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82章 魔都为什么叫魔都

李野抵达沪市的第三天是星期天,天空终于放晴了,展览会上的人暴涨了七八倍都不止,但是李野只在一分厂的展区待了半天就溜号了,

别人问起来,他就是去市场调研,但其实他是去找文乐渝逛街了。

从一定程度上来说,牛红章没有冤枉李野,他就是跟老婆来沪市旅游的,但今天是星期天,就是天王老子来了他也应该休息。

他又不跟小朱等人一样甘愿挣那双倍的加班费,你能怎么样?

李野到了文乐渝的住处,发现小媳妇儿早就梳妆打扮好了在等着他了。

看到文乐渝又扎起了马尾,李野脸上的笑容就根本止不住。

因为自从文乐渝这两年升了职之后,她就很少扎马尾了,因为扎马尾不够庄重,

不得不说,有些机关企业里的规则就是迂腐,只要你是领导岗,哪怕你年龄二十几,都得装出灭绝师太的范儿。

让十六岁的周芷若去装灭绝师太,这不是丧尽天良吗?

文乐渝看到李野,就好笑的问道:“你傻笑什么?”

李野伸手就拽住了文乐渝的马尾巴,然后轻轻的道:“我听人家说过一个小故事,

有人问佛,怎样才能找到最爱的人,佛说一见你就笑的人,和一见,你就笑的人.所以一见到你就笑,有什么不对吗?”

文乐渝眨了眨眼,会心的笑了,然后又伸手拍开李野的爪子:“别拽了,老大个人了.”

李野不悦的道:“老大个人就不能谈恋爱了?你还不到三十呢!我有时候做梦都想起以前拽你头发的感觉.”

“行行行行,回家随便你拽,现在咱们得先去吃饭,饿死了”

文乐渝半哄半骗的敷衍了李野,两个人才终于出门。

两人都是第一次来沪市,对这个传说中的“魔都”还是比较期待的。

“魔都”一词最早出现在一位日笨作家村松梢风年出版的小说《魔都》中,

这本小说是他针对二十年代的沪市所创作的作品,作品之中对沪市的阴暗面进行了描述,并用“魔都”来代指沪市。

而后来的人认为,沪市之所以被称为“魔都”,是因为当初沪市有租界的存在,导致租界和县城形成了两个完全不同的世界,

这两个世界互相渗透、互相冲突,使它成为一个兼容并蓄的都市,也产生了种种奇特的“魔性”。

李野和文乐渝走在南京路上,看着沿街那些西方风格的建筑,再看看拥挤的人群和鳞次栉比的沿街商铺,确实能够感受到一股特殊的气息。

但是,两个人对这种气息却都不怎么喜欢,哪怕看到了李莹跟傅依若鼓捣的奢侈品店,也只是进去随意的逛了一圈就出来了。

因为这股子气息给李野和文乐渝的感觉,总有些不真实,有些虚假。

就比如那奢侈品店,里面的店员个个都是“爱买不买”的高冷范儿,但李野却知道她们的底细,这几个品牌的奢侈品都是傅依若在港岛注册的李氏珠宝公司代理的,就是个二道贩子,装什么高大尚呢?

非要说什么异国时尚的话,李野和文乐渝又不是没在海外见过,所以面对这种虚伪的繁华,两个人都有些无感。

李野觉得,还是几十年后的沪市更加自信,更加值得骄傲,因为那时候大家的自信和骄傲来源于GDP世界第六的强盛,而不是眼前这些租界时期留下来的古董洋房。

但是兴致缺缺的两人在不经意间走进了一道小巷子之后,却发现了另一方世界。

逼仄的弄堂之中,有些地方还残存着昨天下雨造成的积水,远不如外面的世界干净、整洁,但是却充满了实实在在的烟火气。

追逐打闹的孩子,晾晒衣服的妇女,还有拿着工具在狭小空间内修修补补的男人,都呈现出了另一个沪市。

几十年前,租界和县城之间是两个世界,而几十年后,虽然租界没有了,整个沪市还是两个世界。

十里洋场上的摩登,和小巷弄堂中的烟火,交错出了所谓的魔性。

一家藏在巷子中的包子铺,正有刚出笼的小笼包卖,李野和文乐渝尝了一下,然后就惊讶于小笼包的美味。

中午时候两个人在所谓的“老店”中吃过,却远远不及这小弄堂之中的味道。

想想也是,小巷之中做买卖,拿出手的就只有一个“味道”,你做的不好吃早就倒闭了,

而繁华之中的百年老字号,就跟杭城的西湖醋鱼一样,卖的就是个“招牌”,你觉得难吃,有的是外地人上当。

李野和文乐渝来了兴趣,兜兜转转逛了好半天,又吃到了一家生煎和一家排骨年糕,有一家味道特别好吃,有一家用料特别实诚,让人非常的满意。

有人说,沪市人的夜晚,是从生蜂窝煤炉子开始的,家里太过狭窄,能够随意搬动的蜂窝煤炉子大受欢迎。

此时已经是下午四五点钟,弄堂中有人开始往外搬蜂窝煤炉子,然后扎上围裙开始做饭,一时之间,弄堂中的烟火气更浓了。

而李野和文乐渝走到一处地方的时候,发现做饭的大多都是男人,而且看他们的手法还相当熟练。

李野上辈子就听几个女同学说过,沪市的男人都很会做饭,继而演变出“人家沪市男人那么有钱都做饭,你们凭什么不做饭”的理念。

但是现在是九一年,这种场景实在是稀罕。

文乐渝拿起了照相机,想要记录下这个场面,但是又觉得有些冒昧。

于是李野就上前跟几个男人搭讪。

“大哥,介意我们拍张照片吗?”

“拍照片?可以可以。”

对方看了看李野,又看了看文乐渝,感觉这两个衣着干净的年轻人不像坏人,也就没有计较什么。

然后李野用半盒好烟的代价,就跟几个男人聊上了天。

“听说你们沪市男人都给老婆做饭,是真的还是假的?”

“那当然,老婆是用来疼的,我们沪市的男人都体谅老婆”

“小兄弟,你和你女朋友结婚了吗?结婚之后也要学着做饭哦.”

“.”

几个男人扎着围裙抽着烟,还不耽误挥动手里的锅铲,跟李野吹牛打屁。

但就在这个时候,一阵泼辣而鄙视的声音突然从旁边的楼上传了下来。

“小伙子,你可别听他们胡说,他们给我们做饭是因为我们要上夜班挣夜班费,要不然你以为他们会心甘情愿?”

(本章完)

第1283章 男人为什么会做饭

李野诧异的转头看向了声音的来处,就看到一个女子一边梳着头发一边从阁楼上下来,边走还边打着哈欠。

而附近的几户人家也好像约好了似的,先后都有女子走了出来,一看都是刚刚睡醒的样子。

李野敏锐的目光看到了她们手上的老茧,还有那股子强韧的泼辣。

这时候李野才想起来,在九十年代大下岗的时候,沪市的纺织工人非常非常的多。

而她们,大多都是要上夜班的,非常的辛苦。

听到女人的鄙视,一个正在炒菜的男人不太高兴的辩解道:“你们上夜班确实很辛苦,但我们可不是因为什么夜班费”

“算了吧!我们要是比你们挣得少,你们会给我们做饭?谁比谁傻?”

“.”

一个女子打断了丈夫的解释,然后问向李野:“小后生,你说是不是?”

【原来沪市男人会做饭是这么来的啊?】

李野立刻说道:“大姐你说的真有道理,我媳妇儿就比我能干,所以家里我最会做饭。”

“哈哈哈哈哈~”

“这么年轻就结婚了吗?嗯,你媳妇儿很漂亮呢!”

“原来你也会做饭啊!那你媳妇儿还是有福气的。”

一群女工哈哈大笑,而文乐渝也跟着笑了。

要说老李家谁最能干,她文乐渝未必能数第一,但她也是尽心尽力在为这个家奋斗的,只要为这个家尽力付出,家里的男人自然疼你。

而沪市的男人都会做饭,并不是源于他们的性格有多温柔,而是因为他们的媳妇儿都很能干。

“兄弟你真会做饭啊?”

“当然,我北方菜做的很好的。”

“北方菜味道太重了,跟我们的特色不一样.”

“是,北方菜油盐都重,适合饭量大的人.”

“北方人饭量是大,那天我看到一个北方人吃小笼包,一口气吃了三笼”

“哦,我得吃四笼才半饱.”

“哈哈哈哈~”

几个做饭的男人听了李野的回答,立刻把他当成了“自己人”,互相聊了好一会儿,才意犹未尽的跟他告别。

“你知道吗李野,我这辈子吃的最好吃的菜,是在二粮店时候你做的炖菜,等后来我们到了京城,就再没吃过那种味道了.”

“二粮店的时候?那时候不都是姜小燕做菜吗?”

“姜小燕不如你做的好,不舍得放油,火候也掌握的不行,但那时候我又不好意思说让你掌勺,所以现在想起来真的很遗憾.”

“哪有那么多遗憾?等回家了我给你再做一回炖菜,保证跟原来一个味儿.”

“嗯,那也行”

李野牵着文乐渝的手,在弄堂之中穿行,绕过了一个个的蜂窝煤炉子,说着曾经那段珍惜的过往。

只有经历过苦日子的人,才能理解这踏踏实实普普通通的家常菜,跟大酒店里那鱼翅鲍宴的区别。

不过就在两人经过一处拐角的时候,李野突然拉住文乐渝往后退了两步,好似看到了什么东西。

文乐渝惊讶的看了看李野,然后从拐角后面探出头看了过去,却没看出什么异常。

然后她就不解的问道:“怎么了?你看到什么了?”

李野表情严肃的低声说道:“那个长头发的男人,我认识。”

“.”

文乐渝顺着李野的目光看了过去,看到了一个“与众不同”的男人。

男人一米八多的个子,半长的头发散乱而飘逸,虽然穿着简单的短裤背心,却浑身散发着一股子流浪艺术家的味儿。

正是前些天跟李野说,自己要和傅桂音一起用脚步走遍世界角落的汤之昱。

文乐渝低声问道:“那人是谁?”

李野缓缓摇头道:“情况可能有点复杂,待会儿再跟你说。”

此时的汤之昱一边扎着围裙单手做饭,另一只手还拿着一本书,偶尔还要翻上几页。

这让李野非常惊讶,因为前些天他看到汤之昱从宝马850上下来的时候就拿着一本书,当时还以为他是在装艺术,但这时候看起来好像不是。

你装艺术范儿,总要有观众才行,要不然你装给谁看?

“饭做好了伐?”

一个女人走到了汤之昱的身边,接过了汤之昱手里的活儿。

汤之昱笑了笑,转身去拿了一个饭盒,配合着女人把饭菜做完,然后用筷子把最好的肉菜给她装进了饭盒里。

“我吃不完这么多的,你吃就好了呀!”

“我不上班,哪里需要吃那么多,你带着晚上加餐你最近都瘦了”

“.”

李野震惊了,因为他百分百可以肯定,汤之昱跟这个女人是夫妻关系,那么他跟傅桂音是怎么回事呢?

傅桂音可是亲口说要跟他结婚的。

女人拿好了饭盒,顺着小巷走了出来,李野赶紧拉着文乐渝走向别处。

然后李野把汤之昱的情况跟文乐渝说了。

文乐渝也非常惊讶:“你说他是你的.小姨夫?”

“什么小姨夫?我不认那门亲戚的,而且这家伙好像是个骗子呀!”

李野真的想不通,汤之昱是怎么骗到傅桂音的。

傅桂音可是浪迹江湖数十载的情场浪女,见过的各色男人不知道多少,怎么可能分辨不出汤之昱的成色呢?

一个弄堂里的家庭妇男,怎么可能伪装成“喜欢到处走走”的艺术家的?

【难道是全凭看书?】

李野这时候仔细回忆,才想起来当初汤之昱手里拿着的是一本外文小说,而刚才他拿的那本,说不定也是。

如果只是凭小说里的内容片段,就可以伪装成流浪艺术家的话,那这个家伙的道行也太高了吧?

道行这么高,怎么会在弄堂里炒菜?

李野问文乐渝,文乐渝也想不通。

不过就在这个时候,汤之昱忽然从弄堂里出来了。

这时候的汤之昱已经换了装束,从头到脚英伦风,手里拿着一本外文书籍。

文乐渝恍然说道:“我知道他为什么能骗过你那个小姨了。”

李野诧异的道:“为什么?”

文乐渝道:“任何一个女子,在接触一个男人的时候,永远是先关注他的外表,如果他的外表非常契合那个女子的喜好,那么她的警惕性就会大幅度的降低.”

“你说的有道理,傅桂音确实喜欢他这一款。”

李野非常佩服文乐渝的判断,因为当初的艾先生也跟汤之昱是一类人,不过李野忽然想到了什么,转头看向文乐渝。

“小渝,那你当初遇到我的时候.”

“快走,我们跟上去看看.”

文乐渝都没等李野说完,就拉着他朝着汤之昱追赶了上去。

但是看她那突然间红起来的脸颊,显然是有些不好意思了。

李野当然不能罢休,促狭的问道:“不是,原来你对我是降低了警惕,我才有机会的呀?那我岂不是个绣花枕头?”

“哎呀,我对你放松警惕,我妈可不会大意,你是全方面优秀好不好,你不是绣花枕头,别问了,再问跟丢了.”

“.”

文乐渝拉着李野,急匆匆的追踪汤之昱,就跟谍战片一样跟了两条街,最后跟到了一家咖啡馆。

眼看着汤之昱走进咖啡馆,坐在了窗口的位子,文乐渝拉着李野就要进去,

但是李野乏味的道:“别跟了,那人认识我,而且人家这是要修炼咖啡的十三种喝法,艺术家的人生咱们不懂,随他去吧!”

但是文乐渝却道:“那他不是骗人吗?就算你不认马来的那门亲戚,可刚才的那个纺织女工呢?”

李野皱了皱眉头,迟疑的道:“要不.我跟傅桂音说一声?”

文乐渝不置可否,但是看向咖啡馆的眼神,逐渐变得凌厉。

一个辛辛苦苦上夜班赚夜班费的女子,供养着一个不上班的艺术范丈夫,可这个丈夫竟然要抛弃她,跟另一位女子走遍世界的各个角落。

“该杀~”

文乐渝咬着牙说出了两个字。

李野笑了笑,没有发表自己的意见,毕竟他不想掺和傅桂音和汤之昱的因果。

但是下一刻,他的脸色就变了。

因为一个二十岁左右的男生走进了咖啡馆,坐到了汤之昱的面前。

“小渝,你悄悄的进去,坐在他们两个旁边,听听他们说些什么.”

文乐渝疑惑的道:“现在你怎么改主意了?”

李野低声道:“那个年轻的男人是傅桂音的亲生儿子,也曾经是咱娘的养子.”

文乐渝惊呼道:“你说他是傅知满?”

李野讶异的道:“你还知道他?”

文乐渝叨叨叨的道:“我当然知道,小若跟我说过,咱娘养了他十三年,结果养出来个白眼狼”

李野点点头道:“这个傅知满的心性不好,所以我不认为他喜欢汤之昱,毕竟这个后爹有可能分走傅桂音的家产.”

人们常说,子女是分不走你的财产的,但是配偶却能。

所以如果汤之昱娶了傅桂音,傅知满在继承傅桂音的家产方面,还不是第一顺位。

“好,那我进去听听.”

文乐渝怔了怔,顿时兴奋的走进了咖啡馆,她长这么大,还没干过这种事儿呢!

文乐渝进去之后,很顺利的坐到了汤之昱的隔壁位子,而更顺利的是,汤之昱跟傅知满说的是英语,所以他们一点都不避讳谈话的内容。

而文乐渝,可是京大英语系的毕业生。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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