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0章 质问,结果正义VS程序正义!

沈翔揉了揉眉心。

面对苏白的询问,一时之间陷入到了僵局当中。

这种情况,他没有预想到。

同时,观看直播的几位其他播放器和视频软件公司高管,望着庭审直播的画面愣了一下。

公诉人是这么答辩的?

先不说法律的效益问题,这这苗头相当于完全指向他们了啊!

他们的视频播放器能放污秽视频吗?

肯定可以!

他们知道吗?

肯定知道啊!

按照这个说法的话,那么他们岂不是也要被提起公诉?

但实际上,在法律的运行当中,是达不到被提起公诉的行为的。

沈翔的这一答辩,相当于直接将他们这些视频和播放器的负责人,给推上风口浪尖了。

不管怎么说,这话题引导,肯定会朝着他们进行攻击啊!

尤其是乐源播放和旋腾播放。

这两家的高管望着庭审直播的内容,眉头紧皱。

动播倒闭,对他们来说无疑是好的,创始人王博进去,过几年的时间,科技发展迅速,对方想追也追不上了。

并且。

关键的是背后老板。

背后老板交代过了,王博必须要进去。

可是看现在的情况,动播虽然倒闭了。

王博,能不能进去还要看其他情况。

可是这场庭审的直播内容传播出去了,他们的口碑可是断崖式的下滑了。

这才是最重要和最麻烦的事情。

.

….

庭审外的直播间内,不少观看庭审直播的观众们,也发出来了同样的疑问。

“公诉方这问题问的什么意思?!我不理解,可是大为震惊!”

“卧槽!被告方这问的,对啊!按照这么理解的话,那是不是其他播放器也有相关的问题呢,为什么只针对动播,因为动播太好用了?!”

“这场庭审,公诉人的问题值得揣摩啊!”

“按照这么说的话,那么我卖菜刀,对方拿菜刀杀人了,是不是我也犯罪了?”

“有没有人能够解释一下?”

“有!作为懂一点法律知识的我来给你解释一下吧,我也不知道说的对不对,大家听一听可以给给意见。”

“公诉方这种询问的方式是错误的,可以说是严重的出错。”

“首先你卖菜刀,对方拿菜刀杀人,你不构成违法,但是如果伱知道对方拿菜刀杀人,却把菜刀卖给了那个杀人犯,那么这场案件和你有没有因果关系?”

“有因果关系!”

“所以双方的答辩是针对于这一点来的,只不过不知道是不是公诉方的表达方式有问题,还是什么其他情况导致了出现现在的情形。”

“哦哦!明白了!”

“.….”

网友针对一开始的答辩,引发了热议。

.

….

庭审场上。

沈翔知道这是在庭审直播,面对苏白提出来的问题,他不好回答只能保持沉默。

数秒后。

苏白笑了笑,望着沈翔。

这个案件的关键,在于什么?

在于王博是不是明知故意而为之。

而沈翔也就是公诉人的提问是什么?

公诉人的提问和理论,主要在于动播是不是传播了污秽视频。

关在在于,你传播了。

那么你就有罪!

有罪的定义是什么?

定义是在于证据链条,在于程序正义,在于司法公正。

而不是结果正义。

动播传播了吗?

传播了!

那么违法了吗?

违法了!

王博是不是构成了制作,贩卖,传播污秽物品罪?

这个真的不好说。

至少目前在他看来,不是。

这也就是所谓的程序正义,所以这一场庭审关键的地方在于结果正义对比程序正义,

沈翔作为公诉人,在庭审上的回答,有些让苏白意外,主要的原因是太主观太武断了。

播放量的只是证明了,有传播,可是传播如果不受控制那么还有罪吗?

没有!

这就相当于你卖菜刀,把菜刀卖给别人了,自己有罪吗?没有。

因为你不知道对方的目的是什么。

这在法律上被定义为“不故意”“不明知”。

在法律的定义上,个人的传播是由个人的主观意愿完成的,可是播放器不是。

播放器是由用户的思维来进行主导的,这也是苏白进行答辩的一个重点内容。

.

….

大约过了一分钟。

沈翔深吸了一口气,没有继续就着这个话题陈述。

而是又从侧面开始进行询问:“关于被告方委托律师提问出来的问题,我方认为,与本案没有任何的关联。”

“庭审是对本案的讨论,不是针对其他事项的讨论。”

“只论述在本案中,动播是不是传播了污秽视频?”

沈翔再次发问。

苏白回复:“是的。”

“那么传播污秽视频,是由动播进行的,王博作为公司的实际人,明显的知道这件事情,对此他做了什么?”

“换句话问:他有没有做出什么控制?”

这个问题才是本次庭审案件的核心问题。

做出控制!

等同于说,从侧面印证了王博的主观行为。

王博是不是放任动播传播污秽视频,这个才是这个案件的关键问题之一。

苏白开口:“这个需要请我方当事人进行回答。”

“好的。”

沈翔发问的方向转到了王博身上。

“请问被告方当事人王博,你是否“放任”了污秽视频的传播,在你知晓以后,是否进行了控制的行为?”

“是的,我进行了控制的行为。”

“能不能进行简单的谈谈,大致的聊一下,你是怎么进行控制行为的,在什么时间点知道的这件事。在什么时间决定控制的。”

“可以,我知道这件事情,是在半年前吧,那个时候动播的流量涨的很迅速,我很开心,就查了一下是什么原因,后面是得知了原来用户喜欢用动播观看污秽视频。”

“当时我就对这件事情进行了制止和控制。”

“你当时主要的控制方法是什么?”

“主要的控制方法是用少量的人工进行审核,并且利用后台的程序进行检测。”

“可是根据数据显示,动播的污秽视频文件数量高达上万,人工审核加上后台的程序进行检测,能够规避的了这一情况吗?”

“规避不了。”

“为什么?能不能给出一个合理的理由?”

“因为人工审核是具有限度的,我们只能够保证,发现一个规避一个,关于这一点,检方可以进行询问我们的审核员,我们的审核模式就是发现即处理。”

“但是动播的用户太多了,观看的视频也太多了,我们处理不了那么多。”

“那么为什么不加大人工审核的力度?”

“因为公司的收益不好,要控制人力成本。”

“那你说的后台检测程序呢?这一点也不能进行规避吗?”

“可以,但是能检测出来的数量很少,我们只能说发现了就肯定停止进行传播,不能说完全规避。”

公诉人继续开口询问:“不能完全规避,为什么不尝试着公司转型?”

“因为我们公司就是做这个的,没有技术支撑,不能够转型.”

“造成了传播的事实,你是否承认?”

“是。”

“那么你们公司没有完全的规避这一行为,你是否承认?”

“是,我承认我们公司没有做到完全的规避。”

“对此,我还有一点疑问,那就是我们通过搜索发现动播搜索加污秽等词语,远远大于其他播放器,其他播放器是怎么做到屏蔽的?”

“你们播放器为什么没有做到这种搜索屏蔽?”

“这一点是因为动播的用户量大,而其他播放器的用户量相对来说比较小。”

“检方可以试着从某聊天软件中试着搜索,或者是从某交友软件中试着搜索他们的用户量和我们相当,但是他们的搜索数量要远远大于我们。”

王博把话题又拉到了“友商”的身上。

沈翔默默的听着,没有再继续询问,只是点了点头,开口:“好的,谢谢你的配合。”

沈翔询问完毕,抬头看向审判长席位:“审判长,事实已经清楚。”

“我方已经询问完成。”

“根据事实证明,王博以牟利为目的,利用动播有限公司,在知晓动播有限公司传播污秽物品的情况下,没有进行有力的监督,造成了极大的社会影响力,并且传播的数量远大于法律规定。”

“已经达到超额。”

“请审判长进行判定。”

苏白:“????”

不是,这就询问完成了?

面对控方的思路,苏白微微皱了皱眉。

这场庭审的主要思路是什么?

如果判定王博有罪,主要的控方思路是——

以牟利为目的,单位的主体控制人,故意,利用互联网传播污秽视频,超过法定数量。

五点!

这五点需要进行全部的证实,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才能对于王博进行定罪。

可是以上的辩诉只提出来几点?

换句话说,只证实了几点?

单位的主体控制人,利用互联网传播污秽视频,超过法定数量,这三点是毋庸置疑的。

想要反驳,肯定反驳不了,可是以牟利为目的和故意放任这两点还没有辩清楚呢!

这就申请审判长进行判定了?

“审判长,我有异议!”

“我想请问公诉人,申请判定的控告思路是什么?”

沈翔:“被告方当事人犯罪事实成立,证据充足。”

“好的,那么我再想请问诉讼人几个问题。”

“目前的辩诉和证据,形成完整的证据链了吗?”

“关于以牟利为目的的相关论诉,公诉人提交证据,询问过我方的意见了吗?”

“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我方具有质疑的权利,检方为什么不给予提交证据?”

“如果以此进行判定。”

“这是不是直接从刑诉上否定了我们的权利?!”

“我方认为,依照目前的情况就对我方进行判定,这不合理吧?!”

“或者是,公诉人的申请判定,只注重结果,而不注重诉讼流程?”

“那么根据刑诉中所规定的,证据必要要有相对应的证据链,意义在什么地方?”

“请公诉方进行回答。”

沈翔被问的头皮发麻。

在他的公诉行为中,只需要说服法官就好了。

至于被告方?

完全用不着说服。

判决是由法官进行判定的,可是现在面对被告方当事律师的控告,沈翔有点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

….

这个时候。

审判台席位上,审判长杨耀东微微皱了皱眉,在针对沈翔和苏白的答辩,敲响了法槌。

咚咚!

“合议庭对于双方本次的答辩进行的简单的总结。”

“现总结如下:”

“公诉方认为,王博犯罪事实成立,王博为动播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确认动播有限公司传播了污秽视频,并超过法定数量。”

“被告方则认为,传播污秽视频并超过法定数量,这一点没有错,王博作为动播有限公司的负责人,这一点也没有任何的问题。”

“但是公诉方所陈述的证据链不完整,不能达到对王博定罪的必要需求。”

“针对以上的总结,双方有没有异议?”

苏白:“没有异议。”

沈翔松了口气,自己这个时候也没有必要用沉默来对被告方的质问了。

于是开口:“没有异议。”

法槌敲响。

“双方对于这一观点都没有任何的异议,那么现在请被告方陈述,你认为证据链的完整性和证据链所缺失的地方。”

“公诉方做补充。”

“好的.…审判长。”

面对审判长的开口,苏白点了点头开口陈述。

“我方认为证据链不完整在于,根据公诉方对我方所控告的罪名,这个罪名的前提是以牟利为目的,而检方并没有提交相应的证据,也没有对此进行解释。”

“所以我认为检方的陈述不完整,再有一点就是,我方并不认为我方当事人所表现的是故意。”

“故意指的是放任而不作为,在动播传播淫秽物品的时候,我方作为了吗?我方放任了吗?”

“我方并没有不作为,也没有放任。”

“通过这一点就不能判定我方为故意实施。”

“通过以上两点,我方认为,公诉方所控告的罪行不成立。”

“审判长,以上是我方的陈述。”

苏白将事实经过和证据链的完整性陈述完。

深吸了口气。

审判长在他质问公诉方证据链完不完整的时候敲响法锤。

这很明显是偏袒于公诉方?

这个案子….

想胜诉还是有点麻烦,但好在这一次是庭审直播。

在判决方面,公诉方和审判长如果拿不出来,有力的说服证据,那么这一次的庭审只能进行终止或者是宣判无罪。

.

总体来说,依旧在可控的范围之内。

“慢慢来。”

苏白在心里默念。

而李雪珍歪了歪脑袋,原本在整理着诉讼材料,可现在却将目光对准了沈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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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

第211章 驳回审判长意见!庭审爆炸!

庭审场上。

沈翔注意到了李雪珍的目光:???

不是.….这怎么感觉这么不对劲呢。

与李雪珍对视了一眼后。

沈翔总觉得有些不太舒服,于是转移目光,看向了自己的诉讼材料。

审判长席位上,杨耀东在听完关于苏白的庭审陈述。

微微皱了皱眉。

和苏白想的一样,他在庭审上的确有一些偏袒检方的意思。

毕竟.…

公检法。

作为法院的一方,在某些证据的取证和证实阶段。

其他合议庭成员或审判长,他不清楚。

但是他是更倾向于检方所提供的材料和证据以及答辩内容。

也就是说,更倾向于王博有罪。

可是.….

这个案子,按照苏白所讲的,证据链存在着极大的漏洞。

硬判?

这是直播庭审,怎么硬判?

根本不可能硬判。

没有依据的判决,那妥妥的就是枉法裁判,在那么多人的庭审直播中枉法裁判?

想想也不可能。

具有主观的倾向性是倾向性。

但是判决的话,还是该怎么判,怎么判,需要保留完整的证据链,才能对王博进行定罪。

面对苏白提出来的关键问题,审判长沉默了数秒,才缓缓开口:

“根据被告方的陈述,被告方认为没有达成证据链,有以下两点证据缺失,或者说没有给出合理的法律依据和事实依据。”

“第一:认为被告方当事人王博通过动播进行的牟利,不属于非法牟利,或者说,动播传播污秽视频,不是以牟利为目的。”

“第二:认为王博没有主观上的故意放任。”

“以上两点是被告方的无罪观点是吗?”

苏白开口回复:“是的,审判长。”

面对苏白的回答,杨耀东整理了一下诉讼材料后,开口询问:

“被告方,你说的王博没有非法牟利是什么意思?”

“你的意思,是王博不对动播传播污秽视频负责是吗?”

面对审判长的询问,苏白微微皱了皱眉。

作为动播的主要负责人。

动播作为传播途径,传播污秽视频,王博肯定是需要负责任的。

杨耀东也肯定清楚,王博是需要负责任的。

苏白不清楚审判长杨耀东问的是什么意思,但是有一点可以肯定,那就是一般人肯定不会这么问。

审判长提问的这个问题,显然是针对被告方来问的。

出于对审判成员提问。

苏白平淡回答:“不是。”

“王博作为动播的负责人,应当承担相应义务和责任。”

“那么你说的这个观点是什么意思?伱能不能好好的解释一下。”

杨耀东继续追问。

“好的审判长,根据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以牟利为目的。”

“我方认为,王博并不是以传播污秽视频牟利为目的。”

“所以不构成法律意义上的传播污秽罪。”

“那么你的意思是王博不是以牟利为目的,他为什么要创建动播.….?”

面对杨耀东的这个问题。

.

….

苏白沉默了数秒,为什么创建动播?

不是这是什么问题啊?!

先前还只是试探性的询问和针对,现在直接是坦荡的针对了是吧?

刚才他已经表述的很清楚了,以牟利为目的而去传播污秽视频,和以牟利为目的去做软件,这两件事情是完全不一样的。

现在杨耀东的询问,潜在意识就是在说王博,为了牟利,创建动播去传播污秽视频。

这种带有强烈主观意愿的询问,是作为一个审判长,应该问出来的吗?

面对杨耀东的问题,苏白目光落在庭审台席位上。

淡淡开口:

“审判长。”

“王博创建动播是为了牟利,但不是因为传播污秽物品牟利。”

“在动播的营收当中,绝大部分收入,是来自于广告的收入。

这些收入都是来自于正规的广告渠道,没有任何的某污秽网站的盈利。

这一点在我方提交的财报分析证据中应该很清楚的标注过。”

“动播依靠的是用户看软件广告的收入,不是看污秽视频的收入,所以动波的收入和传播污秽视频没有直接的关联。”

“审判长提出来的这个问题,完全是带有主观性和针对性的询问。”

“对于这种询问不符合庭审的相关规则,也不符合相关法律。”

“审判长,你这么问的目的是什么?”

“我方并不认同审判长的观点,并且申请驳回审判长的询问!”

从审判长间接打断苏白的询问,就已经能够看的出来,这一次的庭审,审判长和合议庭成员是偏向于检方。

既然是这样.

那么自己没有必要在庭审上,注意审判长和合议庭的意见。

按照对方的思维,肯定是想让王博往重了判!

自己作为被告方律师,必须维护自己委托人的法律权益。

苏白的声音和回答,以及申请驳回和质问的语气。

让杨耀东很不悦,眉头紧锁。

律师质问审判长的场面有,但是杨耀东没有遇到过。

他还是第一次见刑事律师敢在庭审上直接怒怼审判长的!

并且他还是作为审判长被怼的那一个!

这也让他在心里面憋了一肚子气。

法锤重重的落下,庭审场上的气氛异常严肃。

苏白看向审判台席位,一言不发。

不是说你敲锤子你就有理,庭审场上依法行事!

依法进行判决!

懂不懂?!

不是你审判长说怎么判就想怎么判!

就算你把锤子敲烂也没用!

判错了,或者说没有任何的法律依据,上都的监察部门我已经提前踩好点了!

这边出了门,那边最多一个小时就到。

.

….

过了大约有两分钟的时间,杨耀东才缓缓平静下来。

这场诉讼.…

不是太容易打,其实合议庭在面对这种顶尖的刑事律师的时候也非常的头疼。

如果不是掌握了完全充足的证据,或者是,在刑事诉讼中,没有任何的缺陷和漏洞。

一些顶尖的刑事律师很容易抓住公诉人的证据链漏洞和刑事诉讼中的缺陷以及程序不规范进行反驳。

目前他就面临着这么一种情况。

这个王博这个案子难审理了!

杨耀东心里默念。

咚咚!

法锤落下。

杨耀东缓缓开口:

“庭审中止,合议庭需要对现阶段的答辩进行整理,进入休庭阶段,半个小时后重新开庭进行审理。”

休庭!

苏白听到休庭,目光从审判长席位收回。

轻呼了口气。

这个案子如果不是掌控了相关的庭审证据,材料。

搞不好王博还真的会被重判,杨耀东宣布休庭不仅仅是被他问的。

也是为了进一步的收集证据,对王博做不利的判决。

再有,这场庭审是直播庭审,如果处理不好,就是一场庭审事故,需要平复一下心情。

另一边。

李雪珍将目光默默的从沈翔身上移开,落在了审判长席位上。

.

….

检方席位上。

沈翔深吸了口气,心里默念:“这个案子还真的不好处理。”

扭过头看向一旁的李林:“咱们掌握的证据,你不是确认过很充足吗?”

李林点了点头:“是掌握的很充足,但是想要形成证据链,还需要看审判长的判定。”

“目前的舆论太大….”

“这场案子关注的人数也特别多,现在不是很清楚审判长怎么去判定这个案子。”

“嗯!”

沈翔默默的点了点头,没有再多说什么。

.

….

法庭外,观看这场直播的观众们,对于这场庭审的答辩发展,觉得有些意外。

原本他们是想看,动播的负责人王博会不会被判有罪。

可现在竟然看到了,委托律师直接叫板审判长与合议庭!

甚至可以说,逼得审判长宣布休庭!

这种场面虽然说不是没有,但是很少见,尤其是在庭审直播当中。

“好家伙!一开始就已经打听好了吴博的委托律师是国内顶尖刑事律所,白君律师事务所的排面苏白律师。”

“原本以为判决是定死的了,不可能会有意外,可是现在来看.…没有想到苏律师在庭审场上,气场那么大!”

“哈哈哈!的确,一流顶级的刑事律师,在庭审场上好像都是不带怕事。”

“牛!不过这一次直接触犯了审判长,接下来的庭审值得期待了,看看在得罪审判长的情况下,还能不能胜诉!”

“谁说不是呢!我还想看看后续怎么发展呢,刚才看到审判长的脸,差一点都要被气歪了!”

“哈哈哈!”

.

….

另外几个播放器和视频的高管,注意到庭审里的情况,全都微微皱眉。

与此同时。

合议庭商讨室内。

杨耀东脸色严肃,整个人的状态都不是太好。

宋可人和萧东,看到杨耀东这个状态,两个人都安静的没有说话。

他们作为多年的同事,了解杨耀东的性格。

这个时间点能少说话,还是尽量少说话。

室内沉默了将近五分钟的时间。

杨耀东双手捧着水杯不停的喝水,深吸一口气,情绪才缓缓平复下来。

看向两人,开口:“你们两个怎么看待这场庭审?”

看待?

宋可人和萧东两个人互相对视了一眼,沉默了数秒。

宋可人开口:“刑事案件肯定是需要完整的证据链,要不然的话很容易遭到诟病。”

“这个案件的影响力很大…我认为应该认真的进行审理。”

萧东在一旁沉默,不过杨耀东也对萧东进行了询问:“萧东…你怎么看?”

“我没什么看法…”

萧东打了个哈哈没有表明自己的任何态度。

面对两个人的观点。

杨耀东目光紧盯着手里的水杯,心里面憋了一肚子气。

不过这种时候,他心里面也分得清轻重缓急。

伴随着时间的流逝,心情缓缓的平复了下来。

半个小时时间很快过去,再次开庭,杨耀东敲响法锤。

“庭审继续审理….”

“有关于庭审被告方提出的这两点,检方有没有什么要说的?”

沈翔明白,刚才审判长在相关的问题上是倾向于他的。

但是却被苏白给怼了回去。

审判长接下来。肯定不会表现出过多的倾向性。

所以这场庭审他必须要拿出足够的证据和论点来证明对方有罪的完整证据链。

“有的审判长。”

“审判长,我方认为,在以牟利为目的,而传播污秽视频取得的收益和动播的广告收入是有着间接因果的。”

“首先….根据检方的调查,以及已经提交的证据能够清楚的表明。”

“动播的用户,主要是为了利用动播来播放和缓存污秽视频。”

“用户们相互联系和传播污秽视频,同样是用的动播软件。”

“并且通过对于用户的调查发现,用户对于动播的第一观念就是不良网站,不良播放器。”

“也就是说,用户使用动播这个软件的主要目的是传播缓存污秽视频。”

“而动播依靠的是什么来实现盈利?”

“依靠的是用户们观看广告,来进行盈利获得收入。”

“两者,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但是动播是以间接的方式——利用用户观看污秽视频的想法来吸引用户,从而投放广告,以此达到盈利的目的。”

“所以我方认为….在这一点上,动播是以牟利为目的,利用用户播放污秽视频的心理。投放广告进行的牟利行为,间接的盈利关系导致了直接的结果。”

“所以我方认为.…应当判定动播的广告牟利和传播污秽视频,有着一定的相关联性。”

“审判长关于这一点,我方表述完毕。”

说白了!

意思就是,你动播为什么那么吸引用户?

为什么有那么多用户?

那些用户是冲着什么来的?

还不是冲着能够播放污秽视频来的!

你投放广告是需要用户观看才能实现盈利和取得收入吧。

那么在传播污秽视频和牟利方面,是不是有着间接的因果关系?

有着间接的因果关系,就可以对动播进行判定。

判定传播污秽视频牟利。

这一点,就是检方想要表达的中心点。

沈翔在陈述完,朝着被告方席位上的苏白看了一眼。

表情略带轻松。

这一下不得捶死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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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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