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章 《生活的乐章》?怎么不是《人生》?

方明华看着陆遥,只见他面颊泛黄、浮肿,仿佛大病了一场。

陆遥看着方明华,眼眶深陷、胡子拉碴,头发也是乱蓬蓬的。

两人愣了下,旋即都笑起来,都是写小说造的孽啊。

“陆大哥,来,来,坐。”方明华热情招呼,给对方放了一杯凉茶。

顺便问了句:“陆大哥,你有事?”

“是有点事,我是想.”陆遥的口气突然变得期期艾艾。

“什么事,你尽管说,只要我能办得到。”

“是这样,我没烟抽了,手头有点紧,所以想借你的钱买点烟。”陆遥说出自己来的目的。

“没问题,伱要多少?我今天刚报销了差旅费。”方明华笑着回答道。

“想买三条牡丹,一条4块7,得15块1毛钱,你借我15块钱就行。”陆遥说道。

“你买这么多?!”方明华吃了一惊。

“一次多买点,懒得出门而且整条便宜。”

方明华也没说,就从钱夹里给了陆遥15元,陆遥匆匆离开,没过多久又回来了嘴里叼着一支烟。

“呵呵,今天我运气好,商店里三条牡丹都没卖出去让我全部拿过来了,这段时间的口粮够啦.借你的钱等我发工资时给你还。”

“还钱不急,只是陆大哥,你烟瘾太大了少抽点。”方明华趁机劝道。

“你不抽烟,自然不懂得抽烟的乐趣。”陆遥笑道:“而且不抽烟我也写不出东西。”

“给你说啊,我在甘泉那段时间抽的是凤凰,那玩意又贵还不好买。”看来陆遥心情很好,讲起在甘泉的一段趣事。

原来他在写作的时候,从西京带的“凤凰”烟抽完了,烟瘾上来急的热锅上蚂蚁一般团团转。

他就求宣传部一个通讯员帮他买,结果在县城到处找这种牌子的香烟,找了多家,就是没有,办法都想到了县农副公司库房,仍然没有。

最后,这个通讯员鼓足勇气向当时的县委shuji“求救”,终于找到了当时全县仅有的两条“凤凰”香烟,带给了他。

“你不知道,当时看到烟,我仿佛就是饿了三天的人看到馍馍.对他们连连表示感谢,还当场表态!有了这两条“救命烟”,这稿子一定能成!”

“现在稿子成了。”方明华笑道。

“基本算成了。”陆遥感慨道:“凤凰烟太贵,又不好买,所以又改回抽牡丹了。”

牡丹也不便宜啊.更重要的抽烟伤身体啊。

但看到陆遥抽着烟惬意的样子,方明华也不好再多说。

“对了,我刚才光急着找烟抽,忘了另一件事。”陆遥说着,从公文里拿出厚厚一摞文稿交给方明华。

“我的小说已经创作完成,准备寄给燕京《青年文学》主编王玲,是她约稿的,想让你帮我看看,不知道影响不影响你写作?”

“没关系,反正我的一时半会也写不完,不在乎这点时间。”方明华很热情:“我先睹为快。”

接过陆遥的文稿,上面是密密麻麻手写字体,但方明华看到题目他愣住了。

《生活的乐章》

怎么不是《人生》?

但是看到开头第二段开头“这时候,高家村高玉德当民办教师的独生儿高加林,正光着上身”这一句时,方明华确定,这就是《人生》。

看来以前是这个名字啊。

“小方,你先看,我回去睡会,脑子累坏了,下午我再过来。有啥意见尽管提啊。”陆遥说道。

“行,陆大哥,你要好好休息,身体是革命的本钱。”方明华叮嘱了句。

“不碍事你看你,不是也变得黑瘦了吗?”陆遥毫不在意。

咱俩不一样啊你真的要注意身体。

方明华还想进一步劝说,陆遥已经走出院子。

方明华摇摇头,回到自己房间。

陆遥走后,方明华给自己添了点杯茶,就坐在窗前的书桌边认真看起来。

稿件很厚,足足有一百多页,字体不算潦草,涂改的痕迹并不多,看样子已经不是初稿。

方明华很快沉浸在文字的海洋里,时间在悄悄流逝,等他看完一遍抬头才发现太阳已经偏西。

看着院子里的花花草草,方明华端起已经放凉的茶水,慢慢喝着心里琢磨着件事。

在穿越前,方明华看过小说改编的电影、电视剧,也看过这本小说原著,但总觉得这一稿和最终公开发表的还是有区别的。

好像爱情线过于纠缠?

嗯,就是。

主人公高加林和刘巧珍的爱情,是读者们最津津乐道的地方,但作为作者不能着墨太多。

毕竟这是一部现实主义作品并不是一部爱情小说。

想到这里,方明华又仔细看了看后面一部分章节内容,还有就是高加林在农村生活部分写的非常好,相比较而言他进城以后就写的逊色些,是不是因为陆遥非常熟悉农村生活的缘故?

有这种可能。

在这个没有网络,查阅资料非常不方便的年代,作家个人生活体验往往是写作的主要源泉。

秦省这边,像陆遥陈中时等,常年生活在农村,所以他写的基本上都是以农村生活为基础。

贾平娃是个另类。

早年写《商州初录》《商州又录》写的是老家风土人情,后来就写了长篇小说《废都》,写的是西京这座古老城市的人生百态,说明他适应城市生活能力很强。

虽然有些争议,但写的也不错。

方明华正想着着,就看到陆遥匆匆走了过来。

“哎呦.小方,我一觉睡到现在起来,以为你下班了,没想到你真没走。”

“你写的小说我看入迷了,忘了时间。”方明华回答道。

“呵呵.看完没有?感觉怎么样”陆遥又问道。

方明华沉思了下,想组织下语言,突然听到肚子咕咕叫,于是就说道:“陆大哥,你吃饭了没?”

“还没,茗茗(陆遥的女儿)被她妈带着街上玩去了,我回去热点剩饭。”

“我也没吃,走,下馆子去!我请你吃羊肉泡。”方明华笑着说道。

“这多不好,你借给我钱买烟,还请客吃饭。”陆遥显得不好意思。

“嗨这就是小事,如果你过意不去,下次你请!,走,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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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

第43章 改稿(求收藏票票追读)

依然是十字路口的老马家,你别说,大热天的吃羊肉泡的还不少。

一人一碗,配上白馍和辣椒酱,两人大口吃起来,这一次没要酒。

才吃了几口,方明华就感觉身上出汗,热气腾腾不过感觉很爽。

陆遥也是满头大汗,不过边吃饭也没忘记讨论那篇稿子的事。

“小方,你已经看完小说,说说你的感觉?哪些地方没写好?”陆遥点上一支烟问道。

“那我就说了啊,说错了别介意。”方明华谦虚了句,才说道:

“首先,我觉得伱这部小说的名字不太好,《生活的乐章》过于普通,没有体现这部小说的精髓。”

“哎给书起名太费脑壳了。”陆遥接过话茬,说道:“最初我起名叫《高加林的故事》非常直白,后来也觉得不妥,写完之后改成这个名字的。”

哦.

方明华点点头,刚准备说出自己的意见,却又听到陆遥说道:“要不改名叫《你得到了什么?》,苏联作家柯切托夫不是写了一本《你到底要什么?》我很喜欢,干脆就仿照他的名字。”

“不好,那还不如《生活的乐章》呢。”方明华摇摇头。

“哎起名真难啊。”陆遥抓了抓有些纷乱的头发。

“陆大哥,干脆叫《人生》怎么样?”方明华用试探的口气说道。

“《人生》?”陆遥听了,慢慢抽着烟,似乎在琢磨。

突然大腿一拍:“这个名字好,我非常欣赏柳青老师在《创业史》的一段话:

“人生的道路虽然漫长,但要紧处常常只有几步,特别是当人年轻的时候。没有一个人的生活道路是笔直的,没有岔道的,有些岔道口譬如政治上的岔道口、个人生活上的岔道口,你走错一步,可以影响人生的一个时期,也可以影响人生。”

“《人生》这个名字好啊.我咋就没想到呢。”陆遥哈哈大笑。

《人生》这名字就是这样来的?

方明华不敢肯定。

“小方,谢谢你啊。”

谢我什么?

受之有愧。

应该是谢谢你自己,或者是帮你起这个名字的某个朋友吧?

“小方,文章内容还有什么不如意的地方,你尽管提。”陆遥又问道。

这一次方明华没再琢磨而是直截了当:“陆大哥,你文章中高加林在农村生活部分写的非常好,相比较而言他进城以后就写的逊色些,还有就是不要过分纠缠于男女主角的爱情主线,应该加强主人公传统的农村生活方式与现代观念间的心理冲突,”

“你说的这个问题,我把小说给我一个朋友,叫李小巴,他看了也提出这两个问题,看来你们是英雄所见略同啊。”陆遥说道。

“哪里哪里,陆大哥你过奖了。”方明华赶紧谦虚。

他听过李小巴这个名字,也是秦省的一位作家,不过年龄比陆遥还要大快五十的人了。

“走,回去!”陆遥匆匆吃完羊肉泡,抹抹嘴就要往外走。

“干嘛?”

“稿子还放在你那呢,我要拿回来晚上改!”

“陆大哥,急啥嘛,先休息休息,身体养好再说。”方明华劝道。

“我身体好着哩,你这个人啊,别的都好,就是有时候像个女人一样婆婆妈妈的。”

没办法,方明华也赶紧吃完饭,两人出小饭馆向单位方向走去。

陆遥拿回他的文稿匆匆走了,方明华也没继续写作,身体是革命本钱,还是悠着点好。

人一旦不专注某事,方明华就感到浑身不舒服起来。

先去理个发,仪表还是注意的,于是方明华骑车到建国路口一家理发店先理了个发,标准的三七分,然后回去后又准备冲个凉,浑身汗唧唧难受。

这年头洗澡是个大问题,不过夏天好解决,反正现在单位人都下班了,后院很安静,方明华干脆骑着自行车跑回家,拿来脸盆毛巾,又带了件换洗的内裤,回到单位后,脱掉衣裤,穿着裤衩就在后院的水龙头打水冲了个凉。

顿时感觉舒服好多。

出去逛逛.换换脑筋。

方明华锁好门,穿着背心大裤衩拖鞋,晃晃悠悠出了单位大门。

现在是夏夜,华灯初上。

古城西京,大街上人来人往,热闹非凡,还有街头小贩的叫卖声,充满了烟火气息,方明华突然想到南疆,想到那个烽火连天的世界,想到周顺来、宋棠棠。

海子曾经写过一句诗:

有人在夜市或小吃摊的烟火气中长歌纵酒;

也有人眼波流转,迎面撞进夏日晚风。

可这些都不属于周顺来宋棠棠他们。

也不属于陆遥他们。

创作要紧,但函授课也得上,到了周六一大早起床,方明华骑着自行车带着妹妹前往西大,夏日的晨风吹在脸上很舒服。

你别说,不码字的日子就是爽啊

方明丽坐在自行车后面,很开心的哼着歌。

“哥,最近我们文学社活动可多呢。”姑娘突然说道。

“有些啥活动?”

“我们准备文学社正在筹办自己的刊物,号召大家都积极投稿。”方明丽说道。

“这是好事啊,你可以写。”

“那我写好了让你看,给我把把关。”

“没问题。”

“还有,我们组织一次文学讲座,一次诗歌朗诵会,专门去城南公园朗诵,旁听的人可多啦。”

“你朗诵了没有?”

“朗诵啦,朗诵的是《青春万岁》里的那首诗,但最好听还是李丽朗诵的《祖国啊,我亲爱的祖国》。”

方明华马上想到初次见到李丽。

站在西大草坪上大声朗读《致橡树》,穿着白色衬衣蓝色背带裙,一头短发在风中微微飞扬,简直像一幅油画。

样子很美。

想到这里笑了笑,随口回答道:“我听过她朗诵诗歌,的确不错。”

“给你说啊,哥,李丽特别喜欢你写的那两首小诗,在讲座上还专门提到呢,称你为明华老师。”

“真的?”

“真的,我不骗你,她以为你是个中年大叔,真好笑,可我就不告诉她你其实今年还不到21呢,比她大不了多少。”

呵?

“对了,妹妹,千万别因为文学影响正常学业,还是要学好你的专业课——数学!”方明华叮嘱了句。

“放心吧,哥,我上学期拿了三等奖学金,这学期争取拿二等!”方明丽语气有些傲娇。

“有志气!”

兄妹俩说说笑笑,骑着自行车赶到西大,方明丽要去上自习做作业,方明华则去上课。

一进教室,就发现赵红军正坐在教室后面,就过去一屁股坐在他身边,问道:

“怎么,不翘课了?”

“瞧你说的,我现在每次都来按时上课,你说的对,学点知识总有用,特别是英语,哥们还准备将来和外国人做生意呢。”

“志向远大!”

方明华翘起大拇指。

“喂,明华,你去南疆怎么样?见到棠棠没有?有没有啥危险?”赵红军关心问道。

“见到了。”方明华也没啥隐瞒,把去南疆经过简单说了一遍。

“什么?竟然差点牺牲?那么危险?”赵红军听了惊叫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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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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