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蓝天 白云,读诗的姑娘

这.

冬梅叫张冬梅,是方明丽的高中同学,两人关系非常好,住的又近,经常到相互家里串门。毕业后张冬梅考上了一所高中中专,也算不错。

原来那个方明华是有点喜欢妹妹这个好姐妹的!

可那不是我啊

再说这个张冬梅长的又没妹妹这么漂亮,真不知道原来那个到底看上什么?

“咳咳.”方明华假装干咳两声:“你们去吧,我要看书。”

“哥,我发现你最近爱看书了。”

“你刚才也不是说,要把失去的时间补回来吗?”方明华说了句,转身出来房门来到自己房间。

方家在筒子楼原来只有两间房房,父母一间,原来两姐妹一间房,后来方明华知青返城之后,老爸又找领导想法设法要了一间,不过在最东头隔壁就是厕所,夏天味道有点不好闻。

方明华回到自己房间,立刻光着膀子穿着一个大裤衩,一个人躺在自己房间床上看书。

小妹去看电影,老爸老妈下去遛弯,老妈一般都是坐在家属院里和邻居闲聊,老爸则是到街边借着路灯看一帮人下棋。

他倒不是想把失去的时间补回来而是出去没啥意思。

八十年代的西京远没有后世繁华,没有咖啡馆没有网吧没有奢侈品商店,古城墙爬一次足够,旁边的护城河水还是臭的,没有什么大唐不夜城,大雁塔还孤零零站在田坝中央。

逛上几天最初的新鲜劲过去也就没啥意思,更重要的是挤公交太麻烦。

还不如看书呢。

穿越到杂志社,唯一的福利就是有社里有免费的杂志可看,反正是自家出的,还有别的出版社的,如《当代》,诗刊《星星》等。

杂志社里还有一个图书室,里面珍藏着许多中外名著,不过要有借书证才行,像方明华这种身份自然没有。

今天他看的是《延河》最新一期杂志,上面刊登了陆遥的一篇随笔:《病危中的柳青》,主要是纪念去世不久的文学家柳青的事。

情真意切。

到了晚上十点,洗漱睡觉,一觉醒来已经大天亮,家里人都不在,方明华取了个冷馒头出了家属院,又到附近人民公园转了一大圈,里面最热闹的要算是刚开不久的旱冰场,里面有好多少男少女。

方明华驻足看了一会。

重生前,上大学的时候也玩过,水平不高也不是很感兴趣,溜达了好一大圈回到家,已经到了中午吃饭时间,老妈已经做好饭,吃饭就他们俩,小妹去学校了,老爸钓鱼一般都是早出晚归。

这次是馒头和西红柿炒鸡蛋,还有一碗鱼汤。

方长河夫妇俩都有退休工资,儿子方明华现在每月也能拿20元,女儿大学不交学费还有补助,基本上不用花钱,所以家日子比前几年宽裕许多。

张凤兰对眼前的生活非常满意。

当然也有不满意地方,譬如住筒子楼条件太差,远远没有前面红砖楼里的套房好。

但那都是杂志社领导以及编辑家属住的,自然轮不到他们。

“小华,饭吃了,伱到你妹的学校去一趟。”老妈突然说道。

“干嘛?”

“我早上去碳市街副食品商店买了一盒桃酥,你妹爱吃这个,你给送过去。”

我也爱吃啊.

没办法,自从小妹考上大学以后,在家里的地位就直线上升。

“好,我现在就去。”方明华喝完最后一口鱼汤,抹抹嘴,站了起来。

“不准偷吃!”老妈叮嘱道。

我@#¥%……%

方明华的内心再一次受到来自老妈的暴击。

将印着“西京市食品一厂”标记纸包桃酥小心翼翼放在自己的黄挎包,方明华下楼出了家属院,准备去挤103路无轨电车。

公交车站上已经围了一大群等车的群众,看到蓝色的无轨电车缓缓从后方驶来,等车门打开那一刹那,方明华仗着年轻力壮,护着挎包,卯足劲毫不犹豫冲了上去,根本不管后面的叫骂声。

素质?

那是以后的事。

方明华记得自己的刚穿越过来,上车规规矩矩排队结果等了三辆电车过去,硬是没上去!

从此他学了乖。

电车沿着建国路向南行驶,方明华站在拥挤的车上,静静看着外面的景色。

街道上到处都是自行车,电车被裹挟在自行车的海洋中,还有悠闲踱步的牛车。

街道两边民国时期的木质楼房,门面房都是各种百货小商店和卖衣服的门面。

这个时代最时髦的牛仔服、喇叭裤已经出现了,就在街道边一个很时髦的理发店里,录音机里传来一首清脆的歌声:

幸福的花儿心中开放

爱情的歌儿随风飘荡

我们的心儿飞向远方

憧憬那美好的革命理想

啊亲爱的人啊携手前进携手前进

我们的生活充满阳光充满阳光

秋日阳光下,给这座千年古城带来了时代的气息。

电车出了建国门向西沿着古城墙一直到一个叫边家村的地方,方明华下了车,进了西大校门。

学校里很热闹,路边石凳、草坪上随处可见席地而坐认真看书的学生,

旁边还有一群学生模样的正围了一圈,中间一个穿着白衬衣蓝色背带裙的短发姑娘,发梢在风中微微飞扬,正大声朗诵一首诗:

我如果爱你——

绝不像攀援的凌霄花,

借你的高枝炫耀自己;

我如果爱你——

绝不学痴情的鸟儿,

为绿荫重复单调的歌曲;

舒婷的《致橡树》。

蓝天、白云,读诗的姑娘,方明华觉得这画面很美,停下来看了会。

姑娘朗诵完,周围发出热烈的掌声。

就在这时候,方明华突然看到几个男生说说笑笑向这边走来,其中一个满脸疙瘩豆的男生看上去有点眼熟。

这不是昨天硬要闯进杂志社见主编的工大学生刘建军吗?

怎么会出现在西大校园里?

很明显,他们互相还认识。

“李丽同学,刚才你诵读舒婷这首《致橡树》,声音饱满,感情真挚.非常好。”刘建军说道。

姑娘很谦虚,抿嘴一笑:“过奖了,我只是朗诵你自己还写诗呢,最近写新诗了吗?”

刘建军还没开口,他旁边个子稍矮的男生快言快语。

“他写了,还准备向《延河》杂志投稿呢。”

“是吗,那朗读出来让我们欣赏欣赏。”

刘建军有点踌躇,这让他想起昨天下午在杂志社门口难堪情形。

这种丢人的事他回去自然没说,现在看到姑娘渴望的目光,想了想就从口袋里掏出稿件。

虽然比不上门卫写的那首,但是要强过在场的大部人写的东西。

清了清嗓子,他大声念道:

《告别爱情》:

还没来得及说再见

列车就已驶远

突然,卡壳了。

他直愣愣看着左前方,仿佛是大白天看到鬼。

(本章完)

第4章 “哥,你要好好读书,做个对四化有用

路边有个青年看着他,脸上还露出一丝笑意。

正是昨天下午在杂志社碰到的那个年轻门卫!

刘建军顿时一脸尴尬。

“刘建军,你怎么了?继续朗诵呀?”李丽催促道,看着刘建军神色不自然,顺着他的目光看去,就看到一个浓眉大眼的青年。

“刘建军,你认识他?”李丽好奇问道。

刘建军点点头,猛然又摇头。

这可把李丽弄糊涂了,干脆直接上去问:“这位同学,你是西大的还是工大的?”

“都不是,我是路过的。”方明华笑了笑:“伱们继续。”说完转身离开。

身后又传来刘建军朗诵诗歌的声音,不过中气似乎没有刚才那么足。

方明华背着黄挎包来到女生住宿区2号楼下面,站在楼下冲着三楼叫了一声,窗户里伸出一个小脑袋,很快就看到方明丽从楼上跑下来。

“哥,你怎么来了?”

“这是妈今天早上买的桃酥,让我给你送过来。”方明华说着从黄挎包里拿出纸包的桃酥递给妹妹。

还好,看上去没挤碎几个。

“市食品一厂?我最爱吃他们厂做的桃酥。”姑娘很开心接过来,小心翼翼打开,又递给方明华两个。

“哥,给你。”

方明华也没客气,接过吃起来,他想起刚才的情形好奇问道:“小妹,工大的学生经常来你们学校?”

“是啊,咋啦?”

方明华就把刚才遇到刘建军几个人读诗的简单说了下,当然不会说刘建军的名字以及认识这个人。

“工大学校的后门不是就和我们学校大门在一条街上嘛,我听高年级学生说两家学生经常串门,工大的尤其喜欢来我们学校,有的还主动参加我们学校的文学社呢。”方明丽解释道。

“你说的那个读诗的短发女生呀,叫李丽,就是我们希望文学社的,她的普通话非常标准,声音也好听,所以好多人喜欢听她朗诵诗歌。”

“哦”方明华点点头。

“哥,我们文学社要活动啦,我得赶紧过去。”

“去吧,我也回家。”

“哥。”方明丽突然叫了声。

“怎么了?”

“哥,差点忘了,告诉你一个好消息,国家为了加速培养“四化”建设需要的各种人才,已经恢复成人函授教育了!我们学校正在筹办中文函授班,毕业以后可以给大专文凭呢,你也报名,提高自己的素质,总不能看一辈子的大门吧?”

呵,这话说的。

不过方明华知道小妹是真心为自己好。

“那行,如果条件符合的话,我报名。”方明华答应了。

“好啊.我帮你打听打听,要一份招生简章,哥,我先上去了,再见。”姑娘转身向楼上跑去。

方明华笑了笑。

混个大专函授文凭也不错嘛。

日子就这么淡淡过着,这天早上,方明华上班和张宝福交接班后,就从黄挎包里拿出一本书放在桌子上准备看。

他看的是法国大作家大仲马写的《基督山伯爵》,这本书是前两天他在钟楼新华书店抢的。

说是“抢”是因为现在改革开放刚刚开始,虽然国家放开许多中外名著的出版,但依旧跟不上广大读者的渴求。往往书店刚上一批名著,就被青年们一抢而光。

方明华也是排了两个小时的队才轮到而且还是限量——一人只能买一本外国名著!

于是方明华就买了这本《基督山伯爵》。

以前他也看过,写的是一个叫唐泰德的年轻人因为被嫉妒而受到陷害,在监狱里受尽磨难,又在神父的帮助下王者归来,开着金手指大杀四方,最后完成复仇回归乡野,深藏功与名。

从后世的目光看,这是妥妥网络爽文套路啊。

这也是方明华愿意再读的原因。

当然还有深层次的原因。

正如小妹方明丽说的,自己不可能一辈子当个门卫吧?

上不上函授班无所谓,但要有所作为最起码让日子过的更好点,那就需要钱。

去经商?

似乎有点早,现在才是1980年!

据说温州姑娘朱华妹去年年底才领到全国第一张个体工商营业执照。

可这是内地,经商风气远没有沿海兴盛。

估计保守的爸妈打死也不会让放弃体制内的工作,去搞那些投机倒把的事。

也只能走文学写作这条路,好歹穿越前自己也看了不少书,也喜欢舞文弄墨。

但现在社会上流行的严肃文学:伤痕文学、寻根文学,到后面先锋文学.至于以武侠为代表的通俗文学——还得几年,最起码要等83年以后。

先看看名著,掌握掌握人家的写作技巧,否则就是抄袭也未必能行——除了个别诗歌,谁能记得住一本严肃小说的全部内容?

好好看书吧。

方明华刚翻看书还没看,就看到一个五十出头穿着灰色中山装的男人走进门卫室。

“董主编,早!”方明华赶紧站起来招呼。

方明华当然认识他,董墨,杂志社副主编,专门负责诗歌这一块,据听说五十年代《延河》创刊的时候,他就在编辑部。

除了那个特殊年代杂志停刊后,被下放到新jiang插队好几年,其余都呆在杂志社,算是元老。

董墨是个典型的关中男人,不苟言笑,不过今天看着方明华却是笑眯眯的。

“小方同志,你在看书?《基督山伯爵》?”董墨发现放在桌子上的那本新书。

“我前两天去新华书店买的。”方明华实话实话:“没事的时候就看看。”

“爱看书是个好习惯!”董墨一脸赞赏,又问道:“你还看过什么书?”

多啦

从实体书的严肃文学到娱乐性网文甚至小黄书,都看过,当然这都是穿越前的事。

看着董墨笑眯眯的样子,方明华突然想到什么,于是说道:

“我初中毕业去插队,看的书不多,到杂志社工作主要是看咱们出版的杂志、还有一本泰戈尔的《飞鸟集》”

“你看过《飞鸟集》?”这倒有点出乎董墨意料。

要知道,泰戈尔的《飞鸟集》特殊年代是不准出版的,现在市面上也很少见到。

“你最喜欢《飞鸟集》里的哪一句?”董墨追问道。

方明华只好答道。

“生如夏花之绚烂,死如秋叶之静美。”

“世界以痛吻我,要我报之以歌。”

“我是一只旷野的鸟,在你的眼里找到了天空。。”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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