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主角光环

冯君见状心里一动,走上前蹲下身子,细细打量那块人头大小的石头。

石头的色泽灰蒙蒙,跟河道里的石头类似,稍微有些发白,却也不算碍眼。

但是这个白色,让冯君看得有点亲切感,少不得拿出块破布,仔细擦拭一番。

果不其然,石头越发地白了,显出晶莹温润的光泽。

“我去,这是……玉石?”冯君激动了起来,他的胸膛急速地起伏着,目光中满是兴奋,他虽然对玉石不太了解,却也知道玉色温润。

下一刻,他就站起身,蹿到了摩托车旁,拿出了穿越必备神器——放大镜。

真的,冯君看了那么多网络小说,其中穿越题材不少,他一直很不忿各种主角对放大镜的忽视,这个玩意儿,真的是相当实惠和有用的。

放大镜可以检查水源是否洁净,也能帮着主角尽快了解当地的动植物,甚至在野外,在打火机不就手的时候,只要有太阳,它还可以充当点烟器,装个逼泡个妞啥的,十分带感。

当然,现在他要做的,是放大镜的N个用法之一,用来检验材料甚或者古玩。

冯君对玉石不甚了解,但是他知道一点,在放大镜下,看不出细小气泡的,才有可能是玉石,否则那是玻璃!

他仔细地检查了这块石头一遍,确认没有发现任何细小气泡。

不过下一刻,他就意识到一个问题,没气泡的……未必就肯定是玉石。

鹅卵石还没气泡呢,能卖几个钱?

于是他又打开包裹,在他的旧衣服里,找到了那个小小的葫芦挂坠,一百块买的那个。

挂坠的水头和质感很一般,据那瘦瘦的店主说,勉强算得上玉,可以懵那些不懂的。

冯君也不算懂,但是他懂得对比不是?

挂坠和石头相比,顿时黯然失色,用肉眼就看得出来,石头的色泽更好,细腻柔和得不是一点半点,虽然也不透明,但是那份质感,却又无比地温润和晶莹。

比挂坠好,又不是玻璃,这就……应该是玉石了吧?

冯君的心里,已经断定它是玉石了,再看看其他的鹅卵石,感觉比挂坠差远了。

不过,这个人为什么会绑着玉石死在这里呢?

他想了好一阵,才得出一个猜测:这货大概是在船上遇到抢劫了,索性带着玉石跳河了,我活不成,也不能让你们把玉石抢去!

倒是颇有点“宁为玉碎不为瓦全”的古人风范啊。

有了这么大一块玉石,冯君觉得怎么也能卖个十来八万块,虽然他认为,在蓝星界肯定卖不出那块红宝石的价格,但是他这次来探查的费用,就算打出来了。

当然,这也仅仅是他的猜测,未必做得了数。

有了这么一个收获,他的兴致大增,尤其是这河谷里到处都是石头,每当他发现有点异常的石头,总要停下来看一看。

然而非常不幸的是,好看的石头虽然也有,可他的直觉感告诉他,那些石头带回去,了不得能被算成“奇石”,价格很不好说,跟这块玉是没法比的。

这个认知,令他很是沮丧,不过再想一想,他又释然了,如果玉石跟大白菜一样,随处可见的话,那厮至于绑着玉石跳河吗?

然而,他心里虽然是这么想,可每每遇到瑰丽的石头,还是忍不住去琢磨一下,以至于他在第二天里,走了只有两百多里地。

不过在傍晚临近扎营的时候,他又有所获,那是一个残破的玉盒。

说残破也不准确,严格来说,是摔成了两半的玉盒,宽十四五厘米,长有二十四五厘米,高差不多六七厘米,璧厚有一厘米左右。

可惜的是盒盖不知了去向,盒子断为两截,碴口并不光滑——这是玉石的特点,但是断碴凑在一起,又是严丝合缝。

玉盒的玉质,跟他捡到的玉石有点类似,不过稍微带点青色。

最令冯君开心的是,盒子上面有明显的人工加工过的痕迹,这就令他确定,此物必然是玉石,否则的话,谁吃饱了撑的,把石头雕刻成这样?

盒子摔坏了,这很可惜,但是冯君一点都不在意,半个盒子也能雕刻出不少小物件。

说得更直白一点,如果盒子真没摔坏的话,没准会在现实世界卖出一个天价。

这一点都不符合他低调发财的打算。

肯定有人会想,谁吃傻逼了,拿这么好的玉雕成了盒子?

冯君更担心有人琢磨,这盒子本身就已经很拽了,那么,这样的盒子里面装的东西,会逆天到什么样的程度?

于是问题就来了……盒子里面装了什么东西?

这两截盒子,因为能确定是玉的,冯君基本上能估出一个价格,毕竟他刚去过古玩店。

最少三万起,卖到三十万也正常——好吧,冯君还是不懂玉,他只能确定这么大范围。

当然,他也有点好奇,盒子里曾经装过什么东西,然而,好奇也就只有那么一点点。

十鸟在林,不如一鸟在手,他做人并不好高骛远。

他的心里很清楚,惦记某些不该惦记的东西,只是徒增烦恼而已。

天色已晚,冯君支起帐篷,匆匆地吃了点东西,他是如此地兴奋,吃饭都把玩着玉盒。

他把玩了此物两个多小时,最终心一横:有了这个东西,我这次就不用回仓库了。

没错,他改主意了,此前他要回到仓库,那是因为太穷,舍不得丢掉那点东西,事实上,他还琢磨着等出了空间之后,抽个时间去一趟外地,卖掉一辆改装的摩托车。

来历不明的东西,肯定卖不起价钱,但是有总比没有强,他也实在太穷了,进货的钱都只有万把块——这点本钱,何时才能发家致富?

眼下一个残破的玉盒在手,又有一块疑似玉石的石头,他完全没有必要再过得那么紧巴巴的,骑摩托车往回返,也是要花时间和精力的,有这时间,倒不如多充一次电,多做点买卖。

冯君做事并不迂腐,他不但有主见,逻辑思维也清晰,同时还具备相当的执行力,属于典型的行动派,那么……就改变计划。

不过遗憾的是,他的好运气,好像就在这一天用光了。

在接下来的三天里,他一无所获。

为了多带一些物资出空间换钱,他甚至捡拾了几块看起来有点意思的奇石,哪怕他对奇石的了解,比玉石还少很多——没办法,谁让他缺钱呢?见到就不能放过,蚊子也是肉。

到了这天晚上,食水就不多了,冯君决定再探查两天,然后直接退出空间。

接下来的路上,他也不用再搞那些物资补给点了——最多两天的路程,下一次来,他会再建一个仓库的,这一段空白,倒也不算什么。

第二天傍晚,有好消息传来,他终于走出了河谷,前方的山脉明显地少了,爬上个山头看一眼,隐约可以看到平原。

冯君暗暗地给自己点个赞:哥们儿这规划,改得也是没得说了,距离山谷出口一天多的路程,硬是没有补给站,那么,就能最大程度地保守自己的秘密。

次日,他没有着急启程,而是拿出三瓶矿泉水,很奢侈地洗了一个头,还洗了把脸,然后才开始了最后一天的探查。

然而,今天的探查比较失败,他行驶了一个多小时,猛地看到前方烟尘大起,还有剧烈的轰响,于是立刻一个急刹,将摩托车熄掉火,轻手轻脚推到一片大石头当中。

这个热闹,他不可能不看,于是小心地爬上一个山头,拿出了望远镜张望。

他的一身装备里,只有望远镜可以确定是正品,军用望远镜,12*42的,二手货,他只用了三百元,但是保养得很好,效果也极佳。

然而,当他看清楚对战双方的时候,也忍不住咧一下嘴,“卧槽,这尼玛……孙大圣?莫非我进入了西游空间?”

他是在吐槽,不过他真的是非常惊讶,因为前方大战的双方都不是人,是一只猩猩和一只刺猬状的动物。

猩猩极为高大,怕不有四五丈高,手里拎着一棵大树干,就像拎着一根棍子一样,向刺猬没头没脑地打去。

刺猬也不小,足有一丈七八高,缩成团在地上滚来滚去,躲避着对方的攻击。

然而它并不是毫无还手之力,滚动期间,它竖起的长刺,偶尔会直接激射出去,速度奇快。

猩猩对它这一手很忌惮,跳来跳去地躲闪长刺,但是同时,它又用树干阻拦着对方,防止其逃逸。

刺猬还有别的手段,滚着滚着,它的身体猛地从地面上弹起,满是长刺的身躯,会硬生生地撞向对手。

它拍击地面的动静很大,可以想像其力道有多么恐怖。

猩猩的肩头扎着一根刺,额头也是血糊糊一片,看起来也吃了不小的亏。

冯君津津有味看了半个多小时,看到双方的动作越来越慢,最初的震撼过后,也逐渐转化为期待,呼吸忍不住急促了起来。

莫非我能遇到传说中的两败俱伤?然后渔翁得利?

在网络小说里,这样的桥段,绝壁的主角光环啊!

(本章完)

第27章 快被你迷住了

事实证明,冯君想得有点多了,猩猩和刺猬不是一般的聪明。

这俩都是有灵性的,打到精疲力竭的时候,就会分开来各自歇息。

跟蓝星界散打运动员的搏击相比,它俩的战斗,也就是差了一个裁判。

在休息的过程中,刺猬试图离开,猩猩不放它走,一边大吼一边撩拨。

不过,当猩猩退得远的时候,刺猬也会向前滚几滚,那意思也很明显——麻痹的,你想走就走,问过劳资了没有?

总体来说,冯君可以感受得到,刺猬相对劣势一点,但是猩猩真的没有必胜的把握。

刺猬不放猩猩离开,不排除是一种以进为退的策略,而猩猩的退让,大概也是在寻找战机——以猩猩的身法,它真要走,刺猬应该拦不住。

这俩的大战,引来了几只飞禽,有点类似于鹰隼,但是个头都是三年起步……错了,是三米起步,硕大无比。

当然,它们的体型跟下面这两位相比,就有点不够看了,所以也只能在上方盘旋,指望能捡个漏捞点好处。

然而,下面战斗的这两位,明显地很不爽头顶的家伙——劳资还没死呢,你们就等着吃肉了?

不爽怎么办?猛然间,猩猩和刺猬在对峙中齐齐发动,目标就是头顶的猛禽。

猩猩狠狠地扔出去一块大石头,足有篮球大小,而刺猬直接发射长刺。

飞禽们迅速逃逸,有一只飞禽飞得过低,被石头击中。

不过这个空间的飞禽走兽,都不是一般的皮实,它重重地中了一击,还挣扎着要飞走。

就在这时,刺猬的的长刺到了,狠狠穿透了飞禽的胸膛。

它掉下来的时候,猩猩拿树干一扫,想要据为己有,哪曾想刺猬缩成一团,从地面上弹起,狠狠地撞了过来。

这俩再斗一场,结果各抢了半片尸身,退到一边狼吞虎咽地生嚼。

一边吃着,它俩还一边打量着对手,显然,战斗还远未到结束的时候。

冯君看到这里,却是吓出了一身冷汗:捡便宜,会把命也搭上?

看到这里打个没完,他可不想把小命也葬送在此处。

想到自己已经打算好了,会在半天之后退出空间,冯君索性悄悄下山,推着摩托退出四五里地,寻了一个隐秘的场所,把摩托和剩下的物资藏起来。

“走你~”

下一刻,冯君就来到了自己的出租房,他身上只带了这一次在荒野里的收获,以及换洗衣服。

他迅速地换上夏装,拎起装着玉石的背包,推开门走了出去。

他选择进入空间的时间,是晚上九点,老头马上就要睡觉了。

见到他走向大门,老头在玻璃窗里发话,“记得反锁了门,还回来吗?”

“有朋友失恋了,叫我喝酒,”冯君笑着回答,“他什么时候好了,我什么时候回来。”

这个回答弹性十足,但是老头没觉得有什么不妥,他也年轻过,失恋这种事,劝一天正常,劝个十来八天也正常。

不过,他觉得还是有点不对劲,待对方消失在夜里,他才皱着眉,低声嘀咕一句,“怎么感觉……这小崽子变了一些?”

冯君岂止是变了一些,他变了不少,个头又蹿了,也瘦多了,一脸的风霜,更是挡也挡不住,正是因为考虑到了这些,他才会选择在夜里进入荒野空间。

别的地方不去,他先去了“纽曼浴所”,这是阳市大名鼎鼎的——澡堂子,奢华无比,各种服务应有尽有,价位不菲,钟点房都是六小时368元。

现在的冯君,不会再心疼这种小钱了,这里对客人隐私保护得好,没人在意他进来的时候有多脏,随身物品也没人敢随便动。

他开了一个钟点房——终究还是舍不得开二十四小时。

进去之后,他又召服务员来拿走衣服清洗——虽然这衣服也没穿多久,但是他怀疑,上面有很重的味道,清洗干净了事。

然后他走进了浴室,才发现这浴室比外面房间还大,浴缸是圆形的双人大缸,三个人泡澡也没问题,还有桑拿间、搓背床、以及淋浴间。

他放了一池子水泡澡,坐进去之后就发现,一池……不够!

他足足放了三池子水,才让池水显得不那么脏,然后又合了桑拿间的电闸,进去蒸。

连泡带蒸,他用了两个小时,然后走进淋浴间,刮了刮胡子,用淋浴冲洗一下。

他裹着一块浴巾,走出了浴室,在梳妆台前照一照镜子,满意地点点头,“小伙子倒是又帅气了……也不知道我现在有多高。”

就在这时,有人按门铃,却是衣服已经洗干净熨烫好了,服务员送了上来。

这时候就已经十一点多了,不过他在九点半才开的钟点房,凌晨三点半要走人,小弟们不会考虑是不是影响了他休息。

正经是小弟离开之后,马上又有人按响了房门,“先森,要不要服务?

不过,想到鞋柜上的包裹,他还是哼一声,大声回答,“不用了,帮我叫个理发的来。”

待他在凌晨一点出来的时候,头发都理过了,神清气爽,见到门口有体重仪,他上去称一下体重,顺便量一下身高。

身高一米七八,体重六十八公斤……嗯,这身材就不错了,比较标准。

出了门之后,他选个垃圾箱,将自己在荒野空间的破烂衣服扔进去,大都市里,拾荒的人比比皆是,会把捡到的东西合理地废物利用,这就算毁尸灭迹了。

然后他又选个快捷酒店,住进去呼呼大睡,直到第二天十点半被饿醒。

走到门口的穿衣镜前,他又照一照镜子,满意地点点头,“小伙不错……我都快被你迷住了。”

这话当然属于自恋,不过凭良心讲,自打被雷劈以后,他的变化真的不小,从一个一米七三一百五十斤的微胖壮汉,变成了一米七八、体重一百三十多的标准帅哥。

他的脸型五官没有太大的变化,只是微微瘦了一点,但是相貌这东西,只要五官端正没太大问题,很多时候只是看你的精气神。

同样的面孔,穷困潦倒和意气风发时,带给人的是截然不同的感觉。

冯君谈不上帅得逆天,但以前他也是个帅哥,浓眉大眼棱角分明,绝对称得起英俊。

这次荒野探险,他本来不甚白皙的皮肤,稍微又黑了一点,但是他的眉眼间,又多了一份沉稳和厚重,以及……冷漠和淡然。

正是因为如此,他回来之后,直接住酒店了,就是担心看门的老头看出不对劲儿来。

唯一遗憾的是,裤子有点短了,要不要再买两条?

想一想之后,他还是决定先不买了——没准哥们儿还要长,过两天又短了咋办?

现在他要考虑的,是如何将带回来的玉石和石头出手。

李大福旁边的古玩店,是个不错的选择,不过话说回来……那位知道我不懂玉器。

再有,就是找王海峰帮忙了,那厮在阳市交游广阔。

不过,冯君不想这么做,王海峰跟他太熟悉了,肯定能感觉到他身上的明显变化。

而且,他无法解释,自己从哪里弄来的玉石——双方都知根知底。

要不……先卖几块奇石?

冯君从包里摸出一块鹅蛋大小的石头,一边在手里把玩着,一边漫无目的地走着。

走着走着,他看到一家“快餐店”,肚子忍不住叫了起来。

他对洋快餐兴趣不大,但是现在是十一点,早餐都卖完了,午餐尚未开始,也就是这种洋快餐店,可以点餐。

而且,这里的人、流量不小,他点得多一点,多点几次,也不会引起别人关注。

于是他走了进去,排队点了两个汉堡套餐,端着盘子,找个地方坐下,埋头大吃了起来。

他对面坐着的,是一对年轻的男女,本来正埋头低语,发现对方的家伙吃得实在太爽利,忍不住抬眼看过来。

冯君没理会这俩,他觉得自己的吃相还算文雅,盯着食物目不斜视,咀嚼的时候并不出声,还闭着嘴巴,吞咽可乐的时候也不出声。

当然,他吃得快了一点,五分钟就吃掉了一份汉堡套餐,但是……这不算素质低吧?

只用了十分钟,他就干掉了两份汉堡套餐,只留下一杯可乐和一小包薯条,算是占地方用的。

他站起身又去买,觉得肩膀上背着包,已经够显眼了,手里再拿一块石头,也没必要。

于是他将石头也放在桌上。

当他又端着两份汉堡套餐回来的时候,忍不住微微一怔:对面的年轻男子,正把玩着他放在桌上的那块奇石。

不过下一刻,他就释然了,对方虽然有点失礼,可是自己没将石头收起来,就放在那里,别人想要把玩也正常了。

当然,他心里不是很舒服,这也是必然的,所以并不打招呼,坐下之后继续专心开吃。

然而,他还没吃了两口,就听到一个清亮的声音响起,“这块石头有点意思,我要了,你开个价。”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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