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6章 侵犯不算事?呸!什么东西!

林文慧的这个案子不管从哪个角度来讲。

都能够胜诉。

并且,院里面领导的威胁,基本上不存在。

无论是从法律的角度还是从其他的角度来讲,都不存在具有威胁的可能性。

这个案子本身就是在南都发生的案子。

南都的情况,苏白也已经很熟了,带着李雪珍。

并且让李雪珍叫上了张玉娟和林文慧,直接来到了派出所报案。

工作执勤人员一听到案件的信息,眉毛拧了拧:“这个学校还不让报案?”

“先把案子的详细信息填一填吧。”

说着,递给了林文慧一张表格。

林文慧望着表格中的内容,开口询问:“苏律师,我是填什么罪?猥亵还是..”

“填强迫妇女发生关系未遂。”

苏白望着林文慧开口。

这个案子,那名外籍学生在醉酒的情况和林文慧的强烈反抗中并没有实施真正的发生关系。

但是!

的确是实施了侵害的行为。

有着很明显的侵害动作,已经不属于猥亵行为,属于未遂的行为。

.

….

等到林文慧将相关信息填写完毕。

执勤人员已经打了电话,通知其他人有刑事类报案,让来几个人去办案调查。

把犯罪嫌疑人先给带走调查!

说白了。

就是先将犯罪嫌疑人羁押拘留起来,免得犯罪嫌疑人出现跑路的行为。

.

….

南都工商大学,分院。

副院长办公室内。

此时张涛作为工商大学,分院的副院长。

在得知了学院内原本犯事的外籍学生被带走调查,脸上不免有些着急。

说实话.…

他着急的不是别的,而是这件事的影响太不好了。

怎么说呢,学校在国际上的排名有留学生的比例。

再加上其他事情,学校方面对留学生相对看重。

无论是从宿舍教育环境,还是从其他角度而言,提供给外籍学生的,都是学校内的好资源。

偶尔有外籍学生犯错,说实话,只要不是什么大错,学校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也就过去了。

可是他没有想到学院里面的领导轮番给林文慧一个唱红脸一个唱白脸。

甚至用开除,毕不了业这种事情威胁,林文慧还是铁了心要报警立案。

现在犯事的留学生被带走了。

这对他们学校来说,弄不好就会造成什么不太好的影响。

想到这里。

张涛毫不犹豫的给管辖地区的派出所打电话了解了解情况。

他们学校是有片警的,不过张涛和管辖地区的所长认识,于是直接打了过去。

接通电话后,张涛笑着开口:

“肖所长.我听说,你们所的执法人员,把我们一个学生带走了。”

“这件事情,纯属是一场误会,根本不存在什么犯罪情况。”

“说实话,我也是今天才知道这件事情,整个事情我也都已经了解过了。”

“肖所长,你看能不能先把人给带回学校?”

对面的肖所长听到张涛的话,坚定开口:

“误会啊,什么误会啊?”

“你们学校的学生已经证明过了,这就是强迫未遂。”

“不是什么误会,已经是犯罪嫌疑人了!”

“我们这边万一把人带回学校,犯罪嫌疑人跑了怎么办?”

“不行!”

张涛放低了声音:“真的是误会.…”

“那要是误会的话,行,张院长伱来签字领人保释,万一出事了你负责!”

张涛:.…

保释?

他就想让肖所长卖个面子,这件事情含糊含糊过去算了。

让他保释那真出了什么事情,他肯定要被问责。

挂断电话,肖所长吐了口唾沫:“呸,什么东西!”

人家在咱们地盘都欺负上来了,现在向着其他人?

肖所长是早些年部队转业,真看不惯这种现像!

.

从派出所没有什么进展,现在张涛想要消除影响。

那肯定是先找律师的同时,然后再让林文慧撤案。

很快.…

张涛就联系了南都的一家刑事律师事务所的律师。

并且通过下面的辅导员打听到了林文慧立案找没找律师,找了哪家律师。

在得知是找到南都白君律师事务所。

没有太放在心上。

张涛对于法律界不了解,平常也不刷短视频什么的。

白君律师事务所他好像听过挺有名的,但是是怎么个挺有名.…具体的不太清楚。

——只不过在联系的律所律师,听到面对的是白君律师事务所后,声音中显得不是那么的自然。

“我是南元律师事务所的姜民..这个案子,我们律所会尽可能的帮助委托人争取诉讼权利的。”

“不过我的建议是,现在只是立案侦查阶段,可以先让林文慧撤案。”

“只要撤案了,那么这个案子的影响力就小了。”

“.….”

挂断电话。

姜民眉头紧皱,这一次可好,他又对上白君律师事务所了!

不过一般的校园案子,在前期都能通过校方的一些手段解决,不继续推进,就没有什么问题。

另一边,张涛通过姜民了解到这个案子需要怎么解决以后,更头疼了。

还要找林文慧撤案?

转来转去,合着到最后又转回来了?

张涛立马联系了林文慧的导员,让林文慧明天来一趟。

另外,林文慧也将这个消息告诉给了苏白。

苏白回复:“这个问题不用担心的,等明天我陪你一起去你们副院长办公室一趟。”

看到消息,林文慧放松了不少。

等到第二天一早,苏白带着林文慧来到了工商分院,张涛副院长的办公室内。

办公室内,除了有张涛之外,还有两名老师,看上去像是林文慧的辅导员。

在苏白带着林文慧走进办公室以后,还看到了一个老熟人——姜民。

姜民在看到苏白,已经做好了心理准备没有什么意外。

说实话.

这一次张涛把林文慧叫过来,主要是想让林文慧撤案,或者说是想用律师来压一压,吓唬吓唬林文慧。

可是张涛没想到林文慧把律师也带过来。

“这件事情不好办了!”

张涛在心里默念一句,表情一变,继续乐呵呵开口:

“林文慧,这一次把你叫到我办公室,还是那件事。”

“这件事情就是一场误会..”

“当时那名外籍学生,的确对你动手动脚了,可是毕竟最后什么也没有做成。”

“你没有任何的损失啊!”

“你非说是强迫你这是不是的确有一点不合适?”

“这件事情毕竟会对学校产生不好的负面影响,我觉得还是应该好好的商量商量。”

林文慧没有说话,把目光落在了苏白身上。

苏白开口:“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违背妇女意愿并有想要强迫妇女发生关系的行为,那就是强迫。”

“这个案子林文慧是受害者,并且我在学校里面打听过那名外籍学生经常骚扰女性。”

“甚至还发生过其他几次想要强迫学生的行为。”

“还是明目张胆的,如果现场没有其他人经过的话,很有可能发生了。”

“这些情况都已经涉及到了强迫未遂,学校一直把这些事情压下来。”

“并且放纵着那名外籍学生的行为。”

“可是如果哪一天真的发生了强迫的行为怎么办?”

“我想问一下张院长,如果这件事情真的发生了,那应该怎么办?”

张涛原本还笑嘻嘻的脸,再又一变,严肃开口:

“我们学校对于真正的犯罪人员绝不有任何的放任!”

“嗯!那还请张院长配合执法人员的调查,这个案子我们已经提交了相关的立案,强迫未遂!”

“那名外籍学生已经相当于犯罪人员了。”

“我方提出来的要求是,要求学校对于那名外籍学生进行开除处理。”

张涛:.….

合着我之前说的话都是白说了是吧?

我这话说的这么明显难道不明白吗?

张涛心里有些生气,但是生气归生气,不能把生气放在明面上。

缓了口气,继续开口:

“这个案子的影响对学校非常不好,如果发生了那么我肯定站在你这边。”

“但是没有实际发生什么事情,这件事情.…能不能先撤案?”

“当然了,对于我同学所遭受的事情,学校方面会加大管理力度和给予一定的补偿。”

苏白没有说话,这个案子虽然他作为委托律师进行全权代理。

但实际上,他在意的是委托人的诉求,也就是林文慧的想法。

林文慧摇了摇头:“张院长,我在学校群里问过了。”

“有不少的女同学都遭受到了那个学生的骚扰。”

“学校都没有给任何处理。”

“这件事情对我的影响真的很大,我绝对不撤诉。”

“可是你想没想过,如果学校被抹黑了,会不会对你的毕业产生影响?”

对毕业产生影响?

苏白还没有开口,姜民解释道:

“张副院长的意思是,如果学校抹黑了,对于每一个毕业的应届生都有影响。”

苏白:.….

原本录音笔已经录下来了,以后毕不了业,完全可以以此证据进行起诉学校。

可是现在姜民这么解释,算是打乱了录音和计划。

不过话说回来,这一次,林文慧强硬的表明自己的态度。

不撤案。

学校方面也没有任何的办法,只是可能在学业方面有一定的为难。

至于开除?

这种威胁根本不存在.…

这一次他带着林文慧到张涛的办公室,除了张涛叫他们过来协商以外。

苏白的另一个想法是看看学校究竟有着什么样的态度。

现在已经看到了学校摆明的态度,就是要维护那名外籍学生,而不顾学校其他学生的利益。

说实话.…

今天的商谈其实还是针对和不和解的问题。

显然.…林文慧本身就是受害者。

学校方面一味的拿毕业和开除这种来对一名学生实施压力。

妥妥的欺负学生,还没有毕业,相对来说比较单纯呗?

等到离开办公室后,李雪珍的小脸上都气红了。

“苏律师.…这个什么副院长怎么这样?”

“明明是那名外籍学生,在学校里经常骚扰女学生,可是现在那个副院长公然的非要包庇。”

“难道学校里的女学生就任凭骚扰吗?”

“这个副院长的做法实在是太令人生气了!”

说话的同时,李雪珍脸上的表情,完全能够体现出心里的愤怒。

另一边,林文慧也补充了一句:“这件事情不止发生一次两次了。”

“每一次在我们这个校区发生这种事情,学校就会压下来,还不让我们发热搜。”

“甚至还通过学校的后台区域网什么的,找我们学生制止我们,在网上发任何相关情况。”

听到林文慧这话,苏白问了一句:“以前发生过多次.…”

“并且还利用网络技术找到你们,禁止你们在网上发任何的相关情况是吗?”

林文慧点头:“对!关于外籍学生不好的地方,我们都不能发。”

“那么其他同学有没有想要报案,却被压下来的?”

“有!”

“那你能联系一下其他被猥亵或者是强迫的同学出庭作证吗?”

“或者说你知不知道有哪些同学?”

“人我倒是知道几个,不过出庭作证.…我也不能保证。”

“没关系,只要知道人就好了。”

等到离开工商分院,苏白又去执法单位了解了一下立案进展。

得到的回答是,这个案子执法单位非常的留意,现在已经确认了犯罪的事实。

准备移交到检方确认,然后再提起诉讼。

听到已经移交检方,苏白默念这个案子的进展的确是挺快的。

不过既然提起诉讼的话,那么这个案子肯定不止提交一个诉讼。

苏白对办案的执法人员开口:“我这边还有一个罪名需要确立。”

“什么罪名?”

“学校方面,对外籍学生的猥亵和强迫其他女学生,有着包庇的行为。”

执法人员:???

还有包庇的情况?

不过在了解到具体的问题后,执法人员交给了苏白一个表格。

苏白在填写完毕后,那名执法人员看了一眼。

“关于这个包庇,我们会跟进调查的。”

“如果有什么其他情况可以再提交公诉前通知我们。”

“好!”

从执法单位离开后,苏白抬头,碧蓝色的天空,一朵朵白云拂过。

这个案子在他看来,所涉及到的不只是,证明外籍学生对校内女学生的骚扰和强迫。

还有学校对外籍学生的纵容情况。

如果不是学校还有副院长的纵容,早就对这名学生开除,并且扭送到执法单位了。

还会接二连三的出现这种情况吗?

不会!

所以干脆点,直接把学校也告了。

省的在以后继续出现这种类似的事情!

呼.…

“估计这个案子很快就会调查完成,到时候开庭控告就简单多了。”

苏白在心里默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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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

第317章 庭审:外籍人员怎么了?这是在国内

一般案件只要立案了,那么案件的推进进展也会很快。

再加上。

苏白在提交立案申请的时候,已经向执法人员提交了相关的线索。

通过这一点,更能加快案件推展的进度。

外籍留学生的强迫未遂,人证口供,包括其物证都在。

很快就移交到了检察院,核查完成。

只是关于学校的包庇.…

实际上是涉及到了张涛。

包庇罪的判定条件之一,也是最重要的准则条件——所侵害的客体是司法机关正常的刑事诉讼活动。

在这一方面。

学校女学生多次报警,这名外籍男学生猥亵和具有强迫未遂的行为。

但是都被学校以种种理由和各种威胁压下来了。

这已经属于侵害了司法机关正常的刑事诉讼活动。

事实成立。

这是逃避不了的问题。

再有,这个案子中,学校的管理方面存在着重大的包庇问题这是摆脱不了的事实。

另一边。

在苏白向执法单位提交立案后。

执法人员来到副院长办公室,将张涛带走调查。

张涛了解完事实情况,不由得一愣。

我TM成包庇犯了?

姜民得知了这件事情之后,也显得有些无奈。

不管怎么说。

这个案子在之前涉及到的只是外籍学生的事宜。

现在通过苏白的操作,直接让副院长被带走调查了?

果然,不管什么案子,他们律所遇到苏白之后,事情就会变得复杂。

不过从这个案子的总体来说。

包庇犯首先是被包庇人员触犯了法律,达到了刑事诉讼的条件。

是不是包庇.…

这还需要看那名外籍学生是否被判有罪。

通过目前的情况来看,张涛只是被立案调查。

并没有移交检方提起公诉,所涉及的问题不算严重。

不过.…

外籍学生侵犯工商学院分院女学生的事情,检方核实完毕,已经上诉到法院。

法院在了解事实后,确认了开庭的时间。

在此期间。

学校里面关于那名外籍学生和副院长被带走的消息传开了。

一般来说,大学里面什么事情传播的最快?

传播的最快的就是各种小道消息和各种猜测的事情。

大学每一个宿舍都有一个“百事通”参加各种社团。

肯定有人知道外籍学生被带走调查和副院长被带走调查的情况。

一来二去的,小道消息在分院里面仅仅过了一两个小时就传开了。

虽然说院领导对于这件事情,要求各班辅导员让学生们不再对这件事情讨论。

可是那么多人,怎么可能管住其他人不讨论?

甚至有一些受害者学生的朋友,将这件事情发到各个平台上。

这个话题本来就劲爆,毕竟在自己的学校,自己的地盘,外国学生来了,应当遵守国内的法律。

现在不是遵不遵守的问题.…

现在直接是违反法律,并且学校还包庇的事情。

这件事情发布到了网上,直接引爆了各大平台,结果就是,学校方面被骂上了热搜.…

影响力巨大。

.

….

另外,关于外籍学生强迫未遂一案也到了正式开庭的时间。

不过,由于涉及到了外籍学生,而且还涉及到了学校内被侵害的女生隐私问题。

这个案子并不是公开审理。

当然,对于这个案子不是公开审理,苏白能够理解。

毕竟.…

后者的隐私问题才是关键。

如果被侵害的女生隐私被发布到了网上,可能会遭到诸多的谩骂。

法院也是考虑到了这一点因素,所以决定不公开审理。

.

….

很快就到了开庭前夕。

这一次的案件由于涉及到了外籍学生这件事情,所以移交给了南都中院进行审理。

开庭当天。

不少记者媒体了解到了开庭日和涉及到的相关情况。

因为本次庭审属于不公开审理,记者媒体们又不想错过这么一个舆论热点。

于是直接堵在了法院外。

在看到苏白来到法院门口后。

不知道谁喊了一句:“苏律师来了!”

一群人提着摄像机着急忙慌的围堵了上去,就差把话筒戳到苏白嘴上了。

“请问苏律师,你作为国内知名的刑事律师,承接了这个案子,对这个案子有什么看法吗?”

“关于这件事情,国内有些言论是这么说的——学校的做法等同于自己把脊梁骨压弯了。”

“苏律师,广大网友们,都想听听你对这句话的理解,请问能回答一下吗?”

“.….”

面对着记者们的连番提问,苏白走到法院门口,扭头回复一句:

“法律会给予犯罪人员应有的惩罚,无论是谁。”

“这就是我对于这个案子的态度和看法。”

“关于法院如何审判,这一点我并不知道。”

“但是我会尽力打好这场官司,让受害人的法律权益得到保障。”

记者们的询问,有些肯定不太做评价。

不过该表明的态度还是需要表明态度。

说完,苏白带着李雪珍挤开了人群,来到法院等候室。

没过多久就有工作人员将苏白带到庭审现场。

其他各方也进入到了庭审当中。

尤其是被告方。

被告方皮肤黝黑,从肤色上看,明显来自于东半球西部。

委托辩护人是姜民。

在书记员宣读完法庭纪律和各个事项后,合议庭成员入场。

审判台席位上,作为本次庭审的审判长,于越坐在审判台席位上。

敲响法锤宣布正式开庭,紧接着继续开口:

“本次庭审由公诉人对被告人**,以下简称马斯库。”

“在南都工商大学分院当中,对受害人实施强迫行为提起公诉。”

“下面请公诉人简单陈述被告人马斯库的犯罪罪行。”

“好的审判长。”

公诉人王雄作为检察官,对于这个案子进行了逐步的跟进。

这个案子在他看来,犯罪事实清楚,基本上属于强迫未遂的场景。

所以在对罪行陈述方面,陈述的非常清晰。

“对于被告人马斯库的罪行,检方认为达成了强迫他人发生关系未遂的情景条件。”

“在这个案子当中,受害人林文慧,在从学校图书馆回自己宿舍的小道上,遭遇到了马斯库的侵犯。”

“根据检方的调查和林文慧的口供,在当时马斯库醉酒情况下,主动和她打招呼。”

“用中文说的磕磕绊绊,询问能不能和林文慧交个朋友。”

“林文慧主动拒绝了交朋友的这个请求。”

“马斯库恼羞成怒,主动拉扯林文慧,并且在这个过程中撕扯掉了林文慧的上衣,包括下衣有明显的撕裂。”

“在犯罪发生当中,林文慧找准机会对着马斯库的下体来了一脚。”

“才脱离了马斯库的继续侵犯。”

“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对强迫未遂的定义是——

已经着手实施犯罪,可是由于人的意志以外的影响力,并没有真正的造成犯罪行为。”

“在本案发生的过程当中,马斯库的犯罪行为意图表现的非常明显,就是想要强迫林文慧发生关系。”

“但是没有达成目的。”

“已经达成了强迫未遂的构成标准。”

“基于以上,检方认为马斯库已经达成了强迫未遂的犯罪行为。”

“根据我国刑期相关规定,强迫他人发生关系,应当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未遂状态下,理应减轻判决处罚,所以检方的推荐刑期是——三年有期徒刑。”

检方和法院对于强迫他人发生关系,在刑期上的判决持有一定的准则的。

例如说——如果是在熟人醉酒的情况下发生的强迫关系。

在得到谅解和情节较轻的情况下,可能只会判定一个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是判一个缓刑。

如果是对陌生人进行的强迫行为,判决的刑期在4到5年,

若是有其他的暴力或者是对受害人造成了其他的损害。

很有可能会被判6到7年,甚至八年以上有期徒刑。

刑期是根据情节是否严重来进行定量的。

马斯库是以强迫伤害来对林文慧实施侵犯的。

在这种情况下,未遂虽然可以减轻一定的判决刑期。

可是.…

他的这种情况特殊,情节比较严重,本来刑期就长。

就算减轻了,推荐三年有期徒刑,也是在合理的范围之内。

在公诉人陈述完毕后,审判长于越,又看向了被告人席位。

“现在请被告委托律师陈述你方的观点。”

被告委托人席位上,姜民整理了一下相关材料,紧接着开口为被告人开罪。

“审判长,我方不同意和不认为我方是强迫未遂。”

“我方对于一开始进行立案的罪名就有一定的异议。”

“我方在强迫未遂这一观点上并不认同。”

“那么请被告方委托律师陈述一下伱方的观点。”

审判长微微皱了皱眉,开口让姜民继续陈述。

姜民继续开口:“我方认为,在本案当中,我方的行为只构成了相关性的猥亵行为。”

“应当根据管理治安法,对于我方进行处理,拘留10到15工作日。”

审判长:“具体情况呢?”

“具体情况是,我方当事人并没有强迫受害人林文慧发生关系。”

“从案子的整个过程来说,我方当事人是在和林文慧打过招呼之后才实施的猥亵行为。”

“如果是强迫发生关系,那么我方当事人为什么要和林慧打招呼?”

“并且我询问过我方当事人的主观意愿。”

“我方当事人的主观意愿是——想要和林文慧交一个朋友。”

“在被林文慧拒绝以后,进行了一定的骚扰,并且在醉酒的情况下,我方当事人并不知道自己下手的力度有多大。”

“在这种意识不清楚的情况下,不存在主观的强迫。”

“只是进行了相关的猥亵行为。”

“对于这种情况,依照管理治安法。”

“而不是依照强迫未遂的罪名去进行定义。”

面对这种情况,苏白举手示意,在得到审判长的同意后开口询问:

“那么我想请问被告方委托律师对于猥亵的定义,是怎么定义的呢?”

“你说当事人并没有主观意愿,去实施强迫行为。”

“可是他为什么要去扒受害人的衣服,这种程度已经远远超过了猥亵的法律定义吧?”

“并且如果不是受害人的强烈阻止,这种行为还要继续下去。”

面对苏白的询问,姜伟看了一眼诉讼材料,整理好自己的思路:

“因为我方当事人是在醉酒的情况下,并且有一方面原因是因为他是留学生。”

“可能对于国内的一些礼仪方面不是太清楚。”

“所以出现了这种行为。”

苏白:???

对国内礼仪方面不是太清楚这一点.…能说的过去吗?

肯定不能!

再有就是,在这场庭审上,姜民很清楚,马斯库违法犯罪了。

不可能达到无罪的条件。

所以需要从其他的角度来为马斯库做减刑辩护。

姜民的想法就是,反正没有发生事实强迫。

那么这个案子完全可以从其他角度来进行判定。

可是.…

猥亵?

这个案子怎么可能只判定猥亵?

猥亵是指轻程度的骚扰女性。

但是现在呢?

现在连衣服都撕破了,差一点实施了犯罪行为,还能叫猥亵吗?

肯定不能!

留学生怎么?外籍学生,留学生在国内违法犯罪了,那么该怎么判也是怎么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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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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