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85章 关于提米的两个故事

街道昏暗破败,再也不负往日的繁华。

可以想象,在多年以前,那时候的斯坦索姆还是一个繁华城镇。

市民们走在鸟语花香的街道上,互相之间礼貌的打招呼, 碰到老熟人或许趁兴就拐进酒吧,听着吟游诗人悠扬的胡琴声,沉浸在弗拉斯·希亚比的烟草香味里。

可惜,天灾的入侵,让一切都成了泡影。

关于逐渐走过来的这个矮小食尸鬼,他叫提米,小时候生长在的一个很美丽的农村, 他有两个比较有意思的故事。

第一个故事从他还是个孩子说起。

据说在阿尔萨斯还是王子, 某一天他在巡视领地的时候,一个母亲焦急地向他求助说自己的孩子提米走丢了,希望阿尔萨斯能去找他。

贵为王子的阿尔萨斯二话不说带着人到处寻找,终于在树林里救下差点被豺狼人杀害的孩子。

阿尔萨斯带着提米回到他母亲身边,得到了提米母亲的感激。

那时候的王子是一个爱民如子,满腔热血的高贵王子,他爱他的朋友,爱他的国家,他的内心曾经如乌瑟尔所说的那样,只有光明和爱。

人们看着他一天天的成长,期待着他有一天荣登王座,成为这个国家的主人。

小孩子提米问阿尔萨斯:那些被兽族捉走的人怎么办?

这时,高大的阿尔萨斯低下头对孩子用那种温柔而又坚定的语气说:别担心,我的孩子,我会把他们带回家的。

在他的声音中听不到一点贵族的骄傲和战士的狂妄,有的只是对人民的一片无私的热爱。

但命运却一次又一次地捉弄了他, 起先是兽族背离两国交兵不斩来使的战争准则,杀了信使,令他悲愤不已。接下来他并没能救回他的子民, 而且在最后一刻他亲手屠杀了整个斯坦索姆,使他无法完成对小提迷诺言。

王子殿下,您会一直保护我们吗?

会的,我发誓!

这种结局让他有相当深刻的挫折感和负疚感,尽管这并不是完全是他的错。

然而,他无论如何勇猛,但终究也只是个初经沙场,且自小在皇宫里享受慈爱和幸福的年轻人。

人类对恐惧的反应一般有两种,一种是逃避,一种是拚死一战。而阿尔萨斯这种不自由勿宁死的猛士明显属于后者。

他后来之所以发疯似追杀梅尔甘尼斯,一半是愤怒,一半也是为了结束自己的恐惧根源。

也许他天真的以为恶魔梅尔甘尼斯一死,那些可怕的不死怪物也会从他的恶梦和生活中消失,但命运又一次地捉弄了他,后来的事情正如游戏里大家看到的那样,他成了巫妖王,成了那些他发誓要保护的人的敌人。

他的双手沾满了人们的鲜血。

第二个故事,也可以从提米小时候说起。

他记得很小的时候,朦朦胧胧的喜欢过一个小女孩,她的名字叫帕米拉。

为了引起帕米拉的注意,小提米经常偷偷的把她的布娃娃藏起来,然后在帕米拉哭的时候,勇敢的站出来,帮助她找布娃娃。

帕米拉也总是骄傲的说提米哥哥好厉害。

令提米意料不到的是,几年之后,帕米拉搬家了,搬到了离提米家很远的一个镇子——达隆郡。

从此提米每天都想去达隆郡看看,可是一直没有机会。

再后来,提米也搬家了,搬的地方离他想去的达隆郡更加遥远了。

两年之后,提米已经可以帮家里干农活了,他也不再天天携带者玩具枪,他把它收在柜子里,没事就拿出来看看。

终于,有一天,提米的新家也被亡灵天灾进攻了。

可是提米不怕,他拿着一个草叉,勇敢的和他们搏斗。

这时候,他看见一个留着白色长发,骑着白马的人,向他这边冲过来。

“这个人好像阿尔萨斯王子啊,只可惜他的头发是白色的。”

提米小时候被阿尔萨斯王子救过,他最崇拜的就是阿尔萨斯王子,并且发誓长大了要成为他的守护骑士,为他征战四方。

当这个人跑到提米身边,一剑就打飞了他手中的草叉,提米抬头看着他,忽然,他看清了他的脸。

“阿尔萨斯……王子?”

拿剑的人也看到了提米的脸,本来向提米砍去的剑停顿了一下,但最中,他还是把剑刺进了提米的身体。

这把剑,好凉。

不知过了多久,提米再次从黑暗中醒来,他看了看自己腐败枯萎的身体,又茫然的环顾四周,他似乎忘记了许多事,除了自己叫提米,他再也想不起来什么了。

提米就这样茫然的和周围那些和他一样的同伴们听从一个叫瑞文戴尔的男人的命令。

他们攻陷一个又一个城市,踏平一个又一个村庄,吞噬那些鲜美的血肉,他觉得他快连自己叫提米这件事都忘了,剩下的只有杀戮和吞噬。

今天的命令是攻陷一个叫达隆郡的地方。

达隆郡,这个地方好耳熟啊,食尸鬼的大军中,提米一边拖着身体前进一边想到。

达隆郡到了,一场新的屠杀开始了,提米疯狂地追逐着一个男子,一直追到一间屋舍里,男子终于无处可逃,被提米咬断了脖子。当温热的鲜血喷射而出的时候,提米瞥见了墙角那个瑟瑟发抖的身影,那是个抱着洋娃娃的女孩,晶莹的泪水不断从漂亮的大眼睛中流出。

提米突然觉得左胸一阵撕裂般的剧痛,真奇怪,自己明明早就没有心了啊。

“帕米拉!帕米拉!!帕米拉!!!”提米哭喊出了这个名字,尽管在别人听来只是一阵食尸鬼毫无意义的嘶吼罢了……

提米无法抗拒天灾的意志,他杀死了帕米拉。

而且他也不想帕米拉被可怕的天灾瘟疫感染,他不想看到可爱的帕米拉变成和他一样的怪物。

离开达隆郡之前,提米最后一次将帕米拉的娃娃藏了起来。

许多年过去了,提米和其他所有怪物同伴一样,作为瑞文戴尔男爵的部下驻扎在斯坦索姆,单调而枯燥的生活使他渐渐变得麻木。

现在他看到了一群奇怪的人,天灾的意志命令他,杀死这些奇怪的人。

(本章完)

第886章 提米的玩具枪

“BOSS来了,布甲职业小心点输出,保持在前三的仇恨之外,飘零等下注意积累仇恨,但是不要OT, ”陆离看着小食尸鬼冲过来,连忙提醒大家。

虽说只是一个小BOSS,但是提米并不如他体型那般弱小。

或许他对板甲类职业没什么威胁,但是布甲在他手底下往往都是被秒杀的命,高攻高穿刺,让他成了名副其实的布甲杀手。

很久之后, 当玩家等级高了之后回到这里带小号, 仍然有高阶法师在这里惨死。

其实旁边的房子后面有一条小路,这个怪是可以绕开的,当提米的故事为人所熟知后,便有很多团队不再去杀这个小食尸鬼,然而陆离显然不是那么多愁善感的人,而且在他看来,或许提米更喜欢死去,而不是这样浑浑噩噩的活着。

陆离记得有一个任务可以将这个提米超度,让他变成幽暗城的一个小NPC。

只可惜那个任务是部落玩家才能触发的,作为一个联盟他实在无能为力,不过将来如果能够认识什么部落的人,倒是可以托付他完成这个任务。

蔚蓝海风箭步一个上去,食尸鬼的利爪在盾牌上化出一道深深地痕迹,发出刺耳的响声。

一个七百多的伤害在蔚蓝海风头上飘起来。

“攻击好高啊,防御倒不怎么样,而且还不会回血,”MT将信息反馈到队伍里。

陆离心说这其实不算什么, 等会提米会使用一个激怒的技能,提高物理攻击和攻击速度,那时候才真正堪称布甲杀手。

至于不会回血, 也不尽然,他有个技能叫困兽之爪,能够从玩家身上抓取四百点生命值补充给自己,使用频率还是蛮高的,如果不是这个BOSS防御低,而且血量也不高,估计也没那么好对付。

提米四十七级,等级一般般,在陆离这样的队伍手底下,很快伤痕累累。

他没有什么台词,一直沉默。

只是有时候会停住攻击,黝黑色的眼睛里满是迷茫,让人看了很不忍心。

再加上他的造型不如普通食尸鬼那样肮脏狰狞,如果知道与他相关的故事,很容易勾起人们的同情心,队伍里的几个女孩子就一直同情心泛滥。

因为BOSS的吸血技能很牛掰,所以花了二十来分钟才打完,经验值还不错,可惜没有技能点。

残梦先是摸出来一杆猎枪。

提米的玩具枪(暗金):伤害62-88,敏捷+42,力量+36,命中+20%,凹槽+2,特效1:攻击时有一定概率击飞目标令跌倒,瘫痪2秒,特效2:跳越,使用,激活后装备者向指定的方向跳越十五码距离,冷却时间30分钟,特效3:激怒,使用,物理伤害增加30%,攻击速度增加20%,持续20秒,冷却10分钟,装备需求等级45,耐久115/115.

装备下面一排小字说明:当提米还很小的时候,他最喜欢的就是拿着玩具枪躲在村子里的某个墙角,突然跳出来吓唬人。

面对残梦亮晶晶的大眼睛,陆离点点头,同意这件装备给她。

最好的装备不见得是最贵最极品的,而是最适合的,这件装备属性非常极品,高攻高属性,而且增加了20%命中,这对命中一直不太好的残梦简直雪中送炭,而三个特效分别囊括了控制、机动、爆发。

之前的那把弓其实也不比这个差多少,但是残梦偏偏就喜欢这把猎枪。

第二件东西是一颗合成石。

增加伤害10%,算是非常不错的极品石头了,陆离干脆也分给了残梦,他这把猎枪有两个凹槽,分别可以镶嵌两种不同的石头,一块可以用这个加伤害的,另一块可以去公会仓库淘一个增加属性的。

下一个BOSS也是小BOSS,他叫弗雷斯特恩,据说也来自达隆郡,他有着夜莺一样婉转迷人的歌喉,在月明星稀的夜晚,总会站在发着幽蓝莹光的湖边,轻吟对生命和世间的挚爱。

净化斯坦索姆的行动,夺去了无数无辜者的性命,他们唯一的罪行就是不该待在这座厄难临头的城市里。

旅行歌手兼短笛演奏者弗雷斯特恩就是其中一位牺牲者。他在死后继续在城市中游荡,无法接受自己的悲剧命运,在这里他是一个能够演奏乐器的亡灵,可惜喉咙里再也发不出每秒的声音,没有人能够欣赏他的音乐。音乐和自由早已变成奢侈的幻想,那恬淡悠扬歌声中,淡蓝湖面上飞掠的白鸟,只飘忽存在他的梦中。

弗雷斯特恩是个黄名的怪。

黄名这个词来源于几百年前的电脑端游戏,所谓的黄名就是不会主动攻击玩家的怪。

但是杀他是一定的,因为他能爆好东西。

蔚蓝海风上去就是一盾牌砸在对方脸上,哪怕弗雷斯特恩再怎么绅士也怒了,更何况现在已经是天灾怪物的他,更没什么好脾气。

抬手就是一个多重射击,几乎所有的人都被打掉了一小截血,负责治疗的三月雨吓了一大跳,下意识的就要读群加治疗,陆离连忙拦住她,别看这多重射击如此的密集,其实伤害并不高,而且攻击频率很固定,读群加完全浪费。

目前的群加治疗技能还比较稀少,三月雨也就那么两个。

弗雷斯特恩最有特色也是最强悍的技能叫催眠曲——使目标进入沉睡状态,最多持续20秒,沉睡中每秒损失百分之五的血量,持续二十秒。

这个技能如果不被治疗,几乎是必死的结局。

所以陆离让三月雨留着群加血技能,等会救命的时候用。

弗雷斯特恩血量掉三分之一的时候,他收起短弩,拿出一个长笛,没见识过催眠曲厉害的蔚蓝海风哈哈大笑:“这家伙打不过我们,要吹笛子给我们听吗?”

笛声响起来,所有的人都陷入了沉睡。

在沉睡的同时,所有的人也都开始掉血,一截一截的掉,眨眼功夫就一大截下去了。

“三月,用徽章,然后给大家加血,”陆离连忙说道。

三月雨很听话的用徽章解除了睡眠状态,读了一个群加血的技能,所有的人都从危险中脱离。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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