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74章 富贵

村长将李建昆拦下来。

不等他开口,他大儿子解释道:“这位老祖宗性格古怪,不太好接触,咱们最好还是先盘算一下,过去之后让我父亲来说,我们尽量少说话。”

村长补充道:“那好酒还有么?捎两瓶去,他也就好这口了。”

李建昆一番打听,才对这个守山人有所了解。

辈分高得出奇,连村长都得喊他“爷”。

没有住在屯里,在屯子后面的大山中结庐而居,据说已许多年没下过山。

性格端是古怪。

李建昆显得颇为伤神,怕什么来什么,果然能教出胡大勇这种徒弟的人,大概率也不正常。

陈亚军插一嘴道:“他不下山吃什么?”

金彪搭话道:“你长点脑子行吗,这整个屯都靠山吃饭,山上还缺吃的?”

陈亚军怒道:“我的意思是年纪这么大,他还能打猎吗?”

沈红衣道:“不是有徒弟么。”

村长家的大儿子神秘叨叨说:“只要他想,这二十万公顷的长白山中,没有他猎不到的东西,包括几百斤的熊瞎子、野猪。”

打猎,未必要开枪放箭。

人不在都行。

村长笑着摆摆手道:“嗨,现在还哪需要他动手呀,有人照顾哩。”

就算没有,屯里人也得供起来。

所谓靠山吃山,屯里人但凡想进深山捞个活钱,离不开守山人的指点。

有他指点事半功倍,没他指点什么危险都有可能发生。

也只有在这件事上,这位老祖宗不吝口舌。平时想听他说句话都难。

主要这巍峨旷远的长白山,既是山里人的聚宝盆,也是埋骨地。

十里八乡每年都人进去便没再出来。

一番商议后,村长父子领着李建昆等人,准备山上。

金彪去村口的吉普车上,拎来两瓶铁盖茅台。

他们常年在外做买卖,如今已养成习惯,去哪车上都会塞两箱烟酒,方便办事。

这也是李建昆两辈子第一次踏上长白山。

脚踩在山林中的枯枝烂叶间,发出咯吱咯吱的声响,越往上,心中莫名地生出一股敬畏。

长白山,关于它的传说实在太多了。

最早可以追溯到四千多年前,《山海经》中便有记载,将其称呼为“神仙山”。

这二十万公顷的山峦中,埋藏着无尽神秘。

古往今来,长白山一直是隐士高人的避世之所,或许现在都不乏其人。靠山屯的这个守山人,大概率也能算半个。

“好像说沿着长白山哪个方向一直走,能到朝鲜。”沈红衣道。

姑娘小脸上亦有股敬畏,显然同样惊叹于它的巍峨茫茫。

“嗯。”

李建昆点点头道:“长白山的最高峰——白头峰,就在朝鲜境内。”

哼哈二将像鬼子进村似的,对视线内偶然现身的小动物,十分感兴趣,商量着离开时高低要捎些回去,并讨论着是红烧好还是炖着吃好。

呼!呼!

山风透过林间的空隙吹来,阴冷无比,冻得人直打摆子。

李建昆想脱下翻毛领的皮夹克给沈红衣裹上,被后者摆手拒绝,姑娘笑笑道:“跑起来呀,跑起来就不冷了。”

外围的山势不算陡峭。

几人跑动之后,进度加快。

大约一刻钟后,透过树木的缝隙间,隐约能看见一个几乎与山林融为一体的木头房子。

与此同时。

嘭!

嘭!

嘭!

耳畔传来一顿一顿的沉闷声响。

“野猪?!”

陈亚军怪叫一声。

李建昆拉着沈红衣停下脚步,神情戒备。

来靠山屯的这一路上,关于长白山有大型野兽的事,他们没少听闻。

这边有句话叫“一猪二熊三老虎”。

在山中遭遇野猪,可以说是最危险的事之一。

村长父子相视而望,齐齐笑起来。

村长的大儿子道:“不是不是,咱们人也不是吃素的,这里是大山外围,野猪敢现身也是晚上,有时候会跑到下面祸害地里的庄稼,被逮得多了,打得多了,也怕的。”

村长笑着说:“是富贵在练功。”

富贵?

听到这两个字,李建昆四人同时一怔。

也勾起了他们对富贵兄弟的怀念。

半晌后,村长打头继续前行。

陈亚军凑过去,递给他一根华子,好奇打听道:“你们屯还有人会功夫?”

村长颇有些自得,他们这穷旮旯好歹有让大人物感兴趣的东西,遂笑呵呵道:

“那是,长白山里有高人哩,三德爷年轻时得到过高人指点,习得一手好功夫,一般人害怕的野畜遇到他,那叫犯在手上。

“这不后来又传给了两个徒弟么。

“不过,胡大勇虽然是大徒弟,但论起功夫,远不是富贵的对手。

“连三德爷都讲过,富贵这孩子生错了年代,搁古时那绝对是一员冲锋陷阵的猛将。”

村长的大儿子开口道:“你们别当真,老祖宗那桩奇遇,他自己都没承认过,八成是屯里人见他有两下子,编出来的。

“我看呐,算不上什么功夫,我都没见过富贵练别的,成天在那撞树。

“当然了,凡事怕较真,恰好富贵就是一根筋的人,天天在那练,强身健体的作用肯定有,力气倒是越练越大,皮糙肉厚的,像个人形野兽似的。”

村长骂道:“你懂个屁!”

村长的大儿子摸摸鼻尖,也不同他争辩。

“撞树?”

李建昆思忖着说:“贴山靠?”

“对对对!”

村长忙不迭道:“这名我听三德爷提过。”

李建昆恍然道:“那是真功夫,叫八极拳。”

村长父子同时一怔,村长一脸服气道:“你咋啥都懂啊。”

李建昆心说,我两辈子加起来,比你年纪都大。

八极拳,在后世被列为了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古语有云:“文有太极安天下,武有八极定乾坤”。

是个硬功夫。

以大开大合、刚猛脆烈著称。

不过,太平盛世,过于安逸,功夫这类技艺越传越凋敝,一代不如一代了。

正聊着时,前方树木愈发稀疏,地上散布着许多一人来高的树桩,砍又不像砍的,显得颇为古怪。

像是武侠片里,高手练功的梅花桩。

村长留意到李建昆等人的疑惑和好奇,解释道:“基本都是富贵撞断的,胡大勇不成,拢共没撞断几根。”

村长面露回忆,用手比划道:

“富贵这么高,还是个小萝卜头时,就开始练这个贴山靠,用了八年时间,才撞断第一棵树。

“后面也就一样了,撞断树的速度越来越快,五年,三年,一年,几个月……现在一棵树,都经不起他十天半个月撞。”

瞎!

陈亚军走到一棵快和他差不多高的树桩旁,伸手摩挲着确实不平整的树轮,震惊道:“你是说,这棵比我腰还粗的树,是人撞断的?”

“没错。”村长点头。

金彪凑到另一棵树桩旁打量,险些没膝盖一软,给跪了。

这么粗的树,给他一把锯,他都得折腾大半天。

李建昆脸上亦有股惊诧,他收回之前“一代不如一代”的想法。

这怕不是遇到了什么天赋异禀的绝世猛人?

沈红衣心思透亮,瞅瞅站在树桩旁的陈亚军和金彪,想到另一个问题:“这个富贵,有多高?”

如果用肩膀撞树,断痕应该在对方肩膀的位置。

陈亚军和金彪都不算个子矮的人。

然而,树桩的断口,几乎与他们的头顶齐平。

村长道:“很高,你们不是见过胡大勇么,比胡大勇还高一个头。”

村长的大儿子道:“屯里人都喊他‘傻大个’,咱东北人平均身高在全国确实拔尖,但像他这么高的人,我长这么大,只见过他一个,应该接近两米。”

嚯!

好家伙。

难怪他刚才形容富贵是人形野兽。

一行人聊着这个话题,都快忘记正经事了,也没留意到那一下一下的砰砰声,消失有一会儿。

一个恍惚间,金彪和陈亚军察觉到背后有股阴影笼罩而来,将透过树叶缝隙洒落在他们身上的仅存不多的暖意,全部遮挡。

两人齐齐回头望去。

瞎!

同时向后跳开一步。

只见后方,不知何时出现一个巨人。

怕确实有两米。

还格外强壮。

金彪和陈亚军两人的肩膀拼在一起,才够他的肩膀宽。

李建昆瞳孔微缩,他也是刚留意到这人出现。

难以想象对方这么庞大的身躯,接近过来,居然没弄出什么动静。

什么一猪二熊三老虎?

这家伙绝对是森林里的王!

沈红衣一脸呆滞,莫名地想到晚清大文豪李晚芳的一句赞评——“羽之神勇,千古无二”。

她想,西楚霸王的身材,不过如此吧。

“我说富贵啊,吓死个人,你倒是吱个声啊!”村长骂骂咧咧道。

富贵威武的形象,被一张淳朴的脸,破坏殆尽,憨笑着喊人:“村长,忠明哥。”

声音犹如从瓮里发出的,带着嗡嗡声。

村长的大儿子问:“富贵,你师傅没出去遛弯吧?”

富贵摇摇头,扫视着李建昆四人,反问道:“他们是谁?”

“城里来的贵客。”

“我师傅不见外人。”

村长的大儿子还想说什么时,被村长制止,后者指指金彪手上用蓝色网兜装着的两瓶铁盖茅台,道:

“这可是好酒,三德爷这辈子都没喝过。”

富贵盯着两瓶铁盖茅台,眼睛里泛起光,遂嗡声道:“那成。”

大不了挨顿揍。

师傅也越来越揍不疼他了。

富贵在前面带路,村长的大儿子朝父亲竖起一根大拇指,还是你有办法的意思。

村长同走在旁边的李建昆小声说道:

“富贵这孩子命苦,能活下来都是个奇迹,没几个月大时,也不知道是不是被他那狠心的爹娘,扔在山上,幸好被三德爷给捡到,不然不得喂野狗?

“三德爷一辈子没娶,一个大老爷们,把他拉扯大,真心不容易。

“富贵倒也知恩图报,像他这副身板,去哪不能闯荡一番?平时除了采买些必要的生活用品外,根本不下山,一直伺候在三德爷身边。”

李建昆恍然,这个三德爷于富贵而言,不仅是师傅,更是父亲。

三德爷又好酒。

富贵自然想让他喝口好的。

位于山洼里的木头房子,建得十分结实,左右这里木料充足,墙是一根一根圆木堆钉起来的。

一联三间。

门外有个院坪。

一侧还盖了间透风房,里面搭有灶台,屋檐下挂着一排风干肉。

富贵钻进房子里,很快又出来,瓮声瓮气说:“师傅睡着了,你们能不能等会?”

村长的大儿子啧了一声,这位老祖宗二两猫尿下肚,往那一躺,雷都不一定能打醒。

富贵撞树随便撞,一点妨碍没有。

“我有办法。”

村长望向金彪手上的铁盖茅台,又对富贵说:“你去整个下酒菜。”

富贵挠着头笑笑后,向透风房走去。

沈红衣小跑上前道:“我来吧。”

富贵怔了怔,却也没拒绝,他有自知之明,不觉得自己做菜能比得上心灵手巧的姑娘。

厨房里食材不少。

不过多半是干货。

沈红衣撸起衣袖,联想到守山人一把年纪,先烧了锅沸水,将风干肉扔进去煮制。

与此同时,开始准备其他食材。

不消多久。

两个菜出盘。

一个是用野菜和鸡蛋,加入辣椒、醋,弄的酸辣口的汤。

一个是简易版的木须肉。

村长适时开了瓶铁盖茅台,跑到木屋门口,也不进门,端着酒瓶伸向里面。似乎笃定酒味飘进去,都能将三德爷馋醒。

很快,屋里传出窸窸窣窣的声音。

村长窃笑一声,嗖嗖退回来。

富贵已在屋檐下宽敞的木台子上摆好小桌板和马扎,沈红衣做的两道菜也搬上桌。

村长将酒瓶放到桌上。

这时,一个干瘦老头跨过门槛,瞅瞅屋外的人后,浑没在意,自顾自来到小桌板旁坐下。

他先研究了一下酒瓶,然后拿起来咕噜了一口。

眼神大亮。

又拿起筷子,尝了口简易版的木须肉。

眉飞色舞。

最后,当一勺酸辣野菜蛋花汤入口后,舒服地眯起眼睛。

富贵无声地咧嘴笑着,十分开心。

“三德爷,你喝你的,我说个事。”

也不用他回应,村长将牵扯到他大徒弟一家、关于傻根的事,娓娓道来。

末了,村长说道:

“你是明事理的人,你看这事,道理说不通不是。

“那孩子是人家的,现在人家找上门了。

“大勇耍蛮,牛脾气上来,我们做工作都没用,只有你说话好使了。”

仿佛根本没在听的三德爷,再次抿完一盅酒后,砸吧砸吧嘴,可算开了口:

“难办。”

“不是……你说话——”

“桂春你还了解?为孩子的事,高低有些神经不正常了,我说话再好使,能让他媳妇儿去死啊?”三德爷瞥一眼村长,打断他道。

村长:“……”

李建昆皱了皱眉。

沈红衣贝齿咬着红唇,刚想开口插一嘴,三德爷又说道:

“我的这点嗜好,全被你们知道了。

“喝了你们的酒,吃了你们的菜,我会找大勇谈谈。”

众人心情峰回路转。

村长父子更是喜形于色,似乎笃定只要他出马,胡大勇就整不出幺蛾子。

三德爷扫一眼他们道:

“你们也别高兴太早,就算我能做通大勇的工作,桂春那边还得慢慢来,总不能把人给弄疯吧。

“这事急不得,要时间。”

李建昆和沈红衣相视而望。

适当的时间不成问题。

问题是,怕就怕,胡家女人三年五载都放不下。

那怎么办?

好容易找到壮壮,长时间带不回去,别说李建昆,连沈红衣都不能答应。

ps:冇了。

(本章完)

第1075章 高人

望着李建昆等人渐渐远去,消失在山林间的背影。

刚才还沉迷于杯中物的三德爷,忽然放下酒盅和筷子,浑浊的眸子里一会儿更加浑浊,一会儿又显露清明,脸上表情阴晴不定。

富贵注意到,小桌板下师父的双手在不停掐动。

不禁心生敬畏。

师父的这项本领,他和师兄都没学到,师兄是静不下心,他是太愚笨。

单是此道的入门——天支地干间的相互演算,他苦学十年,都不得要领。

良久。

三德爷的手指停下,喃喃道:

“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啊。”

富贵在他身旁蹲下来,神情紧张,瓮声瓮气问:“要是祸的话,严重到什么程度?”

“血光之灾。”

富贵眉头紧锁,想了想道:“要不我下山,把师兄打晕,让他们把孩子带走,这样至少不会有性命之危。”

啪!

三德爷够手,本想一筷子敲在他头顶,只怪手实在不够长,堪堪敲到脑门:

“馊主意。

“此事的结症,主要不在大勇,在桂春。”

三德爷叹息一声道:

“桂春是个小女人,盼了二十年,才盼来一个孩子,陡然一下子再没了,人会疯掉的。”

富贵眉头皱得更紧,倏然想到什么,又问:“哪来的福呢?”

要按照这样看来,此事实在不可调和。

他想不通有一半可能的福,从何处而来。

三德爷摇摇头,没有答话。

富贵也没再追问,此道讳莫如深,禁忌甚多。

三德爷突然问:“富贵啊,想下山吗?”

富贵怔了怔,明白师傅说的“下山”,不是指下山买个油盐酱醋,于是头摆起花。

“你个憨货,老大不小的人了,天天守着我这个糟老头算怎么一回事?”

三德爷骂道:“又是个木鱼脑子,接不了我的班,留在山上陪我等死吗?”

富贵挠头憨笑。

这样也不坏的意思。

“他们喊你‘傻大个’真没喊错。”

三德爷端起白瓷酒盅,抿一口后,砸吧着嘴,恨铁不成钢道:“你是个人啊,得有点追求!”

他指指桌面上:

“你看这好酒好菜,要是顿顿能吃上,岂不痛快?

“那白花花香喷喷的姑娘你不惦记?我跟你讲,搂着睡觉那是真舒坦。

“看我干哈?老子虽然没找婆娘,还没碰过女人吗!”

富贵哦了一声。

“喏,刚才那姑娘,好得很哩。

“不过她你别惦记了,有主,那男人——”

三德爷说到这里顿住,眸子里掠过一丝隐藏很深的忌惮:

“大有……来头。”

……

……

下山后。

李建昆和沈红衣商量了一番,后者的意思是,先给守山人一些时间做胡家两口子的工作,看看情况再说。

李建昆不想将希望全寄托在这上面。

打算吃完午饭动身,和村长的大儿子一起去县里。

有两个计划:

1、联系一拨医生过来,看看壮壮的情况。

2、与县领导接触一下,提前做好胡大勇死不放人的准备。

正好村长的大儿子也发出邀请。

本来按照他的意思,可不敢让李建昆费脚,打算将这件事汇报上去。

李建昆还未有所反应时,沈红衣给拒绝了。

她认为现在大批人冲到靠山屯,有害无益,会进一步绷紧胡家两口子的神经。

无论如何,她想着,还是让守山人做做工作先。

此去可能要待两天,李建昆本想带沈红衣一起,后者却不愿离开,好容易找到弟弟,似乎生怕一脱离视线,弟弟便会再次消失不见。

李建昆寻思,也不是没有这种可能。

于是,便将想跟着去的哼哈二将,也留下来,好有个照应。

午后,沈红衣三人将李建昆送到村口,这时轮到沈红衣担心起他来,正所谓人怕出名猪怕壮,他现在身边连个随从都没有。

村长的大儿子一脸尬笑,有些话想说不好说。

他不是人吗?

还能让李首富在他们县有个好歹?

开什么国际玩笑!

陈亚军道:“昆哥,富贵兄弟的事也过去这么久了,红衣说的对,你身边得有保镖,再物色俩人吧。”

金彪忽地眨眨眼说:“现在不是又有个富贵吗?”

李建昆笑了笑,却是没多想,其他的先不提,傻大个照顾年迈的守山人,平时都不怎么下山,能跟着他走南闯北去?

他没注意到的是,听闻金彪的话后,沈红衣美眸里有股异样。

富贵兄弟是怎么遭遇不幸的,姑娘直到现在对学长和警方的说辞,仍有狐疑。

学长没遭遇危险?

彼时回京虽然是冬天,衣服穿得严实,看不出身上有没有伤,但沈红衣细心地察觉到,那时学长举手投足间,身体不太灵活。

肯定是怕她担心。

学长长年在外奔波,满世界闯荡,沈红衣最担心的便是他的安危,每每听闻有什么匪徒闹出的新闻,她都会心头一紧,不自觉地想起学长是否安好。

这事很重要!

……

……

下午,日头西斜时。

李建昆来到县招待所。

吉普车还未靠近招待所的院门,便看见门口戳着一群人。

估计是时间不够,来不及制作大横幅,院门头上用菱形红纸,贴着一排大字——

《热烈欢迎李建昆同志来到本县》!

院门两侧还各铺开一饼鞭炮。

啪啪啪啪啪……

好家伙!

差不多可以用锣鼓喧天、鞭炮齐鸣来形容。

车门还未打开,一群人便人均瞪大眼睛,隔着车窗玻璃向里面瞅。

该说不说,直到现在,他们对此仍有些怀疑。

村长的大儿子出发前打电话给单位一把手,后者甚至怀疑他犯了癔症,这不是与村长的大儿子同行的还有俩人么?

找他们确认之后。

这才将信将疑,汇报到上面。

车门打开。

等看清从车上走下来的、李建昆的脸后。

瞎!

还真是!

一群人顿时涌上来,如众星捧月般簇拥着李建昆,嘘寒问暖。

每个人都喜笑颜开。

财神临门呀!

晚上少不了一番应酬。

酒菜都已备好。

喝酒这事,说来也奇怪,当你没什么作为的时候,通常喝一场高一回,当你功成名就之时,想喝醉都难。

倒不是别人不够热情。

晚宴气氛热烈,众人挨个向李建昆敬酒,都会来上这么一句——“我干了,您随意”。

结果众人皆醉我独醒,酒足饭饱时,所有人几乎都多了,李建昆面不改色心不跳,还被众人直夸“海量”。

实际上他拢共都没喝二两。

喝完酒,还有茶。

期间,某位脸红得像关公的仁兄,倒豆子般说出的一件事,令李建昆一阵愕然。

该市某地,昨天发现一具尸体,有目击者称,是被人乱刀捅死的,并抢走一麻布袋钞票。

双方打斗过一会儿,麻布袋被划破,掉出一些。

留意到有人看见后,歹徒来不及去拾,哧溜跑路。

“建昆同志,这可不是我们县的事。”有人强调道,剐了眼关公脸的仁兄。

既然说都说出来,众人见李建昆似乎感兴趣,也便围绕着话题讨论起来。

“如今有钱人越来越多了。”

“这人心也太大了,扛着这么多现金到处跑,还一个人。”

“据说后面有人认出死者,是个收山货的二道贩子。”

李建昆:“……”

……

……

晌午。

靠山屯的后山上。

两男一女穿梭在山林间。

小脸粉扑扑的姑娘走在中间,左手拎着两瓶铁盖茅台,右手上挽着一只菜篮子。

篮子里的菜食,是特地让村长媳妇儿领路,开吉普车到距离最近的镇上采买的。

两个男人一左一右,各拎着一杆猎枪。

上次来过。

这大山外围,光天化日之下倒没危险,主要还是寻思着,看能不能碰见些山跳之类的小野味,猎上两只。

吃倒是其次。

和钓鱼一样。

就是玩。

砰!

一枪放出去。

山跳没打中。

倒是将“人形野兽”给招惹来。

如同上次一样,来无影去无踪,吓了三人一跳。

“我师父说,这一片不能乱开枪,屯里的孩子经常过来拣柴火。”富贵瞪着眼珠,嗡声道。

怕了怕了。

哼哈二将赶紧收枪,说不打了。

富贵的眼神落在沈红衣身上后,顿时柔和不少,带着抹憨笑道:“谢谢姑娘。”

沈红衣打趣道:“他们不该喊你傻大个。”

富贵挠挠头道:“随他们吧,连我师父都说我笨。”

师父刚还坐在屋檐下骂骂咧咧,说不该吃昨天那顿好酒好菜,现在再喝从镇上打的酒,吃他做的菜,像吃泔水拌猪糠一样。

沈红衣扬扬小手道:“中午给你们做顿好的。”

富贵听明白了,他也有份,甚是期待。

正好他昨晚猎了只麂子,待会儿让他们扛下山,估计够抵菜钱。

酒,他换不起。

师父说这酒贼稀罕,要用券,可能还是特供。

村长没忽悠人,有钱都买不到。

再说他也没啥钱,平日卖山货的钱,只够应付师傅的酒菜,和他的大胃口。

富贵主动帮忙拎过东西,一只大菜篮子提在手上,像熊孩子过家家的玩具,沈红衣顿时轻松起来,得连蹦带跳才能跟上他的步伐。

她穿着一件白色羽绒服。

这模样在富贵眼里,活像一只大号山跳。

当然,如果真有山跳长这样,他不会猎。

沈红衣昂着脑瓜向他打听道:“你师父找你师兄谈没有?”

“还没。”

“哦……”

“放心,师父说会找师兄谈,就肯定会。我估计,师父是想给师兄一些时间,让自己先琢磨琢磨。”

“哦?”

富贵解释道:“你们上山的事,师兄肯定知道了,师兄应该是山下屯里最聪明的人了,也明事理,只是这事……

“师兄也个是孤儿,亲生父母一起进山挖参,没再出来,是桂春嫂子的爹娘收养了他。

“你、明白吧?”

沈红衣沉默少许,点了点头。

此事的关键,果然还在胡家女人身上。

只是这女人……看起来真的很容易崩溃的样子。

沈红衣心头颇为烦闷。

不过,想起今天上山的另一个目的,遂晃晃脑子,将烦躁甩出去,脸上重新露出笑容。

“富贵。”

“嗯?”

“你想过、下山吗?我是指走出大山。”

“咦?”

“怎么了?”

“昨天你们走后,我师父也这样问过我。”

沈红衣怔了怔。

凑巧吗?

“富贵你识字吗?”

“嗯,打小师傅教我。”

“你师父有学问?”

“我师父有几本古籍,大学生可能都看不懂。”

“啥古籍?”

“《河图》、《洛书》、《周易》。”

沈红衣:“!!!”

看来村长说的,守山人曾在长白山中有奇遇的事,千真万确。

这是个高人呀!

正想着时,已来到木屋外面的院坪上。

三德爷躺在屋檐下的自制摇椅上打瞌睡。

索性也吵不醒。

沈红衣撸起衣袖,开始准备午餐,富贵帮忙打下手,同时也想学会一两道城里的精巧菜。

这样往后便能时常做给师傅吃。

好一阵子忙活后。

四道小菜上桌:家常豆腐、溜肉段、肉沫粉条、红烧鸡块。

外加一个葱花蘑菇汤。

色香味俱全,馋得富贵直咽口水。

今天不等开酒,三德爷便醒了。

富贵赶忙布置,沈红衣又从里锅中,给他盛出满满一海碗米饭。

“你们也吃吧。”富贵说。

“不了,村长家的阿姨弄了炖菜,这种南方小菜我们都吃厌了,你们吃就行。”沈红衣笑道。

弄得富贵高低有些不好意思。

这时,三德爷自斟自饮已喝上,美滋滋道:“富贵啊,将来娶媳妇儿娶个南方的,这南方菜讲究,就是份量有些小家子气了。”

沈红衣讪笑,她已是两三份合成一份做的。

富贵笑笑没搭话,拎来自己的专用树墩椅,坐在三德爷对面,一筷子肉沫粉条,呼哧两下,直接干掉半海碗米饭。

看得哼哈二将大眼瞪小眼。

沈红衣嘻嘻笑着,凑到三德爷旁边蹲下,捧着小脸说:

“要娶南方媳妇儿,那不得去南方寻?”

三德爷挥挥筷子道:“去嘛,堂堂九尺男儿,去个南方怕什么,下南洋那还不是说走就走。”

沈红衣美眸明亮,愈发觉得这老人家不简单。

于是顺着话说:“我能给富贵寻个体面事干,只是可能有一定的危险性。”

三德爷扫一眼对面,道:“你看他像个怂蛋吗?”

沈红衣小手连摆道:“话还得提前说清楚嘛,好处是富贵以后想找再漂亮的媳妇儿,都不成问题。”

富贵长得虽然很一般,但优点也很明显,安全感十足。

许多姑娘都喜欢小鸟依人。

如果条件又相当不错。

何愁讨不到漂亮媳妇儿?

三德爷搓着牙花子道:“那敢情好哩。”

这时,两人耳畔传来声音。

“师父,我不会去的。”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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