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6章 野生老王八

一晃眼,十多天过去。

长征食堂隔壁的隔壁,小酒馆。

是的,这家酒馆的名字,在李家姐弟的合计之下,就叫小酒馆。

当然了,占地近两百平方,放眼这年头的京城,单论喝酒的地方来说,它可实在算不上小。

如今里面的格局,跟刚租过来的时候,已经大变模样。

以许桃的爷爷,许大爷为首的几名老木匠,按照李建昆的设计图,忙活这么久,吧台和舞台早拾掇好,油漆都刷上,现在忙着打桌椅板凳。

另有一组人马,金彪帮忙找的。

负责拆墙砌墙、走线、布管,刷大白这些个。

目前进度也搞完大半。

毕竟搁后世就是个裸装而已。

暂时不好整得太奢华,一来容易招麻烦,二来说不定会成为门槛。

氛围不够,灯光来凑。李建昆已经让人从南方淘了些西贝货。

“咚咚!咚咚!”

“嚓嚓!”

“bang!bang!”

耳边嘈杂一片,师傅们干活发出的噪音此起彼伏。

李建昆和李云裳避着地上横七竖八的东西,四处走走看看。门口忽然传来拖拉机的声音,不多时窜进来一个人。

“昆哥,提来了!”

来人是小虎,早上李建昆让他和小龙,找辆拖拉机,去火车站提一些货。

林新甲特地从港城弄过来的,除去酒吧专用灯具,再有一套音响设备。

这可是小酒馆日后牟利的神器。

想想看,在这个内地三洋才刚刚横行的年代,低音炮和高音炮轰出来,还不得炸懵小青年们?

李建昆应了一声,撸起袖子,出门帮忙搬货。

拖拉机后斗被鼓囊囊的麻布袋塞得满满当当,都是不经撞的东西,不做好防护不行。

麻布袋一只只拆开后,里头塞的棉絮妥妥能打床棉被。

灯具终究碎了几盏,所幸发过来的有多。

音响目测没有问题,一套拢共四只箱式大喇叭,港城歌厅标配,两只摆在舞台两侧,两只挂在天花板上。

所谓的“环绕立体音”,也就出来了。

忒重!

好容易搬进屋子,师傅们纷纷凑过来瞧稀奇,灯具还好,这组上万港币的音响,金彪找的电工师傅压根不敢碰。

李建昆只好让他们先把天花板上的两只挂上去,后面自己来接线调式。

小龙小虎干完活,准备回暂安小院,被李建昆喊住。

“跟你俩说个事。先说好,不强迫,全凭你们自愿。”

两人竖起耳朵。

“我上次不是让万勇,帮忙在高第街弄两间铺子吗,已经弄到了。我准备安排两个人过去,一人负责一间,你俩是我的首选,毕竟经常往过跑,以后待在那边还更方便。

“伱们要是常驻那边,金彪和陈亚军以后就不必过去了,要什么货你们直接发回来。

“问题是,这样可能好久才能回一趟家。

“你们自己考虑吧,如果愿意的话,我会每月给你们四天假,自己规划。每间铺子肯定还要招人,那边搞批发,会很忙。你们过去是负责,做店长。”

小龙和小虎相视一望,都能从对方眼里看到一抹惊喜。

这还考虑个粑粑。

“昆哥,我愿意!”

“昆哥,我也愿意!”

对于他们来说,这可是一次鲤鱼跳龙门的机会。

大不了一个月回一趟家,没多大事,年轻不闯,更待何时?

不得不说,两个刚二十左右的小年轻,这一年来天南地北跑,胆色和眼界已经完全不同。

李建昆笑着颔首。俩人的能力其实还挺薄弱,但这不是重点,重点是忠诚度高。

业务员嘛,可以另聘。

往往一家公司的职业经理人,就业务水平而言,实在乏善可陈,为什么老板还要用他呢?

听话,是一个很重要的因素。

再说了,能力这玩意是可以提升的,两人都很年轻,发挥空间给到他们,假以时日,把陈亚军和金彪拍死在沙滩上也犹未可知。

“那行吧,你们回去跟家人好好谈谈,没什么问题的话,尽快启程,过去还要装修铺子,招聘人手,这些都是你们的份内事。”

两人齐齐点头,喜不自禁,屁颠屁颠离开。

李建昆想的是,等自己过去之前,他们已经把铺子拾掇好,只等着接货。

他跟南方那边一直保持着联系,平均三天会去一趟邮电局。

南方的两个项目有条不紊推进中,料想再有半个月,就可以过去摘果子。

在工地待到中午,李家姐弟回到四合院,刚进门,发现某个避难的家伙回了。

“建昆,姐!快来快来,我给你们带了东西。”

小院水井旁,王山河乐呵呵招手。

地上放着一只木澡盆,小黄搁旁边汪汪个不停,仿佛遭遇狗生大敌。

李云裳谨慎地摸索过去,神情戒备,“蛇还是鳝鱼?”

这两样东西她其实不怕,她都抓过蛇。但她旁边的人怕,她得护着。

软体动物是李建昆的死穴。

他宁愿面对一条疯狗,也不愿意面对一条蛇。

鳝鱼还好点,不敢碰,敢吃。

王山河嘲讽道:“就建昆那个怂样,我敢抓蛇给他?都不是,放心吧,不吓人。”

李建昆暗松口气,走进后,低头搭眼,好家伙!

掏了乌龟窝吗?

只见木澡盆里,浸着十几只王八,每一只龟壳都有人脸那么大。

纯野生大乌龟,这可是好东西啊,大补!

李云裳眨巴眨巴眼,笑着问:“搁哪抓的这么多乌龟呀?”

她顶喜欢吃乌龟的裙边,以前每年插秧苗时,总能逮到一两只。

“乡下啊。那地方感觉有问题,我去,到处是乌龟。我逮的都算少的,马卫都才多,一蛇皮袋。”小王呵呵道。

小龙妈在旁边一脸犯难,“这东西咋做啊,没做过。”

“我来!”李云裳当仁不让。

敢盘算着进军餐饮行当,她的手艺还是很不错的。

李建昆这会还挺期待,寻思有口福了,他乐意吃个野味,搁后世这种野生老王八,有钱都买不到。

但是接下来几天,愈发遭不住。

姐姐有多疼他,自不用提。加上姐姐身上那股子农村的人节俭劲,始终没变,生怕乌龟养着养瘦了,平均两天要杀一头。

变着花样做。

今儿红烧,明儿炖汤,后天再来个霸王别姬……

吃得李建昆兽血沸腾啊。

晚上在床上辗转反侧睡不着,满脑子花姑娘;早上醒来,得在床上先酝酿五分钟,才好意思下床。

山河比他好点,因为经常不在。

鲁娜基本上已经搞定金彪和陈亚军,他又可以继续浪了。不过讲实在话,山河其实并不怕这俩货,金三爷于他而言亦师亦友,海淀这一亩三分地上,谁能动得了他?

就是空军大院的马卫都,站出来也挺唬人。

只是山河不想和陈金二人起冲突,李建昆也不愿意看到。

仅此而已。

这天清晨,李建昆刷牙的时候,感觉脸上热乎乎的,用手一抹。

得,喷血了。

这野生老王八,大抵是不能再吃,属实太补。

他赶紧清洗干净,今天打算正儿八经回归燕园,虽然期间偷偷溜回去过几次,中午跟沈姑娘还约了吃饭,谈勤工俭学的事,可得拾掇利落点。

(本章完)

第287章 吴英雄来信 车祸

“卧槽!情圣!”

“低调低调。”

“我勒个去,真是情圣!”

“同学,能别咋呼吗。”

“快来人啦,活着到一只情圣啊!”

李建昆:“……”

这糟心的上学路啊,半个小时还没达到目的地。

磕磕绊绊,好容易溜进37号楼吧,又被系里的一帮牲口堵住。

“学长,你去哪了?上次诗歌大赛你要是继续参加,第一名唾手可得啊!”

“就是就是,那帮文学系的能羞愧而亡!”

“天大的荣誉,你说不要就不要呀!”

“痛心!”

对待这帮低头不见抬头见的家伙,李建昆可没那么客气,弹簧腿见一个凑上来弹一个。

“滚滚滚滚!”

可算回到307。

里头静悄悄的,只有窗边的桌子上趴着一人。

“呦嗬!够认真呀。”

“舍得回了?”胡自强头也不抬。

“强哥伱这是吃错啥药了,窗外阳光明媚,暑气渐浓,裙摆渐短,你竟然沉得住气不出去浪?”

“……少跟我嬉皮笑脸。”

胡自强握着钢笔的手仍没停,片刻后,蹦出一句,“一件好事,一件坏事,你想先听哪个?”

“坏的。”

“老高的毕业论文交上去了,正在准备答辩。”

李建昆脸上的笑容一下僵住,沉默半晌后,走到窗边,低头望去,发现强哥也在写论文。

该来的终究来了。

以老高的悉心准备,没有不过的道理。只怕顶多过完这个夏天,便要道别。

强哥的论文也在成书,又能待多久呢?

李建昆的脑子里,不禁回想起当初四名室友初次见面时的情景,仿佛只在昨天。

时间,真是猝不及防啊。

属于他们的学生时代,终归走到了最后一程,落幕在即。

“好事呢?”

胡自强反手递过来一卷厚厚的信纸,“英雄来信了。”

“是吗!”

李建昆把心头的那股伤感,暂且压下,麻溜薅过信。

【老高,昆哥,强哥:

见字如面。

一别半载,不知三位兄长可还安好,小弟在大洋彼岸甚是挂念……】

刚看完一个开头,李建昆不由一阵无语,这封信在路上怕是走了几个月。

信很长,足足七页信纸。

前半部分,英雄主要讲述了他到大美丽国后的所见所闻,给三位兄长描绘了一个真实的大美丽国,有其繁华,也有其肮脏,非常客观。

后半部分,英雄讲起自己的留学经历。

刚过去时,他只是一名普通留学生,后面他利用半年时间发愤图强,以优异成绩考入了非常难进的哈佛商学院。

他在信中慷慨激昂,定下目标,让三位兄长做个见证:他要在哈佛商学院拿到两个博士学位,一个是理论经济方向,一个是金融方向。

信中有一段他专门写给李建昆的话,原文如下:

【昆哥,真正到了这边后,我才知道你的理念和思想是多么超前。你对经济发展的直觉,实乃小弟平生仅见。

【你是对的,经济学其实有两条出路,理论和实践,后者在国外叫作金融,咱们国内甚至都没有,而你已经在做……】

李建昆摸了摸鼻尖,没啥好自豪的,倒委实被小英雄的雄心壮志给震撼到。

哈佛商学院双博士学位,这是啥概念?

不过小英雄这样说,他信!

这小家伙是个天才啊。

16岁以全省状元的成绩考入北大,去到大美丽国半年跳到哈佛商学院……读书这块,传说中的人物李建昆是没见过,现实中只服他。

要知道,他今年才18周岁啊!

算他十年拿到这两个博士学位,还不到三十岁。

再说了,他需要十年吗?

“你回信哈。”胡自强冷不丁来一句。

李建昆耸了耸肩,能怎么办,谁让他看起来最闲呢。

等把信一字不漏看完,他随口搭话,“强哥,你毕业论文啥主题啊?”

“国企改革。”

行吧,是个好课题。当下面临的很实际的问题。

强哥这一年多是变得有点浪,但谁如果认为他丢了脑子,那可大错特错。

“你呢?方向总有吧?”

那是……真没有。或者说,眼睛一闭,全是方向。

李建昆闲来无事时,倒也合计过毕业论文该写啥。目前只有一个想法:最后一下,必须放个大招。

不为显摆,只是想留下点东西。

在宿舍待了会后,李建昆想想,出了门,有什么一惊一乍,一拨受完算逑。省得像尿不尽样,没完没了的。

他这么一主动,闹出的动静着实不小。

在生活区一圈晃荡下来,被围攻多少次,连他自己都不记得。

什么叫人怕出名猪怕壮,这拨他是切身体会到了。

临近中午,想起跟沈姑娘的约会,他不得不脚底抹油。

“各位,到此为止吧,你们都知道我是学经济的,根本算不上诗人,一辈子也就憋出那么几首,我为啥不继续参赛?没有了呀。”

“哼哼,你以为我们会信?”

“你的淡泊名利燕园现在谁不知道?”

“我信你才有鬼!法律系那边都传开了,说你前一阵溜回燕园,被人发现,还塞了一首诗求放过。”

李建昆:“……”

唰!

奶奶个腿的,管你们信不信,他瞅准一个机会,撒丫子就跑。

天大地大,也大不过他跟沈姑娘约会。

如同一阵风,刮过小南门。

这边进进出出的学生不少,他不好戳在门口等,一溜烟穿过马路,来到长征食堂外面,依着一颗白杨树。

等了大约一刻钟,小南门内走出一个换上夏装的窈窕身影。

军绿裤子配白衬衫,很希拉平常的造型,燕园里这样穿的姑娘一块砖头能砸中俩。可是姑娘跟姑娘,还是有区别的。

沈姑娘算不上前凸,至少后翘,小腰盈盈一握。

肤色白皙,脸上透着股粉嫩,大眼睛,小樱唇,微微上扬的鼻尖,再搭配上乌黑柔顺的学生头,有股极其复杂的美感。

既清纯,又性感;既气质,又可爱;既漂亮,又呆萌……

好似一道川菜,底味丰厚。

如果再适当装点一下……馋死人不偿命的!

李建昆扬起手招了招。

正在四下寻人的沈红衣,瞅了一会才发现,扬起笑脸,挥手回应,“学长!”

李建昆赶紧做个噤声的动作。

沈红衣反应过来,掩嘴偷笑,带着股雀跃,蹦蹦跶跶横穿马路。

正此时,李建昆的余光似乎瞥到什么,侧头望去,脸色骤然大变!

只见一辆锈迹斑斑二八大杠,满载着麻布袋,不输奥德彪,从东头驶来,明显刹不住了。

“红衣,让开!”

李建昆如离弦之箭样冲出,狂奔而去。

但是,终究慢了。

“嘭!”

自行车撞上了沈红衣,姑娘娇小的身躯,硬是被撞飞出去,腾空而起。

随后,如一只折翼的蝴蝶,跌落在地。

水泥路亲吻了她的小脑瓜。

“啊——”

巨大的痛苦使李建昆瞬间红了眼,撕心裂肺的怒吼,从喉咙管里喷薄而出。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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