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8章 谢谢你的水!

宋玉华低了头,一瞬间有些说不出的伤感,好半天才说:“你……别瞎说!”

冯小芦愣了一下。

她太了解宋玉华这个嘴硬面薄的性子了,“后悔了?”

宋玉华笑起来,表情怪异,说不好是哭还是笑,“这有什么可后悔的!错过了就是错过了呗!他跟我妹妹,挺好的!将来我们不还是一家人?”

“而且……玉倩那么乖,肯定很听他的话。他俩……挺合适的。”

“嘁!装模作样!你就是后悔了!”

讽刺完了,冯小芦又叹口气,“不过……这要是别人,你还有后悔药吃,他现在是玉倩对象的话,那没办法了呀,伱总不能抢自己妹妹的对象吧?”

“我才不抢!不稀罕!”

“嘁……”

冯小芦先是不屑,不过随后,她却又凑过来,“嗳,去年你先去相的亲,明明那时候还蛮讨厌他的……跟我说说,怎么又后悔上了?情窦初开了?”

明明是蛮叫人伤感和遗憾的话题,但宋玉华却听得噗嗤一声笑了,“别乱用成语!什么情窦初开!”

“说说,是不是正眼儿看了人家一眼,忽然就发现,他是真好看,对不对?”

“是!行了吧?”

“所以你承认了,过去你眼瞎。”

宋玉华又一次无言以对。

过了好一阵子,她才慢慢地重新开口,“我那时候根本不知道,他可不是什么简简单单没考上大学的高中生,他很喜欢看报纸,很喜欢思考,也很善于思考!而且……他无论对什么事情,他总有他自己独特的看法,很深刻!”

“你知道,我崇拜我爸,从小就崇拜!我爸聪明啊,很厉害,我爸从我很小就告诉我,做事情不要用蛮力,要学会用脑子!所以当时我肯定很讨厌他呀,大家都说他就是个爱打架不学习的小混混嘛!”

“但是现在……我发现在很多很多地方,他可能比我爸的眼光还要独到!或者说,我爸开始老了,只会守着酒厂,但是他……才十八岁,不,今年应该十九岁了,他已经在很多方面……至少是在我心里,已经超过我爸了!”

“评价……那么高啊!”

“嗯,很高!……嗨,其实坦白说也没什么,你知道他现在有多成功吗?”

“嗯?说说。”

“他用了……到现在也就五个月吧,他用了五个月的时间,赚了五千万!”

“多少?”

“五千万。”

冯小芦目瞪口呆。

好半天,她才说:“你是真蠢啊!”

要搁在往常,反复被这个臭丫头说自己蠢,宋玉华的拳头早就砸过去了,但今天,她依然没反击,充其量只是一脸无语地又瞪了她一眼。

但冯小芦才不在乎,她一向无法无天。

想了半天,她扭头看向自己最好的朋友之一,说:“我忽然明白是怎么回事了!你这人我还是了解的,就喜欢这样有能力有思想的人……唉!”

她摊手,抿嘴,“晚啦!”

宋玉华笑笑,懒得搭理她,这会子心情渐渐平复下来,她倒是渐渐感觉,跟好朋友把想说的话说出来,心里的遗憾就少了许多似的,于是起身,再拿过一个杯子,都倒上水,要端杯子递给冯小芦,才忽然想到,这个杯子是曹玉昆刚才用过的,还没来得及刷,只好换了另外的杯子递过去。

然后自己犹豫了两秒钟,端起剩下的那只杯子,小口地抿了一口。

脸忽然又有些红了。

但这一次,冯小芦没发现,她只是又开始追问:“嗳,你怎么知道他发财了?做的什么大买卖?说说呀!”

跟她,宋玉华基本上是知无不言的,又更何况这并不是什么丢人的事情,再怎么说,曹玉昆也是自己妹夫,自己脸上也是添光彩的。

于是,她就从去年曹玉昆凑了八万块钱跑去找自己大哥宋玉淮,要买厂子开始说起,基本上按照那天回老家,跟爸爸哥哥坐在一起,大家复盘起来的曹玉昆的发家之路,给冯小芦说了一遍。

这事在宋玉华听来、想来,简直震撼,因为那个人自己确切的认识,甚至一度相亲过,关键是还被自己瞧不上过,但在冯小芦听来,却感觉跟听一段传奇故事差不多了,“哇,他好厉害!八万块钱买厂子,抵押贷款九十万买……买什么来着?认购证?哦哦,我想起来了,那天我哥还念叨呢,认购证!厉害,厉害!听我爸说,报纸上都报道了,说几个月时间,那认购证涨价了几十倍呢!”

“没想到,居然真有人在这上头发了财!”

“而且还差一点成了我妹夫……不对,玉倩的对象,也是我妹夫!”

宋玉华又笑,不知怎么就又不期然地想起当初大哥描述的,他在魔都的一家忘了叫什么名字的顶级饭店的风光场面——他被人称呼为“昆总”!

然而正走神,冯小芦的下一句话,却让她一口水直接喷了出来——

“而且,大姨子也有妹夫的半拉屁股吧?是这么说的吧?”

“噗……你个死丫头,胡说什么呢!哪里听来的这些乱七八糟的!”

宋玉华一边忙着擦嘴,一边羞恼不已,“再胡说我跟你没完啊!我发现你之前在学校里还算好了,嘴还老实点儿,怎么上班这才半年多,你这张嘴,真是越来越敢胡说了,什么都说!”

冯小芦笑嘻嘻,正要还嘴,忽然外面传来敲门声。

俩女孩儿都吓了一跳——这宿舍的门,都是木门,门缝还老大,压根儿就不隔音,俩女孩儿关起门来聊私密话,怎么胡扯都没事儿,但要是让外人给听了去,可就多少有点丢人了!

更何苦刚才冯小芦说的那个话,可不怎么干净,还挺不要脸的!

“谁呀?”

“我!”

听到那声音,宋玉华懵了一下,等回过神来,她满脸羞红,忍不住第一时间就扭头狠狠地瞪了冯小芦一眼——完蛋了,大概九成以上的可能,刚才那句话他听见了!

冯小芦刚才说话,声音不小!

这一刻,宋玉华甚至都不敢起身开门,反倒是冯小芦,吐了吐舌头,倒是第一时间蹦起来,过去打开了门——曹玉昆愣了一下,退回半步,看了看房间号。

冯小芦有些痴迷的样子,盯着他的脸看了两秒钟,忽然有了点淑女的样子,连声音都变柔顺了似的,“你没走错,玉华在屋里呢!”

“哦!”

这话说不说都没什么用,因为宋玉华已经红着脸把门拉开,出现在曹玉昆面前了——曹玉昆伸手,递过来一枝花,红艳艳的,含苞待放,“看见你们花坛里的花开得正好看,摘了一朵,送给你!谢谢你的水!”

宋玉华有些惊愕地把花接过来,呆呆地看着他。

这时候,曹玉昆笑着冲冯小芦点了点头,却马上就转身走了。

(本章完)

第79章 给利息会挨揍!

先回家的居然是曹玉科。

只比曹玉晖小一岁,上初二,已经是个半大小子了,起初没注意到站在楼道口的曹玉昆,等到曹玉昆叫了他一声,看清人是谁,这小子直接蹦起来,然后就赶紧带着上楼,先进家。

除了过年之外,每年暑假,二叔也都会把他送到乡下去住着,曹玉昆带他钓鱼、游泳、设套子抓野兔野鸡、骑摩托,等等,几乎可以算是从小带大的,反正每年暑假里,他都玩得嗨到不想回市里,关系当然好!

然后很快二叔二婶就也都下班回了家。

也算一次小团聚,坐下说了没几句话,二叔就又重新出门买菜,二婶则下厨开始做准备工作,个把钟头,弄了足足七八个菜,摆了一大桌子。

然而这顿饭曹玉科却吃不上,他晚上有自习,二婶给他煮了一碗面条,就匆匆打发他上学去了。

二叔现在在汽车厂,也就是东胜汽车集团,是行政正科级,单位嘛,房子都是跟着级别走的,虽然也就六七十个平方,还分成了三室一厅,但这个居住条件,放在在这个年代而言,已经不算小,而且他家孩子少,就曹玉科一个,所以感觉上已经算是比较宽敞了。

三人围坐,吃吃喝喝。

他俩是人人称羡的模范夫妻。

二叔人样子好,又聪明,有个大哥又是当兵的,在当时来讲,全家光荣,成分很好。而且关键的是,死在皖南事变的二爷爷是个老革命,无后,所以二叔从很小就被爷爷做主,过继给了二爷爷,算是革命后代,从家庭成分来说,就更好!

所以1973年,他被推荐入学,成了工农兵大学生,上的还是名校,长安交大,毕业后被分配到了西洲汽车厂,学历绝对过硬。

再加上他人又长得那么精神,好看,大高个儿,又俊朗,很快就被厂子里的领导相中了,撮合他跟二婶谈起了恋爱。

二婶也漂亮,但学历低了点儿,是中专,但人家家世好啊!

俩人婚后还很快就添了个大胖小子,夫妻和美,而且因为老岳父的存在,二叔这个没什么根脚的,短短十几年就上到了正科……简直可以算是事事如意。

俩人唯一的遗憾,就是生完曹玉科之后歇了两三年,没直接要第二个,结果等想要了,官府不让生二胎了。

没有什么寻常人家的兄弟矛盾,二叔跟曹玉昆老爸曹卫国的兄弟感情极好,二婶虽然有点当官人家女孩子的小傲娇,但人其实大气又善良,跟二叔感情又很好,再加上曹玉昆、曹玉晖和曹玉科这些小辈儿的兄弟关系又很好,两家之间的感情是相当亲密和稳定的。

原主的记忆里就有,去年夏天高考结束,很知道自己侄子的学习成绩狗屁不是的二叔曹卫红,在送曹玉科回老家过暑假的时候,还特意跟老爸商量过,可以把曹玉昆弄到汽车厂来,从临时工干起呗!只不过那时候老爸已经决定把原主那马中赤兔给拴在身边,不想丢到西洲来给二叔惹事儿,所以拒了。

说说家中闲话的工夫,吃完了饭,还陪二叔喝了两瓶啤酒,曹玉昆这才起身打开行李箱,开始往外掏东西,首先就是一件貂皮大衣,“二婶,我也不太会挑,就可着贵的买,让我一个朋友穿上给试了试,挺好看的,到今年冬天就能穿了!”

“呀!”

早在东西拿出来的时候,二叔二婶就吓了一跳。

貂皮大衣这东西,谁都知道是好东西,可也都知道这东西贵。

二叔的脸色,当时就有点不大好看,虽然是侄子,可他并不认为这是什么外人,“你胡搞什么?做什么买这样贵的东西?上次给你阿爸打电话,他说你最近在折腾些事情,我问他他又不肯细说,伱这是发了多大的财?这样败家?”

曹玉昆嘿嘿笑,“挣了点儿小钱!”

“真的假的?”

二叔不大敢信,他很知道自己侄子的不靠谱,扭头看看自己老婆接过去的貂皮大衣,还伸手摸了摸,“就发财到这种程度?连这都买得起了?”

曹玉昆又笑,“我孝敬我二婶的,我不嫌贵!”

二叔皱眉头,但是看老婆挺喜欢的,有话想问,却又压下了——别人不知道,他还能不知道自己这个侄子是怎么回事?这小子打架肯定是一把好手,但做事情易冲动,胆子又大,不惹祸就不错了,哪可能是那种做买卖能发财的人?

然而……乱七八糟各种吃的用的,给曹玉科买的零食,甚至还有给自己买的一双皮鞋,总之,掏出来一大堆之后,在箱子最底部,这小子又拿出一个报纸包的东西来,打开,递过来,“二叔,四万五,我爸交代我的,不许给利息!说我要是给利息,你会揍我的!”

二叔正惊愕地伸手借钱,听见这话倒是忽然笑了。

整整齐齐,不用数,肯定就是四万五了。

去年冬天,大哥一大早上骑摩托忽然而来,冻得鼻子通红,坐下连杯热水都没喝完,就直接说:“你手里有多少钱,都给我。”

所有的存折都翻出来,一共就四万五。

“你这利息倒是没给,买这一大堆……唉!”

他这话一说,二婶明明都已经上身试着穿了,犹豫了一下,又脱下来了,笑着说:“阿昆,不该买这么贵的东西,我也不敢穿出去,人家看见,还以为你二叔贪污受贿了呢!还能退吗?在哪里买的?”

其实去年大伯哥来家里借钱,而且一开口就是抄家一样的,直接把存款折都给取空了,她心里是不大高兴的,关键是大伯哥连因为什么要用钱都不说,就更让她心里不大舒服,只是考虑到两家关系很好,大伯哥又是个稳妥的人,别管再多钱,也不值得为此闹得不愉快,所以才没有开口拦着。

现在大侄子跑来还钱了,她倒是觉得,给买这么多东西,尤其还有这么贵的大衣,反倒才显得这大侄子懂事——自家因为在市里,又是双职工,孩子又少,的确比大伯哥家里过得要宽松许多,逢年过节之类的往老家拿东西,补贴其实是不少的,一回两回没什么,但时日长久这么下来,也是叫人心里觉得不大舒服,大侄子这么一弄,顿时就让人觉得,这就变成两家有来有去了。

然而,曹家这边的事情,到底还是要孩子他爸说了算的,他要是觉得收了不合适,自己再喜欢,也还是退回去的好。

虽然……挺不舍得的。

只不过这个时候,曹玉昆闻言还没说话,曹卫红却是出乎意料地开口了,“退什么退!本钱也还回来了,还舍得花那么多钱买这些东西拿来,说明是真挣着钱了!他给你买的,你就收着吧,正好你老埋怨冬天没个体面的厚衣服!这下有了!”

然后,他指着曹玉昆,说:“他跟阿科一样,他给你买的,将来阿科长大了能挣钱了,给你买的东西,你都可以收!”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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