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出料工

“叮铃铃!”

“周秉昆,有你的信!”

一大清早,邮差的自行车照例经过周家,把手里头鼓囊囊的信封塞到王重手里。

落款是江辽出版社。

王重脸上露出笑容,打开一看,果然是一封回信加上一张寄款单。

回信的内容不多,先是表达对王重的认可,然后就是求稿,倒是稿费给了王重一个不小的惊喜,足足有五十二块。

果然,这个时代能站着把钱给挣了的,还得是文人。

吃过早饭,看了两个小时的书,王重就在屋里锻炼起来,俯卧撑,仰卧起坐,平板支撑,以及一些简单的散打技巧的锻炼。

这小半个月以来,王重都是这么过来的,随着各项基础属性的提升,以及这半个月以来自己每日坚持不懈进行的一系列的锻炼,王重能够明显感觉到身体素质的提升。

其他的基础属性没什么变化,可力量这一项,却在昨儿早上成功的涨到了10,达到了普通成年男人的巅峰数值。

超出常人的体质,让王重的气息更加悠长,耐力和体力也都更加持久。

吃过午饭,王重出了趟门,去了发小孙赶超家。

“这大冷天的,找我有啥事儿?”孙赶超同样一身打满补丁的旧棉袄,戴着帽子,手缩在袖子里,没戴围巾,在刺骨的冷风中只能把衣领竖起,尽力缩着脖子。

“你知道上哪儿能弄到粮票肉票吗?”

王重自己没门路,也就只能找这几个关系好的发小了。

本来涂志强才是最好的人选,可惜现在这家伙还在劳教。

“粮票倒是好说,可肉票就不常见了。”孙赶超倒不意外,这年头,用细粮票换粗粮票的到处都是,尤其是光字片,这种情况更是普遍。

“这不是周蓉下乡了吗,乡下日子过得苦,我妈就想着以后每个月想着多做些肉,让我给周蓉送过去,就是家里的肉票不够。”

这年头,粮票肉票那都是按人头发放的,是有定数的,量也不多,大多数人家自己家偶尔开开荤都不够,舍得拿出去换的就更少了,除非是那些个家庭特别苦难,人口特别多,连饭都快吃不饱的,才会拿肉票去换粮食。

“正好,把国庆也叫上,咱们三儿一块儿鸽子市瞧瞧!”这年头,鸽子市屡禁不绝,毕竟需求摆在那儿。

“国庆那边你去喊,就约在伱家,晚上我来找你们!”

晚上,吃过饭,和李素华说了声,王重就穿上厚厚的军大衣,带上帽子围巾手套,裹得跟严严实实的出了门。

到孙赶超家和二人会合,三人没骑自行车,就这么腿着去了。

孙赶超和肖国庆两人熟门熟路,一瞧就知道没少来。

有他们两个老司机带路,王重很快就顺利的换到了想要的肉票和粮票,还遇上个卖野猪肉的,也不知是从哪儿打来的,王重要了十斤,带上一只肥硕的野兔子,拢共花了五块钱,看得肖国庆和孙赶超既羡慕又心疼。

野猪肉和兔肉虽然不错,可都是瘦肉,没什么油水,买的人少,现在的人们,喜欢的是蕴含丰富油脂的肥肉,越肥越是受欢迎。

“秉昆,你家不过日子了吗?”

王重笑了笑,拿出白天的说辞,孙赶超摇了摇头,也没再说什么。

第二天就是王重和肖国庆他们上班的日子。

一大清早,王重在李素华的千叮咛万嘱咐下推车出了门,和两个发小会合之后,才骑着自行车朝着红星木材厂赶了过去。

出了光字片,到了大道上,三人并排骑着车。

孙赶超忽然说:“秉昆,我可听说了,这才几天不见,怎么跟变了个人似的,成天窝在家里头看书读报,我说你这几天怎么都不找我和国庆玩了呢!”

半大小子,正是跳脱的时候,哪里坐得住,而且原身也不是那种喜欢读书的人,别人不知道,几个发小肯定清楚。

“你打哪儿听说的?”王重反问。

旁边的肖国庆笑着道:“那还用问,当然是春燕儿说的呗。”

孙赶超一直喜欢乔春燕,又不是啥秘密,可惜乔春燕瞧上的却是原身,对他那是半点意思没有。

“你别扯开话题啊!我先问的!”要是有外人在,赶超早急了,可他这事儿在王重和肖国庆面前根本就不是秘密。

王重道:“我哥说我读书太少,让我多读点书,我觉得挺有道理的。”

“我爸和我哥都走了,我姐也下乡插队去了,现在家里就我一个男人,肯定不能再像以前那样成天到处野了。”

“可以啊秉昆,那话怎么说来着,生什么相看?”肖国庆想破了脑袋也想不起来那话咋说的。

“那是一别三日,刮目相看。”孙赶超赶忙补充。

这两家伙半斤八两。

王重笑着道:“原话是:士别三日当刮目相待!”

“要我说,你俩没空的时候也多读读书,多看看报纸,别成天闲的没事儿瞎晃悠。”王重嗯了下铃铛,脚下用力,骑到前头去了。

“嘿!”

“这小子还真转性了!”

二人对视一眼,不约而同的加快速度追了上去。

一路说说笑笑,花了十几分钟,才赶到位于吉春另一头的红星木材厂。

拿着介绍信,三人很顺利的就进了厂里,见了人事科的科长,厂长,然后就成了光荣的工人,三人都被安排成了出料工,负责搬运木料,被安排在一个班里,孙赶超和肖国庆一组,王重和一个陌生的小伙一组。

三人的工资就按学徒工来,一个月18块钱。

上午被带着在厂里四处逛,了解木材厂的各个区域,中午在食堂吃了饭,下午三人就正式上工。

好家伙,只一下午,就把三人累得够呛。

回去的路上一个劲儿的发牢骚。

到了家,停好自行车,听到声音的李素华打开门迎了出来。

“热水都倒好了!赶紧进来先洗洗!”

简单的擦洗一下,李素华把饭菜都端上桌,就个白菜猪肉炖粉条,还有刚蒸的大米饭,荤素都有了,母子两坐在炕上,王重是真饿了。

那起碗筷就往嘴里扒拉。

看着王重那狼吞虎咽的样,李素华的脸上露出慈祥的笑容,“慢点吃!没人和你抢。”

“今儿个第一天上班,感觉咋样?”

王重嘴里还嚼着饭菜:“还成,就是食堂的饭菜没有妈做的好吃!”

李素华脸上笑容更甚,“好吃就多吃点。”

“对了!厂里给你安排的是什么工种?”李素华没吃几口饭,心思全在自家老疙瘩身上。

“出料工,赶超和国庆他们也一样。”

“啊!出料工啊?”李素华听到这话,脸上笑容也不见了,一脸心疼的看着王重。

王重笑着道:“这有啥,您儿子还是有把子力气的,而且还这么年轻,累是累了点,但也能锻炼人啊!”

“行行行,说什么你都有理!”看着王重乐呵呵吃的满嘴流油的样,没有半点怨言,李素华脸上的笑容又浮现出来。

“妈,我现在干的是重体力活,以后每个月多弄些肉吃呗。”王重这就顺杆往上爬了。

“吃肉才长力气,干活也能轻松点。”

“说不定我这个子还能再往上窜窜呢!”

十七岁,还在发育的黄金时期的尾巴上,要是营养跟得上,个头再往上窜窜也不是没可能。

家里的条件不错,父亲周志刚每月的工资大半都寄了回来,周志刚可是八级工,一个月工资可不老少,还有各种补贴,只是各类票据是按人头发放的,这个是有数的。

因此想多吃肉的话,只能去鸽子市换肉票。

“行,反正现在家里就咱们俩。”李素华虽然习惯了节俭,可几个儿女都是她的心头肉,李素华哪儿舍得看他们吃苦,而且眼下这个老疙瘩正是长身体的时候,家里条件也不差,该吃的可不能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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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

第10章 郑母说女

太平胡同和木材厂,完全是两个方向,骑着车出了光字片,快到太平胡同的时候,王重寻了个没人的小巷,把放在空间里的野兔和剩下的五斤野猪肉,还有昨儿准备的粮票肉票也取了出来。

可想了想,又把肉票和一半的粮票收了回去,这一下子送的太多了,王重怕适得其反,反正离得不远,隔上十天半个月的送一回,正好还能多见见郑娟。

数了十多张的粮票放在兜里,王重这才骑着车就朝着郑娟家去。

王重敲了敲门,里头传来郑母的声音:“谁呀?”

“大娘,是我,周秉昆!”

“是秉昆啊!来了来了!”郑母的话音中带着几分惊喜,声音都比开始高了些。

没一会儿,穿着灰棉袄,梳着两条麻花辫的郑娟打开了门。

郑娟俏生生的站在门口,打量着拎着一挂肉的王重:“你怎么来了!”

“我来看我未来媳妇儿!”

说的郑娟俏脸一红,未经人事的小姑娘,哪像王重脸皮子比城墙还厚。

王重肉和兔子,郑娟有些不知所措了:“怎么还带这么多东西。”

这可不是别的,是肉,那兔子一瞧至少四五斤,那挂肉也差不多。

王重没进屋,把肉和野兔放递给郑娟:“这大过年的,别人家里锅上都炖了肉,就你家连个肉星也没见着,光明还小,要长身体,大娘身子骨弱,也得多吃点肉补补才行。”

“可这也太多了!”两人虽然确定了关系,可郑娟不想占周家的便宜。

“多什么多!还有你自己,也得多吃点,将来伱可是要给咱们老周家开枝散叶,生儿育女的,这身子骨可不能弱了,得多吃点肉和鸡蛋,多补充补充营养。”

说着说着,郑娟就俏脸羞红,低着头不敢看王重了。

王重把肉和兔子交给郑娟,王重还不忘嘱咐:“这兔子还是先收拾了,虽说天冷不怕放,可放太久了怕是不好处理。”

见红着脸郑娟还有些不大情愿,王重微笑着凑上去柔声解释道:

“好了,你就把心放肚子里吧!这可不是拿家里的钱买的,是我自己写稿子挣的钱。”

“不行,这也太多了,我不能要!”郑娟儿是个懂事儿的,不想让王重乱花钱。

王重咧嘴一笑,低头看着她,忽然趁她不备,俯身在那张俏丽白皙的脸蛋上啃了一口:“这就当是你的回礼了!”

郑娟愈发羞涩,但却一点都不恼,反而心中窃喜,可一看到王重那似笑非笑的‘可恶’模样,方寸立马大乱。

半晌才抬头目光躲闪着想扯开话题:“你刚才说···写稿子,写什么稿子?”

“随便写了首诗,投稿了江辽日报,没想到运气挺好,第一次就被选上了。”

“你真厉害!不仅会写诗,还能上报纸。”郑娟眼里写满了钦佩,芳心早已沦陷。

“对了,还有个事儿,得先和你打声招呼!”

“什么事儿?”

“我和我妈说了你的事儿,我妈想着先见你一面,你看看哪天有空,我过来接你!”

“啊?”郑娟一下就被王重个说懵了,俏脸迅速变得绯红,芳心再度大乱,手脚不知该摆放何,连话都说的磕磕绊绊:“你妈···要见我?”

看到郑娟这般模样,王重一下子竟有些舍不得挪开眼睛。

“丑媳妇总是要见公婆的,再说了,我对象长得这么漂亮,又勤快能干,善良孝顺,我妈喜欢都来不及呢!”

郑娟只觉得脑子晕乎乎一片空白。

王重顺势从兜里掏出早就准备好的粮票,不由分说的塞到她棉衣的兜里。

“行了,天也不早了,这是我昨儿顺带买的些粮票和肉票!你收好了。”

说话间人已经推着自行车出了门,坐上去用力一瞪就走远了。

还不忘冲着郑娟招了招手:“外头天冷,赶紧进屋去吧!”

郑娟呆呆的站在大门口,看着王重的身影消失在街角,手里拎着野兔和野猪肉,久久没有动静,心里暖洋洋的,跟吃了蜜似的,看着王重的背影,只觉得自己的心好似也跟着飞走了。

“娟儿!待外头干啥,让秉昆进屋里坐啊!”

郑母开门走了出来,见郑娟拎着肉和兔子,惊喜又不太相信的揉了揉自己的眼睛问道:“这些都是秉昆送来的?”

“嗯!”郑娟点了点头。

郑母一脸遗憾:“我的傻闺女,秉昆特意来一趟,还带了这么多东西,你怎么也不请他进屋坐坐!”

“天这么晚了,他明天还要上班呢!”

“对对对!秉昆已经进木材厂上班了!”郑母恍然。

“行了,外头这么冷,别搁这儿站着了,赶紧进屋,可别冻着了!”

“妈,这些都是他给的!您收好了。”

郑娟从口袋里掏出王重刚才给的那十几张粮票递给郑母。

“这么多?”郑母看着厚厚的一沓,吓了一跳,好在郑母仔细一看,票面基本上都是一斤两斤的,还有两张五斤的,加起来拢共三十多斤,买的话怎么着也得不少钱呢!

“娟儿啊,看来这秉昆对你是真的上心了!”手里捏着粮票,看还有那挂肉和野兔,郑母有些感慨。

郑娟害羞的低着头,清秀俏丽的脸再度变得红彤彤的。

“老周家的条件,在整个光字片也是数一数二的,你要是真能嫁过去,妈也就放心了!”郑母语重心长的道。

“妈!”

郑娟羞的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到底还是个小姑娘,未经人事,脸皮薄的很。

“妈这辈子没什么别的要求,就想着你和光明都好好的,秉昆是个好的,不嫌弃咱们家,对光明也好,你和他的事儿,妈不反对,你也不要有什么心理负担。”

见郑娟面露纠结之色,郑母如何不知郑娟心中的顾虑。

“可就是因为他太好了,我······”郑娟的心里复杂极了。

郑母拉过郑娟的手,柔声说道:“我的傻姑娘,这天底下漂亮姑娘多了去了,人家秉昆怎么就瞧上你了,肯定不只是因为你长得好看,妈估摸着他是看上你的勤快,善良,孝顺了。”

“妈!哪有人像您这么夸自己女儿的!”郑娟被郑母说的都不好意思了。

郑母却自豪的道:“我的女儿,肯定是天底下最好的姑娘!”

“你们能遇上,他能瞧上你,你也喜欢他,那就是你们之间的缘分!是佛祖的安排。”

郑母又说:“娟儿啊!咱们女人这辈子,图的不就是嫁个好男人!”

“秉昆不是个混人,心里主意正,又善良,热心,是个好归宿。”

“妈看得出来,他是打心底里喜欢你,也愿意对你好!咱们女人家,总归是要嫁人的!与其嫁给别的那些不知根知底的人,为什么就不能嫁给秉昆呢!”

光明也插上一句:“姐!我也觉得秉昆哥人好,要是他能做我姐夫的话,我肯定高兴的睡不着觉。”

光明年纪虽小,却分外的懂事儿,也比旁的孩子更早熟。

郑娟的心情有些复杂,王重的心意早就对她袒露无遗,她也打心底里喜欢王重,可也正是因为如此,郑娟才心有顾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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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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