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种地发不了财,连富都致不了

第3章种地发不了财

“你吃饭,我背着女儿去打猪草,等你吃完了,我们上山采菌子。”

老婆陈秀兰看着林恒说了一句,希望他不要吃了饭就跑出去。

她用背带将女儿背上,提着竹篮子去打猪草。

“把女儿给我吧,我带着,你背着太累了!”

林恒摇头道,放下饭碗,走过去把女儿林晓霞抱了过来。

林晓霞穿着开档的红花棉袄,小脸红扑扑的,因为被背着掂惯了,并不怎么吵闹。

陈秀兰有些呆愣,今天的丈夫怎么突然怪了起来,一下子体贴了这么多。

以前他从来不抱女儿的,甚至还些的嫌弃。

“伱照顾好啊,得抱着,她还不太会走路,别摔着了,我很快就回来。”

陈秀兰叮嘱道,怕丈夫照顾不好女儿。

“放心吧。”林恒笑着道,看着怀里可可爱爱的女儿林恒忍不住摸了摸小脸,整个人都笑呵呵的。

上辈子他几乎没怎么带过女儿晓霞,更没钱让她上学,媳妇陈秀兰死后,女儿也不认他了。

这辈子他不想这样了,从现在起就开始改正。

陈秀兰拿着竹篮子离开,还是觉得有点不真实。

就算是以前丈夫说要好好养家生活,也几乎没怎么抱过女儿,更没有这种由衷的笑容。

她只希望这次丈夫稍微靠谱点,最起码坚持的时间长点,那样她也满足了。

“叫爸爸!”

林恒一边抱着女儿,一边笑着逗她。

“妈……饭……饭饭……”

然而女儿只会叫妈妈,笑呵呵的露出了两个小酒窝,张着嘴要吃的,双手个双腿在空中乱动。

林恒知道,这是自己没和她亲近过导致的,自己吃一大口,喂她一小口。

“哎呀,真是太阳打西边出来,你也会照顾孩子。”林母看到这一幕,惊讶的道。

“妈,能不能不要阴阳怪气,我说了我真的改过自新,好好生活了。”

林恒无奈道,母亲对他意见也太大了吧。

“哼,你要是真的改过再说。”林母瞥了他一眼,完全不相信。

实在是林恒让人失望过太多次了。

说完,林母就拿着锄头上地里去了,四月份正是农忙的时候,要修整水田,准备插秧。

刚刚下雨,正是插红薯的好时机,玉米黄豆也可以种了,林爸,还有大哥都已经去地里干活了。

林恒无奈,抱着女儿走出了院子大门。

门外不远处就是他家的菜园子,占地两亩左右,菜园子旁边是一个木头围成的猪圈。

里面一头三十多斤的小猪看到人来了,哼哧哼哧的叫着,想要食物。

林恒家的房子就在秦岭山下,这里比较平坦,不远处还有村上的其他人家。

枫树村家家户户都是背靠秦岭建的房子,房子都是黄土夯实而成。

墙体厚四十公分,骨架是手臂粗的橡子树,房顶盖的是青石板。

这地方远离市区,这个年代连电都没通,还用的是煤油灯,林恒记忆中是明年冬天才将电送了上来。

主要原因还是附近要修一条连接南方的国道,否则通电可能得到九零年了。

“你怎么来了?”

在田里打猪草的陈秀兰看到林恒走过来,好奇的问道。

“是不是抱不住了?来,给我吧。”

她以为是丈夫抱不动孩子了,拍了拍手上的土,伸手去抱。

“不是,我就是过来看看有没有什么需要帮忙的。”

林恒摇了摇头,女儿晓霞在怀里被他逗得呵呵直笑。

陈秀兰看到这一幕有些发愣,丈夫带孩子居然带的挺不错的。

远处,正在栽红薯的母亲看到林恒,走过来喊道:“你不是改过自新吗,把孩子给我抱,你去打窝子吧。”

林恒一看母亲,乖乖将女儿递给她,走过去挖地。

母亲这是看他好不容易在家,给他找事情做呢。

林恒拿起锄头开始打窝子,大嫂将红薯蔓子扦插进去,拿手一按,就算成功了,红薯特别容易活。

刚下雨,土地是松的,但是依旧累的很。

才干了半个小时,打了七八十个窝子,林恒就汗流浃背了。

“哎呀,太累了!”

林恒一屁股坐在了田坎上,拿袖子擦着汗,感慨道:“种地真是划不来,干了一年到头也挣不到多少钱。”

他这身体就不是干活的料子,最主要的是他觉得种地根本没意义,真的不可能富裕起来。

他爹这一辈的很多农民都是信奉只要踏踏实实种地,日子肯定可以好起来的信念。

结果过了二十年还是在种地,还是只能勉强活着,农民太难了。

“不种地你喝西北风去啊?整天就知道好吃懒做,看看你大哥,挖一亩地都不带喘气的。”

母亲鲁红梅瞥了他一眼,把孩子给了他,自己过去打窝子。

他知道二儿子干不了,但是也得让他干,让他把心收下来。

不然等分家了,全都指望儿媳秀兰,还不得把她累坏。

“是啊,林恒你确实得努力干活了,不然分家了可没人帮你干。”大嫂刘娟笑着道。

她不喜欢林恒,自己丈夫努力干活收的庄稼,他游手好闲啥都不干,整天白吃白喝。

“种庄稼发不了财,我要搞能发财的事情。”林恒笑着回应道。

“哼,这么多年你弄啥给发财了?到头来还不是吃喝靠家里?”

一听这话,母亲鲁红梅就气不打一处来,家里就二儿子文化高,上了初中,结果却是最不务正业的。

毕业三年了,结婚两年多了,啥钱都没赚到,整天还想着搞大钱。

大嫂也撇撇嘴,根本不信这鬼话,只是替弟妹陈秀兰感到绝望,嫁了这么一个男人,这辈子难了。

“擦擦汗,孩子给我吧。”

陈秀兰没评价林恒说的大话,递过来了一个手帕,把女儿抱了过去。

手帕洗的已经泛白,并没有什么香味,林恒擦了汗,帮忙把猪草拿了起来。

“妈,我和秀兰去山上看看有没有菌子。”林恒给母亲说了一句。

“只要不和你那些狐朋狗友往出跑,怎么样都成。”

母亲冷着脸说道,对林恒那些朋友的厌烦之情溢于言表。

林恒点点头表示知道了,跟着老婆一起往家里走。

脑子里则一直回忆上一辈子的记忆,企图找到一个快速赚到第一桶金的法子。

“想起来了!!”

突然他露出一丝惊喜之色,想起了一件事情。

更新时间每天12点,新书求支持,第一次尝试这个类型,想写一个温馨的田园故事,希望大家喜欢。

(本章完)

第4章 不准我媳妇儿再吃苦

“你想起来什么了?”

陈秀兰扭头看着他询问道。

“我想起来那个地方有羊肚菌了。”林恒意识到自己失态,连忙找了一个借口。

“那就赶快上坡去找,不要被其他采了,八九毛钱一斤呢。”陈秀兰点点头道,凡是能卖钱的东西,都是舍不得自己吃的。

但其实林恒想起来的是一条狗,他记得就是最近五月份,也就是下个月,有人在镇上学校后面捡了一条两个月大的狼狗幼崽。

那狗长大之后灵性十足,似乎能听懂人言一样,给镇上的一个姓李的赶山人赚了很多钱,找松露,抓狐狸、紫貂、兔子、野猪等各种猎物。

把那人开心的每次赶集逢人就说,可惜后来狗老了,就被那家伙无情的卖给了狗贩子。

幸亏重生之后记忆力变得非常好,才回想起了这么一个小事。

林恒决定去截胡这头聪慧的大狼狗,然后再买一把气枪或者弓箭,赶山打猎赚第一桶金。

他上辈子后来闲得无聊,参加了弓箭俱乐部练习箭术,气枪也会用。

八几年不禁枪不禁猎,赶山是发财的好路子。

脑子里想起来的发财路子很多,哪块地后来会拆迁,哪里未来会修建高速公路,能发财,什么物品未来会涨价,都记得起来。

但问题是没钱,没有第一桶金,知道这些东西也没用。

除非是愿意倒卖货物,这两年跨省倒卖货物也很赚钱,但是林恒不愿意,不想离开家人。

所以还是决定上山打猎,然后走养殖这条路,既能致富,也不用和家人分开,等有了钱之后,再慢慢做大生意,也不着急。

他重生有着这个时代所不具备的宽阔视野,慢慢来,不用急于求成,老婆孩子比家人更重要。

“走吧,上山,你刚刚说那里有羊肚菌?”

陈秀兰拿了一个竹编的小背篓给林恒,从他怀里接过孩子,一双明媚的大眼睛看着他。

看林恒没动,她又推了推:“你发啥楞呢?”

林恒回过神来,看着老婆微微一笑:“没啥,就是发现伱越看越好看。”

老婆陈秀兰五官端正,眉目清秀,说不上绝美,但绝对可以称得上漂亮。

第一眼看去可能觉得一般般,但是越看越耐看,越好看。

想到自己前世居然一点也不珍惜,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啊。

陈秀兰被说的不好意思,扭过了头走了:“老说些不正经的,赶快去采菌子。”

但心里却有些美滋滋的,自从结婚之后,林恒可再也没说过她好看了。

林恒进屋拿了一把弯刀,临走的时候看到了自己放在墙上的弹弓,那是以前做的玩具。

这几年都没碰过了,整天都和村里镇上认识的一些朋友去城里各处溜达,不务正业。

想了想,他拿起来插在了腰上,然后将门一锁,钥匙丢在外面的烂柴堆里一个固定的地方,快步追上老婆。

此时的老婆刚走到隔壁刘家的院坝前面,被刘家儿媳妇李彩凤拦着聊天。

“秀兰,你背着娃还要上山啊,也是苦了你了,我们家那口子从来不让我这么做!”

李彩凤表面上是在关心陈秀兰,实则是在显摆,秀优越感。

这个年代没有娱乐设施,农村女性最喜欢攀比。

“又不重,我背着挺好的。”陈秀兰淡淡的道,“最起码我家那口子不发酒疯。”

李彩凤嘴巴一扯,顿时不想说话了,她知道陈秀兰这是挖苦她被老公打呢。

“秀兰啊,你眼光好,你看我穿的这个衣裳怎么样?我就爱那口子运气好,前几天打了一只狐狸,卖了皮给我买的。”

李彩凤又换了一个话题,扯着自己才买的有着条纹的红色碎花衬衫笑着说道。

“现在这衣服太贵了,讲了半天价也要人家低于两块钱也不卖,我说不买吧,我家那口子最后还是给我买了。”

李彩凤嘴都合不拢,看着陈秀兰身上还有补丁的衣服就开心的不得了。

“还可以,挺好看的,我还要去采菌子,不说了。”陈秀兰随意说了一句就要离开。

后面却传来了林恒的声音:“一般般吧,这衣裳在城里就卖一块钱,你穿着也不好看啊彩凤。”

李彩凤很胖,穿着这衣服,和一只花母鸡似的,还要气自己媳妇儿,林恒才不忍呢。

这话让李彩凤瞬间不开心了,看了一眼林恒,揶揄道:“那你咋不给你家秀兰买一件呢,她穿着肯定好看。”

“他给我买了其他的在家里放着。”陈秀兰说了一句,就拉着林恒快步离开了。

“那改天我去看看你的是什么款式……”

陈秀兰走了,李彩凤还在后面阴阳怪气呢,她知道陈秀兰穿不起,一看就是假话。

“你惹她干啥啊,改天就又被她传的满村都知道了,忍一忍就过去了!”

陈秀兰看着林恒,有些无奈的道。

村里妇女都这样,她早就习惯了。

“不怕,改天我给你买一件更好的,正好你也没衣服。”林恒笑着道,这辈子不再让老婆受一点委屈。

“不用了,家里的几件修补一下还能穿,钱存着买必需品。”陈秀兰摇了摇头道。

“放心吧,咱们家很快就会有钱了,我会赚到钱的,不用这么节省,衣服就是必需品。”

林恒保证道。

“还有,你不是想回娘家看看嘛,今年过年我就带你回去。”林恒继续道。

他老婆陈秀兰不是他们南平县的人,而是隔壁绿水县的,虽然都是太白市的,但两家相隔太远,以至于嫁过来之后,陈秀兰就只回过一次娘家。

上辈子分家之后,她更是因为家里的担子重,连回娘家的机会都没有了。

在去世之前回娘家的次数都不超过十次,每次去还都是借钱要吃的。

经常被几个哥哥辱骂,觉得她活该,当初不听话非要嫁给林恒。

这后来成为了林恒心里的一个疙瘩,一辈子都没法消除。

自己是在隔壁绿水县集市和陈秀兰认识的,随口的承诺被她当真,不顾家里反对嫁到了自己家。

结果自己却没能让她过上好日子,吃了一辈子的苦,以至于整个后半辈子他都在后悔和自责。

陈秀兰扭头看了一眼林恒,觉得他今天格外的体贴:“我不求你赚大钱,只要能和我待在家里好好过日子就行了。”

这善良淳朴的女人,愿望也是这般的简单朴实。

林恒不知道说什么好了,只觉得再说什么都是轻飘飘的,呼了口气看着她道:“孩子给我背一会儿。”

“我背的了!”陈秀兰继续走路,眼睛四处看,在寻找菌子的身影。

“我说我来就我来,你背的够久的了。”林恒坚持道,走过去要接女儿。

陈秀兰看了他一眼,无奈的把女儿给了他。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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