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0章 迁徙

天气越来越热,为短暂的春天涂脂抹粉的小野花们纷纷退场,草甸长得近乎齐腰高了,温暖的阳光为这片辽阔无边的大草原镀上一层淡淡的金色。

一群庞然大物漫步在金绿色的草原上,它们高高隆起的肩部格外宽大,略显细窄的腰腹处长满结实的肌肉,憨厚的大脑袋上顶着长角,成群挨在一块儿,黑压压一片。

成千上万头野牛结伴而行,所过之处,丰美的草甸被啃食一空,留下一道满是蹄印的宽阔土径。

或许是因为彼此之间挨得过于近了,浓烈的汗臭味不仅刺激嗅觉,更影响心情,它们忽然发足狂奔,霎时间,尘土飞扬,大地震动。

蹲在附近草丛里的虎头抬手至眉,遮挡刺眼的阳光。

他生平头一次见到数量如此惊人的牛群,直觉告诉他,这群忽然发狂的野兽最好不要招惹,原本打算动手的他只得按捺情绪,率领大河部落的猎人们悄悄尾随,等待适当的时机与适合猎杀的目标出现。

埋伏在附近的不止他们。

六个部落的猎人们从四面八方包围上去。

奔跑一阵,紧挨着的野牛群分散开来,有的仍闲庭信步,俯首吃草;有的遥望远方的群山,怔怔出神;有的走到浅溪边,大口饮水。

虎头瞄上了一小群脱离大部落的年轻公牛,他带猎人们潜行过去,等靠得足够近了,立刻发出动手的信号。

众人奋力掷出长矛,锋利的矛头很轻易地刺穿野牛黝黑的皮肤,扎入它们壮硕的躯体。

势大力沉的攻击令野牛几乎站不住,但生死关头爆发出来的潜能让它们稳住了身体,本能地扭头就跑。

接下来便进入猎人们最熟悉的追猎环节,只要是受了伤的猎物,就没有能逃出两脚兽的魔爪的,何况这群两脚兽还携带着强弓。

猎人们一边追击一边补箭,野牛一头接一头轰然倒下。

怡然自得的牛群被这突如其来的变故吓一大跳,再度聚拢一处,嚎叫着发足狂奔,溪流里水花飞溅,尘土漫天飞扬。

猎人们立刻退避到安全的距离之外,对着狂躁奔逃的牛群挽弓射箭,又放倒数头野牛,等牛群跑远了,这才收手,开始清点战利品。

他们踏上南迁之路已有半个月,已经深入草原腹地,不管是举目眺望前方,还是回首来时路,都只能看到一片茫茫无际的金绿色。

若非来自山林,他们简直要怀疑这片草原和天空一样没有尽头。

冷天的草原是一派寒冷肃杀之景,暖天的草原则彻底颠倒过来,在这片平坦丰润的土地上,生长着上千种草本植物,其中有不少是人类能够消化的。

顺着地上蔓生的藤蔓找去,可以找到富含淀粉、带点儿甜味的紫云英,它的豆荚胀鼓鼓的,包裹着成排的椭圆豆仁。

黄花虽然已经过了盛开的季节,不过它的根茎还很鲜嫩,和牛肉一起涮十分美味。

在低处爬行的醋栗科植物已经变色成熟,结出一串串殷红的香甜多汁的果实。

而苋菜、芥菜、韭菜花、荨麻等植物更是遍地可见,它们早已长出翠绿的新叶,等待着被人采撷。

女人们初来乍到,许多植物都是头一回见,她们把采集到的植物拿给神农传人辨认,学习新的知识。

在此之前,她们对这位巫师的认知仅停留在治病疗伤上,经过迁徙途中的朝夕相处,她们才发现原来林掌握如此多的知识,不禁肃然起敬,而她的教导又是如此耐心细致,没有丝毫高高在上的态度,令女人们倍感亲近。

女人们的挖掘棒几乎没有闲下来的时候,男人们的弓箭也不愁没有用武之地。

草原鼠兔、地松鼠、土拨鼠、跳鼠、仓鼠等鼠辈满地乱跑;各种野兔也从窟穴里钻出来享受阳光和美食;迁徙的候鸟更是多不胜数,它们低飞着从草原上掠过,最终落入两脚兽的锅里,成了打牙祭的美味。

这还只是小型动物,此外还有驯鹿、马鹿、斑鹿、狍、狗獾,以及腿虽短跑得却不慢的草原马、长相滑稽的野驴,偶尔会碰到成群的牛羊,刚出生的牛犊、羊犊贪恋地吮吸着母亲充沛雪白的奶水。

当然了,在这片广阔的草原上,大型的兽群并非每天都能碰到。

因此每当遇上,猎人们就会尽可能多地狩猎,有充足的食物,接下来的几天就可以专心赶路,争取早日抵达巫师口中的桃源乡。

草原上的四足捕食者并不少见,但不曾出现过狭路相逢的情况,都是远远地一瞥,对面便望风而逃了。

野兽的直觉相当敏锐,论数量,这群两脚兽自然比不过动辄成千上万的兽群,论面相,他们显然不是好惹的。

所幸这片草原足够大,容得下多个捕食者,这一路虽然走得不算快,但非常顺利。

三只猞猁又长大了一圈。

刚到草原上时,小猞猁对周围陌生的环境惶惶不安,整日粘着它们的人类妈妈,寻求安全感。

猞猁本是森林里的捕食者,它们的体型不大,在地形复杂、林木交错的森林里,凭借过人的速度和敏捷,几乎没有对手,就算是狼群,也不敢轻易招惹猞猁,因为大猫最是记仇,今天你抢我猎物,明天就偷你的家,把你的幼崽统统干死。

然而到了草原上,猞猁就是弟弟,无论速度还是体型,狮虎豹都远超这位小兄弟,而且为了减少竞争,它们很乐意送弟弟上路。

对于草原的恐惧大概已经铭刻在小猞猁的基因里。

不过,当它们看到狮群望风而逃,虎群退避三舍,立刻便支棱起来了,仗着有两脚兽撑腰,在草原上肆意奔跑,到处刨小型动物的窝。

起初林郁还担心它们跑了不再回来,但它们不仅每次都回来,而且带回来的猎物一次比一次多,显然它们的狩猎技巧也在日渐提高。

每当小猞猁叼回来猎物乖巧地放到她跟前,林郁总是乐得合不拢嘴,俨然一位望子成龙并最终得偿所愿的老母亲。

男人们原地切割野牛,女人们就地安营扎寨,清理出一块块空地,生起一处处火堆。

六个部落虽然已经结下盟约,融合成一个氏族,但在日常的生活中,仍然是各自为政,互不干涉,只在碰到重大问题或产生分歧的时候,才会聚在一起讨论,请教张天的意见。

只有孩子们做到了毫无隔阂,一起玩,一起吃,一起睡,也一起听天空祭司讲故事,发出同样的惊呼和欢笑……或许真正的融合,要等到孩子们长大后才能够实现。

张天心里想着,看到巫师又在撸猫,便走过去在她身旁坐下,问:“你知道我们现在大概走到什么地方了吗?”

“我哪里知道……去玩吧,别跑远了啊,一会儿给你们梳毛。”

小猞猁早就被撸厌烦了,呲呲叫了两声,头也不回地跑去撒欢了。

林郁拍拍手,转过头来,用很深沉的语气摇头晃脑地吟诵道:“只在此山中,云深不知处。”

“……”

张天明白她的意思,想在这一成不变的草原风光中确定位置,不是件容易的事。

但他认为林博士理应知道点什么。

“说真的,这里的植物你都认识,难道不能从中瞧出一些端倪吗?”

“这里的植物都是草原上常见的,而且,和一万年后相比,这个时代的植物种类虽然没有太大差异,但植被类型却大有不同。”

见张天疑惑,林郁指向西边延绵不绝的群山:“你知道那是什么山脉吗?”

在这片平坦的一望无际的草原上,那座横亘在远处的山脉格外醒目。

更离奇的是,他们在草原上走了半个多月,群山竟也尾随他们一路延绵至此,而且一直向南方延绵下去,似乎也和草原一样没有尽头。

位于内蒙东北的如此雄伟的山脉,张天只能想到一处:“大兴安岭?”

林郁点点头,接着问:“内蒙有好几处大草原,你猜猜我们现在在哪一处?”

“呼伦大草原?”

张天只知道这一处。

林郁摇摇头:“呼伦大草原是典型的高原草原,位于大兴安岭西侧。”

她顿了顿,径直揭晓答案:“我们现在位于大兴安岭东侧的平原地带,在一万多年后,大兴安岭以东要么已经被开发成耕地,要么已经因为过度放牧而变成沙地,不存在这么广阔的草原,所以对我来说,这片草原也是陌生的。”

紧接着,她给张天上了一堂地理课。

大兴安岭是我国地势第二级阶梯与第三级阶梯的分界线,内蒙境内的草原植被由东北平原经大兴安岭南部山地和蒙古高原,一直绵延到阴山山脉以南,组成一个连续的整体,所以一提起内蒙,人们首先想到的是草原,但事实上,内蒙并不只有草原而已。

末了,林郁半开玩笑半认真地说:“有一点我可以确定,我们现在还没有到赤峰。”

赤峰境内发现了以兴隆洼、红山为首的大量史前遗址,这些遗址对于研究中华文明的起源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她虽然没有参与发掘,但在现场待过很长时间,对那一带的地理环境十分了解。

“行吧……虽然不知道还要走多久,至少知道我们行进在正确的方向上。”

听他说得勉勉强强,林郁忍不住问:“你似乎有些焦虑?是因为当了氏族首领吗?”

“有这方面的原因吧。”

张天并不否认,当了首领自然要对每一个族人负责,所有人都相信他得到了天空的指引,相信未来一定是光明的,也是基于对他的信任,他们充满信心和勇气,敢于踏上这条漫长的迁徙之路。

但只有他自己知道,他对前路一无所知,要说完全没有压力是不可能的。

不过令他感到不安的,还有另一个原因。

“你觉不觉得有点奇怪,我们走了这么多天,竟然没有碰到一个人?”

以狩猎采集为生的原始人和四足捕食者一样,会追随猎物的脚步,如今正是狩猎、储备食物的大好时机,然而他们一路走来,碰到了好几个数以万计的庞大兽群和尾随其后的四足捕食者,但一个两脚兽也没有见到。

难道数万年来,就没有人发现这处繁衍的天堂吗?

“唔……”

听他这么一说,林郁也觉得奇怪,想了想说:“可能是没碰到吧,毕竟草原上没有洞穴,这一带如果有土著,应该住在对面的山里,离我们挺远的。当然,还有另一种可能……”

她忽然停下不说,她看见张天的神色变得凝重,知道他更倾向第二种可能性。

张天替她说了出来:“他们有充足的食物,甚至有相对稳定的食物来源,所以并不急于狩猎。”

他们一行近四百人,持有先进的武器,寻常的部落顶多百八十来人,不足为惧。

但如果,生活在这一带的土著拥有充足的食物,繁衍到数百人上千人也不是不可能,足以对他们造成威胁。

一想到本地的土著大概率不会对他们这些外来者怀有善意,张天就惴惴不安。

林郁也想到了这点,不禁蹙起愁眉,不过她生性乐观,很快便展颜,说:“我们做好最坏的打算,走一步看一步吧!”

张天早就做好了最坏的打算。

在林郁带领女人采集植物,教她们辨认百草的时候,张天从每个部落里挑选了十个年轻强壮的男人,教他们排列阵型,每五人组成一个小队,包含四名近战战士和一名弓箭手,教他们如何协同作战。

用的提高狩猎效率的名义,实际上是为了以抵御潜在的敌人。

夜里他让各部落的酋长留下更多守夜的人,以免遭遇袭击。

即便如此,他仍然无法完全安心,而今草甸长到齐腰高,既然他们可以藏在草里靠近猎物,敌人自然也可以藏在草里偷偷靠近他们。

一旦产生这种想法,放眼望去,广阔的草原里似乎随处都有可能藏着敌人,当真是草木皆兵。

这导致张天神经紧绷,这几天都没有睡好觉。

(本章完)

第161章 不速之客

蒙古草原,天气也不总是晴。

草原之所以是草原,归根结底是因为降水量不足,无法滋养茂密的森林,只有顽强的草本植物能够在这里生长。

草原上的雨天虽然不多,来势却相当迅猛。

上一刻还是阳光普照,下一刻就黑云压顶,仿佛夜幕降临。沉闷且潮湿的气息是如此之近,头顶的黑云几乎要落在肩头,夹杂着冰冷水汽的风有如恶龙在耳旁吐息。

“要下雨了!”

男人们大喊。

而且会是一场暴雨。

草原上的野兽早已敏锐地觉察到空气里的潮湿气息,纷纷停下了脚步,像雕像一样原地罚站,呆若木鸡。

暴雨天是所有动物共同的假期。

广阔的平原上缺乏能够遮风挡雨的大型乔木,下小雨的时候,动物一般不以为意,该干嘛干嘛,但当在暴雨来临,大型的哺乳动物通常会选择原地不动,因为剧烈的运动反而会加速热量的流失。

还不如什么都不干,静静地享受这片刻的安宁,就连狮虎豹等食肉动物也暂时放弃了捕猎,草原上呈现出难得的静谧和谐的一幕。

鼠、兔等小型动物无法硬抗暴雨的侵袭,它们早早地溜回自己的洞窟,这些洞窟大多建在地势相对较高的地方,以免被水淹没,不知所措。

唯有鸟类满不在乎,它们拥有发达的油腺,且爱惜羽毛,每天都要花费大量的时间整理羽毛,将油脂均匀地涂抹到羽毛上,使羽毛整洁的同时保持其防水性能。

鸟儿们降落于不远处低矮的松树上,准备趁着下雨,好好地洗个澡,清理羽毛。

张天循着鸟群飞行的轨迹,发现了不远处那片稀疏低矮的松树林,招呼众人说:“大家快点走!去前面那片树林!”

暴雨对于迁徙之人无疑是一场考验。

强壮的成年男女或许不会惧怕被倾盆大雨淋湿身体,但同行的小孩未必吃得消,何况还有嗷嗷待哺的婴儿,他们蜷缩在妈妈温暖的怀抱里,覆巢之下无完卵,一旦妈妈成了落汤鸡,他们也难逃一劫。

众人跑步前进,仿佛只要跑得够快,暴雨就追不上他们。

张天和男人们率先抵达,这时已有点点滴滴的雨落下。

“狼牙、狼爪,带几个人找地方搭建营地,其他人去采集干燥的木头和草料,越多越好!”

女人们随后赶到,立刻加入战斗。

点点滴滴的雨转瞬演变成瓢泼大雨,雨线被风吹斜,打在树林,落在草原,哗哗作响。

众人将采集到木头和草料护在怀里,踏过浅浅的溪流,冒雨冲向各自的营地。

树林的外围环绕着一片高耸的石林,每一棵“石头树”都比猛犸象还要魁梧。

各部落都将营地搭建在“石头树”下,紧贴着岩壁支起一块块厚实的猛犸象皮,呈一定的倾斜角度,便于排水,类似于后世的雨棚。

张天抱薪而归,发现地上有一处用石头垒成的火塘,火塘之中还残留着木炭和灰烬,顿时脸色一变,大声问:“哪儿来的?”

狼牙摇头:“不知道,我们到的时候就有了。”

狼爪说:“有其他人来过这里!”

虎头等人取出随身携带的火种,生起火。众人彼此依偎,挤在这方小小的雨棚下,看暴雨如注,洗刷大地,发出有如山洪暴发的轰隆声响。谁也没有说话,沉默地烤火取暖。

林郁看着对面的岩壁,岩壁的纹理是横向的,像千层饼一样一层叠着一层,十分奇特。

她知道在两百多万年前的冰川期,这里曾经覆盖着300米厚的冰层,冰盖的创蚀和冰川融化时流水的冲蚀作用,让这些花岗岩有了如今的构造。内蒙境内规模最大的一片石林在克什克腾,比这要壮观得多。

她当然也看到了那堆小小的火塘,显然有人曾经造访过这里,不过看起来已经闲置许久,说明对方很可能只是途经此地,和他们一样是暂时落脚于此,并非定居在附近,而且人应该不多。

这一路走来,一成不变的草原风光看得都有些腻烦了,这时忽然看到同类遗留的痕迹,众人都觉得新鲜,同时神情也变得严肃。

他们记得天说过,途中如果碰到当地的部落,对方未必会欢迎他们,不起冲突自然最好,但也要做好最坏的打算,做好战斗的准备。

想到有可能要和同类生死相搏,男人们心里不无忐忑,但他们的目光扫过女人和孩子,扫过每一个族人,不禁握紧了手里的武器,并不犹豫。

暴雨来得急,去得也快。

雨势渐弱,渐停,最终守得云开见日明。

雨后的草原唯有“清新”二字可形容:风清、云轻、草青,天新、地馨、人欣。孩子们望着天边斜挂的彩虹,兴奋地大喊大叫。

在雨中罚站的兽群重新迈开脚步,在枝头小憩的鸟雀重新振翅高飞,男人们趁机张弓搭箭,躲避暴雨的鸟雀顿时如雨落下,今天的晚餐有了。

时候已经不早,青草丛中又积满雨水,泥泞难行,众人便决定在此过夜,明早再出发。

女人们在附近采集食物的时候,被天空祭司挑选出来的战士们听到一声清亮的哨声,立刻在营地前集合,排成六成十的队列。

光是训练他们学会列队就花了张天不少时间和精力,而今总算有所成效,看见各部落的战士快速反应,不再像最初那般磨磨蹭蹭,半天找不到自己的位置,他深感欣慰。

列队并不能直接提高战力,但能够提高组织性和纪律性。

在这个两军交战有如村头械斗的时代,不需要多高深的战术,几十几百个人打群架要什么战术,有组织有纪律有勇气,再加上十来个射术精准能够在百步之外取人首级的弓兵,足够了。

张天指着那堆残留的火塘说:“这一带有本地部落的人出没,狩猎的时候,记得按照之前教你们的队形,五人一组,保持警惕,晚上睡觉的时候,同样按五人一组,分批分次巡逻。听明白了吗?”

“明白!”

众人整齐划一地应答,掷地有声。

“狩猎去吧。”

合在一处是战士,分开来是猎人,男人们斗志昂扬,五人一队,向草原进发。

一旁的枭看得热血沸腾,忍不住问:“真的会和其他人打起来吗?”

不止是他,族人们普遍都有同样的疑惑。

在他们曾经定居的家园,附近的部落都很友好,或许会有争执和龃龉,但从来没有爆发过大的冲突,哪怕是驱逐有谷部落那一次,也都是通过举手表决,心平气和地做出决定。

大多数人都不曾杀过人,当然了,以原始人的野性,跨出这一步并不难,在他们看来,人和大自然里的其他野兽一样,本身就是一种猎物,猎物被杀是再正常不过的事了,不管是被野兽杀,还是猎人杀。

之前在野外碰到落单的林郁,大舅和二舅可是毫不犹豫地想下死手,对待野人尚且如此,何况对待敌人。后世的仁义道德,在这个时代是不存在的。

枭问这话并非出于害怕,而是出于好奇,他还没有见过人与人互相猎杀是怎样的场景。

张天正色说:“这是最坏的结果,你不应该对此抱有期待,相反,你应该向天空祈祷,最好不要发生这样的事。”

“哦……那我可以当战士吗?”

枭终究是少年人心性,比起战斗,他更想要这个称号。

“你刚成年,身体还不够强壮,武器都还使不明白呢,当战士太早了点,以后再说吧。”

“好吧……”

休整一日,第二天一早继续上路。

旭日从地平线上冒出小半个头,初露的曙光将广阔的草原照得耀眼金黄。

众人列队行军,虎头和十余名精锐的战士一马当先,在前领路,剩余的战士分别位于队伍的左右和后方,将妇孺护在中央。

队伍并非正经八百的方阵,排列得很松散,战士也并非全职保镖,看到合适的猎物,他们会暂时脱离队伍,前去狩猎,之后再快步追上来。

虎头配合队伍里行动较慢的小孩和怀抱婴儿的女人调整着行进速度,因为是长途跋涉,速度快一些或慢一些不打紧,分配好体力才最重要。

他们从日出走到日落,中途不炊煮,饿了便吃点肉和果子,渴了便喝两口水,比起当初前往河谷营地的那段山路,现在的路好走太多了,然而每天走的路程反倒不如之前走山路的时候。

那场暴雨并没有令阳光变得温柔一些。

短暂的春天过后,夏天如约而至,草原上的阳光格外毒辣,明明是初夏,却灼热得仿佛盛夏时节一般,疾行更加剧了这种感觉,所有人都热得受不了。

他们早就脱掉了兽皮衣服,换上了仅能遮羞的树叶和草木衣裙,甚至连遮羞都做不到,动辄走光。

巫师大人虽然宁死不穿树叶装,却也脱去了外衣和秋裤,上身穿着要命的黑色T恤,下身的长裤卷成五分裤。

众人这才发现,巫师大人的腿竟然也白得不像话。

唯有随身携带婴儿的妈妈们,仍然不得不穿着缝有育儿袋的兽皮衣服,咬牙忍耐着夏日炎炎。

在林郁的建议下,女人们给每个人都编织了一顶草帽。他们生来就住在东北那旮沓,阳光再毒也毒不到哪儿去,又有枝繁叶茂的森林打掩护,热归热,完全能够忍受,因此缺乏防晒伤和防中暑的意识。

顶着宽大的草帽,顿觉凉爽许多。

行程既热又累,且单调乏味,日复一日,没什么变化。

比起姗姗来迟又倏忽而去的春姑娘,夏季推移得非常缓慢,太阳如同炽烈的火球烘烤着大地。

他们途经草甸被野兽啃食一空的沙地,扬起的灰尘笼罩在草原上空,迟迟落不下来,不解风情的强风偏偏在这时刮起,挟裹着草屑和灰尘迎面吹来,刺痛他们的眼睛,堵塞他们的鼻腔和咽喉,持续了整整三天。

他们经过数量庞大的野牛群,碰到了优雅的鹿群、矫健的马群和滑稽的驴群,也遇到了头顶一对漂亮长角的草原羚羊……数以万计的草食动物栖息在这片广袤的草地上。

其间有人抽筋,有人中暑,有人被毒虫咬伤,有人在狩猎时受伤,所幸伤势很轻,林郁略施神通,便妙手回春,更加深了众人对她的崇拜。

战士们谨遵天空祭司的吩咐,无论何时何地,始终保持足够的警惕。

一切都很顺利,正当张天以为这趟南迁之路会像这样一直一帆风顺下去的时候,不算意外的意外终究还是来了。

“什么人!站住!”

位于队伍右侧的谷眼神犀利地捕捉到一道逐渐靠近的模糊人影,立刻大喝出声,张弓搭箭,瞄准草原上的不速之客。

在前面领路的虎头等人立刻停下脚步,众人也都停了下来,扭头望去。

打西边来了个两脚兽,离得太远,只能看出人的轮廓,面容看分不明。

张、林二人对视一眼,均看到彼此眼底的诧异。

对方只身一人,且没有试图隐蔽身形,就这么堂而皇之地靠近,莫不是脑子烧坏了吗?

但听见一声呼喊远远传来,即便传到众人耳朵里时,声音已经很微弱了,仍然能够听出对方无比激动的情绪:

“乌鸦!我是乌鸦!有盐部落的乌鸦!”

人群立刻骚动起来。

“我没听错吧?他说的是有盐部落吗?”

“我听着也像是有盐部落,但是……怎么可能呢?”

“乌鸦是谁?有谁听说过吗?”

“好像是被放逐的那个?”

枭比其他人更加敏锐,大声说:“不管是不是有盐部落,他说的是和我们一样的语言!”

众人醒悟,既然说的是同样的语言,那多半就是在部落大会上被有盐部落放逐的乌鸦了。

随即惊诧不已:受到雪灵诅咒的乌鸦竟然活过了冷天?!真是不可思议!

这时候,又听见乌鸦远远的一声呼喊:“我可以过来吗?我知道非常重要的消息!”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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