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章 点化

半夜,山中一片寂静,李易早早就进入了梦乡,呼出平缓的鼻息。

苏醒以来,除了刚开始那一个月他还有修炼打坐的习惯,取而代之的是吃饭睡觉。这对于他来说并不是刚需,可这样子能让他过得更舒服。

他享受味蕾带给他的欢愉,他享受睡眠带给他的沉静。

有人把“不食五谷,吸风饮露”视作仙人的象征,有人辟谷是为了修士,更有甚者当做仙凡的差别。

可李易不这么认为,一切事物自有其因,但不能归结为果。不食五谷,吸风饮露不过是为了让初入修行的人伐骨洗髓,更好的凝聚无垢之躯,结丹后则无用矣。辟谷是为了仙路平坦,而不是辟谷就成仙了。

正所谓夫者道法自然,该吃吃,该喝喝,该拉拉。

修行是为克己,而非绝情。

然而很多人并不认同这一说法,为此他还与一位好友闹翻了。

嗡嗡嗡……

忽然空气中响起了常人无法听见的震动,一缕缕犹如波纹般的精神从天边飞来。

对于李易来说犹如蚊子在耳边,将他从梦乡中吵醒。他下意识的拿起地上的拖鞋从窗户丢出去,精准的丢中了外边的公鸡。

下一秒他发现错怪鸡了。

半夜被吵醒的感觉让李易非常烦躁,捋了捋乱成一团的头发,半起身来拿出手机看了一眼,凌晨3点。

“又是哪里来的信仰,我在现代可没有庙。”

距离过于遥远,他的实力也未及巅峰万分之一,哪怕是天人感应也无法精准的辨别来自何处。

信仰这东西李易并不陌生,很长一段时间他收到的香火比庙里的佛像还多。巅峰时期他甚至效仿佛门金身,搞出了个功德金身。

受万民香火庇护,万法不侵,坚不可摧。单纯是这一金身就可抗衡化神期大能,开宗立派,威震一方。可对李易而言就是个金龟壳,又是一个意义大于实用性的东西。

同时香火这东西因果极重,受万民之惠,承万民之恩,当立万世太平。天下可没有光吃贡品不干活的闲神,一旦遇到大灾大难庙里的泥塑解决不了,香火就会解决你。

就像古代祈求龙王下雨,其中有一种叫武祈。不同于一般用祷告许愿的方式求雨,要是龙王实在不下雨,百姓会把龙王像抬到烈日下暴晒一直到下雨为止。

早些年间楚地大旱,那时科学技术没现在那么发达,但是已经有了大炮。有官员求雨不得就对天放炮,甚至把龙王像脑袋砍下来。

李易属于先干活后得香火的,因果并不重,就是信仰夹杂的各种祈求过于聒噪。于是他就把功德金身给丢到天下第一江、万河之源的涛江中,镇洪灾。

算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思考了许久,李易想不通信仰究竟从何而来,也懒得去追究。

目前的问题是怎么解决这些信仰,虽说在其中夹带的精神过于聒噪,可在当前环境也是个好东西。

左顾右看,房间里的东西很杂,各种不知道装着什么东西的盒子,小学初中的毕业照,几张小木凳,曾经当红的乐团海报,一个老旧的落地风扇……

信仰需要有实体依托,可以是人,但更好是物。人贸然吸收信仰,其中夹带的精神就会污染神魂,最终失去本我,成为万民想象中的神。而死物没有本我,自然不会受到信仰影响,哪怕多了一丝神韵,也只是一件物品。

理想中的承载物是神像,能够更好的让人们产生敬畏,从而产生更多信仰。

“就你吧。”

李易拿起床边的木剑,右手持剑,左手屈指一点,黄褐色的木质剑柄上忽然发出微光,木头形变两个工整方圆的字出现。

非攻。

取自战国时期墨家理念,兴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也是作为侠客游历天下的那段经历留念。

“哈~”李易打了个哈欠,随手将木剑丢在地上,倒头又睡了过去。

再次醒来时已经是早上10点多,太阳晒的他满身是汗。

此时李父早早就出门去帮大伯家干活,听说是在沙场里当个小主管,每个月工资4000,发达了这么久的大伯终于知道拉一把兄弟了。

虽然钱不多,但胜在轻松,这一点对于一身病的李兴国来说非常重要。也降低了李易治疗父亲身体的难度,用灵气之养个一年半载,应该能将绝大部分暗伤去除。

尘肺有点麻烦,恐怕需要一些天材地宝,或者等以后灵气足够充裕。

隔壁传来缝纫机的哒哒声,显然是母亲在工作。

李易吃完桌上早早凉掉的面条后,拉着竹椅跑到院子的树荫下。

又是无事发生的一天。

不知过了多久,母亲提的一个篮子从厨房走出来,将篮子递给他一边说道:

“易儿,你去一下伱二大爷那里送点吃的。前两天你二大爷放牛扭到脚了,走不动路。”

二大爷,李易爷爷的弟弟,无妻无子村里资历最老的光棍。在他印象中是个满脸胡渣的大汉,家里养了一群的水牛,以前没有耕地机械时是村里犁地的主力。

“好……”李易有气无力的回应,提着篮子不情不愿的走出了自家。

顺着记忆中道路,沿着一条山道走了百八十步,有一条只能容纳一人、一块块青石搭建成的台阶,继续往上有一条小溪,溪水已经没有儿时的小虾小鱼。

越过小溪,沿着小道再走500步,眼前豁然开朗。黄灿灿的梯田顺着山坡一阶又一阶,远处几头水牛沿着田埂走来。

狭路相逢,老水牛抬头看了一眼李易,黑色的瞳孔里透着光。

哞~

老水牛叫了一声,主动走下田埂让开路来。在农村除了人以外最有价值的动物,就是面前的这些耕牛。虽然机械已经取代了耕牛的作用,但水牛依旧存在于农村。

比如面前的梯田,机械很难上来,基本都是靠水牛耕的。

李易走过去,伸手轻拍水牛的脑袋。对方并未有任何过激的举动,只是抬头望着他,颇具人性的露出疑惑。

“夫天地者万物有灵,我观你颇具灵性,传你开智之法,修本我之术,护道之神通,望有朝一日乘云化仙。”

李易抽手离去,走过田埂,沿着小道消失不见。

老水牛在原地足足愣了一炷香时间,瞳孔中焕发出更明亮的光彩,仿佛某种东西正在孕育。

最后它朝着李易离开的地方跪下。

“二大爷,我给你送吃的来了。”

李易来到一座泥砖砌建而成的房屋前,紧接着一道黑影窜出来,那是一条黄狗。

“旺!!!”

黄狗朝他呲牙咧嘴,这股凶劲一看就是看家护院的好手。

还未等狗子嚣张太久,二大爷就住着一条木棍走出来,看到李易那张满是老人斑的脸顿时露出笑容。

“兴国,你来了。”

二大爷有点老年痴呆,虽然不影响生活,但总是把他认成自己的父亲,都十年过去了还这样。

(本章完)

第20章 问剑天阙山

李易纠正道:“二大爷,我是李易。”

“哦~”

二大爷声音拉长,白眉拉耸,他浑浊的眼眸明显呆了几下,随即木棍跺了一下地面,声调拉高。

“我知道,我知道,我记性好的很,能够记住100多个乐谱,当年十里八乡都想着听我的二胡。兴国啊,我当年就看中了你的天赋,可你偏要去当那啥教师。”

李易道:“我是李易。”

“我知道,兴国。”

“……”

李易决定不跟这小老头计较,提着篮子走进了上一代人的屋子。屋子很破旧,墙壁已经全部风化露出坑坑洼洼的泥砖,房梁上时不时有黑影跑过,地上摆满了各种杂物。

这个房子的时间停留在了50年前,上上代人的时间中。在二大爷未死去之前,它会一直存在。

脚踏进去,恍若穿越了30年。

李易上初中时曾读过一本书,有一句话他印象深刻。房子是有生命的,有人住时它能存在几十上百年,无人居住只需要几年就会迅速老化,并且坍塌。

原本他是不信的,后来他离开清水村的土屋才明白有生命的房子并非钢筋水泥,也不是泥巴木梁,是人住的房子和记忆。

岁月可以磨灭万物,但记忆可以传承。

将篮子放在桌上,将里面的挂面取出来,脸大的白瓷碗盛放着,两个荷包蛋几根青菜。

“二大爷快吃吧。”

二大爷坐到板凳上,取出一个葫芦,倒了点小酒一边喝一边吃着面。记性不好,但是却蛮会享受的。

李易没有看老人吃面的奇怪癖好,顺手拿起了放在桌旁的二胡,细细的端摩。

两口下肚,二大爷忽然放下筷子望着李易。

“兴国,这面凉了。”

李易眼皮微抬,探手轻摸白瓷碗,顿时洁白的瓷面微微发红,挂面开始冒出热气。随后一边继续摆弄老旧的二胡,一边说道:

“别碰到碗,小心烫着。”

二大爷眨了眨眼睛,悠长的脑神经几秒后终于反应过来,猛然起身指着冒着热气腾腾的挂面:“妖妖妖怪!兴国,这碗面变热了,有妖怪!”

李易也眨了眨眼,故作困惑的说道:“二大爷,面不热怎么吃?不吃又要凉了。”

“……”二大爷又呆了几秒,好似在思考热面是妖怪,还是面热了才能吃。

李易没有回答,继续摆弄着二胡,二大爷很快又忘记了开始大口大口的嗦面。

没一会儿,一碗挂面就空空如也,不知道是二大爷饿极了,还是自家老妈的手艺好。鉴于昨天老爸也来送过饭,大概率是后者。

李易快收拾碗筷,想要离开时,恰好一个人走了进来。

来者身材高挑,一身淡黄色的长裙,让一双细嫩的长腿更加显眼,画着淡妆的五官颇为好看。

李莉莉,曾经让他很头疼的小太妹。

她怎么来?

李易很是意外,他思来想去也想不明白富家小姐来山沟里干什么?

“莉莉,你终于舍得来看我这老头子了。”

身后的二大爷看到女子,几乎是要扑过去,要不是李易伸手扶着他就摔倒了。

李莉莉小时候跟二大爷学过一阵子笛箫,没记错也是正常,李易如是安慰道。

李莉莉偷偷看了一眼李易,随后又移开目光,先是露出笑容与老人打招呼:“二爷,听说伱扭到脚了,我特地来看看你,严不严重?”

其实是找借口来看李易的。

“哎呦!不严重不严重,我身体硬朗着呢。”二大爷笑容越发灿烂。“你这孩子也真是的,这点小问题就跑来,耽误工作怎么办?”

“今天周末放假,我正好抽时间来看一下你。”

李莉莉和二大爷寒暄完,这才将目光放到李易身上。眼神平静自然,举止得体看不出任何端倪。

“易哥,没想到你也在这里。”

目标是我?

李易瞬间察觉对方的真正目的,不过天人感应不是读心术,他也不知道对方葫芦里卖着什么药。

看破不说破,他只是简单的点头。

“嗯。”

冷淡的态度让李莉莉多少有点失落,不过很快就调整过来,她早就习惯了对方这种态度。

李莉莉虽不是出身大富大贵,可由于父亲是李家长子,还赚到了很多钱,她在李家从小就是众星捧月的存在。

可惜她小公主的地位,在李易这个州考第一,准状元面前不值一提。父母的一句句为什么不学学李易,以及家教的经历给她埋下了深深的敬畏。

原本李莉莉也叛逆过,可惜都被李易从酒吧、KTV等地方强行拽出来,那些看起来很凶狠的朋友竟然打不过他堂哥和赵四。

回过头来李莉莉反而感谢当初堂哥对自己的粗暴,没有他自己的人生可能就废了。现在初中那群酒肉朋友,有的赌博跳楼了,有的犯罪进了监狱,有的初中就辍学打工,几乎没有一个出人头地的。

反观她自己,考上了国内一流大学,进了神州百强企业。

“哥,关于复读的事情,我和弟弟已经帮你找好学校了。你曾经的母校,玉城一中说可以让你复读,不过要通过考试才行。”

这几天李莉莉都在为这件事情奔波,父亲和弟弟可能是出于某种原因想讨好李易。但她是真的帮这位堂哥,哪怕只是念在当年把自己拖出酒吧的事情。

“考试可以,但我不想去学校。”李易指着自己脸上的胡渣,“都快30岁的大叔了,让我去当老师还差不多。”

“噗……”

李莉莉忍不住轻笑,道:“一中是全日制寄宿学校,读了不上学恐怕有点难。不过我可以跟校方讲讲,看能不能通融通融。”

“有心了。”李易微微点头算是承了这份情。

不知为何,李莉莉心中忽然涌现莫大的欢喜,有点受宠若惊。李易给她一种面对公司老总的既视感,准确说是上位者的气质,这份气质比她见过的任何领导都要强盛,但又极其隐晦。

如果说那些领导给李莉莉的感觉是如海啸般的压迫,那李易就是一望无际的汪洋,平静而又壮阔。

错觉吗?

李莉莉回过神来,失笑摇头,可能是这位堂哥在她的记忆中过于威严,和那些大领导重合了。

“易哥……”

李莉莉还想说些什么,旁边感觉被冷落的二大爷终于爆发了。

“哎呦,我的腿,我的腿。”

“二大爷,你怎么了。”李莉莉立马上前关切问道,手机已经举起来准备叫救护车了。

“腿突然有点痛,现在好多了。”二大爷见好就收,从旁边的箱子里拿出一根竹笛。

“莉莉,爷爷我最近功力大涨,神功已成,领悟到了一门曲子。”

李莉莉颇为好奇问道:“好啊。”

“扶我到外面,正好我那棵桃树开花了,借景抒情。”

二太爷在两人的搀扶下来到了外边桃树下,此时6月份正值桃花开的季节,粉红色的花瓣长满了整颗桃树。

二太爷拿着竹笛,轻吹发出第1个音可见其功力深厚,音色饱满清幽,曲子委婉而凄惨。

李易也微微侧目,看不出来二大爷吹的还蛮好听的,有几分真本事。好曲容易勾起人的回忆,他想起了一位志同道合的好友,那时她最喜欢听他吹的笛乐。

旁边的李莉莉差点笑出声,这不是最近出的曲子问天吗?二爷又拿收音机听到的曲子改编一下,来说是自己自创的。

不过二爷这改编还怪好听的。

曲终,最后几声跑掉了。

二大爷摇头,故作高深的说道:“哎,老了,老了,自己做的曲竟然吹不完。”

“二爷厉害。”李莉莉非常捧场的竖起了大拇指,夸得这小老头满脸红润。

“兴国你觉得呢?”

二爷把目光放到了李易身上,显然也想听对方的赞美。

“厉害厉害。”

李易也点头称赞,只不过他惯有的括静在这个时候显得有些敷衍。让李莉莉以为堂哥知道二爷胡编乱造,忍不住“噗”的一声捂嘴轻笑。如此爱面子的二爷更加不好了,强硬把竹笛塞给李易,嚷嚷着:

“你来,你来!”

李易看着吹胡子瞪眼的小老头,不知道哪里惹着他了,说道:“我很久没有吹笛了。”

大概已经两千年了。

“那更要吹了!老头子我当年可对你寄予厚望。”二爷依旧不依不饶,他显然还是把自己当父亲了。

李莉莉不想看到李易为难,拍着二爷后背,用哄小孩子的语气安抚道:“二爷,易哥真的不会吹笛子,你就放过他吧。要不您把那自创的曲子传授给我,我想学。”

“不是兴国吗?不过既然你想学,那我有个条件,每两个月都要来看我一次。”

二爷脸色稍稍好些,正当他打算夺回笛子时,一声悠长的笛声荡开。

转过头来,只见李易早已将竹笛放在唇边,声音随着他的手指和吹气变化。音色更加饱满清幽,依旧是二爷吹奏的那曲《天问》。明明是一样的曲子,可声音里仿佛带着某种魔力,将他们拽入另一个世界。

笛声清远悠扬,微风随音而起,随声而落。桃树上的花瓣乘上了风,在山间飞舞,围绕着那穿着白T恤的瘦弱男子。

忽然,笛声变了,曲子也变得。

不再是凄美委婉的天问,更像是震天动地,金戈铁马的入阵曲。

狂风呼啸,两团桃花在空中对撞,每一次撞击笛声都会变得尖锐高昂,仿佛真的有兵器在对碰。山中的飞鸟逃离树梢,鸣叫的虫子也不在发声。

二人好似看到李易站在山岳之巅,漫天飞剑朝他飞来,无数人影朝他攻来。可当他们眨眼再看,飞剑变成了桃花树,山岳变成了桃花,敌人也不过是树荫。

曲终,高昂的笛声又回到了《天问》的凄美清幽。

二爷和李莉莉呆住了,根本说不出话来。他们是懂笛子的人,自然明白刚刚那番演奏多么精彩。

“就叫它问剑天阙山吧。”

李易交还竹笛,看太阳已经高高挂起,提起篮子不急不缓的离开。

今天中午吃黄豆焖猪脚。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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