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81章 真正的棋子

郑伯爷这一整日都很忙,原本他想做的,是一锤子买卖,过程简单粗暴,只求达到自己想要的那个结果就好。

但种种机缘巧合下,整件事居然从原本的“简单粗暴”转向了“运筹帷幄”。

这种感觉,就像是你原本想去村头穷酸秀才家为自己刚出生的儿子讨两个字做名,谁成想你刚推开家门,却发现姚子詹饿昏在了你家门口。

原本只需要一挂咸肉一包小红封给穷秀才的事儿,现在却需要烧两桶水给姚师洗澡,同时得做饭,一荤两素再敲个鸡子汤,随后还得去乡里打半壶酒回来;

让姚师吃好喝好洗好,姚师就帮你把孩子的名字给取了,取了后,再一通之乎者也告诉你他取的这个名字到底有什么深意;

你听不懂,但依然觉得很厉害。

随后,姚师还留下了一封信,让你孩子成年后去乾国找他。

事儿,还是那个事儿,你本意就是想给孩子取个名儿。

付出的代价,

咸肉炒了唯一的荤菜,鸡子是自家母鸡下的,素菜是自家地里长的,打酒也是用的原本红封里的钱。

但原本简单甚至有点粗糙的事儿,一下子变得漂亮多了。

唯一需要的,就是你前前后后多忙几趟。

郑伯爷现在就是在忙这一趟。

犒赏是以银钱为主,当然,还有绸缎布帛这类的,这东西在这个时代本就可以当货币来用,至于酒肉,一来准备时间不够,二来,此时也不适合放纵。

公主着华装,陪在郑伯爷身边,先慰问犒赏了城内的兵马,随后又去了南北两大营。

这场面,颇有元首带着第一夫人亮相的意思。

收到的反馈,自然也是极好的。

靖南侯爷是高高在上的军中神祇,那么郑伯爷,就是更为接地气的偶像了,可以清晰地感受到这些军士对自己的崇拜。

再者,丘八们的世界,颇有一种非黑即白的意思,毕竟是将脑袋挂在腰上过日子的人,喜好个今朝有酒今朝醉,求的是个痛快干脆。

郑伯爷一直打胜仗,战绩摆在那里,同时这次大家伙跟着郑伯爷入城平叛,也是立了功,现在还得到了实际的赏赐,心里自是更臣服得紧。

靖南侯自灭满门,但在军中的威望却依旧无人能比,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什么三纲五常伦理道德,对于这些刀口舔血的士卒们而言都是虚的,能带领他们打胜仗得赏赐的人,才是他们心悦诚服的对象。

另外,公主在侧,堂堂一国公主,温顺地立在郑伯爷身后,这画面感,实在是刺激得这群丘八们激动得想要发疯。

这并非是那种原始的激动,因为没人敢用淫邪的目光去看公主,更没人敢去亵渎,不是因为她大楚公主的身份,而是因为她是平野伯的女人。

而这种激动,是一种在精神层面的。

郑伯爷就是一个活生生的例子,

靠自己的奋斗,走上人生巅峰,迎娶白富美。

而郑伯爷也不辞辛苦地在当晚,做了四次演讲。

每一段演讲虽然都不长,但演讲结束后,熊丽箐能看见下面这群士卒眼里仿佛正在喷火。

是的,喷火。

演讲,语言的魅力,可以将人格的魅力给尽可能地扩散出去,感染四周一大群的人,让他们的灵魂,都开始“颤栗”。

郑伯爷熟悉的那个世界里,前有阿道夫演讲时的激情澎湃,性格以严谨著称的德国人整齐地举起手。

后有每逢高考冲刺前,大部分学校都会请一些演讲大师来给学生们打一管鸡血。

而这里,这个时代,因为文化传播的受限,这里的人们,包括这些士卒,他们接受讯息的渠道本就不多,言外之意,就是他们没有经历过那种“鸡汤潮”或者“励志涛”;

他们绝大部分人的内心,在这块区域,其实还是一块未开发的处女地。

他们习惯了征伐,习惯了策马奔腾,去将面前的敌人枭首,但他们的精神生活,反而比普通人更为贫瘠。

在这个时代,

只有贵族,也就是所谓的精英阶层,才有资格去接受精神层次的文化熏陶。

不仅仅是在燕国,

乾国、楚国、晋国,

甚至是在蛮族、野人、山越,也是一样。

所以,一旦你让他们感动了,这种感动,会持续很久,甚至是铭刻在心底很久很久。

“我原本只是北封郡一座小城的黔首,我的出身,甚至还不如你们,一开始入军营,我是当的民夫………

我没有家世,

我没有亲朋,

我只有我手中的一把生了锈的刀………

我,可以依靠军功封爵,你们,也可以!

我,可以娶到大楚公主回家暖炕,你们,也可以!

看见这把刀了么,

这是陛下所赐的宝刀,

在陛下和黑龙旗帜的引领下,

跟着我,

跟着本伯,

本伯的今天,也会是你们的明天!

本伯相信,以后我们还会有一起上战场的机会,到时候,本伯会和你们一起,用敌人成山的首级,来换得大家的荣华富贵,换得大家的光宗耀祖,

换得,

你,

你,

你,

还有你,

你们,

我们,

封妻荫子,

公侯万代!

大燕,万胜!!!”

“大燕万胜!”

“大燕万胜!”

而这时,早有准备的那群亲卫会在此时喊道:

“平野伯万胜!”

周围的一众军士马上也会跟着高呼:

“平野伯万胜!”

“平野伯万胜!”

直截了当地收拢军心,这吃相,未免过于难看,且真是将别人给当傻子了,但若是你将一切前提都建立在忠诚于陛下的旗帜下,那别人也就没办法去指摘。

而对于这些军士而言,

皇帝陛下太远,

而平野伯爷,却在眼前。

让郑伯爷有些意外的是,南北两大营,对待他的热情,竟然比燕军兵马更为热切。

而造成这种原因的深层次缘由,是因为平野伯麾下,真正的燕人,反而是极少数,晋军、蛮兵则占据了八成以上。

大燕入主晋地,如果说对晋地的大族文人官宦还算比较优容的话,那么对于这些晋地兵马,就是以提防为主了。

用,也要用,但提防,不可避免。

其余大燕将领,他们麾下也有晋军营,但真的只是拿来当辅兵或者当炮灰来用,嫡系还是自家的燕军本部,唯有郑伯爷,是真正地喜欢用外兵,而且等同视之,可谓是驻扎晋地的诸多燕军将领之中的一股独特清流。

………

“呵呵。”

坐在马车里的郑伯爷将手中的第二封信递给了正在给自己敲腿的公主。

公主接过来,扫了两眼,笑道:

“倒也是情真意切呢。”

两封信,分别来自颖都南北两大营的将领,信中表达的是对平野伯爷的敬仰之情以及希望有朝一日可以在郑伯爷麾下建功立业的心愿。

“相公这一次,真是收获巨大呢,这南北两大营,兵马得过万了吧。”

公主的心里倒是高兴得紧,她抛下公主的殊荣跟着眼前这个男人来到燕地,本质上,是想靠着这个男人打拼出一个比原本自己更好的生活。

所以,真像是个持家的小媳妇儿,每次自己家里有什么进项,都会有着一种莫大的满足感。

郑伯爷却摇摇头,道:

“没那么简单,横竖一封信罢了,哪里能当真。”

原本他们还想给郑伯爷送礼的,虽说郑伯爷本意是来犒赏他们的,但一码归一码,一个是公家的犒赏一个是私人的情谊。

但郑伯爷还是以赴京路忙,给拒绝了。

人情往来这种事情,是无法避免的,且郑伯爷的雪海关,还是此中翘楚。

在四娘的运筹下,逢年过节,近一点的,送靖南侯和李富胜他们,远一点的,甚至有到京城的,从不会落下,而且会根据个人情况不同,送礼不送俗气的金银,而是送心意。

“不能当真?”公主显然有些不能理解,因为昨天,她可是亲眼看见那些士卒对自己丈夫的爱戴。

“六皇子的商行,你是知道的吧?”

“这个我怎么可能不知,六皇子大婚那日的排场,直接让我的大婚排场也跟着上了两个档次,就是范家,不也是六皇子线上的么?”

“嗯,说是这么说,世人都以为他眼线遍布各国,仿佛到处都有他的人,也都有他的暗桩,但事实并不是这样,因为就是密谍司或者银甲卫亦或者你大楚的凤巢,背后有一国之力做支撑,有正统旗号在,也不可能做到这番看似遍地开花的地步。

归根究底,那些看起来是他的人,其实并不是他的人。

当年陛下让靖南侯灭了闵家,却没有去动闵家暗地里的产业,而那些产业自然而然地就拜到小六子的名下。

是因为小六身上毕竟也流着一半闵家的血,但,这个,只是一个添头。”

“添头?”

“是的,添头,商人逐利,当然,人和禽兽的区别,也在于人会重情,但闵家都没了,就算那些掌柜对闵家还是很留恋,这份情,到底能转移到小六子身上多少,还未可知。

一来,燕皇只是灭了闵家本家,虽说没有对地方上的这些原闵家下的掌柜们下手,但那把刀,随时都被悬着;

在这把刀的迫使下,这些掌柜其实不管愿意不愿意,他们都得向小六子效忠,哪怕,只是维系着表面上是这样。

因为小六子哪怕那时看起来再不受宠,至少,人家是皇子。

那些掌柜们也都是人精,知道自己如果去另投他主或者找其他靠山,可能下一刻,一顶清算闵氏余孽的帽子也就下来了。

再者,小六子本身的才智,也是不俗,手腕也很厉害,可能外人不知晓,但那些真正的大掌柜,应该是明白的,当然,这一条也是添头。

燕京的那一场大婚,气派恢宏,金钱雨、绸缎路,轰动整个京城,绵延各国。

在你看来,也是在很多人看来,那是小六子将自己手中的底牌全都翻出来,向朝廷证明,自己不是什么闲散王爷,自己有实力去夺嫡。

但实际上并不是那么一回事儿,

他不是因为有这些底牌,才敢那么嚣张地近乎宣称要夺嫡;

而是因为他要宣称夺嫡,所以这些底牌,才会变成他的。

懂了么?”

“有点懂了。”

“其实很简单,那些商号的掌柜,这么多年的发展,早就成了一个个新的闵家,可称之为各地诸侯。

他们有自己的势力,有自己的生意,有自己的人脉,有自己的家族,有自己行商的势力范围,为何要给自己找个爹?

就算找了个名义上的爹,岂会真心实意地对这个爹好?

久病床前无孝子,那还是亲爹呢。

而那些新科进士,是,没错,小六子是他们的恩主,但大燕不是大乾,乾国士大夫们早就用他们的规矩,百年来,编织出了一个密集的网,不尊座师者,在那个圈子里,根本就混不下去。

但大燕不同,这些新科进士现在会凭着良心,去为小六子做事,但等到他们在官场浸淫久了,又岂会继续在乎一个闲散的王爷?

官场,就是一个吃良知的地方,而且是自己吃自己的良心。

所以,

这就是小六子真正的势力,看似庞大,实则松散,仿佛那握不住的沙。”

熊丽箐懂了,道:

“所以,这就是借势?”

“是,借势,因为他摆明车马要夺嫡,有从龙之功这个诱惑在前,那些跟随他的人,才会更加紧密地站在他身边,才会演变成以他为代表的,一股力量。

如果小六子没表示出夺嫡的势头,没压制住东宫,你看范家,会不会一门心思地帮我抢你。

所以,在大燕,在大晋,仿佛到处都是小六子的人,但其实并不是他的人,买卖人么,讲个和气生财,讲个今日亏是为了明日赚,他们不似黔首那般,做一天工就等着拿一天的钱去供给家里妻儿吃饭。

你看这两封信,看似是表明意思想要追随我,但那也只是一个意思,没有哪个人可以活在梦里。

若是有朝一日,我势头大胜,携大军而逼迫颖都,他们可能会趁势反水投靠于我,但若是哪一日,我落魄了,他们往往会比别人更狠地对我痛打落水狗。”

“皇兄曾说过,借势不如成势。”

大楚贵族林立,以至于楚国朝廷想要做些什么事,都得和那些贵族商议一下。

本质上而言,摄政王在楚国做的,其实也是集权的事儿,但没有燕皇当初那么极端。

郑伯爷点点头,道:

“所以,我在雪海关做的就是这种,那里的将士,百姓,吃我的,喝我的,我给他们衣穿,我给他们的孩子上学,我给他们的老人看病;

他们得依靠我,才能活下去,而且是比旁人,活得更好,所以他们才不能失去我,因为我是他们的全部。

借势如借风,看似热闹,实则不能长久。”

“原来如此,那相公您用我?”

“就是借你的势,但我这借势不是为了纯粹地出风头,我是想要趁机弄点儿实际的东西,把咱家底子,弄得更厚实一些。”

马车内的谈话,还在继续。

马车外,

一名亲卫策马归来,向高毅汇报了情况,高毅马上策马来到马车旁。

“伯爷。”

郑凡掀开了车帘。

“钦差使团走另一条路了。”

郑凡点点头,放下了帘子。

昨晚犒赏完三军后,今日一早,郑伯爷就起身带着亲卫们离开了颖都,没等张远山和冯观他们,并且为了防止他们追上来,还故意做了误导,现在两拨人,已经不在一条道上了。

熊丽箐靠在郑伯爷肩膀上,好奇地问道:

“相公,为什么不和他们一起呀?”

“因为我要去一个地方,有点绕路,他们在,也有些不方便。”

“是去哪里?”

“历天城。”

从颖都到燕京,最近的那条路,是不可能经过历天城的,因为历天城要在行径的南端,特意从那里过的话等于是要绕半个椭圆出来。

郑伯爷伸手,从怀中取出一个铁盒,抽出一根卷烟,在手背上轻轻地弹着,缓缓道:

“这是本来就打算去的,就算没颖都这档子事儿,我也是会去的,而且,事实上,在原本的计划里,颖都的效果,远远比不上那儿,只不过出了些意外,导致事情发生了一些变化罢了。

但那个地方,

我还是得去一趟的。”

熊丽箐是知道郑凡想要做什么想要向朝廷表达什么的,她会看,也会思考,同时,郑凡连野人王的身份都告诉她了,这些事儿,也不会去瞒着她。

但让熊丽箐疑惑的是,如果说颖都的事儿,只是顺手为之却出了更大的效果,那原本被放在计划之中,真正地要拿来去做以期获得目的的那一处,到底是什么?

让朝廷觉得忌惮,让朝廷不敢继续收拢地方军头子的军权,且,又不会真的撕开脸面。

“去做什么?”

郑伯爷的目光忽然沉了下来,

道:

“去让一些人知道,

杜鹃的死,

还有人没忘呢。”

(本章完)

第482章 爬山

天虎山,原本是晋地有名的方外圣地。

在这座山上,远的,曾走出过两代天师,一代,曾被当代晋皇册封为国师,一代,曾被当代闻人家家主引以为家族客卿,甚至让自己的子嗣,拜其为道父。

近的,

那位曾坐镇燕国皇宫大内近三十年的太爷,也是从这座山上走下去的。

原本,天虎山是香火不断的,尤其是逢年过节,上山祭拜的信徒游客,那更是络绎不绝。

周鞭就一直记着天虎山当初的盛况,因为他家就住在天虎山下,后来,将家底拿出来又借了一些债,盘下了天虎山下的一座小酒肆。

天虎山下有一座小镇,当然,规模其实不大,比一般的村子都小得多。

铺面二十家不到,有客栈,有酒肆,有茶馆,也有卖香烛的,这些是正儿八经地铺子,都得从天虎山那里去租聘来做生意。

那几个节日,香客必然会很多,自然也会吸引来很多小贩过来趁机做点儿小买卖,天虎山会有专门的一众弟子在山下负责登记,都得缴一笔抽头。

周鞭以前就是做小商贩的,也常来天虎山摆摊,每次被收取摊位费时,都会在心里骂这群方外之人居然也这般贪财;

等到他好不容易盘下一个酒肆后,再遇到节日其他摊贩涌入时,则会恨那群方外之人为什么不对那些摊贩多收一些钱,平白地让那些卖吃食的小摊贩抢了自家的生意。

只不过,好景不长,那一日,侯爷上山,宫中太爷兵解,天虎山上燃起大火,祖庭付之一炬。

确实是山不在高有仙则灵,山上没了天虎山的人后,这里,也就真的成了山脚了。

不仅仅是小商贩们不会再来抢生意了,连自己旁边的那些铺面,人也早就不干了,但周鞭依旧和自家媳妇儿以及儿子住在这里。

因为当初为了盘下这个酒肆,原本自家的屋子已经卖了出去,不继续留在这儿,他一家三口连个落脚的地儿都没了。

生意,也就是凑合地做做,也不去刻意地进什么新鲜菜食了,基本上自家吃什么也就顺道卖什么,倒是酒,因为存得住,还有不少以前的没卖完,可以继续卖着。

隔三差五的,周鞭也会带着妻子去山上梯田里转转,天虎山祖庭没了,曾属于天虎山的田产,也就荒芜了。

周鞭种了一些东西,没人收税没人管,倒也能给家里添上一口吃食。

另外,原本今年应该要续交铺位费的,自然也就没人来收了,这样一想,也挺好,原本只是盘个铺子,现在至少落得个房子。

今儿个,周鞭原本打算再去山上梯田里看看的,但大上午的,就来了两拨客人。

头一拨来的客人,是一个书生一个女侠以及一个和尚。

很好认,

因为书生一看就是书生,女侠一看就是女侠,和尚,也一看就是和尚。

他们要了三碗疙瘩汤,这本是周鞭一家三口的午食,但哪有不卖的道理?

这第二拨客人,是一个酒鬼和一个账房先生。

酒鬼大上午的脸就是红通通的,一坐下来,就喊着让周鞭上酒。

那个账房先生随身携带着一个算盘,放在一边,没要菜,而是从自己行囊里拿出饼子向周鞭要了一碗面儿汤泡着吃。

期间,周鞭媳妇儿抱着一小坛酒送上了桌。

酒鬼也不知道是喝多了还是本性如此,指了指周鞭媳妇儿的大腚道:

“龟龟,你这厮在这荒山野岭地开个没啥子生意的铺子,你婆姨居然还能跟着你,啧啧。”

做买卖的,可不能随便生气,周鞭媳妇儿直接瞪了一眼酒鬼,骂道:

“闭上你的狗嘴,喝你的马尿吧。”

骂是骂了,

但骂中带着风情,

让人不觉得生气。

待得自家媳妇儿下去照料孩子后,

周鞭笑呵呵道:

“俺名儿就一个字,鞭,没办法,老天爷赏饭吃,打小活儿就大,俺爹一开始都是喊我:

驴啊,驴啊。

后来要取正名儿时,就干脆自己做主,取了个鞭。”

酒鬼闻言,哈哈大笑,

道:

“得得得,我信了,我信了,不和你比,不和你比。”

“您要再来点儿东西下酒不?”周鞭笑呵呵地问道。

“凑合着弄吧。”酒鬼也清楚这家酒肆里,也没什么好东西可弄。

“您等着。”

周鞭去了后厨,自己亲自动手拌了个野菜,又掏弄了俩本是给自己儿子准备的咸鸭蛋,出后厨时停下,对自家婆姨道:

“媳妇儿,再蒸点儿饭,把那块熏肉也给刮一下。”

“咋啦,又来客了?”

“没,但这生意不顺畅的时候,这客人,要么人影都没一个,但要来,他来了两拨必然后头还有。”

“知道了。”

周鞭端着凉菜和咸鸭蛋出去,当即就看见从一辆马车上,下来三个人。

走在最前面的人,一袭白衣,手里拿着一把用布包裹起来的物件儿;

在其后头,跟着一男一女,男女都很年轻。

男的,一身黑色绸服,腰间挂着钓鱼佩,女的一身紫色长裙,头戴梅花簪,身材圆润,面容娇憨。

“哟,三位客官,吃点啥?”

酒鬼当即笑骂道:

“还问人家吃啥,你这破店里还能有啥?有啥上啥就是了,反正只求打发打发五脏庙。哦,倒是这里的酒,还是可以,历天城内苗庄酒铺的酒,就是水兑得比历天城的酒楼多了点儿,但毕竟在这荒山脚下,还算可以。”

“那可不,咱这卖的啊可没比历天城内的酒楼贵,这兑的水啊,就当是我辛辛苦苦一个人用车推回来路上流的汗了。”

周鞭倒是个灵活人。

“哈哈哈,你小子。”

酒鬼用筷子夹起野菜,送入嘴里,清脆爽口,点点头,道:

“这菜拌得,不孬。”

“那可不,天虎山脚下的野菜,那也是沾着灵气咧。”

就在这时,第一拨来的客人里那个书生男子开口道:

“现在这天虎山上哪儿来的灵气,我看呢,是鬼气森森吧。”

酒鬼闻言,“呵呵”了两声,抿了一口酒。

周鞭则走到新来的客人面前,此时,三位客人已经落座。

“客官,小店吃食不多,要不来三碗猪油拌饭?再倒腾几道小菜过过?小店条件简陋,实在是对不去。”

一身便服的郑伯爷笑着点头,道:

“你看着弄吧。”

“好嘞,客官,您等着。”

周鞭又去了后厨。

而这时,

酒鬼的目光,落在了剑圣身边的那把被布包裹着的剑上,忍不住道:

“呵,是什么好玩意儿啊,居然舍得用这么好的料子包着。”

剑圣没搭理他,坐着,闭目养神。

而先前曾出声过的书生则站起身,走过来,道:

“看样子,里头应该包着的是一把剑吧?丁姑娘,他和你一样,也是一个剑客呢。既然用这般精致之物包裹,想来也是一把不俗之剑,可否借个光,让我等也开开眼得幸欣赏一番?”

剑圣依旧没搭理他。

剑用布包着,是因为它叫龙渊。

书生见剑圣不搭理,微微皱眉,语气一下子变得生硬多了,道:

“我家小妹也是爱剑之人,还请座下,给个面子。”

“哟哟哟,面子面子,出门在外,荒郊野岭的,面子,值得几个钱?更何况,你又没把牌子挂脖子上,谁知道你的面子,到底能称个几斤几两?”

酒鬼端起酒碗,喝了一大口,

随即擦了擦嘴,

道:

“后生,这一桌,可是三个贵人啊,那位黑衣服的公子,形神兼具,其身上,有一抹贵气环绕,绝不是普通人等。”

书生笑了,

道:

“难不成我看不出来么?”

这三人身上衣着,本就是不俗之物。

人靠衣装马靠鞍,在这个时代,身上穿什么衣服,可以很清晰地体现出那个人的身份等级。

“呵,你可只知其一不知其二,这位黑衣公子,身上不仅仅有贵气,还有一股子随遇而安的洒脱劲儿,即使入这破酒肆,即使坐这脏凳,也都自如自若。

真乃入海则化蛟,入溪则变鱼。

要么,是出自极为富贵之家,以贵气滋养,不得燥火;

要么,就是靠着自己一手打拼出的高位。

前者,你惹不起;后者,呵呵,有本事的人,比有家世的人,更惹不起。”

“哈哈哈哈。”

书生闻言,放声大笑,

道:

“你这人好生奇怪,我就是想看一把剑,不是正问着么,怎么,你是看相的出生,非得给我整出这么多的弯弯绕绕?

巧了,

我身边随行的这位小师傅,也精通看相之术,他都没说什么,你在这里胡咧咧这么久。”

酒鬼摇摇头,

道:

“这位小师傅,是有慧根的,但怎么说呢,看相看相,哪里真的是在寺庙里打坐念经学来的?还不是看人看出来的?

看人形,观其气,再纵览全身,再加上入世半载,什么人都看得多什么事也都经历得多了,才敢说一声自己对看相一术有所涉猎;

其余的,都是贻笑大方。”

正在吃着疙瘩汤的和尚闻言,马上起身,面朝着酒鬼,双手合什:

“阿弥陀佛,贫僧,受教了。”

书生却有些不依不饶,继续问道:

“那你说,你凭什么觉得,我惹不起?凭什么认为,这剑,我就看不得?”

酒鬼伸手指了指坐在那边的女侠,

笑道;

“美人在侧,心则急切,焦躁遂生,需知真龙鱼虾,不露其威,鲲鹏鱼雀儿,不展其翅;

你且看看,

你这般言语无礼且令人生厌,

那位白衣先生,可曾有过任何表示?

那位黑衣公子,可是脸上还带着笑呢。”

“呵呵呵。”

郑伯爷真的是被逗乐了,恰好这时周鞭先送来了茶壶和茶碗,告罪了一声后就又回后厨忙活了。

熊丽箐帮郑伯爷倒了一碗水,

郑伯爷端起茶碗,

对着那酒鬼虚敬了一下。

“哎哟哟。”

酒鬼慌乱起身,双手捧着酒碗,弓着腰,赔着笑脸,道:

“您请,您请。”

郑伯爷小小地喝了一口,放下茶碗。

酒鬼则将一碗酒一饮而尽,碗口朝下,示意自己一滴不剩,这才重新入座。

而这时,

那位女侠,也不自觉地将目光落在了郑伯爷身上,随后,又落到了熊丽箐身上。

熊丽箐不是那种绝色美女,但她的气质好,这种气质,让女侠心里微微不悦,因为在这一点上,她感觉自己被完全比了下去。

那书生则摇摇头,道:

“既然出了门,自然就不能以门第而论,这剑,我今儿还真想看了。”

酒鬼摸了摸自己的胡子,道:

“看不得,看不得啊。有人是靠着门第过日子,门第是其唯一依靠,张口乃祖闭口乃父如何如何;

有人出门第后,反而更为自在逍遥。

一样的门第,有人觉得是门板,有人则认为,是囚牢。

门板后头养鸡豚,囚牢里头,关猛虎。”

“嘿,你这醉斯,只说他,为何不说说我呢?”

“你,唔,我瞅不出来。”

“既是瞧不出,又因何断定我看不得?”

“成,那我就给你再说道说道,黑衣公子旁边的佳人,发式盘的是云流式,乃贵人发式,身上擦着的,是香水,市价堪比黄金;行进来时,步态雍容,这绝不是富家受宠丫鬟所能比拟,前者只得其珠光宝气,后者,真正的贵女,才能有这般仪态端庄。

且瞧入坐这破酒肆之中,分明嫌弃这里之脏破,却依旧随之而坐;

茶碗送上,以自己衣袖亲轻拂之,再自斟茶入碗以侍公子,这不仅仅是爱煞了,更像是怕煞了。

其伴如此,那这位黑衣公子,又当如何?

再提点提点你,

先前这位公子进来时,步履幅度,行走肩微斜,这是骑惯了战马所致,于战马之上,时常需闪转腾挪,于螺丝壳里做道场,才有这种习惯;

再看公子先前端起茶碗喝茶时,其虎口和手心位置,虽经修剪,但仍有一层细光茧,定然平日里练箭不断,同时,擅使之器为刀。

弓马长刀傍身,

这位公子必然是行伍中人。

再者,

这位公子未着甲胄,乃便衣出行,却依旧穿得大方得体,金贵,不着甲,是不想惹眼,不着简,乃是为了舒服自在,不愿惹眼,但也不怕被人瞧见,此等气度,呵呵。

当下晋地,晋军头子也有不少,但燕人,才是现如今三晋之地真正的主子,晋人出身的将领,现在基本都得夹着尾巴过日子。

所以,

这位黑衣公子,定然是一位燕国贵人。”

说着,

酒鬼双手合什,道:

“贵人福康。”

郑伯爷不置可否,心里则在盘算着,这个酒鬼,到底是不是真的猜出自己身份的。

“燕地贵人?燕国将领?哈哈哈哈哈。”

书生忽然大笑,

笑得眼泪都要流出来了,

道:

“如此说来,这剑,我这次还真看得了。”

酒鬼不再言语,只是冷眼看着书生。

书生转身,看向郑凡,道:

“此剑,取与我看。”

郑伯爷双手搭起,撑着自己的下巴,看着书生,道:

“凭什么?”

酒鬼身边坐着的那位账房先生忽然站起身,

一时间,

那位先前刚刚坐下的和尚也猛地站起来。

两个人身上的气机在刹那间发出了碰撞。

账房先生持算盘转身,算盘向前推出。

与此同时,年轻和尚也砸出自己腕间佛珠,碰撞在一起后,并未发出声响,反倒是二者被互相吸引贴在了一起。

然而,

就在这时,

年轻和尚目光一凝,低喝一声。

“嗡!”

账房先生被强行压下身子,坐回了椅子。

年轻和尚顺势一扯佛珠,连带着对方的算盘也一并收入手中,随意地拨弄着。

酒鬼眯了眯眼,

赞叹道:

“佛武双修,一正一奇,这不禁让我想到了大燕的那位南侯。

当年,

于晋国京畿之外,

南侯曾与晋地剑圣一战,剑圣败!

我曾事后去那片林子里寻过交战之处,查看痕迹,发现那位南侯,不仅仅是肉身强悍,同时其也擅长方外之术。

故而,我推断:

剑圣之败,非战之罪,而是南侯将双方的对决,看成两军对垒,其有后招,故而得胜。

这位小师傅,佛武双修,说不得日后也能走上像那位南侯一般的路子。”

“阿弥陀佛。”

年轻和尚念了一声佛号,摆手之间,算盘重新落向账房先生,其伸手接过,放回了桌上。

酒鬼指着账房先生笑骂道:

“叫你多学点打斗本事你不学,弄得我现在都很没面儿。”

这位账房先生应该是一位炼气士,第一轮交锋,他是和年轻和尚以方外之术对拼,但随后,当和尚显露出自身武夫体魄后,就变成了一力降十会,直接将其给反压了回去。

见这边的短暂冲突结束,

书生再度看向郑凡,

问道:

“你刚刚问我凭什么?”

郑伯爷点点头。

“行,那我就告诉你,其实,咱们是一路人,你不认识我,也很正常,因为我寻常不会露面。”

说着,书生从怀中掏出一块令牌,向着郑伯爷展示,

同时道:

“我乃,

大燕平野伯麾下第一客卿,

郑樊力。”

————

晚安。

(本章完)

重新连接服务器...

连接失败... 将在 秒后重新尝试连接.

连接失败.
请刷新此页面.

此会话被服务器暂停.

恢复会话失败.
请重试或者刷新此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