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9章 并州第一勇士!

白天一场大战,联军一方获胜的消息迅速传遍了洛阳城的大街小巷,一直苦苦等待的朝臣们终于松了一口气,纷纷拍额相庆,满天的乌云一下子散开了大半,一些性子急的人立刻向联军大营中派出了使者,带着大量的酒肉前去犒赏三军,如袁绍、袁术兄弟都是如此,在他们看来,大势已定,日后这洛阳城就是他们士族门阀和并州军事集团的天下了。

当然了,也有一些智谋高远之士并没有急于表达立场,一场战斗的胜负并不能说明什么,强弱、上下、胜败之间只有一线之差;二者往往会出现突然的逆转,历史上这样的故事可是层出不穷啊!所以说到底谁能笑到最后,还未可知啊!

夜,洛阳城外的联军大营,获胜的将士们正在举行庆功宴,熊熊的篝火上架着整只得肥羊,铁锅里煮着大块的肥猪肉,一坛坛的美酒堆得像小山一样高,满营的欢声笑语,作为胜利者他们有资格享受这一切。

酒到酣处,坐在高台上的并州刺史丁原突然起身,示意大家安静,众人知道,庆功宴的高潮要来了,大汉一向重视军功,‘千里投军只为财!’大家之所以在战场上浴血拼杀,所求的无非就是四个字:“论功行赏!”

“众将士今日在战场之上浴血厮杀,为国除贼,皆是大汉的忠勇之士!”高台上的丁原此时已经喝的两颊微红,手中拿着一只酒碗,脸上满是得意的傲色,今日一战,杀得西凉兵死伤惨重,再难与自己相抗衡,此举不但是为国除了贼,也同样为他打开了一扇富贵之门,丁原忠心汉室不假,但忠臣不代表没有向上攀爬的野心,高官厚禄谁人不爱;如今汉室衰微,更应该是他这样的忠臣大显身手,扶危定难的时候,当然了,如果有机会执掌朝纲,位列三公,他丁原绝对是当仁不让的!

“这第一碗酒,就敬给那些在战场上为国捐躯的壮士们!”中国人一向讲究人死为大,所以就是论功行赏,也要先从死人开始,这一点众人没有任何异议,丁原将碗中的酒轻轻的泼洒于地,脸色也变得肃穆起来。

“诺!……”台下的数千将士也同时将手中的酒倒在地上,用以祭奠死去的战友们,脸上全是悲伤之色,一些年纪较小的士兵甚至低低的哭泣起来,昨天还在一起欢声笑语的兄弟,今天一战下来,就变成了血肉模糊的尸体,甚至有许多连尸体都是残缺不全的,怎么能让大家不伤心悲愤呢,更何况那些死去战友的今天,就是自己的明天,当兵吃粮的,又有几个有好下场,就算侥幸不死在战场上,等到老了,打不动仗了,落个老病缠身的结局,最后不知道死在那个偏僻的角落里,到时候有没有人给自己收尸都很难说啊,这就是当兵的宿命,千百年来概莫如此!

“这第二碗酒敬给在场的将士们,汉军威武!”丁原高举酒碗,开始向麾下的将士们敬酒,‘将爱兵如子,兵则敬将如父!’只有上下一心的军队才能在战场上所向无敌。

“大人威武!大人威武!”台下的众将士同样的高声欢呼,这是军队中应有的礼节,而呼声的大小,和统兵将领的受爱戴程度是呈正比的,看在酒肉管够的份上,今天将士们的欢呼声还是不小的。

“来,三军胜饮!”

“干了!……”

“好!好!”酒量并不高的丁原此时已经是步伐凌乱了,但还是举起了第三只碗,一只巨大的海碗,里面盛着满满的烈酒,低下的将士们顿时瞩目观瞧,庆功宴的高潮来了,按照军中的规矩,这第三碗酒是敬给今天在战场上立功最大,最威武的勇士的,这可是无双的荣耀,身为军中的一员,谁不想要啊!

一些今日在战场上斩获了敌人首级的勇士纷纷向前涌去,虽然知道自己获奖的可能性不大,但这并不妨碍他们想靠近欣赏军中第一勇士的机会,到底谁能夺得桂冠,想想今天是谁在战场上攻破敌阵,抵定乾坤,大家心里其实早就有数了。

“大家说,这第三碗酒应该给谁?谁才是我并州军中第一勇士?”看着数千勇士都眼巴巴的盯着自己手中的酒碗,丁原非常享受这种感觉,不过他没有直接宣布人选,反而是让大家公平的推选;而作为并州刺史,他确实是有权利说出‘并州第一勇士’这个称号的。

“哗!第一勇士啊!”身为军人,谁不想做第一,那该是何等的荣耀啊;众人的目光顿时落在了那些坐在高台两旁饮宴的将校身上,今天这第一勇士的名额必然会出现在这些人身上,更准确的说人选只有两个,一个是身穿白色‘百花战袍’的吕布,另一个则是身穿黑色‘螭纹寒铁铠’的萧逸!

二选一,谁才是并州第一勇士!

寒光一闪,正在端坐饮酒的吕布立刻把如箭的目光投向了萧逸,这些年征战沙场,庆功宴上的第三碗酒从来都是他的,谁也抢不走,可如今他却感到了很大的威胁,所以看向萧逸的目光中满是浓浓的敌意!

黑洞般吞噬万物的目光狠狠瞪了回去,萧逸毫不示弱,如果说以前他对吕布还有一些好感的话,那么现在剩下的却是蔑视,一个心胸如此狭窄,为了个人私利而毁坏国家大事的人,就算他的武艺再高强,就算他是天下第一勇士,也得不到萧逸的尊敬,‘三姓家奴’而已!

萧逸甚至在心中暗暗考虑,是不是找个机会偷偷把吕布阴死算了,省得这个家伙以后危害天下,今天要不是吕布横空射出一箭,萧逸早就把董卓射杀了,也免了大汉王朝一场大灾祸;不过看了看吕布雄壮的身体,还有那只从不离身的方天画戟,萧逸觉得这个任务很艰巨,得仔细谋划一番才行!

“飞将军神勇无敌!当为并州第一勇士!”亲兵护主乃是本性,立刻就有并州的将士们为吕布大声呼喊起来,一时间‘飞将军’的呐喊声此起彼伏!

看着这一幕,吕布紧绷的脸上终于闪现出一丝得意,常年的领兵征战,凭借个人的勇武,他在军中还是建立了很高的威望的,士卒都很惧怕他,手下也有一批肯为了他舍生忘死的部下紧紧相随!

“萧郎勇士!萧郎勇士!”可惜吕布还没得意多久,台下就响起了整齐划一的口号声,那是三千玄甲铁骑在为自己的统领大人呐喊欢呼,比起在军中的威望来,萧逸比起吕布来高的可不是一点半点。

并州兵马对吕布更多的是出于畏惧,而玄甲军对萧逸除了敬惧,还有深深的爱戴,那是他与将士们同甘共苦换来的,谁也替代不了!

“飞将军!飞将军!……”

“萧郎!萧郎!萧郎!……”

两边的呐喊声立刻就比拼起来,当兵的都是刀头舔血的好汉,死都不怕,还怕比嗓门大吗?顿时都为了各自的统领卖力呐喊起来。

虽然两军都在争相呐喊,但如果仔细倾听就会听出其中的区别来,玄甲军自然都在为萧逸呐喊,而并州所部将士却并不是全在支持吕布,吕布虽然骁勇,但脾气却也很暴虐,对待部下士兵并不是很好,而且时常有鞭挞士卒的事情发生,所以人缘一向很差,士兵们怕他多于敬他。

再加上今天战阵上的形式明眼人都看的清楚,吕布凭着勇力强行闯阵,结果把大家带进了包围网,害的士卒们死伤惨重,如果不是萧逸巧妙地侧翼攻击敌阵,最后将大家救了出来,恐怕今天并州兵将会死伤的更加惨重,就是全军覆没也不是没有可能;所以说萧逸不但是打败董卓的第一功臣,还是大家的救命恩人!

军人重义气,都有感恩之心;所以很多并州士卒在这场呐喊竞赛中都选择了沉默不语,一些与吕布有仇怨的甚至还偷偷为萧逸叫起好来,于是乎,‘萧郎!’的呐喊声很快就盖过了‘飞将军’!

“好!”端着第三碗酒,高台上的丁原看了看吕布铁青色的俊脸,又看了看萧逸冷漠无比的小黑脸,心中已然有了定计,只见他向前走了几步,看了看众人焦急的目光,微微一笑,这才高声宣布道:“并州第一勇士——萧逸!”

“吼!吼!吼!萧郎威武!并州第一勇士!……”台下顿时想起来山呼海啸般的呐喊声,为了‘并州第一勇士’的诞生而欢呼!

(本章完)

第140章 何谓神勇

“请‘第一勇士’上前饮酒!”丁原手托巨型海碗,招呼萧逸上台,今天他之所以取萧逸而弃吕布,除了是奖励萧逸在战阵上的决胜一击外,未尝没有拉拢的意思,自己是并州刺史,萧逸是雁门关守将,按理来说也是他的部下,如果能趁着这次庆功的机会将其直接拉拢到自己的麾下听用,那该是多么惬意的一件事啊!

在这样的乱世里,精兵猛将就是一个统帅的资本,有了资本你就可以做任何想做的事,成为任何想成为的人,那怕是成为皇帝,所以每一个优秀的统帅都会有爱将癖,爱猛将,就是爱自己的前程!

“多谢刺史大人赐酒,今日战胜皆赖二位大人指挥有方,又兼将士用命,末将不敢居功!”嘴上说的很是谦虚,可萧逸的举动却毫不迟缓,大步走到高台中央,一把接过海碗,先是微微欠身向丁原行了一礼,而后又侧身向张扬也行了一礼,礼数都十分周到,他可不想因为一个虚名,一碗酒,就得罪了上司,那是蠢人才会犯得错误。

手捧巨型海碗,萧逸转身面对台下的众将士,这才是他真正看重的东西,只要能获得千军拥戴,以后要什么不可得呀,在这个乱世里,有兵就有权,有权就有一切!

“弟兄们,今日在下获此非凡荣耀,实非我一人之力,而是众多将士齐心合力的结果;战场之上,刀枪无眼,就是盖世神勇如西楚霸王者,又能杀得几人,破得几阵?战场获胜全赖众将士舍生忘死,奋勇杀敌,如果没有弟兄们与我一起奋力冲阵,如果没有弟兄们为我遮挡明枪暗箭,又岂会有今日的大胜和萧某的荣耀!”

“这世上其实根本就没有什么第一勇士,但却有天下第一的军队,愿我们众将士齐心合力,众志成城,如此,我并州铁骑,天下无敌矣!”一番壮怀激烈的话语说完,萧逸仰头将海碗里的烈酒一饮而尽,随即一把将碗摔了个粉碎,男儿豪气,义盖云天!

“好!好!好!……”台下但凡听到萧逸这番言辞的士卒,不论是玄甲军的,还是丁原部下的,全都齐声呐喊叫好,自古以来世人都‘重名将轻士卒’,史书记住的也只是名将们的盖世武功,却有几个人想到过那些战死沙场的默默无名的小卒们?可正是这些士兵们用自己的累累白骨支撑起了无数名将的光环,一将功成万骨枯!贴切,深刻,悲痛!

如今终于有一个统兵的将军,在享受无上荣耀的同时,没有忘记那些在战场上用血肉之躯为他遮挡刀剑的小兵,试问,众将士又怎么会不感动呢!这样的统领,又怎会不受三军拥戴呢?

“萧郎果然高义,如此大功理当再受重赏才是!来人呀,上黄金、锦袍!”眼看再说下去萧逸就要尽收军心,丁原也有些坐不住了,连忙起身打断,同时开始赏赐财物,比起‘并州第一勇士’的虚名,这些可都是‘干货’了,至于目的吗,自然是要将萧逸拉过去。

丁原在心里早就仔细盘算过了,如果真的能拉拢住萧逸,那可谓是一箭三雕!

第一,他丁原帐下又多了一位绝世的虎将,而且这个虎将可是有勇有谋啊!

第二,这也是趁机削弱了雁门太守张扬的势力,省得这个家伙总是想和自己分庭抗礼。

第三嘛,撇了一眼此时脸色铁青地吕布,他这个干儿子为人过于狂傲,就是对他这个义父也经常违拗,可战阵之上又不得不借重于吕布的骁勇,如果有了萧逸投效,那他丁原就相当于有了左膀右臂,以后就可以左右平衡,而不是像现在一样偏重于一方。

至于此举会不会伤了吕布的自尊心,丁原暂时没考虑那么多,就是考虑到了也没什么,他依然会这么做;不管怎么说吕布都是自己的干儿子,是自己人,而萧逸却是客人,是外人;自己人是可以教训的,而客人是必须要尊重的;这就好比自己儿子和别人家的小孩打架一样,不论对错,大人一般都会先责备自己的儿子,这是一种关爱!

当然了,孩子之间打架,被责备的肯定是自己的儿子,可要是遇到天灾人祸,面临生死考验时,比如发洪水之类的,那家长第一个去救的肯定也是自己的儿子,而不是别人家的孩子,血浓于水,这也是关爱!

可惜,这种感情丁原明白,萧逸明白,吕布却不明白,他的心里此时满满的全是嫉妒和怨恨,嫉妒的是萧逸,因为他抢走了本来属于自己的荣耀,而怨恨的对象则是丁原,因为他把荣耀的桂冠戴在了别人的头上。

“我不服,我不服!……凭什么,论起武艺,我吕奉先手中一杆方天画戟,横扫千军,天下无敌,谁人能是我的对手?可受赏的却是那个萧逸,而不是我!……不公!苍天不公啊!”一把倒扣过手中的酒碗,淋漓的酒水立刻洒了一地,吕布起身看了台上一眼,而后愤愤离去,这样的宴会他一刻也不想待了。

看着吕布离去的身影,萧逸却是冷笑连连,说实话,论起武艺来他自认比吕布要略逊一筹,但吕布这个人虽有勇者之力,却无勇者之心,心胸狭窄,朝三暮四;这样的人就算打遍天下无敌手也算不的勇士,中国人对勇士的定义从来不是看武艺,而是看内心的强大!

世间勇武可分四等,分别是血勇、气勇、骨勇、以及最可贵的神勇;血勇之人怒而面赤,气勇之人怒而面青,骨勇之人怒而面白,而神勇之人怒而色不变……,血勇之人只可于市井之中打架殴斗,气勇之人可从军杀敌,骨勇之人能舍生取义,杀身成仁;至于神勇者,旁若无物,渊渟岳峙!

当年秦始皇横扫六国的时候,小小的燕国覆灭在即,为了避免亡国的危局,雁太子丹派遣门客荆轲入秦行刺,结果图穷匕见,行刺失败,论武艺,荆轲的本领并不高强,否则也不会在一对一的情况下被砍伤八处,虽然秦始皇占据了兵刃长的优势,但也从侧面证明了荆轲的武力值却很并不高;可后世对荆轲这次有死无生的壮举却是两个字的评价——神勇!

不怕死不是神勇,能微笑着面对死亡的才是神勇;而萧逸的脸上永远挂着一丝微笑!

所以‘并州第一勇士’的名号,他当之无愧!

顺手接过亲兵端上来的黄金和锦袍,不由得让人眼前一亮,金子是黄的,眼睛是黑的,普天之下有几个人是真正不爱钱财的?财帛动人心啊!这种天性从人类第一次拿起贝壳当成货币使用时就决定了的。

“大人所赐,末将不敢不从,不过些许微末之功,如此重赏,确实受之有愧啊!”把黄金托盘接在手中,萧逸感受了一下分量,确实不轻,看来丁原这次真是下血本了。

又看了一眼旁边的太守张扬,这位老大人脸上冷的快要能刮下一层霜了,也是,无论是谁,看到有人明目张胆在面前收买自己的部下爱将,估计心里都不会太舒服,岂止是不舒服,估计现在连杀人的心都有了,这可是赤裸裸的挖墙脚啊!

“这些黄金,还是分给那些在战场上负了伤的将士们吧!”随手把托盘递给了台边的大牛,萧逸对这些金子连一眼也没多看,但上司的赏赐也不能完全拒绝,那是给自己找不自在,所以那件红色的西蜀锦袍被他披在了身上;进退取舍之间,萧逸掌握的恰到好处。

神勇者,除了不怕死,还能不贪财!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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