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和老婆一起上山

“呼……呼……”

才上了十来分钟的山,林恒就开始喘粗气了。

自己这身体虽然年轻,但经常不事生产,背个二十斤的女儿上山都受不了,反观老婆背着都不怎喘气。

“给我吧,看你衣服都汗湿了!”陈秀兰觉得无奈,又有点好笑。

“呵呵……妈……”

背篓里的女儿林晓霞抓着林恒的头发玩弄的同时,还呵呵的傻笑。

“不行,休息一会就好了,而且马上就到了。”

林恒找了个石头,靠在上面休息,这里的山其实不算陡峭,只是他经常没爬导致的。

陈秀兰递过来一个手帕:“擦擦汗,山里冷,出汗容易感冒。”

“我腾不出手,你给我擦。”林恒笑着道。

陈秀兰白了他一眼,明明两个手都空着,但还是走过来仔细的给林恒擦汗。

老婆给自己擦汗,林恒则看着她的脸傻傻的笑。

这让陈秀兰有些不好意思,但还好山里没人,又给林恒把脖子上的汗擦了擦。

“走吧。”歇了一会儿,陈秀兰起身说。

上了一面山,地方就到了,靠近房子的都是经常砍的杂木林,没啥菌子,山上的树高,林子老,才有菌子。

眼前这片林子是松树林和橡子树林混杂,刚刚进来就看到了许多大红菇,这就是后世大家经常说的红伞伞白杆杆,从春天到秋天都有,出菇很多。

但其实大多数红菇都是没有毒的,味道还不错。

“看来这地方还没有人来采摘,找找看有没有松树菌。”

看到地上没有人走动的痕迹,陈秀兰很开心,开始四处寻找。

红菇太多了,不值钱,都是没有其他菌子了才会采摘一些。

这个季节。值钱的菌子是松茸、羊肚菌、鸡油菌、松乳菇等一些蘑菇,秦岭虽然不如云南蘑菇资源好,但是也不赖,自古就有采食的习惯。

走了几步,林恒就看到了一棵松树菌,松树菌是这里的习惯叫法,学名就是松乳菇。

橙黄色,菌肉厚实,菌盖上有一圈一圈的同心圆,最明显的特征就是受伤之后会变成蓝绿色,也被称之为铜绿菌。

这东西找到一棵,就有一片,很快林恒又在附近找到了几十朵,一下子采了有两斤多。

集市上收湿的两毛钱一斤。

再找就没有了,倒是捡到了两朵还不错的青头菌,虽然是绿色的,但其实是红菇的一种。

蘑菇都是这样,一片一片的,就在林恒准备换一片树林的时候,松树上一个身影吸引了他。

一只红毛松鼠站在树枝上,傻傻的看着他,距离只有五米远,还没有什么遮挡。

林恒小心的从腰间拿出弹弓,以及上山路上捡的圆润的小石子,瞄准之后刚刚要发射,身后突然传来一阵声响:“哇哇……尿……尿……”

女儿尖锐的叫声,直接把松鼠吓得一溜烟的窜到了树顶。

林恒无奈:“……”

将背篓放下来,林恒发现女儿已经把尿布尿湿了,裤子都湿了不少,一个劲的在那儿哭。

“你还真是我的贴心小棉袄啊!”

林恒无奈的将她从背篓抱出来,将湿了的尿布拿出来放在旁边树枝上,拍着背哄她不要哭。

“哇哇……哇……”

然而越哄越哭的厉害,小孩子就是这样,说哭就哭,根本没有理由。

不一会儿,陈秀兰就听到声音赶来了:“给我吧,孩子估计是饿了。”

看到丈夫没有因为女儿哭生气,还在那里尝试着哄孩子,她是有些震惊的。

接过女儿,陈秀兰拉起衣服喂奶,这个年代,没有奶粉,很多孩子两三岁都还没断奶呢。

林恒看着老婆白晃晃的皮肤觉得很晃眼,年轻的身体有些燥热,老婆的本钱还真是大啊,和女儿脑袋差不多。

“又不是没看过!”陈秀兰有些脸红,主要是被林恒那色狼一样直勾勾的眼神看的。

“哈哈,谁让我媳妇儿诱惑力大呢。”林恒嘿嘿一笑,又看了看媳妇的背篓,里面采的有一斤松树菌。

“烂的太多了,不然能采个两斤。”陈秀兰脸上都是可惜的表情。

“那伱在这歇一会儿,我再到处看一看。”林恒看着秀兰说。

“去吧,注意安全,小心蛇和蜂子。”陈秀兰点点头,叮嘱了一句。

林恒把松树菌倒在地上,往左边的山里走,老婆刚走的是右边。

这一走就是一千多米都没看到什么好菌子,都准备折回去了,远处咔嚓咔嚓踩动树叶的声响惊动了他。

扭头一看,三米外的石头上竟然有一只灰松鼠。

“这么近,不打你都对不起你啊!”

林恒心里感慨,手中悄然拿出弹弓,瞄准之后咻的一声就射了出去。

啪嗒一声,击打在了松鼠的脑袋上,可怜的灰松鼠抽搐了两下就死掉了。

“看来准头还行!”林恒很满意,主要还是太近了,好久没碰这东西,他还是有点担心的。

他庆幸自己上辈子专门去弓箭俱乐部练过,不然不能有这准头。

“差不多有一斤多,皮可以卖三四块钱,肉还够吃一顿的。”林恒咧开了嘴,这是重生之后的第一笔收获。

将会松鼠放进背篓里,林恒继续往前走,觉得自己今天运气不错。

一般松鼠都不会离人这么近的,而且多在树上,有树枝挡着不好打。

“鸡油菌!!”

往前走了几十米,林恒不由的欢呼,小路两边有几十朵金灿灿的鸡油菌。

这菌子在他看来比松树菌还好吃,金灿灿的,喇叭状,边缘常常是波浪状的,价格也比松树菌贵,湿的三毛钱一斤,晒干之后能卖到五六毛钱一斤。

然而捡起一朵撕开一看,林恒顿时无语了,烂了。

有时候他都想不明白,这些虫是怎么这么快的,有时候刚出的菌子,半天都不到,还有那种刚长出来的小菌子,全都有虫。

速度也太快了。

“算了,捡回去喂猪吧!”

林恒摇了摇头,觉得太可惜了。

好的只捡了三十多个,六七两的样子,坏的有一斤多。

没有表,他也不知道自己在林子里走了好久了,决定回去找老婆。

“秀兰!”

林恒一边喊,一边找菌子。

“在这,快过来,我发现了好东西!”

不多时,林恒就听到了老婆回话,声音带着激动之色,似乎是发现了好东西。

(本章完)

第6章 生活的意义是老婆的笑脸

“什么东西?”

林恒听到老婆的声音急急忙忙的赶了过来。

“你看,这难道不是好东西吗,这么大一堆桑树黄,一斤能卖八毛钱呢,这么多至少有四五斤。”

陈秀兰指着一棵倒地的野桑树说道,只见其不粗的树干上长满了金黄色的桑树黄。

桑黄是一种木质的菌子,和灵芝、树舌一样,摸起来有点像木头。

桑黄表面是金黄色,背部木质纹路,但药用价值很大,能在这里发现绝对是运气,一般都应该早就被人采光了。

“嘛……嘛嘛……”

女儿拿着一个刚采下来的桑黄摇摇晃晃的递给林恒。

她才刚刚能走路,根本走不稳,林恒连忙将她扶住,生怕摔着了。

谁知将一个桑黄递给林恒之后,她又跑过去拿第二个递过来,还呵呵的傻笑,鼻涕泡都冒出来了,还乐此不疲的。

“确实是好东西啊,这树上的估计能有五六斤,卖个四五块了,和我打的这只灰松鼠差不多了。”

林恒点点头,笑着将自己打的松鼠从背篓里拿出来晃了晃。

“你打到了灰松鼠?”陈秀兰张大了嘴巴,脸上写满了震惊:“怎么做到的?”

“当然是拿弹弓打的啊,本来应该是两只的,还有一只被晓霞吓跑了。”林恒一边说,一边将松鼠抬高,不让乱抓的女儿碰到。

“你弹弓打的这么准,以前怎么不打猎啊?”陈秀兰的目光有些崇拜了,不务正业的老公居然还有这手段。

这年头一般只有过节才能吃到一点肉,今天晚上却能吃到了,她有点流口水了。

“以前都想着挣大钱,看不上这些嘛,现在悔悟了。”林恒笑着道,其实他的技术主要是来自重生之前的弓箭俱乐部。

在后来系统的学习箭术之前,他的弹弓打的也不准。

看到老婆欣喜加崇拜的目光,林恒的心灵美滋滋的,感觉找到了生活的意义。

不是诗和远方,也不是钱财多少,而是老婆孩子的笑脸。

“那以后多打猎。”秀兰将采下来的桑黄放进背篓,走过来接过松鼠掂了掂,双眼放光。

林恒不由的伸手给她撩了一下撒乱的头发,感觉到了被需要的快乐。

陈秀兰一愣,似乎被林恒温柔的举动呆了一下,随即又笑了:“走吧,下山回家,天快黑了。”

看着没采多少东西,其实两人翻了两大面的山,来来回回走了不知道多少路。

“好!我来背晓霞,伱背东西。”林恒点头。

“我背女儿,万一再遇到松鼠了你好打。”陈秀兰没同意,刚刚听到跑了一只松鼠心疼了半天,那可是四五块钱啊。

林恒也没争辩,下山很轻松,对老婆来说早已是家常便饭了。

收拾好东西,两人一起下山,走了几步,陈秀兰就开口闲聊起来。

“孩子他爸……”

“换个称呼。”林恒摇头。

“嗯?”陈秀兰疑惑。

“叫老公!”林恒笑着道,

虽然现在老公这个称呼还没有流行起来,多是年轻男女之间会用,直到九十年代才渐渐流行推广,但他就是想听。

陈秀兰一愣,这个称呼她只听城里人叫过,想了想也没有拒绝,开口道:“老公。”

叫了之后,她感觉怪怪的,不过只要林恒和今天一样,让她叫什么她都愿意。

“哈哈,老婆,你叫的真好听,以后也这样叫。”林恒心满意足的笑了。

陈秀兰继续道:“老公,你对分家什么看法?”

分家不是简单的各自盖房子住那么简单,还有分土地,一些基本家具等等之类的,她想看看林恒的想法。

“这个我都想好了,咱家三十亩地,六百亩山林,不管爸怎么分,我都决定要村西边那个红枫山外加山下的土地。”林恒一边走一边说道。

“要那边的?为啥啊?”陈秀兰有些不理解,那地方的土地不怎么肥,红枫山也是杂木林,没有大树,不值钱。

林恒选这里有两个原因,第一是以后村路从这里过,八六年还有一条国道通车,距离那里不远,交通便捷。

第二点就是,红枫山山势很缓,坡度只有十几二十度,旁边还有一条一年四季都不会断流的山溪,距离远处的枫树河也不算远。

这是搞养殖场和果园的好地方。

第三点就是远离村子的人口聚集地,也不会影响到别人。

还有一点就是,其他地方的土地和山林都是一块一块的,这里几亩,那里几亩的。

但是红枫山以及山下的土地都是连在一起的,等以后可以直接围起来,不用担心其他人扯皮。

相对这些优点而言,林恒觉得土地贫瘠一点都是可以接受的。

“因为那里是一整片啊,还有水,搞养殖,建果园都很方便……”林恒解释了一下。

一听丈夫要搞养殖,建果园陈秀兰本能的觉得有些不靠谱。

但转念一想,总比他出去整天不见人影的好,也就点了点头:“那到时候你就选这里吧。”

“嘘!”

这时候,林恒突然嘘了一声,然后放下背篓,拿着弹弓朝着左前方猫去。

陈秀兰也变得紧张起来,顺着那个方向看去,只见一只野鸡正在十几米开外的树下觅食呢。

林恒走了五米就没办法前进了,前面有树枝挡住了,大动作跨过去必然惊动这只野鸡。

但是这相隔至少八九米,他也没把握打准,对手上弹弓的威力也没把握,手心里都不由的出汗了。

不过也没时间犹豫,从口袋找了一颗最好的石子,举起弹弓瞄准了五秒,深呼一口气,手一松,石子咻的一下飞了出去。

“嘎达嘎达……”

野鸡咻的一声惊起,就在林恒和陈秀兰都以为失败的时候,又扑腾一声掉了下去,四处乱窜。

“受伤了!!”

林恒顿时间明白了,拔腿就追。

一人一鸡展开了一场惊险的追逐战,林恒一边追,一边拿弹弓射。

远处林晓霞看的举起小手欢呼:“喔……喔……”

陈秀兰则充满了紧张,这可是一只鸡啊,家里虽然有,但是一年都不舍得杀一只,都留着下蛋呢。

眨眼间,林恒就追着野鸡跑远了,过了足足十几分钟,林恒才从林子里走出来。

陈秀兰一看老公双手啥也没有,失落又可惜:“跑丢了吗?”

“是的,我真没用。”林恒失落道。

“不怪你,弹弓不行,那树太挡路,说不定还有机会。”

陈秀兰没有责骂林恒,她觉得虽然可惜,但是一想有一个松鼠也可以了,老公已经很厉害了。

“骗你的,你老公我出手怎么可能失败,你看!”

林恒哈哈一笑,从后背拿出了一只灰色的大野鸡,一斤多接近两斤。

这就是他最喜欢陈秀兰的一个点,她不像村里其他女人一样动不动就骂老公没用,整天吵吵嚷嚷的撒泼骂街。

陈秀兰温柔善良,就算是林恒不务正业她也没撒泼辱骂,照常给他做饭,照常给他洗衣,劝说也是轻声细语的。

也正是因为这样,在她去世后,林恒自责愧疚了一辈子。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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