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1章 天若令其亡,必先令其狂

从看到采金盘里看到第一粒金子的时候,云烨就知道窦燕山死定了,探戈女王或许不会相信云烨,可是人类在金子面前还有多少理智,云烨很清楚。

南诏可不是只有探戈这么一个部落,他是成百上千个部落的总称,云贵高原本来就是他们的家,如果让他们知道有一个部落已经沦落在唐人手中,一定不会善罢甘休,如果说在驱除敌人的时候他们还会考虑一下自己的承受能力,但是在金子面前,那些已经知道金子宝贵的部落头人一定会以死相搏的。

“探戈部落发现了黄金海。”云烨轻描淡写的把这句话告诉了探戈女王,今天一天的产量,五两金子被装在小布袋里,被轻易地扔在地板上。

探戈半信半疑的打开布袋,把金子倒在了饭碗里,黄色的金沙刚刚没过了碗底,她看得很仔细,良久之后抬头对云烨说:“没错,都是金子,你们是怎么做到的?”

“你的客人有一种工具,使用了这种工具,两个人,每天都会采这么些金子,我昨天就告诉你了,你不相信,我把金子拿过来给你看一下,还要给你的客人看看,这几天他一定会多制造一些工具,你们南诏的金子很快就会被他采完。”

云烨说完,就拎着蛇肉,端着金子去找窦燕山,身后的竹楼里传出一声野兽般的咆哮,小楼也颤抖了一下,他的嘴角浮起了一丝笑意。

窦燕山的血到底止住了,睡了一整天有了一些精神,斜倚在床上听自家的仆役汇报今日的成果,当他听到一天之间就采来五两金子,立刻就坐了起来,想要大笑,又担心伤了身体,精神很是健旺,正要夸奖仆人两句,就停竹楼外传来云烨和老管家的声音,他又躺了下去,装作身体虚弱的样子。

云烨把装金子的碗随便搁在窗前的桌子上,君子耻于谈钱,拎着那条剥了皮的蛇,来到窦燕山床前,把蛇在他的眼前晃晃,放在他的床上看书的矮几上,伸出手,探探他的额头,让窦燕山伸出舌头看了舌苔,这才坐下来对窦燕山说:“金子的事不出我们所料,采来五两,不说这些阿堵物,让管家去处理吧,告诉你一个好消息,你的烧退了,性命无碍,今日我无意中抓到了一条蟒蛇,告诉你,这可是益气补血的好东西,自己没舍得吃,给你拎来了,你需要这东西,赶快把身子养好,我准备看看你到底如何扬威于异域。“

窦燕山果有君子风范,对金子看都不看,拿手碰碰矮几上的蛇肉,只觉得晶莹剔透,很是美味的样子,想到多日没有吃过鲜美的脍,不由的口中生津。

“云侯美意,窦燕山愧受,不如就让厨下将此美食飞刀斩成脍,小弟这里还有上好的黄芥,不如我们共谋一醉可好?“

“你吃蛇肉没问题,酒还是不要喝了,你的脑袋肿的如此大,你不觉得碍眼,我还觉得难受呢,酒是发物,你还是不要喝为好,你多给我点粮食,我家旺财总是吃不饱,小气的,在长安,旺财一般都是自己去街市上买吃的。”

窦燕山笑呵呵的答应,旺财在云家的宝贝地位没人不知道,现在过得的却惨了点,遂吩咐老管家给云烨一斗米,顺便把腊肉也割了一条子,让云烨下饭。

眼看着云烨出了门,窦燕山起身一个健步就来到窗前,端起黑陶碗里的黄金仔细看,在落日的余辉中,金子闪闪发光。

“公子,这云烨真的一天就弄来这么些金子,老奴小看这个纨绔了。”

“盛名之下,其实难副,云烨聪明绝顶,有这样的奇迹发生不算离谱,可惜这样的人最后无论如何也是必须要杀掉的,太可惜了。”

“公子您前些时日不是还想尽力招揽他么?为何今日起了杀心,要杀他为何不在长安下手,带着他的首级,我们还方便些。“

窦燕山指着自己脸说:“这种人会看透别人的心思,我站在那棵大树下想看看他到底会不会在我面前设防,结果,他若无其事的在洗澡,对我的羞辱不加理会,他之所以忍耐这种羞辱,就是想看着我被水蛭吸血,若不是他预料到我死之日就是他自己的末日,绝对不会提醒我身上有水蛭,现在想想,我都遍体冷汗,我先前幻想让他为我所用,真是可笑,我不过稍一疏忽,就差点被他刑杀于无形,他还有一种本事,就是让人不自觉的对他心生好感,他害死我全家,我面对着他,居然生不出一点恨意,除了遗憾,什么都没有,可以预见,在我杀了他之后,有很长的一段时间,我都不会开心。“

“此人心地恶毒,公子,我们还是尽快下手为好,莫要再被他所欺,这条蛇一定有毒,老奴这就把它扔掉。“

“不会的,云烨现在绝对不想我死,我问过其他人了,这条蛇的出现绝对是意外,所以蛇没有问题,你去吩咐厨下把它做成脍,我很想吃。’

“公子,不可贪图一时的口腹之欲,说不定会有无穷的后患。“

“山叔,我不是一个蠢货,这是对我的心境的一种考验罢了,云烨出了题,我就必须接着,三国时期,魏国大将羊牯敢吃吴国大将陆抗送来的药,我为何不能吃云烨送来的蛇?欲做大事,胆大心细必不可少,不会有事的,你放心的去做吧。“

老管家山叔无奈的拱手告辞,拿着蛇去厨房让厨子做准备,再三叮咛让厨子做好以后,先找个土人的小孩子试试,到底有么有毒。如果蛇肉有毒,他决定先杀了云烨,再去跟公子请罪。

云烨不敢轻易的走进丛林,黑越越的林子里不知道隐藏着多少危机,站在竹楼里,隔着门看远处最高的那棵树。

一棵伟岸的大树,长在丛林中。它的顶端极力向上,以寻求最多的阳光雨露;它粗大的的枝干尽可能地占领着空间,以呼吸最新鲜的空气;它的根系极尽繁茂,以汲取大地最多的精华。然而,不用看就知道,在大树旁边,几棵瘦弱的小树却在生存的边缘挣扎,它们枝干细脆,叶片已接近枯黄,大树的霸道的生存方式,几乎让他们无路可走。

后世把这种法则叫做丛林法则,强者占有所有的资源,弱者一无所有。

丛林法则是一个社会学政治学概念,指的是在法治不健全的社会,专制生活,人际关系个人和组织关系都遵循弱肉强食的规则,武力成为决定命运、决定生死存亡的决定性力量。

上学的时候死记硬背下来的东西,现在居然有了重新的理解,云烨不知道自己到底是该笑还是该哭,只是身在彀中,想要逃脱,却如黏在蜘蛛网上的飞虫,束手束脚,只能垂死挣扎。

自己到底在追求什么?如果自觉自愿的接受李二,长孙,李靖他们的改造,想必自己的生活一定会过的舒坦无比,公侯万代谈不到,三五代,云烨还是可以保证的。

回想起来,自己所有的苦头都是自找的,所有的麻烦也是自己找的,一个后世的人来到大唐,难道说要重新接受一次封建主义教育才能在这里立足么?

探戈一直在殴打那些男人,可是没有效果,东边赶起来,西边的又会躺下,在猪圈里都没有损坏的嗓音,这时候已经有些沙哑了,无论她说什么,那些人都只是耷拉着脑袋。

窦燕山脸上的浮肿已经消散,又恢复了他翩翩佳公子的模样,趴在栏杆上看探戈忙碌,老管家递上来一颗药丸,窦燕山随手抛了下去。

底下那群被探戈刚刚鼓起来一点勇气的土人,立刻大乱,小小的药丸不停的在那些肮脏的手里传递,不知是谁先给别人来了一拳,这些人这时候好像才想起来自己有手脚,会打人,刚刚衰弱的连站立都成问题的人,这时候变成了一匹匹的恶狼,红着眼珠子,用手用脚,用牙齿相互厮打,争夺。

探戈女王疯狂的扑进人群里,把那些瘦弱的男人一个个的抛出来,自己抢到了那颗药丸子,在那些人狼一般的眼神中,把那颗药丸子,远远的扔进了小河里。

捶着自己的胸膛冲着白衣飘飘的窦燕山大声的嘶吼:“魔鬼,魔鬼!“

窦燕山和煦的笑了,甚至有那么一丝羞涩,从管家手里又拿过两颗药丸子,朝着人最多的地方扔了下去,明亮的眼睛里还带着一点好奇。

探戈女王还想把药丸子抢过来,却被那些野兽一样的人群淹没,两个最强壮的人得到了药丸,现在早就看不出药丸的颜色,更像两个泥球,一到手,就立刻把药丸子吞了下去。

很快他们就在那些人羡慕的眼光中倒在地上,剧烈的抽搐,折腾了不到一炷香的功夫,就教无声息的躺在那里不动了……

窦燕山在看,云烨在看,躺在泥沼里的探戈女王在看,窦燕山捂着鼻子后退了一步,那两个男人失禁的气味伤害到了他。

云烨却在衡量在这样的严重的刺激下,探戈女王会不会发疯,至于死去的那两个鸦片鬼,他实在是生不出同情之意,不管是被动吸毒,还是主动吸毒,都不会有太好的下场,在后世见得多了,现在,或许到了自己该走的时候了,探戈答应给自己造的竹筏,到了派上用场的时候了……

这一节云烨的感概不太好写,耽误了一点时间,不要紧,我找回来。

(本章完)

第422章 女王之死

探戈女王有一种本事,那就是无论刚刚收拾得多么干净,她也会在最短的时间里把自己弄得和猪一样脏。现在她又成了一个泥人。

窦燕山不在乎探戈的存在,认为这只是一只嗡嗡叫的苍蝇,只要自己想,随时都可以一巴掌拍死,他在等待他的大军,大唐总是有一些梦想发财的家伙会愿意来到南诏,金子就是最好的召唤。

一想到自己马上就要拥有几千名勇士,窦燕山就兴奋的彻夜难眠,他很想让云烨看看自己的力量,在他最惊讶的时候,杀死他,也算是对他的一种尊重,窦燕山甚至想好了凭吊云烨时的悼词。

找一片风景最美的地方把这个世界上最聪明的人埋葬在那里,一定很有雅趣,只要自己一有空闲,就会来到云烨的墓前给他讲述自己的每一个丰功伟绩。

窦家残余的人马全部到了南诏,三百余人的队伍挤满了整个寨子,南诏的地形已经被他画成地图,挂在墙面上,日夜苦思进军的策略。

没心思管束自己的部下,他们在窦家遭受重创之后还能追随自己来到深山老林里,本身就是好样的,至于杀个人,强奸一下那些土人妇女,在他看来这都是小事情。

云烨做梦都想不到自己居然会看见曲卓,那个油滑的小子现在摇身一变成了一位管事,他见到云烨的时候眼珠子都要瞪出来了,不过这种情绪很快就变成了一种高高在上的姿态,呼喝着那些大唐来的游侠儿从骡马上往下搬运各种器械,粮食,仿佛从来没有见过云烨一般。

没有机会说话,尽管云烨很想问问家里的状况,却没有一点机会,曲卓一会儿指挥搭房子,一会儿嚷嚷着让那些人把粮食摊开晾晒,免得受了潮。

探戈每看到一队唐人到达寨子,脸上就多一份狰狞,站在云烨的立场,它既对土人抱有一分同情,又对那些唐人多了一点希望,最后得出结论,这些人的死活和自己没有一文钱的关系。

那个该死的老管家现在对自己看管得极严,快要做到寸步不离的地步,只要云烨想要去外面溜达,他一定会在半路上等待云烨,执礼甚恭,只是嘴角的嘲讽无论如何也掩盖不掉。

路过曲卓的时候随口说了一句:“明天早上把管家拖住半个时辰。“就进了窦燕山的竹楼,现在这间小楼已经变成了帅帐,案几上堆满了各种文书,旁边还有两个文书在帮着窦燕山处理文书。

“云侯,你来了,你是军阵上的行家,你帮我看看这些计划可有纰漏?“

“丛林作战我们唐人既不占天时,也不占地利,所持者只有人和这一条,这里山高林密,地势险要,你既然想要有所作为,就必须准备毕其功于一役,否则那些土人遁入山林,想要再一一剿灭,那是做梦,他们无休止的偷袭,会让你疲于奔命,活活累死在丛林里,所以,你要做好以少击众的准备,将士们的想要以一击十,必须做到兵坚甲利,窦燕山,我知道你急于建功立业,你先做好准备,一定要做好扎实的准备,不出手则罢了,一出手就必须尽全力。“

“云侯果然是金玉良言,你我皆是华夏子民,在这片土地上建立一个国度是如何的振奋人心,到时候这片土地由我勤劳的中原百姓来开发,一定会比桃花源更加的令人向往,云烨,你我携手如何,就算日后你我会兵戎相见那也是以后的事情,现在,先让我们把林子的那些猴子清除掉如何?“

云烨毫不怀疑窦燕山此刻的真诚,所有的伟大人物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把前景描述的无比的美丽动人,随时随地的真心对待每一个有用的人,只是这种真心是有时间限制的,就像清晨草叶上的露珠,见不得阳光。

“老窦,南诏是你的,你历尽苦楚,才有现在的成绩,不要被我这个不相干的人分走你的荣耀,你有理想,我何尝没有,如果可能我们会各自为自己的理想奋斗,我不想隐藏在你的光芒下,为了我的理想,死也不会。“

云烨说完这番话拱拱手走了出去,一出门才发现自己的后背几乎被汗水浸透,从窦燕山惋惜的目光里,他知道窦燕山绝对不会让自己活着出这片林子。

不明白自己为什么要讲那些话,难道说和探戈女王相处的久了自己的智商在下降?连虚与委蛇都不会了?

回到自己的竹楼,彻夜难眠,稍有风吹草动就会猛然间坐起来,害得旺财也没有睡好,或许它感受到了云烨的不安,把头耷在床边上,靠着云烨整整一夜连个响鼻都没打。

天就要亮的时候,探戈女王不知道从哪里钻了进来,对已经穿好衣服的云烨说:‘你如果想走,现在是最好的时候,那个管家和大部分看着你的人有事情被叫走了,他留下两个人,已经被我杀了,如果你要和他们一伙来欺负我们,就当我什么都没做。“

听了这话,云烨大喜,拍拍旺财就要出门,探戈拉住云烨,从自己的背后掏出来一把刀子对云烨说:“幸好你选择离开,要不然我现在就会杀了你。我们这回聚集了九垌十八寨的力量,要把所有的唐人全部杀光,你的选择让我舒服了好多。”

“少说屁话,赶紧跑路,有多少蠢货就是因为话太多才丧失了最好的逃跑时间。”云烨拉开门急匆匆的往外走。

探戈女王在小路上纵掠如飞,云烨骑着旺财在后面紧紧追赶,才到河边,云烨就听到后面有急促的马蹄声,声势很大。

顾不上许多,赶紧跳上探戈女王从河茬里拽出来的竹筏,旺财以前经常在东洋河上坐竹筏,见到筏子,欢喜得叫一声,也跳了上去,一上了筏子,就立刻卧在筏子上似乎在等待小丫她们给自己挠肚皮。

探戈女王奋力的把竹筏推进河里,自己跳上河岸,拿着一个巨大的竹竿就向来路冲了过去……

云烨听到人叫马嘶的声音,却不敢停留,回到岸上除了陪探戈一起死,没有半点用处,咬着牙把竹筏拼命的往河的那一边撑。

披着皮甲的窦燕山出现在河边,大声的朝云烨喊话:“云侯,你如果还顾惜探戈的性命,就把筏子撑过来,否则,我会立刻砍下她的头。”

听到声音的云烨回头一看,胸口就有些发闷,探戈被两个壮汉拖着站在河边,身上插满了箭支,低垂着头,生死不知。

正在云烨天人交战的之时,探戈女王忽然抬起头,大笑起来,银铃般的笑声在山谷间回荡:“我是大山的女儿,用不着你们这些唐狗来救!“

云烨跌坐在竹筏上眼看着探戈张嘴咬在一个壮汉的咽喉上,一节带着血渍的刀尖从她的前胸露了出来。

探戈抱着壮汉如同甜蜜的情人相拥着一起倒在地上,狂怒之极的窦燕山举起横刀一到就斩下了探戈的人头,那颗头颅像皮球一样滚进河水里。

云烨抱着旺财嚎啕大哭,就像一个无助的孩子……

河面上箭如雨下,云烨似乎忘记了躲避,也没有拿起探戈给他准备的竹子做的盾牌,任由竹筏带着他随波逐流。

窦燕山的身后有黑烟升起,云烨知道那是九垌十八寨的土人动手了。

窦燕山恨恨的射出了自己的最后一支箭,那支箭才道河心就失去了动力,轻飘飘的随风飘落,笃的一声落在竹筏上,没有钉在竹子上,弹了一下,就掉在云烨的手边。

拾起箭,把他从中间折断,抛掉尾羽,把带着箭头的一半揣进怀里,或许将来的某一天这只箭会插在窦燕山的胸膛上。

窦燕山走了,如果他沿着河岸继续追赶,说不定会在某一处狭窄的河道上拦截住云烨,可是身后的厮杀声愈演愈烈,他作为主帅离开指挥位置本身就是一种失职,他没有片刻的迁延,拨转马头就向浓烟升起起的地方冲去。

河谷里似乎还有探戈的声音,云烨聚精会神的侧耳倾听,他想牢牢的记住这个甜美的声音,自己欠南诏人一条性命。

其实是自己亲手毁灭了探戈的王国,如果自己不释放了金子这个吞噬生命的恶魔,说不定探戈他们不会死,虽然日子会苦一些,却无论如何不会死,窦燕山想要在南诏立足,就不会把自己的奴隶都杀掉。

窦燕山注定不会有好结果,曲卓这样的混蛋都混进了他的队伍,而且还是管事,那么一定会有很多的百骑司密探也环绕在窦燕山的周围。

如果李二能窥破云烨留下的密语,说不定那些后来的游侠儿都会是大唐的职业军人。这是云烨的猜想,最理想的猜想,只是窦燕山,你千万不要死在李二的手里,一定要从李二这个权谋大师的手里逃掉,否则,自己百年之后如何去面对探戈的亡灵?

第三节奉上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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