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财富(给盟主难见温柔加更)

邵勋最近在忙着代写家书。

从来没学过繁体字的他,下笔时如有神助,就是字迹有些娟秀,让糜晃哑然失笑。

而且,他写的竟然是楷书字体,就更让人好奇了。

不过这都不是重点。

当他看到千恩万谢的士兵们时,什么话都没了。

威望怎么来的?就是从这些一点一滴的小事来的。

武艺出众,折服将士。

带兵有方,让人信服。

嘘寒问暖,令人感动。

还帮他们解决一些生活上的问题,比如代写家书,又收获一批好感。

糜晃看着那两队他亲手交到邵勋手上的募兵,见到他们恭敬驯服的模样,颇为感慨。

短短数月时间,军容焕然一新,至少从表面上来看,已经如臂使指。如果再花个一两年时间深入整顿,则可由表及里,达到真正的如臂使指。

把部队交给他,果然没错。

何伦、王秉之辈,本事固然不错,但和邵勋比,似乎还差了那么点意思。

乱世之中,能捡到这么一个人才,运气着实不错。

“邵郎君过来一点。”见邵勋写完家书,糜晃招了招手,说道。

邵勋大概知道是什么意思,心下激动,快步走了过来。

“这两队人,我从京中带来,交给你了。”糜晃指了指在不远处列队的百名士卒,说道。

“怎么来的?”邵勋看了眼,发现和之前送过来的人差不多,问道。

“比较杂。”糜晃解释道:“有些是失地流民,多为司州百姓;有些是溃散士卒,世兵、禁军都有;有些是豪门逃奴,你别担心,这个世道没人会追究了;还有些则是监狱中相对身强力壮的囚犯,许其维新自赎。”

说完,他有点尴尬,于是补充了句:“我好不容易从何伦、王秉那里抢过来的。”

潘园这边大撤退,并非所有人都去洛阳。

按照王妃的意思,一年前征发过来的东海世兵需要罢遣,主要是那些年岁较大的老兵,足足走了四队近一百六十人。

他们将带着潘园内部分工匠、仆婢乃至自愿东行的庄客总计三百余人,启程返回东海国。

就在昨天,甚至还有部分洛阳民户吵嚷着要跟着一起走,大概三百多户的样子。

裴妃知晓后,下令将庄园内收获的粮食交予他们带走,以供沿途吃用。

邵勋听闻,知道他之前献上的留后路建议起作用了,这就很好嘛——这些老兵西行,本就是一场闹剧,服役一年后能回家挺好。

至于那三队孩童少年,原本要一并罢遣,邵勋面见王妃后,这些人又留了下来。

他们已经耕读了一年之久,普遍认字不少,还有大约二十人跟着邵勋学习算术,亦小有所成。

比起他手里管带的成年士兵,邵勋觉得这些少年才是他最宝贵的财富。

士兵是可以取代的,而且很容易,就像糜晃新送来的百人一样,好好整训一年半载,基本都听话了。

但这些少年的培养周期却很长,没那么容易取代,将来如果治理地方,这些少年就是他的管理团队,可以与世家大族讨价还价的杀手锏。

“黄彪、李重!”邵勋喊了一声。

“在!”二人一溜小跑,前来听令。

“将新来之人打散,与你等手下混编为四队。”邵勋当场吩咐道,说完,又面向糜晃,道:“有国人周英、钟獾儿,忠勇老成,可为队主。”

“就这么定了,首尾我来料理。”糜晃点了点头,道:“兵交给你了,一定要好好练。”

“诺。”看着糜晃满是希冀的神色,邵勋沉声应了下来。

******

六月十六,第一批车队离开潘园,往洛阳而去。

四队队主吴前没走,已经五十岁的他死皮赖脸留了下来,帮着收拾庄园。

邵勋干脆让他帮忙照看一二三队的孩童少年,有点类似“领队”,他欣然应命。

四五六七队全是募兵精壮,队主分别为李重、黄彪、周英、钟獾儿——说是募兵,其实军饷很少,除了管饭之外,逢年过节得到的赏赐并不多,寥寥几匹布罢了,但就这待遇,已经非常不错了。

“毛二!金三!王雀儿!”看着即将远行的少年,邵勋喊道。

“督伯!”

“邵师!”

三人立刻跑了过来,躬身行礼。

邵勋拉拉他们的手,又拍拍他们的肩膀,心绪涌动。

乱世破局的希望,就在这些少年们身上啊。

毛二今年十一岁,赣榆人。

金三十二岁、王雀儿十四岁,与邵勋一样,都是朐县人。

毛二相对较为聪明,读书认字之外,还额外学习算术。

金三则有点笨,认了一些字后,就把大部分精力放在练武上了。

王雀儿中人之资,种田、训练之余,读书认字,与大多数人一样。

“你等先行几日,到洛阳后,听督护之命,先安顿下来。”邵勋嘱咐道:“虽只有数日,但也不能荒废了学业。那本手抄《千字文》,乃我花费心血编纂而成,一有闲暇,就要多多温习,切记,切记。”

“诺。”

“谨遵邵师之命。”

三人纷纷应道。

车队缓缓远去,最终消失在天际边。

邵勋又回首看向潘园这个住了一年的地方。

这里绿树成荫,红花遍地,在夏日之中争奇斗艳,分外妖娆,端地是一处好所在。

但这样的世外桃源之地,马上就要毁灭了。

两军交战,互相厮杀,潘园这种地方又怎么可能不被乱兵洗掠?

正如方今这個天下,世外桃源一个接一个毁灭。

吴地、蜀地、关西、河北、河南,到处是战乱。说什么五胡闹起来才开始乱,那简直是扯淡,几年前就开始了好么?

八王之乱的战场,又何止洛阳一处!只不过这里最引人注目罢了。

感慨完之后,他整了整衣袍,入内面见王妃。

途中遇到了督伯杨宝。

秦三、郑狗儿、刘通三位队主向他点头哈腰。他们都是杨宝属下,但看见邵勋之时,从来不敢怠慢,礼数很足。

杨宝则有些尴尬。

经历了这么些时日,他老实多了,因为他的姑夫、幕府左司马刘洽居然扳不倒眼前这个家伙,让人十分泄气。

于是他也行了个礼。

邵勋回礼,对他身后三人颔首致意后,便入了正厅。

王妃正在翻看《千字文》,见邵勋进来后,说道:“惜君没有门第,不然就凭这本书,我就能请族中德高望重之辈帮你点评一下。”

“点评”可不仅仅是评论,它往往意味着名望、地位的提高,可以登上更高的舞台。

士族的后生子弟,就喜欢请德高望重之人点评,一旦获得好评,立刻名声大噪,获得被宗王、高官征辟的资格,可谓做官的捷径。

赵王司马伦的心腹孙秀,就曾得到王衍的点评,从而飞黄腾达,不可一世。而王衍也因为这桩无心之举——他本来没想给孙秀点评的——在赵王上台之后,得到了孙秀的礼遇。

所以,这些高门士人的能量超乎你想象。现行的选官制度,简直就是为他们量身打造的,一点不夸张。

闻喜裴氏地位与琅琊王氏相仿,后世曾有“八裴方八王”之说,若能得到裴家长辈点评,确实是一个做官捷径。

但邵勋是军户,很难就是了。

“不说这个了。”裴妃放下书,看着邵勋,说道:“去洛阳之后,我就管不了你了。伱——好自为之吧。”

“仆未敢忘王妃提携、庇护之恩。”邵勋答道。

裴妃摆了摆手,轻叹一声,道:“邺城兵众二十余万,关中之兵亦有七八万人,以洛阳的情形,实乃以寡击众。万事不要逞强,安安稳稳即可。天塌下来,有禁卫军挡着呢。即便挡不住,司马颖、司马颙入了洛阳,也不会赶尽杀绝。你若有本事,自投成都、河间二王即可。”

“王妃谬矣。”邵勋正色道:“仆出身寒微,在乱世中浮浮沉沉,飘零至今。若非王妃照拂,早已暴死他乡,曝尸荒野,又怎么可能有今日之地位?仆不懂什么大道理,亦无匡扶天下的资格,只知有恩必报。王妃待我恩重如山,仆自愿为王妃拼杀,纵死不恨!”

裴妃漂亮的双眼中有些惊讶,亦有些恍惚,沉默良久之后,轻声道:“去了洛阳之后,谨慎行事。其他的,我会想办法的。”

“诺。”邵勋沉声应道。

裴妃看着他的背影直到消失,然后再度拿起了案上的《千字文》。

(本章完)

第22章 三人行必有我师

洛阳建都始于周公营造洛邑,后周平王东迁,正式成为首都。

后汉光武中兴,兴建南北宫,毁于董卓之乱。

曹魏建立后,文帝、明帝相继修建洛阳,于故址建太极、昭阳等殿。

司马氏代魏,仍以洛阳为都。

洛阳并不大。

东西七里、南北九里,自汉以来差不多都是这个规格,与北魏时庞大的洛阳城不好比。

四面开有十二座城门,曰大夏门、宣阳门、开阳门、上东门、平昌门等。

洛阳城西北角有金墉城,乃曹魏时营建,分为三部分,联为一体,故称金墉三城,又名永昌宫。

修建金墉城的目的是“备不虞”,这个习惯应该起源于曹氏在邺城西垣北段修建铜雀三台。

金墉城的防御设施非常完善,与洛阳东北角的百尺楼一起作为全城的制高点。但在这会,却成为了废帝、废后及获罪宗室的羁押场所。

汉魏、西晋洛阳城之外,还有许多建筑,居住着大量百姓,甚至公卿士族也多住于此,如太尉府就曾位于城南,城东还有吴、蜀二主宅第。

就邵勋等人刚刚抵达的城南地区而言,灵台、明堂、辟雍、太学、国子学当是最显眼的“地标建筑”。

他们入驻的就是辟雍。

辟雍是公卿子弟学习礼仪、雅乐、舞蹈、诗文、骑射等技能的地方,这会已经停办,正好空了出来。

辟雍之北是国子学,南面是一片民宅,西面隔着开阳门大街(南北向)遥遥相对的是明堂。

此处离司空府不远,地方也算宽敞,正适合大军驻扎。

先期抵达的潘园庄客、仆婢就集中于此,乱哄哄的。

老实说,邵勋微微有些失望。很显然,裴妃并没有把他们弄进城内。

不过仔细想想也能理解。

洛阳城内要么是皇宫、诸衙、仓库、军营等官方设施,要么就是真正的巨室豪门、宗王宅邸。普通民房不是没有,但你至少得是曹魏营建洛阳城时的第一批居民,没这个时代红利的话,想住进去是有点困难的——未得圣命,乱糟糟的泥腿子、军士们如何能进城呢?尤其在紧张的局势下,人家还担心粮食不够吃呢。

没办法,只能靠自己了。

从抵达的第一天起,邵勋就开始观察附近的地形、建筑、道路。

还好,他发现敌军若来,还是可以打一打巷战的。

另外,从军事角度来说,他们钉在城外,可以与城内的驻军互为犄角,互相援应,让敌军放不开手脚,甚至前后夹击,还是很不错的,前提是城内驻军真的支援他们——可能吗?难说。

“而今有三件事。”邵勋看着围在身侧的李重、黄彪、周英、钟獾儿、吴前五人,说道:“其一乃修缮辟雍外墙,其二为囤积军资器械,其三乃摸清友邻部队情形。”

说完,他看向吴前,道:“修墙之事,你来办。所需劳力,就近征发。”

“督伯,附近多公卿巨室,如何使唤得动他们?”吴前叫苦道。

“此事我会与幢主商议,你做好准备即可。”邵勋说道:“都这个时候了,若还摆谱,我也没什么好说的。”

“诺。”吴前放下了心,只要有人出头,他就是個奉命办差的人而已,不难。

二人说话间,开阳门大街上响起了一阵马蹄声。

众人寻声望去,却见数百骑策马而行,如风驰电掣般一掠而过。

“这——骑战马赶路,莫非有紧急军情?”宿卫军出身的李重面色凝重道。

一般而言,如果没有充分的理由,军中是严禁骑战马赶路的,抓到就要被鞭笞。

盖因马儿的体力很差,一天最多赶路两个时辰,其他时候要么休息,要么吃马料补充体力。

如果骑战马赶路,却突然遇到敌人,当是时也,敌人马力充足,可反复厮杀,你的马儿却跑得体力不支,汗出如浆,还怎么打?

眼前这数百骑兵,很显然没有赶路用的骑乘马,只有战马,却依然风驰电掣般前出,肯定是有紧急军情了。

“没那么快来的。”邵勋安慰道:“至多是一些充当先锋的敌军游骑罢了,这队骑军应是出城驱赶的。或者,敌军尚未来,他们至外围部署。战洛阳,其实主要战的是外围啊。”

李重默默点头。

“只是游骑啊,那还好。”

“游骑也很可怕,鲜卑还是乌桓?抑或是匈奴?”

“出不了这三家吧。刚走的那批骑军,多半就是鲜卑人,只不过他们是禁军罢了。”

“成都王麾下应该有很多骑兵吧?那可如何是好?”

“只有拼了,拼死算球。”

众人七嘴八舌,议论纷纷。

邵勋皱了下眉头,他发现这些人很怕骑兵啊,这可不是什么好兆头,毕竟将来可是要面对铺天盖地的胡骑的。

“我问你们,如果行军之时,在平原旷野之中遇敌骑,有什么办法应对?”他转过身来,看向众人,问道。

场中一时间有些沉默。

“督伯,或可学马西平故智,使用弓弩、车阵?”李重毕竟是禁卫军出身,谙熟军事,第一个想到。

“这个办法为何有效?”邵勋问道。

“车阵首尾相接,可阻敌骑冲阵。偏厢车一侧有挡板,弓手立于车上,朝外射击,可从容杀敌。”李重答道。

“听到没?”邵勋看了眼众人,说道。

“听到了。”

邵勋当场俯下身来,拿匕首在泥地上画图解释。

其实,核心就是制造障碍物,阻止骑兵直接冲过来。不一定要偏厢车,紧急时刻,辎重运粮车都可以,甚至可以用士兵单人能够携带的鹿角,临战之时掷于地上,这也不是没人用过,效果还很好。

当然了,偏厢车肯定是最专业的。

一侧有挡板,可阻止敌方骑射手的箭雨,挡板上还有射击孔,己方步弓手可在不受干扰的情况下从容射击。

考虑到骑射的稳定性、精准度、射程、射速、威力都不如步弓,目标还很大(有马),在对射之时,骑射手相当吃亏,根本坚持不下去。

有偏厢车遮护,步兵还可以轮番休息,体力、精力得以恢复,能连续作战。到最后,怕是骑兵比步兵还累。

马隆就是用的这一招,创造了奇迹。

“但此法也有缺陷,谁来说说?”邵勋画完车阵示意图后,突然问道。

“督伯,敌方如果有悍勇敢战之步卒,车阵就危险了吧?”黄彪思索片刻,说道。

“不错。”邵勋赞许地看了他一眼,道:“黄彪回答得很好,诸位再想一想,还有什么缺陷?”

“用火箭攒射,或有危险?”有人问道。

“不,防火很容易做到,再想想。”邵勋摇了摇头,说道。

“截断粮道,此阵不攻自破。”有人说道。

“如果携带了足够的资粮呢?马隆当年随军带了足够三年所用之物资。”邵勋否定了,继续鼓励道:“再想想。”

“挖断道路。”

“填平道路很容易,这不是什么好办法,只能延缓车阵,而不能阻止。”

“最主要的还是要挑选精锐步卒,马西平当年的三千五百人,都是精兵悍卒,诸般兵器都能使用,绝非乌合之众。”李重叹了口气,说道:“其实,草原也不是人人有马,战马亦很宝贵,能当上骑兵的,一定是优中选优,不会是滥竽充数之辈。反观步兵,低劣的发根木矛就上了,临战之时极易慌乱,一旦溃逃,会令全军士气崩溃。”

“很好!”邵勋重重拍了拍他的肩膀,笑道:“这话说到点子上了。前阵子我让大家都学射箭,很多人还不以为然,现在知道好处了吧?”

说穿了,步兵的门槛太低,是人都能上,且世兵制下,大部分步兵的素质堪忧,训练非常不充分。

反观骑兵,因为马匹的宝贵,天生就有门槛,水平低的人还没资格入选呢。

一个国家,到底有多少马匹呢?

盛唐之时,官营牧场加驿站,总共七十多万匹马。

辽国的马政办得十分出色,但全国才百余万匹马。

养马很不经济,牧民不一定爱养。且很大一部分牧民没有马,他们的身份是牧奴,没什么个人财产,平时骑着贵人的马匹,帮贵人放牧牛羊马驼,如此而已。

在中古时代,骑兵、步兵的个人素质,天然就不对等,所以多次创造了骑兵击溃步兵的神话。但如果遇到与骑兵个人素质相当的精锐步兵,虽然仍很被动,但劣势会大大改善。

“射箭太难了,没几年练不出名堂。”李重沉吟道:“其实,草原引弓之国,牧人少时骑羊,大了骑马,每年还举办集体狩猎活动,在骑、射这两项上,他们的基础很好。一旦入主中原,会愈发难以对付。”

这会胡人的战斗力,其实也就那样,一般般。但如果他们入主中原,装备水平会大大提高,甚至能靠中原百姓供养,让所有人——至少是一部分人——脱产,不再耽于生计,可以心无旁骛地训练,战斗力会逐渐提高。

他们在骑术、射术上已经很有基础了,一旦全脱产训练,已经精通的部分能够精益求精,不太精通的短板会得到弥补,可谓脱胎换骨的变化。

这个时候如果中原王朝还用临时征发的耕战之兵去对付全脱产的职业草原骑兵,那就是笑话了。

“所以……”邵勋清了清嗓子,道:“我总结下。行军之时遇敌骑,首先要用大车阻止其冲锋,其次车阵士卒要挑选精锐敢战之人。滥竽充数之辈,绝对不能用,那只会害了所有人。战时携带百姓一起行军,更是大忌,绝对要不得。都明白了吗?”

“明白了。”几人齐声应道。

“回去后写心得,不认字的口述,找人代写。”邵勋补充道:“三人行必有我师,这样的方式非常好,大家一起学习,印象更深刻,真遇到情况时也不至于无计可施。”

“诺。”

“还有,我再出个题。”邵勋又道:“如果来不及摆车阵,或者摆到一半,敌骑已近在眼前,该如何拒敌?每个人都要交一份方略上来。就这样吧,先散了。”

“诺。”

众人陆续散去,李重走在最后,临离开之前,他不由自主地多看了邵勋几眼。

这人,可不像是啥都不懂的世兵啊。

相反,他看起来家学渊源,非常老练。以步拒骑本就很难,但他就是成竹在胸,仿佛经历过不止一次那样。

甚至于,李重深刻怀疑,如果让督伯来统领骑兵,他很可能还是一个非常出色的骑兵将领,精通各种玩死步兵的战术。

真是奇人,莫非天授?

众人离开之后,邵勋爬上了辟雍外墙,俯瞰整条开阳门大街。

建筑鳞次栉比,房屋密密麻麻。

这个环境,无论骑兵还是步兵,都摆不开阵势。

一旦交战,只能是乱战。

兵多都不一定管用,因为接触面很小,前排厮杀的就那么点人。

如果一方兵众,但不甚精锐,前排被杀得站不住脚,仓皇后退之时,还可能会冲乱后方阵脚,造成大溃败,届时可就惨了,不知道要死多少人。

这样一想,他对守住洛阳突然多了几分信心。

禁卫军的素质应该比邺城、关中那些兵要强。虽然听李重的意思,禁卫军中也有很多样子货、鱼腩部队,毕竟王朝末年了,可以理解。但整体应该还算可以吧?只要粮食、物资充足,洛阳完全可以守一守。

但问题来了,物资真的充足吗?一旦战争长期化,会不会粮尽呢?

他不知道。

他的层级很低,还接触不到这类核心机密,甚至裴妃、东海王都未必清楚,唯一掌握实情的,大概只有长沙王司马乂及幕府高级官员了吧?

蛋疼。

不管怎样,还是先做好自己的事情吧,练兵训卒,是他唯一能做的事情。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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