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4章 柳暗花明

说出来你们可能不信,我们在这山沟沟里蹲了三天,结果抓到了自己人。

一时间,

郑凡、阿铭和瞎子三人目光交汇,

瞎子没目光,但也假装自己是有的样子!

这事儿,说是误会,是不可能解开的了,因为已经有两个密谍司成员被自己这边杀了。

哪怕是真的将这件事报上去,也不好收拾,别的事情靖南侯是能保下来的,这顶保护伞的厚度整个大燕可以排前三;

但问题是,你既然得知了关于赫连家宝库的消息,为什么不上报?

你居然敢偷偷地自己去寻找宝库,你一个盛乐城城守企图私吞一座宝库,这是什么居心?

这玩意儿,已经黏裤裆了。

所以,

眼前这位密谍司的好汉,

你是上路也得上路,不上路也得上路,不管怎么样,是不可能活着出去的。

郑凡伸手,将先前卡在对方嘴里的锉子给取下来,对方当即开口道:

“你们是什么人!”

郑凡很平静地回答道:

“大成国东厂!”

“…………”瞎子。

“…………”阿铭。

“东厂?”

“和你们燕国的密谍司一样的衙门。”

男子的眼睛微微一眯,似乎是在心里分析着情报是否准确。

“赫连家的宝库,是我晋人的,你们燕人拿了土地还不满足,还想觊觎我晋人的民脂民膏?”

“笑话,赫连家的土地显然都是我大燕的疆土,赫连家的东西,就是我大燕的东西!”

哟呵,是个好汉;

而且说话风格很燕国。

郑凡灵机一动,笑道:

“倒是辛苦你们了,千辛万苦地把赫连家的小姐给放出来,不过,可惜了,现在倒是便宜我们了。”

此人闻言,脸色顿时一变,惊呼道:

“你们,你们在密谍司有暗桩!”

还有一句话他没说,但都能猜得到,那就是:否则为什么会知道这个消息。

郑凡长舒一口气,自己是猜对了。

其实,在得知赫连宝珠的身份后,郑凡就有怀疑了。

因为他深刻地清楚燕人的作风。

田无镜是个能自灭满门的主儿,李富胜这种神经病也是镇北军培养出来的总兵。

赫连家敢落井下石主动进攻燕国,燕国反起手来怎么可能不给他灭得鸡犬不留?

看样子确实是这样,赫连宝珠明显就是密谍司故意放出来的,想着放长线钓大鱼。

男子冷哼一声,道:

“你们跑不掉的,这附近有我数千燕军!”

郑凡听到这话还愣了一下,随即明白过来对方是在说什么。

很显然,前几天的军事行动,让这帮密谍司的番子也有些诧异,并且因此失去了对赫连宝珠一行人的跟踪。

所以,这个人刚刚说的数千燕军,应该是自己的兵马。

嘿,有意思了,你拿我自己的兵马来威胁我?

这时,瞎子开口道:

“主………厂公。”

“嗯?”

“我对他有些话想说。”

“你说吧。”

瞎子低头,看向了这个男子,道:

“你看,你的两个兄弟已经死了,你也落在了我们的手里,只要你愿意,完全可以投靠我们的东厂,日后有享不尽的………”

男子身体忽然一颤,嘴里开始有鲜血涌出,眼里带着嘲讽之色。

他咬舌了。

瞎子叹了口气,回头看了一眼郑凡,郑凡点点头。

瞎子会意,伸手遮住了男子的眼睛,一根银针直接刺入对方的穴道,给了男子一个痛快。

水潭边的樊力已经上来了,全身上下湿漉漉的,身上还背着一具尸体。

“正好,阿力,你挖个坑,把这仨都埋了吧。”

樊力挠了挠头,然后又点点头,将三具尸体都扛在了身上,走向了远处,开始挖坑。

而这时,薛三也回来了,手里拿着匕首,匕首上还带着血。

“主上,那边的两个我已经解决了,咦,活口呢?”

薛三有些纳闷,怎么全都死了?

“杀错人了,杀的是密谍司的人。”瞎子解释道。

“燕国的密谍司?”薛三有些恍然大悟道:“怪不得我最后杀的那个人临死前骂我的话带着点儿燕国口音,我还以为是我听错了。”

郑凡在洞穴口又坐了下来,道:

“三儿,你去把那两具尸体找回来,一起交给樊力埋了吧。”

到底是袍泽,杀你们是误会。

薛三点点头,转身去扛尸首了。

阿铭坐下来,看了看自己腹部的伤口,默默地又拿出水囊,喝了两口血。

瞎子则扭头对郑凡道:

“主上,密谍司既然会摸索到这里来,这证明燕国朝廷那边其实也没找到宝库的接头人,我们其实还是大有机会的。”

郑凡伸手揉了揉眉心,道:

“事情没之前那么简单了。”

“主上,这个不用担心,您先前说的那个身份不是正合适么?反正扣个屎盆子出去,成国的东厂,乾国的银甲卫,甚至是江湖人士帮派都可以,布置得巧妙点儿,留点儿蛛丝马迹什么的,总能给我们自个儿洗干净的。

就算找到了宝库,咱们再找个办法洗,钱不就是了,没必要跟暴发户似的那样花。”

郑凡点了点头,道:

“还是你思虑得周全。”

无论如何,宝库是不可能放手的,都等了快三天了,就这般放手,岂不是亏得慌?

密谍司什么的,虽然带来了些许压力,但对于郑凡等人而言,他们可没有什么大燕的家国情怀,也不会有太多的负罪感。

“等阿力那边把尸体埋好,咱们就继续吧,再等三天,如果到时候接头人还没出现,那我们就不傻等了。”

毕竟家里还有不少的事儿要做,不可能一直杵在这儿梦想着发财。

“属下明白。”

………

“阿力啊,挖得深一点,这两具也一起埋了吧。”

“好嘞。”

薛三拍拍手,道:“那我先回主上那边去啦,你先忙着。”

“好嘞。”

薛三成功偷懒,跑了回去,趁着这会儿间隙,多拍拍马屁说点儿好听的话是很惠而不费的事儿。

樊力就自己一个人在挖坑,他挖坑的速度很快,不一会儿,一个大坑就挖好了,他从坑里爬出来,坐下来,准备歇歇再把尸体放回去。

却在这时,

前方林子里忽然传来了一阵声响。

樊力似乎完全没听到动静一样,只是身子往自己丢在地上的双斧那儿靠了靠。

下一刻,

两道人影从林子里走了出来,

是的,

就是这般堂而皇之地走了出来,

这让平时一直很憨的樊力都觉得这二人有点憨得过分了!

二人都穿着标准野人的服饰,都穿着兽皮,一个拿着弓箭一个拿着刀。

拿刀的那个直接走到那还没下葬的五具尸体前面,蹲下来,查看了一下,有些激动地回头对自己的同伴道:

“没错了,是燕狗密谍司的人!”

樊力眉头一皱,感觉事情没那么简单。

同时,不自觉地放慢了抡起双斧砍人的冲动。

樊力瞪着眼睛,看着他们,

开口道:

“乃们是哪疙瘩的?”

持弓的野人当即道:

“没错,我们正是从疙瘩山来的!”

“…………”樊力。

樊力现在有一种平日里其他魔王看他的感觉。

“杨头来找我们的时候被燕狗追杀,身上中了数箭,刚来到疙瘩山找到我们他人就没了,我们兄弟二人从疙瘩山出来,找你们找了好几天,还差点和燕狗密谍司撞上了几次,前阵子燕狗的兵马也来了,闹出了好大的阵仗,还好,终究还是被我们找到你们了。”

这时,另一个野人开口道:

“小姐还好么?”

“好。”樊力回答道。

“带我们去见小姐,这里不安全,接上小姐后,我们马上走。”

“好。”樊力继续点头。

不过樊力又指了指地上的五具尸体,道:

“先把人埋了。”

说着,不顾二人在身边,弯腰将五个燕人的尸体丢入了坑洞里。

旁边持弓的野人点头道:

“对,先将这些燕狗的尸体处理好,否则会暴露我们的行踪,还是你做事仔细。”

樊力很认真地点点头,深以为然。

等埋好人后,樊力指了指身后,道:

“小姐在那里,跟我来。”

说罢,樊力抓起了自己的斧头往回走,两个野人跟在他身后。

随即,

在郑凡、瞎子、阿铭以及薛三的目瞪口呆下,

樊力直接将两个人带了回来,

指了指这二人,

道:

“疙瘩山来的人,接我们来了。”

两个野人当即抱拳,

“在下阿瞳。”

“在下阿木。”

薛三很想问一句樊力,

叫你去埋个死人你是从哪里领回来一对阿童木。

但很快,薛三就发现不对劲了,

因为他看见主上和瞎子二人,

身体都开始微微颤抖起来,

二人眼角居然还噙着泪水,

嘴巴微张,唇间还有几根唾沫勾连;

卧槽,

你们俩入戏这么快得么!

郑凡马上走出洞穴,走了三步又停了下来,又往前走了三步,

满脸是历经千辛万苦终于找到组织的神情,

用一种饱含震惊、期待、警惕、不敢置信地语气,

呛声道:

“真的,真的是你们么,真的是你们么?你们怎么才来,怎么才来啊!!!”

(本章完)

第235章 大侠

山路里,马车不好走,牛车也没辙,但一个身着蓝布棉袄的老者依旧是稳稳当当地坐在车上。

拉车的不是牲口,而是一个人。

那个人走路有点瘸,腰间系着一把剑,但行走在这山石嶙峋之地却能将车拉得稳稳当当。

车旁还有一个女人,女人头戴黑纱斗笠,看不清真容,但腰肢曼妙,脚下着白色楚靴,没有丝毫柔弱,反倒是尽显英气。

斜躺在车上的老者,左手拿着扇子,右手拿着酒葫芦,腰间缝着一个补袋,袋子里穿着的是茶干和茴香豆。

一片茶干两颗豆子,再混着黄酒押上那么一口,

同时佐着山间风水入喉,

啧,

这滋味儿,

美得让人骨头都酥了。

偏生这老者吃着喝着躺着吧,也不在乎拉车男子的辛苦,更不介意女人陪伴步行的不易,嘴巴里,依旧喋喋不休。

“上一次来这儿,这里还算是晋土,这次再来,却已成了燕疆,到底是物是人非还是人非物是。

想那数百年前,虞氏开三晋之地,是何等英豪,到如今,也落得个宗庙迁离,子孙后代入燕京的下场。

风流人物,终究到头来还得尽归风流。”

拉车的男子闻言,只是笑笑,他已然习惯了老者这般的絮絮叨叨。

看个夕阳,诗兴大发;

看个稚童,诗兴大发;

看个美娇娘,诗兴大发;

就是入茅厕时,下面在黄龙长啸,上头依旧可以诗情汹涌。

“许不知下次回乾之后,乡梓之地,到底是说那乌川侬语,还是燕腔北调蔚然成风了。”

和男子的木讷寡言不同,女子是个倔强的性子,最不喜老者这般喜好空谈风月之人。

恰好此时有山风拂面,将其黑纱轻轻吹起,露出了一张精致红唇,

“三晋之地,看似强横,自诩晋地骑士何止百万,终究三家分晋之格局绵延一甲子,燕人无非是仗着晋皇出卖国祚,晋地分家不合得以取占先机罢了。

我大乾固然一时受挫,却终究未曾让燕人占得一片疆土,当今官家奋发图强之意以明了朝野,日后切莫说燕人再次南下,我大乾文武说不得也要北上一遭。”

老者瞥了一眼这女人,

不屑地呵呵道:

“人燕人六万铁骑,直杀入上京城下,再又从容退去,老夫实在不知,姑娘你这番自信是从何处而来。”

“此一时彼一时。”

“呵呵,妇人之见也。”

“那我倒是想听听大丈夫之见了,且我还很是好奇,燕人铁骑南下之时,姚先生身在何处?”

“在家。”

“在家做何?”

“造娃。”

“…………”女人。

“呵呵呵呵。”拉车的男子笑了起来。

女人啐了一口,小声道:

“不知羞。”

车上躺着的这位乾国文人风华代表人物姚子詹姚先生却不以为意,

直接道:

“老夫所擅者,诗词歌赋耳;

太平盛世时,呼朋引伴,亭中饮酒欢乐,倒也能传成一段佳话;

闲来无事,寻寻美食,也算是一桩轶事;

升升堂,判判案,强弱分明者,削强而补弱,也能传为美谈;

偏偏于兵事,十窍通了九窍,就剩下一窍不通;

辅民,安民,物资筹措;运粮,谋划,当机立断;老夫是一个不懂;

像老夫这种官儿,太平年景拿来敲敲钟,裱一层窗户纸看着光鲜倒可,真遇到事儿,老夫不在位上不去帮忙反而才是帮了最大的忙。

大侠,你说老夫说得有无道理?”

拉车的陈大侠点点头,很认真地回答道:

“有理。”

“岂有此理!”女人怒喝。

姚子詹摸了摸自己的耳垂,砸吧砸吧嘴。

“你食的是民脂民膏,乱局之中,你就算别无实才,难不成还比不上一个账房先生半个民夫?”

“姑娘哎,你又错了呐,老夫我确实是一个盛世贴面,甭管下面的那张脸到底是真美假美,是害了疮还是溃了烂,总是需要老夫这种人上去美化美化。

君王需要歌功颂德,百姓需要点儿与有荣焉;

但说白了,你就当只有咱们官家要这层贴面,他燕皇不要么?

呵,说白了,老夫就算是上了战场,被抓了,只要亮出自己的身份,他镇北军再怎么蛮横,也得恭恭敬敬地将老夫请上马车,好吃好喝地伺候着送予燕京;

他温苏桐在燕京都能被当作神像摆在那儿,老夫这要去了燕京,他燕皇不得亲自出城而迎,顺带喊一声:

天下文华今日归燕矣!

这岂非是涨他人志气灭自己威风?

我姚子詹虽然一把老骨头了,但你信不信,燕皇愿意拿三千铁骑来换我入燕,与其这般,倒不如就在老家调戏调戏娇妻美妾,这才是为国着想,与国贡献。”

“…………”女人。

“怎么着,没话说了吧?”

“你这是诡辩。”

“呵,这不是诡辩,这世上,哪有非黑即白的事儿?也从未有过真正的道理可讲;

老夫蹉跎大半生,早年间喜欢风流写意,只觉这世间人事皆为俗物,污浊不堪,唯有老夫自己高洁芳华;

临了到老,被燕人这一锤子下来,方才明白过来;

诗词歌赋,琴棋书画,歌功颂德,太平盛世,

任你打扮得再漂漂亮亮,

终究敌不过人家的真刀真枪!

大侠,你说是不是这个理?”

“是嘞。”

陈大侠回应道。

女人似乎还很不服气,但她也明白过来了,和这个老人打嘴仗,她是永远都不可能赢的,兴许自己的倔强,还是这个老头儿路途上的调味剂。

老人摇摇头,感慨道:

“早些年,老夫也曾向往过江湖,世人都说,我大乾的江湖最精彩,大楚的江湖最神秘,大晋的江湖最洒脱,唯独大燕的江湖,最为乏味。

乏味到四大剑客之一的李良申,居然是镇北军的一个总兵,哪里来的半分江湖中人的意气?

且燕国的盘子就那么大,燕国朝廷分一口,世家门阀分一口,镇北侯府再分一口,几家一分,这江湖里,哪里还能养得起鱼虾?

但现在来看,却是老夫看错了。

上京城下,我大乾百里剑,当世第一剑客,携其妹妹在镇北军铁骑面前仓惶而逃;

先前传闻,晋国京畿之地,晋国剑圣虞化平和燕人南侯一战,剑圣败北。

江湖,终究是江湖,因为上不得台面,所以才叫江湖。”

陈大侠停下了脚步。

“怎么着,大侠,老头子我这句话,你就不爱听了?”

陈大侠摇摇头,道:

“之前有人和你说过相似的话。”

“哟呵,哪儿的人?”

“燕人。”

“那倒是不奇怪,燕人只信奉马刀,别的,一概不信。”

“或许吧。”

陈大侠继续拉着车往前走。

姚子詹又喝了一口酒,指着前面的山峦,道:

“前头,差不多就是疙瘩山了。”

女人在此时开口道:

“世人皆知,您姚大家年轻时曾游历过天断山脉,却被野人活捉了过去,差点命丧此地,世间也将因此而消弭多少脍炙人口的诗歌华篇;

殊不知,这其中,居然还有这般弯弯绕绕。”

“也没啥弯弯绕绕,也不怕告诉你们,当年在这儿将老夫捉去的,正是赫连雄璧。

赫连雄璧那小子,当时还没当上他赫连家的家主呐,和老夫那会儿一样,年轻得很。”

“是赫连雄璧当初救的您?”女人问道。

“嘿嘿,胡扯,老夫当时也就在这地界游历,身边也有几个熟野人作伴,你们肯定想象不到,当初赫连雄璧那小子年轻时,可是个文骚种子;

居然一个人在这里饮酒吟诗,

被老夫听到了,

老夫就笑了两声,

然后就被这小子给抓起来了!”

陈大侠“呵呵”了两声。

“他居然没杀你。”

“是啊,他没舍得杀我,这里,是他赫连家秘密所在,按理说,他应该杀我,但他被我的文采所折服,答应我每天给他写一首诗,只要诗能让他满意,他就准我多活一天。

我就写啊写啊,足足给他写了三个月的诗。”

“现如今多少花魁千金难求您一首诗词,居然在那时那般廉价。”

“这是保命的诗文,廉价个仙人板板!”

姚子詹没好气地瞪了女人一眼,

继续道:

“三个月后,赫连雄璧就放了我,他让我不要将这里的事说出去。”

“就这样?”

“还有一件事。”

“何事?”

“就是这事。”

“到底是何事?”

“就是他说,如果哪天,他死了,我要来给他送一副挽联,配上最好的诗。”

说罢,

姚子詹将壶中的酒洒向了车外,

叹了口气,

道:

“呜呼哀哉喽。”

“没想到,你还是个重情重义的人。”女人唏嘘道。

陈大侠开口道:“我也没想到。”

老头儿眯着有些微醺的眼,

道:

“大侠啊,你是不是看上这姑娘了?”

“是嘞。”

“那你和人家说了么?”

“没说嘞。”

“为何不说?”

“我瘸了,也残了。”

“但你又没废,老夫看来,真打起来,这丫头,还是打不过你的吧,难不成你断腿的时候连带着下面那活儿也一起断掉了?”

陈大侠松开一只手,

确认了一下,

道:

“那倒没有。”

“那你怕个球,她漂亮,你有剑,般配!”

女人一直沉默不语。

陈大侠却道:

“这世上哪有父母会愿意将女儿嫁给残废的道理。”

姚子詹“嘿嘿嘿”笑了起来,

抓起一把茴香豆丢嘴里“嘎嘣嘎嘣”地嚼着,

道:

“与她父母何干?等这次从疙瘩山回去,拿着你的剑,去上京城,点名要她做你媳妇儿;

等着瞧吧,

当晚大红花轿就会抬着她到你住的地方去!”

女人身子一颤。

陈大侠却摇头道:

“还能发媳妇儿?”

姚子詹一拍大腿,

笑骂道:

“可不是嘛,她那儿啊,专发媳妇儿!”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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