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4章 花鸟鱼市

“轰轰轰!!”

林恒疯狂扭动油门,边三轮摩托车在街上飞驰,寒风迎面,速度飞快。

这东西以前都是军用的,随着近几年国产发展起来,才逐渐对普通人开放。

街上的行人看到这摩托车还是很好奇的,纷纷扭头观看,目光之中有着好奇之色。

林恒也算是体验了一把黄毛炸街的感觉,还别说是挺爽的。

转眼间林恒都骑了十来分钟了也不见停下来,赵姓男子忍不住提醒道:“这么远够了吧?”

“再骑一会儿,我要看看有没有啥问题。”林恒笑着道。

他这话一说,赵姓男子只能闭嘴,总不能不让人试车。

完了大概二十分钟,林恒骑回去后又表示要试一试另外两辆车。

“你这油钱都给我浪费了不少,还试啊。”赵姓男人无语。

“相比于一辆摩托,这才多少钱啊。”林恒满不在意的摇了摇头。

赵姓男子摊手道:“这自然是这样,那你试试吧。”

林恒刚刚骑得是那辆军绿色的,现在改骑这辆黑色的。

又溜了十多分钟,还去看了看秀兰,说明自己在试车。

经过长达一个小时的试车,林恒通过自己多年的经验,找出了这其中最可靠的一辆,就是那个原版军绿色油漆的那一辆。

其他两辆因为刷了黑色油漆,看起来更帅一些,但明显是发动机都大修过的,能看到处理的不太好的螺丝划痕。

而这个军绿色的,发动机螺丝没有被扭动的痕迹。只是换了链条其他一些磨损严重的部件,骑乘起来轰鸣声也更加正常一些。

这个年代国内的精修技术还不到家,林恒自信自己的判断。

林恒看着这个贼眉鼠眼的赵姓男子道:“两千八,我就拿了这辆了,这个价钱你觉得有得赚,一辆顶伱卖其他车好几辆。”

赵姓男子摇头:“两千九,再低我连个运输费用都赚不回来。”

“咋可能……”

又是拉拉扯了好一会儿,要是正常年轻人早就买了,林恒就是一直拉扯讲价,耐心十足。

经历的太多,他根本不会觉得讲价丢面子啥的,能实惠一点是一点。

“行行行,我说不过你,就按照你说的来。”

最终赵姓男子被林恒磨得只能答应了。

这摩托车最终还是以两千九的价格定了下来,不过外送五十升的汽油,外加三个摩托车头盔,以及简单的轮胎修补工具扳手等等。

证件牌照他这边全包,并且三年内坏了都保修。

弄完了后赵姓男子去写购车合同,林恒则再次看了看这辆军绿色的边三轮摩托车。

排量是750CC,整车重量350千克。卧式双缸风冷发动机,最大马力24匹,最高时速可达100公里每小时。

虽然是二手的,但是相比于之前的幸福250马力大了一倍,为此承担一些风险还是值得的。

购车合同拟定好了,林恒看了一遍签了字按了手印,然后去叫了秀兰过来。

“就买这辆了。”

林恒将钥匙拿给秀兰笑着说道。

秀兰看了看眼前这辆军绿色的摩托车,虽然颜色不太中意,但还是点点头道:“好。”

走进财务室,她将钱拿出来,确认好了数额摆放在了桌子上。

赵姓男子这边数过后给林恒开了一张发票,笑着道:“现在,这辆摩托就是你们的了。”

林恒点点头,带着秀兰走出车前给她带起了一个头盔:“走,我带你去兜风。”

牌照啥的,他下次下来就可以取到。

两人带好头盔,将东西装好林恒发动车子缓缓的驶了出去。

到了车上后加了一些油门,顿时飞速狂奔起来。

在城里跑了一圈之后,他们在一个风景秀丽的地方停了下来,林恒扭头笑着询问道:“感觉咋样?”

“很爽,速度太快了。”秀兰笑着点点头,然后又补充了一句:“就是颜色稍微有点不如意,你怎么不买黑色的。”

林恒笑着解释:“因为这个质量最好,其他两个不太行,想要红色改天可以自己拿油漆改,或者找人喷漆。”

其实他有点怀疑这摩托车的来路,但他是正规商店买的,有发票有合同,就算出了什么事情也和他没关系。

秀兰点头:“这样啊,那绿色就绿色,也挺好,不用麻烦的去换了。”

“咱们继续在城里逛一逛吧。”

林恒笑着说道。

“好!”

开着车,两人在城里逛了两圈,发现了两个摩托车修理厂,林恒坚定询问了一下改色的事情,准备以后有时间过来改色。

改色不贵,就十块钱的事情,要不是需要很长时间林恒都想现在就改了。

军绿色看起来确实有点不够好看,如果换成黑色或者红色就会帅很多。

开着车,很快两人就来到了太白市的花鸟鱼虫市场,这里面卖各种动物幼崽的都有。

林恒开着边三轮摩托车进来也是吸引了这市场无数人的目光。倒不是林恒故意显摆,而是车上有东西,放在外面很容易被偷。

“小伙子,你这车多少钱?”

旁边一个卖狗崽子的大爷好奇的询问道。

林恒微微一笑:“几千块钱。”

“有钱人啊,要不要买狼狗?”

大爷感慨一句,以为林恒是哪里的富家子弟,又笑着推荐起了自家的狗崽子。

这是几只很漂亮的狼狗幼崽,不过和雄霸小时候差远了。

“我再看看。”林恒摇摇头,对这狗暂时没有什么想法。

走进市场内部,各种花鸟鱼虫看的人眼花缭乱,不过这个时代还没有外国的猫狗,全都是本土品种。

猫有狸花猫、简州猫、橘猫等,按照颜色还有各种不同的,而狗就比较多了,常见的多是五黑犬、松狮、狼狗、五红狗等等。

这年代大家买狗大都是看家护院,当宠物的比较少,看重的到都是实用性。

这里面种类最多的是鸟类,各种珍惜的都有,毕竟现在都没有保护起来。

林恒和秀兰时不时的停下来,摸摸这条狗崽子,看看那只小猫咪,这也倒是一种全新的体验。

“这是五红狗?”

林恒看着几只淡黄色毛发的小狗好奇询问,这狗崽子挺可爱,口、鼻、睑、爪、肛全都是红色的。

卖狗的是一个三四十岁的女人,羡慕的看了一眼林恒的摩托车笑着道:“对,这就是五红犬,看家的好手,而且还旺财的很。”

这年代家里能有一辆摩托车就和10年拥有一辆奔驰一样,那是开出去到哪里都会让人羡慕的存在,路上的姑娘会主动抛媚眼,希望能上来坐一坐。

而林恒这辆三轮摩托车,风格又是如此的粗犷奔放,充满了机械感,就像是开着奔驰大G出门一样,想不引人注目都不行。

林恒看了看小狗,又看了看后面的大狗,体型有点小了,给雄霸配种不太合适。

继续前进,走了没一会儿,秀兰突然拉住他道:“你看那条狗。”

林恒扭头一看,顿时露出了惊讶之色,这居然是著名的猎犬细狗。

“这狗是不错,著名的猎犬。”

林恒看了一眼那条威风的细犬,通体黑色,毛发油量细而密,身体和其名字一样,不管是脑袋、身子还是腿都是又长又细。

虽然看起来感觉有些弱不禁风,但懂行的都明白,这种狗跑起来快的吓人,是打猎的一把好手。

虽然这体型给雄霸配种很不合适,后代会非常丑,但林恒还是想买一只。

他家需要看的地方很多,红枫山那边或者是自己家,都需要狗。

“这狗崽子多少钱一只啊?”

林恒走过来询问。

“纯种细犬,十块钱一条。”卖狗的老板看着林恒回应说,目光不可避免的停留在了林恒的摩托上。

林恒看了看,开始相狗。

农村看狗好不好,首先看爪,狗一般都是四根爪子,多了爪子且不连接根骨这狗就是有先天缺陷,一般不会买。

其次看鼻子嘴巴,如果不是圆润完整,中间有凹槽分为两个的称之为‘破鼻’,嘴巴也要正常,不能是地包天。

看完了这些说明狗的身体没啥大的毛病。

卖狗的老板拿起其中最大的一只推荐道:“这只最好,你看它体格最大,比其他狗都大一圈,买回去不管是看家护院还是上山打猎都是一把好手。”

秀兰也看了看,觉得这条狗是挺壮实的,买回去估计会不错,扭头询问林恒意见。

林恒看了一眼这狗随口道:“这一看就是一只傻狗,虽然壮实但买回去就是废物,老板你别忽悠人了。”

“年轻人,你不会看狗可不要乱说。”这老板一脸的络腮胡,笑起来有些凶恶。

林恒揉了揉这狗,目光四处一扫,毫不畏惧的道:“这狗被抓起来就夹着尾巴,谁不知道这是胆小害怕的表现啊。

体型再壮实,性格不好,买回去就是一个废物。老板是看我们年轻觉得好骗?”

林恒这话一出,四周卖狗的都笑了起来。

“哈哈,年轻人还会看狗,不错不错。”

“刘老板你这狗赶快拿走吧,别坑人了。”

“小伙子,我这狼狗一等一的,过来看看,便宜卖你。”

四周摊主一起哄,这络腮胡老板顿时有点不好意思。本以为林恒是有钱的二代冤大头,但谁知道人家这么有学识。

林恒没在意,上辈子活了那么长时间,各种亏都吃过了,这辈子这些奸商再想骗他可没那么容易。

看狗不仅是体型身体,性格更为重要。就和挑媳妇一样,外表漂亮的性格不好也白瞎,动不动就情绪激动摔东西砸板凳谁受得了啊。

旁边一些逛街的姑娘更是双眼冒星星,觉得林恒这又有钱又有学识的样子太帅了,唯一可惜的就是他身边还多了一个女人。

林恒在这些五黑犬里重新挑了一只第二大的,这只就很亲人,被玩弄尾巴也摇摇晃晃的一点也不怕人。

虽然体格不如刚才那只,但未来潜力肯定那只好很多。

“这只五块钱我买了。”

林恒把玩了一阵,看着老板道。

“那不行,至少得八块。”老板连连摇头。

一番拉扯,林恒最终以六块钱的价钱拿下。

秀兰在旁边看的双眼放光,林恒不但知识丰富,讲价水平比他还好,和他出来玩简直安全感拉满。

旁边的一些摊主也见识到了林恒的本事,目光变得尊敬起来,这小伙子不但有钱,而且本事十足啊。

“小伙子,还买吗?我这里有青狼犬要不要看看?”

远处的一个摊主笑着询问道。

“青狼犬,我看看。”

林恒带着秀兰好奇的走过去观看。

这青狼犬和德牧有些类似,但看起来更像是狼,不管是毛发还是体型都更加像狼。

摊主是一个老大爷,看着林恒笑着介绍道:“这青狼犬长大可不比细犬小,能长到一三四十斤。

这种狗是本地狼犬和狼杂交的,十分认主的同时又特别凶猛,养大带出去绝对威风的很。”

这老大爷双手插在袖子里,说话的时候用眼神指了指旁边站着的种公,一只肩高七十多厘米的青灰色大狼狗,看起来就威猛的很。

林恒其实一早就看到这狗了,只是在细犬那边耽误了。

他觉得这狗养大给雄霸配对很不错,雄霸也是狼狗,生下来的后代会很帅。

至于老大爷说的听听就好,什么和狼杂交,就是真的也是几十代往上的事情了。

不过这狗崽子都很欢实,嗷呜嗷呜的叫着,互相打架玩闹。

林恒抓了一只母的到手上看了看,不管是体型还是性格确实都不错。

“这几个月的了?”林恒抬头询问。

“两个半月大的,你买给你算15。”老大爷笑着说。

“八块钱不能再多了。”林恒摇头。

这大爷见识了刚刚林恒拉扯谈价钱的本事,也懒得继续废话开口说:“九块钱,你拿走。”

“好。”

林恒也没废话,抓了一只自己认为最好的小母狗,和细狗一起装进笼子带走。

“松狮卖吗?”旁边还有人询问。

“不买狗了。”

林恒摇摇头,两只就足够了。

不过他也没打算走,这地方还有买金鱼的,他准备买两条回去。

(本章完)

第215章 回家,众人的震惊

“金鱼这么远咱们带回去还能活吗?”

秀兰听到林恒说买金鱼,有点担心这个问题。

“冬天的话,可以。”

林恒点头,冬天就算是不加氧气也可以,因为本身这个时间段鱼不活跃,对于氧气的需求也就没有那么高。

“那我们去看看。”秀兰看着前方卖鱼的几个摊位走了过去。

这年代国内的观赏鱼品种很单一,多是那种胖乎乎的金鱼,圆的像个鸡蛋的蛋种金鱼。

还有那种眼睛特别大的龙睛金鱼,锦鲤的颜色和种类也没有后世繁多。

像是什么金龙银龙招财地图,又或者斑马孔雀斗鱼之类的根本都没有。毕竟现在大部分人饭都吃不饱,根本没闲工夫弄这些观赏类的东西。

林恒弄这些也是随手,来都来了,家里还有鱼池,买几条回去也挺好。

“这金鱼多少钱?”

秀兰指着水里几只身子银白色,额头位置血红色的金鱼询问道。

卖鱼的女人笑着解释道:“这是宫廷额头红,老品种,两毛钱一条。”

秀兰微微咋舌,这鱼好贵,当时没再说话,去下一家看去了。

林恒也只是瞥了一眼,这鱼确实挺罕见的,但完全没长在他的审美上。不管是这种圆的像個蛋的金鱼,还是那种大眼睛的金鱼,他都不怎么喜欢。

走了一段距离,秀兰在一个摊位上停了下来,这里卖的是漂亮的锦鲤,体态修长,游动起来很是好看。

不过颜色很少,只有红色和红白相间的这两种颜色。

“这多少钱一条?”秀兰伸手摸了摸,好奇的询问道。

“二十公分长的两毛钱一条,十公分的一毛钱一条,三四公分的这种一毛钱五条,你买的多我还可以送你专门赏花的观赏荷花。”

卖鱼的大爷指了指三个框子的金鱼,又指了指旁边放着的小莲藕,那显然是某种观赏莲花的莲藕。

“这个还行,咱们就买这个吧?”

秀兰抬起头看着林恒询问道。

“可以。”林恒自然没有意见。

秀兰想了想,脆生生的开口道:“我要五条二十公分的,十条十公分的,二十五条三四公分的。”

听到买这么多,这大爷顿时咧嘴一笑:“好嘞,加起来一共两块五,这里有塑料袋子你自己装,我送你三个小莲藕。”

“好。”

秀兰有些开心,和小女孩似的在那里挑起了鱼。

林恒四下看了一眼,在旁边一个卖鱼的地方买了两个塑料桶过来。塑料袋在城内走走还行,走山路根本不可能。

两鱼装好,林恒又买了几个观赏荷花的莲藕,两盆腊梅。

将买的这些东西全都装到边三轮右边原本坐人的车斗座位中,拿绳子捆好,两人就离开了花鸟鱼市。

林恒开着摩托,秀兰坐在身后双手牢牢的环抱住他的腰,身体紧紧贴着他。

早就憧憬过这种感觉的林恒只觉得无比舒服,就喜欢这种感觉。

秀兰将小脸藏在林恒宽厚的背部,也觉得安全感满满,他们的小家变得越来越殷实和温暖。

“再去给爸他们买点东西吧。”

林恒一边开车一边说。

“好。”

秀兰点头答应。

随后他们又在城里转悠了两圈,秀兰没怎么逛过太白市,林恒带她观光了两圈,到处介绍了一番。

期间还给父母彩云一人买了一套冬天的衣服,他们自己也买了一套,林恒还另外定做了一套中山装。

此外,又给女儿晓霞买了一些牛奶和奶粉,以及一些零碎的日用品等。

总共加起来花了两百块钱,对现在的林恒来说也不算什么。

中山装由于是定做,只给了十块钱定金,剩下的四十还没给。

“回家了!!”

一切弄好,林恒看着西边昏黄的太阳欢呼一声上了摩托车。

“好!”

秀兰紧跟着坐上了抱紧了他。

随着摩托车引擎发动,伴随着阵阵轰鸣两人乘着山风和落日朝着家的方向驶去。

回去虽然都是土路,但还算平坦,两人带着头盔和手套也还能忍受寒冷的山风。

冬日的山林灰突突的,也没什么可看的风景,两人心里都想着快速回家,回去了就暖和了。

中途经过水渠小溪的时候两人停下给锦鲤换了换水,不可避免的死了一两条,但大多数都活的很好,毕竟林恒用的塑料桶挺大。

下午五点半,太阳即将消失的时候他们回到了黄潭镇。摩托车的轰鸣声引来了不少人的注目,当看到是没见过的边三轮摩托车后纷纷露出惊讶的神色。

“这是什么摩托车,好奇怪。”

“我知道,日本鬼子当年就骑得这种。”

“放屁,现在的都是咱们自己造的,咱们解放军也用这种。”

“这可比摩托车贵多了,这林恒有钱啊。”

一些人看着林恒骑着摩托车议论纷纷,不管嘴上说的什么,但羡慕的表情是掩盖不住的。

这东西在这年代就是有钱的象征,看到这车说话都会软三分。

随着摩托车在店铺门口停下,店内坐着烤火的王舟顿时露出了吃惊之色:“林哥,这三轮摩托车你新买的啊?”

这车看起来就有种厚重霸气的感觉,充满了浓重的机械风,是个男人看上一眼就会爱上。

“是的,不过是二手的。”林恒微微一笑回答说。

外面一些围过来看的人听到林恒说是二手的顿时也一副了然之色。就说这摩托车看看起来很奇怪,原来是买的二手的啊。

“二手的,那也得几千吧?”

王舟走过来摸了摸又看了看,羡慕的流口水。

“也不算很贵就三千,你可以坐上去试一试。”

林恒说了一句,拉着秀兰去火盆前面烤火,两人都要冻坏了。

顿时间外面传来了一阵倒吸凉气的声音,被惊的说不出话。

什么叫就三千啊!他们一个家庭一年也就赚两三百,就算按照三百算,也得攒十年啊。

王舟当时就愣住了:“天呐,二手的都要三千块。”

也有些人不信,小声嘀咕道:“二手的也要三千块,这该不会被骗了吧。”

“就是,比镇上打粮站新买的幸福摩托车还贵,这东西有这么值钱吗?”

林恒对这些疑惑充耳不闻,并没有解释的意思,解释了这些人也不会信。

“当然这么值钱了,你也不看看这是什么,这可是造出来用来打仗的东西,马力比一般的拖拉机还大,没听过当年小鬼子的摩托旅啊。”

从菜地摘了一篮子菜回来的高大爷听到众人的议论,冷笑着回应道。

有人不相信:“这么牛逼?军用的林恒咋买得到的?”

高大爷也没看那人,走过来看了看,笑着道:“果然是长江七五零,我以前在报纸上见过,这还是第一次见到实物。”

说完他又看向林恒询问道:“现在已经开始民用了?”

林恒笑着点头:“对,现在已经可以民用了。”

这个年代的工业品有一个特点,那就是极度耐操,一辆摩托车用个几十年丝毫不成问题。

“一会儿让我感受一下。”高大爷笑着道。

“好。”对此林恒之人没有意见。

旁边那些围观的听了高大爷一番话后顿时也明白了,人家这就算是二手的也比一般的摩托车贵,毕竟以前可是军用的。

一说到军用的,大家就立马相信其可靠性了。

林恒烤暖和后带着高大爷溜了两圈,遛弯了后高大爷还感慨说要是副驾驶有一个机枪那就爽了。

急着回家的林恒看着王舟道:“王舟,你帮忙把马骑着到我家来,今晚就在我家住下,明天再下来。”

要不是红枣还在黄潭镇,林恒早就直接回去红枫村了。

“好。”

王舟一听这话立马答应,去红枫村可以看刘茨花,他当然开心了。

回去换了一件衣服,他先尝试骑了两次,发现不行,只好牵着马往红枫村去。

林恒也没等他,骑着摩托车带着秀兰一溜烟的消失了。

一路飚的飞快,只用了十五分钟不到就到了家。

村里人看到林恒又骑着一辆边三轮摩托车回来,是越发的好奇。

“林恒买车了?”

“肯定是,伱没看他自己开回来的。”

“好像还是三轮,怕是不便宜啊。”

村里人一边议论,一边往过走。对于林恒买摩托车虽然惊讶,但是并不觉得奇怪。

毕竟人家是万元户,红枫山都能修二十亩鱼塘,买摩托车也正常。

林父看到林恒开着摩托回来,不由的询问:“林恒,这是你买的?”

林恒今天走的时候可没给他说要去买车啊。

“是的,今天刚买的,不过是二手车。”

林恒笑着说了一句,一把油门直接冲上了路里面的斜坡,然后朝着自家院子推去。

他家院子本来是有木质门槛的,这个年代的房子都有,是为了防止老鼠毒虫的,还有就是门的结构决定了得有门槛。

之前铺设青石的时候林恒考虑到了这一点,所以将门槛改成了可拆卸的,门下面的三十米斜坡也是他修的。

现在将门槛一拆,就直接能将车推进院子里,本来想围观的村民看到林恒把车推进屋,失望的原路返回。

林父一边帮忙,一边好奇询问道:“二手的,这得多少钱?”

“三千!”林恒咧嘴一笑。

“啊!!”

他这话一出,林父差点没一屁股坐在了地上。

“怎么二手的还这么贵,你该不会是骗我吧。”林父不信,虽然这车这么霸气,但二手的三千还是太不可思议了。

林恒将车停好,一边卸东西一边解释:“这以前可是军用的,一手的少说五六千……”

随着林恒的一番解释,林父知道这东西以前是军用,且比拖拉机马力还大的时候总算是接受了这个价钱。

但随之而来的又有了一个问题:“你不是说明年养鱼还缺钱吗?怎么还买这种东西?”

总感觉林恒花钱越来越大手大脚了,一出手就买这么大一个东西。

“这个嘛,我最近又发了一点小财,这些爸你就不用担心了,过些天我给你说。”林恒笑着道。

“行吧。”

林父摊手,买都买了,而且还是人家自己钱买的,他又能说啥呢。

只能走过去看看,这大家伙除了价钱太贵其他的都好,看起来就很霸气。

林恒和秀兰首先去舀了一大盆的水,将锦鲤全都倒进去养着。

“可惜了,一路颠簸死了五条了。”秀兰看着盆里几条死掉的锦鲤摇头道。

“还好死的都是小的。”

林恒一边说一边将锦鲤捞出来丢给了板凳上窝着的金宝,看到鱼它立马跑过来呼哧呼哧的吃起来。

本来想给雄霸两条的,它这会围着笼子看着里面两条狗崽子很是兴奋,完全没有吃锦鲤的想法。

“爸爸,妈妈!”

彩云带着晓霞从老房子过来,晓霞一进屋就朝着两人小跑过来,仿佛多半天的分离和好久似的。

秀兰先抱了一会儿就给了林恒,转身去准备饭菜。

林恒给她取了一包虾条,晓霞立马从他怀里下去,坐在那里吃起来。

林恒:“……”

感情你这么娇气都是为了吃的是吧。

“二哥,你这车真帅啊。”

彩云一边打量着林恒的车一边说,他还是第一次这种三轮车。

“那当然。”林恒微微一笑,又道:“帮忙喂一下狗。”

和彩云一起将狗崽子去拴在了后院,喂了一点温水,暂时没喂吃的。

“彩云,这次菜都是你准备的吗?”

秀兰指着厨房放着的许多蔬菜询问道。

彩云点头:“还有妈也帮忙了,你不是说今晚吃火锅嘛,我们把菜都准备好了。”

“那正好,我也累得不想做饭。”

秀兰微微一笑,冲彩云招了招手道:“过了帮忙,咱们马上就能吃上了。”

“我天,太帅了!”

“好大的摩托车啊!”

“二爹太厉害了,好想骑一圈啊。”

这时候外面传来了惊呼声,林恒顿时就知道几个侄儿来了,这都是大嗓门。

当即他也回去烧炭准备吃火锅,要是待在前院那不得问七问八烦的要死,这会他可没多少耐心。

林恒烧炭的这会儿,前院不时传来大哥林岳的训斥声,几个小孩车底都要爬过去看看,简直太恐怖了。

过了没一会儿,大哥林岳就走了进来,先是狠狠夸赞了一番林恒新买的车,然后又笑着道:“老弟,我今天捡了一个好宝贝,你帮我看看。”

“啥东西?”

林恒露出一丝好奇之色。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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