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94章 重色轻友

烈火卷雄风,红云映碧空,

莽原好驰骋,烽烟天边涌,

骐骥有良种, 宝马待英雄。

长驱疾如电,真堪托死生

…………

大营空地上,一匹枣红色的骏马正在纵横驰骋,势如奔雷,快如闪电,远远望去就像一团燃烧的烈焰, 身影所到之处, 万千战马无不低头嘶鸣,朝拜它们的王者--嘶风赤兔兽!

世人对战马有一个分类, 寻常坐骑称为-马,稍好一些的为-驹,能奔善走、日行五百里以上的为-骥,至于日行千里、夜走八百,跋山涉水、如履平地的万马之王,则称为兽,赤兔就位列其中,除了吃草之外,它与其他猛兽没有区别!

马背上一名白衣少女,身材玲珑,明媚皓齿,一头墨染的长发随风飘扬,显得是英姿飒爽,也吸引了无数将士的目光,正是黑白双煞之一——吕玲儿!

吕玲儿正在大营里闲逛, 听到一阵龙吟般的嘶鸣声, 立刻跑了过去, 不顾亲兵的阻拦,强行爬上了赤兔兽,跃马扬鞭,尽情的驰骋起来!

大营附近有一座高岗,乱石密布,道路崎岖,寻常马匹根本上不去,吕玲儿骑着‘赤兔兽’一跃而上,奔驰跳跃,如履平地,人马之间配合的非常默契,青天白云,宝马美人,也形成了一道靓丽的风景线!

“原来是温侯之女,难怪如此英姿飒爽,真是虎父无犬女啊!”

坐骑被别人骑跑了,马六并没有动怒,反而露出了浓浓的羡慕之情,即是对美人,也是对宝马,二者都是男人心中的至宝!

下邳之战,吕布自尽身亡,妻妾、爱女、宝马尽数托付给了萧逸,也算是英雄惜英雄吧,同样的,萧逸没有辜负这位强敌,把吕玲儿带在身边,就像亲妹妹一样疼爱着,不让她受任何的委屈,至于赤兔兽吗,赠送给了好兄弟马六,以免糟蹋了绝世良骥!

身为大将者,无不嗜马如命,自从得到赤兔兽,马六就像着魔了一样,直接代替了马夫的工作,每日里刷、洗、饮、遛,伺候的无微不至,为了得到神驹的好感,他还搬进马厩住了几个月,就差跟‘赤兔’一个槽子里抢食了!

费了如此多的心血,总算是得到了赤兔的认可,如同一对好朋友似的,人马之间配合的非常默契,可以发挥出最强战力!

吕铃儿是温侯之女,身体里流着父亲神勇血脉,赤兔马也认识她,这才驮着她纵横驰骋,也算是回忆往日的辉煌吧!

“贤弟看的如此痴迷,是喜欢宝马,还是喜欢美人呢?”

看到马六迷离的神色,萧逸心中就是一动,老天爷保佑,莫非一段大好姻缘就在眼前了?

侯府中四个妹妹,均是国色天香的大美人,其中赵雨被自己收了,回到许昌之后,就会正式给她一个名份的,稻香的年龄还小,养上几年再说吧!

至于小静吗,凭着萧郎嫡亲妹妹的身份,她的婚姻从来不是难事,上到真龙天子,下到文臣武将,只要她能看入眼的男子,都可以随意的选择,看上谁了,那就是他全族的荣幸!

事实也是如此,自从小静过了十四岁生日,行了‘及夲’之礼,上门提亲的人就络绎不绝了,即有朝廷百官,也有士族门阀,甚至各路诸侯也派来使者,都想跟萧逸结为亲家,攀上这颗参天大树呢!

唯一让萧逸发愁的妹妹,就是吕玲儿了,四个女孩子之中,她的相貌最出色、才学也最高,同样她的婚姻大事也最难了,世人无法忘记她是吕布之女!

吕布虽然死了,可是威名没有消散,提起‘鸠虎’二字,世人依旧感到深深的恐惧,连带着看向吕玲儿的目光中,也带着复杂的心思!

一方面,很多人想把吕玲儿收入房中,如此一来,先得一个国色天香的美人,又获得了吕布的传承,再把方天画戟、赤兔宝马弄到手,未尝不能再出现一个新的‘温侯’,再训练一支威震天下的‘狼骑兵!’

另一方面,人们又十分的恐惧,吕布固然神勇无敌,名声也是差劲透了,见利忘义,连弑两位义父,令世人很是不耻,做他的乘龙快婿,恐怕要招惹不少麻烦呢!

这种复杂的心理下,很多人都想得到吕玲儿,又不敢明媒正娶,唯一的办法就是‘纳妾’,很可惜,凡是敢提出这个要求的人,都被萧逸打断双腿,扔出大门去了。

问题又来了,男大当婚,女大当嫁,萧逸再有责任心,也不能保护吕铃儿一辈子呀,除非是‘监守自盗’,把小姑娘收入自己房中,如此一来,很多难题都解决了。

对此,萧逸不是没想过,却觉得不太合适,吕布临终托付妻女,是对自己的莫大信任,也是男人之间的承诺,自己再把人家闺女收了,于情于理都说不过去,这不是显的自己人品差劲吗?

可是要想找一个人品好、武艺强、地位高,不怕流言蜚语,还能保护吕玲儿的青年才俊,又谈何容易呢,最重要的是,此人必须是萧逸信任的,否则不放心呀!

天无绝人之路,就在黄河岸边,在‘赤兔兽’的牵引下,马六出现了,无论是人品、相貌、武功他都是一等一的人选,又是萧逸的生死兄弟,忠诚上绝无问题,跟吕玲儿在一起,简直是天造地设的一对呀!

“一个小姑娘家的,如此纵马驰骋,万一伤到了怎么办,还不快去保护一下,顺便尽地主之谊,游览美景,品尝美食!”

眼看自家兄弟有意,萧逸当然要帮助一下了,以自己对吕玲儿的了解,贪吃是一大软肋,从此入手绝对的事半功倍!

“多谢萧郎成全了,若得此女为妻,兄弟此生无憾了,荣辱与共,绝不相负!”

天赐姻缘,岂能错过呢,马六跃上一匹战马,向着山岗上冲去,话说自己也是个吃货,凭着共同的爱好,两个人很容易走到一起滴!

………

“好一个重色轻友的家伙,有了美人,忘了兄弟,我也是真笨,这么多的公务,自己找麻烦呀,呜呜!”

中军帐内,面对堆积如山的文书,萧逸欲哭无泪,真是一失足成千古恨,再想脱身没有门啊!

马六、吕玲儿认识之后,二人相处的极为融洽,每天一起游山玩水,品尝各种美食,大有坠入爱河,进而组建小家庭的架势,形势一片大好呢!

问题是,马六谈恋爱去了,各种繁杂的军务、以及安置流民问题全压在萧逸身上了,对于一个早朝都懒得上的人,这是多么艰巨的任务呀!

再说了,安置几十万人落户,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呀,他们需要粮食、衣物、房屋、耕牛、种子、农具,以及各种生活物资,必须四处筹集,再迅速的运输过来!

就算物资齐备了,安置依旧困难,种子进入地中,需要一段生长周期,人也是一样的,让他们适应新的生活环境,成为安分守己的老百姓,也需要很长的时间呢!

总体来说,三年时间,他们勉强能做到自给自足,不再需要朝廷的补助,五年左右,才能略有盈余,进而缴纳赋税,还是风调雨顺的情况下,万一出点天灾人祸,时间恐怕还要延长呢!

关中久经战乱,元气一直没能恢复,能够筹集的物资有限,最多安置二十万人口,再多就难以消化了,稍有不慎,万一闹出民变来,那就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了!

这次的河北之行,萧逸裹挟回来五十多万人口,其中十万精装从军,关中平原安置一部分,依旧有二十万人无处容身,如果不把他们照顾妥当,原本的好事情,恐怕就要变坏事了!

无奈之下,萧逸取出行政地图,仔细的研究起来,北面是并州六郡,南面是汉中山地,都把持在敌人手中,无法安置流民,至于西边的凉州十二郡吗,战事刚停,百废待兴,也没有收容几十万流民的能力!

唯一的出路,就是向东行进了,走出关中平原,越过函谷关,直奔洛阳城!

(本章完)

第795章 变害为利

自从‘推翻新莽,光武中兴’以来,洛阳成为了大汉王朝的都城,也是刘氏一族的老巢,历经十二位皇帝, 二百余年的苦心经营,商旅往来,繁华无比,最为鼎盛的时期,洛阳的居住人口超过了五十万,傲视环宇, 独一无二!

可惜呀, 董卓乱国,迁移都城,一把大火烧掉了半个洛阳,百姓死伤不计其数,而后关东联军入城,名为讨逆,实则做贼,抢劫起来更加凶残,偌大的一座东都,连遭两番洗劫之后,彻底的衰败下来,只剩下残垣断壁,荒草凄凄!

后来曹操兴起兖州,一代奸雄,魄力十足,文治武功皆是出类拔萃,迎接天子, 迁都许昌, 南征北战, 扫荡群雄,几年时间下来,摇摇欲坠的大汉王朝,总算有了几分生机!

朝廷安定下来后,文武百官多次上书,建议‘重修洛阳,归还旧都,再次中兴大汉王朝’,对于这个提议,朝廷上下反复讨论,赞成者甚多,可是执行起来却很困难,原因有两个:一个是经济问题,另一个是政治问题!

洛阳城面积庞大,殿宇众多,毁坏的也很严重,想要完全的修复起来,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有人仔细估算过,至少需要二三十万劳力,十年以上的时间,消耗的物资更是一个天文数字!

诸侯争霸,战事不断,再加上接连出现的天灾,朝廷的财政本就很困难了,大家把精力全投入战场,玩命的抢夺地盘去了,谁舍得消耗大量人力、物力,修复一座毁坏的都城呢,群臣也是有心无力,只能喷喷口水,没有实际的行动!

还有就是政治问题,曹操以许昌为老巢,挟天子以令诸侯,逐步的扫荡群雄,实现一统九州的梦想,为了更好的控制小皇帝,对于修复刘氏老巢的问题上,这位丞相大人也是反对的!

相反的,小皇帝对此事极为上心,为了摆脱‘奸雄’的控制,他不断的暗示群臣,为修复洛阳进行鼓吹,为了此事,双方口水战打了无数,依旧没有什么结果!

也就是说,要想修复洛阳城,首先要有足够的人力、物力,才能大兴土木工程;其次,也要得到丞相府的同意,否则的话,事情不成,反招祸端,奸雄的心思很难猜测呀!

“西都长安,东都洛阳,皆是天下名城,也是华夏一族的根本之地,无论付出多大代价,也要修复了它们,好好的经营一番,不能给子孙后代留下一片废墟呀!”

看着大汉寰宇图,经过反复的考虑,萧逸决定修复两都,巩固国本,也让天下人看一看,自己除了杀人掠地,还会修造城池,造福子孙!

乱世之中,大兴土木,本是一件劳民伤财的坏事,不过吗,只好谋划得当,坏事也能变成好事!

这次就是大好机会,关中民生薄弱,难以消化太多的人口,还有二十万流民无处安置,既然如此,何不迁去洛阳呢,如此有三大益处“

首先,修复洛阳,功德无量,九州大地征战不断,汉家元气大伤,也该好好的建设一下,治疗战争的创伤了,而且洛阳修复之后,与长安东西呼应,可以更好的统治中原地区!

其次,迁移人口,安置流民,洛阳地区宽阔,河流纵横,土地肥沃,完全能够安置二三十万人口,让这些人定居下来,开垦荒地,缴纳赋税,于国于民都有好处呢!

最后,现在是冬季,距离春耕尚有一段时间,几十万流民要吃饭的,与其白白闲待着,不如把他们组织起来,修复城池,以工代赈,也算不浪费人力了!

经济问题算是解决了,下一步就是政治问题,这个更加棘手,稍有不慎,可能引发一场政治冲突,即要平衡各方力量,又要解决问题,这需要极为高超的手腕才行……

想到这里,萧逸取出笔墨,给曹操写了一份上书,先是阐述了自己河北之行的经过,以及取得的硕大战果,而后提到了‘安置流民’问题,以及‘修复洛阳’的利弊,最后一句点睛之笔--‘坐镇许昌,称霸一方,定都洛阳,号令天下!’

许昌固然不错,受地形的限制,气魄上略有不足,割据一方可以,治理天下不足,想要真正的号令九州,必须迁都到洛阳、长安,占据形胜之地,前者给曹家做为龙兴之地,至于后者吗,萧逸准备留给自己的子孙!

书信写完之后,用蜡秘封起来,派专人送往许昌-丞相府,萧逸相信,以曹操的政治智慧,一定会明白如何取舍的,城池是死的,人心是活的,昔日的刘氏老巢,只要用心经营一番,未尝不能为曹氏所用!

计划做出来了,行动起来却很困难,先不说修复洛阳城,安置流民就很麻烦,裹挟来的几十万流民,大部分想要安居乐业的,可是有一些人,过惯了刀口舔血的日子,难以适应太平生活,惹出许多的事端来……

二月二十三日,一伙流民劫掠村镇,杀死三人,伤十余人,抢走牛羊数十头,过冬口粮百余斛……

二月二十四日,一伙流民夜闯民宅,糟蹋妇女数人,打伤无辜百姓十余人,并放火焚烧房屋……

二月二十五日,又有流民劫掠村镇,原住百姓奋起反抗,双方聚集了上千人,持械殴斗半日,死伤数百之众,民愤激扬……

………………………………………………………………………………

“杀人放火,劫掠凌辱,真是贼性难改呀,也难怪呀,拿惯了刀枪的手,再也握不住锄头了!”

看着各地送来的公文,萧逸仰天长叹,眉头紧紧皱起,常年刀头舔血的人,心理多少有些扭曲,暴躁易怒,嗜血好斗……所以说,那些退伍回乡的老兵,经常出现自残、自杀的事情,这就叫做‘战争后遗症’,无药可医,不死不休!

不说别人,萧逸就有这方面的问题,他可是天下公认的‘杀神’,人杀多了,就会上瘾,为了不变成杀人狂魔,他才会整天跟小萝莉玩耍,就是用孩子的纯真无邪,压制内心的杀戮欲望!

几十万的流民,成员极为复杂,山贼、土匪不在少数,想让他们安分的过日子,又谈何容易呢,留在民间是隐患,放任不管是祸患,实在不行,只有全部杀掉了!

“毒蛇噬手,壮士断腕,以后再有惹是生非者,一律枭首示众,大不了杀掉几万人,看谁还敢不听话?”

萧逸处理事情,总带着浓浓的铁血作风,就在他下定决心,除掉这些‘害群之马’的时候,事情出现了转机……征西大军的使者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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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将参拜大司马,大军出征之后,一路上连战连捷,凯歌高唱,特派末将回来报捷,并有战利品送上:

回来的使者是庞德,也是马超麾下第一悍将,身披镔铁战甲,头戴烈焰盔,满身的风霜之色,手中捧着一份清单,正在大声宣读!

金沙、银锭、玉石、猫眼、珍珠、象牙、犀角……共计两百余车,上交朝廷;美貌胡姬两千人,送与各部将士享用……大宛特产-汗血宝马三十匹,皆为千里良驹,送与神威天将军,略表寸心!”

“哈哈!……孟起不亏当世名将,万里远征,扬威西域,打的异族落花流水,大涨了汉家的威风呀!”

听完军报,萧逸不禁拍手称赞,原来马超统军西政,在葱岭下大破西域联军,斩首四万,生擒六万,缴获的战利品不计其数!

大半年的时间里,西域三十六国,马超已经征服了十二国,如今屯兵楼兰,养精蓄锐,等到天气转暖之后,继续征服其余各国!

这次派庞德回来,一是向朝廷献捷,送上大量的战利品,以及西域各国的地理图册,正式纳入大汉版图!

二则,也是求取援兵的,西征军固然大获全胜,本身损失也不小,异域之地,物资可以劫掠,兵源却极难补充,死一个,就少一个,希望朝廷能调拨一些人马,增强远征军的力量!

“大军远征需要后援呀庞将军放心吧,不出一个月,必然给你准备一支虎狼之兵!”

萧逸聪慧过人,立刻想到一个‘变害为利’的办法,即能筹集到援兵,又能解决安置的问题!

流民中有大量的山贼、草寇,他们已经过不了太平日子了,继续留在关中地区,只会祸害黎民百姓,自己也不会有好下场的!

既然如此,不如把他们聚集起来,配上精良的装备,派去支援马超的西征军,发挥一下他们的强项,到异族的土地上,尽情的杀人、放火、劫掠……,既成全了自己,又为国家效力,一举两全!

“想要升官发财吗,就去西域,金银财宝有的是……”

“想要三妻四妾吗,就去西域,漂亮姑娘有的是……”

“想要光宗耀祖吗,还是去西域,开疆拓土,马上封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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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鼓惑士气,萧逸派出大量的使者,带着缴获的战利品,走遍关中地区,宣扬西征的好处,以及收获的利益……

金子是黄的,眼睛是黑的,看到西征军送回的金银珠宝,美貌胡姬,关中地区立刻轰动开了,那些贼性不改的流民、山贼、刀客,纷纷前来投军,想去西域狠狠的捞上一把,短短半个月时间,就聚集了数万人马!

屠杀本族人的是强盗,屠杀异族人的是英雄,这些虎狼之徒,总算有用武之地了!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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