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2.第82章 我买了一本书

第82章 我买了一本书

对于农村人来说,冬天无疑是最舒坦的时候。

特别是元旦一过,进入寒冬腊月,挖河修水利的活干完,大部分人家,就开始准备过年了。

明晃晃的太阳扔了一地,依旧挡不住冬日里的寒风。冷,是真冷,风刮得人的脸生疼。村口的歪脖树上,几根光秃秃的树枝向半空伸展着,有气无力的在风中摇晃。

闲着无聊的村里人,裹着棉衣,跺着脚,聚集在村头或者大队部,围着一堆柴火聊天。

现在对程家庄大队来说,聊得最多的话题,就是程旭远要上的燕京大学。

已经剩下没几颗牙的程家五老太爷,拄着一根拐杖坐在火堆旁,一边用拐杖拨弄着柴火,一边道:“前几年,我从我大哥的坟地上过,就看到一条青蛇盘在坟头上。”

“当时我就觉得,我大哥那一支人,要出人才。”

“这本来呢,我以为是家栋,毕竟他在外面上班,是公家人,却没想到,竟然是家兴的老大。”

“燕京大学啊,这要是搁在旧日里,那可是中举咧!”对于已经七十多岁的五老太爷而言,他说话已经没什么可顾忌的了。

更何况围在这儿的,基本上都是他的晚辈。

一个五十多岁,戴着软盖儿帽子的干瘦汉子道:“我本来以为,家兴家的老大能去燕京上班,就是祖坟上冒青烟了。”

“却没想到,他还能够考上燕京大学。”

“啧啧,这孩子平时看上去也不机灵,咋就有这么好的运气呢!”

五老太爷一瞪眼道:“春磊,是你自己眼光不咋地,没那个眼力劲儿就少在这儿给我胡说八道满嘴放炮!”

“家兴家的大元聪明着呢!”

“小时候,我就觉得这孩子不一般!”

村头有人恭维道:“五老太爷您看人可真准。”

也就在这时,有人指着村前的土路道:“快看,那前面骑车的是不是家兴二哥?”

“还真是家兴,他后面那个是谁?穿的挺不错,不会是谁家的新女婿吧?”

这话惹得一阵笑声,不过更多人却是朝着那土路的方向看去。

在这整个村都没有一台电视机的小村里,冬天最大的娱乐,就是听广播。

东家媳妇骂了只鸡,西家摔了个盆,都会惊动隔壁一村子的人。要是谁家的新女婿上门,那一准能勾来整个村的人来看热闹。

“穿的还挺板正,像个公家人。”一个手里拿着麦秸亭子的中年妇女,一边熟练的编着草辫,一边大声的道。

她这话,惹得“闲话中心”的议论更加的热切。

对于农村人而言,能找个公家人当女婿,那可不得了。

“你们说说,这是上谁家门的,是不是兴业家的大秀?”

“咱们村,就属兴业家的大秀长得俊。”

就在众人议论的时候,两辆自行车已经接近了村口,终于有人道:“那不是家兴家的大远吗?”

“哎呀,这一身一穿,我差点认不出来了!”

听到这话,本来就已经议论纷纷的众人,一个个都站起来往前凑。

程旭远回来了!

那个沾了媳妇家的光,去燕京工作的程旭远回来了。

那个此前在他们眼中,异想天开要考大学的程旭远回来了。

那个不但考上了大学,而且还以全县最高分,考上燕京大学的程旭远回来了!

一道道目光,都紧紧的盯着骑在自行车上的程旭远,更有人忍不住评论道:“程旭远好像比以往高了。”

“也白净了!”

“啧啧,这才离开一个月,简直像变了一个人!”

程旭远也看到了村口的人,面对一张张在记忆中的面孔,他无比的坦然。

而骑在他前面的程家兴,则压低声音道:“到了村里,该打招呼的打招呼,特别是五老太爷。”

“我知道,您就放心吧。”程旭远说话间,车子就已经在村口停了下来。

“大远回来了!”

“大远,你这样子,真像一个公家人,我差点都没有认出伱!”

“大远哪,你可比前些时候精神多了。”

……

听着这些招呼,程旭远将自行车支好,一边打招呼一边掏烟道:“叔,我回来了。”

“三婶子,我可是一眼就认出您来了。”

“五老太爷,您的身体还是那么硬朗,来,抽根烟。”

随着程旭远让烟,那些本来都在抽自己卷的烟棒的村里人,一个个都双手接过烟。

更有人道:“哎呀,这烟没见过,看着不比大前门差。”

“这你就不懂了吧,这是京里的烟,好着呢。”

“大远,在京里咋样啊?”

对于这些问题,程旭远都是挑着回答。而程家兴则站在一侧,一手扶着自行车,一边笑眯眯的看着儿子。

虽然他们程家在村里兄弟多,更有公家人在外面,在村里也是有头有脸的人家。

但是这些和自己的儿子有出息相比,又算得了什么。

站在村口,看着被围观的儿子,内心里就冲出一股做父亲的豪气,他觉得心中无比的舒坦。

五分钟过去了,程旭远手中的一盒翡翠烟都已经散完了,他还在村口待着。

从四周涌向村口的人越来越多,很多人本来正在家里忙自己的事情,听说程旭远回来了,都跑来凑热闹。

甚至知青点的几个年轻知青也跑了过来。

他们不像村民那样围着程旭远说话,只是站在远处看着,所有人都沉溺于一种前途未卜的焦虑之中。

如果说之前,他们嫉妒程旭远竟然跟着沈瑜墨回了燕京的话。

那么现在,他们羡慕的,则是程旭远的高考分数。

全县第一,燕京大学啊!

“哎呀,你们都围着干啥,大远这孩子坐了一路车过来,还不知道多累呢,赶紧让他先回家休息一下再说嘛!”一个披着大棉袄,戴着灰色软檐帽子的老者,大踏步的走了过来。

他走路生风,说话更是响亮。

这就是程旭远的二爷爷,大名程福来,是程家庄大队的当家人。

他的到来顿时让那些围着程旭远的人让开了一条路。

对于这位坚持让原主跟着沈瑜墨去燕京的二爷爷,程旭远心里还是感激的。

要不然,他重生这段时间,可就要修理地球了。

“二爷爷,您老好啊!”说话间,程旭远立马从自行车的提包里,又掏出一盒翡翠烟,快速的撕开递上了一根。

程福来将烟点上,仔细的朝着程旭远打量了两眼道:“唔,不错不错。”

“大远哪,你是越来越有城里人的模样了。”

“哎呀,你不知道啊,你给咱们村可是争大光了。”

“这一次我去县里开会,不少人都给我打听你咧。”

“家兴啊,孩子赶了这么远的路,先回去休息吧,回头我再去你家。”

程家兴赶忙道:“二叔,晌午到家里呗,也商量一下摆酒的事情。”

程福来道:“晚上吧,我把你三叔他们也叫上。”

有了程福来坐镇,那些围着程旭远的村里人终于散开了,程旭远父子在一道道羡慕的目光中,朝着村里走去。

还没有走几步,原主的母亲王桂兰就急匆匆的走了过来。

她看到程旭远,激动的手都有点颤。

“桂兰婶,快来看看你们家老大瘦了没?”

“桂兰婶,看你儿子多精神!”

……

面对这个在原主记忆中,无比清晰的身影,一股无声的感情,从他心头涌起。

虽然他穿越而来,但是原主的记忆,还是和他融合在了一起。

一些原主的感情,都在记忆中。

“妈,我回来了。”

王桂兰激动的道:“回来就好,咱先回屋。”

说话间,就要推过程旭远手中的自行车。

“妈,我来吧,车子挺轻巧的。”程旭远一边握紧车把,一边往家的方向走。

程家兴跟在后面,也不说话,但是他的神色中,却是充满了骄傲。

随着一家三口人往家里走,村口的议论声更多了几分。

“大远成了城里人,我觉得他长大多了。”

“人家不只是城里人,还是大学生呢!”

“大学生当然不一样……”

几个站在村口看的知青,在目送程旭远一家拐进了胡同,也扭头朝着知青点的方向走去。

虽然他们是程家庄大队的知青,但是他们并不能完全融入村里的生活。

“哎,我要是能像程旭远一样考上大学该多好啊!”一个干瘦的年轻人,声音中带着羡慕的说道。

他多想那个受到万众瞩目的人是他,但是这无疑只能想一想。

“你想得美,那可是燕京大学啊!”一个个头不低,但是干瘦的年轻人道:“我不求像程旭远一样上燕大,是个中专就行。”

另外一个则道:“你们也别羡慕了,听说过段时间还要考,咱们好好复习,下一次考上的话,程旭远的风光,到时候咱们也有。”

听到这话,几个刚刚还在谈论的知青,突然沉默了下来。

好一会儿才有人道:“这一段不用下地,我一直在复习,可是数学咱们都学不会啊。”

“听说下一次高考,分数会更高啊!”

这话让本来就已经沉默的众人,更加的安静。

他们都遇到了相同的问题,语文和历史还好,死记硬背就行。

可是数学,那是看着文字都知道,但是却怎么都解不出来。

这等的情况,让他们觉得万分沮丧。

知青点是一排半旧的简陋房子,最多的时候,这里住着三十多个来自天南海北的年轻人,但是现在,只剩下了二十多个人。

他们最大的已经差不多二十七八,小的还不到二十岁。

就在几个人回到知青点的时候,就见一辆自行车快速的骑过来,一脸兴奋的陈江大声的嚷道:“猜猜我买到什么了?”

“最新的《燕京文艺》!”

“我看完了,就让你们看!”

呜呜,感谢各位大佬的支持,先发两章,加更在下午,俺码字太慢,大佬们原谅啊!

(本章完)

83.第83章 我的幸福一定会敲门

第83章 我的幸福一定会敲门

在生活枯燥的农村,一本好书,足以让人兴奋。

陈江自诩为文学青年,虽然每个月的工分刚够填饱肚子,但是每每有机会,他都会去买新书。

这一次他趁着元旦去了趟亲戚家,回来的时候,正好看到了新华书店里刚刚摆出来的新的一期《燕京文艺》。

一本两毛五,等于吃一大碗肉丝面的钱。

在村里,陈江一天的工分,算下来也就是两毛钱。

但是,他还是毫不犹豫的将这本《燕京文艺》买了下来。陈江觉得,他虽然在物质上是贫穷的,但他的精神世界比其他人都要富足。

他一路回来,并没有来得及仔细看里面的内容。

但是他对于开篇的第一个小说作品《当幸福来敲门》,却是无比的喜欢。

这种喜欢,不只是作品的名字,更是一种寓意。

新的一年,幸福一定会敲他陈江的门!

以往,只要他买了新书,整个知青点都会沸腾。

几乎所有的同伴,都会兴奋的一拥而上,然后争相观看。

甚至有时候,发现了好的作品,还会有人专门诵读。

但是现在,所有人的反应,都无比的冷淡。

“孙福安,大家这是怎么了?”陈江一边将车子停好,一边朝着站在一边的孙福安问道。

孙福安二十四五岁,个头不高,戴一副眼镜,很斯文的样子。

他和陈江关系不错,此时听到陈江的问题,沉吟了一下,这才道:“程旭远回来了。”

“你说啥?”寒风呼啸,陈江的心都有点冷。

孙福安道:“程旭远从京里回来了,我们三个刚刚去看了。”

陈江愣了一下,他虽然知道,程旭远应该会回来,但是此刻,听到程旭远的消息,他还是愣了一下。

那个他从前看不起,觉得他配不上沈瑜墨的家伙回来了!

他……他不但借助沈瑜墨回城的机会,以家属随迁进了燕京。

最可恶的是,他竟然考上了燕京大学。

他回来了!

一时间,刚才满脑子的兴奋,此时已经消失的干干净净。

他一握手中的书,朝着自己的房屋走去。

屋里垒着土炕,虽然四面漏风,但是土炕依旧让屋里的温度比外面高了七八度。

而一些没有事情的知青,更是躺在土炕上,或者看书,或者闭目养神。

陈江脱掉鞋,直接上了床。

他躺在床上,脑子里全都是程旭远回来的事情。

他回来了!

这个娶了沈瑜墨的家伙,现在衣锦还乡了。

如果他只是靠着沈瑜墨衣锦还乡,陈江的心中虽然很不舒服,却也不是不能接受。

但是,他却是以昌丰县考分第一名,考入燕京大学的身份回来的。

这让陈江有些接受不了!

羡慕吗?

嫉妒吗?

他现在觉得最痛苦的莫过于自己的自尊心所遭受的伤害!

胡乱思索之间,他就拿出了自己刚刚购买的《燕京文艺》。

看着排在第一篇的《当幸福来敲门》,他脸上的神色不断的变幻着。

不知道过了多久,他突然忍不住大声的朗诵了起来:“当幸福来敲门,你会发现,所有的努力和等待都是值得的。”

“当你认为最困难的时候,其实就是伱最接近成功的时候。”

“有了目标就要全力以赴……”

陈江的朗诵,让同样躺在床上的孙福安一下子兴奋了起来。

他忍不住朝着陈江道:“陈江,你朗诵的是什么,说得真好。”

陈江挥了挥手道:“我朗诵的是《当幸福来敲门》的句子,写的非常好。”

“我觉得,不少句子,都是写给我的。”

看着陈江扬起的书,孙福安道:“《当幸福来敲门》你看完了吗?看完了让我看看。”

“也让我看看!”

“我也要看,光听这几句话,我都觉得自己的心振奋了一下。”

看着满脸热切的几个同伴,陈江的心不由得生出了一丝满足。

他沉声的道:“我是看完了,可是给你们一个个的看,还是有点慢,这样吧,我读给大家听。”

“这个故事真的很好。”

说话间,他也不等同伴们答应,就大声的念道:“当幸福来敲门,作者徐凌云。”

“他是一个被富人遗弃的儿子……”

不得不说,陈江的诵读抑扬顿挫,掷地有声,非常有感染性。

在这诵读中,孙福安等人,都慢慢的沉醉在故事中。

不只是住在这个房间中的孙福安等人,其他房间的知青,在听到陈江的诵读之后,一个个也都聚集了过来。

他们坐在土炕沿上,或者直接蹲在地上,静静的听着。

如果说,程旭远考上燕京大学就像在他们的青春激流打起的一个浪头,那么现在,这个浪头在每一个人的内心里渐渐平伏了!

天气虽冷,但是他们的心,此时一个个却是火热。

徐凌云,一个遭受了困苦,却永远坚信幸福一定会到来的形象,像一道光,照亮了他们抑郁的心头。

这些年轻而又困苦的人,就觉得一股巨大的暖流在自己的胸膛里汹涌澎湃,好像他们自个儿就是徐凌云,好像幸福就等在不远的前方……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口干舌燥的陈江终于将这篇两万多字的小说读完了。

他眼睛中闪动着激动的道:“只要我们坚持,我相信,幸福就在我们的前方。”

“我们会像徐凌云一样,去迎接属于自己的幸福。”

……

坐在家里的土炕上,看着满是红糖水的瓷碗里,四个剥好的鸡蛋,程旭远就觉得肚子有点涨。

他虽然是大小伙子,但是早晨已经吃了饭,再加上刚刚已经吃了一碗红糖水鸡蛋,现在实在是吃不下去了。

王桂兰盯着程旭远道:“大远,快吃,等一下就凉了!”

对于王桂兰这种恨不得将所有好东西,都让儿子吃下去的心情,程旭远非常理解,但是他真的吃不下。

“妈,我早晨吃的太饱,现在实在是吃不下了。”

“让小妹吃吧。”

说话间,程旭远就将盛满了鸡蛋红糖水的碗递给了妹妹程若苗。

程若苗一边吞咽着口水,一边小心的朝着自己的母亲王桂兰看去。

王桂兰张了张嘴,最终还是挥手道:“行了,你想吃就吃吧。”

说到这里,她就继续向程旭远道:“大远,晌午你想吃啥?妈给你做。”

程旭远道:“妈,随便吃点就行,我等一下去几个爷爷家转一圈。”

说话间,程旭远就将自己带来的点心和水果糖找了出来。

这一次程旭远带回的东西中,最适合看望老人的,就是沙琪玛和水果糖。水果糖都是用纸包的,一包一斤。

程旭远将纸包拆开,分成了半斤一包。

不是他不舍得,而是孟德志给他的水果糖票只有三斤,而爷爷兄弟五个,他不分的话,根本就不够拿的。

看着儿子分礼品,王桂兰有点舍不得。

但是她也清楚,儿子这趟必须得去。

她一边帮程旭远收拾东西,一边道:“见了你爷爷他们,多笑笑,多说高兴的事情。”

“还有啊,分房子的事儿,也别瞒着。”

“也该多说给他们听听,让他们高兴高兴。”

程旭远赶忙道:“好好好,我知道了,一定会说给他们听的。”

就在他将最后一包拆开的水果糖要包上的时候,已经将四个鸡蛋都吃下去的程若苗悄悄的来到他的身边,眼巴巴的看着程旭远身前的水果糖。

看着十几岁的程若苗,程旭远笑了笑,抓起了一把水果糖递给她道:“慢慢吃,吃多了对牙不好。”

“谢谢哥。”程若苗顿时眉开眼笑。

好像生怕母亲阻拦似的,快速的朝着门外跑去:“妈,我出去玩了。”

“你给她那么多糖干啥?”王桂兰道:“不省着点,用不了几天就要被她给吃完。”

程旭远笑了笑道:“没事,吃完了以后再买。”

说话间,他就拿着包好的糖和点心出了门。

虽然是回了家,但是半天下来,程旭远感到比坐车都要累。

长辈要去问候!

村里的邻居过来,你要陪着聊天。

还有一些外村的亲戚……

直到天黑的时候,才算把这一切忙活完。

晚上刚刚吃完王桂兰精心做的晚饭,二爷爷程福来、爷爷程福高等人就已经来了。

说是精心准备的晚饭,实际上也就是蒸了白面馍,用平时不舍得吃的油渣炒了个大白菜,还用大葱炒了一盘鸡蛋。

可是,这两道菜,对于几乎每天都在吃红薯干子馍和黄面馍的程若苗来说,就等于是过年了。

在这个穷乡僻壤,没什么稀罕吃的,油渣就像黄金一样珍贵。

大哥回来了,不但有糖吃,还有好吃的。

大家都是吃了饭来的,毕竟在这个谁都不宽裕的时候,除非特殊情况,谁也不会在饭点儿去别人家。

程旭远拿出一盒翡翠烟又散了一圈后,就坐下来和程福高等人聊天。

实际上,这个聊天基本上是程旭远和二爷爷程福来聊。

程福来作为大队的当家人,跑的地方多,见过一些世面。

昏暗的煤油灯下,程旭远说了一些自己工作的情况之后,程福来道:“大远考上燕京大学,那就是咱们整个程家的脸面。”

“家兴啊,我觉得这次摆席,绝对不能给孩子丢脸。”

“这次摆席,你准备怎么弄?”

对于这个问题,程家兴早就想好了,他沉声的道:“二叔,我准备把家里的猪杀了。”

“菜嘛,弄八道,烟最少也要小金钟,再准备二十瓶老白干。”

“我估计,如果全村一家来一个人,再加上亲戚朋友,怎么都得准备八桌。”

程福来道:“八桌有点紧张,你最好按十桌来打算。”

说到这里,他咳嗽了一声道:“家兴,我和你几个叔叔都在这儿,有啥缺的就说,这不是你自己的大好事,也是咱们整个老程家的脸面。”

“对,缺啥你就说,大远是咱们县唯一考上燕京大学的,咱们老程家绝对不能丢人。”说话的是程旭远的四爷爷,他六十多岁了,声音依旧不小。

程家兴迟疑了一下,这才道:“二叔,我……我是这么想的。”

“大远这次摆席,就是为了庆祝他去上大学。”

“我准备不收礼,就是请大家吃顿饭,好好庆祝一下。”

说到不收礼这几个字,有些昏暗的灯光下,程家兴的眼睛中,闪动着一丝丝异样的光泽。

他就不收礼。

他就要让十里八村,都知道他们家的大喜事。

今天第二更,加更应该在下午,求支持啊!手残党伤不起啊!实际上按两千字一章,俺这也三更多了,呜呜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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