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章 得意忘形

族人们互相龇着牙,刷完牙后,感觉清爽多了,嘴巴里不再有一股子臭鸡蛋味,清新口气,才能更亲近彼此。

回过头来,就看见林郁正背对着众人,鬼鬼祟祟地朝水袋里投放着什么。

这一幕实在太过可疑,族人们尤其是男人们本来就不信任她,虎头用肌肉想都知道她肯定在捣鬼,怒喝道:“呔!你做什么?!”

林郁扭头看见面露狐疑的女人们和目露凶光的男人们,顿时明白自己干了件蠢事。

水是部落里不可或缺的资源,岂容她一个外人染指?

她应该先向族人们说明情况再操作,而不是自以为好心地替他们做主。

有点得意忘形了啊……

她反应也是极快,想到自己语言不通,一时半会儿很难解释清楚,立刻抱起水袋咕噜咕噜痛饮,用行动证明自己不是在投毒。

然而光是这样还不足以平息众怒,她自作主张的行为令男人们感到愤慨和不安。

就算是客人,也不该在未经主人允许的情况下,擅自动主人的东西,何况还是他们耐以生存的水,万一她哪天往水里投毒,整个部落岂不是要被她全灭了?

“你到底在做什么?”

“阿妈同意你这么做了吗?”

“你凭什么动我们的水?”

众人七嘴八舌地质问,不必听懂,通过男人们的神情、语气和肢体动作,林郁也能感受到他们的怒火。

眼看着昨天辛辛苦苦建立起来的信任就要瓦解,搞不好还会被逐出部落,她急得汗都出来了,怎奈有口难言,只能手舞足蹈地可劲比划。

然而声量小的吵不过声量大的,自古皆然,她手脚都跳麻了,族人们却越说越火大。

这时,忽然听见一个略显稚气的声音大声说:“是我让她这么做的!”

洞穴里有片刻的安静,众人循声看去,见是张天,不禁面面相觑。

很少发表意见的阿妈面对这样的情况,也无法坐视不理,看着张天,很严肃地问:“有什么事是族人们做不了,只能由她来做的吗?而且,做这样的决定,你为什么不告诉大家?”

这是很严厉的指责了,互不隐瞒和共识决是族人们能够彼此信任、抱团生活的基础,就算是阿妈,她在做事之前也会和大家商量。

张天虽然得到了天空的指引,但不代表他可以无视默契,肆意妄为。

不过,他既然敢站出来替林郁背书,就已经想好了怎么狡辩。

他朝林郁走去。

林郁一头雾水,完全没听懂阿妈的问话,但见阿妈神情严肃,族人们也都一言不发,显然情况不妙。

想到这一切都是因自己而起,她既懊恼又愧疚,用眼神询问张天,见张天递来一个沉稳镇定的眼神,顿时安心不少。

张天伸手到水袋里捞起那颗白石,对族人们说:“还记得神农尝百草的故事吗?神农为什么不在尝百草之前告诉族人们,哪些花草能吃,哪些花草不能吃?”

枭是站在张天这边的,立即说:“因为神农也不知道,只有尝试过后才知道!”

“没错!”

张天摊开手,露出手里的白石。

族人们的视线立刻被这颗纯白圆润的石头所吸引。

他们从未见过这样的石头,像雪一样白,像太阳一样圆,有种难以言喻的无与伦比的美感,比他们用兽骨打磨出来的饰品要好看多了。

张天说:“抓她回来那天,我从她身上搜到这颗石头,这两天我一直想弄明白它的用处,没有告诉大家就是因为我还不知道它有什么用,我必须尝试过后才知道,才能告诉大家。”

众人恍然,这番话听起来就很有道理,再加上有祖先的事迹为证,族人们立刻便释然了,殊不知张天已经悄悄偷换了概念。

虎头问:“那你让她用这个石头做什么呢?为什么要扔进水里?”

张天用很严肃的口吻说:“因为就在刚才,我听到了天空的声音,祖先们告诉我,这是他们传下来的宝物,只有林郁能够使用它。所以我让她用给我看。”

他顿了顿,接着说:“现在我知道了,这颗石头能够让我们喝的水变得清澈纯净!”

兰花拿起水袋瞧了瞧,然后递给族人们,欣喜道:“看!我们打回来的河水果然变得干净了!变得和雪融化后的水一样!”

张天把白石递给林郁。

林郁有点懵,她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但很显然的,经过张天的一番嘴炮,误会已经得到解除,她看见族人们正抱着她净化后的水品尝,露出陶醉的神情。

兰花比划着问:“你能给我们演示一下你是怎么做到的吗?”

“当然!”

林郁爽快答应。

男人们抠着脑袋凑过来,一本正经地向她致以诚挚的歉意,表示不该对身为客人的她吼辣么大声。

林郁微笑着摆摆手,心想这群原始人倒是很直率。

想了想,又觉得这是必然的。

大家朝夕相处,没有任何私人空间,再怎么情同手足,也难免起争执,也只有性格直率不记仇的人,才能长久地在一起生活。

女人们用林郁净化后的水煮花草,再辅以香料调味,香气弥漫开来,令人食指大动。

难得吃到如此干净且有滋有味的食物,就连张天也忍不住多吃了两碗。

和两天前相比,族人们的生活品质显著提升,形象也称得上改头换面,张天更是顶着这个时代绝无仅有的锅盖头,是全洞穴最靓的仔。

有一说一,看久了之后,竟然感觉还不错,男人们也是越看他的发型越觉得顺眼。

早饭后,青壮们整装待发。

张天今天不去河边。

年纪相对较大的舅舅们普遍更喜欢钓鱼,也更擅长钓鱼,经过这几日的垂钓,他们已经掌握了钓鱼的技巧,就算张天不在,也能很好地完成任务,万一遇到搞不定的情况,还有枭呢,他已经是个成熟的钓鱼佬了,要学会自己带队。

张天要和以虎头为首的哥哥们进山狩猎。

狩猎在其次,他主要想巡巡山,把自家部落的地盘摸清楚,如果运气够好,他希望能碰到带角的动物。

碰不到也没关系,角弓里的兽角并非必需品,可以用木料代替。

当然,如果想制作上好的角弓,在选材上还是要一丝不苟才行,如果再苛刻些,制作工序更是要精益求精,没有个一年半载休想做出来。

但以如今的条件,张天不奢求这么多,做出来能用,比普通弓好用就行。

林郁今日也要进山,身为神农的后裔,她要教女人们辨别百草。

(本章完)

第38章 大自然的馈赠

出发之前,张天从林郁那里拿到记事本。

他没有急着翻看,将记事本不动声色地揣进外衣褶层里,跟随狩猎队伍进山。

地盘的划分通常是根据脚程算的,以洞穴中心,以一日往返的距离为半径,附近数座或者十数座山头全归部落所有。

部落的规矩,族人们外出必须当天去当天回,再远的地方划给你也没用。

至于具体有多少座山没人说得清,族人们没有自然数的概念,只知道从河流上游的某座山到下流的某座山之间,这一片山林都是自家的猎场。

按后世的标准,部落的地盘不算小了,妥妥的地主老财。

山里遍生林木,现在有林郁帮忙掌眼,可采集的植物种类一下增加了数倍不止,那些以前不敢碰的花草,因为长期无人采摘,都长得枝繁叶茂,现在正好一并收割了。

男人们说是狩猎,其实大多数时候也在采集。

山麓丘陵中的动物和草原上以丰沛草料为食的动物截然不同,后者通常有较强的群居性,往往成群结队活动,而且草原是开阔地带,动物们无处藏身,比较容易发现,也比较容易猎杀。

相比之下,山林里的动物大多独来独往或者过着小型的家族生活,不容易碰到。

因此大多数时候,男人们都在采集昆虫、捣鸟窝、射麻雀。

“不要采集蚂蚁,没什么肉又难吃,有些蚂蚁还会咬人,剧痛无比,不要收集那些以腐肉和野兽粪便为食的虫子,它们会让我们生病……”

一路上,虎爪很耐心地给这位狩猎新手上课。

张天连连点头称是。

实际上,他比虎爪知道更多。

他知道蚂蚁不全是难吃的,有一种蜜蚁或者叫糖蚁,它们大腹便便,肚子里装满了甘甜的汁液,味道十分不错。

他还知道颜色鲜艳的昆虫包括它们的幼虫通常都是有毒的,在叶子下面发现的幼虫,多半也含有毒液……

这些都是野外生存必备的常识,在他看来是常识,在族人们看来却是需要付出生命的代价才能换来的珍贵知识。

狩猎队伍朝河流上游的方向行进,翻山越岭,爬坡过坎,运气还算不错,路上收获了三只松鼠和七只鸟雀,其中有接近半数都是张天射杀的。

他是身经百战的了,箭法自然要比刚学会使用弓箭的野人们强些。

男人们惊叹于他的狩猎天赋,不禁另眼相看,不再因为他年龄小而小瞧他。

“你们过来瞧!这是不是蹄印?”

张天心头一跳,听人提到蹄印他的第一反应竟然是怀疑有穿越者,他自己都觉得好笑。

溪水边的泥土松软,留下一串浅浅的蹄印,看起来像是羊蹄印,显然是到溪边饮水时留下的,印迹很新,或许还没走远。

众人立刻循着足迹去追,但没追多远,足迹便消失于铺满地面的落叶中。

论追踪能力,人类大概是所有捕食者里排倒数的。

虎头像狗一样趴地上嗅了半天,最后随手一指说:“往那边去了!”

张天很怀疑他是胡乱指了个方向。

最终果然没追上。

男人们站在光秃秃的山脊上,望山兴叹。

此地便是边界,该打道回府了。

虎头很笃定地说:“那头羊刚经过这里!我们来晚一步!”

男人们叹着可惜,脸上却露出振奋的神情。

张天知道,等晚上回到洞穴,他们又可以就此吹嘘一番,说只差一步之遥就杀死一头羊!实际上连羊毛都没看到。

虽然错过了羊,却在追踪的途中端了一窝野兔,又射死一只黄鼬,就算回程的路上一无所获,也足够交差了。

大家的心情都很不错。

在山林里穿行一上午,众人都有些疲乏,到溪边喝口水,稍事休息。

张天从怀里摸出记事本,翻到最新一页的留言。

“致野人天:

我干了件蠢事……感谢解围!你跟他们怎么解释的?咱俩串串供~

(划掉)

地理位置我们可以从植被的类型进行大致判断,植被的分布和气候息息相关,现在的气候虽然和一万年后的气候有所差别,但没有大到能够彻底改变地貌和生态的程度。

这一带丘陵的植被属于针叶阔叶混交林,据伱所说,这附近还有草原,这两种植被区域几乎都在北纬40度到60度之间,我国的东三省就位于这个纬度区间内。

当然了,这两种植被在同纬度的欧洲和北美洲都很常见,无法据此判断我们究竟身在何处。

关于南迁,你有计划了吗?”

中间有一行字被她划掉了,不过划得不深,张天还是能够看出来,那行字写的是:“我失踪多久了?我父母还好吗?”

其实张天又何尝不想知道?

林郁是身穿,表现为失踪,而他是魂穿,所以他的肉身会怎样,是直接死了吗?

他未曾为人父母,因此无从得知,失踪和死亡哪个对父母的打击更大。

他也一直避免去想这些事情,想也无益,只是徒增烦恼罢了。

林郁之所以写了又划掉,想必也是同样的心情吧。

或许是被张天上午的表现刺激到了,回程路上男人们异常积极,射杀鸟雀、鼠兔十多只,采集昆虫、鸟蛋三大袋,今晚的食物是够够的了。

张天反倒有意收敛了锋芒,把表现的机会让给族人。

临近黄昏,翻过最后这座山头便到家了。

这时,张天忽然听到一阵嗡嗡声。

他循声看去,立刻眼睛一亮。

蜜蜂!

蜂蜜是大自然最好的馈赠,益处良多,可食用,可入药也可当做香料,营养价值高,而且人体容易吸收,疲惫时来一勺,可以立刻增强体力。

秋天是野生蜜蜂取蜜较为集中的季节,尽管这个秋天比以往冷,蜜蜂不仅没有摆烂,反而更加辛勤地采蜜,堪称生物界的劳模。

工蜂和人一样,也是日出而作,日落而归。

张天跟着那只蜜蜂,很快便找到了蜂巢,在一棵中空的树洞中。

男人们也跟了过来,见是蜜蜂,都劝阻说:“这玩意儿可捉不得!能蜇死人!”

“我有办法。”

张天收集一堆落叶和野草,在蜂巢四周点上火,滚滚浓烟瞬间将蜂巢包裹住。

蜜蜂最怕火烟,熏上一时半会儿,便承受不住,纷纷飞离树洞。

为防止蜜蜂追巢,张天举起火把将树洞里里外外熏了个遍,熏到蜂巢内充满浓烟。

发现家里冒烟了,蜜蜂再不留恋,舍弃巢穴,挟裹着女王头也不回地离去。

不必等张天招呼,男人们立刻一拥而上取出蜂巢,笑得合不拢嘴。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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