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2章 又要请客

“陆大哥,有一位导演也想拍你这部小说,他绝对能满足你的要求,摄制地点会放在秦北。”

“谁?”

“西影厂的吴天民。”

“哦,就是拍你那部《隐入尘烟》的导演?”

“对!他也是咱们老秦人,《隐入尘烟》拍的还算不错吧?最重要的是,他拍摄地绝对不会跑到九寨沟这种八竿子打不到的地方!”

“真的?”陆遥有些怀疑。

“伱看,《隐入尘烟》的背景是在甘省,他二话没带着摄制组到甘省的民勤,那破地方比秦北还穷,一去就是两次,一呆就是半年。你想如果拍《人生》不会去秦北?!”

“那也是”陆遥听了点点头说道:“我听你嫂子也说过这个人,干事很认真。”

看见陆遥有些意动,方明华于是说道:“实话给你说吧,刚才吴导找过我了,说是想拍你这部小说,让我探探你的口气,晚上他要请客就是庆贺《隐入尘烟》这部卖了个好价钱。”

“他也请嫂子了,说是请你一块去,嫂子回来估计也要给你说这事,你去给他谈谈,成最好,不成也算交给朋友嘛。”

“那行,我考虑考虑。”

陆遥话并没有完全答应,方明华的话也只能说到这地步。

又聊了会别的,方明华就告辞。

虽然当场没答应,但方明华估计,以陆遥豪爽的性格,晚上估计要来。

果然,晚上快下班时候,方明华骑车出门就也看到路遥也骑着一辆自行车,后面带着媳妇林达,二八大杠前面横梁上坐着小丫头茗茗。

八十年代标准的一家人出行方式。

一打招呼,果然都是去五一饭店参加吴天民的宴请的。

五一饭店在大差市附近,距离杂志社不远,三人边骑说说笑笑到了饭店,吴天民正在大厅里等候,看到几人到来,就立刻迎上来。

吴天民和林达以及方明华都比较熟,但和陆遥可是第一次正式接触,经过介绍双方握手后,吴天民就笑着让陆遥一家人先上去。

“林达,就在二楼最东边包厢,杨中文他们都到了。”

看到林达夫妇带着孩子上去,吴天民赶紧拉住方明华,低声问道:“你找陆遥说了吗?情况怎么样?”

“有戏!”

方明华将下午发生的事情说了一遍。

“谢谢,谢谢。”吴天民顿时喜形于色:“吃饭的时候,我就向陆遥提这事,你说还要注意点什么?咋让他能同意?”

方明华沉思了下,说道。

“喝酒!”

“喝酒?”

“对,喝酒!陆大哥酒量好,而且也喜欢喝酒,我想只要今晚你让他喝高兴了,再有前面我的铺垫,这事八九不离十。”

“哈哈,喝酒?好,我也喜欢这个,今晚咱们就喝个痛快!”

吴天民也是舍得,直接让服务员搬了两箱西凤酒,一晚上,12瓶酒竟然被在场的七个男人喝光了!

喝到最后。方明华、吴天民和陆遥三人勾搭着肩膀,相互称兄道弟,陆遥更是放言:“吴哥,这部小说我就交给你了,别人谁来我都不给,天王老子来也不行!”

OK,成功!

当然,对于方明华而言,代价也是惨重的。

勉强骑着自行车回单位,在路上冷风一吹,胃里顿时感到恶心,强忍着回到后院宿舍,进了院子再也忍不住,自行车一扔就跑到围墙角下哇哇吐起来。

晚上吃的饭菜全部吐完,最后直接就是绿色苦胆水。

折腾了好长时间,才勉强回到宿舍,漱了下口,连脸也不洗,就这么爬到床上,合衣竟然沉沉睡去。

第二天早上起来,勉强去收拾昨晚吐的,一个喷嚏接一个喷嚏,鼻涕长流,感冒了,

又折腾了一天,第二勉强去上班,连饭都没吃,就看到白苗拿着一张报纸兴冲冲走了过来。

“小方,你要请我喝酒!”

一听“喝酒”两个字,方明华就感到恶心,差点又要干呕,勉强维持住自己的形象,问道:

“怎么了?啥事?”

“你看看,该不该请?!白苗说着,将报纸放在他眼前的桌子上。

是一张《人民日报》。

第四版刊登着第二届优秀中篇小说和82年度优秀短篇小说待选名单。

方明华写的《隐入尘烟》《芳华》《太阳照常升起》以及短篇小说《街上流行红裙子》赫然在列!

“你看,你写的四个中篇,竟然有三篇进入候选名单!据听说那篇《驴得水》是因为《燕京文学》不好意思同时推荐你两部小说参选,只好去掉,你说,你该不该请客?!”

白苗说的大义凛然。

“该,不喝酒行不行?”方明华问道。

“不喝酒,那叫什么请客?!”

“白哥,饶了我吧”方明华把这几天的“遭遇”说了一遍,白苗听了哈哈大笑。

“酒量不错嘛,能喝一斤多?行,这次放过你,等你养好了,我请客,咱俩喝!”

额滴神哪

秦省人咋都这么能喝?!

虽然自己身体没恢复不能喝酒,但该请的客还是要请的,现在还算过年时间,就把陆遥、陈中时他们叫来上馆子搓了一顿。

当然,平时见到酒就眼睛亮的陆遥,这次看到酒瓶也是一脸惊恐,说明原委后,被贾平娃大大嘲笑了一番。

酒量不行啊,喝了一斤多就怂成这样?

没办法,这个几个作家中,如果说酒量最好,还是非关中汉子,出身秦巴山区的贾平娃。

没法和人家比。

据贾平娃说,他们家乡的人大早上起来不吃饭先喝一碗酒,喝的是自家酿的包谷酒,当地人称这叫“早烧”。

《人民日报》刊登了优秀中短篇小说候选名单,又经过《光明日报》《工人日报》等多家媒体转载。

自去年底第一届茅盾文学奖颁奖之后,文坛上又掀起热潮。

按照中短篇小说评选规定,采取读者来信投票和专家评选相结合的方式,一时间,各地热心读者纷纷寄信给评委会,对自己喜欢的作品投上宝贵的一票。

方明华琢磨着。

是不是自己也要投票?

按照规定,每封信只能写上自己喜欢的一篇中篇和短篇小说名字,多着无效。

那?

干脆自己一口气寄上三封信,分别写上自己候选的三个中篇和一个短篇?

反正自己也不缺这三张八分钱的邮票和两分钱的信封钱。

但,是不是有点无耻?

这个年代的人相对单纯的。

最起码是对待文学,这个大众眼里还是很神圣的字眼,表现的很单纯。

花自己的钱寄信过去,那是真心喜欢。

不过,有人就不这么想了。

(本章完)

第113章 112请投给自己喜欢的小说一票

第二天早上一上班,方明华就接到赵红军打来的电话:

“你不是有三个中篇小说都参选了吗?我昨晚上告诉我那帮哥们,给你拉票,每人必须给你写信投票!而且每人必须写三封,三个中篇和一个短篇,多者不限!”

“谢谢,他们都看过我写那些小说吗?”方明华好奇问道。

“看过?怎么可能?他们最喜欢看的是《故事会》《今古传奇》,最多也就看看《读者文摘》罢了。”

我#¥¥%……

“哥们可在帮伱,获奖了要请客啊你要请客啊。”赵红军在电话里说说道。

“好吧,我请。”

方明华摇摇头,放下话筒。

宋棠棠也打来电话,说很认真看了候选的小说名单,思考半天,最后决定投了《芳华》还有那个短篇《街上流行红裙子》。

“明华,如果单从写作水准上看,《太阳照常升起》要高于《芳华》。但我思考再三,还是投《芳华》一票,我想你明白我的想法吧。”

明白,当然明白。

问题是,你可以两者都投啊?

不差这八分钱邮票吧?

认真的姑娘。

不说人家了。

远在南疆的文工团的姑娘们,有的也看到报纸上评奖活动参与投票。

孟红霞就是其中一个,她坐在宿舍的书桌边,信纸上工工整整写下了《芳华》两个字。

结果被旁边的刘芳看到,姑娘不由得撇撇嘴:“我说孟红霞,人家宋棠棠已经调回西京,你献殷勤没用,人家看不到。”

“我不是因为棠棠。”孟红霞抬起头看着她,一脸认真:“是因为我很喜欢这部小说你不喜欢?当时你不是说看了这部小说曾经哭了吗?”

刘芳沉默。

西京,长安

已经转业一年多,被分配到县农机厂保卫科的周顺来,正坐在厂区大门的门卫室里喝茶。

由于少了一只胳膊,干不了别的,他的工作就是看工厂大门,日子倒也清闲。

他偶尔看到几天前的《工人日报》上刊登评选活动,瞅了大半天,他看过的小说比较少,最熟悉的还是那部《芳华》。

好久没写过信的他,到邮局买了张八分钱的邮票和信封,又拿出厂里的信纸,在上面写下《芳华》两个字。

相对于部队上军人喜欢投票军旅题材的小说,大学生们却更喜欢先锋类的东西。

这天周六晚上,妹妹方明丽从学校回来,很兴奋的告诉方明华:“哥,我们文学社今天下午开会了,李丽动员大家给自己喜欢的小说投票!我和李丽都投你的写的啦。”

“你投的哪篇?”方明华好奇问道。

“我比较喜欢你写的那篇《隐入尘烟》,可李丽非常推崇《太阳照常升起》,我们就各投各的。短篇小说《女大学生宿舍》写的真好,感觉就像在写我们!可是我还是投了你写的《街上流行红裙子》。”

“为什么?”

“你是我哥嘛不投你的投谁?不过李丽短篇投的是《女大学生宿舍》。”

“别的同学呢?”

“我问了下,中篇小说投你的写的还是占多数。”

不奇怪,西大算是自己的主场嘛。

“具体投的是哪一篇?”方明华又追问道。

“嗯,都有,不过《太阳照常升起》要多些!”妹妹回答道。

哎.

如果舍不得三张邮票钱,那可以集中火力投一篇啊?

这样岂不中奖概率大些?

不过这话,方明华不好意思说出口。

同样在兰大,好多人都投那篇《太阳照常升起》,包括那个叫水均益的外文系学生。

这一届的中短篇小说评奖,是去年茅盾文学奖评选之后文学界又一大盛事,读者们投票热情高涨,信件如雪花般飞向燕京。

评委会的成员当然非常高兴,不过随着截止日期临近,读者投票里却出现了一个让人感到棘手的事情。

燕京沙滩北街2号《红旗》杂志社。

大院边上,有几排临时搭建的木板房俗称‘抗震棚’,是中国文联和中国作协临时办公用房,评委会的办公地点也在这里。

78年初,中国作协恢复建制,但原来的办公大楼被商务印书馆单位使用,不得已只能暂时委屈在这里。

木板房冬冷夏热,经常断水断电,遇到刮风下雨,工作生活非常不便,上卫生间还要到附近公厕或借用临近单位设施,有几次临近单位卫生间上了锁,作协干部不得不憋着办公,简直苦不堪言。

虽然当时办公条件艰苦,但改革开放焕发出作协干部高昂的干劲。

这几天作协分外忙碌。

在简易的办公室里,一位已经六十岁头发花白的老人正看着投票结果。

他叫冯木,是中国作协副主席也是这次评委副主任,主任钯金由于年龄更大,身体不好,所以这次评委会工作实际由他主持。

“没想到啊,没想到。”冯木看着读者投票结果喃喃说道。

“冯主席,什么没想到啊。”说话的是一位年轻姑娘,叫杨丽,去年从燕大分配到作协工作。

“小杨,你看看,这是读者来信投票结果”冯木将一份资料递给她。

杨丽接过来仔细看了看,顿时发现了一个让她震惊的信息。

在群众投票排名前二十的小说中,那个叫方明华的作者竟然有三篇赫然在列!

其中《太阳照常升起》投票数竟然位居第二,高达254587票,只低于排名第一的《人生》一万多票!

“这本《太阳照常升起》去年争论很大,我也看过,只是有点看不懂,不过感觉很厉害的样子。”杨丽笑着说道。

“意识流嘛.王濛前两年写的《布礼》《蝴蝶》算是开创了国内意识流写作的先河,而这个方明华则是接过这面大旗,而且还是高高举起。”冯木笑道。

“怪不得燕京作协人都说,王濛非常欣赏这个叫方明华的作家呢。”杨丽说道。

冯木点点头:“这很正常,老一辈提携后辈,总要挑理念相同的吧?现在问题在于《太阳照常升起》排第二,《隐入尘烟》排第十二,最差那篇《芳华》竟然也排到二十名!你说,我该怎么选?!”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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