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当幸福来敲门

没有手表的坏处就是不知道自己几点睡的。

反正稿纸已经抄了一大摞!

多少字程旭远没数,但是睡觉之前,就觉得自己的手有些发麻!

挣钱虽然重要,但是身体是革命的本钱哪!

生物钟这东西,真是一个奇特的玩意儿。

虽然晚上睡的比以前晚了不少,但是第二天程旭远还是准时醒了过来。

看着蒙蒙亮的天色,觉得肚子造反的程旭远,还是借着煤球炉带来的那一丝温暖,挣扎着起了床。

打开煤球炉的塞子,往印着两条红鲤鱼的搪瓷脸盘里倒了两缸子水,程旭远就朝着公厕走去!

虽然是迷迷瞪瞪,但是程旭远这次进厕所,第一时间并没有走向坑位,而是先四周打量了两眼。

孟德志还真的在!

这位大侠几乎每次都准时在早晨蹲坑,每次都比程旭远早。

“小程,你来的可是越来越晚了,今天比昨天晚来了三分钟。”孟德志一边抽烟,一边晃了晃自己手上的梅花表。

我蹲坑来晚关你什么屁事!

我又没有让你等我。

伱来这里让我给你讲万历十五年,一点报酬都没有,还怪我起床太晚。

看来,是我太给你脸了!

程旭远一边解开腰带,一边道:“老兄啊,我这实在是家穷,买不起手表,不知道时间。”

孟德志听着这硬邦邦的怨怼,也意识到自己说错话了。

被怼两句不要紧,要是小程不讲历史的话,那自己这一天都过不好。

所以他赶忙笑着道:“小程啊,只要你将我给你的任务多写点,买手表也就是几个月的事情。”

“这样吧,到时候我给你弄一张手表券。”

手表券很抢手的!

毕竟当时的年轻人,想要结婚,那就需要三转一响。

程旭远结婚的时候,按说家里也应该安排上。

但是沈瑜墨三年感情培养的要求,让老程家干脆把三转一响给省了。

毕竟他们不知道这个儿媳妇能不能长久下去,所以也就没有尽力置办。

而沈瑜墨当时也没有要求。

“我要上海牌的。”程旭远想到自己已经写好的稿子,当下顺坡下驴道。

孟德志笑呵呵的道:“行,那就上海牌的。”

“小程,快点儿,接着说万历十五年,海刚峰你才说了一点,我对他还是非常好奇的。”

于是,文化馆的公厕内,就再次响起了程旭远的声音。而伴随着这声音,还有一股烟气,在袅袅升起。

十多分钟之后,程旭远提裤子起身。

而孟德志虽然有点不情愿,却也只能跟着走出了厕所。

“小程,今天星期天,要是没有什么安排的话,去我家吃顿饭吧。”孟德志发出邀请道:“我昨天弄了一条鱼,咱们炖鱼汤喝如何?”

对于性格爽朗的孟德志,程旭远还是非常愿意交往的。

而且喝鱼汤也是很吸引人的。

可惜他今天有事。

“回头吧,今天我去一个长辈家里吃饭,已经约好了。”程旭远婉拒道。

孟德志有点失望的道:“行,那就下星期,咱可说好了。”

“对了,刚才你说我让你写的稿子,你已经写了一万多字了,走,咱们去看看。”

程旭远也没有推辞,就带着孟德志来到自己的住处。

对于程旭远住在仓库的情形,孟德志倒也没有太多的感触。

毕竟当时的条件就是这样,比这更艰苦的情况,孟德志也见过。

不过当他拿起程旭远放在桌子上的稿子,神色顿时一亮。

“明朝那些事儿,作者,当年明月。”

“当时明月在,应照彩云归,这名字起的不错。”孟德志说话间,就看向了第一章。

“我们从一份档案开始。

姓名:朱元璋别名(外号):朱重八、朱国瑞

性别:男

民族:汉

血型:?

学历:无文凭,秀才举人进士统统的不是,后曾自学过

职业:皇帝

家庭出身:(至少三代)贫农

生卒:1328-1398

最喜欢的颜色:黄色(这个好像没得选)

社会关系:

父亲:朱五四,农民

母亲:陈氏,农民(不好意思,史书中好像没有她的名字)

座右铭:你的就是我的,我的还是我的……

看着这简洁而非同一般的开头,孟德志的眼睛瞪得大大的。

这两天,因为程旭远的讲解,让他对明史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前些时候,更是找了一本明史来看。

但是此时程旭远这别具一格的写作方式,还是让他在震惊之余,心中更是升起了一种强烈的预感,那就是这个历史的通俗写法,一定会有不少人感兴趣的!

一口气,孟德志就看了四五页。

程旭远在请孟德志坐下后,就用炉子上的热水洗漱。

大冷的天,滚烫的热水敷在脸上,还是蛮舒服的。

虽然昨天睡得晚,但是一番洗漱,却让程旭远瞬间觉得神清气爽。

“哥,怎么样?”

虽然很有信心,但是程旭远还是朝着孟德志问道。

孟德志虽然有点不舍,但还是放下稿子道:“小程,你真的是大才。”

“我本来以为你会写万历十五年的事情,却没有想到,你竟然弄了这个。”

“这个更好看哪!更适合普通人看。”

“这样吧,我先拿回去,这应该有一万多字,正好赶上这一期出版。”

说到这里,孟德志道:“小程你加紧写,再有两万字,我觉得你的手表年前就能买了!”

说话间,他就和程旭远探讨起了洪武大帝的这份简历。

程旭远此时虽然也有点口干舌燥,但是看在钱的份上,他也只能郑重的(敷衍的)和对方探讨起来。

这一探讨,时间快速的飞逝。

“老兄,你快点回去吧,我今天还要去拜访亲戚,回头咱们再聊。”半小时之后,程旭远脸上满是僵硬笑容的说道。

孟德志虽然有些不舍,但是程旭远的理由很正当,他没有强留的理由。

不过在临走的时候,突然想到了什么的他道:“小程,你吃早饭吗?”

“吃啊,不吃早饭肚子可不愿意。”程旭远随口道。

“那我请你吃早饭吧,这附近有一家炒肝还不错,咱们弄两个包子一吃,岂不是更舒服?”

孟德志说完,一副期待的样子。

有人请吃早饭,这自然很不错,可是老孟这人吧,还没有刷牙洗脸,跟他一起吃早饭,程旭远感到别扭。

所以他还是道:“老兄,你还是先回家吧,要不然家里该担心了。”

“要是他们去茅坑捞您,您的面子可就没有了……”

一间整洁的小屋内,沈瑜墨刚刚起床,就在她推开门准备去洗脸的时候,就见二嫂子马晓丽正坐在客厅的沙发上,眼睛有点红肿。

“嫂子,你这眼是咋了,和我哥吵架了?”沈瑜墨回京后,和马晓丽很亲近,关心的问道。

马晓丽抬头道:“我才没时间和他吵架呢,是看昨天你拿来的几个稿子。”

“那一篇《当幸福来敲门》写的实在是太好了,我一口气看了两遍。”

(本章完)

第14章 一切都怪徐凌云

一篇稿子看了两遍!

而且看样子还沉浸在故事中。

这稿子写的该有多好啊!

作为一名新编辑,沈瑜墨现在的工作就是在众多的投稿中,大致的先挑选一遍。

对于文笔还行的,提交给老编辑审核。

当然,这种审核,只是针对新作者。

对于那些已经发表过作品,用实力证明过自己的作者,则不需要这一步。

难不成,这一次自己分到的稿子里,真的有惊喜吗?

“瑜墨,看幸福来敲门里的内容,我感觉有很多东西都让我产生了共鸣。”马晓丽依旧兴致勃勃的道:“家庭出身不好,年纪轻轻下放到了农场,面对各种打击,可是徐凌云不放弃,在这灾难中,幸福也开始敲门……”

“哎,特别是他和沈芸白的结合,实在是让人羡慕。”

“回头这文章发表了,我一定买一本支持一下作者。”

“对了瑜墨,你回头将作者的通讯地址给我一下,我想给他写封信,和他聊聊我看这篇小说的感受。”

马晓丽没有注意沈瑜墨的神情,依旧喋喋不休的说道。

“嫂子,稿子呢,我看看。”沈瑜墨有些急切。

毕竟,能够从众多的作者中,找到一个优秀的作者,本身就是一件不容易的事情,更不要说,她还是刚刚做这份工作。

马晓丽将一份稿子递给了沈瑜墨。

沈瑜墨打开稿子,映入眼帘的是犹如行云流水般的钢笔行书。

《当幸福来敲门》

作者:徐凌云

就见开头写道:当幸福来敲门,你会发现,所有的努力和等待都是值得的。

第一行字,就让沈瑜墨的心头一动。

她想到了自己的经历!

年纪轻轻就不得不离开父母,来到了陌生的乡村当一名知识青年。

从什么也不懂的懵懵懂懂,到尝尽了生活的艰辛。

当年,公社里一个有妇之夫的死缠烂打,让她觉得生活无望,好像世界末日来临了似的。

当时的她,想了很多。

甚至还包括她年轻的生命。

为了不让自己活在屈辱中,她选择了喜欢自己,而且家中在本地有些势力的程旭远。

也为了不欺骗人,她在结婚之前提出了三年的感情培养时间。

这个选择,让她度过了自己人生之中,最为黯淡的时光,等待了敲门的幸福。

只不过,自己的选择,有点对不起程旭远!

想到程旭远,沈瑜墨叹了一口气。

这个有些憨厚的年轻人对她的感情,她自己清楚的很。

如果不是父亲恢复了工作,如果不是恢复了高考,她已经想着在程家庄大队住下了。

但是生活本身,没有那么多的如果。

从本身而言,她属于文艺女青年。

对于命运,她不愿意妥协。

她希望能够找一个和自己能够引起心灵共振的伴侣。

一个个念头闪动之中,她的目光就不由得朝着稿纸上看去,就见好看的行书接着写道:他是一个被富人遗弃的孩子……

如果说刚刚开始,沈瑜墨的心中还有一些杂念,但是随着小说的展开,她整个人很快就沉醉在小说中。

程旭远的这部小说,实际上就是以牧马人为肉,以当幸福来敲门为魂融合而成。

本身这两部作品,都是非常的优秀,在对背景和人物进行了简单的调解之后,程旭远的这部略显伤感的小说中,更多了一种积极向上,追求幸福的执着的精神……

“二妹,今天小程来了,你可不要一直冷着脸。”沈玉林揉着眼睛走出来,朝着沈瑜墨叮嘱道。

不过此时,对他的话,沈瑜墨好像没有听到似的。

沈玉林当下就朝着沈瑜墨看过去,就见沈瑜墨正拿着一篇稿子在翻看,眼眸中好像还含着泪水。

“这是咋了?谁惹我们瑜墨了?”作为一个好哥哥,沈玉林的第一个感觉,就是有人招惹了自己的妹妹。

“徐凌云惹的。”马晓丽笑着调侃道。

“徐凌云是谁?他住在什么地方,我去找他。”也顾不得洗脸的沈玉林,当下就是一副想要找人干架的模样。

看着老公风风火火的样子,马晓丽无奈道:“徐凌云是个作者,瑜墨看人家的稿子入迷了。”

“伱呀,说话也不动动脑子。”

沈玉林平时虽然大大咧咧,但是对自家媳妇,还是有点畏惧。他挠了挠头道:“我哪知道徐凌云是谁啊!”

“唉,这个姓徐的也是,写稿子就写稿子呗,还非要把人给弄哭,什么人哪!”

就在他嘟囔的时候,一个提着菜篮的中年妇女走了进来。

中年妇女虽然已经五十多岁,但是黑白相间的头发之间,依旧不减当年的风采。

她一进门就道:“儿子,你嘟囔什么呢?”

“妈,没事儿,就是我二妹看小说看哭了。”沈玉林快速的回答道。

客厅中的对话,也将沈瑜墨从小说的世界中惊醒了过来。

看着提着菜篮子的母亲,她赶忙擦了擦眼泪道:“妈,您回来了?”

李雪玲朝着眼睛有点发红的二女儿看了一眼,就强笑着道:“回来了,今天供销社那边正好有活鱼,我来了一条三斤的,今天给你们好好露一手。”

说到这里,她一边将菜篮子递给沈玉林,一边笑着道:“瑜墨,小说这东西啊,我们应该以欣赏的目光去看,却不能沉醉其中。”

“对了,今天小程来吃饭,你怎么都要好好的收拾一下。”

“虽然你们以后不会在一块生活了,但是至少,也得让人家感受到咱们家里人的热情。”

说到这里,她朝着沈玉林道:“玉林,吃过早饭之后,你开车去接一下小程。”

沈玉林道:“妈,我知道了,您放心吧。”

沈瑜墨看着风风火火的母亲,又不舍得看了一眼手中的稿子。

这篇小说她才看了一半,要不是母亲回来惊扰了她,她真想一口气看完。

“二妹,小说后面的结尾还是……”马晓丽感觉到了沈瑜墨的想法,就走过来想要剧透。

可是还没有等她说完,沈瑜墨就已经摆手道:“嫂子,你啥也不要说。”

“小说的结果我要自己看,你不要打搅了我的判断。”

说到这里,沈瑜墨拿着稿子,就朝着自己的房间里走去。

马晓丽看着离去的沈瑜墨,有点不甘心的朝着沈玉林道:“玉林,你说咱们家的幸福,什么时候来敲门呢?”

沈玉林有点懵!

他不明白自己的老婆,怎么就变得神神叨叨的。

憋了半天,他才道:“你说的啥?”

马晓丽瞪了一下眼睛,想要说什么,最终摇了摇头,朝着厨房的方向走了过去。

看着有点空荡荡的客厅,挠了挠头的沈玉林忍不住嘟囔道:“都怪这个徐凌云,没事把小说写的那么伤感干嘛?”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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