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8.第268章 天威难测(五)

第268章 天威难测(五)

十岁的小姑娘,带了几分羞涩站在自己面前,沈瑞心中也软乎乎的,不过还生出几分道不明的尴尬。

天府之国,人杰地灵,即便到了五百年后,川妹子的相貌也是屈指可数的。曾经有外国的选美机构,评点过各省美女资质,川籍排在第一位。

沈瑞定亲前虽就见过杨恬,可当时守礼,不过看一眼,只晓得是个白白净净爱笑的小姑娘。

定亲之后见的两回,也是客客气气地见个礼罢了。

对于自己这个小未婚妻,沈瑞的印象颇佳。

脸上总挂着笑模样,看着也比较讨喜。虽说现下还没张开,可眉眼之间已见秀丽。

丧母嫡长女,上面又是继母、又是得宠的庶母,杨恬却能保持开心爽朗的性子,实是不容易。又能站在俞氏身边,得了俞氏教导,这其中固然有她成了徐氏未来媳妇的缘故,也说明这小姑娘是个机灵的。否则要是端着原配嫡长女的身份,对继母“相敬如冰”,那吃亏的就只有她自己了。

想着杨家后院的格局,沈瑞对眼前的小未婚妻倒是多了几分心疼。他虽不会那么禽兽,对一个十岁大的孩子产生欲念,可却因姻缘已定的缘故,将杨恬看成自己人,当然乐意护着几分。

“妹妹看着倒是清减,这是苦夏,坏了胃口?”沈瑞与杨恬见过后,看着她缩了一圈的苹果脸,带了几分关切问道。

杨恬白嫩的脸上,立时晕染上桃花粉,小声道:“不是苦夏,是长个子了,比春日时长了一寸……”

只不过是她年幼,身量原本就娇小,即便长了一寸,也比沈瑞矮了一头半,所以不明显。

沈瑞看了旁边的杨慎一样,对于杨恬的身高实在有些忧心。

杨廷和与杨慎父子身量都不算高,只能说勉强不算矮子,中等偏下。可见杨恬即便长大后,身量也高不到哪里去。

不过她现下才十岁,离及笄出嫁还有好几年,正是长身体的时候,要是能高些,对于下一代也是好事。

对于这个小姑娘想到优生优育上,沈瑞心中暗骂自己一口,有些讪讪。

落到俞氏与杨慎眼中,就是这未婚夫妻两个相对害羞无言。

想着沈瑞这大半年的用心,杨慎就有心成全,可顾及俞氏,一时不知怎么开口。

俞氏抿嘴一笑道:“后院的杏子熟了,到底是自家的,大哥带了恬姐、瑞哥去摘杏子吧,只是不许多吃……”

杨慎笑着应了,带了几分戏谑望向沈瑞。

沈瑞是个厚脸皮的,不过还是在未来岳母与大舅哥跟前还是露出几分“腼腆”来。

俞氏只当他臊了,反而不好意思打趣。

杨恬站在杨慎身边,偷偷地伸着胳膊,轻轻地拉了拉杨慎的后衣襟。

杨慎翻了个白眼,心中嘀咕一句“女生外向”,带了杨恬与沈瑞从正房出来。

大家闺秀,无不是“一脚出、八脚迈”。

杨恬身后,还跟出来一个养娘,一个年岁稍长的婢子,两个小婢。

杨慎虽觉得人多,可规矩礼法如此,便也没有说什么。

换做其他人,这么多碍眼的跟着,哪里好意思说话?

沈瑞却是因心怀坦荡的缘故,并不觉得有什么可避讳的。

“过两日家里要摆酒,你也随岳母来吧。”沈瑞道。

杨恬闻言先是一喜,随后迟疑道:“怕是不便宜……”

按照时下规矩,女子订婚后就该在家里绣嫁妆,贞静不出,不再参加社交往来。

可杨恬才十岁,因早早订婚的缘故,杜绝一切社交往来,就这样关在家里,看着也可怜,沈瑞也有心让她与玉姐多往来往来,才这样提议。

“我一会儿走时同岳母说……”沈瑞道。

杨恬眼睛亮亮的,轻轻地“嗯”了一声。

这软软糯糯模样,怎么看怎么可爱,苹果脸变着的包子脸也想要让人捏一下。沈瑞这样想的,鬼使神差也这样做的。

杨恬显然是受了惊吓,呆呆地怔住。

杨慎在旁,则是气炸了肺,一巴掌将沈瑞的胳膊打下来。

杨恬也醒过神来,满脸绯红,不敢抬头看沈瑞与兄长,扶着养娘的手,落荒而逃。

“沈瑞,你方才是作甚?”杨慎怒视沈瑞,一副问罪的模样。

男女授受不亲,可不是说着玩的。即便是订了亲事,在洞房花烛之前,即便能见面,也是克制守礼。否则男子还好,不过一句“年少风流”;落到女子身上,就是轻浮不自重。

沈瑞方才,显然是失礼。

沈瑞满脸羞愧道:“我也不知道,就是觉得恬姐可爱捏了一下,这实是太失礼了……”

他若是狡辩,说不得杨慎就会觉得他性子轻浮;可这样羞愧难安地认罪,杨慎恼虽恼,气却散了大半。

在他心中,胞妹自是千好百好,沈瑞“情难自已”也说得过去。

他却是不知道,沈瑞羞愧是羞愧,却不是为了捏杨恬一下,而是在心里算着杨恬的生日,算了下她及笄的倒计时。

实际上,即便是五年后的杨恬,也不过是个大孩子。沈瑞却是雄性激素分泌使然,幻想起杨恬十五岁时的模样,盼着早成亲罢了。

既是借口摘杏子出来,杨慎依旧带沈瑞到了花园,不过因方才的事情,两人都没有摘杏子的兴致,便招呼一个婆子拿着杆子打杏子。

如今杏子才熟,只有在阳面数枝上才泛着点点金黄,挂着成熟的性子,阴面树枝上则依旧是青青的。

沈瑞抬头看着,莫名地想起一句诗来“花褪残红青杏小”。

随即,他又在心里唾了自己一口。真是魔怔了,满脑子想着什么乱七八糟,看来每天的补药得彻底停了,要不然说不得就要出“事故”。

杨慎看他满脸晦涩,有心放过他一马,不过想到胞妹,又狠心道:“过两日你家请客,我们老爷、太太自然会过去,恬姐却是不宜过去,恒云你也别为难太太……”

沈瑞转过头,道:“大兄,我没有别的意思,就是想让恬姐出去散散心……”

杨慎满脸不赞同道:“你虽是好意,可到底不好坏了规矩……”

沈瑞见他防贼似的目光,倒是不好说什么了。

不过想着杨恬方才退场的时候,因走的飞快扬起了裙角,沈瑞的脸就僵了。

再想想家里的徐氏、三太太、玉姐,沈瑞只觉得心里乱。

这大户人家的太太、小姐,身边总是养娘婢子跟着,是不是因她们“不良于行”?

在沈宅时,除了二太太在时,露了娇弱之态,愿意扶着婢子走路之外,徐氏与三太太都没有那个习惯,沈瑞身为晚辈,也没有盯着长辈脚看的道理,而且因裙角遮住的缘故也看不到。

方才杨恬退场时,身子颤悠悠的,就像走不稳的模样,鞋子也极为袖珍。

想到这里,沈瑞怏怏。

杨慎只当他不高兴了,讲了一堆闺阁礼法出来。

他虽愿意让未来的妹婿与妹妹亲近,可也不愿意让妹妹担了轻浮之名,被看轻了。

沈瑞强笑着听了,带了一提篮新杏从杨家出来。

从杨家回来这一路上,沈瑞骑在马上,眼睛却不由自主地落在街头上抛头露面的妇人身上,主要的目标是脚下。

也有晃晃悠悠走路的小脚妇人,可到大多数还是天足。

不过他依旧是神色一黯,百姓家的女儿可以不缠足,士人家的小姐却没有不缠足的,也是风气如此。

等沈瑞到沈宅时,大老爷还没有落衙回来,沈瑞便去了正房见徐氏,告之杨廷和给自己起的字。

“恒云,极好!”徐氏倒是极高兴这个字。

沈瑞不解道:“孩儿怎么不明白‘恒’字何来?”

徐氏笑道:“恒也,德之固,又是《周易》中的吉卦,用来取字,很好很吉利。”

沈瑞还是觉得这个字不够大气,听着更像是名字,不算文雅。不过徐氏满意,沈大老爷那边估计也会满意。

沈瑞犹豫了一下,开口问道:“今日过去见到恬姐,她正长个子,走路似也不稳……母亲,女子非要缠足么?若是放了缠足,行不行?”

徐氏面上带了郑重,目光深邃道:“可是恬姐抱怨了?”

沈瑞摇头道:“她哪里会说这个?是我瞧着不明白,身体发肤、受之父母,好好的缠足做甚?”

徐氏叹气道:“我年幼被缠足之痛折磨时,也曾问过乳母同样话,可世道如此……儿女都是娘身上落下的肉,有心疼女儿不给缠足的,可说不得以后还要得了埋怨……别说是仕宦人家的小姐,就是百姓人家,稍富足些也会给女儿缠足……孝慈皇后贵为开国之后,却因天足被民间说道几十年……瑞哥,我晓得你是好意,不愿恬姐受缠足之苦,可你是你,代替不了她……她如今十岁,缠足也有六、七年,这些年的罪都受过来了,还是坚持到底得好,要不然以后交际说不得就要因此被人瞧不起……”

沈瑞皱眉道:“可为了迎合世道,生生地将好好的脚弄的残疾了,从此‘不良于行’真的是好事?”

徐氏闻言,却是一愣,道:“怎么就是残疾了?”

沈瑞的身份压根没有机会看到真正的缠足,所有的了解都是后世看过的资料。想着那四根脚趾头折在脚心中,只留下一个大脚趾的“三寸金莲”,沈瑞只觉得恶心。

“二婶走路不是扶着人么?今日恬姐也扶着?”沈瑞道。

徐氏笑道:“恬姐这是因长身体的时候,脚下遭罪呢,才一时走不稳……等年岁大些,骨头长成了就好了,玉姐也缠足,也没见老扶人……”

至于乔氏那个风摆杨柳似的美人灯做派,徐氏不好在晚辈面前点评,就略过不提。

徐氏虽豁达,可也不愿意与沈瑞继续探讨缠足的话题,就岔开话去……

*

紫禁城,乾清宫。

听闻寿哥今日又从皇后宫气呼呼地出来,弘治皇帝不由抚额。

自己是不是错了?

缠足在明代普及到全国,不过那个时候的缠足与清朝的不同,没有折断脚趾头那种,就是束缚着脚,穿高跟鞋,比天足小。

(本章完)

269.第269章 有心无力(一)

第269章 有心无力(一)

回到九如居,沈瑞还有些闷闷的。

听徐氏的意思,缠足并不是让脚骨致残。平素里看她与三太太行走之间,也确实没有不便之处。至于玉姐,不知私下里如何,在沈瑞面前也没有扶人走路的习惯。

想想杨恬,要不是羞臊了跑步也不会去扶养娘。

这缠足真不碍行走?

沈瑞总觉得雾里看花似的,之所以念念不忘此事,一是觉得杨恬小姑娘没必要吃这个苦头,而是怕以后看到一双惊悚的“金莲”。看明清话本,都将“金莲”做为**,助闺房之乐,后世之人只能理解不能。

可徐氏说的清楚,世情如此,除了寒门百姓人家之外,仕宦人家女眷都缠足。

世人眼中,“小脚是娘,大脚是婢”。谁家有放脚的女孩儿,以后说亲时会被挑剔,成亲后会被嫌弃,不管是婆家人还是外人。

沈瑞即便看不惯,也没法同整个社会制度抗衡,写了二十张大字,将纷乱的心情平复一二,决定以后对杨恬与玉姐更好些。大明朝闺秀的成长历程,委实太不容易。

转眼,到了六月二十八日。

沈瑞早早起了,换上儒服儒巾,足上穿着官靴,一副新秀才装扮。今日学政在衙门为新秀才设宴饮酒,行簪花礼,拜孔子。今年的新秀才,过了今天,才正式成为孔子门生。

刚摆上早饭,何泰之便来了。

看着饭桌上摆着的包子与牛舌饼,还有沈瑞跟前的豆花,何泰之不客气地要了一碗豆花,也跟着吃起来。

沈瑞笑道:“不会是为了等着中午吃席,空着肚子来吧?”

何泰之打了个哈欠:“昨晚翻来覆去四更天才睡,早起就没胃口,胡乱吃了两口粥……”

何泰之如今正是抽条的时候,分量大增。沈瑞见状,少不得叫人去厨房又取了两盘点心。

用完早饭,两人去了主院。

大老爷还没有去衙门,见两个新秀才过来,少不得又鼓励两句。

徐氏则是预备了两个荷包,一人给了一个,道:“簪花宴后,说不得还有私下应酬。身为地主,勿要吝惜银钱。只是不许去肮脏地界,茶馆酒楼也要去挑干净人家,如今在夏日里,外食可要仔细,莫要坏了肠胃……”

何泰之摆手道:“姨母给瑞表哥准备一份就行,我娘给我带银子了……”

徐氏笑道:“你娘是你娘的,姨母是姨母的,几个零花钱姨母还给不得?”

何泰之这才双手接过。

徐氏道:“对了,你父亲给你起了字没有?”

何泰之道:“起了,字‘仲安’。”

沈瑞在旁听了,觉得何泰之的字起的不错,通俗易懂,还点名了排行。

徐氏点点头道:“往后不是孩子了,往来交际也要多几分稳重。”

何泰之恭敬听了,徐氏吩咐沈瑞道:“今日人多,你多看顾你表弟一些。”

沈瑞应了,带何泰之沈宅出来。

何泰之没有骑马,而是乘马车来的,沈瑞就直接同乘。

到了官署就近,马路上行走已经是年纪不等的新秀才。还有不少看热闹的百姓,道路局促起来。两人就下了车,打发车夫随从们回去。

似乎人人脸上都带了欢喜,沈瑞的心情也飞扬了几分。

从弘治十年至今,已经将五年,收获的喜悦确实甘甜。

沈瑞年纪虽不大,可因身量高,看着同十六、七岁的少年无差,在诸多新秀才中并不显眼。何泰之身量不足,满脸稚嫩,穿着簇新的儒服就分外惹眼,引来不少人的目光。

何泰之开始还不知,带了好奇,四下眺望。

待发现不少人盯着自己时,他难免惴惴,往沈瑞身边躲了躲,小声道:“瑞表哥,他们作甚都瞅我?”

同那些胡子一把一辈子功名都止步生员的老秀才相比,何泰之这年岁实在太令人羡慕。

何泰之问完,自己也反应不过,倒是不见得意,只怏怏道:“十二岁中生员又有甚了不起?只春山书院里的学生,年年就都有十一、二岁过童子试的,还真是少见多怪。”

他已经同父亲问过是入官学还是继续在春山书院读书,何学士的意思是让他继续在春山书院读书。

顺天府是京府,大兴县是京县,这两处的学宫学官应该都差不了。可是以何泰之现下的成绩,岁考考试进不了一等二等,廪生无望,不过是附生身份,学官也不会看重。还若是踏踏实实在春山书院再等几年,等成绩好了,想要过岁科考试也不难。否则在学宫里混日子,卡在岁科考试这里,以后想要下乡试也没资格。

何泰之心中,隐隐地失望,还生出几分后悔来。

他是四岁启蒙,至今读书八年,资质也不差,可院试却提心吊胆,差点名落孙山,想要随着沈瑞入学宫,却连廪生、增生也混不上,归根结底还是之前读书不努力的缘故。

今年春山书院参加院试的学生有二十多人,过了的有十人。其中有四个籍贯是京县,其他是北直其他府县。

在官署门外,还没有到进场的时候,大家少不得聚到一块。

其中有戊字班的学生三个,丁字班的学生三人,丙字班的的学生六人。

戊字班的学生是沈瑞的同窗,丙字班的同学是何泰之的同窗。至于丁字班的学生,则有的是沈瑞的同窗二月里初升上去的,有的是何泰之先前的同窗。

如此一来,大家都认识。

论起年纪来,众人中小的不过十一、二岁,大的不过十六、七。

又因是官家子弟,收拾得白白净净,身上穿着样式差不多的儒服、儒巾,可是也能瞧出衣服料子质地更好。

十个少年秀才站在这里,恁地惹眼。

唯一与之能抗衡的,就是另外一队年轻秀才。

也有七、八个人,虽说年纪长几岁,身上穿戴也不如春山书院这边的好,可都是浑身儒雅、潮气蓬勃的模样。

其中有一人,不时地望向沈瑞,目光中隐有晦涩。

沈瑞有所察觉,回望过去,认出那人那是县试时的前两场第一的那个考生,便点头致意。在剩下的南城书院秀才中也多看了两眼,那个姓王的山长弟子倒是并不在其中,应该是止步院试。

那人愣了一下,也颔首回礼。

何泰之见状,带了好奇问道:“那好像是南城书院的新秀才,瑞表哥认识……”

沈瑞点头道:“县试提堂时挨着不远……”

虽没有刻意留意,不过沈瑞对这个考生还真的很有印象。

童子试时县试第二,府试时第二,院试第二。

县城成绩出来时,沈瑞虽窃喜,也有些不自在,就是因为此人。

南城书院的学生都是平民子弟,功名对于他们来说甚为重要。要是县令按照考试惯例的话,这第一场的第一就应该取为“案首”,而不是选沈瑞。

沈瑞一场比一场用心,对于县试“案首”拿的并不心虚,不过想到第一场、第二场的第一名不是自己,多少会生出抢了旁人“第一”的感觉。

不过这种不自在,在府试结果出来时就没了。

因为府试成绩,依旧是沈瑞第一,那个人第二。

这说明那人的文章还是有不如沈瑞的地方,否则县令或许会因私心取了沈瑞为“案首”,府试时却是糊名的。这个人要是真的比沈瑞文章做得好,也不会被埋没。

等到院试结果出来,此人依旧是第二名时,沈瑞只能叹这个人运气不好了。

要是没有沈瑞,这个人岂不是妥妥的“小三元”?

少一时,官署大门缓缓推开,出来几个青衣吏员,其中一人拿着卷抽,在门口唱名,新秀才依次进入学宫。

沈瑞排在第一位,随后就是那第二人,两人一前一后地进了官署。

官署院子里,放眼望去都是十人大圆桌,足摆了百十来桌。桌子上已经放了看碟与冷盘,还有两壶酒。

有人领着,引众人入座。院试榜单的前十人,就在第一排正中间的圆桌入座。

十人中,除了第二那个人,第九沈瑞也认识。正是春山书院丙字班的学生,与沈全关系不错,沈瑞也算相熟。只是两人座位隔得远,说话不便宜,便相视一笑,听旁人说话。

其中第三那人,二十五、六岁年纪,倒是个能说会道的,对着说都称“兄”,一番恭维。其中主要的对象,就是沈瑞这个“案首”与那个第二名。

沈瑞既打算入官学,座上众人若是籍贯在顺天府的说不得就要做同窗,便应答的十分客气谦逊。

他身量高,说话又沉着稳重,虽是“案首”却无清高倨傲之态,一时之间,桌上诸人倒是对他好感大增。

不过待叙了年齿,晓得他只有十四岁时,大家的笑容中就又添了些别的意味。

沈瑞只做未见,要是因他年幼就记恨,那委实没有必要。

说到底科举之路还是要自己一步一步走出来,童子试不算什么,到了乡试的环节才是竞争惨烈。

约莫过了将一个时辰,千余名新秀才都入了场。

沈瑞回头眺望,在倒数第二桌找到何泰之。因距离太远,看的不真切,只因沈瑞知道他的名字,加上他身量小,才能辨别出与旁人不同来。

这也是何泰之过了院试,欣喜之余还难掩难过的缘故,那就是因名次实在太低了,离“孙山”不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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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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