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5章 基本演绎法(下)

如果是来自地球的读者,看到这样一个《大侦探福尔摩斯》的开篇一定会认出来:

这一幕有点像英剧《神探夏洛克》。

没错。

林渊参考了一些福尔摩斯系列的电视剧。

原著并非完美,林渊肯定不会完全的采用,比如福尔摩斯碰到的斑点带子案,就做出了错误的推理。

这种推理是基于蛇有听觉且喝牛奶来判定,但其实蛇的听觉很差,而且延迟很高,所以凶手的作案手法是站不住脚的,另外蛇不爱喝牛奶。

不过这不怪作者。

那个时代的人确实不懂。

类似的情况在《波洛探案集》中也出现过。

林渊作为一个现代人当然不会采用原著小说中因为作者受限于时代制约而做出的不科学依据。

而此时。

曹得志已经迫不及待的继续看——

他太好奇福尔摩斯是怎么知道这些信息的!

算命当然不可能。

如果是那样的话,那这部小说应该是楚狂发错分类了。

出门隔壁左转,那里有个幻想小说部门。

既然是推理小说,那福尔摩斯必然是通过推理得到的答案!

推理的依据是什么?

怀着这样的好奇,曹得志看的极为细心。

这时候他已经不会下意识拿福尔摩斯和波洛进行对比了。

就前期的表现来看,福尔摩斯和波洛这两个被楚狂称为大侦探的人,无论是性格还是说法的方式等等都完全不同——

福尔摩斯太自负了!

其实波洛也很自负,但怎么形容福尔摩斯的这种自负呢?

这个男人竟然信誓旦旦的表示:

别人虽然亲眼目睹各种细节,但仍然无法解决一些问题,而他福尔摩斯哪怕足不出户也能解释某些疑难问题——

你听听!

这是人话吗!

波洛都不带你这么装的!

更装的是,福尔摩斯竟然把伦敦的其他侦探说的一文不值,他甚至不屑以侦探身份自我标榜,而是称自己为“咨询侦探”!

嗯。

侦探咨询师,这是福尔摩斯自己发明的新职业,他觉得自己是蓝星唯一一个做这份工作的人:【警察每当有解决不了的问题,都会找到我,当然伦敦的侦探们也一样。】

你是想说,别人是侦探,而你是神探?

而整个蓝星唯一能让福尔摩斯懂得什么是“谦逊”的男人竟然是已经死去的波洛。

嗯。

福尔摩斯只承认波洛的能力。

曹得志看到这一段的时候心态是略崩的。

楚狂大佬,咱能别这么玩吗?

你说你写福尔摩斯就写福尔摩斯,你干嘛还提波洛,你是生怕读者不觉得你自己写死了波洛?

你提到波洛也就算了。

你还让福尔摩斯自比波洛?

看福尔摩斯那架势,仿佛这个世界上只有波洛才能与他福尔摩斯相提并论。

太狂了!

虽然文章的叙述里,福尔摩斯没有丝毫的洋洋得意,而是以一种平静的,略带缅怀的语气说出这样的话,仿佛在阐述一个事实,但对于波洛迷来说绝对是不可饶恕的!

在波洛迷心里,没有人可以与之相提并论!

你开头就把福尔摩斯写的这么吊,你就不怕无法收场?

这个福尔摩斯简直是个逼王!

同样。

书里的华生也觉得福尔摩斯太装了。

这让华生和身为读者的曹得志站在了同一个阵线。

不过华生很快就被福尔摩斯的一段推理击败:

【“昨天我们第一次见面时,我提到热卢战场,你看起来很惊讶。”

“你怎么知道?”

华生提高了声音:“一定有人告诉你!”

“我不是知道,我是观察到的。”

福尔摩斯的语气一如既往:“你的脸晒得比较黑,但手腕却没有晒黑,所以你曾去过热带地区,且不是做什么日光浴,你的发型和举止是军人风格,无论动作还是姿势都充满了战士的干练,而你进门时和麦克的对话说明你曾经和他一样是在韩洲医学院学习过,所以很明显是军医,你走路时跛的厉害,却宁愿站着也不愿坐下,完全忘了伤残,所以至少有部分障碍是心因性的,而且你受伤的地方是野外的战场上,所以如今哪里有战场能让军医曝晒和受伤?哦,是热卢战场。”】

华生被这番推理惊呆了!

而当下自认为与华生处于统一阵线的曹得志也被惊呆了,他万万没想到福尔摩斯竟然就根据和华生的第一次见面就已经看透了一切!

卧槽!

好惊人的观察力!

波洛也有过类似的大脑风暴时刻,过程同样精彩万分,但波洛的推理方式绝对与福尔摩斯不同。

波洛似乎更喜欢揣摩人性。

而福尔摩斯则是通过对无数细节的观察和信息汇总从而得出结论!

前者感性居多,福尔摩斯理性为上!

这是曹得志第一次觉得,福尔摩斯虽然有成为逼王的潜质,但他的大脑运转速度确实有些惊人,偏偏他还找不到一个可以反驳这段推理的立足点……

这是巧合吗?

刚好福尔摩斯发现了线索?

当然不是!

随着曹得志用略带震撼的眼神继续翻阅这本书,福尔摩斯正式开始了他第一次出场的推理秀!

头发……

皮包……

指甲……

在凶杀案的现场,他可以从第一位死者的衣袖以及靴子乃至裤子和膝盖部分还有大拇指与食指之间的茧子,临死前的表情,包括衬衣袖口等等推断出无数的信息!

缜密!

理性!

多么复杂的信息,都可以在他的脑海中汇总从而让他掌握一条条关键线索,他甚至连凶杀案附近的马车痕迹,乃至马车压痕的深浅得出马车上有多少人的结论!

逻辑推导?

不是这样的!

逻辑推导是用结果来推算过程,那是波洛所擅长的领域,大多数侦探破案都是根据结果来推导过程,逻辑性占了很大的比重,但福尔摩斯似乎更擅长用过程来推算结果,而这些过程就是通过以上提到的各种细节所得到的答案,二者有相似之处,但性质却不同!

可以想象。

当这一段段推理秀出现在曹得志的眼前,曹得志几乎被秀的头皮发麻,他的眼前仿佛出现了一个戴着圆顶礼帽,手持烟斗的鹰钩鼻男人形象,他的目光应该是理性中透着观察的智慧,而这一切的推理都基于福尔摩斯的一个理论:

基本演绎法!

案件大概可以分为上下两部分,上部分是福尔摩斯运用他口中的演绎法来寻找出连环杀人案的凶手;而第二部分则是杀人犯的作案动机以及他自身所受到过的悲惨经历,这是一个值得同情的凶手在用他的方式复仇。

故事是看完了。

曹得志却呆住了。

这是曹得志作为蓝星人第一次面临来自福尔摩斯与基本演绎法带来的震撼,而同样震撼的感受也自隔壁会议室那些编辑的心底升腾而起——

恐怖的福尔摩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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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不敢写的太详细,防止被喷太水,继续更新,下面是盟主加更环节。

(本章完)

第496章 逼王(为盟主无辜的小胖子加更)

这就是基本演绎法!

不是信口胡诌的推理手法,而是一种有福尔摩斯在背后做行动证实的绝活,用福尔摩斯本人发布在报刊上的文章就是:【一个逻辑学家不需亲眼见到或者听说过大西洋,但他能从一滴水上推测出它有可能存在,因为整个生活就是一条巨大的链条,只要见到其中的一环那整个链条的情况就可推想出来了,而初学的人在着手研究极其困难的有关事物的精神和心理方面的问题以前,不妨先从掌握较浅显的问题入手,比如遇到了一个人可以尝试去辨识出这人的历史和职业,这样的锻炼看起来好象幼稚无聊,但是它却能够使一个人的观察能力变得敏锐起来,并且教导人们:应该从哪里观察,应该观察些什么,比如一个人的手指甲、衣袖、靴子和裤子的膝盖部分,大拇指与食指之间的茧子、表情、衬衣袖口等等等,不论从以上所说的哪一点,都能明白地显露出他的职业来,所以你如果学会把这些情形联系起来,却还不能使案件的调查人恍然领悟,那几乎是难以想象的事。】

难以想象?

最后一句话很嚣张,但这似乎是福尔摩斯的特色,他很喜欢在给出一段复杂且缜密乃至天秀的细节推理之后再用一种无法理解的表情看着别人。

仿佛在说:

这个很难吗?

就好像他在一眼看出华生的信息之后理所当然的说一句“这并不难猜”,这是波洛绝对不会说出的话,因为波洛会觉得普通人想不到很正常的,而他波洛是这方面的天才。

意料之中的。

会议室炸了, 所有编辑七嘴八舌的发表着自己的看法, 那些关于福尔摩斯和波洛是否会太过相似的担忧已经荡然无存!

“太炸了!”

“这是我第一次看推理却没有去猜测凶手是谁,因为这部小说的开篇似乎也不打算给你提供太多解谜的乐趣,他只是要我们成为华生去见证福尔摩斯的第一次华丽登场!”

“够华丽了!”

“细节观察无敌!”

“基本演绎法太强了!”

不是推理迷是感受不到基本演绎法和一般逻辑推理的区别的,用正常人的介绍和解释大概就是福尔摩斯可以从一般性的前提出发, 通过推论得出具体陈述, 或者部分案件结论的过程,光这点就明显区别于市面上其他侦探小说。

“绝了!”

“人物魅力这一点简直点满了, 我之前就在想为什么楚狂要把波洛设计成一个矮个子小老头且留着两撇精致的怪异胡子的形象, 那副形象对于读者来说,接受起来需要一个过程, 但这一次楚狂终于改变了写法, 虽然福尔摩斯的性格仍然和普通人不同,甚至和波洛一样的古怪,但至少他的外表是符合审美且很容易讨大家喜欢的!”

装?

很装。

但推理小说的侦探, 就是要有这种装的感觉才有意思,要是有侦探一板一眼的进行着自己的推理而没有独特的展现方式,那大家干脆把案宗以及过程拿来看一遍就好了。

逼王?

福尔摩斯确实很有逼王的潜质,一句“那并不难猜”足以对所有读者的智商战场华丽的暴击,但如果配合剧情以及他的推理来看,这句话不但不会让读者觉得智商方面有被冒犯到, 反而会觉得非常爽!

是的。

就小说给读者带来的体验来说, 福尔摩斯是有一种暗爽的,要不然柯南何必在说出真相的时候亮一下玻璃眼镜, 然后放一段战歌似的背景音乐呢?

大家就爱这个。

所以关键还是怎么装,如果是所有人都满脸茫然的问一加一等于几,然后主角牛逼带闪电的淡淡说一句:“一加一等于二, 这很难么?”

兄弟们!

打死他!

那是最低级的逼王,高级的逼王就得是福尔摩斯这种, 用一种让读者佩服到五体投地的方式来秀出自己的智商, 这时候不管他多装, 大家也只会觉得震撼又牛逼。

这时。

有人嘀咕道:“福尔摩斯说蓝星在这方面只有波洛可以与他相提并论的时候我还觉得不太舒服, 但看完之后我忽然觉得没毛病,这两人确实都是大侦探级别的!”

什么侦探顾问。

福尔摩斯虽然给自己安排了这个名头, 且也确实会接受各方面的咨询,但真正值得写出来的案件还是要让福尔摩斯以侦探身份出马解决的,所以书名叫《大侦探福尔摩斯》。

值得一提的是……

因为福尔摩斯的形象经过地球无数影视剧的加工,所以个性已经愈发鲜明, 甚至已经不完全是小说里描绘的那个福尔摩斯形象, 而绝大多数地球人对福尔摩斯的了解其实都是通过影视剧而非小说原著, 所以林渊所塑造的福尔摩斯形象是偏向于影视剧的。

多少人演过福尔摩斯?

太多太多了,比如卷福比如小罗伯特唐尼等等, 每部作品对福尔摩斯的演绎都有个性上的差异,但那种不经意间的装却永远是福尔摩斯最撩人的地方, 逼王大概可以分两种,一种是主动的装,一种是被动的装,福尔摩斯是被动的装, 而逼王必须得是被动装。

碰。

会议室的大门被推开,曹得志走进其中, 众编辑立刻七嘴八舌, 但被曹得志用手势压了下去, 他盯着左手边的副主编道:“老王你的衣袖上有一点咖啡渍, 且你的衣服是今天刚换的, 所以你中午应该出去喝了咖啡,公司最近的咖啡店就在楼下,所以你约会的对象应该距离公司不远甚至可能就在我们公司内,另外你的身上有一股香水味儿,这香水味我没记错的话应该是来自小李,而如果沾上香水味代表你们坐的很近,正常的男女关系不会坐这么近,老王你应该也不敢在这里玩什么潜规则,所以,你们在谈恋爱?”

叫小李的女孩扭捏着。

老王则是傻看着曹得志,你特么还真是活学活用,基本演绎法都会玩了,其他编辑也是震撼的看着曹得志,莫名有点高山仰止——

“这很难么?”

曹得志挑了挑眉, 然后昂首挺胸着转身离去, 只有一句高亢的声音远远传来:“立刻通知出版部门准备《大侦探福尔摩斯》的出版!”

众人应声。

这时有个部门的小编辑纳闷道:“午饭的时候不是有人拍到老王和小李在外面喝咖啡的视频了么……”

远处。

曹得志一个趔趄,然后加快了脚步迅速离开,给大家留下一个从福尔摩斯逐渐变成华生的背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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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感谢【无辜的小胖子】盟主打赏,给大佬端茶递水,加更奉上啦,污白继续写。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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