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2章 疯狂的鹿

过来愉快的蹭了顿饭之后,鳞羽之主又无声无息的消失了。

据说他总是这样。

身为猎人与刺客这两个超凡职业的开创者,鳞羽之主是世界上最优秀的潜行者。至少在梦界,他能在任何时间出现在任何位置,就如同一只飞蛾般静悄悄的出现在绝对密闭的空间中——并非是越过了门,而是“从最开始就已经在里面”了。

可惜的是,那些战士们已经忘记了鳞羽之主曾经来过。

鳞羽之主走的时候,顺手偷走了这些人“记忆中的自己”。在他们的回忆中,这场宴会甚至从头到尾都没有出现过鳞羽之主。

吃饱喝足过后,影天司便挑选着今晚的幸运勇士。

在或是哀叹、或是祝贺的嘈杂中,那三位与她共同进餐的战士便理所当然的被选为了今晚的幸运儿。

不过影天司在享受今晚之前,先将艾华斯与亚森送到了城堡外面。

她站在树下,又将艾华斯与亚森都放到了树梢上。如此他们的头部高度便差不多正好齐平。

维涅斯再度变回了旅行姿态,变成了一只乌鸦、停在了艾华斯头上的鹿角上。那鹿角如今已经变得足够巨大,看起来就像是树杈一般,正适合一只乌鸦停留。

在等待月鹿的时候,亚森有些好奇的向艾华斯与影天司询问道:“月鹿……到底是怎样的鹿?”

这似乎是梦界的某种常识。

至少艾华斯与影天司对话的时候,他们都显得非常自然,并没有任何疑问与解释。这让亚森将自己的疑惑重新吞回了腹中。

他这个好面子的怪盗,可没法接受在众目睽睽之下尽情展示自己的无知。

如今这里只有神明与熟人,算是天知地知你知我知的环境,于是他才终于开口认真询问道:“它是某种……梦界的公共交通工具吗?”

“也算是吧。”

影天司爽朗的笑道:“坐过一次就懂了。”

而艾华斯则言简意赅的概括为:“一种疯狂的鹿。”

“疯狂……?”

“没错。”

艾华斯回头看了一眼亚森,为这位并没有接受过良好教育的怪盗先生耐心解释道:“在精灵语中,‘疯狂’一词的词根就是月亮,‘疯子’一词最初的意思是‘归月者’,它同时也是梦游者的含义。因为最初的时候,人们发疯时就会想要前往月亮。

“人若是沐浴月光睡觉,醒来后就容易发疯。并且越是明亮的月光,就越容易让人们狂躁不安、并且唤醒人们内心的兽之欲望。这是人们最初在睡觉的时候,要将自己包裹起来的原因。如同狼人也会在月光下变成行为不受控的巨狼。”

“……那是因为什么?”

亚森像是想到了什么一样,表情都变得严肃了起来。

“因为‘兽’之残留。”

回答这个疑问的,意外的是影天司。

她轻笑一声,拢了一下身后那暗红色的长发。

艾华斯则进一步解释道:“月神与兽神一体两面,爱之道途的反面便是兽之道途。而昔日被爱所驯服的兽并没有被彻底度化……因为‘爱’是会渐渐变淡、变质的。

“满月除却会让人发疯之外,还会让恋人们相爱、亦或是更容易诞生后代。这则是来自爱之道途的影响。”

“……月之子们会在满月时捕猎,也是类似的原因?”

亚森若有所悟:“原来是这样……”

“不止,”艾华斯摇了摇头,“在炼金术中,代表月的金属是银。因此银就是‘月的祛魅’,所以银质的武器才能对月之子与狼人造成足够有效的伤害。这不仅是因为银有着净化的特性,也是因为他们因月而生,银虽然代表了月、却意味着月的力量趋近均衡。也就是将‘过剩的月’抚平……

“而月鹿,就是一种与‘银’有关的‘兽’。只有足够理解月之奥秘的爱之道途修行者,才能召唤它们。这是梦界最好用的代步工具之一……甚至可以将‘之一’去掉。”

在艾华斯说着之时,一道极为盛烈的月光猛然砸在他们面前——

影之国明明是无日无月的无光之地。

此时纯澈的月光降临此地,甚至让亚森都忍不住捂住了自己的眼睛。

而当他将手松开的时候,便看到了一只让他极为恐惧的巨物——

那是仅“坐着的位置”,距离地面就超过三米的巨鹿。

它通体闪耀着蒙蒙亮的白色月光,这些光芒在影之国被压制到只有薄薄一层,但却显得它的玉质躯体近乎透明。

——但它又似乎不完全是一只鹿。

比起鹿,它的躯体要更加丰满肥大,四肢又过于纤细,有着鹿的耳朵,但脸又有点像是狼——它的有着一口极为明显、甚至有些狰狞的犬齿獠牙,以及像是狼一样、属于狩猎者的竖瞳。

亚森感觉,它更像是某种巨麂。

它的头上有着类似新月一样的弧形鹿角。

那鹿角的材质却极为特殊——那是闪亮如镜的银。

比起长出了两根弯角,倒更像是两把弯曲的银质匕首插入了它的大脑。不过考虑到它的体型,倒不如说是某种巨剑。

它落地之后便微微低头,让艾华斯与亚森能更方便的爬上去。

“尊敬的司烛之子,我们要去哪里旅行?”

月鹿突然开口,尖锐刺耳的声音传来。

那是像小丑、又像是弄臣一样的声音。

“我……”

亚森下意识的回了一个音节,便突然意识到了什么,求救般看向艾华斯。

“去镜厅。”

艾华斯毫不犹豫的答道。

那是双生镜与戏天司、歌天司所在的地方。

这也是为什么艾华斯没有去问老板,“如果夏洛克在美之道途的领域中,他具体会在哪里”——因为美之道途里除却不太合群、同时有适应道途与爱之道途适应性的蝶天司之外,其他两位天司都与双生镜住在一起。

也就是说,美之道途的领域其实就只有一个——那就是镜厅。

但听到目的地之后,月鹿却并没有出发。

它仍旧低着头,一动不动。

而艾华斯则用胳膊肘,轻轻肘击了一下坐在自己背后的亚森。

“……这是?”

亚森一时有些困惑。

“交车费,”艾华斯笑眯眯的说道,“讲一个你的秘密。越详细、越是不希望他人听到的……越是隐秘、越是羞耻、越是罪恶的秘密越好。”

“……什么?为什么?”

亚森难以置信的睁大眼睛,又很快明白了过来:“这就是车费?讲一个秘密?”

“当然。”

艾华斯理直气壮的说道:“你不会想听到我的秘密的,亚森。尤其是如果这个秘密能让我难堪的话……我觉得你更不希望听到。”

……确实。

亚森在心里点头称是。

只是有些羞耻就能解决的问题,倒也没必要拼命——哪怕艾华斯如今已经不是教皇了,但他终究是能击败堕天司的强大超凡者。甚至听之前的意思,他还要击败血天司!

要是自己一不小心知道了这种大人物所隐藏的、能让他感到羞耻的秘密……

亚森情不自禁打了个寒颤。

(本章完)

第1013章 亚森的黑历史

“……那好吧。”

亚森不是很情愿的说道:“什么类型的秘密都行?”

“不够再补。”

艾华斯简单说道:“到时候月鹿会说的——你不是给我讲,给它讲。孩子爱听这个。”

……隐秘、羞耻、罪恶。

意思就是说,黑历史?

亚森迟疑了一下,搜肠刮肚思考了好一会,才勉强想到了几个他自己都记不清细节的秘密。

“……我很小的时候……在我曾经在船上当一名水手的时候,”亚森缓缓说道,“我不小心发现了二副带上船的走私货品。那是精灵滴露,用来做爱情灵药的原料。二副将它们藏在一些朗姆酒里,我是搬运的时候意识到它们比正常的朗姆酒更轻了一些,液体摇晃时发出的声音与重心也不太一样……所以就奇怪的检查了一下。

“但我没有报告船长,而是从里面偷偷取走了一部分。上岸后把它们卖了钱。那是我的……第一次盗窃。也可能是第一次杀人。

“因为后来……二副该上船的时候却失踪了。我们等了他一天,他都没有回来……我当时就觉得,可能是因为货量不足,他被那个交易的帮派干掉了。这让我很是懊悔,所以从那之后我就不再将偷来的钱留在身上……之前从黑市卖精灵滴露换来的钱,之后也都匿名捐赠给了孤儿院。

“……即使那时,我甚至连个住所都没有。”

“——不够。”

月鹿突然说道:“再加一个,或者讲细一些。”

艾华斯思考了一会,倒也没有让亚森再讲一个,而是追问道:“你当时是怎么取走的?取走了多少?”

“那是木桶装的朗姆酒,每桶一加仑。我们在船上的时候,会用这些酒兑水来解渴。不然那些淡水实在难以下咽……因此这些酒其实也算是一部分的淡水储备。”

亚森叹了口气,继续说道:“那时我们才刚过了教国海关,准备装货上船。本来这活应该是装卸工负责,但二副说我也干过装卸工,怕他们笨手笨脚把木桶砸裂了、就让我来帮忙装货。

“我不知道他是怎么过的海关……但我在搬运这些酒桶的时候,突然意识到其中几桶的重量不太对。我把它们中的其中一桶悄悄起开后,便感觉到了不对。

“虽然无论是颜色,亦或是酒的味道都和其他那些便宜朗姆酒一样。但我很快意识到,这些木桶有夹层——这酒液只装了三分之二。每一桶的下面,都另有一个夹层。我将这‘桶中桶’取出,就看到了下面是一些发着美丽银色光芒的液体。

“——我那时不知道这是精灵滴露,只是立刻猜到这应该是某种好东西,而且肯定是走私货……于是我就将它们装到了我喝水的水壶里,那里面的精灵滴露大概够装两壶的。

“我通过摸索确定这些有问题的木桶,在距离地面大概三厘米的位置,都有一个不起眼的三角形刻痕。那是肉眼看不到,只有用指头才能感知到的痕迹。

“我没敢在船舱里待太久,就匆匆出门继续搬运酒桶。中间找借口回了两趟我自己的房间,将水壶中的液体倒在了我房间的空水桶里面。有问题的木桶只有四个,而我也装了四壶水。这些水倒到水桶里,差不多正好是四分之一的高度。

“于是我也学着二副,用一样的手法制作了一个木桶底。我没敢将它直接带到岸上,而是直接留在了房间里。趁着深夜,我从水中游回到了船上,才把东西拿走。”

“……等等?”

而听到这里,艾华斯突然意识到了哪里不对。

他有些绷不住:“一共四桶,每桶里面的精灵滴露大概够装两壶,你一共运了四壶回去——好家伙,意思是你给他直接拿了一半?”

人家偷拿都是拿一点,这小子第一次偷东西就敢直接拿一半。

真不愧是天生的怪盗。果然是以小见大……

“我怕被发现,所以拿的很均匀。我想,如果某桶少了一部分,他就会立刻意识到是我动的手脚。因为碰过它们的只有我。但如果它们同样都出了问题,那他或许会认为是货源本身就有问题……我知道这想法很天真,但我当时也很年轻。”

亚森叹了口气:“我想了想,回忆起了它上船时是称过重的。我清晰的记得每一桶的称重,也知道掺多少水进去能恢复称重,于是我中途还偷偷拿淡水,给它把缺失的部分补足了。它们掺水之后也在发银光,肉眼看上去没有任何问题……所以我当时还很庆幸我做的天衣无缝。

“我还想,如果二副找上门来对峙,我也可以说‘它们上船下船时的重量不是一样的吗’之类的话搪塞过去……而且我的手艺很好,把它们的每一个细节都还原到了最初的样子。那‘桶中桶’和外桶中还有一个刻痕,我也发现了它们并把它们对准、调回了最初的角度——分毫不差。”

“……我姑且不说,这理由等于是不打自招了。”

闻言,艾华斯更绷不住了:“合着你还把高纯度的精灵滴露变成了被非纯净水污染过的低纯度精灵滴露……这基本上等于是废了啊!你怎么拿一半毁一半的?”

那倒霉二副确实应该是寄了。

低纯度的精灵滴露本来就不值钱,更不用说被水手那些在海上生虫长藓的淡水污染过了。它基本上已经失去了绝大部分的力量,净化效力还不如被普通牧师祝祷过的圣水。这东西要是做成了爱情灵液,恐怕喝下去能变成狂化药剂。

“没办法,”亚森摊了摊手,“我现在也不懂炼金术。”

“……这东西你当初卖了多少钱?”

艾华斯问道:“这可是四分之一加仑的高纯度精灵滴露。放到星锑,它得值一座庄园了。”

“那……我可能是被坑了吧。也可能是我储存的不太好。但我最终卖了四百鸢尾花金币。”

亚森回忆着:“这个数我记得很清楚。我根本不敢把它们带回船上,只能找个地方埋了起来,我一共花了三枚金币——其中一枚金币用来买了一把新匕首,后来那把匕首还丢了。”

鸢尾花金币比星锑金币要小一些,四百鸢尾花金币大概相当于三百二十多星锑金币,也就是相当于大约五百白冠币。

“……嗯,你确实是亏了。”

艾华斯点了点头:“你这半桶光是原料大概就值八千金币——这玩意的单位是‘滴’,它能做四百多瓶爱情灵药了。成品的数我就不算了。被你掺了污水之后,这一桶大概还值五十金币……这二副死得不冤。”

四舍五入就是八千金币的诈骗……以他的身份,这不可能是自己走私的。多半是接了某个组织的委托。

弄丢了人家八千金币的货,这要是能活着回来,那艾华斯就要惊诧于鸢尾花本地帮派的礼貌了。

不过从他没供出来亚森这点来看,二副大概还真没意识到它被亚森动过手脚。毕竟亚森只是个平平无奇的装货工出身的水手而已,而这酒桶的“防盗措施”都被他完美还原了。恐怕他还真以为是出货的那头动了手脚。

想到这里,艾华斯看了一眼亚森。

还真能惹祸……

假如从他这里买走精灵滴露的那个黑市商人不属于这个帮派的话,在这个事件中死的人恐怕不止二副。八千金币哪怕对贵族也不是个小数了,更不用说地下帮派。如果追查到出货的那边,估计两边要打起来。

而亚森也意识到了什么,脸色也变得难看了起来。

“呵呵呵呵……”

月鹿突然发出了疯癫到让人联想到小丑或是疯子一样的笑声:“够了,够了……”

在品味到亚森内心的痛苦与懊悔后,月鹿像是美食家般陶醉的深吸一口空气。

随后,它高高跃起。

化为一道月光,刹那间划破天空。

就如同光的速度一般、又像是思念的速度——

仅仅只是一瞬间,他们就抵达了目的地。

更新完毕喵!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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