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7章 我劝你自杀,这样能保留全尸

老马识途,忠犬识主。

带着狗出门是有好处的。

至少,狗能帮忙找到回家的路。

忠犬总是能精准找到主人,这条狗的主人是石观音,所以,只要用这条狗引路,就能找到石观音的踪迹。

这涉及到一个非常有趣的问题,西游记中各路神仙坐骑下界为妖,二郎神的哮天犬,为什么没去凑一难?

因为哮天犬是狗,是家犬!

让一条家犬六七年不许回家,实在太过残忍,在没有“下界为妖”的命令的情况下,哮天犬不可能离家。

就算跑出去玩,晚上肯定回去!

李兆廷摸了摸狗脑袋,示意狗狗去找自己的主人,众人跟在后面。

走了约莫四五十里,前方出现一片宽广的绿洲,绿洲有官兵占据,看到李兆廷等人,官兵立刻竖起长矛。

“你们是谁?从哪来的?”

“远游之人,误打误撞而来。”

“这里不是你们休息的场所,请你们立刻离开,否则我对你们……”

“休要无礼!”

一个甜美的声音打断护卫的话。

香风吹拂,一个二十来岁,身材窈窕的绝色美人,手持琵琶,婀娜娉婷的走向众人,对着众人盈盈一礼。

“龟兹国王座下琵琶公主,见过诸位大英雄,这些士卒都是粗人,不认得江湖豪杰,请诸位大英雄见谅。”

“不知者不为罪,我只看到一位尽忠职守的士兵,没看到罪过,如果尽忠职守会被处罚,要军法做什么?”

李兆廷轻笑着回了一礼。

梅竹小声嘀咕:“小姐,这位公主的身材真好啊,尤其是腰腹臀线,看起来像是琵琶,比我丰满多了……”

“慎言!不要胡言乱语!”

冯素贞轻轻呵斥一声。

家中姐妹,冯素贞大妇之威,身材相对比较纤瘦,蓝凤凰身材火辣,圆圆的大月亮让人欲罢不能,王大小姐身材高挑,曲线玲珑,最擅长骑马,梅竹是标准的丫鬟身材,一看就是温柔如水的小家碧玉,比小笼包稍强一些。

琵琶公主穿着宫装,宽袍大袖,依旧挡不住风华绝代的曲线,尤其是从后背蜿蜒而下的臀线,堪称黄金比例,整个上半身造型与琵琶一模一样。

怪不得是“琵琶公主”。

既能用琵琶弹曲唱和,也能用琵琶谈情说爱,弹琴谈情两不耽误!

“诸位大侠请随我来,我父王最喜欢招待英雄豪杰,尤其是李剑神、楚香帅这种英雄,宴会已经备好了!”

“公主认识我?”

“若是连李剑神都不认识,长眼睛有什么用?李剑神剑试天下,剑锋所指无人能敌,奴家对您仰慕已久。”

“过奖!过奖了!”

李兆廷谦逊的摆摆手。

胡铁花小声问道:“老臭虫,这个叫李兆廷的真有这么厉害?我首次见到能抢走你风头的男人,说真的,他确实比你俊俏,尤其是他的小白脸!”

楚留香传音入密:“李兆廷前些时日去药王谷助拳,击破海魔教,整座药王谷都是尸体,我听人说,海魔教运来一船炸药,险些把药王谷炸毁。”

“这和李兆廷有什么关系?”

“李兆廷每次外出办案,都会遇到类似的场景,每次经历大战,轻则死伤二三百,重则覆灭五六座山寨!

林灵素够霸道吧?

倒在他的八剑齐飞之下!

少林方丈地位够高吧?

被他当众揭下虚伪假面!

富可敌国的霍休,厉害吧?

李兆廷一剑秒杀霍休!

世袭侯爵狄青麟,官大吧?

李兆廷当众把他轰成血雾!

火云邪神古剑魂,黑榜玄佛,都是他手下败将,李兆廷一路走来,倒在他剑下的高手,能堆成一座小山。

不过,李兆廷从不滥杀无辜,我说个最痛快的,知道裘霸天吧?

裘霸天被李兆廷生擒,扭送到刑部天牢,判了千刀万剐之刑,不仅京城百姓人人称赞,就连周围百姓也赶过来观看刑罚,那种场面,毕生难忘!

没做错事,不用怕他!

做错了事,跑的越快越好!

或者主动抹脖子。

根据天机阁分析,李兆廷早年间执行师门任务,留下心理阴影,导致每次杀人都是轰成碎块,死无全尸!

不给敌人假死脱身的机会!

主动自杀,可以留个全尸!

你抖什么?

你怎么打哆嗦了?”

楚留香故意吓唬胡铁花,胡铁花心说我做过亏心事,我在李兆廷那里的名号是始乱终弃的渣男,拔剑砍我,绝无心理负担,我应不应该抹脖子?

留全尸都是奢望了吗?

短短七年,江湖变成这个鸟样!

胡铁花仰天长叹。

这还是我认识的江湖吗?

世风日下,人心不古!

……

华丽的帐篷里,不时传出轻盈的乐声和欢乐的笑声,帐篷外执戈肃立的武士看到公主带领风味贵客到来,不由得皱了皱鼻子,但还是让开道路。

什么是“风味贵客”!

在夏天十天不洗澡的风味!

李兆廷有时间洗澡休息,楚留香先是昼夜不停赶路,紧跟着被算计,喝水都成问题,哪有淡水刷牙洗脸?

一路走来,可不就是满身风味?

琵琶公主皱皱眉头,心知自己刚才太过关注李兆廷,失了礼数,让人带着楚留香等人去洗澡换衣服,直到众人洗去一身风尘,这才去王帐赴宴。

龟兹国王穿着一身大红袍,留着络腮胡子,看起来约莫六十岁,被酒色掏空了身子,眼神带着深深疲倦。

见到李兆廷等人,龟兹国王立刻端起酒杯:“让我们敬诸位英雄!”

“陛下,招摇撞骗的骗子太多,公主年幼无知,很可能被人欺骗!”

坐在右侧首位的山羊胡,阴阳怪气的讥讽,此人腰间有两枚厚重铁牌,是他的随身兵刃,显然膂力极强。

李兆廷身形一闪,一步飞掠到山羊胡身前,一把抓住他的衣领,山羊胡眼中满是惊骇,他万没想到,李兆廷随手一击就是他想都不敢想的绝招。

“你有什么本事,敢坐在这里!这是我的位置!你自己滚出去吧!”

李兆廷挥手把山羊胡扔出去。

李兆廷和冯素贞缓缓坐下,梅竹站在两人身后,楚留香看向左边主位,胡铁花笑道:“接下来是不是该试试我们够不够格?愿意上的一起来吧!”

“不敢!在下才疏学浅,岂敢和楚香帅争夺位置,请楚香帅上座。”

说话的是个满脸病容的中年人。

此人内功根基和山羊胡差不多,病容是装出来的,手臂挥动有力,应该擅长拳脚功夫,练的似乎是猴拳。

亮本事不是为了争夺座位,而是表明自己的能力,减少合作风险。

扮猪吃虎是很好用的计策,但如果经常扮猪,如何发挥老虎威严?

虎威是需要培养的!

猪肯定培养不出虎威!

“小王敬诸位英雄一杯!”

龟兹国王满意的端起酒杯。

方才,琵琶公主告诉他,中原武林名气最大的剑客李兆廷,连同妻子冯素贞被她请来,龟兹国王有些不相信,直到此刻才知道,女儿颇有福缘。

“久闻李大侠名号,不知李大侠来沙漠有何要事?是来找寻沙漠之甍,还是楼兰遗址,或者想找人试剑?”

“说来也是无奈!我爹莫名其妙做了鸿胪寺少卿,不久前,朝廷派遣使者出使西域,我爹脑子犯病,向朝廷举荐我做护卫,只能来大漠走一圈。”

“不知使者何在?”

“在瀚海国,我们前些时日偶然得到瀚海国宝,此去是归还宝物!”

“李大侠为何没有随行?”

“他在瀚海国,非常安全,我是闲不住的性格,出来转转,听说西域有什么石观音,想找石观音打一架。”

“石观音,唉!”

龟兹国王深深的叹了口气。

有些话不方便公开讲述,龟兹国王抱怨几声,快速转换话题,聊些英雄侠义的故事,宴会开的热火朝天。

琵琶公主时常看向李兆廷。

冯素贞有些诡异。

这是要做什么?

难道琵琶公主想招驸马?

……

夜。

众人各自回帐篷休息。

楚留香等人累了好几天,脑袋碰到枕头的瞬间,立刻沉沉睡过去。

李兆廷左边搂着冯素贞,右边是娇俏的梅竹,静静欣赏璀璨夜空。

“官人,琵琶公主一眼就能认出你的身份,她是不是魔教弟子?厉胜男让她在这里等你,这才一眼认出。”

“魔教有四大公主,一个是博学多才的王语嫣,一个是公孙剑舞嫡系传人公孙兰,另外两个身份神秘,只知道一个擅长乐器,一个有嘹亮歌喉。”

“琵琶公主是其中之一?”

“擅长弹琴的美人太多了,如果胡乱扩大范围,能怀疑到娘子身上,没有切实的证据,决不能胡乱猜测。”

“官人顾左右而言他!看来琵琶公主确实是魔教公主,啧啧啧~~官人当年发誓要把魔教圣女、静斋仙子、魔教公主都娶进门,看来快要实现了。”

“琵琶公主是魔教弟子,但她不是魔教四公主,她的武功太差了!”

“她的出身是公主。”

“公主又怎么样?这里是西域!今天你是公主,明天可能是奴隶!

魔教对女弟子的选拔非常严厉,魔教圣女和魔教四公主都是顶尖人物,她们都是凭自己的本事杀上来的!

如果琵琶公主是其中之一,她要么臣服厉胜男,做厉胜男的下属,要么被公孙兰杀掉,不可能独善其身。

我更倾向于,琵琶公主是某位魔教高层的弟子,继承的是乐器……”

“魔教高人,传授乐器?”

梅竹难以置信的瞪大眼睛。

魔教那种地方,竟然有擅长乐器的风雅人物,不怕被人吃干抹净?

“谁说魔教弟子不能钻研乐器?魔教辈分最高的太上长老,曾与武当张真人打了两架,依靠的就是乐器。”

“什么人这么厉害?”

“敦煌飞仙,十二乐坊。”

“余下两位公主是什么人?”

“完全不知道!”

李兆廷心说没有线索啊!

这特么怎么猜?

擅长乐器的美人比比皆是。

不要产生怀疑念头,否则,在先入为主的情况下,必然影响判断。

擅长唱歌的美人非常难猜。

江湖中以唱歌为名的美人,根本不存在,只有几个青楼花魁罢了!

厉胜男把两人藏得非常紧密。

李兆廷费尽千辛万苦,也只得到微不足道的线索:两位公主有仇!

这算什么线索?

圣女公主互相之间都有仇,一旦抓住机会,恨不得当场弄死别人!

探查?

查个屁!

不如等厉胜男暴露出来!

厉胜男早晚会忍不住的!

李兆廷嘴角露出一抹邪笑。

“娘子,我来交作业了!”

……

“女儿,他真的是李兆廷?”

龟兹国王严肃的看着琵琶公主。

“绝对不会出错,这是我从天机阁买到的情报,画像一模一样,他在席间展露的武功,超过我十倍百倍!”

“李兆廷是使节团护卫队长!”

“应该是正确的,李兆廷的父亲与当朝太后颇有交情,从大理返回后,官职一路升迁,以李南星的官职,给李兆廷谋取利益,还不是手拿把攥?”

“如果真是这样,说明李兆廷是来找我的,大宋选择支持我复辟!”

“锦上添花,不如雪中送炭。”

“女儿,你看的太浅了,为父只有你一个孩儿,你将继承女王之位,做事这般浅薄,为父着实不放心啊!”

“请父王指点!”

“大宋的目标是西夏,想以龟兹为翘板带动西域,进而影响西夏。”

“咱们要答应吗?”

“我有不答应的权力吗?”

龟兹国王无奈的苦笑几声。

不答应就是死!

李兆廷无需亲自动手,只要对龟兹国王不管不顾,叛军会杀掉他,石观音也会杀掉他,他根本没有活路。

“你师父那边怎么说?”

“师父年事已高,不理俗务,圣教高手阴险狠辣,都是喂不饱的狼,请他们出手,无异于引狼入室,怕是叛军还没清除干净,咱们俩先被杀死!”

“你对楚留香怎么看?”

“楚留香人品信得过,缺点是他的人品太好,从不杀人,找楚留香破案没问题,战场搏杀,太过难为他。”

“你先回去,安抚住李兆廷!”

“这个时间不合适。”

“嗯?唉!”

龟兹国王叹了口气。

招驸马这招,大概率行不通!

(本章完)

第288章 石观音,连狗都选择背叛你!

清晨。

李兆廷迎着朝阳晨练。

大漠黄沙,烈日如火,边塞孤城,红日照大旗,马鸣风萧萧,天地自然的威能,带给武者无穷无尽灵感。

不知多少武道高人、大德高僧、得道真人在黄沙大漠中顿悟绝学。

数百年前,突厥“武尊”毕玄进入塔克拉玛干沙漠深处,在生死之间进入远古太阳神庙,领悟炎阳大法。

百多年前,金乌门创始人云中玉喝得酩酊大醉,眼观滚滚黄沙,领悟九招绝世奇招,取名为“醉金乌”。

数十年前,古木天扫荡群雄,觉得寻常宝刀配不上自己,遂去沙漠之甍找寻珍稀奇铁,铸造出龙魂凤血。

李兆廷在暖暖的阳光下,尽情地舞动身体,万物滋长,天人合一。

恍惚间,李兆廷觉得与沙漠绿洲融为一体,是小草、是大树、是骏马、是万里黄沙、是连绵白云,真气如长河流水滔滔不绝,手脚随心所欲挥洒,精气神前所未有的开阔,身体所有疲惫一扫而空,眼中好似亮起金阳赤月。

“嗖!”

李兆廷乍起乍停。

做了几个深呼吸,把身体状态调整到最佳,晃动手腕脚腕,把刚刚沸腾如瀑的真元气血,恢复沉静状态。

就像千里冰川、北极冰山,表面看似端凝不动,实际上潜龙在渊。

“汪汪~~”

一条大黄狗跑到李兆廷脚边,正是在观音庙遇到的那条狗,若非有黄犬前方引路,不知要走多少冤枉路。

黄犬有灵,似乎是感觉到李兆廷的救命之恩,也可能是感谢李兆廷昨天帮他剔牙,又或者是讨要吃食,对着李兆廷摇尾巴,口中呜呜呜的卖萌。

李兆廷轻抚狗头,笑道:“你这家伙还真是灵透,给你取个名字,一条黄狗应该叫什么呢?金锭、大黄、旺财、蜜瓜、啸天、肉丸子、鲁直……”

李兆廷胡乱给黄犬取名,黄犬呜呜呜的趴在地上,直到说出“元宝”,黄犬抬起脑袋,用爪子扒拉裤脚。

“小家伙,与我有缘!”

李兆廷笑眯眯的撸狗。

“元宝”这个名字非常喜庆。

李兆廷非常不喜欢给宠物、坐骑取威风凛凛、文绉绉的名字,恨不得想八十个典故,越文雅越显得俗气。

反倒不如枣糕、馒头、雪糕、肉丸之类的名字,或者直接叫旺财!

名字越喜庆越好。

老酒,窖藏几十年的才是老酒,说明家族福寿绵长,能传好几代。

元宝,招财进宝,手里有钱。

鲁直,这是苏轼的取名风格。

问:“左牵黄”中的“黄”,指的是哪种动物?请苏轼亲自作答。

苏轼:我的好友黄鲁直!

营地最不缺的就是大骨头。

足够元宝啃三四年。

楚留香满怀心事的走来,看着笑摸狗头的李兆廷,奇道:“我怎么觉得这是你的狗?难道你就是石观音?”

“我长得很像女人吗?”

“首先,佛本无相,观音菩萨三十三法相有男有女,其次,如果你换上女装精心打扮,姿容不亚于红袖。”

“石观音目不识丁,哪懂佛理?她是个漂亮女人,嫉妒心非常强。”

“嫉妒?嫉妒什么?”

“嫉妒有人比她美,石观音看到倾国倾城的美人,会给对方两个选择,要么毁掉容貌,要么去阴曹地府。

临事方知一死难。

有几个人敢说自己不怕死?

毁容更是陪伴终身的折磨,从天堂落入地狱,在烂泥地痛苦挣扎。

越是美人,被折磨的越惨。

她还嫉妒男人不喜欢她。

如果一个男人喜欢她,愿意跪在地上舔她的脚趾头,石观音会觉得对方无耻下贱,把对方当做猪狗畜生。

如果一个男人不喜欢她,她会用尽手段追求,追求不到就狠厉折磨,一定要让对方跪在脚下,乖乖臣服。

你知道石观音的手段吗?

她会把你的眼皮用鱼钩锁住,让你永远无法闭上双眼,把你绑在沙漠最高的沙丘,让太阳晒瞎你的眼睛。

她会用湿牛皮紧紧绑住你,在太阳底下暴晒,湿牛皮逐步收缩,一点点勒入血肉,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她会用鞭子逼着你推磨,不眠不休无始无终,只要你敢停下来,立刻用鞭子狠抽,吃饭喝水拉屎撒尿,甚至是闭眼睡觉,都在维持推磨的动作。

她会把英俊潇洒的白面小生,变成又聋又瞎又哑,面如石像的怪物,只要对方不臣服,折磨便永无休止。

你知道我说的是谁吧?”

李兆廷的语气非常温柔,说出的话却十足十的阴狠毒辣,楚留香觉得浑身冷飕飕的,好似有一只恶鬼,在皮肤下面不断啃啮,汗毛一根根竖起。

“你说的是石驼?”

楚留香忍不住打了个冷颤,想到自己会变成石驼的模样,甚至,苏蓉蓉变成这般模样,只觉得心如刀绞。

“世上怎会有这种恶魔!”

楚留香双拳紧握,咬牙切齿。

“你是不是想问,这种恶魔为什么没被人除掉?因为她欺软怕硬,面对那些绝顶高手,石观音碰都不碰!

天下第一美人是谁?

静斋仙子!

石观音敢去招惹慈航静斋吗?

石观音敢去招惹魔门圣女吗?

石观音非常有自知之明,什么人可以招惹,什么人不能招惹,自己能获得什么程度的富贵,全都有限度。

这个限度就是她的活命阈值。

超过阈值,招惹名门大派,必然被千里追杀,成为历练弟子的工具,被名门大派的天骄,结阵围殴致死。

招惹魔教更是惨不堪言。

这部分无需多说。

石观音躲在西域大漠,是因为她招惹到了丐帮,二十年前,石观音在江南见到一位绝世美人,名叫秋灵素,逼迫秋灵素毁容,秋灵素不敌石观音,只能毁去容貌,在她悲哀欲死的时候,丐帮上代帮主,任慈老前辈救了她。

任谁也想不到,容貌绝美的秋灵素是小魔女、小妖女,毁容后竟能成为丐帮帮主夫人,改掉了全部恶习。

丐帮势力何等庞大?

石观音自信能打赢任慈,却不可能胜过数千上万叫花子,只得隐居在西域大漠,后来更是连挑衅都不敢。

十六年前,萧峰拜入丐帮。

九年前,萧峰成为丐帮帮主。

石观音的武功以轻灵为主,被降龙神掌完克,决然不敢得罪丐帮。

只能留在西域作威作福。

回到中原,必死无疑!”

李兆廷做了个砍头的手势。

石观音是非常矛盾的人。

一方面,她非常自恋,连少林武当也不看在眼里,自信美貌绝世,自己爱上了自己,楚留香击败她的方法,不是绝妙招数,而是敲碎她的镜子。

一方面,她不够自恋,自恋的人会觉得自己不如别人吗?武功高低有固定标准,打一架就能判断出来,美丑没有固定标准,如果石观音足够自信,以她的姿容体态,绝对是绝世美人。

看到秋灵素,对美貌不自信。

看到水母阴姬,对武功不自信。

不对!

石观音没见过水母阴姬。

她被水母阴姬吓得畏畏缩缩。

极致的自恋下是极致的自卑。

用虚假的花团锦簇掩盖肮脏。

这些资料是丐帮送来的。

李兆廷出发前,丐帮送来完整的西域武林百科,免得李兆廷抓瞎。

楚留香没心情听后面的话。

他只担心三位红颜的安危。

看着楚留香皱眉的表情,李兆廷忍不住问道:“楚兄,抓走李红袖三女的是黑珍珠!你找石观音做什么?”

“他们不是一伙的吗?”

“谁和你说他们是一伙的?”

“难道不是?”

“凭什么是?你有证据吗?”

“这个……我……”

楚留香尴尬地揉揉鼻子。

他没有证据。

来西域是为了找黑珍珠。

半途救了一个镖师,这才招惹到石观音,被石观音的下属追杀,沿途忙着找寻水源食物,忽略了推理,下意识觉得黑珍珠绑架苏蓉蓉三女,把自己引到西域大漠,是为了算计死自己。

从始至终,这些全都是臆想。

没有任何证据表明石观音和黑珍珠是一伙的,也没有任何证据表明黑珍珠想对楚留香下死手,或许,人家只是开个小玩笑,或者想逼他偷东西。

想到此处,楚留香豁然开朗。

李兆廷蔫坏的补刀:“也没有任何证据表明他们不是一伙的!或许黑珍珠是石观音麾下金童玉女、捧珠童子,石观音仰慕风流潇洒的楚香帅,想让你成为她裙下之臣,把你引来大漠。”

“她……她为什么?”

“因为她寂寞,石观音这种人,最离不开的不是财富,而是男人,她需要男人的赞颂,满足她的虚荣心!”

“为什么不找你?”

“因为我和黑珍珠没有交情,而且我的名声不好,众所周知,楚香帅从来不杀人,把你招惹的怒火中烧,至少能保住性命,如果她敢得罪我……”

李兆廷翘起嘴角,露出尖锐锋利的小虎牙,元宝紧跟着龇起獠牙。

楚留香:什么狗屁忠犬,一根骨头就背叛主人,投降的真是快啊!

元宝:我怕被石观音试毒。

石观音麾下没有忠臣。

包括她养的狗。

石观音把所有人当做奴隶,当做完成任务的工具,别人也会这么对她,一旦抓住机会,所有人都会反叛。

准确的说,就连狗也会背叛。

……

中午。

龟兹国王设宴招待众人。

随着李兆廷到来,龟兹国王心知大宋使者选择站在他这边,但锦上添花不如雪中送炭,唯有叛军到来,局势最危险的时候,大宋使团才会到达。

听起来有些“小人”,但龟兹国王没有选择,难道把李兆廷赶出去?不怕李兆廷当场拔剑来个血溅五步?

只要龟兹国王身死,叛军立刻成为龟兹国正统,有资格进行邦交。

这在西域大漠是常态。

就像沙丘,今日高耸入云,明日卷起一场风暴,沙丘变成了沙坑。

酒过三巡,龟兹国王面露苦涩。

“诸位英雄,我有个不情之请,想请某位英杰帮忙夺回龟兹国宝。

说来也是惭愧。

小王并非在外游猎,而是被叛军驱赶到此地,小王有信心东山再起,因为出发前,小王藏匿了极乐之星。

极乐之星是龟兹祖传宝石,能打开龟兹宝库,里面有数不清的财宝,足以在西域之地修建五座巨大城池。

半月前,小王留在都城的心腹取出极乐之星,雇佣镖局押镖,不想镖局全军覆没,极乐之星被歹人夺走。

歹人发来信件,勒索一笔财宝。

不知哪位英雄愿意去交易?”

龟兹国王拿出一封勒索信。

“极乐之星已归我手,若想复得,两日后,送黄金五千两,明珠五百粒,玉璧五十面,西行百里,有人持极乐之星与君交换,珠若不明,璧若有瑕,意若不诚,极乐之星一去不返矣。”

落款是千手千眼的观音像。

李兆廷笑道:“字写的不错,就是图画差了些,我十二岁的时候,随手用木炭做涂鸦,比这幅画强多了。”

说着,李兆廷用指尖沾着酒水,在桌面上随手作画,顷刻画完,果然比勒索信上的观音像慈祥许多,虽然没绘制千手千眼,但无论从哪个方向看,都会觉得观音看着自己,无所遁形。

琵琶公主称赞道:“李剑神不仅剑法如神,书画也是一绝,李剑神随手涂鸦之作,强过石观音百倍千倍。”

楚留香闻言,高声称赞:“李兄不愧是丹青国手,石观音这点本事,与李兄相比,不过是烛火之比日月。”

胡铁花嘟囔道:“石观音的画作像是鸡爪子,老李画的才是观音。”

冯素贞似笑非笑的端来一杯茶。

李兆廷的书画能力非常极端。

绘制人物天下一绝,无与伦比,尤其擅长画美人,凭借这套技法,去青楼不用掏钱,花魁娘子主动投怀。

如果绘制山水、风景、水墨,只比常人强一些,与赵祯不相上下。

互相恭维几句,众人定下计策。

楚留香带人去交易极乐之星。

李兆廷留下来保护龟兹国王。

国王绝对不会让李兆廷离开,哪怕把公主许配给李兆廷做妾,也要把李兆廷留住,他担心李兆廷前脚离开,后脚去找叛军,诸般算计付诸流水。

能去做交易的唯有楚留香。

楚留香人品太好。

所有人都信任楚留香!

感谢修行者无限、上冬双辞的打赏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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