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章 晋升三阶

夏洛特没有追上去的想法,他摇了摇头,走到了韦尔斯身边,摸出来他的钱包,还从这位侦探身上摸出来一把全新的马格南手梭,以及一个牛皮子弹包。

至于对方那把刺剑,虽然看着价值不菲,他却没要,一来他不擅长剑术,二来逃亡期间,这东西也不好脱手。

夏洛特把自己的二手马格南手梭也捡了回来,然后就那么扬长而去。

吞噬了韦尔斯这名二阶超凡的生命力,他需要找个地方消化。

夏洛特离开之后,整条街道才渐渐重新有了行人,。

这种当街杀人事件,在小地方司空见惯,即便在首都斯特拉斯堡都不算罕见,甚至没有什么行人打算去报巡城军,倒是有人好心的通知了一下市政的收尸人。

韦尔斯死的形象太狰狞了,让附近的居民看的很不舒适,这是必须要清理的。

夏洛特没有直接离开,他折返回了上七区,匆匆穿过斯特拉斯堡的中心城区,进入了和马恩区隔着市中心遥遥相对的弗朗什孔泰区。

他虽然没什么反侦察经验,但前世在网上看过不少类似的帖子,多少也能迷惑一下追兵。

只要离开上七区,狱军一般就不会追上来了,巡城军的力量也变的薄弱,如果被他误导,向马恩区和卢卡瓦罗区方向搜索,就更安全了。

虽然外十五区也有驻军,但对这种小案子一般兴趣不大。

他也不担心全城大搜索这种事儿,他是跟新的典狱长闹翻了,属于私人恩怨,还没有明确的罪名。就算罪名确凿,因为身份太低微,犯的也不是什么大案子,倒卖监狱的超凡武器能算多大罪名?还不至于惊动这种大场面,帝国没那么多巡城军的治安力量可供挥霍。

这里真不是地球!

夏洛特虽然在马恩区上班,但进入了进入了弗朗什孔泰区,还是明显感觉到了外城区和上七区的不一样。

这里更为脏乱差,建筑也更为杂乱,街上走过的人都目无表情,显然生活压力太大,完全没有活力。

他也无暇发出穿越者之感慨,匆匆找了一家还过得去的裁缝店,进了店铺,就开门见山的说道:“我要出一趟远门,需要一套耐造的衣服。”

这家名为野百合的裁缝店,只有一个老裁缝,甚至都没有助手,老裁缝看了夏洛特一眼,淡淡的说道:“需要五天!”

夏洛特微微一笑,说道:“我现在就要,加你三成的钱。”

老裁缝慢条斯理的说道:“的确有几套成品衣服,但跟你的尺寸不太合适,得改一下。”

夏洛特说道:“那就请尽快吧!”

老裁缝把店内的几件成品衣服拿了过来,夏洛特选了一双小牛皮靴,一身厚实的猎装,还把店内放了很久的一个旅行箱买了下来,他要长途跋涉,却没有带任何行礼,就会显得异类。

老裁缝的手艺不错,大概半個小时,就改好了衣服。

付款的时候,夏洛特选择把旧衣服抵押给了老裁缝。

他身上的衣服都是在上七区的裁缝店订制,用的都是好的料子,虽然不算高档,又是二手旧货,也比老裁缝店里的衣服更贵了。

老裁缝做生意还算诚信,估算了一个合适的价格,找给了夏洛特两个生丁,两人愉快的完成了这笔交易。

虽然拧干过,但夏洛特身上仍有些湿漉漉的难受,他跟老裁缝借了一条毛巾,擦干了身子,换掉了身上的衣服,顿时觉得气爽很多。

拎着自己的手杖和新买的旅行箱,他走出了裁缝店,忽然就想起来,他穿越过来不久前,杭州万象城出过一次抢劫案,罪犯连十分钟都没撑到,就被警察叔叔们给抓捕了,比起来地球的办案效率,法尔斯帝国的狱军和巡城军们怕是连脚毛都比不上。

当然,他现在并不希望法尔斯帝国的办案效率突然提高起来。

遭遇一次占卜师侦探,对他而言就很够了。

夏洛特步行了一会儿,找到了一辆待客的公共马车,他上了车之后,给了马车夫一个城外的著名庄园地址。

他并不是要去那个庄园,而是那里足够远,一路上至少要五六个小时,这么久的时间,足够消化掉吞噬的生命力了。

韦尔斯作为二阶超凡,生命力异常旺盛,他体内的血腥荣耀都已经快“炸”了。

马车夫欣喜若狂,这可是个好活儿,立刻就催动了拉车的马儿上路了。

夏洛特调整了一下呼吸,运转体内的血腥荣耀,开始了炼化吞噬来的生命力。

几个小时后,他左腿轰然一震,第三团血腥漩涡凝练成型。

虽然是在逃亡途中,夏洛特还微微欢喜,按照正常修炼进境,纵然安妮小姐这样的天才,也要毕业五六年之后,才有可能晋升三阶。

他张开双手,血腥荣耀在掌心喷薄,比原来强大了最少三四分。

稍稍尝试,夏洛特就把血腥荣耀收敛起来,心头暗道:“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把右腿也凝聚血腥漩涡,并把轻捷和灵蛛两枚符文冥想成功。”

他选择凝练双腿上的血腥漩涡,就是寄希望早一日,能冥想出来这两门奇术符文。轻捷术能让人身轻如燕,快如奔马,灵巧如猿猴,弹跳力如铃鹿。灵蛛术能让人飞檐走壁,登山越岭如平地,甚至还能凝聚灵力丝线,荡空遁行,有一点点特殊的应激灵感。

一旦他修成了这两门奇术,身法变化,奔行速度,就再非是普通人的层次,纵然遇到高阶超凡也能从容逃走,更不怕普通的追杀了。

夏洛特消化了吞噬的生命精华,终于有心思,把韦尔斯的钱包翻了出来,这位侦探应该是刚拿了新典狱长马格鲁·特勒给的报酬,钱包里居然有五埃居之巨,还有几佛尔的“零钱”。

一埃居的购买力,相当一万八九千人民币,马格鲁的出手也算是“慷慨大方”了。

钱包里还有一张提货单据,写着刺剑一把,夏洛特猜想是这位精擅剑术的侦探,订购了新武器,但还未来得及取回。

他把现金纸币和头提货单据收了,随手把钱包掷出了车窗外,此时马车已经离开了城区,道路两边都是荒野,钱包滚落在草丛里,大概再也不会被人发现了。

(本章完)

第37章 巨斧冒险团(求张加油的月票)

在马车路过一个村庄的时候,夏洛特留下了车费,没有惊动马车夫,悄然下了马车。

目送马车疾驰而去,夏洛特微微放松了下来,他本来就不是想要去那座庄园,消化了吞噬来生命精华,他选择半路上溜走,会让追兵更难以琢磨行踪。

这处村庄人口不多,大概只有几十户人家,一条小街贯穿了整个村子。

此时天色已经擦黑,夏洛特虽然是超凡,但也不敢半夜在荒郊野外赶路。这个世界的野外并不安全,即便是首都斯特拉斯堡附近,也有食人的恶魔,凶猛的野兽,以及各种说不清楚的危险。

夏洛特试着敲了两家村民的大门,第一家传出粗鲁的声音,拒绝了他投宿的请求,第二家就好说话许多,虽然也拒绝了他,却指点他去村头的老约翰家里。

老约翰是个猎人,也偶尔做点接待陌生人住宿的生意。

夏洛特找到这位老猎人家的时候,天色已经完全黑了,他敲响了大门,提出了投宿的请求,一個身材高大健壮的老头拉开了房门,说道:“进来吧!”

让夏洛特意外的是,这位老猎人并不是一个人,他的房间里还有一支小小的冒险队伍。

这支队伍有五个人,三男两女,为首的是个使用巨斧的中年战士,他很警惕,没有跟夏洛特说话。

另外两个男人稍稍年轻,也有三十多了,腰挂军刀。刺剑在街边决斗时是非常棒的武器,但在野外,以及军队中,有厚脊的军刀才是常见武器。这两人显然都是经验丰富的冒险家,身上除了武器,零碎不少,他们打量夏洛特的眼神,也带有几分审慎。

两位女士都十分年轻,容貌中等,一个是典型的法尔斯人,有一头带有波浪卷的出色金发,一个大概有点旧大陆南方血统,是一头微棕色的短发,两位女性都是二十出头,比希尔薇大不了几岁。

公学会教各种武技,国家学院会传授呼吸法,纵然是女性也会练出不俗身手。

比如夏洛特的前未婚妻希尔薇·马丁小姐剑术就在他之上。

很多女性在毕业后选择放弃进入政府工作,凭借娴熟武技,又或者正规训练的知识,成为了冒险家。

因为……帝国的确在分配工作上,有些性别歧视,希尔薇被发配去乡下做登记员,并非特例,旧大陆的其他国家也没好多少。

金发年轻女士对夏洛特很感兴趣,问道:“你也是为了那头白狼要去约克镇?”

夏洛特微微一笑,说道:“我只是路过,并没有听说白狼的事儿,那是一头什么样的野兽?”

几个冒险者都笑了起来,金发的年轻女士说道:“白狼可不是一头野兽,他是最好的猎魔人,非常擅长斩杀魔物。最近他放出口风,说得到了一头魔物的心核,想要选择一名传承者。”

夏洛特微微惊讶,猎魔人是一种“就业”非常广泛的超凡职业,不管是接受政府雇佣,还是接受贵族,又或者商人的聘请,甚至走单帮都是不错的选择,很赚钱,是超级高薪的行业。

他有两位选择了猎魔人职业的大学同学,在毕业前成功的开启超凡成了猎魔人,如今每周收入至少在十佛尔以上,非常让人羡慕。

不过,虽然猎魔人“就业”前途广泛,但这个超凡职业有两大缺陷:“就职”需要魔物的心核,这玩意非常稀罕,而且价格超级贵,普通人根本找不到;面对魔物时刻需要战斗,虽然收入丰厚,也极其危险。

夏洛特当年也曾考虑过,要不要选择猎魔人,最后还是选择了血腥荣耀,他实在没什么战斗天分。

扫了一眼五位冒险者,夏洛特立刻就判断出来,这五个人没有人晋升超凡,顿时生出了一个念头,笑道:“我对成为猎魔人没有兴趣,但对参观这件事有很浓厚的好奇,不知道能否跟你结伴同行呢?”

“别担心,我不会跟你们争成为猎魔人的机会,因为……”

夏洛特轻轻一捏手指,空气发出了噼啪的轻微爆响,他含笑说道:“我走了骑士道路,已经是一名超凡了。”

夏洛特当然不会斗气,他的力量种子至今还是种子,但用血腥荣耀模拟斗气并不难,毕竟血腥荣耀跟斗气路子接近。

五个冒险者顿时动容,使用巨斧的中年战士稍稍犹豫,说道:“我叫马逊,欢迎你加入巨斧冒险团。”

另外两个稍稍年轻的男士也报上了姓名,金发的年轻女士叫汉娜,一头微棕色短发的年轻女士叫何蒙莎,一个果然有点旧大陆南方风俗的名字,这个名字对正宗的法尔斯帝国人来说,有点偏古怪。

夏洛特不可能报上真实姓名,他从何蒙莎的名字得了灵感,捏造了一个也偏旧大陆南方风俗的名字钱南。

单独一人还是比较惹眼,容易被追兵找到行踪,但跟一直冒险队伍一起行动,就不太会有人注意了,能更好隐藏身份。

加入了巨斧冒险团,夏洛特丢出了一个生丁铜币,叫道:“老约翰先生,有酒么?我请队友们喝一杯。”

法尔斯帝国的生丁硬币颜色暗红,看起来很像铜币,也被大家认为是铜币,但实际上是一种合金,夏洛特也不知道这种铜币的配方,反正很耐磨损,而且不易变形掉色。

老约翰抓住了铜币,淡淡说道:“一生丁可不够。”

夏洛特耸了耸肩膀,又丢出了两个生丁,老约翰抓住了铜币,这才转身去拿酒。

夏洛特不是不知道一个生丁不够买酒,是故意制造一种他不是很富裕,但又非常豪爽的形象。

虽然贫穷,但是慷慨,很容易让人跟那个薪水不菲,又没什么朋友的前一级文书,以及前一级文书长区别开!

老约翰很快就拿过来六大杯麦酒,分别递给了六个人。

马逊接过麦酒,顿时对夏洛特生出了无数好感,叫道:“钱南!你是我见过最棒的新团员。”

他举杯狂饮了一口,脸上有说不出来的满足。

夏洛特举杯跟其余四位团队成员碰了一下,也饮了一小口。

老约翰的麦酒比他平时喝的气泡苹果酒要差不少,微微有些苦涩,口感更近啤酒,只是酒精度明显比啤酒高的多。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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