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23章 正在进行时

第二十一章正在进行时

云哲战败了。

尽管蓝田站在他背上跳跃了两下,云哲还是没有哭。

只是金冠被蓝田扯下来了,踩得扁扁的还给了云哲。

金冠如今被云哲拿在手里,头发散乱的披在头上,金冠早就没了最初时光彩夺目的样子,红色的绒球沾上了墨汁,变成了黑色的,一颗龙眼大小的明珠被蓝田扣下当做战利品。

垂头丧气的跟在母亲后边,哼哼的发脾气。

宋乔不断地斜着眼睛偷偷地看儿子,见他虽然垂头丧气的,却没有太过萎靡。

蓝田比云哲高半个头,身子也比云哲粗壮一些。

毕竟,刘彻,阿娇都是身材高大之人,也就是相师们常说的龙凤之姿。

他们的强大的基因自然影响到了蓝田,所以蓝田本就比同龄的孩子高大。

而云琅跟宋乔的骨架都显得纤细,所以,云哲小的时候是一个小胖子,随着身体开始长高,也就变得跟他父亲一般瘦峭,都没有什么练武的资质。

加上少女的身体发育要早于男孩子,所以,纯粹的比力气,云哲处在下风。

练武这回事本身就是激发身体潜质的一种行为,身体强壮的人,练武要比身体瘦弱的人更加有优势。

就像云音跟霍光两人。

两人接受的是同样的教育,然而,十个云音都打不过霍光,当然,在学业上……十个云音同样比不过霍光。

云琅自问不算差,卓姬也是女中英才,然而,他们的孩子遇到霍光之后,就显得有些平庸。

“娘,我要去找何公公!”

云哲突然挥手把手里残破的金冠丢了出去,气咻咻的对宋乔道。

“何公公老了,你就莫要去打扰他老人家的安宁,想要练武找你姐姐去。”

“不去,何公公说了,姐姐是他门下之耻!”

宋乔皱皱眉头,轻声问儿子:“你喜欢蓝田吗?”

云哲大声道:“不喜欢,不过我一定要打败她!”

儿子已经七岁了,说话的时候已经有些小大人的模样了,宋乔露出笑意,摸摸儿子管滚滚的脑袋道:“嗯,一定要打败蓝田,回去之后为娘就给你招募好老师。”

“不,我只要何公公!”

宋乔正准备劝说儿子,就看见僵尸一般的何愁有从树丛里走出来,手中拿着一只破损的金冠,阴恻恻的对云哲道:“跟你耶耶一样有眼光!

跟公公走吧!”

云哲立刻挣脱母亲的手,飞奔向何愁有,何愁有拉着云哲的手缓缓走进了树林。

宋乔想要嘱咐两声,却不知道从何说起。

自从何愁有的自杀大计被霍光,张安世破坏之后,他就像幽灵一般在云氏庄园里转悠,很多时候,在半夜时分,巡逻的家将们都能在园子里见到胡乱溜达的何愁有。

宋乔觉得何愁有的脑子已经坏掉了,云琅确认为这是个人的习惯问题。

毕竟,一个喜欢冒充兵马俑跟别的兵马俑站立在一起的人,喜欢夜晚瞎溜达,还算正常。

云氏每年都在发生变化,今年开春之后又有了新变化,以前修建的那些平房,如今早就不适合云氏庞大的仆妇群们居住了。

一个个都身家巨万的,再跟儿子,女儿挤在小小的平房套间里不像话。

于是,一瞬间几十栋小楼正在拔地而起,这让原本显得空旷的云氏庄园变得有些拥挤了。

红袖伸展一下腰肢,曼妙的身材展露无遗,即便是跟随她的丫鬟们也有些眼红。

丫鬟们将账本一一收好,就听红袖懒懒的对她们吩咐道:“告诉张婆她们,盖宅子归盖宅子,就是不能挡了主楼的风景,要是违背了这一条,到时候拆楼的时候,她们可别找少君哭诉!”

一个红衣丫鬟连忙道:“自然不会,主家把地皮卖给她们盖房子已经是天大的脸面了,如何敢坏了家里的风景。”

红袖瞟了丫鬟一眼道:“你说了不算,这些婆子们一贯嚣张,把话说到最好。

我马上就要去河西了,等我回来的时候,她们要是敢……哼!”

红衣丫鬟连忙陪着笑脸道:’我母亲犯错也就这一次,下次绝对不会再犯。

细君,您去河西的时候,是不是也带上我!“

红袖笑道:“你要留在这里看住你那个不省心的母亲,绿衣,蓝珠跟我去。”

红衣丫鬟怒道:“我母亲乃是不识字的粗鄙之人,穷怕了,眼中只有铜钱,君侯都说这无伤大雅。

再说了,她这一生最大的成就就是在云氏当一个工头,忤逆君侯的事情是不敢做的。

上一次犯错,已经吓得半死,焉敢再犯。

您要去河西之地伺候君侯,对我们来说也是一个机缘,河西军中多得是少年英杰,绿衣,蓝珠这两个浪蹄子年纪还小,没有到选婿的年龄,着什么急?”

红袖听了红衣丫鬟的话,与其余两个丫鬟一起笑的直不起腰来。

绿衣指着红衣丫鬟道:“彩画姐姐终于说出了心里话,原来你着急出嫁呢。

呀呀呀,张婆会哭死的。”

云氏丫鬟本就没有卖身给云氏,她们只是在云氏干活,红袖是她们的上司,却不是主人,平日里相处的融洽,也就没有多少畏惧感。

遇到好处,自然是敢争一争得。

彩画见自己中了几人的计,干脆坐在红袖身边搂着红袖道:“别人家的主人,见不得美貌的丫鬟,咱家的主人倒好,我们姐妹自认容貌不差,平日里却连看我们一眼的心思都没有,端端是让人失望。”

平日里话不多的蓝珠瞅瞅正在把脸贴在红袖脸上的彩画,叹口气道:“别说违心话,我们姐妹要是有细君这样的容貌,家主也会巴巴的过来。

谁给了你这么强大的信心跟细君比容貌。”

红袖笑着推开彩画对绿衣跟蓝珠道:“你们的彩画姐姐可没有说错话。

长安城中多得是走马斗狗的纨绔,想要找到好的良人,最好去军中找。

以前呐,军中汉子还有战陨的危险,现在可不同了,匈奴人已经被家主他们打跑了,再也不回来了。

边关没了战事,将士们的地位可没有降低。

这时候嫁给军官最划算。

尤其是那些有前途的少年郎。”

彩画见绿衣跟蓝珠都在低头想事情,就噘着嘴埋怨红袖道:“看破不说破啊,您这样一说,这些浪蹄子全都起了嫁人的心思,那里还有好的让我挑。”

蓝珠冷笑一声道:“卫将军麾下牙兵一万两千人呢,全给你好了,看你能应付的过来不!”

“啐……”

其余三人一起啐了蓝珠一口!

嬉闹之余,红袖见宋乔从长门宫回来了,就匆匆的下了楼,揽着宋乔的腰肢道:“姐姐,我什么时候出发去河西?”

宋乔没好气的看着红袖道:“你就这么着急去河西?都走了,偌大的家业交给我一人来管理吗?”

“不是还有张安世,阿音,跟卓姬吗?少我一个有什么打紧?”

宋乔叹口气道:“不光是你要过去,老虎父子,阿音也要去,你们走了,这家里就空荡荡的。没个人气。”

“姐姐也可以去啊。”

宋乔摇摇头道:“我要是走了,会出大问题,其实呢,都是陛下多虑了。

云氏从来没有想过要更高的权势,目前的这点权势足够我们家用了。

最好永远这样下去。”

红袖笑道:“不安全,隋越已经被发配掖庭宫为奴了。”

宋乔吃了一惊,握住红袖的手道:“此话当真?”

红袖点点头道:“我耶耶说的。”

宋乔的脸色立刻就变了,对红袖道:“立刻收拾行装,明日,就让褚狼送你们去河西!”

(本章完)

第1124章 无聊的盛世

第二十二章无聊的盛世

宋乔背着沉重的包袱来到掖庭宫的时候,隋越正好挑水回来。

见宋乔眼中含泪站在那里,隋越冷哼一声,就从宋乔边上走过,并不理睬。

“这里只是一些卧具……”

宋乔低声道。

隋越停下脚步头都不回的道:“陛下给我卧具了。”

宋乔擦拭一把眼泪道:“我知道不该来,可是不来,我心难安!”

隋越道:“某家虽然没落了,那也是我罪有应得,安知不是陛下在打磨某家。”

宋乔挤出一个笑脸道:“但愿如此!”

说罢,就将手里的包袱放在花坛上,施礼之后,就向皇后寝宫走去。

一群宦官嘻嘻哈哈的打开了宋乔拿来的包袱,隋越微微一笑,任由那些宦官们挑拣,并不生气。

在掖庭宫想要活下去,所有的东西就要共享,这就是掖庭宫宫奴们的存活之道。

来到这里的宫奴,跟隋越有着相同经历的人并不少,只是,像他身份如此尊贵的宦官来到这里,还是第一次见。

一般来说,像他这样级数的宦官,要嘛富贵下去,要嘛早就没命了,绝对不可能出现在掖庭宫。

所以,这里的宦官们摸不清隋越的来路,就很自然的将他当成了同类,还稍微给了一点优待。

捧高踩低的事情在皇宫中很常见,唯独不会出现在掖庭宫。

这里都是一群倒霉蛋,没人想更加倒霉。

所以,平日里相处还算不错。

包袱里的一篮子甜瓜被其余宦官放在隋越身边,春日里吃这东西自然是一件奢侈至极的事情。

也只有云氏那片一年四季都长蔬菜瓜果的温泉地上才能在这个时候出产这东西。

甜瓜被隋越当场剖开,里面除过果肉之外什么都没有,这让好多人暗暗失望。

与人分食了甜瓜之后,隋越就继续挑着水桶去挑水。

屋檐下接雨的陶瓮非常大,里面装的都是用来救火的水,今年春日里雨水少,陶瓮里的水少,隋越的职责就是让这些陶瓮时时装满水。

忙碌了一整天,工作才做了一小半,隋越感到有些疲乏,就着清水吃了一点糜子饭,他就躺在自己的破毯子上,全身再一次舒坦下来了。

云氏送来的好东西被其余宦官给瓜分了,那些人淘汰下来的卧具就分给了他。

不算新,却还算干净。

暂时睡不着,就睁大了眼睛看着屋顶,屋顶上有一个西瓜大小的破洞,透过那里,就能看见暗红色的晚霞。

以前的时候,隋越只要有点时间,就想睡觉,毕竟,伺候陛下的时候是不能睡觉的。

现在,睡了几天之后,隋越的睡意总是在变淡,他开始怀念自己辉煌的日子。

以前向往的安逸日子并不适合他。尤其是加上贫穷两字之后,就更加的让人难以忍耐。

“也不知道钟离远有没有被陛下弄死?”

隋越在心里低声问道。

陛下不是谁都能伺候得了的,钟离远不知道陛下喜欢喝什么样温度的水,不知道陛下讨厌在牛乳中加糖,不知道陛下最讨厌有人动他的奏折……

这些忌讳弄错一样就会被斥责,弄错两样就会被殴打,弄错三次,隋越就能在掖庭宫见到他了。

想到这里,隋越就微微叹口气,在他离开陛下身边近两年的时间里,伺候陛下的人就是钟离远,看来,他对陛下的习惯已经了然于胸了。

这些事情是隋越不愿意去想的,他努力不去想钟离远伺候陛下的模样。

“云氏还不错,尽管那个婆娘傻了一些,情义却还是有的……”

隋越又低声自言自语了一句,就翻了一个身,准备睡觉了。

破洞外的天空已经变黑了,几颗星星出现在破洞上方,今夜不会下雨,于是,隋越又开始了自己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生活。

宋乔进宫,是有原因的。

皇后准备封赏宋乔,虽然只是一些首饰,宋乔还是千恩万谢的离开了皇宫。

她不喜欢太子看她的眼神,太子的眼神中没有半点敬意,似乎还有一点没道理的敌意。

红袖带着云音,老虎父子离开了长安,宋乔就要不断地出现在人前。

她不但经常出现在云氏医馆里,为妇人们诊病,还要带着儿子参加皇后举办的各种活动,有时候还要带着云动,云乐,一起出动,目的就是为了告诉其余的勋贵,云氏并没有离开长安,家族的重心依旧是长安。

陇西四郡,不过是家族准备安置的另外一个家。

这样的安排是勋贵们常做的安置,家族大了之后就要多安置几处宅院才好,这就是所谓的狡兔三窟。

皇帝将云琅要求把家眷接到陇西的奏折给封存了,没有答应,也没有拒绝。

将红袖这样的妾室,以及云音这样的长女送走,非常符合皇帝的期望。

云氏这样做了,就显得云氏识情知趣,目的达到了一些,显得皇帝没有那么绝情。

有时候,一件事情需要两方配合着来做的,仅仅依靠一方面动作,事情的结果一般没有这么完美。

红袖离开了,张安世就要担负起教导师弟,师妹们的职责。

云琅已经不准他再触碰钱庄生意了,所以,他在司农寺的主簿官职就成了他生活中重要的环节。

让一个五百石的主簿去担任培育良种的任务,是皇帝给的职责。

培育良种,在大汉国已经形成了一套独有的体系,是云琅跟曹襄拟定的。

这个机构不但有培育良种的职责,更有培育新庄稼的职责。

增加农作物产量这不是一朝一夕能够达到的,培育新粮食对张安世来说却不是什么难事,只要把云氏菜园里的新庄稼,选一种产量高的,种上去就是大功一件。

所以,张安世选择了好吃的胡萝卜作为实验对象,一口气种了一千亩。

司农寺培育良种的土地就在上林苑,所以,张安世就有了很多的闲杂时间。

红袖给孩子们上课的时候,金日磾是不能进去的,看似很好说话的红袖在这件事情上执拗的让人无法理解。

等到张安世授课的时候,金日磾就能坐进教室里,与霍三成为了同学。

对于云氏的学问,金日磾已经不再抱全部学完的希望了,现如今,他对学问的态度端正了很多——能学多少就学多少。

一年多的时间里,金日磾的官职也升迁了了两级,从皇帝的专用马夫,变成了车马监的都尉。

授课完毕之后,金日磾一般都会邀请张安世喝一杯。

今天也不例外。

云氏的荷塘因为多年没有挖莲藕的缘故,新发出来的芽苗密密匝匝的竖在水中,一旦芽苗浮出水面,有些就会变成莲叶,有些就会开出花苞。

垂杨柳早就发芽且长成了绿色的丝绦,柔柔的垂在水面,引来无数的红鲤鱼争着触碰。

“好无聊啊……”

金日磾把酒杯里的残酒倒进荷塘。

“猜拳输了就该把酒喝掉,而不是倒进池塘里。”

“不是不喜欢喝酒,只是忽然没有了喝酒的兴致,张安世,你有没有一种快要发霉的感觉?”

张安世嗤的笑一声道:“娶个老婆就好了。”

金日磾反唇相讥道:“你有未婚妻,为何不快快娶过来?要是把肚子弄大了,大司农会扒了你的皮。”

“我师傅,师兄不在,成什么亲啊。”

“他们不回来你就不成亲了?”

“两个最大的金主不在,我跟你这种穷鬼收礼能收几个钱?”

金日磾不理会张安世的胡诌,把玩着酒杯道:“盛世真是无聊啊。”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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