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0章 暴怒的侯君集

海棠知道此时越乱越坏事,此时只有求助父亲,必须要让父亲知道所有的事情,让他来解决这种危局了。

于是深吸了一口气,稳了稳心神冷静了下来。

将上午在会昌寺里发生的事情,事无巨细,包括和李恪的谈话,后来遇到太子,李恪在寺庙门口对自己殷勤搀扶的举动落入太子的眼里,一五一十的告诉了侯君集。

这种时候,海棠已经不敢再隐瞒了

侯君集听完后,脸色已经黑的像锅底一样,原来只觉得李恪心计深沉,一肚子鬼心眼儿,现在看来,其私德也极其败坏,他私下找到自己女儿,用程蕴良的事情威胁,又动手动脚的,分明是起了不良的居心。

也就女儿这种少不更事的闺中少女,但凡是个男人,都知道李恪想干什么。

侯君集看了看自己如花似玉的女儿,再想想当时太子的愤怒,很明显,太子没有误会。

多年征战,侯君集的亲人多数都殁于战火,只剩下海棠这一根独苗,侯君集是含在嘴里怕化了,捧在手里怕掉了。海棠就是自己的命根子,也是自己活在这个世上唯一的希望了。

而李恪竟然想打自己女儿,未来太子妃的主意,这比用程蕴良来攻击自己还要让侯君集暴怒。

“玛的,这个兔崽子,老夫非要杀了他”

“爹,不管怎么说,蜀王是皇上的儿子,不看憎面看佛面,我们侯家得罪不起的。”

海棠连忙劝道:“现在关键是,太子和蜀王起了冲突,太子那边好解释。可蜀王恼羞成怒,回去后会不会把程蕴良交给皇上,那样爹在襄阳的事情就保不住了。”

是了,经过女儿的提醒,侯君集才反应过来,还好太子及时阻拦住了李恪,太子的误会可以慢慢解释,李恪的仇也可以慢慢报,但程蕴良却不能让他活着见到皇上。

不然,自己是死是活,侯君集并不在意,但女儿嫁给太子的事情,则会被搅和了,这是侯君集无法接受的。

想到这里,侯君集断然说道:“行了,今天的事情,你也是太冒失了,李恪分明是不怀好意,你怎么可以被他威胁,爹宁死也不愿意你受半点委屈。”

“从现在开始,直到出嫁,伱都不许出侯府一步。”

海棠一脸的惭愧,其实李恪要胁自己去别院,海棠隐隐也能猜测到不是什么好事,可当时被程蕴良的出现给吓住了,想到李恪去告发的灾难后果,一时鬼使神差的,就被裹挟了。

此时连父亲都是一脸的责备,海棠连忙低着头:“是,爹爹,可是程蕴良?”

“程蕴良的事情爹会处理的,爹从十多岁从军,身经百战,死过多少次了,什么阵势没有见过。他一个乳臭未干的毛头小子,想拔爹的虎须,他的牙口中还嫩着呢?”

侯君集说完,大步迈出了房间,吩咐道:“让侯贵到书房来见我。”

“是,老爷!”门外的仆人应了一声,连忙去前院叫人去了。

等到侯贵来到侯君集的书房里,侯君集将所有人打发了出去,问道:“侯贵,骨力那些人最近情况怎么样了?”

“老爷”

侯贵神色一震,瞳孔一缩,下意识的左右看了看,低声说道:“他们就在旁边永兴坊的一家院子里,平时在东市里开着一家胡人酒肆来掩人耳目。”

“老爷,这些人可是我们侯府的底牌,不到万不得已的时候,未可轻动啊!”

侯贵说的这些人正是在武德九年,颉利入侵大唐的时候,侯君集的飞虎军抓到的突厥俘虏。本来都是要杀掉的人,但在迟德立的建议下,侯君集从中挑了一批武力强悍的人出来,私下训练成了自己的死士。

当时迟德立扣下了三百多人,经过严格的训练,大多数都淘汰了,最后只剩下七八十人,一多半跟着侯君集充当家将和亲卫,带去襄阳征战沙场,战死了一些,还有十多人。

另一半化明为暗,分成两批,一批在西市,以经营胡人皮货栈为掩护,另一批在东市,经营酒肆。

这些人从表面上看和侯府没有半点关系,侯君集养着这些人以备不时之需,就是为了做些暗底下见不得光的腌臜勾当,比如暗杀政敌、陷害同僚、祸水东移、背黑锅等等。

以前是迟德立在管着,迟德立在前段时间为了引蜀王入彀时牺牲了后,这些人就交给了侯贵。

侯君集说的骨力,就是东市这一批十多人。

听海棠说了刚刚的情形,侯君集觉得李恪很有可能一回来就要向皇上参奏程蕴良的事情,已经来不及了,只有兵行险着。

但愿李恪不会那么着急,以防万一了。

看到侯贵一脸的担心,侯君集摇了摇头:“现在已经是十万火急了,你听说我.”

“待会你直接去找骨力,让他们”

见自家老爷下了决心,侯君只好认真的听着侯君集的吩咐,最后默默的点了点头,又皱着眉头思索了一阵,提醒道:“老爷的计划很好,可那个地方人来人往的,离皇城很近。”

“巡城的兵士很快就可以赶到,若是骨力的人不能及时撤离,落到了他们手上,后果不堪设想啊?”

“而且骨力这些胡人在永兴坊本就扎眼,若是他们这么一露面,说不定就会有人认出他们,找到他们的居所。”

侯君集眼中一道厉芒闪过,冰冷的说道:“你放心,到时候老夫会亲自替他们断后,为他们收尾的。”

侯贵一怔,默默的点了点头:“那事不疑迟,老奴这就去安排.”

泰和楼,位于承天大街东段安兴坊的东北角,一座高档酒楼,前面是三层高的酒楼,后面是几间院落改成的客房,一些喝醉酒或者错过宵禁的客人可以在此居住一宿,第二天再离开。

此时在面对街道口的三层厢房中,刚刚离开会昌寺的李言王正在此处饮酒。

侍卫们都在门外的走郎里守着,泰和楼的三楼本就只有几间厢房,李言来到后,直接就清了场,包下整个三楼,只留自己人。

此时在对着承天大街的一间雅室内,李言一人临窗独坐,边酌边欣赏着风景,看着外面大街上熙熙攘攘的人群。

只见从街道的另一边驶来几匹快马,王玄策护卫着那史那云来到楼下。

没过一会儿,木质的阁楼传来清脆的脚步声,房门被推开了,王玄策恭恭敬敬的通报道:“太子殿下,阿史那云公主到。”

“呵呵呵,公主殿下请!”

李言忙站起身:“听说公主微服来到大唐,承乾早想与公主一序,只是一直没有机会。今天偶然间听下面的人说看到公主一个人在东市闲逛,刚好孤也无事,就请公主来此一会。”

“地方简陋,有些怠慢公主了,还请公主见谅”

阿史那云也是第一次见到大唐的太子殿下,李言一袭白袍,温文而雅,风度翩翩,接人待物让人如沐春风,挥手投足间,一股极贵之气,从身上自然的流淌。

阿史那云微微一怔,心里下意识将李言和李恪暗暗对比了一下,发现太子无论个头、相貌、还是风度,都隐隐超过了自己的情朗,不过想到恪哥说的太子的情况。

阿史那云心里不屑的哼了一声,金玉其外,败絮其中。

中原人都是这样,徒有其表,草原上以实力为先,还是敬仰恪哥那种可以折服强者的英雄,而不是所谓的君子之风。

不过想到自己现在并不是相亲,而是面见大唐的太子,阿史那云摆脱了脑中的胡思乱想,有些拘谨的说道:“我自小仰慕中原,这次来长安也是私下一个人来的,并不代表我父汗,是以并未去拜访殿下,反倒还让殿下主动邀请,是阿史那云失礼了。”

说到这里,阿史那云双手抱肩,深深的弯腰揖了一礼:“若有失礼之处,还请殿下见谅。”

“公主不必客气,请坐!”

李言将手一挥,请阿史那云入坐:“听说公主和我三弟蜀王李恪相交莫逆、情投意合?”

阿史那云正忐忑不安的时候,李言将阿史那云的心事一下子捅开了,顿时让阿史那云有一种好像在见家长的感觉,瞬间俏脸一片通红,露出十分羞涩的小女儿状。

“蜀王的母妃杨妃娘娘和我母亲淮南公主都是前隋的皇室,我们是表兄妹关系,父汗也叮嘱我若是来到长安遇到麻烦可以求助蜀王,所以一来二去的,我和蜀王就比较熟悉了。”

李言看阿史那云一幅陷入爱河的样子,心里却有些不以为然。

在李言看来,北方的汉子整日与牛马兵戈打交道,性格粗旷,脾气耿直,这位小公主见惯了草原汉子的野蛮粗鲁和直来直往,猛的一下见到中原从小受文墨滋养、彬彬有礼的君子。

一时新鲜和好奇,又处在情窦初开、少女怀春的年龄,自然就陷了进去。

即然李恪想动自己的后院,那自己也给他找些麻烦。

(本章完)

第721章 考验

今天李言约阿史那云来,原本只想挑拨离间,搞破坏的。

略知历史的李言隐隐知道突厥人后来被李唐打败后,一部份投了大唐,另一部份西迁,到了中亚中东一带,就是后世的土耳其、土库曼、哈萨克、雅库特、吉尔吉斯斯坦等等人。

原以为突厥人整天放马牧羊、茹毛饮血的,肯定都是骨骼宽大、皮肤粗糙、红脸膛、阔嘴巴的。

可眼前的阿史那云,却和中原的女孩没有太大的区别,仔细观察下来。

阿史那云的身材比同龄的中原女孩要高挑一些,高鼻深目,皮肤白皙,瞳孔中略带一丝幽深的淡蓝色,头发也是黑的,倒有少许后世中东女孩儿的影子。

不过想想也对,阿史那云虽是突厥人,却有一半的中原血统,母亲是隋朝宗室。自己从小又是公主,养尊处优,生活优渥,自然不会像普通突厥女人那样要放马牧羊,操持家务。

看着眼前略带异域风情的阿史那云,因话题触动女儿家的情感,一副闭月羞花的娇俏模样,似一朵在生在高山绝壁上的雪莲花,李言心中怦然一动,一股莫名的念头在心里缓缓滋生。

不就是钉钉子嘛,谁不会啊,李恪才几斤几两,估计毛都没长齐,还没钉过呢?

老子几十年的人生经验和阅历,那技术是出类拔粹,出神入化!

即然李恪可以钉,自己为什么不能钉?

再说了,阿史那云和李恪本就有缘无份,最后让人家这么漂亮的一个小姑娘独自一人在阴山顶上,天天对着南边吹雁归来,生生蹉跎了青春,连小表叔施罗叠都看不过去了。

即然这样,还不如让自己来拯救她呢?

心里的想法一闪而过,李言迅速在心里盘算着,表面上却违心的说道:“公主真是好眼光,我那三弟生的仪表堂堂、武略超群,在诸王中都是最杰出的一位,若能和公主在一起,真是门当户对,郎才女貌。”

李言这么一说,阿史那云更是一脸羞不可抑的模样,娇俏可人的脸上瞬间腾起一朵红云,那股少女怀春的女儿态,让李言这个老司机看得都是心痒难耐。

“只是我那三弟虽然生的模样俊朗,但心性未定,恐怕会辜负了公主的一片深情。”

“嗯?”

阿史那云脸色一怔,慢慢的,吹弹可破的俏脸上红云消散,脸上重新恢复冷静,甚至带着些隐隐的愠怒,暗自责怪自己一时失态,意然忘了太子和蜀王是死敌,太子当然不会说蜀王的好话。

“多谢殿下提醒,阿史那云自会分辨忠奸贤愚,不劳太子殿下担心了!”

看到阿史那云从一个温柔的小猫瞬间化为一头凶悍的护崽母兽,对自己的态度也从和逊的春风变为冬日的冷冽,李言也不在意,淡淡的说道:“即然公主自信对李恪十分了解,不如我们来考验一下他如何?”

“你是什么意思?”阿史那云警惕的问道。

李言说道:“昨天晚上公主和李恪出城游玩,回到蜀王府的时候,是否在门口遇到一个可疑的乞丐?”

“你怎么知道?”

阿史那云诧异的问道,这个太子好像无所不知,远在几千里之外突厥王庭的事情他知道,近在长安的兄弟府门口发生的一场巧遇他也知道?

“李恪有争储之心,东宫门口一样有他的人在盯着,这也不算什么?只是公主可知那个乞丐打扮的人是谁?”

见阿史那云一幅虽然不太感兴趣,却也没有打断自己的样子,李言继续道:“本来这些事情和公主无关的,只是即然要考验我那三弟对公主的一片情意,我不访多介绍两句。”

“那人名叫程蕴良,是前襄阳刺史,朝庭正四品的地方重臣。他因参奏潞国公侯君集贪污一百万公帑,而和侯君集发生冲突。据说死在了襄阳,实际上程蕴良借着假死,扮做乞丐回到了长安,在昨天晚上找到了蜀王。”

“蜀王若是将程蕴良交给皇上,那侯君集贪污的事情就暴露了,不但和皇家的亲事结不了了,而且右卫大将军和国公的爵位恐怕都保不住,还要身隐囹圄,这一辈子就完了。”

“啊原来是这样!”

阿史那云惊叹一声,喃喃自语道,难怪昨天晚上一见来人,李恪就把自己给打发了,原来这里面牵涉到这么严重的权力争斗。

阿史那云是知道李恪这次正是因为参奏侯君集贪渎一百万,亲自带人去搜查侯府,这才遭到皇上痛责,被褫夺了亲王爵位的,这几天李恪发着牢骚,将这里面的事情都说给了阿史那云。

即然程蕴良还活着,那恪哥岂不是可以在皇帝那里洗清自己了.

不过,想到侯君集的女儿正是和眼前的太子订有亲事,侯君集要倒霉,肯定也会连累到太子。

阿史那云闭上了嘴,心里怦怦直跳,又有些担心,即然恪哥掌握有这么一个关键的证人,那太子怎么有闲心在这里喝酒,他不是应该急着去处理此事吗?

侯君集身为当朝国公,右卫大将军,掌握着半个禁卫军的兵权,马上就是太子的岳父了。

他的安危,太子应该很急才对。

想到这里,阿史那云试探的问道:“这么说,侯君集贪污公帑的事情是事实了?”

“不错,据我所知,侯君集确实贪渎了那么多钱。”

见阿史那云明白了这里面的玄机,李言淡淡的说道:“本来我也以为李恪会在第一时间,把此人交给皇上,为自己洗刷清白,若是这样的话,我也会高看他一眼。”

“可惜,我那三弟并没有将程蕴良交给皇帝,而是在今天上午,约了侯君集的女儿海棠在会昌寺私下见面,利用程蕴良要胁海棠去他在城东的别院一叙。”

“公主,你说,李恪这是想做什么呢?”

呃.

峰回路转,事情到这里竟然有了这么大的转变。

难怪昨天分开的时候,两人还计划着今天要去城南游玩。但今日一大早,管家就告诉自己,李恪有急事出去了,赴约的事情,往后推一推,这才有了自己一个人去东市逛街。

听到这里,阿史那云脸上已然是沉了下来,心乱如麻,一种不详的预感涌上心头。

一个少年王爷,用把柄要胁另外一个漂亮的女孩去自己的别院,能干什么?

想到昨天两人还打马飞奔、郎情妾意,李恪对自己信誓旦旦山盟海誓的样子,阿史那云有些手足无措,惊慌的说道:“不会的,伱在骗我,恪哥不会这样做的”

“这个你不用怀疑,孤是大唐太子,未来的天子,就算是撒慌,也不会当着你一个突厥人信口胡说,更何况,一般人也没资格让孤去欺骗。即然连侯君集贪渎的事情孤都敢直说,就不会冤枉了李恪。”

李言一幅让我撒慌你也配的骄傲样子,冷冷的说道:“我和侯君集的女儿海棠姑娘刚刚订亲,下个月就会举行婚礼,海棠就是太子妃,是李恪的嫂嫂。李恪却有着不诡的心思,这让我对他的人品产生了质疑。”

“今天上午得到下人汇报的时候,我自己都不敢置信,所以亲自去了会昌寺,没想到真的看到李恪和海棠正准备一块离去。海棠是未来的太子妃,就算我要污蔑李恪,也犯不着连自己的太子妃也一块带进去。”

听到这里,阿史那云舒了一口气:“即然你拦住了他们,那就不能证明恪哥起了龌龊的心态,你的话,我不相信。”

“呵呵呵!”

李言微微一笑:“我当然知道口说无凭,所以想让公主亲眼看看,看看我那三弟是什么样的人?看看他对公主的情意有多真?公主在他心里到底有多重要?”

“你想干什么?”

看到李言一幅打量猎物的眼神,阿史那云‘铿’的一声,将腰中的短剑给抽了出来,戒备的看着李言。

听到房中的动静,王玄策带着侍卫闯了进来。

看到阿史那云拿着宝剑对着太子,纷纷抽出腰中的长刀,将阿史那云给围了起来。

“不必紧张,玄策留下,其他人都出去吧!”李言一声令下,侍卫们瞬间都从房内撤了出去。

“公主不必担心,突利可汗和颉利关系不对付,对我大唐来说是好事,若是公主在长安出了意外,高兴的可是颉利。”

是个么个理!

就是因为如此,阿史那云才敢肆无忌惮的跑到大唐来会李恪,再加上自己现在处在别人的手中,太子若真要伤害自己,一支短剑根本护不住自己。

与其小心翼翼的,不如大大方方的,免得大唐的人小觑了草原儿女的胆魄。

待阿史那云重新坐了下来,看到阿史那云腰间插的一根鹰笛,李言眼前一亮。

“公主腰间的是什么?”

阿史那云顺着李言的目光低头一看,然后将鹰笛抽了出来,拿在手中摩挲着,仿佛想到了什么,一脸憧憬的说道:“这是我去年生日的时候,父汗送给我的,是我们草原儿女的乐器。”

“这叫鹰笛,据说善吹者,可用发出的声音,将天边的雄鹰给招来,代表了我们草原民族对自由自在和广阔天空的向往。”

“可否借我一用?”

见李言很好奇,阿史那云没有多想,递了过去。

李言接过来一看,入手略沉,似是金属打造,上面有几个孔洞,类似后世的笛子一样,可以发出几个音符,只是比起笛子要短得多。

待在影视世界多年,李言闲来无事,各种各样的技艺都掌握了一些,笛子也会吹奏。

知道这种鹰笛的吹奏方法和洞萧有些相似,都是竖着吹的。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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