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9章 “招工”招到沈红衣

“庆有哥,这到底什么情况,为什么咱们卖时就出问题,他李建昆一卖,屁事没有,比刚开始还火,感觉老天爷都在帮他!”

刘小江气不打一处出。

徐庆有虽然没说话,但气得浑身发抖,贼老天不厚道啊,好运气被那老贼占光了。

他们也刚从羊城进货回来没两天,回来才发现,京城这边关于喇叭裤的舆论,陡然反转。

报纸上青年们个个叫嚣着要穿喇叭裤,反对的声音没有了,你敢信?

他的五千件喇叭裤的现货啊,这个节骨眼上,要是拿出来卖……外面的火爆销售场景就是他的!

他两块钱一件,亏本甩给了老贼,两块钱啊!

那老贼卖到均价二十,一件能赚十八!

五千件足足能赚九万,九万哪!

想到这里,徐庆有喉咙都有点腥甜。

老贼自己去进货,无论如何也赚不到这么多,算下来至少有整整四万块,是他给贡献的。

是他们表兄弟二人没日没夜辛苦快两个月的血汗钱,最后净给老贼赚走了!

“唔!”

“庆有哥你咋了?”

“没事,胃不舒服。”

再说8090百货这边,李建昆今天本来有课,但硬是走不开,生意太火爆了,五个人完全忙不过来,除他自己,他还把王山河拉过来帮忙。

现在所有喇叭裤一个价,二十块,朝铺子外面吼过好几嗓子,让提前准备好钱,进来报尺码,看中哪个款式,货给你,钱给我,立马走人腾空。

恕不能提供现场试穿服务。

装钱的木匣子,已经不知拿去里屋倒过多少回,一会就满,一会就满。

真可谓赚钱赚到手抽筋。

按照这个销售情况,即便五千件喇叭裤也卖不了几天。

这寒冬腊月的,愣是搞出一身汗,吃饭?不存在的,客户都排着队没吃饭,伱一卖东西的能吃饭?

手脚不停,一直忙活到下午快四点,李建昆不得不撤出柜台,他得去一趟邮电局,给财叔挂通电话,让他赶紧备一批货,所幸上回在羊城吃酒时跟他打过招呼。

现在在京城卖喇叭裤,那跟抢钱也没啥区别。

铺子外面的客流虽然消减不少,但想出去,仍然得避着人,凌波微步到快接近庆江坊时,李建昆顿住脚。

王山河这会要在这里,得直呼好家伙。

徐庆有把他心心念念的玩意,从南方捣腾回了。

此时正在门口,朝排队买喇叭裤的时髦青年们,大力推销。

“来呀,走过路过的别错过,全进口的微型录音机,放在口袋里就能携带,小巧方便,居家出行必备喽!”

您还别说,感兴趣的不少。

“你拿过来给我看看,我这排着队呢。”

“拿我一个瞅瞅。”

“呦嗬!磁带机还能做这么小,是个好玩意啊!”

徐庆有和刘小江左右蹿腾,提供“送货上手”的体验服务。

看得李建昆一阵辛酸,在这个物资紧缺的年代,卖货卖到这个份上,也是挺不容易的。

可销售情况呢,却跟他早前给山河和鲁娜预判的一样,时髦青年们上手饭盒机后,倒无人说不好,关键就是没人掏钱买。

倒也有人道出缘由。

“这玩意好是好啊,可二百二一部,我贴个三五十,买台大三洋不更好么?甭管搁哪儿一放,半里地都能听到。”

人们喜欢大的,喜欢燥的。

饭盒机太小,想露出来还得刻意装一下;声音也小,放起来只能周边听个响儿。

李建昆抬脚走过去,他赶着去下订单,可没空欣赏徐庆有的难看。问题是他此时出现在这里,就是原罪。

倍受打击的徐庆有瞥到他后,好容易按捺下去的火气,十倍反弹而起,从牙缝里挤出两个字,“老贼!”

“诶,孙贼,让让,我有事。”

“你有啥事?你就是来看我洋相的!”

李建昆摸摸鼻尖,这么自作多情吗?

“行行,你说是就是。”

“老贼,你太阴了!你是不是早看出来报纸上吵吵一阵,最后还是压不住?”

“啊…对对对。”

李建昆懒得鸟他,当一个人对你饱含恶意时,咱得脑子清醒点,别想着他还能对你好。

爱咋的咋的。

望着李建昆大摇大摆离开的背影,徐庆有眼里布满血丝。

“庆有哥,这可咋整呀?”

刘小江欲哭无泪,前两天没卖掉,还以为价格太贵,五道口这边的人太穷。

现在才发现根本不是那么回事!

徐庆有心头一凛,从他眼中看出一抹不满和怀疑,这可不是什么好兆头。

作为刘小江而言,他确实对他庆有哥的眼光和生意头脑,产生了质疑。要说上回喇叭裤是天有不测风云,那这回呢?

“你慌什么,我有办法!”

徐庆有这人有个优点,往往被逼到绝境时,大脑会特别灵光,他倒真生出一个主意。

他发现他高估了饭盒机的消费市场,远没有那么大,这玩意怕是只适合卖给附近八大院的“贵族学生”。

这是他们学生间的玩笑称呼,指的是那些在考上大学前,已经在工作岗位上满五年的人,他们不仅同样享受大学生补贴,原单位还会照常给他们发工资。

当然了,他们毕业后也会回原单位工作。

如此一来,这一拨学生中的贵族,月生活费通常能高达四五十元以上。

消费两百来块的饭盒机不成问题。

但徐庆有考虑到,这次只准成功不许失败,不然他和表弟怕是要面临散伙,他还要上学,不可能独自干买卖,所以还得搭配点销售手段。

他准备去搞点外语和诗歌方面的磁带。

小批量的话,倒不难弄,拎台录音机,去燕园找人录,给点工钱就是。

徐庆有把这个想法告诉刘小江后,后者眼神明亮,大腿一拍夸赞好主意。眼中的质疑也暂时沉下去。

说干就干。隔日,徐庆有便行动起来。

录外语的人选,他去勺园晃荡一圈,很快便物色好。

倒是录这年头大学生喜闻乐见的诗歌磁带的人选,让他犹豫了一下,他自己的嗓音条件有限,而且他谨慎地没找自己所在的五四文学社的人,怕人怀疑他的目的,社里有不少校领导,鬼精。

他想到早晨社上次弄的那本《这一代》挺好,印刷出来的残本,都在燕园里造成哄抢,价格一度炒高到十倍。

他准备在早晨社物色个人,把这本刊物录出来。最好是个姑娘,因为舍得花大价钱买贵重物品的,通常是男生。

一阵打听,有人给他推荐了一个人选,说声音很好听。这姑娘在上回的诗会也登台过,徐庆有觉得靠谱。

姑娘名叫沈红衣。

(本章完)

第210章 当代陈世美

这天中午,徐庆有找了一个34号宿舍的女生,想把沈红衣喊下来。

两人还未靠近34号楼时,便看见这样一幕:

宿舍楼底下的一颗歪脖子树旁,李建昆和沈红衣面对面站着。前者饶有兴致打量着沈姑娘,还算听话,换上了崭新的蓝色棉服,厚布裤子,脚上是一双千层底老棉鞋。

无甚美感,将姑娘的身材凸显得十分臃肿,像只笨企鹅样,倒是有几分俏皮可爱。

气温一天冷过一天,姑娘小脸仍然红彤彤的,皮肤格外白皙,可谓白里透红。

“给,从南方带了点礼物,认识的朋友都有份,不值几个钱。”

李建昆递过来一只黑布袋子,能有书包那么大。

沈红衣诧异,心说你可别忽悠我,这么大个东西能不值钱?半天没有接。

“真不值钱,喏,你看,几个碳球能值多少钱。”

李建昆扯开袋口,只见里面是一兜碳球,圆不楞登的,十分规整。还有个用牛屎纸包裹着的不明物品。

沈红衣伸出小手隔空戳了戳,问:“这是啥?”

“一个很实用的小玩意。”

李建昆顺势把布袋子塞进她手里,从里面掏出牛屎纸,拆开,只见是一个巴掌大、立体状的碟式物品。外层包裹着抛光过的铁皮,铁皮上散布着不少孔洞,形成一个好看的花纹。

沈红衣一头雾水,从未见过这种东西。

李建昆得包教包会啊。

遂取了一颗碳球,示意沈红衣蹲下,两人合围出一个“避风港”,他又薅来一把枯黄的干树叶,垫在地上,把碳球搁在上面。

“刺啦!”

一根火柴划过,干燥的枯叶一点即燃,火焰包裹着碳球。

为使效果立竿见影,李建昆在燃烧的过程中不断添加枯叶,反正就地取材,很方便。

几分钟后,碳球有一大半已被烧得通红。

李建昆遂拧开“碟炉”。沈红衣搭眼望来,发现两块碟瓣里头,箍满白色絮状物,中间各有个半圆凹槽,合起来似乎刚好是一个煤球的大小。

随后她看见学长使出无情铁手,薅起煤球,搁到一半凹槽中,又把另一半碟瓣盖上去,拧紧。

这不会烧着吗?

沈姑娘满脑门问号。

“烧不着的,那是石棉。”李建昆似乎知道她在想什么,笑了笑,把碟炉递过来,“你摸摸看。”

甫一触碰,沈红衣便感受到金属外罩上传来的温热,温度还在攀升,渐渐都有些烫手,好似手心里有只小火炉。

眨眼间,自掌心传来的温度蔓延周身,驱散了她全身寒意,连周遭空气都仿佛暖和不少。

沈红衣美眸明亮,心想这可真是个好玩意。

女生冬天手脚总是冰冷,有了它,再也不担心这种严寒下写字拿不出手,晚上暖不热被窝。

“还有这个。”

李建昆摸出一只薄丝兜罩,从沈姑娘手里拿过碟炉,塞进去,刚刚好,这兜罩还带一根挂绳,他往沈姑娘脖子上一套,碟炉便坠在身前。

“平时要是不方便拿,伱就这么挂着,可以把小炉子塞进棉衣里头,这样保管全身都热烘烘的。”

沈红衣的棉衣很是肥大,不必解扣子,她拿起碟炉往领口一放,一下滑进去。

仅仅一两秒后,温暖便在胸口绽放,棉衣中暖和得不像话,整得她都有勇气去打场雪仗。

这东西太好了!

但转瞬,姑娘又意识到,这么好的稀奇玩意,真的不贵吗?

“学长,这……”

“咱俩是朋友吗?”

“……那,肯定,是。”

“是朋友就别这么见外。”李建昆微笑道,“这煤球很耐烧,一个顶一上午没问题,等小炉子没温度了,你再按我刚才的方法更换,这一兜应该够你熬过这个冬天。”

沈红衣耷拉着脑袋,不知该说点什么,心头温暖如春,她分不清是棉衣中小火炉的作用,还是别的。

渐渐的小脸也有些发烫。

她突然想到,该给学长回件礼物,学长对她关照太多,脑子里不禁浮现起上铺室友这几天在忙活的事——织毛线。

她虽然不会,但可以学。

如此一想后,思想通透不少,遂抬起头,扬着笑脸道:“对啦学长,你的围巾还在我那儿,我洗干净再给你吧。”

“不用。”

“……学长,你别这样…行吗?”沈红衣掰搓着小手,什么东西都送给她,她哪里受得起啊。

“我是说不用洗。”

“还是洗洗吧。”

“洗啥呀,我又不嫌你脏。”

这话……唰地一下使沈红衣小脸红如苹果,小心脏怦怦直跳。她就算再懵懂,也能从里面听出一些异样。

李建昆摸摸鼻尖,这就遭不住?哎,幸亏他稳如老狗啊,一直很谨慎,没上来就放大招。

否则沈姑娘还不得缩成一团?

“学长,那先这样,我走了。”

嗖嗖!

沈红衣如同一只受惊的小兔子,几个蹦跳便消失在宿舍楼道里。

歪脖子树的西南侧,带路的女生已经走了,只剩徐庆有一个,他硬是一帧不落,看完了整出戏码。

狗日的老贼在勾搭妹子!

雾草,这把钟灵置于何地?

说好的大家先好好读书,读完直接扯证——反正钟灵每回跟他聊天,表现出来的就这意思。现在是什么情况?

钟灵在那边坚守妇道,守身如玉。你丫的突然下船,移情别恋了?

这可……真是一出好戏啊!

徐庆有笑了。他想想后,一改以往作风,踱步走过来,笑眯眯道:“嘿,老贼!”

“呵,孙贼,搁哪儿都能撞到你啊。”

“我可没有跟踪你,我找沈红衣,刚才那姑娘就是吧。”

李建昆眉梢微挑,“你找她干嘛?”

“我打算录盘诗歌磁带,早晨社的人推荐的,有问题?”

想到这孙子正在干的买卖,以及沈姑娘黄鹂般的声音,李建昆恍然。

“老贼你不得了啊。”徐庆有岔开话题。

“你是说,钟灵?”

“咋了,这事不应该让她知道吗,身为老乡、老同学,我跟你讲,我义不容辞!这事你可拦不住我。”

李建昆做了个你随意的手势,起脚便走。

“装?”

望着他的背影,徐庆有心情愉悦,钟灵倾心他五年,两人也曾你侬我侬过,又有着某种约定,突然遭遇这种背叛,不杀过来闹个天翻地覆才怪!

老贼这厮八成要落个风流花心的名头。

整一个当代陈世美啊!

美滋滋~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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