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章 我叫女王

今日艳阳高照,既不关心粮食和蔬菜、也没想要一间面朝大海的大房子的萧逸又扛着渔杆,带上马驹‘白菜’去河边钓鱼了。

萧逸对自己现在的田园生活十分满意,他一直坚信,没有野心就不会有烦恼,外边的世界太危险,还是安心享受自己的小日子吧,想到得意处,萧逸开始哼起来自编的小曲:“天上没有乌云盖,为何不见美女来……”

盘龙河水量充沛,两岸上生长有大片的海棠树,春季海棠花盛开,犹如一片云海生涛,白茫茫好似人间仙境一样的让人痴迷,不经意间,萧逸一直期盼的运气终于来了,不过来的好像不是什么桃花运……

正在欣赏美景时,双眼锐利的萧逸突然发现,在不远处有一颗盘根错节,犹如虬龙的海棠树,茂密的枝节已经延伸到了河面上,在哪白色的树冠上有一个小小的红色身影正在努力向上攀爬,定睛一看,原来是一个七、八岁的小女娃在爬树,看样子她是想摘一朵树顶上最漂亮的海棠花,“小小的女娃,野心倒是不小!”正当萧逸疑惑谁家的女娃竟然如此淘气时,就听得“啊!……噗通!一声”,那道红影突然从树上摔下,直接掉入了河中……

“姿势优美!入水动作自然,水花还小,10分!”欣赏完一次完美的真人版高空落水以后,萧逸终于反应过来:“啊!……不好,有人落水拉!快救人啊”!

可惜,因为超烂的钓鱼运气,萧逸周围千米以内,被所有渔民视为禁区,真是叫破喉咙也没人理,无奈之下萧逸只好亲自学一回**叔叔了,扔下手中的鱼竿,萧逸向着小女孩落水地方的上游飞奔而去,在湍急的河水里救人,绝不能在人落水的地方下水,因为湍急的河水会把你和要救的人冲的越来越远,所以必须要跑到上游去,借助水流的力量向落水者游过去,这样才能把人救起来。

前世的萧逸对游泳还是有些喜好的,但也只限于夏季时在游泳池里扑腾几下而已,绝对算不上精通。他飞快的跑到上游位置,脱掉外衣,蹦下水,奋力向小女孩时起时伏的地方游去,想法是好的,可这游泳的速度实在不敢恭维,估计就是乌龟下了水,也能在睡觉的情况下超过他很远很远(水里本来就是乌龟的主场地好不!萧逸语),游的越慢越着急,一着急还连呛还几口水,连平时勉强合格的游泳姿势都给忘了……

就在他很可能会成为第一个穿越一族的‘烈士’的关键时刻,(救人没成功,反而被淹死,不知道萧逸会不会被评为烈士)一道黑影跳入了河水中,像一道黑色的闪电般分波踏浪的向小女孩游去,萧逸定睛一看,原来下水英雄救美的,正是跟着他来河边一起钓鱼的马驹‘白菜’(你就从来没钓上过鱼好不,作者语)。

“汗血宝马,神骏无比,跋山涉水如履平地!”这句话猛地出现在萧逸脑海里,看来这话真不是吹的,‘白菜’以飞快的速度游到女孩身旁,叼起她的衣服,甩到自己背上,轻松的向岸上游去……

等‘白菜’完成了英雄救美的壮举,萧逸还在河水里拼命挣扎,不但速度没上去,此时反而要像块秤砣一样沉底了;‘白菜’在岸上鄙视的对他打了个响鼻,又跳入河中,如法炮制的把可怜的小道士也带上岸,然后甩甩身上的水珠,若无其事的又去啃食春天的嫩草了……

………………

“对落水者如何施救”?看着已经停止呼吸的小女孩,萧逸开始回忆前世电视剧里学来的各种急救手段。

“清理口鼻中的泥沙,控出肚子里的积水,捏住她的鼻子给她做人工呼吸,把她的湿衣服脱下来晒干,再给她穿上……,方法正确,看着恢复了呼吸的小女孩,萧逸终于长出了一口气,“救人一命,胜烧十捆高香!”

如果你救的是一个现代的小女孩,她清醒后可能会吓得哭闹,这时你需要的是一根棒棒糖!

如果你救的是一个现代的大姑娘,她清醒后可能会抱着你的肩膀寻求安慰,也许还会和你发生点浪漫,这时你需要的是一朵玫瑰!

可是当你救得是一个古代版的小姑娘,她清醒以后……

“你看了我的身子,你得娶我”!红衣小姑娘在清醒过来以后,站在萧逸面前大声咆哮。

萧逸想过一万种可能,“小姑娘可能会哭,可能会让自己送她回家,还可能会让自己给她讲故事……

可是他万万没有想到,自己会被一个小女娃逼婚……

‘我那是为了救你,你差点被河水淹死!’萧逸给她讲原因。

“你看了我的身子,你得娶我!

‘我不给你脱衣服你会生病的……’萧逸给她讲解防寒的必要性。

“你看了我的身子,你得娶我!

“我是道士不能取老婆!”萧逸无奈下开始使用骗术。

“你看了我的身子,你得娶我!

“我给你讲故事吧……”萧逸决定转移话题。

“你看了我的身子,你得娶我!

“救你的是‘白菜’,不是我!……萧逸开始找替罪羊。

“你看了我的身子,你得娶我!

……………………

……………………

“好吧,我娶你!”萧逸蹲在地上抱着头,对这个一直在他面前咆哮的小姑娘,彻底的没办法了,翻来覆去就是那一句:‘你得娶我!’看来女人的蛮不讲理并没有随着历史长河的流淌而发生丝毫的变化。

“订婚信物”!小姑娘伸出一只细嫩的小手,鼻子仰的高高的,一副胜利者的姿态。

“啊!这是谁家培养出来的小姑娘呀?”

认命的萧逸开始在身上摸索,玉佩,没有!手环,没有!铜钱,还是没有!……身上除了衣服似乎什么也没戴,平时自己需要什么东西都是直接写白条的,看着小姑娘固执的伸着小手,萧逸正要考虑是不是脱下一只自己的鞋子来当信物时,脖子上的触动让他想起来了——项链。

为了纪念那次狼口余生,也为了证明自己的勇气,萧逸用那四根锋利的狼牙做成一串项链挂在脖子上,做自己的护身符。

摘下一颗狼牙,又从衣服上抽出一根丝线串好,挂在小姑娘脖子上,然后萧逸一脸真诚的说道:“这个是我的传家宝,是我爷爷的爷爷的爷爷……留给我的,现在送给你做订婚信物。”

看着小姑娘满脸高兴的戴上狼牙项链,萧逸终于长出了一口气。

“你叫无愁?”

“嗯!嗯?你怎么知道的?”

“无愁哥哥好笨呀,这上面写着呀!”小姑娘指了指狼牙上的‘无愁’两个字。原来萧逸有一个习惯,像标签一样,在自己的所有东西上都刻了‘无愁’两个字,包括项链、箭簇、饭碗、水杯……就连‘白菜’身上,他都想印上‘无愁’两个字,后来想了想,生怕别人把自己的名字和马的名字混肴,这才作罢。

这个不是重要的,重要的是“你认识字?”看着面前的小女孩萧逸非常惊讶。

这可不简单,要知道这个时代的识字普及率非常的底,常常一个村子里也找不出一个识字的人来,识字基本被贵族、世家所垄断。而对于女孩的教育,基本都是以刺绣、女红为主,只有官宦家庭出身的贵族小姐才有可能教一点字,其余的基本上一辈子都是文盲……

“我也送无愁哥哥一件信物!”小女孩看着萧逸的眼睛非常的明亮。

“你?送我?”看了看小女孩身上,除了自己给她穿上的衣服也没有别的东西呀,自己刚才可是把她看的光光的,“难道?可是?还这么小……”

正在萧逸想入非非的时候,小女孩轻轻拉起他的右臂,微微一笑,露出一对可爱的小虎牙,然后,“啊!……”

“松手!啊!……不对,快松嘴!”看着右臂上被咬出来的两排小牙印,萧逸欲哭无泪,这就是给自己的信物呀?

左臂当初被狼牙咬了,现在右臂被人牙给咬了……

“记住了我叫女王!”小女孩趾高气扬的说道。

“嗯,我知道了,你就是我的女王!”萧逸呲牙咧嘴的说道,同时开始幻想皮鞭、蜡烛、项圈手拉手的向自己扑过来……

“我叫女王!……”

“没错,你就是我的女王!……

”我说我的名字叫女王,郭女王!”小女孩大声叫起来。

“郭女王?郭女王!这么点的小女孩叫女王?好另类的名字呀?而且好像听着还有点熟悉呢……”

晚上,把那位‘女王大人’送走后,满脸沮丧的萧逸终于回到了道观,看看手臂上的牙印,“好疼呀!深可见肉,估计会留下疤痕了,还是找老道上点药吧,万一狂犬病!……”

是夜,萧逸噩梦连连,梦话中带有:“水!……啊!我没脱你衣服……信物?……别咬我……女王大人!……呜呜!……皮鞭……

(本章完)

第31章 梦里依稀有故乡

清晨,小道观里,正在萧逸努力的解释为什么自己右臂上会有一个可爱的咬痕时,梁小鱼手执一封书信风风火火的跑到山上来了,而且见面之后倒地就拜,“请萧郎助我!……”

现在‘萧郎’这个称呼已经彻底传播开了,简直就是年少多金、英俊潇洒、聪明智慧……(此处省略一千字…)的代名词,并成为了卧虎亭周围10岁以上,16岁以下,所有未婚少女的梦中情人!

原来梁小鱼是来求助的,书信中说下个月是梁家家主的五十五岁大寿,届时让所有在外奔波的梁家子弟全部回去祝寿,信中还特别提到希望萧逸能去一趟蓟县梁家,会晤关于‘无愁酒’的事情。

“萧郎一定要助我一臂之力,这次去蓟县,除了商议‘无愁酒’的事情,信中字里行间的意思恐怕要在梁家子弟中选少家主了……”此时梁小鱼那双平时只看金子的眼睛中,燃烧起更加猛烈地火焰,无他,权利比之金钱更加醉人尔!

听到自己合伙人兼好朋友的哀告,萧逸心中也是波澜起伏:“自从被黑色闪电劈的穿越以来,自己的活动范围一直在卧虎山方圆30里以内,少年心性本就好动,现在也是时候出去走动一下,看看外边的世界是什么样子。

更何况无愁酒的制作流程梁小鱼早已知道,却能出于朋友的义气丝毫不透露给家里,对于这样信守承诺的朋友,于情于理萧逸都该出手相助一番。”

还有一件事,就是送给梁家家主的生日贺礼,对此梁小鱼是伤透了脑筋,梁家富甲天下,奇珍异宝应有尽有,加上梁老爷子一生经多识广,眼界之高恐怕一般的寿礼根本就入不了他的法眼。而这件礼物很可能关系到少家主之位竞争的最后胜负,因为送礼本身就是对一个人眼光的最大考验!

“如果是半年前,穷困僚倒之时,小弟肯定不敢有什么非分之想,可如今得萧郎之助,我们‘无愁酒’的生意如此之好,说是日进斗金都毫不为过,这梁家少家主之位,我也想争上一争!”从梁小鱼双目发红,两支拳头紧紧握着,看得出他是真的动了心思。

男人都有一颗野心,只是以前没有那个条件让他去竞争,现在不同了,有‘无愁居’的财富做后盾,再有萧逸等人的帮助,这家主之位,未尝不能搏一搏……

“礼物上你有什么准备?”既然已经决定出手,萧逸开始认真的询问起来。

“我已经在来往的客商中四处传话,但凡有奇珍异宝,愿意高价收购,可是宝物难求,而且家主他老人家眼光奇高,一般的东西他是万万看不上的,再说我的那些兄弟们在各处经营多年,无论是钱财上还是宝物来源上都远高于我,这事很是难办呀!”看得出梁小鱼是真的发愁了,眉毛都快扭成一团了。

“这倒是,可短期内上哪去弄奇珍异宝呢?而且身为一个大豪商,什么礼物才能打动他的心呢?”萧逸又开始蹲在地上拔头发了……

“商人最看重的是什么呢?珠宝?古董?名人字画?金砖?……都不是!商人虽然爱财,但却更加爱利!尤其是长远的利益;那么……就应该是……有了。”两个深深的酒窝又出现在萧逸那张小黑脸上。

萧逸拿出笔墨,又找来一块上好的软羊皮,一头钻进了屋子里……

外边的众人看到这位小爷又要画图,一个个吓得都缩起脖子,面面相觑,不知道那个倒霉鬼又要遭殃了。

半天以后,萧逸一脸笑容的走了出来,双手上满是墨点,连小脸上都沾了不少,显然刚才他画了很多东西,把羊皮卷往梁小鱼怀里一塞,“有了这个东西,我包你坐上梁家家主之位!”萧逸自信满满的说道。

虽然半信半疑,不过出于对朋友的信任,和一直以来对萧逸智慧的钦佩,梁小鱼还是仔细的收好羊皮,郑重的拱手行了一礼,虽然没说感谢之类的话,但大家相信,日后的回报绝对是惊人的。

听到有机会去幽州的治所蓟县游玩一番,让同样一直窝在山里的大牛和马六都非常动心,上蹿下跳的要求同去,至于张燕,人家本就是马帮出身,大江南北,黄河两岸,甚至是塞北草原那里没去过,对于出游他是一点兴趣也没有,他的精力全扑在练武上了。

经过一番商议,大家做出决定,由大牛,马六陪同萧逸和梁小鱼回蓟县,道观里则由张燕陪着‘出尘子’老道留守。

原本按照梁小鱼的意思是组织一只商队,大张旗鼓的回蓟县,不过却被萧逸阻止了,难得的出游机会,还是轻车简从的自在,就他们四个人骑四匹马,外加带上小马‘白菜’,这小家伙一向和萧逸形影不离,再带齐路上的应用之物就足够了。更何况大家族的内部争斗一向血腥残忍,谁敢保证梁家那些兄弟会不会半路派人截杀,人多目标太大,相反人少隐蔽、低调行事才是保命的王道!

这次出行大牛、马六都带上了自己新铸造的兵器,因为他们都行过冠礼,彻底成年了,所以前段时间,根据他们各自的武艺路数,由萧逸出谋画图,牛铁匠亲自动手,给几个人都打制了兵器。

大牛,由于他臂力过人,给他打造了一根镔铁狼牙棒,重达八八六十四斤,舞动起来,力有千斤。

马六,善于走诡异的线路,喜欢出奇制胜,给他打制了一把弯月钩镰枪,半月形的弯刃可砍、可钩,让人防不胜防。

至于萧逸因为年龄还小,气力还在不停地增长中,加上没有看上眼的铸造材料,所以暂时没有打造兵器。

因为黄巾之乱的原因,现在东汉各地官府对道士盘查的很紧,所以为了出行方便,萧逸把他那身混元八卦道袍脱了,换上一身纯黑色的武士袍,腰间插着那把‘贪狼’短刀,背上疾风弓,箭囊挂于马侧;至于梁小鱼只拿了自己那把从不离身的大号金算盘,金光闪闪的,他也不嫌沉。

一切准备完毕,为了进一步确保安全,萧逸决定提前出发,四个人白天游山玩水,晚上就在避风的地方野营露宿,点起篝火,烧烤自己射来的猎物,再喝口自家内部供应的精良版‘无愁酒’,一切都是如此的充满野趣。

一路之上,小马‘白菜’也是兴奋异常,不停地在道路上飞奔,真是急如闪电,快如烟尘!时而跑到路边啃食几口新鲜的青草,时而去轻嗅一下盛开的野花,结果被几只忙着采蜜的蜜蜂蛰了好几个大包,又可怜兮兮的跑到萧逸这里寻求安慰,若得众人一阵大笑。

“虽然是一千八百年前,可是看着眼前的山川地貌,还是依稀能看出一点后世的影子,看着在峡谷中汇合在一起的两条湍急的河流,这里日后会成为燕京最大的水库,维系着几千万人的生活用水;……这里是高梁河一带,日后会变成一座最漂亮的公园,为无数青年男女提供热恋的场所,……那片宽广的平原地带,以后会出现一座世界上最庞大的宫殿建筑,红墙黄瓦,高贵万分;还会有一座大广场,一位伟人的坟墓会在哪里静静的沉睡……”

看着眼前既陌生又熟悉的山川、河流,萧逸心中感慨万千:“梦里依稀有故乡啊!……”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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