不是特别高呀?”

“十三哥,你是怎么进福记的呀?我能不能也去福记啊?我想去福记当伙计。”

“你刚刚不是还说福记的可坏了吗?”

“那…那不一样。”

安悠悠大步流星地朝小弟们走去,小弟们见老大回来了,又纷纷朝安悠悠围过去,兴奋地道:“老大,老大你回来啦!”

“老大,十三哥进福记当杂工了!”

“老大,十三哥今天带回来了窝头!就两个,我们都不敢吃专门给您留着!”

“老大,我今天要到了一碗肉汤,汤我喝了肉都给您带回来了!足足一块肉呢!”

“老大,我要到了一袋黑豆!”

“老大,我抢到了好多剩饭,就是都馊了不知道吃了会不会死。”

小弟们叽叽喳喳地说着,安悠悠一个人都不理,直勾勾地盯着十三,问:“你居然找到了福记的工作?”

“工钱多少?”

“每天包一餐饭,一个月一块大洋。要是能当上切墩厨师,一个月三块大洋,包两餐饭。”

“靠。”安悠悠脱口而出,“这个世界上居然真的有比要饭更好的工作。”

十三:……

“那你是不是要离开了?”安悠悠问。

十三犹豫了一下,摇头:“半年前是你救了我,我不会离开,但是每个月的工钱不能全给你,我可以给你一半的工钱。”

安悠悠想了想,觉得每个月净赚半块大洋也很不错,点头同意:“行,那以后我要回来的饭还是有你一份。”

说完,安悠悠掏出她的宝贝布袋,把铜钱和法币挑出来塞给小弟里面年纪仅次于十三的:“去买点东西,老规矩,我要吃咸鱼。”

小弟接了钱就跑,天马上就要黑了,不跑快点容易遇到危险。。

“刚才小十一说你带回了两个窝头,窝头呢,我好久没吃窝头了?”安悠悠问。

一个小弟连忙去拿窝头。

安悠悠心满意足地啃上窝头,很是不解地看着十三:“十三,我真的不明白,你为什么就是不愿意和我一样好好要饭呢?”

“你条件这么好,力气大又能打,我们俩出去要饭,绝对打遍城里无敌手。”

“虽然福记的工作也很不错,但我还是觉得要饭更好。”

十三:……

“可能是因为我之前不是要饭的吧。”十三有些无语地说,“而且我有名字。”

“我叫江卫国。”

“我知道,但是十三叫的顺口嘛。大家都是数字,不能只有你有名字,不然我还要取12个名字多累啊。”

江卫国更加无语的看着安悠悠:“所以这就是你给自己取名叫老大的原因吗?”

“没错!”安悠悠自豪仰头,“多好的名字!我想了好久,这绝对是这个世界上最好的名字!”

(本章完)

第310章 乞儿(二)

安悠悠显然还想劝说江卫国回归要饭这个更加稳定的工作,但是江卫国已经不想听了。

他选择开始做饭。

乞丐们做饭的厨具很简单,两个火堆,两个陶罐,三根木勺。

由于安悠悠要饭水平出色,在养活13个小弟之余还是能买一些提升自己生活质量的东西的。

在安悠悠的管理下,破庙也没有什么财物需要保护,陶罐之类的东西塞进稻草里藏起来就行。平时破庙不需要留人看着,13个小弟人人都要工作,每天都要出去要饭,郊外杂草枯草多,留火源容易引发火灾,所以引火都用火柴。

从小弟用火柴时小心翼翼的动作秦淮可以看出来,他们这个要饭团队可能就这一盒火柴。

陶罐也是一个新一个旧,比较新的陶罐是安悠悠的,老大专属。江卫国把安悠悠讨来的豆子和跑腿小弟买来的米还有咸鱼全都倒进新陶罐里,点燃柴火一锅煮。

旧陶罐则是大杂烩,大家要来的吃食有一个算一个,只要没有发霉没有馊的都扔进去。黑豆、野菜、米糠、玉米面糊糊、黑面糊糊、红薯、土豆、肉汤里的肉、烂白菜叶子,甚至还有一条不知道哪个小弟从河里捞上来的一指长的小鱼,勉强能算得上是丰盛的一锅乱炖。

乱炖煮到一半,江卫国又从稻草堆里翻出一小包粗盐,撒了点进去,这种撒盐行为引来了安悠悠的强烈不满。

“为什么我的这份里面不撒盐?”安悠悠质问。

“你的粥里本来就有咸鱼,咸鱼是用盐腌的不缺盐。这些是最便宜的粗盐,又苦又咸,你的咸鱼上的盐比这包粗盐质量好多了。”江卫国无奈解释。

安悠悠这才满意:“那当然,我这个咸鱼可是一铜板一块的高端货,比那些一铜板两块的好多了!”

江卫国:……

江卫国默默煮饭,不再言语。安悠悠就蹲在两个陶罐边上等着,其余小弟不敢和老大一样靠得这么近,只能远远的蹲着,手上捧着平分的豆子时不时吃一粒,眼睛直勾勾地盯着瓦罐默默咽口水。

随着时间的推移,两个瓦罐里煮着的食物的香味越发浓郁。秦淮发现江卫国的厨艺的确还可以,能进酒楼里当杂工还是有些本事的。

属于安悠悠的那个瓦罐本质是咸鱼豆子粥,瓦罐下的木柴火很大,沸水滚粥把咸鱼煮得分离,原本令人嫌恶的鱼腥味已经完全被米粥包裹住。无论是豆子还是白米都煮得很软烂,几乎每一粒米都被煮开了花,浓浓的米香混杂着豆杂香,再加上淡淡的咸鱼味,闻上去居然会让人觉得有几分像海鲜粥。

这个火候水平相当出色。

至少比秦淮强多了。

另一份大杂烩看上去就没咸鱼粥这么漂亮了,食材太多太杂,而且都不是什么好东西。乞儿们捡回来的烂菜叶子是真正物理意义上的烂菜叶子,连菜市场的门都进不去的那种,再加上没怎么提纯过的粗盐,这锅大杂烩能让现代人咽的下去就算成功。

当然,挑剔是属于现代人的。在场的所有人,包括安悠悠在内,都已经在对着瓦罐流口水了。

安悠悠的口水流得很克制,毕竟她是老大,不能像小弟那样没有出息。

“十三,你真的打算以后就进那个什么福记当杂工吗?”安悠悠盯着自己的咸鱼粥,恨不得先盛几碗尝尝咸淡,“真的不和我一起要饭?”

“我捡的这么多人里面就数你最聪明,他们跟我配合得都不行,还拖我后腿。我们两个一起配合,运气好没准能要饭要到租界里去。”

说到租界,安悠悠又从怀里掏出布包,把白色的英镑拿出来给江卫国看:“今天有个公子哥给了我一张这个东西,好像也是钱币但是我不认得上面的字,你帮我看看。”

江卫国看了一眼英镑,没有接,说:“这是英镑。”

“英镑?英国人的钱?”安悠悠把英镑拿起来对着柴火的火光反复看了几眼,“那应该挺值钱,早知道我哭得再惨一点让那个公子哥多给我点了。”

江卫国:……

“这张值多少钱?”

“两英镑,按照黑市的换算应该值20多块大洋。”江卫国道。

安悠悠倒吸一口凉气,看着手上的英镑像看到财神爷一样,就差把英镑供起来了:“二十几块大洋,我岂不是要发财了!”

“怎么换钱?黑市在哪?怎么去?”

“我就说还是要饭有前途吧,你这一个月才一块大洋,我要一天饭顶你干两年!”

江卫国淡定地用木勺搅拌咸鱼粥,根本没搭理安悠悠,抽掉两根柴让火变成小火后才慢悠悠地说:“既然发财了,是不是该考虑租个房子?”

“夏天天热睡破庙没问题,最多被蚊虫叮咬,倒霉一点被蛇咬。现在是秋天,天气不算冷,晚上盖稻草也能勉强过活。”

“等到入冬就不一样了,我们两个暂且不论,小十才4岁,还是女孩,仅靠一件单衣和稻草她绝对活不过这个冬天。我知道魔都的冬天没有北平冷,但我更知道北平的人家如果冬天没有一件棉衣不敢出门,全家共用一床棉被也可能冻死在家里。”

“乞儿一天不出去要饭,第2天就可能会被饿死。到冬天如果还住在这个地方,大家就只有饿死或者冻死两种下场。”

安悠悠听得直皱眉:“养人怎么这么贵呀?”

“上次小三和小二被打断了腿,花了我好多钱,结果小二还是死了,我只能捡一个新的小二回来。”

“在你之前的那个十三,跟他说了发馊发臭的东西不要吃,饿两顿死不了,不听,偷偷吃,拉肚子拉死了。”

“之前的小十,要饭的时候不会说话,一脚踹到胸口当场吐血就死了。”

“还有我最开始捡的小一、小三、小四、小七、小八、小十、小十一、小十二,不是病死就是被打死,还有你说的冬天冷死。其实冬天也没那么冷,生火也能活。”

“真的这么算起来,最开始捡到活到现在好像只有小九。”

江卫国面无表情地听着,默默搅拌瓦罐里的大杂烩。

“我也想过要不要租房子,这个破庙睡着确实不舒服,能睡床谁喜欢睡地上呀。但是租房子太贵了,就郊外的这些房子,想要住下这么多人,我一间房,你们挤着睡,每个月都至少要一块大洋的房租!”

“一块大洋!”

“能买多少咸鱼和米你知道吗?”

“那些黄包车夫一个月也就挣一两块大洋,有那个钱租房子还不如吃点好的呢。”

“粥好了。”江卫国道。

安悠悠狂喜,从怀里掏出碗,招手唤来一个小弟,示意小弟去河边把碗洗干净,然后掏出刚刚没舍得吃完的窝头沾着热粥继续吃。

等小弟洗完碗,安悠悠把碗递给江卫国,江卫国给她盛了满满一碗咸鱼粥,能捞到的咸鱼基本上都进了安悠悠的碗里,足见安悠悠老大的地位。

剩下的半锅粥,江卫国拿出自己的破碗给自己盛了小半碗。然后示意其他小弟上前,大家非常有秩序的排队打饭,每人一勺大杂烩,再分一点咸鱼粥。

所有人都不怕烫地滋溜滋溜狂吃。

安悠悠光速光盘,因为是老大所以很克制地没有舔碗,吩咐小弟去洗碗,其余小弟开始整理破庙里的稻草。把最柔软的稻草,最防风的好位置留给安悠悠。

安悠悠坐在还没有熄灭的火堆旁,看着小弟们忙碌的身影,看着4岁的小十用力拍打稻草,想把稻草拍柔软一点这样安悠悠晚上睡觉的时候会舒服很多。

“租房子真的比直接买棉被要划算吗?”安悠悠问,“棉被冬天买了春天就能当,花不了几个钱。”

“房子里有床。”江卫国说出了一个让安悠悠无法拒绝的理由,“而且如果你愿意多花一点钱,可以租到一个有厨房的。厨房里有灶,这样你就不用每天吃煮的糊糊或者咸鱼粥了,可以吃炒菜。”

“福记的老板确实很抠门,宁可把剩饭剩菜倒了也不散给乞丐,更不允许酒楼里的伙计私藏带回家。但这其实也是一种手段,这种做法虽然遭人诟病,但是让福记在短时间内名声大噪,很多达官显贵都喜欢去福记吃饭。”

“因此福记的老板虽然看似很抠门,也很严格,但他的严格仅针对跑堂的伙计。对于厨房里的师傅和杂工他通常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福记的主厨丁师傅是一个很敦厚的人,只要我能入他的眼,我相信我很快就可以成为切墩厨师。”

“到那时候我不光每个月有三块大洋的薪水,还包两餐饭,且大概率可以把当日厨房没用完的边角料食材带回来,那时你就可以天天吃炒菜了。”

安悠悠非常不爽地看着江卫国:“我明明不想租房子的,你为什么非要跟我说?你说的我都想租了。”

“又要花钱,我好不容易才攒下的钱。”

“我每天认真要饭,每次好不容易攒下一点钱,就有各种各样的事情要把钱花掉,不是治病、就是治病、还有治病。人怎么这么难养活呀?怎么还要住房子呀!”安悠悠超级不爽地大声抱怨。

“早知道不捡这么多了,捡6个就行了。”

江卫国道:“你打算什么时候看房子?”

“明天。”安悠悠没好气地说,“我先去那个什么破黑市把大洋换了,再要半天饭,然后再去看房子。”

“你说的那个什么炒菜,是不是就是酒楼里卖的那些?”

“对。”江卫国点头。

“那你炒的和酒楼里炒是不是一样的?”

“除非是福记这种大酒楼,不然我有信心做的比他们更好。”江卫国道。

安悠悠翻了个白眼:“你就吹吧,这么好的口才怎么就想不开要去就酒楼做工,跟我一起要饭多好啊。”

“你看看你和我一样,你识字、会算数、能打、有手艺,虽然话少了点,但是在该说话的时候还是能说话的,最关键的是你也会看贵人的眼色不容易被打死。”

“你还比我强,我不会写字你还会写字。”

“这么好的条件就应该和我一起要饭呀!”

江卫国:……

秦淮从江卫国的脸上看出了深深的无语。

“其实我也不明白。”江卫国说,“为什么你识字、会算数、口才好、能打,却这么执着于做乞丐。”

“就算你是女子在外不好谋生,但你天天这个样子外人也看不出性别,你应该可以找到很多比乞讨更好的活计。哪怕随便找一家铺子当账房先生,也比现在体面。”

安悠悠睁大了眼睛,怒道:“算账能跟要饭比吗?”

“当帐房先生的是死工资,天天坐在铺子里对着算盘没日没夜地算账,眼睛都要算瞎了,一个月也就两三块大洋。”

“别看不起要饭好吧,如果不是我要饭的话能养活你们吗?你看看除了你之外的那些人,哪一个人能要来东西?”

“你也不去外面打听打听,这么多要饭的叫花子老大,哪个口碑有我好。我手底下养这么多小弟,不要求你们上供,没逼着你们去坑蒙拐骗。不偷钱、不抢钱、不拐卖妇女、不进黑帮当打手,还能养活这么多小弟的有几个?”

“就我一个!”

“虽然手底下的小弟换得是快了点,但是他们死也不能怪我呀。这沪上哪天不要死几个叫花子和流民,我要是当账房先生,能养活这十几号人?”

“那你为什么要养我们?”江卫国问。

“因为我是老大呀!”安悠悠自豪抬头,“你是不知道我之前,我之前小弟更多!”

“我是老大诶,要是没有10个8个小弟怎么对得起我这个名字。我的小弟当然得我养,你以为我一开始就是要饭的吗?我也想过抢劫啊。”

“这不是打不过吗?对面有枪我怎么打?”

“而且养小弟也不是没有用,现在虽然除了你之外其他的都不行,但是过几年万一要饭要的还可以呢?到时候每个小弟每个月给我一块大洋,我一个月什么都不做净赚13块大洋。”

“我再随随便便要点饭,不就发财了。”

江卫国:……

秦淮:……

不是姐们,你这啥种族啊路子这么野。

江卫国不语,只是纯粹地当安悠悠脑子有毛病。

反正这年头脑子有毛病的人不少,不差安悠悠一个。

“明天还要去福记,我先休息了。”江卫国道。

“先别睡,你先跟我讲讲那个黑市到底在哪,我明天要去换钱。”

“和你一起去。”

“你不是要去福记吗?”

“黑市开得早。”

“我怕你进了黑市见财起意…那边是青帮的地盘,惹了他们我们有13条命都不够赔。”

“我有那么爱钱吗?”

“你有。”

“好吧我有。”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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