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26章 谦逊

赵成说的迅哥,自然不是周树人,这个高高瘦瘦的男孩叫陆逊,和历史里的一个名人同名。

而事情也坏就坏在,以前的课本里,有一篇刺猹的课文。

于是陆逊多了一个外号,叫做迅哥。

至于按照陆逊自己所说,他爹给他取这个名字,主要是希望他成为一个谦逊的人。

但现实却是,取名字这个东西,多半是缺什么,就在名字里补什么,比如说赵成,赵父希望他事业有成,于是他长大后躺平了,成为了一条除了短暂的快乐,一无所有的咸鱼。

陆逊他爹希望自己的儿子谦逊,但陆逊小学的时候,就曾先是扫把沾屎,打击同班的恶霸,后面更是恶从胆中生,直接乘着恶霸蹲坑的时候,用扫把把对方打进了坑里。

后续是,陆逊他爹被学校约谈,至于恶霸么,全校都知道他在粪坑里游泳了,不要说其他人了,就连他以往的那些“好兄弟”都生怕靠近他,以免被传染,最后只能灰溜溜的转学。

初中的时候,陆逊一开始,还真有几分人如其名的模样,非常谦逊,但这个世界上有那么一种人,无论是在什么样的环境,都无法掩盖对方的光芒。

迅哥,无疑就是这种人。

当时,市里的一些网吧,联合起来举办了一场游戏竞赛,迅哥一群人,偷偷的参加,然后竟然被一队被自己这些人打败的成年人队伍向学校举报了。

后续,自然是全校公开批评,记过,还有当众念检讨。

这个过程,倒是没有出现什么纰漏。

但更后续,却是有小道消息,说是迅哥非常仗义,他们组成的队伍去打比赛,有人因为家里零花钱卡的紧,于是迅哥大手一挥,豪气的包了所有人的网费。

赵成和陆逊,初中的时候是相邻的班,自然是知道这个“名人”,而到了高中,因为学校是初中直升高中,只是会按照成绩,再次分班,于是这才分到了一个班级。

后面,他们两个更是做了一段时间的同桌。

那时候,赵成对于迅哥的印象,大抵就是总能找到一些网络上无法直接找到的电影作品,然后带到班里来分享。

当然,赵成因为那时候没有手机,是以无法去批判。

而除了这个之外,迅哥也比较健谈,喜欢谈天说地,那时候,他们同座的一段时间,迅哥最喜欢说的,就是我在泰国有条路,等以后我们毕业了,我们一起去卖军火……

再往后,到了大学,二人的联系就越来越少了,等到工作之后,联系就更少了,赵成之前,也只是通过朋友圈,知道陆逊毕业后,直接继承了老家的“家族企业”,大概半年前,对方更是相亲成功,如今算算时间,也快要谈婚论嫁了。

至于陆逊的结婚对象,如今正挨着陆逊坐着,女孩刚刚二十出头,圆脸,长发,一副很温顺乖巧的模样,气质很干净,不过,赵成却是记得,陆逊是喜欢瓜子脸的妖娆美女的。

而这一想,赵成就有了答案。

原来大学的时候,对方谈过一段撕心裂肺的恋爱,恋爱对象,就是一个瓜子脸的美女,不过,当时陆逊还是有几分傲气的,是以隐瞒了自己富二代的消息,想要靠才华俘获,美人心。

然后么,美人和他恩恩爱爱了大半年,甚至陆逊都幻想着,自己问自己的女朋友,彩礼要多少,而对方回答四块五,等到真结婚的时候,自己直接怒砸一百万……

但现实却是,不久后,美人认识了一个有钱的二代,对方豪车鲜花礼物,往死里砸,最后砸出了一句,你给不了我想要的生活。

这倒是让赵成记了起来,当初有一段时间,对方的朋友圈,的确有些奇怪,一天天的,全是诸如什么:人间五十年与天相比,不过渺小一物……,什么,我有明珠一颗……

而也正是因为这段经历,他接受了家里人安排的相亲,也没有什么要自己打拼的想法了,毕业后就直接开始帮家里的忙。

这无疑,属于是一个理想者的幻灭了。

不过,理想虽然幻灭,但陆逊这个人,对朋友,还是很仗义的,在知道赵成要回来后,当即就说要请客给赵成接风洗尘,洗洗身上的浊气。

是以,此刻他认出赵成后,当即一拍大腿,站了起来,笑道:“成子,你这都让我有点不敢认了,能不能告诉我,这是哪家医院的手艺,赶明日,我也去修一下……”

“唉,不对,似乎也没什么变化啊!”

说道一般,陆逊突然话音一顿,抹了抹后脑勺,发现赵成的眉眼,还是那眉眼。

之后,他终于反应过来了,变化的,是气质。

和以往相比,赵成身上,多了一股纯粹明净的气质,甚至让人只是看到了,心都感觉安定清澈了一些。

“算了,不说这个,其实你刚才认出我的时候,不该直接喊我,应该说鲁镇的酒店的格局,和别处是不同的……”

陆逊开了个玩笑。

“对了,介绍一下,这是我的未婚妻许安安,也是齐市本地人,要真算起来,应该是我们的学妹,只是比我们小两届……”

陆逊又开始介绍身边的女孩。

许安安闻言,却是怯生生的打了个招呼,有些羞涩。

“对了,还有一件事。”

陆逊一拍脑袋。

“就不是给你接风么,我想到以前班里的几个比较熟的同学,也在本地发展,就都给叫了出来。”

“你快猜猜,我把谁叫出来了!”

“这可是我专门给你准备的惊喜,要不是我陆逊能言善道,还真不一定可以把人给叫出来。”

陆逊豪气的说道,说完之后,又一阵挤眉弄眼,很是期待赵成的反应。

“迅哥,你猜我猜不猜。”

赵成已经顺势坐下。

“快猜!快猜!”

赵成不急,迅哥反而急了。

“不猜!”

赵成说。

陆逊没想到,一段时间不见,曾经单纯的“小天使”,竟然成了这个模样。

“成子,要不要迅哥跪下给你磕一个?!”

陆逊试探的问。

一旁的许安安有些惊奇,她还是第一次见到自己的未婚夫这般模样,平时的时候,对方都是一本正经,不苟言笑的,很严肃。

她甚至开始怀疑,莫非这才是真爱,自己只是多余的。

“好吧!”

良久之后,看到赵成一直没有反应,陆逊撑不住了。

“我跟你说,我可是把大小姐给叫出来了。”

“那可是你曾经的白月光。”

“你看迅哥我,是不是很仗义。”

“对了,友情提示,对方现在还是单身哦,迅哥很看好你。”

(本章完)

第1227章 玩笑

陆逊所说的大小姐,也是高中时期他们班的一个女孩,大小姐自然是外号,褒义的那种,不是在说大小姐脾气。

高中时代,这位大小姐,非常的豪气,动不动就请全班吃雪糕喝饮料,且还很有义气,外加其长的好看,英姿飒爽的性格,配上单高马尾,在那个时代,无疑是爆杀了。

而赵成这个人,无疑是个真正的纯爱战神,永远不会同时喜欢两个女孩,原因也很简单,他这个人,只喜欢最漂亮的。

所谓初心不改,说的大抵就是他了。

这种情况下,但凡分班,往往就意味着,他的爱会出现一场转移。

但高中时期,却是好巧不巧的,当时学校改制,分班没有那么频繁了,高中三年,总共就分过一次班,还没有把他们分开。

赵成那个时候,也比较笨拙,喜欢一个人,只会舔着脸往人家身边凑,至于说周末约出去玩,放学后约出去散步……,总总正确的攻略方法,他那时候,还没有这么高的等级。

于是乎,一来二去,他就成了大小姐的“马仔”。

至少在周围人看来,就是这样。

三年马仔生涯,别的不说,至少是在混吃混喝这件事情上,赵成属于是赚到了。

仗义的大小姐,自然不可能亏待他这个马仔,而他高中时候的学校,因为是市里最好的学校,富家子弟扎堆,各种学生私下里组织的课余活动数不胜数。

当然,在学生时代,各种各样的圈子就已经形成了,富家子弟是一个圈子,赵成这种靠着实力自己考进去的,又是另一个圈子,有人带着,才好混吃混喝。

而赵成当时,对于所谓的喜欢不喜欢的,也是懵懵懂懂,只感觉喜欢一个人,能和对方待在一起,就已经很好了,并没有更多的想法。

这种情况下,班里的许多人,其实都是在看乐子的,因为没人感觉赵成可以成功,只有仗义的迅哥,很早的时候,就开始给赵成出谋划策。

一个单身的人,教另一个单身的人怎么谈恋爱,这件事情,听起来的确有些魔幻,但当时的生态就是这样。

然而,纵使有着陆逊的助攻,直到毕业,赵成依然是“马仔”,就连在毕业的时候,来一场轰轰烈烈的自爆,都未曾发生。

这倒是让不少想要看乐子的人失望了。

而后续,随着赵成阅历的增长,特别是大学毕业,开始工作一段时间后,许多事情,直到那时候,才回过味来。

喜欢一个人的事,是不可能藏得住的,不可能,所有人都知道了,但当事人,就和电影里演的一样,就是察觉不到。

不过是,虽然察觉了,但故作不知而已。

喜欢的情绪的确诚可贵,但不合适就是不合适,就那个年岁,普通的女孩,都会幻想会有一位盖世英雄踏着七彩祥云来娶自己,而像大小姐这样的大姐头式的女孩,更是崇拜强者。

至于赵成么,那个时候大抵是属于蠢萌无害的小白兔,和盖世英雄半点都不沾边,自然不在对方的考虑范围。

念及此处,赵成却是想到了自己轮回转世,穿越到另一个世界之后,当时的自己,固然还没有觉醒前世的记忆,但相比前世,却是多了一分果敢和决断的。

差不多的年岁,面对类似的事情,却是做出了全然不同的选择。

而这样的差异,绝不仅仅是因为两世的成长轨迹不同,更重要的,还是自己踏入轮回之前,便已经在后续的时光和经历之中,磨练出来果敢和决断的品质。

这份品质,并未被轮回所磨灭。

昨日种种,此刻再看,倒是给了赵成一种,如同陈酿的美酒一般的滋味。

没有人会永远是个孩子,孩子终有长大的一天,岁月和苦痛,会在人身上,铭刻下年轮,并赋予其,或是正面的,或是负面的品质,并让人面目全非。

不过,于他而言,过去的自己,并未死去,不是如常人一般的昨日种种昨日死,今日种种今日生,过去也好,现在也罢,都只是他的一面面,所有的面貌组合起来,才构筑成了完整的他。

念曾经岁月,在许多幻想里,那时候的他,不是没有幻想过,有一日突然变得非常强大,获得强大的超能力,然后再出现在昔日那些小伙伴的面前。

十年之期,龙王归来。

最好等到聚会的时候,聚会到一半,有一大群穿着黑色西服的壮汉突然闯入,然后全部朝着自己跪下,说是事态紧急,还请自己出山,主持大局……

再然后,轰鸣的直升机直接飞来,自己对着所有人歉意一笑,说今天只能到这里了,然后三两步就飞到了直升机里,只留下一堆懵逼的人。

但真当自己超凡入圣,反倒是没有这样的心思了,相较于“人前显圣”,他反而感觉,就这样平平淡淡,反而更有滋味。

种种心绪,都是刹那生,刹那么。

面对陆逊的热情,赵成笑道:“迅哥,你这安排可有些晚了,大小姐还单身,但我可没有单着。”

“就前段时间,我家里人已经瞒着给我订下了一门姻亲,甚至还交换了生辰八字,就差挑个黄道吉日,直接拜堂成亲了。”

“???”

“!”

陆逊停了,脑袋里问号涌现。

对于赵成家里,他是知道一些的,就很寻常的双职工家庭,算不上大富大贵,但日子过的也算是红火。

就这样的家庭,要说是给赵成来一波光速相亲,外加闪婚,虽然少见,但也不是没有。

但直接瞒着给订婚,还交换生辰八字的,这是什么古代的狗大户炒作?!

是以,第一个念头,他就是怀疑赵成是在开玩笑,但看赵成那从容淡定,云淡风轻的模样,却又不像。

而还不待陆逊多想,便有一个清朗的声音响起:“什么万恶的包办婚姻,请务必给我也来一份,以前我也向往自由恋爱,但现在发现,靠我自己是真不行……”

“成子,我本以为我们两个是同类,当初明明说好一起当自由的单身狗,但没想到,你小子竟然不声不响的,直接脱单了。”

说话的,也是一个高高瘦瘦的年轻人,不过,这个年轻人留着一头长发,胡子拉碴的。

这人名叫高守,读书的时候,有个外号叫高手,不过他并不会武功,大学的时候,高守就开始接触摇滚,毕业后,更是直接和几个朋友,组成了一个小小的地下乐队。

不过,不久前,高守的乐队却是因为种种现实方面的问题而四散了,高守也暂时回到了老家。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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