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3章 防住了陆小凤,没防住包拯

“你是哪家反贼?”

金九龄不屑的看着柯百岁。

柯百岁面色陡然变得阴沉:“失败者才叫反贼,我们一直在隐忍,我们掌握的势力,远远超出你的想象!”

金九龄试探道:“青龙会?”

柯百岁点点头:“青龙会是我们一部分势力,不是全部,金九龄,我知道你在担心什么,我只想告诉你,继续效忠赵官家,永远不会得到升迁。”

“你能许诺什么官职?”

“事成之后,大理寺卿!”

“我要看到你们的诚意。”

“截止到明天早晨,我们会把你抢来的金银珠宝、古玩字画完成销赃,把一百八十万两银票放在你床头。”

“我抢来的镖银是八十万两,华玉轩的字画都是价值万金的精品,你给我一百八十万,这就是你的诚意?”

“金九龄,不要得寸进尺,黑市销赃的折扣,你应该比我更清楚。”

“我需要能安全花销的银票。”

“大通宝钞。”

“不能让任何人追查到我。”

“你现在是我们的人,保护你就是保护青龙会,我会尽力保护你。”

“我需要青龙会提供便利。”

“根据规矩,所有加入青龙会的成员都要经历考验,你情况特殊,青龙会可以为你破例,让你成为舵主。”

“我想成为十二青龙!”

“金捕头,过犹不及,十二青龙的能力在你之上,记住我说的话,十二青龙的能力、武功,均在你之上。”

“我有多少时间考虑?”

“一个时辰,过时不候!”

“这也算是考验吧?”

金九龄露出讥讽的笑容。

柯百岁柔声解释:“能不能快速做出决定,是很重要的能力,青龙会不需要优柔寡断、瞻前顾后的怂货。”

“我同意,我需要做什么?”

“什么都不用做,我们会帮你把一切痕迹清理干净,你的任务是做一个尽职尽责的护卫总管,需要你做事时,我亲自通知你,青龙会非常公平,只要为青龙会立功,就会有对应奖励。”

“青龙会最擅长对付自己人。”

“总是有人贪心不足,把青龙会大龙头的宽容,当做背叛的筹码!”

“你隶属哪位龙头?”

“大龙头。”

“我是不是可以理解为,如果青龙会是朝廷,你相当于太监总管。”

“非常正确。”

“柯先生,拜托了。”

“不用对我太客气,我不需要别人对我客气,我做事向来公事公办,除了完成任务,别的全都可以忽略。”

话音未落,柯百岁悄然消失。

金九龄没看出他是如何离开的,直到柯百岁的身影彻底消散,金九龄才揉了揉眼睛,满脸都是惊骇之色。

这家伙真的是柯百岁?

柯百岁的武功怎么会这么强?

青龙会!

大龙头是哪家王爷?

八贤王、八大王,还是太平王?

赵官家的家务事,处处透露着瞎扯淡的痕迹,不怪人们各种编造野史,实在是故事太过奇葩,难以理解。

由于赵官家子嗣不兴,哪怕经过数十年发展,也才只有三位王爷有资格被提及,说白了就是有能力造反。

一个是八贤王,太祖正统,缺点是没儿子,是京城最潇洒的王爷。

一个是八大王,太宗正统,颇有孟尝之风,养士三千,多有高手,朝廷看得非常紧,平日做事多有束缚。

一个是太平王,实际权力比八贤王和八大王更高,因为他是带兵的,赵祯对他非常信任,让他镇守边境。

如果青龙会的目的是造反,大龙头要么是三位王爷,要么是满清、蒙元等边关异族,策划搅乱中原局势。

金九龄管不了这么多。

王爷也好,异族也罢,只要能安稳度过这一关,就算让他变成癞蛤蟆躲在烂泥地里面,金九龄也只能忍。

金九龄快速赶到安全屋。

然后,金九龄惊的目瞪口呆。

存放在安全屋里的镖银、黄金、古玩字画、珍珠宝玉,一件也没剩下,只剩一个兵器箱,还有一张大床。

那些忠心耿耿的下属,陪同他作案的徒子徒孙,都被青龙会抓走。

案子不是一个人做的。

别的不说,如果金九龄能一个人搬走八十万两镖银,就算他整天花天酒地纸醉金迷,也能混成皇室供奉。

踩点、搬运、储存、销赃。

每个步骤都需要人。

目前为止,金九龄只处理掉帮忙挖地道的摸金校尉,别的没处理。

这些人都被青龙会带走。

只要金九龄稍有背叛之心,这些人就会被送到衙门,到那时,就算金九龄有一千张嘴,也无法撇清关系。

想到此处,金九龄越发恼恨。

金九龄没有孩子,指望这些徒子徒孙帮他养老,一念之仁,没有把协同作案的捕快灭口,导致生出后患。

希望青龙会足够谨慎吧!

金九龄给红鞋子二娘传信,让她把公孙大娘约出来,直接宰了她。

借刀杀人计划失败。

想夺权,必须自己亲自操刀。

……

青龙会做事干净利落。

线索完全中断。

没有一击必杀的证据,推理没有任何意义,金九龄可以发动胡搅蛮缠,把身上所有破绽用强词夺理赖掉。

陆小凤出门找寻证据。

先去饭馆。

吃饱了才有力气找证据。

到了饭馆,刚刚坐下,就看到一个黑炭头走下楼梯,正是包拯,包拯对陆小凤拱手一礼:“陆大侠,有些事情我不方便细说,你快去帮忙救人。”

两人在使团案见过面,陆小凤非常了解包拯,知道他不是信口开河、乱开玩笑的人,尤其关乎生命安全。

“在哪?我去看看!”

“客栈后面,你随我来!”

包拯把陆小凤带到楼上包厢,这里是最差的包厢,打开窗户,看到的不是美丽风景,而是饭馆后门院墙。

平日里,这个窗户从不打开。

尤其是在秋冬时节。

包拯和公孙策喝多了,想打开窗户透透气,发现有人扛着几个大麻袋,分别搬上七八辆马车,这些大麻袋里面鼓鼓囊囊的,里面很明显是人,包拯误以为遇到人贩子,本想去报官,下楼时遇到陆小凤,立刻向陆小凤求助。

陆小凤双眼微眯,看出扛麻袋的壮汉都有功夫在身,练过横练气功,麻袋里面的人不是小孩子,而是身高和包拯差不多的成年汉子,京城什么时候出现这样一伙人?是六分半堂暗中搞鬼,还是李燕北杜桐轩偷偷搞的副业?

陆小凤示意包拯不要声张,飞身从窗户飞掠下去,他动作奇快,用李兆廷教的法门,完全掩盖自身气机。

壮汉没能发现陆小凤,依旧在不断搬运麻袋,陆小凤伏在马车下面,用匕首开个天窗,轻柔的划开麻袋。

一截捕快制服从里面露出来。

被绑架的竟然是捕快!

陆小凤快速检查,发现周围几个麻袋里面都是捕快,脑中默默盘算搬运麻袋的人数,在这些人完成搬运,所有人刚刚聚齐时,陆小凤悍然出手。

灵犀一指能后发先至,接住敌人刺来的兵刃,出招速度可想而知,陆小凤的轻功身法,至少是江湖前五。

只听得“啪啪啪”声响,壮汉尽数被陆小凤击倒,陆小凤透过窗户,示意包拯去报案,随即快速打开麻袋,麻袋里都是捕快,全都被下了迷药。

过不多时,六扇门捕快到来。

看着敢对捕快出手的匪徒,这些人感同身受,掏出镣铐、木枷,把这些壮汉抓起来,随后把同僚们唤醒。

这些壮汉是青龙会外门成员,奉柯百岁的命令,搬运金九龄的下属,以此制衡金九龄,免得这家伙背叛。

万没想到,出门遇到了包拯,更没想到的是,包拯遇到了陆小凤。

两位死神联手,有谁能逃得了?

这些捕快醒来后,看着面色冷峻的陆小凤,误以为东窗事发,还有些人觉得金九龄想杀人灭口,慌忙跪在地上请求饶命,七嘴八舌的把金九龄的秘密卖个精光,包括金九龄的安全屋。

陆小凤:还特么有这种好事!破案这么简单吗?等着天上掉线索?

这种事对陆小凤很罕见,对包拯实在太常见了,少年包三天,一天接触某个案子,一天等着有人送线索,一天得到关键线索,然后推理出真相。

……

城西老巷。

公孙兰准备赴金九龄的约,想看看金九龄有什么把戏,发现一个风姿绰约的身影挡在身前,正是冯素贞。

“我该怎么称呼你?公孙大娘、熊姥姥还是女屠户?说真的,这些称号多半是平账用的,大部分不是你。”

“怎么称呼都行,如果有一天,我进了李家大门,你哪天心情不爽,狠狠抽我两巴掌,我只能哭着忍耐。”

公孙兰这话听起来像是示弱,实际每个字都是挑衅,冯素贞并不动怒,反而露出温和友好的笑容:“进了家门的都是姐妹,我怎么舍得打你呢?”

“河东狮一吼,君子抖三抖!正人君子都受不了,更何况是我这身娇体弱的小女子?唯有恳求姐姐饶命。”

“啧啧~你知道的不少啊!”

“姐姐勿怪,知道的太多,全都是妹妹的错,与李公子绝无关系。”

“呵呵!”

“姐姐千万别误会,我真的不是赴李公子的约,奴家自幼体弱多病,如何敢与姐姐这位河东狮争风吃醋?”

“我不是来听这些的,我想问你三个问题,你可以选择回答、不回答,选择回答可以离开,选不回答……”

“不回答又当如何?小妹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真的什么都不知道!姐姐这般盛气凌人,是不是有些过分?”

“你有没有模仿作案?”

“呦~~姐姐还真是……”

“王府宝库案你参与了多少?”

“姐姐怕是问错人……”

“你是魔教四公主之一,也是魔教四公主中身份最神秘的,因为你师父是南海娘子,她是魔教第一易容高手,你是青龙会的人,还是王爷的人?”

“这些与姐姐有关系吗?”

“看来,你的选择是不回答!”

“锵!”

“争锋”宝剑出鞘。

独孤求败第一把宝剑。

新发于硎,红日初升,意气风发!

公孙兰双手从背后交错而过,手中握着两把宝剑,昨晚与李兆廷比剑,被李兆廷斩断缎带,仓促之间,找不到备用的缎带,只能双手持剑御敌。

就算有合适的缎带也没意义。

公孙兰的武功需要配合魅术。

魅术对冯素贞无效。

反而会因此落入绝对下风。

(本章完)

第144章 大妇之威

“姐姐真的好凶哦~~”

公孙兰怯生生的看着冯素贞,猛地掷出花篮,两把短剑飞刺而至。

冯素贞身形一闪而过,宝剑闪过青湛湛的光芒,恰到好处的擦着两把短剑顺势而下,刺向公孙兰的小腹。

哀牢山三十六剑!

招数冷肃凄厉、迅捷狠辣。

冯素贞原本并不擅长剑术,但与李兆廷成亲大半年,耳濡目染之下,早已成为用剑好手,剑法炉火纯青。

争锋剑在冯素贞手中颤动,初始时剑鸣似有若无,转眼化为龙行四方、鱼翔浅底、活泼灵动至极的剑啸。

一般来说,以剑鸣、剑啸辅助出手的剑法都是主打“反差”,比如黄钟公的七弦无形剑、东晋剑术宗师谢玄的九韶定音剑,都以剑鸣制造反差。

声音越快招数越慢,声音越慢招数越快,让敌人不知剑势从何而来,不知剑气到何处去,最终引颈受戮。

冯素贞的剑法绝非如此。

当初梅庄刺杀结束后,李兆廷向黄钟公求取七弦无形剑,黄钟公痛快的交出剑谱,冯素贞认真的钻研过。

冯素贞得出结论:七弦无形剑是很高明的剑法,但不适合争锋剑心,也不太适合我,应当反其道而行之。

公孙兰自幼学习音律舞蹈,从音乐造诣而言,绝对是宗师级别,在舞蹈方面更是大宗师,当世少有敌手。

眼见冯素贞用出类似九韶定音剑的剑法,公孙兰立刻想到御敌手段,没想到冯素贞的剑法与之完全相反,剑鸣剑啸不是干扰敌人判断,而是刺激自身真元气血,如沙场战鼓,似虎啸龙吟,剑鸣声音越嘹亮,剑势越是激昂。

剑锋划过空气时,若有若无的旋律高低回响,银瓶乍破水浆迸,铁骑突出刀枪鸣,金戈铁马,气吞万里。

剑鸣循环往复,如波推浪涌,不断包裹、缠绕向公孙兰手中双剑,任凭公孙兰左冲右突,全都无法离开。

这是什么剑法?

这是冯素贞能用出来的招数?

公孙兰深知情报的重要性,调查过冯素贞的完整情报,知道冯素贞有一身高明武功,但主修武功是琴曲。

未出阁,大门不出,二门不迈。

嫁人后,贤妻良母,持家有道。

除了李兆廷调侃的状元之才,冯素贞几次出手,没什么亮眼表现。

公孙兰分析情报,觉得冯素贞是李兆廷的辅助,所谓的状元之才,实则是闺房之乐,夫妻二人互相调侃。

交手之后才知道,冯素贞不喜欢人前显圣,是因为场面太小了,冯素贞觉得没必要,要显圣就显个大的。

冯素贞剑法不如李兆廷,但剑势之意气风发,剑意之热血激昂,剑气之恢弘炸裂,绝不亚于李兆廷半分。

尤其是独属于冯素贞的,外人无从得知的意气风发的姿态,仿佛左手持笔压服京城万千学子,独占鳌头,右手持剑降妖伏魔,还天下朗朗乾坤,文能提笔安天下,武能上马定乾坤,江湖中的恩恩怨怨,如何能困缚冯素贞?

冯素贞甚至不受“自身”束缚。

包围公孙兰的天罗地网,对冯素贞无法形成丝毫阻碍,冯素贞持剑在天罗地网之内,开辟一条康庄大道。

仅仅三十余招,公孙兰的闪避空间被压缩的只剩一丈,大脑全神贯注,以武者本能分辨方位,倘若用视觉、听觉分辨位置,必然会被剑气迷惑。

“反其道而行”毫无意义。

因为公孙兰无法判断冯素贞的剑是正着打,还是反着用,如果连武者本能都被干扰,不如直接弃剑投降。

公孙兰觉得自己处在狂风暴雨中的一叶扁舟之上,四周笼罩暴雨狂风、滔天浪涌,她唯一能做的就是操控脚下一叶扁舟,高低起伏,随波逐流。

不是公孙兰的武功不够高,而是冯素贞的武功太高、太强、太狂。

亢龙有悔,盈不可久。

连环不断的进攻固然威风,但只要守住这波攻势,就能以逸待劳,以防守反击之法,击破冯素贞的剑网。

公孙兰在等这一刻。

冯素贞知道公孙兰在等这一刻。

蓦的。

冯素贞发出一声狮吼。

金刚禅狮子吼,结合如来神掌中的佛问伽蓝一式,声波化为天河巨浪,卷向公孙兰,冯素贞手腕回旋,剑啸与吼声充盈在场上,剑势从气象万千变为潇逸跳脱的清音,曲调交融,形成一种如诗似画,既浓郁又洒脱的意象。

如阳光破开层云,光照大地,剑势如有实质,却又实中藏虚,剑招似是千变万化,又干脆利落朴素凌厉。

“铛!”

三剑交锋。

公孙兰被一剑轰退数步,险些握不住手中短剑,冯素贞左手弹剑,以降魔琴的曲调,发出一声悠扬剑鸣。

公孙兰猝不及防,精神恍惚,冯素贞趁机上前半步,葵花点穴手!

指如疾风,势如闪电。

公孙兰胸前七处穴位被封住。

江湖规矩,法不传六耳。

如果《葵花点穴手》是从葵花派学来武技,绝对不能外传,但是,这卷秘籍来自大理,是大理给的谢礼,只要是李家人,全都能学葵花点穴手。

公孙兰哪知道这些套路,被冯素贞一指封住穴位,只能无奈投降。

“姐姐,你赢了。”

“可以回答问题了吗?”

“败军之将,何足言勇,人为刀俎我为鱼肉,小妹怎敢违背姐姐?”

“你刚才不是这么说的。”

“小妹年幼无知,竟敢挑衅姐姐,请姐姐看在李郎面子上宽恕一二,日后进了家门,小妹多敬您几杯茶。”

“改口改的真快啊!”

“这也无奈,当初在金陵,教主和李郎打赌,把我输了出去,我纵然有千般不愿,也不敢违背教主命令。”

“别扯开话题,先回答我刚才提出的三个问题,否则,我很宽容,我的剑不是很宽容,知道这把剑的来历吗?独孤求败年轻时的佩剑,弱冠时持此剑与河朔群雄争锋,最是喜欢战斗。”

“姐姐,小妹……”

“你有三息时间做出决定。”

“小妹愿意听从姐姐命令!”

好汉不吃眼前亏!

公孙兰嘴上服软,心中把负责收集情报的魔教探子,骂了几十遍。

这就是你们收集的情报?

老娘信了你们的鬼话,遇到李兆廷两口子,处处吃瘪,连续挨揍。

马勒戈壁的!

圣教探子怎么变得这么差?

圣教何时堕落成了这般模样?

……

金九龄在安全屋等公孙兰。

这里是金九龄的“主场”,不仅收藏着武功秘籍、疗伤丹药,还有金九龄花费重金打造的一大箱子武器。

李兆廷出道前,金九龄设想的敌人是陆小凤,为了对付灵犀一指,金九龄订做了很多武器,长枪大戟、铁锥铁锤应有尽有,最沉重的将近百斤。

重达百斤的大铁锥全力轰砸,就算是黄金手指,也会被砸成肉酱。

以力破巧。

金九龄是少林弟子,根基浑厚,面对轻功高手,最喜欢强攻猛打。

这里有个特殊问题。

为何没想过对付楚留香?

楚留香在江湖中的名声,比陆小凤更大一些,与捕快的距离更近。

“盗帅”楚留香。

捕快抓贼,天经地义。

无论金九龄用什么方法、什么计谋对付楚留香,都是合情合理的。

至少在官府层面没有阻碍。

如果想出名,抓楚留香的性价比更高一些,金九龄为何恨陆小凤?

因为在很多年前,金九龄用计抓到过一位大贼,那就是司空摘星。

当时的司空摘星刚刚出道,不是偷王之王,而是小有名气的毛贼,金九龄抓住了他,又悄悄的把他放掉。

都说没人见过司空摘星真面目,就连陆小凤也没见过,这话是错误的,金九龄见过司空摘星的真面目,无论司空摘星如何易容,都会被他发现。

既是人情,也是威慑。

这份人情留了将近二十年。

金九龄打算在近期用掉人情,没想到李兆廷和陆小凤动手太快,还有黄雀在后的青龙会,根本忙不过来。

就在金九龄盘算对付公孙兰、收服红鞋子的时候,外面传来敲门声,敲门声响起前,外面一直鸦雀无声。

对方是怎么靠近的?

谁会突然找到这里?

金九龄打开房门。

门外站着金九龄最恨的人。

李兆廷。

“李兆廷,你来做什么?”

“捉拿翠竹大盗。”

“你有证据吗?”

“金捕头,你脑子被驴踢了?捕快办案才需要证据,我是江湖人,江湖人不需要证据,只需要作案动机。”

“我的作案动机是什么?”

“钱!”

“你觉得我会缺钱?”

“如果你没有傍上红鞋子二娘,怕是早就穷的上街唱莲花落了,六扇门捕快的薪水怎么可能撑得住损耗?”

“你一直都在怀疑我?”

“我从未怀疑过别人。”

“你知道红鞋子吗?”

“知道!”

“为什么不去调查红鞋子?”

“因为我知道你是凶手。”

“谁告诉你的?”

“王府酒窖,我去拿酒的时候,看到一个大窟窿,线索太过明显。”

“就这?”

“这还不够吗?”

“足够了!”

“金九龄,我很好奇一件事,你为什么这么恨我?我和你见过两三次,说话不超过十句,咱们何仇何怨?”

“李兆廷,你抢了我的风头。”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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